文件审批制度
文件审批制度
(1)报市妇联领导审批的文件,按照文件的审批程序和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办理。
(2)各部室报领导审批的文件,除紧急、重大或需特殊保密的事项外,均应经办公室文书呈送领导审批。
(3)市妇联收到的文电,由办公室主任按照市妇联机关公文处理有关规定,呈主席阅示后送交副主席和有关部室阅处。
(4)以市妇联党组名义上报、下发的文电,由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的党组成员签发。
(5)市妇联会同其他部门的联合发文或会签发文,原则上对方是哪一级领导会签,市妇联也由哪一级领导会签。
(6)以市妇联名义报告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交办件的办理情况和意见时,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交办件的复印件应随市妇联党组或市妇联文件一并报送,其原件由办公室留存备查。
(7)市妇联印鉴由办公室文书保管,经主席或主任签字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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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商业租赁决策文件编制与审批作业指引
商业租赁决策文件编制与审批作业指引
为加强筹备期项目租赁决策文件(下称租赁决策文件)编制过程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保证租赁决策文件的严谨性和科学性,特制订本办法。
一、管理机构与职责
商业集团成立租赁决策文件编制小组(下称编制小组),负责租赁决策文件的编制、审核和报批,以及租赁决策文件执行过程中的修订与报批。编制小组的组成具体如下:
组长:商业集团总经理
副组长:招商中心总经理
成员:招商中心市场部
营运中心
地方商业公司
二、编制时间及有效期
1、租赁决策文件于项目开业前12个月完成编制及审批。
2、租赁决策文件的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项目开业后首批租赁合同租约年期满(5年)时止。
三、租赁决策文件主要内容及编制
1、开业决策
1.1项目开业时间、开业区域;
1.1项目招商率、开业率要求;
2、租金指标
2.1租金指标包括主力店租金指标、中小型店租金指标和项目总租金指标。
2.2测算方法:
2.2.1主力店及战略合作客户规划区域
战略合作客户规划区域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及项目所在城市级别确定商务条件,并测算出租金指标。
2.2.2中小型店区域
中小型店租金指标根据项目测算指标、按照:
市场比较(同等级别城市3-4个可比项目;详见附表一)、投资分析(详见附表二)、商户反馈(3个以上目标商户的洽谈摸底)租售价格对比(详见附表三)等,经过综合分析形成租金测算指标。
2.2.3招商中心根据2.2.1、2.2.2取得的租金测算指标,形成项目各项租金测算指标。
2.3每年所有新项目单位租金比较上年递增比率不低于4%。
3、品牌引进原则
根据项目的总体定位和业态规划,确定合格供方品牌库品牌及库外品牌的引进原则,包括但不限于主力店目标品牌的限定及中小型店品牌引进的总体比例和各级品牌引进的规定。
4、租期、免租期及递增率
主力店及中小型店的租期、免租期及递增率必须严格按《租赁决策文件》执行。
招商中心根据上述项目定位、租金测算指标,形成项目租赁决策文件审议稿。
四、租赁决策文件的审议
1、发展部负责组织编制小组召开项目租赁决策文件审议会议。
2、编制小组组长负责对审议意见进行综合评定,确定租赁决策文件各项指标的审议意见。
2.1招商中心根据审议意见编制租赁决策文件审批稿,并上报审批。
五、租赁决策文件审批及签发
1、招商中心将租赁决策文件审批稿按照《宝龙商业权责手册》规定审批流程完成审批。
2、租赁决策文件批准后,由招商中心负责将原件移交招商中心管理部,招商中心管理部负责原件存档管理并下发各业务部门及地方商业公司。各业务部门如需调用租赁决策文件的相关资料和信息,须经各自部门分管副总,向招商中心管理部调用。
六、租赁决策文件的修订
1、租赁决策文件签批后,如执行中需变更,则须按照《宝龙商业权责手册》规定上报审批。
2、租赁决策文件的修订,由事项调整发起部门向编制小组提出修订申请及提报修订依据。
3、招商中心负责召集编制小组召开修订审议会议,并对修订内容进行审核。
4、编制小组组长确定修订审议意见,招商中心据此编制修订文件。
5、租赁决策文件修订文件的审批、签发及管理同租赁决策文件。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