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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05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走前头”,保证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推进新的伟大工程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保证和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党章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实行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中央《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意见》为依据,全面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

第三条实行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对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把机关党的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内容,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二章责任人

第四条党组(党委)对本部门(单位)机关党建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对机关党组织负有指导职能。在市直机关建立起党组(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员领导干部都是责任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人人有责任的齐抓共管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形成党组(党委)统一领导,党组(党委)书记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党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机制。

第三章责任内容

第五条党组(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在机关党的工作中的责任范围:(一)按照党的十五大精神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领导机关党建工作和指导机关党组织工作。把机关党的建设作为党组(党委)总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工作议程。每年至少两次专题听取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工作汇报,讨论机关党的工作,研究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重要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加强党内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抓好理论学习,坚持不懈地用科学理论武装党员干部。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写好心得体会和读书笔记。同时,重视和支持机关党组织抓好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

(三)发挥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在完成本部门(单位)各项工作任务中的协助、监督作用。落实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参加(列席)部门党组(党委)会议,参加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行政重要会议和重大业务活动,参与机关干部考核、评议等有关规定。经常通过机关党组织了解干部和职工的思想动态,听取他们对单位重要决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支持机关党组织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参加机关党的活动,坚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接受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督促各级党员干部,认真执行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的决议,做好党的工作。

(五)按照有关规定,选好配强机关党委(总支、支部)书记、专职副书记,解决好机关党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问题;重视和关心机关党务干部的使用、培训和交流;在经费、时间等方面为开展机关党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机关党委在机关党的工作的责任范围: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机关党的建设的状况,研究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搞好调查研究,抓住重点,实施分类指导,检查、督促所属基层党组织工作。

(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机关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协助党组(党委)抓好处级以上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坚持和完善党组(党

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

(三)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按期换届选举,机关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委员在任期内出现缺额,要按规定增补;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集体领导和领导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按职责分工,各负其责。组织机关党(总)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创建“五好”、“四有”党支部活动。

(四)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定期检查所属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情况。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监督,严肃党纪,协助党组(党委)检查督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坚决同腐败的现象作斗争。

(六)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严格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预审制度,严把审批关。

(八)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定期分析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和促进本单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据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第七条机关党支部在机关党的工作中的责任范围:

(一)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支部党建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本部门(单位)担负的任务。

(三)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按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做好任期内书记、副书记、委员缺额的增补工作。以“好班子、好队伍、好制度、好作风、好业绩”为目标,深入开展创建“五好”党支部活动。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对党员实行目标管理,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严格执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制度,加强对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

(五)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确保党员的质量。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四章责任考核

第八条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执行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任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列入创建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的考核内容。由市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一并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市委报告。

第九条机关党委执行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列入创建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的考核内容,由市直党工委会同部门党组(党委)检查、考核。各企事业党委,根据管理范围,分别由组织部、党工委会同主管部门党组(党委)负责检查、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

第十条党支部执行责任制情况的考核由机关党委负责,党工委直属党(总)支部由党工委或党工委会同部门(单位)党组负责考核。考核应与每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创建“五好”党支部活动的考评工作结合起来,广泛听取党内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一条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列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十二条各部门(单位)党组、各机关党组织应将贯彻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及时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党员领导干部和机关党组织负责人违反本规定而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按干部管理权限,采取责成改正、谈话诫勉、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形式,由主管部门分别追究其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工作不到位、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上级党组织应及时进行谈话提醒,促其改正。对多次教育

仍不改正的,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给予调整或建议任免机关调整。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市直机关各单位、市直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各县(市、区)直机关单位党组织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市直党工委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2:某幼儿园支部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

幼儿园支部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

为进一步加强支部的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推进我园党建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责任制。

一、党建工作目标

以落实党建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主题活动为平台,以党建基础性、长效性工作研究为突破,不断丰富党建工作的形式和内容,以达到:学习实践活动出成效,规范建设上台阶,队伍素质有提升,主题活动有特色,创新工作有新突破,常规工作更扎实,党建工作整体实效有提升。

二、具体工作

(一)班子建设

1.支部党建工作实行支部书记责任制。支部书记对支部党建工作负总责,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抓好党建工作,其他支委分工各负其责,定期召开支委会。

2.班子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并有会议记录;支部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按要求及时汇报专题工作。

3.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为幼儿园后备干部成长搭台铺路。进一步做好后备干部培养培训工作,促进早日成才。抓好年级组长的选拔任命和使用,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

(二)组织建设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活动手册记录完整;支部及时收缴党费上交;按时保质完成教育局党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认真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号召广大党员和教职工行动起来,教学一线的党员要努力做好教学工作,练好内功、提升内力,强化质量意识,抓好课堂管理,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与水平;行政管理的党员要发挥作用,努力为教学一线和幼儿提供良好的服务。

3.加强发展新党员工作,不断扩大党员队伍。建立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关心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和生活,保持与他们交流沟通,重点把教学一线、青年优秀分子及时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按计划发展新党员,发展党员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手续完备,保证质量,年内完成发展二名新党员的工作计划。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组织党员民主生活会。

根据上级党委要求和部署,组织好党员的学习,对照党员标准检查自己,按照评议目的、原则、内容和步骤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让每一名党员积极参与民主生活会。

5.完善教代会制度。推行校务公开,倾听群众呼声,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关注教职工反映的热点问题,努力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为教职工解决后顾之忧,调动广大教职工在教书育人、幼儿园管理和改革发展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党员教育

充分利用政治学习时间,在党员中广泛开展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主要内容的理想信念教育,以章程为主要内容的党纪教育,以廉洁从教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教育,以学习爱岗敬业模范事迹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模范教育。将“三个教育”主题活动推向纵深,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加强党性修养,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四)作风建设

1.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改进思想作风,做到与时俱进,解放思想;改进工作作风,做到求真务实,勤勉高效;改进生活作风,做到艰苦奋斗,廉洁自律。

2.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根本要求,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推动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强化宗旨意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质保量完成幼儿园保教工作、推动幼儿园和谐发展,办人民满意的幼儿教育。

(五)群团工作

1.加强幼儿园工会工作。积极支持工会履行工会职责,把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作为工会的基本职责,使工会真正成为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工会要围绕幼儿园中心工作,组织教职工投身幼教改革、教育科研、民主管理,为教育教学和幼儿园发展建功立业。工会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工会阵地建设,组织教工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文体活动,增强教工队伍凝聚力。

2.加强对团支部工作的指导。指导团支部加强思想和组织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加强青年团员的思想教育,不断丰富教育形式,吸引优秀青年团员向党组织靠拢。

3.继续做好老教师退休协会工作。关心退休老同志的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利用教师节、重阳节、春节等节日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丰富退休教职工生活,尽力为她们排忧解难,多办实事,定期向她们通报幼儿园工作,征求她们的意见、建议。

三、有关要求

1.全体党员及领导干部要结合实际,在幼儿园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思想和认识,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幼儿园的可持续发展奠定组织基础。

2.党员要在各自岗位上认真履行职责,争取出色完成工作目标。

篇3:师大后勤公司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

师大后勤发展总公司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

一、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落实党总支书记、支部书记抓党的建设的职责,提高后勤发展总公司基层党组织党建水平,按照学校党委“关于建立党建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的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总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目标任务:

1、党建工作目标分党建工作责任制、总支班子建设、党支部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及其他等方面的内容,具体内容见附件。

2、党建工作目标每二年下达一次,其内容将根据学校有关精神及总公司中心任务作适当调整。

三、考核对象:

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党建工作目标考核。

四、考核方法:

1、各党支部党建工作目标实行百分制考核。

2、党建工作目标每两年考核一次。

①第一年年初由学校党委和后勤党总支下达目标任务,年末各支

部进行初评,党总支进行检查,提出改进意见。

②第二年年末各党支部组织自查自评,总支根据评分标准,采取

查阅会议或活动记录、个别谈话、座谈、参考有关材料等形式进行考核评分。

③总支根据各支部考核情况,按学校党委组织部要求进行自评自查,核算出单项扣分;计算出总得分。

五、附则:

1、退休支部不在考核范围。

2、总支考核小组由***三位同志组成。

3、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篇4:县某项目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度

县项目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度

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人事人才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月15日为办主任领导班子集中学习时间,由主任喻强辉负责组织,如遇特殊情况另行调整,集中学习由办公室主任潘海军作好学习记录。

二、每周星期五下午由机关党支部组织机关全体党员集中学习。学习时间根据学习内容、任务情况适当安排。每次学习由有关人员作好记录,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须向支部书记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学习内容主要是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文件,*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精神、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项目工程建设、金融工作的理论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以及有关业务知识等。

四、机关全体党员必须积极参加学习,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办机关支部定期检查党员学习笔记。

五、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由支部书记主持召开一次支部民主生活会和支部党员会。会议主要内容是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讨论决定本支部建设的重大问题,总结、检查党员学习情况。每半年组织党员上一堂党课。

六、每半年由机关支部书记张新华主持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一次民主测评。

七、积极开展争创“四好领导班子”、“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等创先争优活动。

篇5:第三人民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市第三人民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一)党支部书记为支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党建工作负总责,党支部委员按各自分工的职责,对分管工作负责。

(二)组织制度。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任期满后应及时按规定程序改选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领导机关,凡属支部内的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和决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有7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党支部应建立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党员大会休会期间,支部委员会领导和处理支部日常工作,并对支部大会负责。支部委员会应每年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年“七一”前后)。凡设立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应下设党小组,按照支部委员会的安排内容组织活动。

(三)明确职责

1、支部书记的职责:

(1)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对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决议的贯彻和检查。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认真向党员传达、贯彻上级的决议、指示,定期研究党支部的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3)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工作总结。

(4)抓好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党员干部学习,定期召开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协调工作,充分发挥支委会集体领导作用。

(5)全面掌握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党内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6)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工作情况,相互配合,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

(7)积极支持和协助同级行政领导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

(8)支持同级工会、共青团组织的工作,指导他们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2、组织委员的职责

(1)按照章程规定,积极做好党支部改选的准备工作,检查督促各党小组的活动。

(2)了解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按照章程规定做好吸收党员的工作。

(3)认真负责地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按时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4)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编造党员名册,定期完成党员的统计工作,转换党员的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掌握了解党员的思想情况,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

3、宣传委员职责:

(1)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主张,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学习*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纲领,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开展宣传教育。

(2)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提出学习计划,并组织好各党小组的学习。

(3)负责收集各党小组、党员的先进模范事迹,及时总结、宣传和交流。

(4)负责政治工作的信息收集和整理工作。

4、纪检委员职责:

(1)收集党风党纪情况,做好登记、汇总。经常向党支部和上级党委、纪委反映本单位党员遵纪守法情况,并提出意见和措施。

(2)按照党的政策,受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协助纪委调查党员的违纪案件,以及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认真接待和处理人民来信和来访工作。

(3)协助党支部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4)认真贯彻执行党委、纪委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党员定期进行考察和分析。

5、青年委员职责:

(1)指导共青团组织开展活动,关心团干部的成长。

(2)教育团员和青年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和革命精神。

(3)关心团员和青年的学习、工作、生活、文化娱乐活动。

(4)教育团员和青年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同一切危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不良倾向进行坚决斗争。

6、党小组长职责:

(1)主持召开党小组会,组织党员学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完成党支部布置的工作任务。

(2)了解党员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向支部反映汇报党员的意见和要求。

(3)关心群众,团结同志,及时向支部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党员为群众排忧解难。

(4)协助支部定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5)按时收缴党费。

(四)实行党员目标管理

党员目标管理的内容通常包括: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和党员活动;按时缴纳党费;定期向党小组或直接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坚决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决议;努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密切联系群众;搞好团结;做好本职工作;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有奉献精神等等。

党员完成目标的情况,按不同岗位实行分类考核。考核程序采取半年检查对照、年度实施考核、两年进行一次评议。

(五)实施考核。每年年终对基层党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党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党组织对单位政治、思想领导的情况;党支部参与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党管干部的情况;党员教育管理的情况;党建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等等。

党建工作考核与个人年度考核紧密结合。党建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先进党支部和创建“团结、廉洁、开拓”好班子评比的重要依据。党建工作中,责任人因未履行职责而出现严重过错的要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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