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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2

编辑:制度大全2020-03-24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为适应矿井安全生产动态,综合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安全工作实效,及时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特建立安全办公会会议制度。

一、组织机构的组成

组长:由矿长担任。

副组长:各分管副矿级领导。

成员:安监站副站长、技术负责人、生产科科科长,副科长、技术科科长、机电科科长、通风工区区长、保卫科科长、政工科科长、劳资科科长、供应科科长、企管科科长、工会副主席、生产调度主任、机电副总工程师。

二、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和安全工作会议精神。

2、认真听取、掌握各职能部门和安监部门关于“三大规程”的执行情况,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和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隐患,讨论制定解决处理措施、办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限定时间落实整改。

3、研究落实“一通三防专项治理”及“安技措”安全资金的投入,不断提高矿井安全装备水平。

4、对发生各类重大及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落实对事故责任者及严重“三违”人员的处理意见,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

5、检查安全办公会议确定工作事项的落实情况,对完成较好的要肯定成绩,对完成不好的要追究原因和责任。

6、适时研究、制订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努力推动矿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会议内容及程序

1、安全办公会由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主持,组长不在矿时,由第一副组长主持。

2、安监站汇报内容:

⑴旬安全效果;

⑵旬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⑶旬解决的主要安全问题及隐患;

⑷目前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及隐患;

⑸下旬安全工作重点及安全工作计划;

⑹需提请安全办公会研究的事项。

3、生产科汇报内容:

⑴旬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情况;

⑵旬安全生产主要工作及解决的问题;

⑶目前存在的问题及下旬安全生产计划;

⑷需提请安全办公会研究的事项。

4、技术科汇报内容:

⑴旬技术工作开展情况;

⑵下步技术工作重点;

⑶需提请安全办公会研究的事项;

5、机电部门汇报内容:

⑴旬供电、提升、运输方面工作情况。

⑵旬解决的问题及隐患;

⑶下旬专业工作计划及重点;

⑷需提请安全办公会研究的事项。

6、通风部门汇报内容:

⑴旬“一通三防”工作开展情况;

⑵旬解决的问题及隐患;

⑶目前存在的问题,隐患及下旬工作计划;

⑷需提请安全办公会研究的事项。

7、企管、供应部门汇报内容:

⑴旬煤炭销售、成本等安全生产效益情况;

⑵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材料的供应、消耗情况;

⑶安全资金的投入情况;

⑷需提请安全办公会研究的事项。

8、政工科、工会汇报内容:

⑴旬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⑵干部考评情况;

⑶群监、青岗员活动情况;

⑷安全信息收集、处理情况;

⑸下步工作计划;

⑹需提请安全办公会研究的事项。

9、保卫科汇报内容:

⑴旬治安、消防工作开展情况;

⑵下步工作计划;

⑶需提请安全办公会研究的事项。

10、劳资科汇报内容:

⑴旬人员调配及劳动力管理情况;

⑵职工培训及持证情况;

⑶劳动纪律管理情况;

⑷工资分配情况;

⑸下旬工作计划;

⑹需提请安全办公研究的事项。

11、研究会议上提请研究的事项。

12、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对分管工作安排、布置。

13、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作会议总结,裁决安全办公会研究的事项,布署下步安全生产全面工作。

四、会议制度

1、每月1日、11日、21日上午8时30分准时召开安全办公会。

2、凡参加会议人员不得缺席、迟到、早退,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必须经组长批准,否则,按旷会处理。

3、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对会议内容认真记录,会后认真贯彻落实会议安排的各项工作,对会议内容落实负责。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为了做好安全技术审批工作,保障矿井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一、凡用于施工生产的图纸、技术通知、安全措施、作业规程等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不经审批的图纸资料,不准用于施工,无措施的及图纸资料不全的工程严禁开工。

二、采区设计、区域设计、水平设计和图纸及资料必须进行会审。单项工程设计按程序进行审签。

三、重要检修、安装工程、通防措施、采掘作业规程都要进行会审签字。补充修改及临时措施可按规定进行审签后下发。

四、用于生产的各种资料、技术通知单、安全通知单、内业资料必须按程序传阅、审批后下发。

五、《煤矿安全规程》明文规定的审批要求,必须按规定审批,否则不准施工。

六、凡需上一级部门审批的必须报上一级部门审批,不经审批的不准施工。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一、为强化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障矿井安

篇2:某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3

机电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节: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我矿机电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转,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订沛城矿机电设备管理规定。

第二条:我矿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全矿机电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坚持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精心维护、正确使用、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以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

第三条:健全组织机构,矿设有分管机电工作的矿长,机电总工程师,机电科有分管设备的科长,技术员和专职设备管理人员;采、掘、运等单位有分管机电的区长,兼职设备管理网员,在机电矿长和机电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全矿形成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管理体系。

第四条:机电科是机电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全矿的机电业务实行统一领导,建立正常的机电工作秩序。

机电科必须健全机电设备、配件管路台帐卡片、图、牌、板、设备手册和特种设备的单列分帐和设备固定次产台帐。

第五条:由机电矿长、机电总工程师组织,机电科负责编制全矿机电设备大修计划、维检和更新改造计划,每月统计汇总全矿机电“三率”编制报表及时上报公司机电业务部门。

在机电矿长的领导下,机电科每旬组织一次由各单位设备网员和机电维修人员、职能单位管理人员参加的设备质量检查,每月汇总检查结果兑现奖罚,机电科长、技术员应参加每周一次的定期检查,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及时处理。

第六条:机电矿长每月必须组织召开一次机电工作会议、研究、布置、检查机电设备管理工作。

机电科长每周召开一次采、掘、运、机电区长各区队维护班长例会,总结经验布置工作。

二、设备选型,保管和使用

第七条:机电科应根据矿井机电设备的技术性能和生产发展,编制年度设备维简更新改造计划和月度设备购置计划报机电矿长和总工审核,矿长批准。设备选型应坚持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原则,禁止选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大型固定设备选型、设计应经公司审查、批准。

第八条:新购设备到货后,供应科负责通知机电科、企管科共同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单入库。防爆设备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安全标志”。机电科负责登帐、编号和图纸资料保管;财务科负责办理固定资产入帐手续;供应科负责设备和随机部件的妥善保管。验收中如发现质量问题,由供应科负责退贷或向对方提出索赔。

第九条:设备必须入库保管,大型设备必须下有衬垫,上有遮盖,严禁露天存放,日晒雨淋,库存设备应定期对库存设备进行检查保养,严禁拆卸配件使用。

第十条:机电设备、电缆,配件等由机电科统一检查试验领发,设备的领用必须由各单位维护员到机电科办理领用手续。

重大机电设备、预防性紧急备用设备或配件须经机电矿长、机电总工签字同意,对于特殊情况下,矿值班签发的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在两天内到设备组办理领用手续,交仓库保管人员。

三、设备的安装与使用

第十一条:设备安装前,必须检查,保养和试验,设备下井必须持有“设备下井合格证”否则井口把钩工不得准许下井。

第十二条:采掘运等流动设备的安装,生产技术部门必须一日前提出设计和安装计划,安装单位必须按设计安装,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与《机电设备安装质量标准》,严禁未经检修的设备安装,及设备倒装。

第十三条:安装机电设备的巷道,硐室等井巷工程,必须经过机电、生产、技术科联合验收。符合安装要求,方能进行机电设备安装施工。机电设备安装竣工后,应由机电矿长、机电总工程师、生产科、机电科以及工程施工单位、使用单位、设备管理员共同验收并进行试运转,合格后办理设备移交手续,交付使用。否则,不得移交生产,并限期整改。

第十四条:如遇特殊情况或因生产急需,经矿领导同意,设备急需投入运行,但又有客观条件或缺少材料、配件,一时达不到规定标准要求,而又不影响安全生产的设备可先交付使用,办理临时交接手续,接收单位不得推诿,由设备管理员记好所存在的问题,由安装单位承担设备不完好的责任,并待条件具备后继续处理,直到合格办理正式手续移交为止。特殊情况下,机电科、生产科进行裁决,设备投入运行后,使用单位要加强管理,安装单位要催促供应部门落实材料、配件,不得无限期的拖延时间,造成不必要的扯皮和机电事故的发生。

第十五条:在用中的设备应实行包机制,包机组可按单台设备、系统或机组为单位承包,并由各班司机、维护员组成,一般的设备管理、维护、保养、检查、维修和故障排除由使用单位负责,重要检修与故障排除由机电科配合解决,包机人员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方可承担。

四、设备后期管理

第十六条: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更换。

1、管理范围:原则上是谁使用谁管理,谁保养、谁维修,包括检查排除故障,更换等。

2、电气设备:单头面以变电所的尾端开始,多头面以

篇3:某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4

一通三防

“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

一、总则

1、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管理,防止重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发生,特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天能集团公司“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制订《沛城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矿属各单位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2、本细则和办法适应于矿属有关单位及外联区队。

二、“一通三防”工作管理责任制

1、根据《公司“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安监站长、技术科、机电科、供应科、通风工区、采掘各区队要切实做好各自分管的工作。

2、矿成立“一通三防”工作管理领导小组。

矿长任组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任副组长,组员由安监站长、安全技术负责人、技术科长、生产科长、机电科长、供应科长、通风区长担任。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技术科),具体负责“一通三防”业务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技术科分管主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安监站分管、“十项安全专业管理”中分这“一通三防”及专管成员组成。

3、矿长每季度初负责主持召开“一通三防”专业工作会议,总结上一季度“一通三防”工作,检查各分管领导和部门贯彻落实“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重大问题。矿总工程师每月初主持召开“一通三防”专业会。审查矿井通风系统,研究布置日常工作,组织制定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生产副矿长负责督促科室和采掘区队、辅助单位坚持按“一通三防”工作规定和标准组织生产,及时处理存在问题,并对井下防尘工作负全面责任。

4、每日调度会,通风工区区长负责汇报当天“一通三防”工作重点,存在隐患,注意事项。

5、质量标准化办公室主任每旬组织一次“一通三防”工作质量大检查,坚持做到通防质量对采掘工程质量验收的一票否决权。评比结果纳入矿结构工资和资金分配考核。

6、通风工区区长:

(1)在总工程师、技术科分管主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面落实矿井“一通三防”业务和管理工作。

(2)为采、掘、机、运区队创造“一通三防”工作条件。检查督促其在管辖范围内落实“一通三防”管理规定。

(3)深入现场,及时掌握矿井“一通三防”动态,迅速解决出现危急问题,保证各通防系统完好及正常运转。及时向矿领导汇报“一通三防”工作的进度情况。

(4)负责“一通三防”安全监测仪表的管理。

(5)每月组织矿井通防质量检查评定,月旬组织正常巡回检查,保证“一通三防”业务动态达标。

(6)每日审查“一通三防”报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7)负责每月对井下所有通防设施,按区域范围划分到各单位保管使用情况进行考核,损坏一律照价赔偿,并视其影响程度配合安监部门追查处理。

7、采掘工区区队长

(1)严格按照通防管理要求组织生产,做到通防设施完好,正常使用。

(2)安排好生产过程中的综合防尘工作,坚持湿式打眼,出货时洒水防尘制度,消灭积尘和浮尘,做到有布置,有检查。

(3)加强机电设备的检查和维修,消灭管辖范围内的机电设备失爆现象。

(4)全面落实本区范围的“一通三防”管理措施,及时处理本区范围内的通防隐患。

(5)严格落实放炮管理责任,杜绝放炮火源。

8、机电科长;

(1)搞好机电业务保安,保证设备完好,防止失爆,消灭机电火源,确保供电系统安全可靠,控制无计划停电停风,确保反风设施完好,主扇正常运转。

(2)按规定配备采掘工作面及水平的供水防尘设备,达到规定的降尘标准。

(3)配齐机电硐室的消防灭火器材,并使之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4)负责落实掘进工作面局扇两闭锁,即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采掘分开供电的规定。

(5)负责培训各类机电维护员,严禁带电作业,确保机电设备维护质量合格。

(6)落实好有关“一通三防”的其它机电管理措施。

9、运输工区溜子队长

(1)负责范围内的机电设备完好,消灭设备失爆,机电引爆火源、摩擦火源等。

(2)保护管辖范围内的风门、密闭、栅栏、管路,隔爆水幕等通防安全设施。

(3)配齐皮带机的各类保护,使之始终处于完好、正常使用状态,负责各部皮带机头、溜子头尾转载点前后范围内及水平上下的综合防尘工作。

10、安监站长:

(1)按公司矿规定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督促处理,保证通防管理规定正常实施。

(2)对违反通防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追究处理。

(3)对通防重点头面,重点工程安排专人现场监督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和质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11、技术科科长:

(1)加强地测管理和地质预防工作,避免误透老空区。

(2)及时准确地提供通防所需的各种地测资料和各类图纸,促进“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3)会同通风部门做好瓦斯地质工作,做好突出及瓦斯异常区域有害气体的预测预报工作。

(4)负责组织、办理通防

篇4:煤矿安全生产新规定175问(一)

前言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推进和有效实施,我国煤炭行业的法律体系基本形成,法律、法规、规定、规章和规程日臻完善、不断健全,特别是国务院有关部、委、局和省级人民政府近几年颁发了大量“新规定”,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

煤矿安全生产“新规定”,以法律、法规为指导,紧密结合煤矿实际,及时准确,切中要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是煤矿安全生产的航标灯和促进剂。进几年煤炭行业生产事故率和百万吨死亡率大幅度下降,矿山面貌彻底改观,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可喜成绩。

煤矿员工学法、用法、守法,依法办矿、依法管理、依法生产和监督检查,形成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干部以身作则规范行为,工人身体力行遵纪守法。法律法规和“新规定”进培训教材、课堂,进班前会,入心、入脑、入行,成为安全生产须臾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成为员工维护自身权益,与顶板、瓦斯、煤尘、水、火等五大灾害斗争,开创安全生产新局面的权威、动力和精神武器。

我们编辑出版《煤矿安全生产新规定175问》,以学好用好法律、法规为目的,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以促进安全生产为目标。我们根据煤矿实际,从近几年颁布出台的大量规定、通知中选编了175条,供读者学习参考。

煤炭行业以艰苦辛劳而著称,我们从方便煤矿领导、干部和工人出发,本着“学以致用”的原则出版这本书,既为学法用法创造条件,又可节约查阅大量资料的时间,真是一举多得,大有裨益。

本书的编辑出版得到煤炭工业出版社和大同市南郊区煤管局有关领导和同志的大力支持,在此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由于水平和能力有限,本书的不妥和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编者

2009年4月6

目次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方针新内容

一、安全生产方针

1.安全生产方针是怎样提出和确立的?…………………………….………3

2.1995年确立的煤矿安全生产指导思想内容是什么?…………….…….3

3.新的安全生产方针的内容是什么?……………………………………….3

4.新爱是从方针的重要意义是什么?……………………………………….4

5.“安全第一”的含义是什么?…………………………………………….5

6.“预防为主”的含义是什么?…………………………………………….5

7.“综合治理”的含义是什么?…………………………………………….6

二、瓦斯治理……………………………………………………………………7

8.瓦斯综合治理的十二字方针是什么?…………………………………….7

9.“先抽后采”的要点是什么?....…………………………………………7

10.“以风定产”的要点是什么?…………………………………………….8

11.“检测监控”的要点是什么?…………………………………………….8

12.瓦斯治理的七项措施是什么?…………………………………………….9

13.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对哪些矿井的瓦斯治理实施重点监察?……….9

14.“四位一体”的内容是什么?…………………………………………….10

15.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瓦斯治理重点监察的内容是什么?……………….10

16.瓦斯综合治理要构建什么样的体系?…………………………………….10

三、煤矿整顿关闭………………………………………………………………12

17.煤矿整顿关闭的目标是什么?……………..……………………………12

18.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12

19.什么样类型的小煤矿应予关闭?………………………………………….12

20.什么是“三非”?..….……………………………..……………………13

21.什么是非法煤矿?….…………………………………………………………14

22.什么是违法煤矿?……………………….……………………………………14

23.煤矿有哪些情形的应予关闭?…………………………………………….14

24.发现煤矿有哪些情形的应责令其停产整顿?.……………………………15

25.对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应如何处理?…………………………………….15

26.对决定关闭的煤矿,地方人民政府应如何立即组织实施?…………….16

27.打击非法煤矿的重点是么?.................................16

28.关闭矿井的六条标准是什么?…………………………………………….16

四、煤炭资源整合………………………………………………………………18

29.煤炭资源整合的目标是什么?………………………………………………18

30.煤炭资源整合的原则是什么?…………………………………………….18

31.资源整合的任务是什么?……………………

篇5:煤矿安全生产新规定175问(二)

51.供电系统生产能力如何核定?

(1)供电系统合理,设备、设施及保护装置完善,技术性能符合规定要求;

(2)供电系统技术档案齐全,各种运行、维护、检查、事故记录完备,管理维护制度健全;

(3)年产6×104t以上的矿井,不得分接任何负荷的电源线路

(4)年产6×104t以下的矿井采用独立的,未分接任何负荷的单回路线电源供电时,应有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矿井设备可靠运转的备用电源。

(二)供电系统能力核定的主要内容和标准:

(1)正常供电情况,两回路电源线应采用分列运行的方式,当采用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能力核定计算为工作线路和工作变压器的折算能力,备用线路、备用变压器、备用发电机组不计入供电容量;

(2)电源线路的供电能力需符合允许载流量的要求,并满足线路压降不超过5%的规定;

(3)电源线路能力核定按下式计算:

P

A=330×16×――――

104W

式中A――电源线路的折算能力,104t/a;

P――线路合理、允许的供电容量,kw(按线路允许的载流量计算,但线路压降不超过5%);

W――矿井吨煤综合电耗,kWh/t(采用上年度的实际吨煤综合电耗)。

(4)主变压器能力核定按下式计算:

A=330×16×――――

104W

式中A――变压器的折算能力,104t/a;

S――工作变压器容量,kVA;

Ψ――全矿井的功率因数,取0.9;

W――矿井吨煤综合电耗,kWh/t(同电源线路能力核定计算式采用数)。

(5)井筒电缆可不折算矿井生产能力,但需保证当任何一回路发生故障或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仍然担负井下全部负荷用电,安全载流量及电压降均符合要求。

52.井下运输系统生产能力如何核定?

(一)核定井下运输系统能力必备条件:

(1)井下运输系统完善、保护齐全、运转正常;

(2)倾斜井巷内按规定装备有完善、有效的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

(3)各种行车、调度信号设施齐全,安全标志齐全、醒目,车场、巷道内照明符合规定;

(4)井下采用无轨胶轮车运输的,所用设备必须防爆型。

(二)井下运输系统能力核定的主要内容和标准:

(1)井下运输系统能力主要包括工作面顺槽、上(下)山、集中巷、暗斜井、大巷的运输能力;

(2)核定井下运输系统能力时,若实测数据大于设备额定能力、以设备额定能力为准;若实测数据小于设备额定能力,以实测数据为准;

(3)井下运输系统中最小的环节(或设备)能力为井下运输系统的核定能力;

(4)井下运输系统有多个独立的系统时,其核定能力各独立系统最小环节能力之和;

(5)当采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核定能力按主井提升带式输送机计算公式计算。其中,不均匀系数K1取1.1,大巷为平巷运输时,倾角系数c取1.0;

(6)当采用电机车运输时,大巷运输及井底车场通过能力按下式计算

NG

A=60×16×330×―――――――

104K1(1+R)T

式中N――每列车矿车数,辆/列;

G――每辆车载煤量,t/辆;

R――通过大巷运输矸石、材料、设备、人员等占煤运量比重,%;

K1――不均匀系数、取1.15;

T――大巷中相邻两列车间间隔时间,min/列,按下式计算:

2L/V+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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