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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采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20-03-22

一、总则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令、规定。矿井必须具有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井下劳动条件。加强矿井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2、各工程队负责人必须取得安全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矿长资格证书,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有效特种作业证,方能上岗作业。必须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每年至少接受20小时的安全教育,每3年至少考核一次;新工人下井前,应进行不少于72小时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由老工人带领至少4个月,熟悉本工种操作技术并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调换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新岗位安全操作教育的培训。

3、各矿井和专职安全员负责人必须每天下矿井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做好安全生产情况记录。如遇无法排除的重大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指挥人员撤出,同时报告矿生产安全科或采区。

4、要害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及危险区域,应严加管理,并设照明和警戒标志。

5、矿山建设工程必须有保障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和防止尘毒等危害的安全设施。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各矿井应确定合理的开采顺序,并在提升、运输、通风、排水等开拓系统形成后,方准生产。

6、作业人员下井前严禁喝酒;下井时必须携带照明灯具、穿戴好防护用品,作业前必须检查通风情况,认真检查和处理作业地点顶、帮的浮石。作业地点出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和征兆时,必须迅速撤出危险区,并及时报告与处理,同时设置警戒和照明标志。

7、各矿硐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岗位技术操作规程。

8、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工作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不准睡觉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中途停电应切断电源。

9、井下偏僻与危险作业地点,严禁单人作业。

10、每个矿井至少有两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间距不得小于30米。每个生产中段和每个采场至少有两个能行人的出口与安全出口相通。

11、必须建立顶板管理制度,对顶板不稳定的采场,应指定专人负责检查。

12、所有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保证井下所需的风量、风质、风速;主要回风井巷,禁止用作人行道。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必须安装局部通风设备。人员进入独头工作面之前,必须开动局部通风设备通风并符合作业要求。独头工作面有人作业时,局扇必须连续运转。

13、井巷净断面必须满足行人、通风、运输和安全设施、设备的安装、检修与施工的需要。

14、严禁使用女工、未成年人从事井下工作。

15、搞好文明生产,保持矿区、工房、通道等整齐清洁和畅通无阻。

16、操作工必须熟悉设备性能要求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7、在矿区内要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注意各种警告,严禁非驾驶员使用各种机动车辆;严禁从行驶的机动车辆爬上爬下。

18、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和腐蚀等物品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必须分类妥善存放,并设专人严格管理;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19、发生安全事故时,矿硐负责人必须立即到现场指挥组织抢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省矿安全部门和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并提出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

20、其它有关规定,必须遵守GB16424--1996《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的规定。

二、入井安全须知

1、参加劳动、参观、实习人员,下井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有专人带领。

2、入井前严禁喝酒,必须自带照明灯具、正确佩戴安全帽和穿好劳动防护用品,不准在井下打闹。

3、出入矿井的人员必须登记,严格实行交接班。矿井负责人要准确掌握出勤人数和工作地点;交班后,如发现有人尚未出井,应立即报告,并及时查明原因。

4、无关人员不准私自入井。

5、行走时注意车辆来往和安全标志,如遇突然停电不准随便乱走,要有组织地撤离至安全地点。

6、不准用明火取暖照明。

7、禁止一个人在偏僻地点干危险性较大的工作。

8、进入作业地点前必须清楚所在地点是否有爆破、炮烟和陷落、冒顶、片帮,确认无危险时方可准进入。

9、井下放炮时必须做好警戒工作,必须听丛警戒人员的指挥躲到安全地点,不准随便乱跑。

10、禁止在炮烟大的地点通过和逗留。

11、何人不准向溜井、坚井、通风井内投扔物品。

12、带长物入井不得影响车辆通行和碰触电。

13、在特殊情况下,如支柱发生剧烈的断裂声和顶板不断甩碴,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

14、非操作人员不得乘井下运输车辆。

15、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设备、警示标记不准随意拆除,不准随意触摸灯线及设备。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协助车间主任(工段长)和班组长对工人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2、检查督促从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任何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者,有权提出批评并加以制止。

3、经常检查安全防护设施,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

4、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主动进行处理。

5、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6、经常向有关领导反映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加强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建议。

四、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凿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⑴进入工作面后,首先检查处理好顶板浮石,清理好路面的碎石后方准作业。

⑵工作面有瞎炮时,禁止打眼,禁止打残眼和在岩石的裂缝中打眼。

⑶发现受凿岩石震动后,顶帮掉碴要立即停止作业,查明情况,处理安全后方准继续作业。

⑷发现炮眼在大量涌水时,不能拨出钎杆,并报告领导及时处理。

⑸进入工作面后发现有辣眼、刺鼻或头昏的感觉,要立即撤离,严防炮烟中毒。

⑹撬顶时,人员要站好位置,防止浮石脱落伤人,并且要防止人员堕落。

2、爆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⑴凡从事爆炸作业的人员应严格遵守GB6722--86《爆破安全规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安全规程,应持有有效爆破证从事爆破作业;任何地点不准单人爆破作业。

⑵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领取的火工材料应妥善保管,雷管须用保险箱锁起,炸药、导火线须箱子加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严禁乱放、乱扔、私存、转卖或转借他人。剩余的火工材料应当日寄存,并办好出库和寄库手续。

⑶严禁烟火及明火照明。

⑷装药开始时,必须停止工作面其它作业,只准用木、竹炮棍装药,严禁用铜、铁等器材装药。

⑸地下爆破须在有关的通道上设置岗哨,井下所有人员须全部撤至地面安全地点。回风巷应使用木板交叉钉封或设支架路障,并挂上“爆破危险区,不准入内”的标志。爆破结束,巷道经过充分通风后,方可拆除回风巷的木板及标志。

⑹导火索起爆时,一人连续点火的根数不得超过5根;导火索的长度须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米。

⑺同一工作面有一人以上同时点火时,须指定其中的一人为组长,负责协调点火工作,及时发出撤至安全地点的命令。

⑻必须用导火索或专用点火器材点火。严禁用火柴、烟头和灯火点火。严禁脚踩和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

⑼最后一炮响后须经充分通风15分钟以上,工作面无炮烟后,方准进入工作面检查,发现瞎炮要立即处理,不准交班。

⑽瞎炮处理方法:

(a)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

(b)打平行眼装药爆破。对于浅眼药壶法,平行眼距盲炮壶边缘不得小于0.5米。为确定平行炮眼的方向允许从盲炮孔口起取出长度不超过20厘米的填塞物。

(c)用木制竹制或其它不发生火星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将炮眼内大部份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

(11)其它有关规定,必须遵守GB6722--86《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

3、井下运输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⑴上班前必须对车辆全面检查是否运行正常,确保车辆设备正常后方能进行运输作业。

⑵制动与照明不正常的车辆严禁入井。

⑶行车时要注意前后左右是否有人员或障碍,防止碰撞伤人,与行人相遇应让行人先通过。

⑷要检查车上所装的矿、碴是否牢固、超高、超宽,有掉落在巷道的矿岩须及时清理。

⑸矿岩应按指定地点排卸,严禁随意乱卸。

⑹严禁矿碴与人员混装。

⑺露天行走时应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要限速慢行,注意行人安全。

⑻井下行走车辆交汇时,距避车道近的车辆先避让于避车道内,待对方通过方可通行。

⑼严禁恶意堵占车道。

4、装矿(碴)工安全操作规程

⑴作业前必须保证工作面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风条件,检查好顶板、边帮,确认安全后方作业。

⑵装矿(碴)时应先用水冲喷矿碴,发现辣眼、头昏要立即撤离,严防炮烟中毒。

⑶注意上下前后左右是否有人员和障碍物,防止碰撞伤人。

⑷使用大锤破大块矿石时,要先检查锤柄是否牢固完好,其它人员要离开危险区,以防飞石伤人。

⑸工作面有瞎炮要通知爆破工及时处理,避炮时要到安全区,在正常通风的情况下,最后炮15分钟后方准进入工作面。

5、井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⑴井下电工应对井下的用电安全负主要责任,应保证各作业工作面有足够的照明。

⑵井下电工应经常检查电气设备和线路、电缆的绝缘情况,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

⑶电气设备的外壳不准随便拆除,其外壳和风水管等应有接地装置,对接地保护的情况应定期进行检查。

⑷380伏以上的电路禁止带电作业,禁止湿手、赤脚操作电气设备。

⑸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丝。

⑹检修高压电气时不得少于二人,一人检修,一人监护,监护人员要负主要责任。

⑺操作高压电气时要正确使用符合耐压要求的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棒。

⑻配电盘应安装在干燥、无滴水的地方,以保证有良好的绝缘。

⑼电线和风水管、36伏照明线路和?伏以上的线路应错开安装,不得缠混在一起。

⑽动力、照明线路应吊挂整齐,接头可靠,绝缘良好。

⑾在停电检修线路或设备时应先事先所用线路的生产工,应在所检查线路或设备的电源开关上挂上警牌,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⑿电气设备的线路安装、维护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设计要求。

五、违章处罚规定

矿井或从业人员违反矿山安全有关规定的,按其规定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接受省阳山铁矿的处罚。

1、凡有违章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00元至1000元的处罚,直至建议承包队解除用工或解除太矿方和承包队的合同。

2、凡有下列违章行为的队伍,视情节轻重给予1000元至10000元的处罚,直至停产整顿或终止合同。

a未能按设计要求,越界滥采乱挖,破坏顶板、保安矿柱及井下、地表其它工业设施。

b随意堆放火工用品,私自将火工用品转借、转送他人及私自买卖。

篇2: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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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保障

一、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

金属非金属矿山应按照《安全秤法》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矿山企业中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内设机构,其工作人员都是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作用是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各种安全检查活动,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各种事故隐患,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等。它是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是根据矿山企业危险性、规模大小等因素来确定的。

《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贮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都配备专职安生生产管理人员。

《矿山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规定矿山企业应当根据需要,设置安全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全安工作人员。专职安全工作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经验,能胜任现场安全检查工作。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考评办法及标准》(安监总管一字[2005]27号)要求100人以上的企业,应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00人以下的企业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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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矿山安全工作经验,能胜任现场安全检查工作。

?二、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矿长(经理)、负责安全的副矿长(副经理)、负责生产(设备)的副矿长(副经理)和负责技术的矿级负责人(总工程师)。

《安全生产法》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贮存单位以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矿山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要求矿长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考评办法及标准》要求主要负责人应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的考核,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资格,资格证书的时效性和任职单位瑟实际相符合。

?三、特种作业人员

金属非金属矿山特种工作人员包括瓦斯检查工、爆破工、通风工、信号工、拥罐工、电工、金属焊接(切割)工、矿井泵工、瓦斯抽放工、主扇风机操作工、

主提升机操作工、绞车操作工、尾矿工、安全检查工和矿内机动车司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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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特种作业人员持操作资格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在有效期限内,并进行年度审核、验证;所有特种作业岗位都应设置具有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人员;企业应为特种作业人员建立个人档案。

篇3:(矿山安全)人力资源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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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人力资源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是本岗位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

?二、贯彻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以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为主线,制定本矿劳动工资涉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各项矿规和实施细则,并监督落实。

?三、依据国家安全生产和劳动法律法规、定额定员标准,实事求是地制定本矿定额、定员计划,确保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双赢。

?四、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加强对职工的遵章守纪教育。

?五、各级管理人员在抓好经营管理的同时,严抓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对工程质量不合格、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单位,有权扣减其中工资、奖金,对不合适在井下工作的人员有权向本矿有关领导建议调换工种。

?六、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三违”人员,做到处罚一名,教育一片,罚当其错,处罚法定、有据。

?七、根据生产的需要,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组织制定统一劳动定额,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八、在确定各区(科)队工资承包基数和定员标准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劳动法规,确保安全,保证职工合法权益。

篇4:分管矿山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直接领导矿山安全管理干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担任公司安全管理机构的重要领导者。

二、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其它法律法规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三、积极参与矿山生产部门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计划的编制工作;编制矿山年度安全设施、安全用具、安全管理的费用投入计划,并付诸实施。

四、根据矿山地质条件及生产实际,及时组织力量做好矿山地质勘查及测量工作。

五、组织相关部门做好《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取证、换证、年审等工作。

六、督促矿山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认真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七、对矿山安全生产相关的规章制度、作业规程进行审核、督促各职能部门付诸实施;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制纳入安全工作的核心内容。

八、督促各级管理人员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参加有关部门的培训、矿山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工作。

篇5: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班组建设考核标准山东省

序号项目分值检查内容评分方法得分一班组建设20分建立区队、班组建制,班组机构健全,班组长经培训并具备相应资格(5分)。查文件及培训记录,无区队班组建制及缺少班组长培训记录的不得分。班组分工明确,班组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所有班组人员签订联保与互保协议(3分)。查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联保互保协议,没有的不得分。班务制度公开,职工出勤、工资、奖惩等定时公开(3分)。查记录及与职工座谈,不公开的不得分,定期召开班务会,探讨改进工作方法(3分)。查班务会议记录,没有的不得分。定期选树典型,推广经验。党员、团员模范带头作用明显,事迹突出(3分)。查选树典型文件,没有的不得分。班组有季度计划和年度发展规划(3分)。查文件,无年度计划和发展规划的不得分。二规章制度15分班组班前会制度等15项规章制度齐全有效(3分)。查文件,缺少一项制度扣1分。落实安全目标考核制度,突出安全工资在经济责任制中所占比例(3分)。工资及奖金不与安全生产挂钩的不得分。有采矿、掘进等作业规程(3分)。查规程,缺少一项规程扣2分。各岗位操作规程齐全(3分)。查规程,缺少一项岗位操作规程扣1分。班组档案管理规范,各项原始记录真实、齐全、整洁(3分)。查档案管理情况,查记录台帐,不齐全的扣1分,不真实的扣1分,不规范的扣1分。三安全技能15分定期参加上级安全教育、岗位技能培训,职工明确安全责任,掌握操作规程,具备防范岗位安全风险和应急救援知识,应知应会效果好(3分)。查教育培训记录,现场抽查职工,无记录的不得分。职工应知应会不明确的,发现1人扣1分。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新增及转岗人员培训合格率100%(3分)。查培训记录及持证情况,无培训记录的或培训不合格上岗的,不得分;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发现1人扣2分。开展“以师带徒”和“一强帮一弱”活动(3分)。查记录及现场抽查,没有开展活动的不得分。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职工技术业务素质较高(3分)。查活动记录,无记录的不得分。广泛组织开展群众性技术管理创新活动,动员和发动班组职工围绕班组管理、安全生产、技术革新、节能减排等方面提合理化建议,效果明显(3分)。查合理化建议提出和采纳情况,无记录的不得分。四现场管理20分严格执行班前会和手指口述交接班制度,落实持续改进措施,做到安全注意事项不讲明、责任不明确不上岗(3分)。查交接班记录,参加交接班会议,记录不明确或安全注意事项不明确的不得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职工模范遵守安全规程,无“三违”行为(3分)。查安全责任制和“三违”记录,责任制不明确的,扣1分,每发现一次三违记录不得分。搞好安全标准化动态达标。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推行作业现场精细化管理;每班对作业现场工程质量、岗位工作质量进行验收和评估,实现动态达标,积极创建安全精品工程(3分)。查安全标准化动态达标情况记录。无定期组织达标活动的,不得分;达不到标准化要求的,发现一次扣1分。按规定开展巡回检查,包括设备、工艺、流程、安全设施等,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3分)。查巡查记录,无记录的不得分,发现隐患没有及时处理的,不得分。应急设备设施满足要求(2分)。不齐全的及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职工劳动保用品发放和管理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并按要求正确佩戴(2分)。查发放记录及现场检查,每发现1人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现场空气质量符合规程要求,噪音控制在规程规定范围之内(2分)。查空气质量和噪音检测记录,并现场检测,发现1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物料摆放整齐,无杂物,文明生产好(2分)。查现场,发现1处不达标的扣五安全文化15分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强,依法生产意识好(3分)。抽查职工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了解情况。发现1人不了解或不熟悉的扣1分。培植先进的安全生产理念,人人做到我要安全(3)。现场提问,发现1人回答不明确或不正确的扣2分。有固定的班组活动场所,且场所内安全文化氛围浓厚(3分)。查现场,无固定场所的不得分。积极开展切合实际,形式多样,体现班组特色的安全文化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3分)查活动开展情况记录,每少1次,扣1分。班组成员互敬互爱,精神面貌好(3分)。与班组长与职工座谈交流,班组成员关系不和谐的,不得分。六任务完成15分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任务,效率高、效益好。杜绝死亡及重伤3人以上事故(10分)。查上级下达指标完成情况,完不成指标的不得分。材料消耗完成节本降耗指标,无“跑、冒、滴、漏”及丢失材料等资源浪费现象(2分)。查指标完成情况,完不成指标的不得分。现场存在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现一处扣1分。工程质量达到时时验收,时时合格(3分)。查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一次不达标扣2分。注:95分以上为优秀,85-95分为良好,70分以上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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