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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05

加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第四条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五条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周末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领导出差: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

8.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六条加班工资计算

1.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

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

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3.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篇2:员工加班细则制度

四、员工加班细则

1.总则

为规范员工加班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2.加班办理手续

本公司员工于每日规定工作时间外,如需赶上生产或处理急需事故,应按下列手续办理。

1)一般员工加班

(1)管理部门人员加班一律由科长级主管报请主任级主管指派后填加班单。

(2)生产部门人员加班,先由管理(组)科根据生产工时需要拟定加班部门及人数,经生产部门同意后,由领班排班(无管理(组)科者由各科自行决定)报由主任级主管核定,并将加班时间内的生产量由领班记载于工作单上。

(3)训练计划内必须的加班,经副总经理核准后才能加班。

(4)以上人员的加班费,须于当日下午4时前送交人事单位,以备查核。

2)科长级主管加班

(1)各部门于假日或夜间加班,其工作紧急而较为重要者,主管人员应亲自前来督导,夜间督导最迟至22时止。

(2)主管加班不必填加班单,只需打卡即可。

3.加班考核

1)一般员工

(1)生产部门于加班的次日,由管理(组)科依生产标准计算其加班工时与工作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应通知人事单位照比例扣除其加班工时,至于每日的加班时数,则由所属单位主管填入工卡小计栏内,并予签证。

(2)管理部门的直属主管对其加班情况亦应切实核查,如有敷衍未达预期效果时,可免除其加班薪资加成。

2)科长级主管

科长级主管如有应加班而未加班,致使工作积压延误情形者,由主任级主管专案考核,同样情形达两次者应改调其他职务,并取消去职务加给。

4.加班薪资

(1)主管:各科主管因已领有职务加给,故不再另给加班费,但准报车资(有公交车可达者不得报支计程车资)及误餐费。

(2)其他人员:不论月薪或日薪人员,凡有加班均按下列程序发给加班薪资。

①平日加班,每小时给以日给本薪的34%,其计算公式如下:日薪×[加班时数×(1.34÷8小时)]=加班薪资。

②公休加班除基本薪资照给外,并按平日加班计算方法加倍给付加班薪资。

③新年休假期内,因情形特殊而加班,凡正式员工一律照②款办理。

5.注意事项

(1)加班的操作人员超过3人时,应派领班负责领导,超过15人时,应派职员督导。

(2)公休假日尽可能避免临时工加班,尤其不得指派临时工单独加班。

(3)分派加班,每班连续以不超过12小时,全月不超过46小时为原则。

6.加班请假

(1)操作人员如有特别事故不能加班时,应事先向领导声明(没有具体事实不得故意推诿),否则一经派定即须按时到岗。

(2)连续加班阶段,如因病因事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向领班或值日值夜人员以请假单请假。

(3)公休假日加班,于到班前发生事故不能加班者,应以电话向值日人员请假,次日上班后再检具证明或述明具体事实,填单补假(注明加班请假字样),此项请假不予列入考勤。

7.其他规定

(1)在加班时间中如因机械故障一时无法修复或其他重大原因不能继续工作时,值日值夜人员可分配其他工作或提前下班。

(2)公休假日,中午休息时间与平日相同。

(3)凡加班人员于加班时不按规定工作,其有偷懒、睡觉、擅离工作岗位或变相赌博者,经查获后,记过或记大过。

篇3:加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申请、审批程序及相关报酬的计算,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中层(不含)以下员工。

第三条?加班的定义

加班是指确因工作需要,在本职工作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额外劳动。

第四条?加班的原则

1、公司倡导工作的高效性,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2、对确因工作需要,经审批加班的员工,为保证其得到适当休息,公司安排相应的补休;

3、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公司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第五条?加班类别

1、延时加班

2、休息日加班(对于轮班制工种,休息日是指其轮休日);

3、法定休假日加班。

第六条?加班审批

1、原则上,需在加班前一个工作日提交员工《加班申请单》,报厂级领导、分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领导及总经理审批;

2、对于因突发事件、紧急任务临时加班的情况,因先报领导同意并在加班后2个工作日内补加班申请。

第七条?加班规定

1、在工作日内应正常完成的工作任务,不得申请加班;

2、在休息日或节假日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不得申请加班;

3、无论是休息日或是法定休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考勤,记录加班时间。

4、不定时工作制除节假日外,平日不做加班加点申请。

第八条?补休管理

1、为保证休息时间,员工加班优先安排补休,注明“补休”字样,报审批人审批后方可执行;

2、补休时间与加班时间保持一致。

第九条?加班工资计算

1、因生产工作需要,抢修在4小时之内按半天计算,超过4小时按一天计算。确因生产原因导致无法换休的,按照60元/天计发。

2、夜间值班费按照30元/次,周末值班费按照50元/次执行。

第十条?其他

1、每月加班统计由各综合部考勤负责人核实并报薪酬计算相关人员,随工资一同发放;

2、员工中途离职,离职前未安排补休的安排其补休。

篇4:物业管理保安部加班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保安)部加班管理制度

部门工作以三班24小时运作为主,定岗定编。

(一)加班限以下情形或条件:

1.确因工作之需如重大节假日岗位应急;

2.重大安全警卫任务之需;

3.周期性或阶段性人员紧缺,兵员补充不及时;

4.部门临时安排或执行突击任务。

(二)加班比率:

月度日均加班人数需控制在2%以内;

(三)加班适用于领班及以下人员,副主管以上人员不适用于加班,按补休处理为宜。

篇5:某大厦客户加班申请管理制度

大厦客户加班申请管理制度

为加强大厦安全管理,维护大厦客户的人身财产安全,*贸易大厦特做如下规定:

1.非办公时间:周一-周五19:00-次日7:00

周六--周一周六7:00-周一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全天

2.客户进入大厦时出示出入证,并在值班处签入、签出。

3.在法定节假日,客户加班需提前向客务部申请,根据客户加班情况提供相关配套服务。

4.非办公时间进入大厦的客户应服从管理,配合巡楼保安人员、管理员的例行检查。

5.非办公时间进入大厦的客户不得在其办公楼层以外的楼层游荡。

6.大厦保安员、管理员因安全或其他原因认为有必要时,可随时请客户离开大厦。

7.如客户在加班期间出现紧急事件,请及时与大厦保安部联系,客务部24小时为客户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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