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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焊和气割操作标准

编辑:制度大全2020-03-30

一、非气焊工作人员,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准从事气焊和切割或乱动焊割工具。

二、氧气瓶必须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氧气瓶每隔三年应用255个大气压作水压试验,过期未经水压试验或试验不合格者严禁使用;在接受氧气瓶时,应检查印在瓶上的试验日期以及试验单位的鉴定。

2.氧气瓶应涂蓝色,用黑色字样标明“氧气”。

3.氧气瓶不准有砂眼、裂缝等情况。

4.氧气瓶桶体上应有避免运输过程中互相撞击的橡皮圈和保险帽。

5.运到现场的氧气瓶必须验收检查,如发现有油痕迹、缺少保险帽或气阀上缺少封口螺丝时,应在瓶上注明“注意瓶内装满氧气”字样,然后退回有关部门处理。

三、严禁沾染油脂、沥青的手或沾有油迹的手套、衣服和工具接触氧气瓶、减压阀、皮管和接头以及乙炔发生器等设备和工具,应用专用扳手操作。

四、严禁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放在强烈阳光下暴晒或接近火源、热源、导线和电闸箱,否则应搭设凉棚、雨棚和隔离措施,以免引发爆炸事故;氧气瓶横放时应将瓶嘴垫高,不应平放,更不可倒置;乙炔发生器水温不准超过80℃,否则应经常换水。

五、在工作中如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的氧气自动跑尽后,进行专业维修,不准气焊工自行拆修。

六、氧气瓶在搬运时,必须拧紧保险帽,不准将保险帽当手把抬运;禁止在地面上拖动和滚动;严禁将氧气瓶和乙炔发生器以及易燃易爆物品混装一车。

七、配制乙炔发生器和乙炔管道上的零件,不准使用纯铜(紫铜);但可用含铜70%合金。

八、焊、割枪使用完,应先关闭乙炔阀,然后再关氧气阀;焊、割枪的火嘴包套要严密,以免发生回火;如发生回火和皮管脱落或着火时,应立即关闭氧气阀,再关乙炔阀;如来不及关闭时,将乙炔管拔掉,或在着火口的一米以上的地方用力把皮管扭曲,以切断气源;减压阀自动燃烧时,应迅速将氧气瓶总气阀关闭。

九、氧气瓶内的压力降到0.5kg/cm2时,不准再使用;乙炔器的压力不许超过1.5kg/cm2,并必须设有水封和压力的保险装置,以免失火爆炸。

十、将减压阀安装在氧气瓶阀门或输气管前,应注意下列各项:

1.减压阀和输气管接头不准沾有油脂。

2.连接螺丝应完好。

3.氧气瓶总阀上存在灰尘时,应略放气;氧气瓶口上沾有油脂也应先擦洗干,再放气;操作人员应站在侧面,以防被气体冲伤;其他人员也不准站在吹气方向附近;然后再装减压阀和氧气表。

4.必须进行短时间试验,看有无障碍和漏气,表针是否灵敏。

5.减压阀应良好。

十一、皮管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必须明确规定:氧气皮管为黑色;乙炔皮管为红色;严禁混合。

2.皮管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外,还应确保气密性良好,皮管还应定期检查,严禁使用有鼓包、裂缝和漏气等不合格的皮管。

3.皮管一般不宜过长。

4.皮管两端和中间接头,必须用夹头夹紧,以防漏气或松脱。

5.氧气管应防止沾上油脂。

十二、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枪三者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如不足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在同一地方有两组以上的氧气瓶和乙炔发生器时,其间距也不准小于10m;检验工具设备上是否漏气,应用肥皂水或清水检验,禁止用火焰试验。

十三、乙炔发生器不准放在高压线和一切电线下面;浮筒式乙炔发生器应装设安全铁链。

十四、乙炔发生器最好放置在焊件的上风,并不许接近电焊机手把和地线。

十五、禁止将乙炔发生器放在楼上,应在楼下操作,以免密闭保险壶内的水产生虹吸,而将水抽干;中、高压乙炔发生器的阀门要经常检查是否灵活有效;乙炔发生站,应设专人管理,并加强维护和保养。

十六、中压以上乙炔发生器,必须装置乙炔表和安全阀;乙炔发生器必须设有符合安全要求保险壶,必须垂直放置,否则严禁使用;冬季保险壶外壳,可用毡子包上或用氯化钙水溶液防冻。

十七、冬季在露天施工时,胶皮管和保险壶以及减压阀冻结,可用热水和蒸汽或在暖气设备下化冻,严禁用火烘烤。

十八、严禁两支焊枪共用一个回火防止器;如有两支以上焊枪同用一台乙炔发生器供气时,除了应有一个总的回火防止器外,每支焊枪还应各有一个水封式回火防止器;每班至少须用控制阀检查两次,即每次回火后应检查一次,如发现水位降低必须及时补充。

十九、浮筒式乙炔发生器的浮筒,应由其自然升降,不许在其顶上加压,筒盖不严时不许用铁器砸打,以防发生火花;法兰口和保险壶的防爆橡胶厚度不得小于1~1.5mm。

二十、如发现乙炔发生器产生高温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发现乙炔发生器燃烧时,应立即把乙炔发生器朝安全方向放倒,并用黄沙扑灭。

二十一、开电石筒时要谨慎,头部闪开,不准用钢铁工具敲击桶盖,不准在明火旁开桶;取加电石时禁止用铁棒捣碎电石;碎电石要在小块电石中使用,不准完全用碎电石;夜间加添电石时,不可用明火照明,须用电灯或手电筒照明,以防爆作。

篇2:气焊气割实习安全操作规程

1、焊前应检查焊炬、割炬的射吸力,焊嘴,割嘴是否堵塞,胶管是否漏气等。

2、氧气瓶与乙炔瓶要分开、安全、稳定摆放。严禁油污,不得随意搬动。

3、严格按操作顺序点火:先开乙炔,后开氧气,再点火。

4、严禁在氧气和乙炔阀同时开启时,用手或其它物体堵塞焊咀、割咀,严禁用已然火炬放在工件上或对准他人、胶管等物件。

5、不用手接触被焊工件和焊丝的焊接端,以免烫伤。

6、气焊熄灭时,先关乙炔后关氧气以免回火。发现回火,应立即关闭氧气、乙炔,并报告指导老师。

7、不能将炽热件压在输气胶管上。

8、下班时,整理好工具及物件,搞好环境卫生。

篇3:气焊气割工安全操作规程

1、气焊工属特殊工种,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持有全国统一印制的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气焊作业。

2、作前穿好工衣、工鞋,戴好工帽,检查气瓶压力表、减压阀、防回火装置、气管是否完好,确定后方可打开气阀;焊接前戴好焊工面罩。

3、不准在带电设备、有压力(液体或气体)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上焊接或气割,也不能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室内焊接或气割。

4、氧气瓶及气管不得接触油类,乙炔瓶距离氧气瓶以及气瓶距明火、热源应在10米以上,并将气瓶垂直放置,有防倒措施。

5、装减压阀时,人要站在减压阀侧面,不准站在出气口对面,要先轻轻开启阀门,吹出瓶口杂物后,再装减压阀。

6、不在固定焊接场地焊接或气割时,必须开“动火审批表”,经审批后方可进行焊接或气割。

7、室外焊接时,禁止把气瓶放在日光下直晒或和易燃易爆品放在一起。

8、焊接过程中,焊毕过热或堵塞而发生回火或鸣爆时,应立即关闭焊割炬上的乙炔阀,再关氧气阀;稍停后再开氧气吹掉管内烟灰,恢复正常后再使用。

9、氧气瓶内的气体不准全部用光,应留有不低于0.5公斤的剩余压力。

10、工作完毕后应关闭各阀门并检查和清理工作现场,熄灭余火,把焊枪、皮管收回,放在规定的位置。

11、氧气、乙炔瓶应存放在通风场所,并分开存放;严禁用氧气吹灰等。

篇4:普通气焊(气割)安全操作规程

(1)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必须采取防止触电、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2)对承压状态的压力容器及管道、带电设备、承载结构的受力部位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严禁进行焊接或切割。

(3)进行气焊(气割)作业的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4)一次加电石10kg或每小时产生5乙炔气的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固定式,并应建立乙炔站(房),由专人操作。乙炔站与厂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乙炔站设计规范》(GB50031)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有关规定。

(5)乙炔发生器(站)、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工具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采用铜质材料制作。

(6)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炬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当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时,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10m。

(7)电石的贮存地点应干燥,通风良好,室内不得有明火或敷设水管、水箱。电石桶应密封,桶上应标明“电石桶”和“严禁用水消火”等字样。电石有轻微的受潮时,应轻轻取出电石,不得倾倒。

(8)搬运电石桶时,应打开桶上小盖。严禁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取装电石和砸碎电石时,操作人员应戴手套、口罩和眼镜。

(9)电石起火时必须用干砂或二氢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或水灭火。电石粒末应在露天销毁。

(10)使用新品种电石前,应作温水浸试,在确认无爆炸危险时,方可使用。

(11)乙炔发生器的压力应保持正常,压力超过147kPa时应停用。乙炔发生器的用水应为饮用水。发气室内壁不得用含铜或含银材料制作,温度不得超过80℃。对水入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50℃;对浮桶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60℃。当温度超过规定时应停止作业,并采用冷水喷射降温和加入低温的冷却水。不得以金属棒等硬物敲击乙炔发生器的金属部分。

(12)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时,应装设回火防止器。在内筒顶部中间,应设有防爆球或胶皮薄膜,球壁或膜壁厚度不得大于1mm,其面积应为内筒底面积的60%以上。

(13)乙炔发生器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处,并应有良好的散热条件,不得放在供电电线的下方,亦不得放在强烈日光下曝晒。四周应设围栏,并应悬挂“严禁烟火”标志。

(14)碎电石应在掺入小块电石后装入乙炔发生器中使用,不得完全使用碎电石。夜间添加电石时不得采用明火照明。

(15)氧气橡胶软管应为红色,工作压力应为1500kPa;乙炔橡胶软管应为黑色,工作压力应为300kPa。新橡胶软管应经压力试验。未经压力试验或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及沾上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

(16)不得将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及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且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17)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且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不得倒置;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不得用行车或吊车吊运氧气瓶。

(18)开启氧气瓶阀门时,应采用专用工具,动作应缓慢,不得面对减压器,压力表指针应灵敏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应留49kPa以上的剩余压力。

(19)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严禁使用。

(20)安装减压器时,应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氧气瓶阀门吹除污垢,然后安装减压器,操作者不得正对氧气瓶阀门出气口,关闭氧气瓶阀门时,应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

(21)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再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

(22)在作业中,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的氧气自动放尽后,再进行拆卸修理。

(23)当乙炔发生器因漏气着火燃烧时,应立即将乙炔发生器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黄砂扑灭火种,不得堵塞或拔出浮筒。

(24)乙炔软管、氧气软管不得错装。使用中,当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当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采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将火熄灭。

(25)冬季在露天施工,当软管和回火防止器冻结时,可用热水或在暖气设备下化冻。严禁用火焰烘烤。

(26)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当焊枪内带有乙炔、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管、槽、缸、箱内。

(27)氢氧并用时,应先开乙炔气,再开氢气,最后开氧气,再点燃。熄灭时,应先关氧气,再关氢气,最后关乙炔气。

(28)作业后,应卸下减压器,拧上气瓶安全帽,将软管卷起捆好,挂在室内干燥处,并将乙炔发生器卸压,放水后取出电石篮。剩余电石和电石滓,应分别放在指定的地方。

篇5:气割气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本规程用于指导操作者正确安全实施作业。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与气割气焊相关的作业内容

3.安全操作规程

3.1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必须戴好防护墨镜,并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

3.2操作前,必须确认作业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气瓶、氧气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应紧固可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每月利用肥皂水检查一次漏气,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3.3氧气瓶、乙炔气瓶必须配备防震圈(2个/瓶)且氧气瓶与霞普气瓶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5米,严禁乱搬气瓶;氧气瓶、乙炔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应至少为10米,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3.4注意氧气管为黑色,乙炔气管为橙色,与割炬连接是切不可错接。

3.5在气割气焊作业时,一定要准备干粉灭火器或装满水的水箱,装满沙子的沙箱,以防发生意外时使用。

3.6乙炔气软管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将割炬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们,停止供气,严禁用弯折软管的方法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气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着火点供气端一段胶管的方法将火熄灭。

3.7开启气瓶阀门时,要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操作者面部不要面对减压阀,但要仔细观察压力表的指针是否灵敏正常,减压后的压力应该在压力表的绿色指示范围内。

3.8气瓶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或管道应用40℃温水溶化。

3.9使用前,应检查割炬的射吸能力、各连接处密封情况。

3.10点火时,先微开预热氧阀,再开乙炔气阀,迅速用电子枪点火,调整火焰,待工件预热至燃点,再开高压切割氧进行切割。开启时不应过猛,以防喷射出熔融铁水。

3.11当割炬由于强烈加热而发出“劈啪”的爆鸣声时,必须立即关闭乙炔气阀门,并将割炬放入水中冷却。注意最好不要关氧气阀。

3.12熄灭火焰时,应先关切割氧,再关乙炔气和预热氧气阀门。操作中如发生回火,应立即关切割氧气阀,再关乙炔气阀和预热氧,待割炬冷却后,方可继续使用。

3.13割件表面切割前应先清除氧化皮及油污等,以防氧化皮剥落分离时伤害眼睛和阻塞割嘴,产生回火。

3.14氧气瓶中的氧气乙炔普气瓶中的乙炔气严禁全部用完,氧气瓶至少应留有不小于1Mpa的剩余压力,而乙炔气瓶中剩余压力不应小于0.1Mpa,并挂上“空瓶”标识。

3.15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必须配备对应的减压阀,气瓶用压力表、减压阀必须按规定定期送交理化室进行校验,如不合格,必须立即更换。

3.16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后,必须关闭割炬并放好,且必须立即关闭氧气、乙炔气瓶,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整理好橡胶皮管,灭绝火种,并清扫工作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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