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93 - 制度大全
制度大全 导航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93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04

【发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

【标准号】GB10060-93

【发布日期】1993-12-27

【实施日期】1994-08-01

【标题】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正文】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梯安装的验收条件、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和验收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速度不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载货电梯,不适用于液压电梯、杂物电梯。

2.引用标准

GB75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8903电梯用钢丝绳

GB10058电梯技术条件

GB10059电梯试验方法

GB12974交流电梯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

3.安装验收条件

3.1验收电梯的工作条件应符合GB10058的规定。

3.2提交验收的电梯应具备完整的资料和文件。

3.2.1制造企业应提供的资料和文件:

a.装箱单;

b.产品出厂合格证;

c.机房井道布置图;

d.使用维护说明书(应含电梯润滑汇总图表和电梯功能表);

e.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线路示意图及符号说明;

f.电气敷线图;

g.部件安装图;

h.安装说明书;

i安全部件: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其中限速器与渐进式安全钳还须有调试证书副本。

3.2.2安装企业应提供的资料和文件:

a.安装自检记录;

b.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

c.由电梯使用单位提出的经制造企业同意的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3.3安装完毕的电梯及其环境应清理干净。机房门窗应防风雨,并标有“机房重地,闲人免进”字样。通向机房的通道应畅通、安全,底坑应无杂物、积水与油污。机房、井道与底坑均不应有与电梯无关的其他设置。

3.4电梯各机械活动部位应按说明书要求加注润滑油。各安全装置安装齐全、位置正确,功能有效,能可靠的保证电梯安全运行。

3.5电梯验收人员必须熟悉所验收的电梯产品和本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和要求。

3.6验收用检验器具与试验载荷应符合GB10059规定的精度要求,并均在计量检定周期内。

4.检验项目及检验要求

4.1机房

4.1.1每台电梯应单设有一个切断该电梯的主电源开关,该开关位置应能从机房入口处方便迅速地接近,如几台电梯共用同一机房,各台电梯主电源开关应易于识别。其容量应能切断电梯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最大电流,但该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

a.轿厢照明和通风;

b.机房和滑轮间照明;

c.机房内电源插座;

d.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

e.电梯井道照明;

f.报警装置。

4.1.2每台电梯应配备供电系统断相、错相保护装置,该装置在电梯运行中断相也应起保护作用。

4.1.3电梯动力与控制线路应分离敷设,从进机房电源起零线和接地线应始终分开,接地线的颜色为黄绿双色绝缘电线,除36V以下安全电压外的电气设备金属罩壳均应设有易于识别的接地端,且应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线应分别直接接至接地线柱上,不得互相串接后再接地。

4.1.4线管、线槽的敷设应平直、整齐、牢固。线槽内导线总面积不大于槽净面积60%;线管内导线总面积不大于管内净面积40%;软管固定间距不大于1m,端头固定间距不大于0.1m。

4.1.5控制柜、屏的安装位置应符合:

a.控制柜、屏正面距门、窗不小于600mm;

b.控制柜、屏的维修侧距墙不小于600mm;

c.控制柜、屏距机械设备不小于500mm。

4.1.6机房内钢丝绳与楼板孔洞每边间隙均应为20~40mm,通向井道的孔洞四周应筑一高50mm以上的台阶。

4.1.7曳引机承重梁如需埋入承重墙内,则支承长度应超过墙厚中心20mm,且不应小于75mm。

4.1.8在电动机或飞轮上应有与轿厢升降方向相对应的标志。曳引轮、飞轮、限速器轮外侧面应漆成黄色。制动器手动松闸扳手漆成红色,并挂在易接近的墙上。

4.1.9曳引机应有适量润滑油。油标应齐全,油位显示应清晰,限速器各活动润滑部位也应有可靠润滑。

4.1.10制动器动作灵活,制动时两侧闸瓦应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的工作面上,松闸时应同步离开,其四角处间隙平均值两侧各不大于0.7mm。

4.1.11限速器绳轮、选层器钢带轮对铅垂线的偏差均不大于0.5mm,曳引轮、导向轮对铅垂线的偏差在空载或满载工况下均不大于2mm。

4.1.12限速器运转应平稳、出厂时动作速度整定封记应完好无拆动痕迹,限速器安装位置正确、底座牢固,当与安全钳联动时无颤动现象。

4.1.13停电或电气系统发生故障时应有轿厢慢速移动措施,如用手动紧急操作装置,应能用松闸扳手松开制动器,并需用一个持续力去保持其松开状态。

4.2井道

4.2.1每根导轨至少应有2个导轨支架,其间距不大于2.5m,特殊情况,应有措施保证导轨安装满足GB7588规定的弯曲强度要求。导轨支架水平度不大于1.5%,导轨支架的地脚螺栓或支架直接埋入墙的埋入深度不应小于120mm。如果用焊接支架其焊缝应是连续的,并应双面焊牢。

4.2.2当电梯冲顶时,导靴不应越出导轨。

4.2.3每列导轨工作面(包括侧面与顶面)对安装基准线每5m的偏差均应不大于下列数值: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为0.6mm;不设安全钳的T型对重导轨为1.0mm。

在有安装基准线时,每列导轨应相对基准线整列检测,取最大偏差值。电梯安装完成后检验导轨时,可对每5m铅垂线分段连续检测(至少测3次),取测量值间的相对最大偏差应不大于上述规定值的2倍。

4.2.4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工作面接头处不应有连续缝隙,且局部缝隙不大于0.5mm,导轨接头处台阶用直线度为0.01/300的平直尺或其他工具测量,应不大于0.05mm,如超过应修平,修光长度为150mm以上,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导轨接头处缝隙不得大于1mm,导轨工作面接头处台阶应不大于0.15mm,如超差亦应校正。

4.2.5两列导轨顶面间的距离偏差:

轿厢导轨为mm,对重导轨为mm。

4.2.6导轨应用压板固定在导轨架上,不应采用焊接或螺栓直接连接。

4.2.7轿厢导轨与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的下端应支承在地面坚固的导轨座上。

4.2.8对重块应可靠紧固,对重架若有反绳轮时其反绳轮应润滑良好,并应设有挡绳装置。

4.2.9限速器钢丝绳至导轨导向面与顶面二个方向的偏差均不得超过10mm。

4.2.10轿厢与对重间的最小距离为50mm,限速器钢丝绳和选层器钢带应张紧,在运行中不得与轿厢或对重相碰触。

4.2.11当对重完全压缩缓冲器时的轿顶空间应满足;

a.井道顶的最低部件与固定在轿顶上设备的最高部件间的距离(不包括导靴或滚轮,钢丝绳附件和垂直滑动门的横梁或部件最高部分)与电梯的额定速度V(单位:m/s)有关,其值应不小于(0.3+0.035V2)m。

b.轿顶上方应有一个不小于0.5m×0.6m×0.8m的矩形空间(可以任何面朝下放置),钢丝绳中心线距矩形体至少一个铅垂面距离不超过0.15m,包括钢丝绳的连接装置可包括在这个空间里。

4.2.12封闭式井道内应设置照明,井道最高与最低0.5m以内各装设一灯外,中间灯距不超过7m。

4.2.13电缆支架的安装应满足:

a.避免随行电缆与限速器钢丝绳、选层器钢带、限位极限等开关、井道传感器及对重装置等交叉;

b.保证随行电缆在运动中不得与电线槽、管发生卡阻;

c.轿底电缆支架应与井道电缆支架平行,并使电梯电缆处于井道底部时能避开缓冲器,并保持一定距离。

4.2.14电缆安装应满足:

a.随行电缆两端应可靠固定;

b.轿厢压缩缓冲器后,电缆不得与底坑地面和轿厢底边框接触;

c.随行电缆不应有打结和波浪扭曲现象。

篇2:GB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总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电梯安装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液压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装工程质量的验收;本规范不适用于杂物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的验收。

1.0.3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配套使用。

1.0.4本规范是对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的最低要求,所规定的项目都必须达到合格。

1.0.5电梯安装工程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2术语

全文下载: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pdf

篇3:电梯安装验收条件

1.验收电梯的工作条件应符合GB10058的规定。

2.提交验收的电梯应具备完整的资料和文件。

2.1制造企业应提供的资料和文件:

a.装箱单;

b.产品出厂合格证;

c.机房井道布置图;

d.使用维护说明书(应含电梯润滑汇总图表和电梯功能表);

e.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线路示意图及符号说明;

f.电气敷线图;

g.部件安装图;

h.安装说明书;

i.安全部件: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其中限速器与渐进式安全钳还须有调试证书副本。

2.2安装企业应提供的资料和文件:

a.安装自检记录;

b.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

c.由电梯使用单位提出的经制造企业同意的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3.安装完毕的电梯及其环境应清理干净。机房门窗应防风雨,并标有“机房重地,闲人免进”字样。通向机房的通道应畅通、安全,底坑应无杂物、积水与油污。机房、井道与底坑均不应有与电梯无关的其他设置。

4.电梯各机械活动部位应按说明书要求加注润滑油。各安全装置安装齐全、位置正确,功能有效,能可靠的保证电梯安全运行。

5.电梯验收人员必须熟悉所验收的电梯产品和本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和要求。

6.验收用检验器具与试验载荷应符合GB10059规定的精度要求,并均在计量检定周期内。

篇4:园区电梯维修保养验收标准(5)

园区电梯维修保养验收标准(五)

1目的

使电梯维修保养工作按标准执行,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整个园区的电梯系统。

3职责

3.1电梯工负责日常巡检工作,维修保养工作由电梯公司负责,并遵照此标准进行。

3.2部门经理负责标准落实情况的督促和检查工作。

4内容

4.1机房内维修保养标准:

4.1.1机房通风良好,温度应保持在5℃-40℃范围之内,相对湿度不大于85%(在25℃时),保证没有雨、雪侵入的可能。

4.1.2机房内干粉灭火器应保持正常压力。

4.1.3机房的《电梯困人救援规程》等制度齐全,并挂于明显处。

4.1.4轿厢平层标志应用黄漆标在主钢丝上,使其清晰可见(以利于紧急救援用)。机房门锁良好,告示牌清晰挂于显眼处。

4.1.5机房照明,电源插座要保持良好。

4.1.6机房不得住人,存放杂物等,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明显灰尘。

4.1.7曳引轮对铅垂线的偏差≤2.0mm。曳引轮绳槽与导向轮绳槽平行度偏差≤1.0mm;

4.1.8限速器绳槽、轴套、轴及钢丝绳的磨损在允许范围内参照(GB5972-86),运行时应无异常声音。

4.1.9限速器开关灵活可靠;限速器安全开关动作时,能使电梯可靠地停止运行。

4.1.10曳引轮或盘车手轮处标出的升降方向应明显清楚。曳引轮导向轮、盘车手轮、限速器轮上的黄色油漆应明显,不得掉色。

4.1.11各轴承应灵活,运行时应无异常声音,温度应不高于80℃(注油轴承应保持油量饱满),工作2500-3000小时后更换新油。

4.1.12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必须保持良好的保护性接地。

4.1.13错相、断相保护器应正常。如有错、断相发生,电梯应不能运行。电动机的短路、过载保护应可靠。

4.1.14掣动器掣动时闸瓦应紧密地贴合在掣动轮的工作表面上。当松闸时,两侧闸瓦应同时离开掣动轮表面,应在整个接触面上均匀分布,其间隙不大于

0.7mm。掣动轮表面不得有油污、杂物。掣动闸瓦磨损超过厚度的1/4,螺钉头露出及掣动闸瓦有油时应更换。各销钉、开口销卡簧,联轴器螺栓等无松动、脱落。

4.1.15轿厢以额定速度空载上行至行程上部范围内,突然断电轿厢应能完全停止。

4.1.16电梯救援的手动松闸杆,手动盘车操作装置,应齐全并挂于墙上,不得挪用。

4.1.17曳引轮绳槽磨损在离V型槽底部4-5mm时应更换或重车。

4.2井道与轿厢部分的维修保养

4.2.1上、下极限,限位开关灵活可靠。

4.2.2绳头组合固定。

4.2.3各根钢丝绳张力与其平均张力之差≤5%,钢丝绳磨损报废标准。

4.2.4详见GB5972-86。

4.2.5对重块压板固定坚固,对重铁不得有锈。

4.2.6安全钳联动机构各部件应灵活、活动正常,钳块斜块与路轨之间的距离为5±0.5mm。

4.2.7轿顶固定照明应正常,轿顶非自动复位的急停开关应正常,轿顶检修操纵开关应正常。

4.2.8平层精确度:V≤2.5m/s时,应在±15mm内。

4.2.9轿厢安全窗应灵活,且安全窗开关动作可靠。

4.2.10每一层厅门机械电气联锁装置动作可靠,只有当机械锁定后,电气才能接通。断开任何一层厅门的电气联锁开关、轿门电气联锁开关,电梯要可靠地停止运作。

4.2.11轿门的安全触板及光电保护动作应灵活可靠,当有物体挡住门时,门会自动返回。

4.2.12轿箱内告示牌应明显清洁,报警装置功能正常,随时保持能和监控中心机房正常通话;排风机要保证轿内空气流通;照明不得有不亮的光管;紧急照明功能正常。

4.2.13指令、召唤、选层、定向等装置应准确无误。声光信号应正确,开关门按钮功能正常。

4.3底坑内维修保养

4.3.1补偿链运行时无碰撞,两端应牢固固定,二次保护要可靠。

4.3.2底坑急停开关的开关方向要明确,红色标注正确,且动作可靠。

4.3.3随行电缆固定可靠,不得打结、扭转、破损等。

4.3.4液压缓冲器油量应充足,无锈蚀现象,缓冲器安全开关动作可靠。

4.3.5限速器张紧轮安全开关应动作可靠。

4.3.6井道底坑无积水、杂物等。

4.3.7各种安全开关固定不得使用焊接,但应安装牢固。

4.3.8超载报警装置在空载状态下手动试验时,功能应正常,自动门机应不关闭。

5记录

《电梯日巡检记录》HD**-GC-056-A-01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