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电保护器运行管理制度
1、安装低压漏电保护器是保证安全,减少人身伤亡事故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技术措施。农村配电变压器出线,支线和用电户都应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2、要重视漏电保护器的运行和管理工作,保证漏电保护器的安装率、投运率100%和正确动作率在98%以上。
3、绝不允许自行拆除或停止漏电保护器的运行。
4、凡作或私自撤运,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事故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漏电保护器失灵或损坏时,要立即更换或修复。
5、漏电保护器要建立运行试验记录,认真填写保护器的试验记录,每月至少对保护器检查试验一次。
6、每当雷击或其它原因使保护器动作后,应进行认真地检查,查明原因,消除缺陷。
7、夏收和用电高峰期间应增加检查试验次数。打雷下雨时,严禁检查试验。
8、漏电保护器不能正确动或损坏时,要立即更换、修复。
篇2:漏电保护器管理制度
总则
为切实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根据劳动部、劳安字(1990)16号文件《漏电保护器安全监察规定》;北京市总工会《手执电动工具分类与合理选用》;北京市劳动局《在用电设备上安装漏电开关》的通知及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使用范围
1.1各类手执电动工具、手电钻、电搬子、电改锥等;
1.2各类成品或自制的接线板;
1.3临时线路的电器设备;
1.4种类电器试验、检验装置;
1.5潮湿的工作场所的各类电器设备;
1.6移动式生活用品、如吸尘器等。
2选用原则
2.1选用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不超过30mA,在其他保护失效时可以做补充保护。
2.2选用漏电保护器应根据保护范围,人身设备安全和环境确定。
2.3选用漏电保护器不应影响其他设备的正常运行。
2.4选用漏电保护器应满足使用电源电压、频率、工作电流和短路分断能力的要求。
2.5其型号的选用应由单位电工根据上述要求和漏电保护器说明书的要求确定。
3安装
3.1安装时应检查产品合格证、认证标志、试验装置等。
3.2漏电保护器的保护范围是独立回路,不能与其他线路有电气上的连接不能两台并联使用。
3.3不能在安装保护器时撤掉接地或接零的保护措施,同时线路的零线也不能接入漏电保护器。
3.4漏电保护器安装完成应进行检查,试验按纽是否动作,方可投入使用。
4漏电保护器的管理
4.1各单位安全员、电工负责定期试验、检验每月应进行一次。
4.2各单位领用漏电保护器应有专人负责保管,防止丢失和损坏。
4.3各单位应教育员工正确使用、爱护和保护漏电保护器的正常运行。
5监督与处罚
5.1公司主管安全部室、安全员有权对使用单位进行检查。
5.2凡已加装保护器的各类工具及设备必须在生产过程中同时使用,否则按违章作业处罚。
5.3漏电保护器发生人为损坏、丢失,由责任人负责按原价赔偿;
5.4凡领用漏电保护器的单位安全员,负责监督安装。凡未按规定安装的按违章作业处罚。因未及时安装造成工伤事故追查领用者的责任。
篇3:漏电保护器的运行和管理制度
1、检修电源箱部分每周由安全员进行检查一次(在通电状态下)并有检查记录;生活间漏电保护器在投入运行后、每天使用前应由值班员或在生活间的工作人员(一经过培训)进行检查一次;并有检查记录。
2、班长每月需在通电状态下,按动试验按钮,检查漏电保护器动作是否可靠,雷雨季节应增加试验次数。并有检查记录。
3、雷击或其他不明原因使漏电保护器动作后,应作检查;汇报班长。
4、运行中的漏电保护器应定期进行动作特性试验。试验项目应符合有关GB13955-92的有关规定。
5、漏电保护器动作后汇报班长,经检查未发现事故原因时,允许试送电一次,如果再次动作,应查明原因找出故障,必要时对其进行动作特性试验,不得连续强行送电;除经检查确认为漏电保护器本身发生故障外,严禁私自撤除漏电保护器强行送电。
6、定期分析漏电保护器的运行情况,及时更换有故障的漏电保护器。
7、漏电保护器的动作特性由制造厂整定,按产品说明书使用,使用中不得随意变动8、漏电保护器的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运行中遇有异常应按一般缺陷上报,以免扩大事故范围。
9、在漏电保护器的保护范围内发生电击伤亡事故,应检查漏电保护器的动作情况,分析未能起到保护作用的原因,在未调查前应保护好现场,不得拆动漏电保护器。
篇4:低压漏电保护器的安装和使用
低压漏电保护器是为了防止低压触电事故而制造的一种保护设备,如果在低压电网中发生绝缘损坏、漏电或触电事故,它便可以立即发出信号警报或迅速切断电源,而保护人身安全和进行绝缘监督,从而保护设备。有人认为,有了漏电保护器,已是万全之策,什么操作规程、规章制度统统放在脑后。请注意!漏电保护器不是万能保护。
一、安装注意事项
1.漏电保护器应安装在干燥处,避免雨淋、灰尘和有害气体的侵蚀。用作总保护的漏电保护器应装在配电盘前,以便操作和观察;用作终端保护的漏电保护器,可与电度表、保险盒装于同一表箱内,漏电保护器应装于保险盒下方,接线不得颠倒反接,并应垂直安装,压线螺母要拧紧。
2.电子式漏电保护器的电源进线应从交流接触器主触点前端引取,电源进线最好用闸刀开关控制。
3.零序电流互感器应尽量远离有磁场的电器,如交流接触器、电流互感器、载流母线等,相距不得小于20cm。
4.配电变压器的中性点应良好接地,其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
5.零线严禁重复接地;用电设备可同时设置接地保护,但不能设置接零保护。
二、使用注意事项
1.漏电保护器安装完毕后,首先应认真检查接线是否有误。确认正确后方可通电。
2.发现漏电保护器动作后,应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后方能恢复通电。严禁强行通电,更不能将其退出运行,以确保用电安全。
3.漏电保护器要定期试验,一般每星期试验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4.漏电保护器的动作电流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支路的动作电流必须低于总路的动作电流。
三、可采取的预防措施
1、强化员工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操作知识水平和自我安全防护意识。
2、安装了漏电保护器,工作也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穿戴好劳保用品,不可有丝毫的麻痹大意。
3、漏电保护器一般不应单独使用,只适用于低压线路或手持电动工具,作为附加的保护装置。
4、漏电保护器动作后,应立即检查动作原因,事故排除后才能恢复送电。
篇5:漏电保护器安全管理
一、使用的漏电保护器必须是按GB6829-95《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的标准要求进行全面试验,并获得《电工产品认证合格证书》、《检验证书》的产品,不得随意采购使用其它产品。
二、防火要求较高和易发生触电的场所及新改、扩建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各类用电设备、插座等,均应安装漏电保护器。
三、手持式电动工具(除Ⅲ类外)、移动式生活日用电器(除Ⅲ类外)、暂设用电线路和其它移动式机电设备(潜水泵、电焊机、加油泵等)以及其他触电危险性大的用电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四、潮湿、高温及金属占用系数大的场所和其它导电良好的场所:如食堂、锅炉房、水泵房、浴室、洗衣间、地下设施等的用电设备必须设置独立的漏电保护器,不得用一台漏电保护器同时保护两台以上的设备(工具)。一台漏电保护器容量不够时不能两台并联使用,应选用容量符合要求的漏电保护器。
五、漏电保护器作分级保护时,上一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小于下一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或是所保护线路设备正常漏电电流的两倍。
六、选用漏电保护器应满足保护范围内线路、用电设备相(线)数要求,保护单相线路和设备时应选用单极两线或两极产品,保护三相线路和设备时可选用三极产品,保护既有三相又有单相的线路和设备时可选用三极四线或四极产品。
七、固定线路的用电设备和正常生产作业场所,应选用带漏电保护器的动力配电箱。建筑施工和临时作业场所的用电设备应选用移动式带漏电保护器的配电箱。临时使用的小型电气设备应选用漏电保护插头(座)或带漏电保护器的插座箱。
八、安装漏电保护器后,不能降低对线路设备的接地或接零保护,经过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不得作为保护零线,不得重复接地或接设备的外壳,线路的保护零线不得接入漏电保护器。
九、漏电保护器的安装、检查等应由电工负责进行。漏电保护器经安装检查无误并操作试验按钮检查动作情况正常,方可投入使用。对电工应进行有关漏电保护器知识的培训、考核。
十、对运行中的漏电保护器应进行定期检查。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内容包括外观检查、试验装置检查、接线检查、信号指示及按钮位置检查),在每年三、四月间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检测。
十一、漏电保护器发生异常跳闸末找出原因之前,禁止盲目再次合闸。经检查属电器线路问题时应排除故障后按规程操作投入使用;属漏电保护器本身问题应由专业生产厂家检修并出具检验合格证方可再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拆装、回收、利用报废的漏电保护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