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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安全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01

1、目的:建立施工组织安全、现场安全、土石方工程安全、起重吊装安全、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管理、拆除工程安全等程序

2、范围:适用于公司建筑、安装安全管理

3、责任者:安全部、工程部、建筑、安装施工单位

4、程序:

4.1施工组织安全规定:

4.1.1.新建、改建、扩建,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按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施工方案,报请主管付总批准。

4.1.2.施工组织设计应分部、分项制定工程施工方案,方案中应包括安全施工部分,批准后方可安排施工。

4.1.3.工程施工部门,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在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进行安全交底。

4.1.4.凡参加施工的技术人员,职员和工人,必须熟悉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本制度,本工种,本岗位安全规程,否则不能参加施工指挥和施工作业。

4.1.5.凡施工中有关焊接,高处作业,电气设备安全检修等,均按安全检修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4.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4.2.1.参加施工人员和进入现场的一切人员,必须按安全规定准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4.2.2.施工现场在开工前,应按施工总平面和分部,分项工程平面布置,安排施工作业棚,临时休息室,仓库,搅拌机,以及施工机械,材料堆放的位置。

4.2.3.施工现场内危险地段的坑、井、沟、陡坡、电气设备、线路等必须设置“危险”或“禁止通行”的标志,夜间设红灯信号。

4.2.4.施工现场道路必须保持畅通,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照明,电气线路架设必须符合电气规程要求。

4.2.5.工地材料,机具,设备的堆放,必须整齐稳固,拆除的模板,铁线,脚手工具,边角废料等要及时清除。

4.2.6.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存放使用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4.2.7.施工现场根据需要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4.3土石方工程安全规定:

4.3.1.土石方工程施工必须办理动土证(防止损坏地下电缆,管道等)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4.3.2.挖土施工必须按土质情况留有一定边坡(坡视土质情况而定)。

4.3.3.挖土的土方距离沟边至少0.8米,堆土高度不能大于1.5米。

4.3.4.在雨季或土质松软遇有流沙时,必须设固壁支撑,支撑应有足够强度。拆除支撑时必须按顺序从下至上进行。

4.4起重吊装安全规定:

4.4.1.对20吨以上重物和土建主体工程主体结构吊装,必须编制吊装方案,吊物重虽不足20吨,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宽比大,精密,贵重以及施工条件特殊困难的情况下,应编制吊装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等部门审查,技术付总批准后方可进行。

4.4.2.起重吊装工程必须分工明确,统一指挥作业。

4.4.3.使用各种起重机械,吊装机具和索具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4.4.3.1.各种起重机在吊装前必须对机械,安全制动装置详细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4.4.3.2.各种起重机械的操作使用,必须按机械本身的操作规程执行。

4.4.3.3.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额定负荷进行吊装,禁止超载使用。

4.4.3.4.起重设备工具在吊装前必须进行试吊检查,确认无疑方可使用。

4.4.3.5.严禁利用厂区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生产性建筑物等做吊装,锚点。

4.4.3.6.不停车大修或技措工程的吊装施工,必须作出吊装方案,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吊装。

4.4.3.7.所有起重吊装必须经安全部门审查批准,持工作安全许可证方可进行。

4.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安全规定:

4.5.1.各种施工机械以及电机的传动和危险部分,都要设防护装置。

4.5.2.各种起重、运输机械必须设有联锁开关及超载、回转、卷扬各行程控制等安全装置。

4.5.3.木工机械必须保持各种安全装置齐备好用。

4.5.4.各种机械必须专人管理,按机械本身安全规程操作,定期维护检查、确保机械设备完好。

4.5.5.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导线必须设专职电工维护管理。

4.5.6.架设的高、低压线路必须符合电气规程规定。

4.5.7.电动手动工具必须绝缘良好。

4.6拆除工程安全规定:

4.6.1.拆除工程施工前,应对全部拆除建筑物等进行全面检查,制订拆除施工方案,经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拆除工程应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办理安全施工许可证,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4.6.2.拆除工程方案经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在施工前要向参加施工人员交底,学习拆除工程安全操作规定。

4.6.3.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

4.6.4.拆除工程,应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未拆部分应保持稳固,不许用挖切或推倒方法拆除。

4.6.5.拆除物料不准自上而下抛掷,应采取吊运和顺槽流方法,并及时清理运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篇2: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题注】(一九五六年五月二十五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章名】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国家基本建设需要,保护建筑安装工人职员的安全和健康,保证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工业建设(矿井建设除外)和民用建设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

【章名】第二章施工的一般安全要求

第三条施工单位的技术领导人必须熟悉本规程的各项规定,在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并且应该对工人讲解安全操作方法。凡是不了解本规程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未受过安全技术教育的工人,都不许参加施工工作。

第四条工地宿舍、办公室、工作棚、食堂等临时建筑,必须先经设计,并且经工程技术负责人审核和上级领导批准后,才能施工;竣工后要由工程技术负责人会同安全技术人员、工会劳动保护干部检查验收后,才能使用。

第五条对于从事高空作业的职工,必须进行身体检查。不能使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和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从事高空作业。

第六条施工单位对于高空作业工人,应该供给工具袋。

第七条在建筑安装过程中,如果上下两层同时进行工作,上下两层间必须设有专用的防护棚或者其它隔离设施;否则不许使工人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工作。

第八条遇有六级以上的强风的时候,禁止露天进行起重工作和高空作业。

第九条施工现场中的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都应该随时清扫,如果有雨水冰雪,要采取防滑措施。

第十条在天然光线不足的工作地点或者在夜间进行工作,都应该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在坑井、隧道和沉箱中工作,除应该有常用电灯外,并且要备有独立电源的照明灯。

第十一条寒冷地区施工单位,冬季施工的时候,应该在施工地区附近设置有取暖设备的休息处所;施工现场和职工休息处所的一切取暖、保暖措施,都应该合乎防火和安全卫生的要求。

第十二条进行汽热法施工的时候,应该采取防止工人被蒸汽或者配汽设备烫伤的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进行电热法施工的时候,应该在作业地区设置围栏和悬挂警告标志。用六十伏特以上电压加热的时候,除测温工作外,应该在作业地区内禁止进行其他工作。

【章名】第三章施工现场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该合乎安全卫生的要求。在现场上的附属企业、机械装置、仓库、运输道路和临时上下水道、电力网、蒸汽管道、压缩空气管道、乙炔管道、乙炔发生站和其他临时工程的位置、规格,都应该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详细规定。

第十五条在施工现场周围和悬崖、陡坎处所,应该用篱笆、木板或者铁丝网等围设栅栏。

第十六条工地内的沟、坑应该填平,或者设围栏、盖板。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危险地区应该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的明显标志,夜间应该设红灯示警。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的地点,应该设临时交通指挥。

第十八条工地内架设的电线,它的悬吊高度和工作地点的水平距离,应该按照当地电业局的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施工现场内一般不许架设高压电线;必要的时候,应该按照当地电业局的规定,使高压电线和它所经过的建筑物或者工作地点保持安全的距离,并且适当加大电线的安全系数,或者在它的下方增设电线保护网;在电线入口处,还应该设有带避雷器的油开关装置。

第二十条工地内交通运输道路,应该经常保持通畅,并且应该尽量采用单行线和减少不必要的交叉点。载重汽车的弯道半径,一般应该不少于十五公尺,特殊情况应该不少于十公尺。

第二十一条工地内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应该平坦,坡度不能大于百分之三。上述车辆都应该备有制动闸。铁轨终点应该向上弯曲,或者设车挡。

第二十二条轨道和行人道、运输道的交叉处所,应该满铺和轨顶取平的木板;在火车道口两侧应该设落杆、标志和信号。

第二十三条工地内应该有适当的排水沟。排水沟应该不妨碍工程地区内的交通。通过运输道路的沟渠,应该搭设能确保安全的桥板。

第二十四条一切材料的存放都要整齐和稳固。存放脚手杆要设支架。现场中拆除的模型板和废料等应该及时清理,并且将钉子拔掉或者打弯。

第二十五条在山沟、河流两岸,铺设交通线路或者设置一切临时建筑,都应该事先了解地形、历年的山洪和最高水位的情况,以防灾害。

第二十六条存放爆炸物的仓库,必须和厂矿、房屋、人口稠密处所、交通要道和高压线等保持安全距离。仓库要用耐火的材料(砖、石等)建筑,库顶应该采用轻型结构和安设避雷针,库内要有完善的通风设备和温度表,门窗应该向外开,不要使用透明玻璃,地板的铁钉不能外露。仓库周围应该设防爆掩护物,五十公尺内严禁烟火,并且应该设有消防设备。

第二十七条工地临时存放的少量的炸药、雷管、引线等,必须以有盖的木箱分别存放于安全处所,并且应该派有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保管和设置禁止烟火的标志。

第二十八条雷管、引线和炸药应该分库存放,不能混淆;各库之间应该保持安全距离。在存有爆炸物的仓库内,严格禁止火药加工和装插雷管引线等工作。存放爆炸物的仓库内,应该采用防爆型照明设备。

第二十九条危害工人健康的颜料和其它有害物质,应该存放在通风良好的专用房舍内。沥青应该存放在不受阳光直接照射或者不易熔化的场所。

【章名】第四章脚手架

第三十条木杆应该以剥皮杉木和其他各种坚韧的硬木为标准,杨木、柳木、桦木、椴木、油松和其他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一律禁止使用。竹竿应该以四年以上的毛竹为标准,青嫩、枯黄,或者有裂纹、虫蛀的都不许使用。

第三十一条使用木杆做脚手的,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七公分,大横杆、小横杆(排木)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八公分。使用竹竿做脚手的,立杆大横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七点五公分,小横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九公分(对于小头直径在六公分以上不足九公分的竹竿,可以采取双竿合并使用的办法)。

第三十二条架子的铺设宽度不能小于一点二公尺,大横杆间隔不能大于一点二公尺。木脚手的立杆间隔不能大于一点五公尺,小横杆的间隔不能大于一公尺。竹脚手必须搭设双排架子,立杆的间隔不能大于一点三公尺,小横杆的间隔不能大于零点七五公尺。

第三十三条架子必须设斜拉杆和支杆,高在七公尺以上的工程无法顶支杆的时候,架子要同建筑物连结牢固,立杆和支杆的底端要埋入地下,深度应该视土壤性质决定;在埋入杆子的时候,要先将土坑夯实,如果是竹竿,必须在基坑内垫以砖石,以防下沉,遇松土或者无法挖坑的时候,必须绑扫地杆子。

第三十四条凡是搭设高达十公尺以上的竹脚手架,要在立竿旁加设顶撑或者使用双行立竿。竹脚手的小横竿,它的两头伸出大横竿部分不能短于三十公分。斜拉竿和立竿的交叉处都要绑牢。

第三十五条搭架子可以根据各地经验采用坚韧的麻绳、棕绳、草绳、铁丝或者篾条切实扎绑,并且要经常检查。

第三十六条斜道的铺设宽度不能小于一点五公尺;斜道的坡度不能大于一比三,斜道防滑木条的间距不能大于三十公分,拐弯平台不能小于六平方公尺。

第三十七条脚手板必须使用五公分厚的坚固木板,凡是腐朽、扭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木板都不能使用。如果使用竹片编制的竹脚手板,板的厚度不能小于五公分,螺栓孔不能大于一公分,螺丝必须拧紧。

第三十八条脚手板和斜道板要满铺于架子的横杆上,在钭道两边,斜道拐弯处和高在三公尺以上的脚手架的工作面外侧,应该设十八公分高的挡脚板,并且要加设一公尺高的防护拦杆。

第三十九条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公尺不能超过二百七十公斤,如果负荷量必须加大,架子应该适当地加固。

第四十条悬吊式脚手架应该以坚固的材料构成,脚手板间不能有空隙,并且应该设防护栏杆。吊架挑梁应该插在墙壁的牢固部分,严禁插在房檐上,挑梁的下方应该垫入五公分厚的垫木。

第四十一条吊架所用的钢丝绳,它的粗细应该按照负荷量决定。升降用的卷扬机或者滑车,应该合于吊架的计算荷量,并且要设双重制动闸。

第四十二条安装管式金属脚手架,禁止使用弯曲、压扁或者有裂缝的管子,各个管子的联接部分要完整无损,以防倾倒或者移动。

第四十三条金属脚手架的立杆,必须垂直地稳放在垫木上,在安置垫木前要将地面夯实、整平。

第四十四条安装金属脚手架的地点,如果有电气配线的设备,在安装和使用金属脚手架期间,应该将它断电或者拆除。

第四十五条里脚手架的铺设宽度不能小于一点二公尺,高度要保持低于外墙的二十公分。砌墙高达四公尺的时候,要在墙外安设能承受一百六十公斤荷重的防护挡板或者安全网,墙身每砌高四公尺,防护挡板或者安全网应该随墙身提高。

第四十六条里脚手使用的伸出式挑架,要用坚固的材料作成,伸出墙外部分不能小于一点二公尺,所铺脚手板不能有空隙,并且要设有防护栏杆和十八公分高的挡脚板。

第四十七条跳板要用五公分厚的坚固木板,单行跳板宽度不能小于零点六公尺,双行跳板宽度不能小于一点二公尺;跳板的坡度不能大于一比三,板面并且应该设防滑木条;凡是超过三公尺长的跳板,必须设支撑。

第四十八条梯子必须坚实,不得缺层,梯阶的间距不能大于四十公分。

第四十九条两梯连接使用的时候,在连接处要用金属卡子卡牢,或者用铁丝绑牢,必要的时候可设支撑加固。

第五十条梯子要搭在坚固的支持物上,如果底端放在平滑的地面,应该采取防滑措施;立梯的坡度以六十度为适宜。

第五十一条凡是承载机械的或者超过十五公尺高的脚手架,必须先经设计,并且经工程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才可以搭设。

第五十二条脚手架要经施工负责人员检查验收后,才能使用,使用期间应该经常检查。

【章名】第五章土石方工程

第五十三条进行土方工程前,应该做好必要的地质、水文和地下设备(如瓦斯管道、电缆、自来水管等)的调查和勘察工作。

第五十四条挖掘基坑、井坑的时候,如果发现有不能辨认的物品,应该立即报告上级处理,严禁随意敲击或者玩弄。

第五十五条在深坑、深井内操作的时候,应该保持坑、井内通风良好,并且注意对于有毒气体的检查工作,遇有可疑现象,应该立即停止工作,并且报告上级处理。

第五十六条在靠近建筑物旁挖掘基坑的时候,应该视挖掘深度,作好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五十七条挖掘土方应该从上而下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并且应该做好排水措施。

第五十八条挖掘基坑、井坑的时候,应该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者固壁支架;对于土质疏松或者较宽、较深的沟坑,如果不能使用一般的支撑方法,必须按照特定的设计进行支撑。挖出泥土的堆放处所和在坑边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离坑边零点八公尺,高度不能超过一点五公尺。对基坑、井坑的边坡或者固壁支架应该随时检查(特别是雨后和解冻时期),如果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或者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应该立即采取措施。

第五十九条拆除固壁支架的时候,应该按照回填顺序,从下而上逐步拆除。更换支撑时,应该先装上新的,再拆下旧的,拆除固壁支架和支撑的时候,必须由工程技术人员在场指导。

第六十条使用机械挖土前,要先发出信号。挖土的时候,在挖土机挺杆旋动范围内,不许进行其他工作。装土的时候,任何人都不能停留在装土车上。

第六十一条在有支撑的沟坑中,使用机械挖土,必须注意不使机械碰坏支撑。在沟坑边使用机械工作的时候,应该详细检查计算坑内支撑强度,必要的时候另行加强支撑。

第六十二条一切爆炸物的运输,要指定专人负责。雷管和炸药不许放在同一舟车或者同一容器内运输。运送的时候,应该妥为包装捆扎,不能散装、改装,也不能震动、冲击、转倒、坠落和摩擦等。运输时严禁抽烟,或者携带烟火等易燃物品。运输途中,不许在人多的地方休息。

第六十三条爆炸石方工作应该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打眼、装药、放炮要由经过训练和考试合格的人员负责进行,并且应该有严密的组织和检查制度。

(二)在闪电打雷的时候,禁止装置炸药、雷管和联接电线。捣填炮药,严禁使用铁器。所用引线,要加以检验。

(三)使用电雷管的时候,应该指定专人掌握电爆机,并且必须等待电线完全接妥,员工全部避入安全地带后,才可以通电点炮。电爆机距炮眼电线的长度应该视现场情况决定。联接雷管和引线要用特制的钳铗挟紧,严禁用牙齿咬紧和用力敲压。

(四)使用炸胶爆炸石方的时候,应该以挤压办法使炸胶结实,严禁捣击。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者半溶化的炸胶。已冻炸胶的解冻处理工作,必须指定有经验的人谨慎进行。取用炸胶应该戴手套。炸胶溶化时避免和皮肤接触。

(五)在城镇房屋较多的场所爆炸石方的时候,最好放闷炮(药量较少的炮),并且要在施放前在石上架设掩护物。

(六)放炮后要经过二十分钟才可以前往检查。遇有瞎炮,严禁掏挖或者在原炮眼内重装炸药,应该在距离原炮眼六十公分以外的地方另行打眼放炮。

(七)同一工地必须由专人统一掌握放炮时间,放炮前,必须使危险区内的全体人员退至安全地带,并且在危险区四周设立岗哨和危险标志,禁止通行。

【章名】第六章机电设备和安装

第六十四条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电导体应该安装于碰不着的处所,或者设置安全遮栏和显明的警告标志。

第六十五条电气设备和装置的金属部分,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第六十六条电线和电源相接的时候,应该设开关或者插销,不许随便搭挂;露天的开关应该装在特制的箱匣内。

第六十七条行灯的电压不能超过三十六伏特;在金属容器内或者潮湿处所工作的时候,行灯电压不能超过十二伏特。

第六十八条电焊工作物和金属工作台同大地相隔的时候,都要有保护性接地。

第六十九条电动机械和电气照明设备拆除后,不能留有可能带电的电线。如果电线必须保留,应该将电源切断,并且将线头绝缘。

第七十条电气设备和线路都必须符合规格,并且应该进行定期试验和检修。修理的时候,要先切断电源;如果必须带电工作,应该有确保安全的措施。

第七十一条每座工业锅炉都应该有安全阀、压力表和水位表,并且要保持准确有效。

第七十二条工业锅炉应该有维护保养、检查修理和水压试验制度,并且应该由经过专门训练和考试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司炉工作。

第七十三条各种气瓶在存放和使用时,要距离明火十公尺以上,并且避免在阳光下曝晒,搬动的时候不能碰撞。

第七十四条氧气瓶要有瓶盖,氧气瓶的减压器上应该有安全阀,严防沾染油脂,并且不能和可燃气瓶同放一处。

第七十五条乙炔发生器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并且要距离明火十公尺。

第七十六条焊接场所应该保持通风良好。进行电焊、电割和气焊、气割工作前,应该清除工作物和焊接处所的易燃物,或者在焊接处所采用防护设施。

第七十七条风动工具的气阀,必须不漏气和易于开闭。风动工具在使用中不能进行调整和更换零件。

第七十八条一切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放置移动式机器的时候,应该防止它由于自重和外部荷重作用引起移动和倾倒。

第七十九条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接近于地面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分,都要安设防护装置。

第八十条机器的转动摩擦部分,可设置自动加油装置;如果用人工加油,要使用长嘴注油器,难于加油的,应该停车注油。

第八十一条起重机械、牵引机械和辅助起重工具,都要表明最大负荷量;起重和牵引机械并且要标明安全速度。

第八十二条各式起重机应该根据需要安设过卷扬限制器、起重量控制器、联锁开关等安全装置。悬臂起重机应该有起重量指示器。轨道臂式起重机必须安有夹轨钳。

第八十三条起重机在使用前要经过试车,试车前应该注意检查挂钩、钢丝绳、齿轮和电气部分等;使用的时候应该设专人指挥,禁止斜吊,并且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品上或者在下面停留和行走。物件悬空的时候,驾驶人员不能离场。

第八十四条传送带的起卸处应该装设专用平台,禁止用手在带上直接卸取材料。传送机运转时,禁止用手清理卷轮、滑车和传送带上的附着物。

第八十五条机器设备和工具要定期检修,如果损坏,应该立即修理。

第八十六条安装机械的时候,不许将机械的拉线绑在脚手架上,没有经过技术负责人的批准,不许利用脚手架作起重机和滑车的支架。

第八十七条擦洗和修理机械的时候,应该采取措施以防止机械传动部分因受电流或自重作用而自行转动。擦洗机器不能使用含铅的汽油。

第八十八条安装、拆洗、试运和修理机器的时候,应该对各种转动部分采取临时性的防护措施。一切和工作无关的人员都不许接近。

第八十九条各种机电设备都应该由经过训练和考试合格的专职人员操纵、装拆或者检修。

【章名】第七章拆除工程

第九十条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该对建筑物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并且编制施工组织计划,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才可以动工。较简单的拆除工程,也要制订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

第九十一条拆除工程在施工前,要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九十二条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员的统一领导和经常监督下进行。

第九十三条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该将电线、瓦斯管道、水道、供热设备等干线通该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者迁移。

第九十四条工人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该在脚手架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部分上操作。

第九十五条拆除建筑物,应该自上而下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该防止其他部分发生坍塌。

第九十六条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应该和整体拆除程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掉。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横梁,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第九十七条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推倒方法的时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的三分之一,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不许进行掏掘。

(二)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要用支撑撑牢。

(三)建筑物推倒前,应该发出信号,待全体工作人员避至安全地带后,才能进行。

第九十八条用爆破方法拆毁建筑物的时候,应该按照本规程有关爆破规定执行。用爆破方法拆毁建筑物部分结构的时候,应该保证其他结构部分的良好状态。爆破后,如果发现保留的结构部分有危险征兆,要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工作。

第九十九条拆除建筑物的时候,楼板上不许有多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发生危险。

第一00条在高处进行拆除工程,要设置流放槽,以便散碎废料顺槽流下。拆除较大的或者沉重的材料,要用吊绳或者起重机械及时吊下或者运走,禁止向下抛掷。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要及时清理,分别堆放于一定处所。

【章名】第八章防护用品

(注解:一九六三年九月十八日原劳动部颁发试行《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据此,各省、市、自治区先后制定了本地区的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目前都按各地的现行标准执行。)

第一0一条施工单位应该供给职工适用的、有效的防护用品,并且要规定发放、保管、检查和使用的办法。

第一0二条对下列工人,应该根据工作需要,分别供给防护用品:

(一)架子工:供给套袖、裹腿、垫肩、风镜。

(二)砌砖工:供给帆布指套或者手指涂胶的线手套。

(三)不使用卡砖器的搬砖工:供给手垫。

(四)抹灰工:供给套袖、手套、风镜。

(五)喷灰工:供给工作服、风镜、口罩、手套、鞋盖。

(六)淋筛、合白灰工:分别供给胶鞋和带护腿的鞋盖、风镜、口罩、手套、披肩头巾。

(七)混凝土搅拌、捣固、平灰、养护工:分别供给围裙、手套、胶靴(或者胶鞋和带护腿的鞋盖)。

(八)石工:分别供给防护眼镜、口罩、帆布手套。

(九)打桩工:供给手套、裹腿。

(十)水磨理石工和电磨理石工:分别供给胶鞋或者胶靴,电磨理石工加发绝缘手套。

(十一)水暖:供给手套,在水道中工作的时候供给工作服、胶靴、口罩。

(十二)钢筋工:供给帆布手套、垫肩、帆布围裙、口罩。

(十三)白铁工:供给手套、围裙。

(十四)油漆和喷漆工:油漆工供给带袖围裙、手套;喷漆工供给工作服、手套、风镜、口罩。

(十五)扛挑工:供给垫肩或者有领垫肩,搬运水泥、石灰的时候,加发披肩头巾、口罩、风镜、鞋盖、长袖手套。

(十六)木工:分别供给套袖、围裙。

(十七)电锯工:供给口罩、风镜、帆布围裙、套袖!

(十八)挖土机、平土机、推土机、起重机的司机和助手:分别供给工作服、手套、风镜、口罩。

(十九)电气操作工:分别供给绝缘靴、绝缘手套、线手套、风镜、套袖、裹腿等。

(二十)钳工、铆工、焊工、锻工、起重工:根据工作情况不同,按照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的规定,分别供给防护用品。

第一0三条对于从事沥青工作的工人,分别供给坚实的棉布或者麻布的工作服、防护镜、防护口罩或者过滤式呼吸器、帆布手套、帆布鞋盖和防护油膏。工作完毕后必须洗澡。

第一0四条对于从事下列工作的工人,都要加发柳条帽或者藤帽:

(一)在高空作业的下方进行工作的工人。

(二)在深坑、深槽或者井下工作的工人。

(三)拆模板和架子的工人。

第一0五条对于在水中工作的工人,应该供给胶靴,在深水工作的时候,应该供给胶皮工作服。

第一零六条对于在高空工作的工人,如果没有防护装置,应该供给安全带。

第一0七条对于在雨中工作的工人,应该根据需要分别供给胶鞋、胶靴、蓑衣、雨衣、斗笠等防雨用具。

第一0八条对于在严寒气候中从事露天工作的工人,应该根据需要供给防寒用品。

第一0九条对于在施工现场工作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该根据需要供给防护用品。

第一一0条对于从事其他有害健康工作的工人(指本规程内未提出的工种),都应该根据需要分别供给防护用品。

【章名】第九章附则

第一一一条各企业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本规程制定单行的细则,并且送劳动部备案。

第一一二条本规程由国务院发布施行。

篇3:建筑安装工程安全保证措施

1本工程安全控制重点

A?大型施工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

B?安全监察体系的建立;

C?安全目标的分解与落实;

D?安全责任状的签定;

E?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考试;

F?安全防护设施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G?高处作业、交叉作业防护措施;

H?临时电源的布置、检查、维护、防触电措施;

I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安装、检查、验收、使用、维护;

J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

K?脚手架的施工管理;

L?机组试运管理方案的制定及实施。

2技术措施

A?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从整个工程的全局考虑,科学规划,布局合理。施工区域的划分在方便施工的同时,要满足安全需求,(如:氧气库、乙炔库、化学危险品等库房的布置应符合安全要求,减少不安全因素;现场组合场地的设置和设备存放地的选择应考虑避免二次倒运,减少不必要的工作量,从而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B?现场施工用的临时性力能管线(施工用电线路、供水管道等)的布设,经设计计算,除容量满足施工需求外,还应满足安全使用要求:若为地埋设置,考虑地基沉降的影响,按安全要求铺设垫层,并做好标识。

C?重大施工项目方案的选取及施工总体进度的安排,兼顾各专业间的交叉和衔接,尽量减少高空组装的工作量和交叉作业等不利安全施工的因素。如因工程进度要求不可避免的,专门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安监科和总工程师批准,在施工中认真实施。对专业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危险源(点)进行认真分析,制定完善可靠的防范措施。

D?技术人员在编制具体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方案时,根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编制办法",结合工作场地的特点和其它施工项目的配合、工作环境状况;所用机械、设备、工具、材料情况;操作程序及流程的特殊要求;对人员素质的要求;管理上的特殊要求等方面,对作业中的危险源(点)进行全面分析,并确定相应的控制措施,真正做到"预防为主,超前控制"。项目部各审批部门严格进行把关。

E?项目部每月编制施工计划时,根据确定的重大危险因素及其控制计划清单,制定本月的"重大危险因素控制计划",按照公司规定使用的安全检查表对各种作业活动,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控制。通过运行控制程序的有效实施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因素进行控制。

F?危险区域防范措施

a?高处坠落是电力建设安装施工过程中事故多发点,因此抓好高处作业防护工作尤其重要,公司将把高处施工作为重点加以防范。从事高处作业必须制定防止坠落的可靠措施,并严格执行。做好施工现场"四口"(通道口、预留口、楼梯口、电梯井口)、"三台"(阳台、平台、垂直运输接料平台)、"一顶"(屋面顶)、大型设备孔洞四周临边危险处的防护工作。高处作业的安全通道、危险场所、试运区域、设备保护等处设置标准牢固的防护栏杆和醒目的安全标志。

b?交叉作业搭设隔离层,危险区域设置安全网,行走部位设立手扶水平安全绳。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定期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登高作业条件的人员,禁止从事高处作业。教育职工自觉做到遵章守纪、文明施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以保证施工作业安全。

c?各层平台应保持畅通和清洁,施工用的设备、管材靠边存放不得阻碍通行。施工中的预留孔洞、地沟等处制作统一规格的孔洞盖板加以防护。

d?防护栏杆自上而下用安全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网。

e?遇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或恶劣气候时,停止露天高处作业。雨天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采取防滑措施。

f?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全部进行体格检查。经医生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

g?施工人员上下脚手架走斜道或梯子,不沿绳、脚手立杆或栏杆等攀爬,也不任意攀登高层构筑物。

h?高处作业区附近有带电体时,传递绳使用干燥的麻绳或尼龙绳,严禁使用金属线。

i?特殊高处作业的危险区设围栏及"严禁靠近"的警示牌,危险区内严禁人员逗留或通行。

j?非有关施工人员不得攀登高处。登高参观的人员由专人陪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k?垂直攀登时,使用安全自锁器;在单梁上行走及作业时,须架设水平扶绳,并且要根据实际情况,铺设安全网。

G?高处落物的防范措施

a?高处作业地点、各层平台、走道及脚手架上堆放的物件不超过允许载荷,施工用料随用随吊。

b?高处作业人员配带工具袋,较大的工具系保险绳;传递物品时,严禁抛掷。

c?高处作业时,点焊的物件不得移动;切割的工件、边角余料等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铁丝扣牢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

d?交叉作业场所的通道保持畅通;有危险的出入口处设围栏或悬挂警告牌。

e?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严禁任意拆除;必须拆除时,办理移动防护设施申请,在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验收;严禁乱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机具及安全设施。

f?交叉施工时,工具、材料、边角余料等严禁上下投掷,使用工具袋、箩筐或吊笼等吊运。严禁在吊物下方接料或逗留。

H?洞口作业防范措施

a?进行洞口作业或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它洞口(人孔、天窗)的高处作业,全部设置防护设施;

b?板与墙的洞口,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c?电梯井口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洞口防护栏杆的杆件及其搭设符合"临边防护设施"的规定。

d?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设红灯示警;

e?平台、栏杆随设备的吊装而逐层进行完善,设备吊装一层,平台、栏杆应完善一层,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应有临时保护措施;

防护栏杆高度为115cm;构件无破损、变,光滑无毛刺;栏杆、围栏做到牢固可靠;栏杆要统一,做到标准化,色标要醒目。(如图)

f?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部分防护设施进行作业时,事先提出移动防护设施申请,采取防止坠落的安全措施设置。例如,设置[注意空缺开口]的警示标志。一旦完工,立即恢复原来的防护设施。

g?所有的孔洞、临边必须及时封闭或设临时栏杆,并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因设备安装而无法铺设的平台、网板,必须及时进行临时封闭;

h?盖板应根据孔洞尺寸制作,面上应涂有红、白间隔,并应有限制盖板移动装置;

i?隔离绳(带)主要起危险作业区域进行隔离及警告标识作用,不能用作围栏;隔离绳(带)应有明显的红白色间隔标志;

j设为首页加入收藏房地产E网建筑安装工程的安全保证措施|网站首页|资讯|法规|公文|建筑学堂|地产学堂|物管学堂|房地产资料|建筑资料|物业管理资料|管理资料|您现在的位置:房地产E网>>建筑学堂>>建筑安全>>正文建筑安装工程的安全保证措施更新:2014/2/24?阅读:39?栏目:建筑安全建筑安装工程的安全保证措施提要: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从整个工程的全局考虑,科学规划,布局合理。施工区域的划分在方便施工的同时,要满足安全需求隔离警告牌:在危险作业区域除了隔离带外还应设有危险内容的警告牌,如"起吊设备危险"、"带电作业危险"、"严禁××"等;

警示牌:在施工现场孔洞、围栏、高处作业区平台边缘,都应挂有各种警示牌;警示牌采用标准化、批量的形式,并良好固定在现场醒目的位置;

k?安全标语:在施工现场适当的地方应挂一些安全标语,以提高施工氛围和警示人们注意安全;

I?吊装、起重作业的防范措施

a?大件吊装是安装工作的重点,也是易发事故的因素之一,因此对大件吊装过程必须加以控制,重大的起重吊装、运输要制定有效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特殊情况应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施工前对所有参加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严格按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起重作业人员,应经有关部门培训,持证上岗。

b?吊装过程中起吊物应绑牢。吊钩悬挂点与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吊钩钢丝绳保持垂直,严禁偏拉斜吊。落钩时防止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吊物未固定时严禁松钩。千斤绳的夹角一般不大于90°,最大不得超过120°。

c?当工作地点的风力达到五级时,停止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六级以上时,停止起吊作业。

d?吊装前严格检查所用的起重机械、吊装工具、绳索是否正常完好。严禁超负荷吊运,对超高、超宽物体的吊装,制订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操作人员在吊装物体时,注意力要集中,要留有一避让余地,悬吊物体上下,不准站人和通行。

e?在吊装作业时,提升或下降必须平稳,避免有冲击、振动等现象发生,不允许任何人随同吊装设备升降,在吊装过程中,因故(停电)等中断,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不得使吊装物体悬空过夜。

f?施工用吊笼必须牢固可靠,上下运输必须有明显准确的联络信号,装载的材料不得超过吊笼的上缘,吊笼升至卸料平台后,应挂上保险钩。

g?卷扬机除牢固固定外,电气设备接地接零,卷扬机操作人员熟悉机械性能,专人指挥操作,下班之后切断电源。在工作时,钢丝绳卷入卷筒不得有扭转、急剧弯曲、压绳、绳与绳之间排列松等现象,否则停车排除。

J?脚手架作业的防范措施

a?施工用脚手架的搭设要符合"建筑安装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要求并实行验收和挂牌管理,标明使用单位、搭设负责人、使用负责人、验收人、搭设时间和脚手架的承载能力。

b?搭设、拆除、更改脚手架时,事先编制施工技术措施。缆绳、区间隔离、设监护人等。拆除脚手架时,严禁从高处往下扔架子管、扣件。实际作业时,由持证架子工实施。

K?倾倒、崩塌作业的防范措施

建筑材料的堆放高度遵守以下的规定:

铁桶、管:堆高限度1m,层间加垫,两边设立柱;

圆木:堆高限度2m,堆、卸时使用垛木器械;

成材:堆高限度4m,每隔0.5m高度加横木;

砖:堆高限度2m,堆放整齐、稳固;

水泥:堆高限度12袋,地面以木板架空垫起0.3m以上;

器材箱、筒:堆高限度横卧3层立放2层,层间加垫,两边设立柱;

袋装材料:堆高限度1.5m,堆放整齐、稳固。

L电气作业的防范措施

a?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采用三相五线制,设置专用保护零线,使用五芯电缆,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b?对配电盘、漏电保护器定期检验并标识其状态。使用前进行确认。

c?电焊机二次线使用快速接头连接,使用前进行检查。

d?施工用电线路布线尽可能架空布线或线管布线。

M?放射性物品的防范措施

a?购置放射性物品,使用单位向保卫部门提出申请,由保卫部门对储存设施、场地进行验收并办理使用许可证后方准进源。

b?运输放射性物品,按国家运输规定进行包装和计量检测,经县级以上有关部门核查后方可运输。自行押运,指派专人、按当地公安部门指定路线及时间运输。

c?储存放射性物品使用专用设源库,按区域设置醒目标志,有专人负责现场警戒。

d?使用放射性物品的人员经体检合格,持市级卫生部门颁发的《放射工作人员证》。

e?现场进行放射工作时,事先通知各单位注意放射工作区域和安全区域,在放射工作区域布置安全警戒线和明显的危险标志及报警装置,并派专人警戒。销毁放射性物品,由保卫部门联系公安部等部门进行销毁。

f?发生放射性物品事故,当事人立即通知现场人员离开,同时报告保卫部门和项目总工,采取封闭事故地点区域的果断措施,确保施工现场人员避免受到危害。

N?机组试运行管理措施

a?施工进入试运阶段时,所有工程项目必须服从试运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b?机组试运期间,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并持票进行作业,按工作票的规定时间办理交票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票,应提前与值长联系,办理延续手续,不得私自处理。

c?对于转动机械、电气设备、系统运行等各环节都必须制定出详细的网络计划,并根据计划编制运行程序、组织机构和安全防护措施。

d?在试运行及系统整套启动过程中,所有的带电设备、转动机械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系统管道内流动介质的不同,应在其管道的外层涂以规定的安全色标;对正在运行或待运行的系统和转动机械的操作按钮、各种阀门及仪表盘等设置相应的安全操作警示牌或禁止操作警示牌。

e?试运行及系统运行时,应设置警戒区域,四周设置明显标志,非专业人员禁止入内。

f?试运行及系统运行过程中,各专业人员要经常并定时对运行的系统和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和处理。

g?试运过程中对运行设备的旋转部分不得进行清扫、擦拭或润滑,擦拭设备的固定部位时,不得把棉纱、抹布缠在手上。

h?不得在燃烧室防爆门、高温高压蒸汽管道、水管道的法兰盘和阀门、水位计等有可能受到烫伤危险的地点停留。如因工作需要停留时,应有防止烫伤及防汽、水喷出伤人的措施。

i?特殊危险性区域和设备,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和标志,并在其附近配备必要、充足的应急防护设施。

j?系统、设备启动运转前,应对相关的所有设备及仪器仪表进行全面检查,确定已具备启动条件后,方可进行启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k?在整套启动过程中,任何人不得私自停运、启动任何设备,不得私自拆卸任何设备、仪器、仪表等。

O?大型机械管理措施

对进入本现场的主要机械进行保险,确保本工程顺利进行。

a?对进入本现场的所有机械进行控制和认可,并建立进场机械的管理台帐。机械进入本工程现场后,对其逐一进行验证认可,对符合要求的机械,填写能力认可表,对不符合要求的机械,要求机械出租单位更换、限期整改或退出现场。确保施工(生产)机械处在安全状态。

b?起重机械在安装、拆除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经项目部审核、批准。

c?施工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施工前对参加施工人员进行交底,确保拆装过程中人员和机械设施的安全,施工中对其监督,投入使用前进行验收及负荷试验。

d?所有施工机械都配置随机安全操作规程牌。发现施工机械安全装置存在问题、或受到不良环境因素影响时,(废气、废液、排放影响到关键部位)立即采取停机检查,制定保护措施及时检修。

e?使用过程中,对机械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向责任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单,令其限期整改和提交反馈。确保施工(生产)机械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P?小型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措施

a?小型机械、工器具使用,实行专机负责制。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安器。

b?操作人员应熟知机械性能,正确使用机械,严格遵守机械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机械正常运行。

c?认真做好机械设备的各级保养和及时防腐,保证机械及附属装置完好、齐全。

d?新购工器具在使用前应认真进行试运转,在试运前操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技术文件、资料、注意事项及操作规程,并经必要的培训,掌握技术要领后方可使用。

e?机械、工器具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熟练操作技术,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会排除故障。

f?小型机械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如确需超负荷运转时,必须采取安全有效措施,并经技术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作业。

g?当机械发生故障时,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及部门,及时排除故障,并做好详细记录。发生机械事故时,应马上报告领导及有关部门,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汲取教训。

Q?消防管理措施

a?项目部建立消防组织,落实防火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各级人员的防火负责制。

b?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第一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项目的消防工作。项目部、专业分公司成立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组设义务消防员。在各级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做好本部门、本现场的消防工作。

c?现场消防系统或消防设施按区划分,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维护管理,保证完好可用。

d?教育职工树立防火安全意识,组织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普及消防知识,掌握救火技能,有计划地组织消防演习。

e?制定管理方案和有针对性的防火计划,紧急处理火警、火险、火灾的预案。现场保卫值班室配置工程消防设施图。

f?施工现场重点区域配置消防器材和设施,定期检查、更换,保持良好的消防器材,做到有备无患。防止施工现场(厂区、生活区)火灾事故发生,使施工、生产、生活有一个良好秩序。

g?重点防火部位或场所应建立防火责任制、消防管理制度和落实消防措施,并制定本部门或场所的灭火方案、做到定点、定人、定任务。

h?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有明显标志,并在指定的地方悬挂标牌,其主要内容是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的名称及防火责任人。

i?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对发现的火险隐患登记立案并限期整改。

j?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如需动火工作时,必须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k?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试验、保持消防水畅通、灭火器有效;消防水带、砂桶(箱、袋)、斧、锹、钩子等消防器材放置在明显、易取处。

l?严禁在办公室、工具房、休息室、宿舍等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m?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用明火,办理动火票并经批准后采取相应措施方可进行。

n?挥发性的易燃材料,不得装在敞口容器内和存放在普通仓库内。装过挥发性油剂及其他易燃物质的容器,及时退库并保存在距构筑物不小于25m的单独隔离场所;装过挥发性油剂及其他易燃物质的容器未经采取措施,严禁用电焊或火焊进行焊接与切割。

o?凡进入易燃、易爆区的机动车辆的排气管加设防火罩。

p?仓库的易燃物品的存放,必须有严格的隔离措施,并有明显的危险标识。

R?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管理措施

a?进入施工现场的职工统一配备工作服、安全帽和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

b?从事电焊、有毒气体、打磨作业、粉尘环境下作业和有害于健康等场所内进行工作时,要使用规程规定的放毒、防尘口罩和面具;

c?从事打磨或切割、车削脆质金属、高速切削、铲磨生锈金属、化学处理、熔化金属、电焊、有毒气体等作业时,必须佩带防护眼镜;

d?凡接触高温、明火、火花或飞溅的熔融物质的工作人员,如电、火焊工及辅助人员等应使用防高温辐射用品,包括隔热、防火服装、防热面罩、防护眼镜等;

e?从事电气作业人员以及电动工具、电动机械操作人员,应配备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地毯等。

f?向具有安全资质的厂家购置合格安全帽,安全带,统一规格;配备速差自控器、垂直攀登自锁器,供高处作业人员使用;定购标准安全警告牌,在现场布置。

S?安全网管理措施

a?安全网的采购必须符合安全网的安全使用标准,生产厂家必须经国家安全部门认可,由定点单位经销的并有产品检验合格证的,方可采购;

b?使用前应先检查安全网是否有腐烂与损坏;安全网架设所用支撑直径不能过小,撑杆间距不大于4米;墙面或构筑物外安全网,支出宽度不小于3米,撑杆内低外高;安全网距操作垂直距离不大于3米。

c?安全网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与维护;掉入安全网内物件应及时清理,高处焊切割作业应防止火花落入网内。

篇4:建筑安装安全生产措施

第一、职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载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或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距地面3m以上作业要设安全网或其他防护设施。

第二、各种施工机械要完好,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使用,机械设备的危险部位,要有安全防护装置,并定期检修。

第三、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动机械要做到一机一闸,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时,要拉闸断电。

第四、电气设备必须接零接地;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掉闸装置。

第五、搭设脚手架、井字架、挑架等,所用材料和搭设方法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搭设完毕要经过施工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拆除时,需设警戒或围栏,由上而下顺序进行,拆除物料不得往下投掷。

第六、井字架、龙门架必须设置缆风绳;缆风绳要牢固,并有专用地锚,不得拴在树木、地杆或建筑物上。

第七、在工程的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和施工现场的洞、坑、沟等危险处,要有防护设施或明显示警标志。

第八、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安全附件,都要齐全有效,并保持安全距离。

第九、坑槽施工,要按规定放坡,并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

第十、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禁止强迫工人冒险作业;否则,发生事故由直接指挥者负责。

篇5:建筑安装安全措施

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

2.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3.塔式吊车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位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架设电气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5.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6.脚手架材料和手脚架塔设备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7.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要求;

8.在建工程的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

9.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鞋靴;

10.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坡等危险地区应有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立红灯示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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