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机车行车管理规定
一、在用2.5T型蓄电池式电机车牵引车数为8辆,10T架线式电机车牵引车数为30辆,不得超挂。如新增车型,须经制动距离试验后另行规定。
二、电机车司机必须遵守以下行车信号:
1、哨声信号:一声表示停车,二声表示前进,三声表示后退;
2、固定信号灯:红色灯光表示禁止通行,绿色灯光表示可以通行;
3、矿灯信号:灯光上下慢速晃动表示停车,灯光左右是表示前进,灯光划圈表示后退,灯光上下急速晃动为紧急停车信号;
4、自动信号:绿灯表示可以通行,红灯表示禁止通行,黄灯表示特殊情况,暂不可通行;
三、开车、停车及调车信号要用红灯、绿灯或哨声,不可用口头命令代替。
四、司机在开车前,必须检查车前、车后,是否有障碍物。
五、司机必须坐在司机座位上开车,要目视前方,身体任何部位不准探露车外,严禁在车外开车。
六、电机车启动时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1、合自动开关;
2、当司机接到开车信号后,推动换向手柄到所需位置;
3、响铃示警,铃声要表示行驶方向,二声前进,三声后退,然后将车闸松开;
4、将控制器手把自零位顺时针转动,逐步加速,每个挡位停留时间约3秒左右,不可一次滑过几个挡位;
5、控制器手把推至两个电机串连最后位置和并联最后位置可以期停留外,其它位置不可停留过久;
6、严禁将控制器手把停留在两个挡位中间;
7、如启动困难,应先断电后再找原因,修好后再按规定启动,不得强制开车;
8、如果轨道太滑、坡度较大启动困难时,必须撒砂后再启动,不可在启动中撒砂。
七、列车运行时,电机车上必须有射向前方的照明灯且亮度充足,在最后一辆车上必须有红色尾灯。
八、机车在运行中,司机必须集中精力,严格遵守行车信号,注意轨道及架空线情况,了望前方,严防追尾。
九、司机在行车时,必须注意电机车各部分运转情况,声音是否正常或有无特殊气味等。
十、使用蓄电池式电机车,应根据运行时间、牵引次数及照明灯亮度的强弱,判断蓄电池的放电情况,如放电达到规定限度应更换蓄电池或停车充电,不得使蓄电池放电超限。
十一、当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条线路上同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小于100米的距离,严禁对开。
十二、行车速度:拉煤或其它普通物料,不超过4米/秒;接送人员不超过3米/秒;调车时不超过1.4米/秒;运送爆炸材料或超长、超重物料及机电设备时,不超过2米/秒。
十三、运送大型设备时必须有专人护送,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明确行车速度。
十四、用电机车运送爆炸材料时,必须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炸药和雷管在同一列车运输时,装有炸药、雷管的车辆及电机车,三车之间必须用三辆空矿车隔开;
2、必须由专门的火药管理人员护送,除跟车护送人员和装卸人员外,其它人员严禁搭乘;
3、装有爆炸材料的列车不准同时运送其它物品和工具。
十五、电机车行驶到检修架空线或轨道等处,必须听从修理人员的指挥。
十六、在行车中自动开关跳闸,应立即将控制器手把拉回零位,重新启动,如再跳闸,应停车检明原因。
十七、在行车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将控制手把拉回零位,制动停车,等来电后再重新启动。
十八、在有列车通过的风门处,必须设有当列车通过时能发出在风门两侧都能接收到声光信号的装置。
十九、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在巷道内装设路标和警标。机车行近巷道口、硐室口、
篇2:电机车行车调度工安全操作规程
1.行车调度工的基本要求
(1)电机车运输行车调度工应熟悉本矿运输系统图。能绘制电机车运行图表和填写行车记录;
(2)必须熟悉《行车调度工安全操作规程》,掌握运输系统各个环节的车场、巷道、各巷道的长短、行车时间、轨道、道岔、行车信号、通讯设备、煤仓、翻车机、机车、矿车和提升主副井的情况,还要掌握各机车司机的情况,掌握各采、掘区本班的生产情况;
(3)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调度。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岗时,必须由熟悉调度工作的运输队、组领导人员顶岗。调度工要向顶岗人员交清注意事项;
(4)对运输系统的信号集中闭塞装置或通讯、信号等设施要严格管理,正确使用,充分发挥其作用,提高经济效益。
2.行车调度工交接班的内容
(1)上一班运输任务完成情况和煤仓贮煤情况;
(2)行车信号、安全设施情况:有无事故及事故处理情况;
(3)线路上有无施工人员及施工地点、时间、内容、负责人等情况;
(4)机车和矿车的数量及分布情况;
(5)各级领导的指示和上级调度部门的通知等。
3.行车调度工应了解掌握的情况
(1)要根据矿(区、科、队)领导的指示或上级调度部门的调度,根据上一班留下的条件和本班的运输任务,统筹安排,及时调配车辆运送,努力提高电机车运输效率和矿车周转率;
(2)要随时了解各采区出煤和煤仓贮煤情况,对于出煤集中、煤仓容量小的采区,要作为重点优先供车,尽是做到均衡运输,做到既不影响生产,又不积压车辆;
(3)要随时掌握各掘进区(队)用车及存车情况,以便及时供车;
(4)如有个别采区出水较多时,调度工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采取措施处理。
4.在交叉道口或单轨区段的行车调度要求
(1)要利用信号集中闭塞系统或通讯、信号等手段及时掌握空、重车进出情况;
(2)如有两个方向列车要同时经过一个交叉道口或单轨区段时,要监视信号、集中闭塞装置的自动闭塞情况;
(3)如无自动控制装置,要提前用信号灯给一方红色信号,使一方停车,另一方行驶;如有一方是重车时,一般情况要停空车,让重车。
5.在运输线路上如有人要求施工或修理时,调度工的应急处理
(1)工作量不大,又不危及行车安全的施工或维修,可利用行车间隔时间进行,并告诉电机车司机前段有维修工应注意;
(2)凡有碍行车安全的施工,须持矿(运输区或主管单位)批准,签发的施工单,在施工地点可能来车方向各端60米处设置停车防护信号,方准施工;
(3)要根据施工或维修现场情况通知电机车司机在经过该施工区段前停车或慢速通过。
6.发生运输事故时,调度工的应急处理
(1)在运输工作中,如运输设备、行车信号等发生故障时,要及时通知维修人员;
(2)在运输工作中,如发生较大事故时,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组织力量进行处理;
(3)在运输工作中,如发生人身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时,要立即向领导和上级调度部门汇报,并采取应急措施,调动人力、物力、车辆进行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