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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益煤矿单体液压支柱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编辑:制度大全2020-03-19

1、为加强采煤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护管理,每班设有单体液压支柱管理员,单体液压、支柱管理员在跟班矿长、安全员的领导下,负责单体液压、支柱的管理,并对本岗位安全负责。

2、负责液压支柱、铰接顶梁、水平楔的清点,检查支柱支设质量,更换失效的三用阀和掉爪顶盖,处理支柱等一般性维修。

3、督促当班班组长确保采面有10%左右的备用支柱,整齐竖放在工作面附近安全、无水地点。

4、监督检查采煤、工作面支柱工、回柱工等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单体液压支柱使用规范》进行顶板管理和支护。

5、坚决制止采煤人员用锤、镐等物直接敲打支柱和随意拆卸支柱。

6、不准存在无三用阀式柱头孔未堵的支柱,一经发现必须安排人员更换,并将送到井外。

7、监督检查要煤工作面支柱回收和存放情况。

8、井下搬运支柱应有专人负责,使用专用材料车,轻拿轻放,认真清点核对数量,以免支柱损坏和丢失。

篇2:设备管理责任制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管理、使用和维修检修等方面的职责。本制度适用于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的设备、装置管理责任制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结构与编写规则

GB/T15498-2003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与工作标准体系。

3职责

3.1机动部负责制定并完善本制度,督促检查、考核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3.2各生产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按要求执行本制度。

4管理内容及方法

4.1总则

4.1.1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

4.1.2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规定。

4.1.3搞好设备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

4.2职责

4.2.1机动部

4.2.1.1组织编写企业设备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实施。

4.2.1.2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基础管理。

4.2.1.3组织编制并落实专业计划、方案、预案,并监督检查实施。

4.2.1.4协调处理装置中出现的相应问题,不断提升装置的运行质量。

4.2.1.5组织开展科技攻关,应用新技术,实施安措、技措,破解生产瓶颈。保证安全,降耗增效,提升品质。

4.2.1.6组织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认定、处理工作,对设备事故做到“四不放过”。

4.2.1.7负责办理特种设备及管理的各类取证、换证工作。

4.2.1.8参与开展员工技能和管理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4.2.1.9组织、开展各项日常性、季节性、专业性、综合性的检查,并进行评比考核。

4.2.1.10根据需要,随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各种报表。

4.2.2使用单位

4.2.2.1具体编写、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4.2.2.2开展专业技术基础管理工作。

4.2.2.3编制并落实各项专业计划、方案、预案实施情况。

4.2.2.4严格各项制度、各种规程、各条指令、各种票证管理,保持设备完好,保证装置的运转率、负荷率等经济指标。不断提升装置“安、稳、长、满、优”运行的档次。

4.2.2.5对本单位设备的操作、维护、检修、安全运行负全面责任。及时消除装置中存在和出现的各种问题,达到安全运行。

4.2.2.6开展科技攻关,注重应用新技术,优化运行工况,节能挖潜、降耗增效。

4.2.2.7贯彻执行各级管理部门有关设备运行、操作的安全规定。负责因违章作业、维护不周造成的设备事故处理工作。按级填报设备事故报告。

4.2.2.8参与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认定、处理工作。对设备事故做到“四不放过”,避免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4.2.2.9负责制(修)定设备操作规程,使设备在安全、稳定的工艺条件下运行。

4.2.2.10开展员工培训考核,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4.2.2.11组织开展设备检查评级工作,制订和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和现场跑、冒、滴、漏现象,提高设备完好水平。

4.2.2.12组织参加日常性、季节性、专业性、综合性的检查、评比考核,达到提高管理水的平目的。

4.2.3维修检修单位

4.2.3.1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工作,按照具体要求,制定安全检修措施,实施设备安全检修。

4.2.3.2开展专业技术基础管理。

4.2.3.3严格检修票证制度,确保作业过程中员工和设备安全。

4.2.3.4做好检修中的安全技术工作,加强安全技术教育,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保证安全检修。

4.2.3.5做好检修过程管理,确保检修质量,杜绝返工现象,按时完成检修任务。

4.2.3.6参与设备检修后的质量验收、性能考核工作和交接确认工作。

4.2.3.7开展科技攻关,注重应用新技术,提高检修效率。

4.2.3.8参与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认定、处理工作。

4.2.3.9开展员工技术、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检修人员的综合素质。

4.2.210参加各专业性、季节性、综合性、日常性的检查、评比考核。

5考核机动部将根据“双基”考核细则,不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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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制

承德承钢正桥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管理文件批准人:

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制

1目的

为明确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监总局《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河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员工在生产经营中安全生产职责管理。

3管理与操作要点

3.1安全管理实行各级行政第一领导负责制。各部门的职责同时是各部门行政第一领导个人的职责,各单位行政第一领导的职责同时是各单位的职责。

3.2各级管理者根据本部门/单位/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及时提供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所需的资源,这些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专项技能、基础设施以及技术和财力资源。

3.3各单位所属各部门的职责,由各单位参照公司级各职

能部门的职责,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的实际情况,按“有岗必有责”的原则制定。

3.4公司领导层的安全生产职责

3.4.1董事长职责

3.4.1.1督促本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上级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和指示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4.1.2监督分管部门、单位履行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协调解决分管部门、单位负责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4.1.3在组织召开董事会时,有针对性地研究职业健康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制定决策性意见或方案。

3.4.1.4负责企业发展战略的谋划、制定、决策,同步谋划、决策职业健康安全战略,是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4.1.5保证本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经费投入。

3.4.1.6督促分管业务部门加强对相关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3.4.1.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职责。

3.4.2总经理的职责

3.4.2.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各级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并进行监督检查。

3.4.2.2审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计划,层层落实,分级控制,确保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3.4.2.3主持召开管理评审和公司安委会会议。

3.4.2.4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4.2.5依法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4.2.6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3.4.2.7对公司重大安全生产事项进行决策,督促、检查安全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4.2.8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4.2.9监督部门、单位履行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协调解决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4.2.10对分管部门、单位承担责任的事故、事件、不符合负公司级分管领导责任。

3.4.2.11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职责。

3.4.3常务副总经理的职责

3.4.3.1配合董事长、总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并进行监督检查。

3.4.3.2对设备、质量、工程建设、能源、环境保护、消防工作负公司级分管领导责任。

3.4.3.3协助总经理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4.3.4在董事长、总经理的指导下开展事故应急工作。负责人身、生产、质量及自然灾害事故的抢救、抢险、抢修的组织指挥及应急管理。

3.4.3.5负责新、改、扩建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符合有关要求。

3.4.3.6负责安全生产所需物资的及时采购供应。

3.4.3.7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装置;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广应用和新产品开发中的安全风险控制。

3.4.3.8督促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3.4.3.9监督分管部门、单位履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职责,协调解决分管部门、单位负责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4.3.10对分管部门、单位承担责任的事故、事件、不符合负公司级分管领导责任。

3.4.4经营副总经理的职责

3.4.4.1配合董事长、总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并进行监督检查。

3.4.4.2负责公司相关证照办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符合法规要求。

3.4.4.3监督分管部门、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协调解决分管部门、单位负责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4.4.4对分管部门、单位承担责任的事故、事件、不符合负公司级分管领导责任。

3.4.5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的职责

3.4.5.1配合董事长、总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并进行监督检查。

3.4.5.2对公司生产厂、矿山的安全生产、安全、职业健康、技术改造、消防工作负公司级分管领导责任。

3.4.5.3协助总经理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4.5.4在董事长、总经理的指导下开展事故应急工作。负责生产厂、矿山人身、生产、质量及自然灾害事故的抢救、抢险、抢修的组织指挥及应急管理。

3.4.5.5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装置。

3.4.5.6组织开展公司生产厂、矿山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监督事故隐患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3.4.5.7督促各部门及生产厂、矿山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3.4.5.8监督分管部门、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协调解决分管部门、单位负责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4.5.9对分管部门、单位承担责任的事故、事件、不符合负公司级分管领导责任。

3.4.6财务总监的职责

3.4.6.1配合总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并进行监督检查。

3.4.6.2对财务管理、成本控制、会计核算、审计、资金平衡、税务管理等相关安全工作负公司级分管领导责任,负责为职工足额缴纳工伤保险。

3.4.6.3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终形成独立报告。

3.4.6.4按审定计划保证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费用,并监督费用使用情况。

3.4.6.5负责安全奖励资金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费用的落实。

3.4.6.6负责事故处理和应急救援的资金保障。

3.4.6.7监督分管部门、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协调解决分管部门、单位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4.6.8对分管部门、单位承担责任的事故负公司级分管领导责任。

3.4.7工会的职责

3.4.7.1配合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各级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并进行监督检查。

3.4.7.2负责建立公司工会与行政协商、交流的渠道,保证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信息的沟通,及时反映职工意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并督促落实。

3.4.7.3负责落实工会劳动保护监察有关规定;健全工会系统劳动保护监督网络,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和员工代表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

3.4.7.4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职业健康安全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

3.4.7.5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

3.4.7.6参加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

3.4.7.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

3.4.7.8对分管部门、单位承担责任的事故、事件、不符合负公司级分管领导责任。

3.5各部门的安全职责

3.5.1安全部的职责

3.5.1.1在主管副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3.5.1.2承担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5.1.3牵头起草公司级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计划方案并监督实施。

3.5.1.4根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分配,监督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3.5.1.5负责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监督公司各级各专业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3.5.1.6负责安全培训及管理工作,组织制订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5.1.7负责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制订,监督相关部门按标准为职工配发劳动保护用品。

3.5.1.8负责协助安全许可证等相关安全资质、资格证件的办理工作。

3.5.1.9负责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

3.5.1.10负责危险化学品、危险源点、煤气安全、安全标志、危险作业、相关方安全等监督管理工作。

3.5.1.11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综合预案的制定和演练评审。

3.5.1.12负责职业健康[职业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治)]综合管理工作。

3.5.1.13负责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结案等工作,监督其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和纠正措施落实。

3.5.2设备动力部的职责

3.5.2.1负责设备、设施、动力、自动化、信息化、通讯、在线技改项目管理,确保满足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3.5.2.2负责公司维修类、在线技改项目相关方的危险、危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及管理工作。

3.5.2.3负责审核设备、设施、动力、在线技改项目类危险、危害因素辨识的充分性、风险评价的准确性和风险控制策划的有效性。

3.5.2.4负责提出本专业系统的培训需求。

3.5.2.5负责职业防护设施设备维护、点检、检修综合管理工作。

3.5.2.6负责组织在线技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3.5.2.7负责特种设备综合管理。

3.5.2.8负责与设备、设施、动力、自动化(含仪表)、信息化、通讯、在线技改项目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评价、更新、实施。

3.5.2.9负责设备、设施事故及应急管理。

3.5.2.10负责本专业系统的监测和测量、不符合的管理。

3.5.3生产技术部的职责

3.5.3.1组织生产或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

3.5.3.2负责提出与本专业相关的公司级安全生产目标,制定相关方案与组织实施。

3.5.3.3负责组织开展本专业系统安全培训。

3.5.3.4负责岗位操作规程的管理。

3.5.3.5负责生产工艺技术持续改进,有效抑制职工违章作业。

3.5.3.6负责防汛、防震安全管理。

3.5.3.7负责物流运输过程的安全管理。

3.5.3.8负责生产工艺事故应急管理,组织相关应急预案的制定、评审。

3.5.3.9负责危险化学品日常使用安全管理。

3.5.3.10负责伤亡事故、事故应急的信息传递,未经上级或安全部同意,不得擅自下达恢复生产的指令。

3.5.3.11负责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评价、更新、实施。

3.5.3.12通过各类生产会议部署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传达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内、外部信息。

3.5.4总工室的职责

3.5.

4.1负责技术工艺方面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3.5.

4.2负责提出与本专业相关的安全工作目标,制定相关安全方案并组织实施。

3.5.

4.3协助各部门做好职业健康安全培训。

3.5.

4.4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广应用和新产品开发中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控制。

3.5.

4.5负责工程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的危险因素控制,负责提供办理职业健康安全“三同时”所需文件、报告、设计等资料,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符合有关要求。

3.5.

4.6负责对工程建设、技术改造的设计、施工质量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要求。

3.5.

4.7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进行分析、鉴定,并提出改进措施。

3.5.

4.8负责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评价、更新、实施。

3.5.5企业管理管办公室的职责

3.5.5.1负责组织公司制度建设、档案管理、劳动纪律、消防工作。

3.5.5.2负责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评价、更新、实施。

3.5.5.3负责对职业危害进行合同告知,职业禁忌人员岗位调配,职业病人员相关待遇落实。

3.5.5.4参与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

3.5.5.5负责经济责任制考核,落实考核意见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3.5.5.6负责应急过程中与外部的信息交流。

3.5.6财务部的职责

3.5.6.1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提取职业健康安全费用,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终形成独立报告。

3.5.6.2在编制财务计划时,应将职业健康安全所需资金一并纳入计划,保证安全生产费用足额、及时拨付。

3.5.6.3负责安全奖励资金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费用的落实。

3.5.6.4负责事故处理和应急救援的资金保障。

3.5.7环保部的职责

3.5.7.1在主管副总经理领导下,负责环境管理制度的建

立。

3.5.7.2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处理调查、现场应急监测等工作。

3.5.7.3负责作业场所(岗位)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的治理,防护设施设备运行监督管理。

3.6各单位的安全职责

3.6.1各单位行政第一负责人的职责

3.6.1.1负责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全面管理,是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6.1.2负责本单位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意识与能力的培训。

3.6.1.3负责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记录的管理。

3.6.1.4负责贯彻落实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记录的管理。

3.6.1.5负责保障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的资源。

3.6.1.6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网络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6.1.7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6.1.8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

3.6.1.9负责本单位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意识与能力的培训。

3.6.1.10负责本单位应急管理。

3.6.1.11按规定组织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3.6.1.12及时、如实向公司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6.1.13负责对本单位事故隐患预防措施的制定和整改落实。

3.6.1.14负责执行适用于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6.2安全科的职责

3.6.2.1在厂长领导下,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3.6.2.2组织危险、危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

3.6.2.3负责适合本厂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通用部分)的传达,组织合规性评价。

3.6.2.4监督各科室履行职责情况。

3.6.2.5提出职业健康安全专业系统的培训需求,协助完成相关培训工作。

3.6.2.6负责危险化学品、危害因素、煤气安全、职业健康、劳动保护、安全标志、高危作业、防暑降温、相关方等综合管理。

3.6.2.7监督检查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3.6.2.8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3.6.2.9负责组织或协助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和职业病诊断、鉴定等工作,监督其它生产安全、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和纠正措施落实。

3.6.2.10负责职业健康[职业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治)]综合管理工作。

3.6.2.11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监测和测量、不符合的综合管理。

3.6.3设备动力科的职责

3.6.3.1负责设备、设施、自动化、通讯管理,确保满足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3.6.3.2负责设备设施(包括走梯、平台、护栏等基础设施;厂房、棚顶、屋面等构筑设施;支架、管道等设施。)、动力介质系统(包括色标色环、介质流向、限高等标志标识)、特种设备(包括合格证书及使用登记证、检验报告)、技改施工(包括安全“三同时”手续、消防验收手续等是否齐、现场是否符合要求)等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

3.6.3.3负责维修类相关方的危险、危害因素辨识。

3.6.3.4负责审核设备、设施、动力类危险、危害因素辨识的充分性、风险评价的准确性。

3.6.3.5负责与设备、设施、自动化(含仪表)、通讯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传达落实。

3.6.3.6负责提出本专业系统的培训需求。

3.6.3.7负责特种设备综合管理。

3.6.3.8负责职业防护设施设备维护、点检、检修综合管理工作。

3.6.3.9负责设备、设施、动力、自动化、信息化、通讯方面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文件的编制、发布。

3.6.3.10负责设备、设施事故及应急管理。

3.6.3.11负责本专业系统的监测和测量、不符合的管理。

3.6.4生产技术科的职责

3.6.

4.1负责生产、技术、工艺方面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3.6.

4.2负责生产工艺技术执行、本专业重点部位环节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3.6.

4.3负责生产工艺技术参数调整引起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管理。

3.6.

4.4负责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更新、实施。

3.6.

4.5负责审核生产工艺技术类危险源辨识的充分性、风险评价的准确性和风险控制策划的有效性。

3.6.

4.6负责提出本专业系统的培训需求。

3.6.

4.7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装置;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广应用和新产品开发中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控制。

3.6.

4.8组织技术力量对各类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进行分析、鉴定,并提出改进措施。

3.6.

4.9落实预防伤亡事故、职业危害和隐患整改的技术措施。

3.6.

4.10负责防汛、防冻、抗震、定置管理。

3.6.

4.11负责伤亡事故的信息传递,未经上级或同级安全部门同意,不得擅自下达恢复生产的指令。

3.6.

4.12负责岗位作业规范管理。

3.6.

4.13负责安全生产、工艺、自然灾害事故及应急管理。

3.6.

4.14通过各类生产会议部署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传达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内、外部信息。

3.6.5办公室的职责

3.6.5.1负责文件流转管理。

3.6.5.2负责接待、对外联络、重大活动、重大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参观、考察等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

3.6.5.3负责应急过程中与外部的信息交流。

3.6.5.4负责做好领导班子会研究职业健康安全生产问题的记录,对领导做出的决定和指示及时传达并督办落实。

3.6.5.5负责劳动纪律、劳动组织、教育培训、工伤保险管理。

3.6.5.6负责外来实习、培训、工作项目承包相关方的管理。

3.6.5.7负责对职业危害进行合同告知,职业禁忌人员岗位调配,职业病人员相关待遇落实。

3.6.5.8消防、保卫、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民用爆炸器材、要害部位管理,确保满足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3.6.5.9负责提出本专业系统的培训需求。

3.6.5.10负责火灾事故、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应急管理。

3.6.5.11协助造成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的调查。

3.6.6炉窑作业区作业长的职责

3.6.6.1严格执行上级职业健康安全规定和指示,对本作业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3.6.6.2及时提出本作业区岗位作业规范的修改意见。

3.6.6.3发生事故,立即报告,保护现场,组织抢救。

3.6.6.4对车间各类安全事故组织分析,拿出处理意见及措施。

3.6.6.5组织新入厂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3.6.6.6负责人身、生产等事故的抢救、抢险、抢修的组织指挥及应急管理。

3.6.7班组长(作业长)的安全职责

3.6.7.1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第一责任人,应贯彻执行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本辖区职工劳动环境及安全健康负责。

3.6.7.2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职工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并越级上报。

3.6.7.3做好管理文件在班组的贯彻、落实工作。

3.6.7.4组织召开各种班组安全活动会。

3.6.7.5做好交班、接班、班中职业健康安全检查,组织班组辖区内生产、施工过程中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3.6.7.6检查督促本班组职工正确使用、管理各种工器具和劳保用品。

3.6.7.7组织班组级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6.7.8负责组织事故的人员救治、现场保护和事故上报工作,并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3.6.7.9在遇有危及人身职业健康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立即下达停产处理和人员撤离指令。

3.6.7.10负责班组职业健康安全考核。

3.6.8班组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3.6.8.1严格贯彻执行上级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规定和指示,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3.6.8.2监督本班组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纠正违章,发现不完善之处及时向班组长及上级提出修改补充意见。

3.6.8.3对班组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制止职工违章作业,有权越级上报。

3.6.8.4负责各种安全活动的记录,并保存备案。

3.6.8.5协助班组长搞好班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

3.6.8.6协助班组长组织好各种班组安全活动会。

3.6.8.7协助班组长做好交班、接班、班中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3.6.8.8发生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组织抢救。

3.6.9员工的安全职责

3.6.9.1自觉遵章守纪,服从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及安全措施,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6.9.2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工器具及个人防护用品。

3.6.9.3及时报告事件、事故和不符合,按要求参加职业健康安全培训、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和应急演练。

3.6.9.4监督职业健康安全状况,主动提出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6.9.5落实岗位安全确认制、安全检查制、交接班制、联保互保制。

3.6.9.6熟悉本岗位危险、危害因素(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置措施,熟练使用职业健康安全防护器材。

3.6.9.7积极参加职业健康安全活动,接受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和能力。

3.6.9.8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并越级报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6.9.9发现直接危及人身职业健康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并向负责人报告。

4附则

4.1本制度由安全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4.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起草人:审核人:批准人:

篇4:建筑装饰项目电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建筑装饰项目电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l、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体检合格,具有一定的电力专业知识和施工技术,懂得电工安全规则,能处理触电紧急救护。

3、使用的安全工具要定期检查,新工具和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前须按规定电压的等级进行试验。

4、架空线路的选择应合理,避开易碰、易撞、潮湿或高热场所,线路设备的绝缘必须良好,布置整齐,裸露的带电部位应装于不易被触及的处所。

5、采用绝缘的低压线路,其距地距离不得小于2.5m,有车辆通过的地方不得小于5m,不得捆绑在树木和铁架上。

6、变压器安装在地面时,周围必须设围栏,其高度不小于1.7m,门应加锁,围栏与变压器外缘的距离不小于1.Om,并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志牌。

7、电动机具和照明设备,必须通过开关或插座接通电源,严禁将线头直接插入插销底座或直接挂在灯头上,露出机体的转动部分应设置防护罩,严禁一个开关接几台电动机设备。

8、用电设备选用的开关及熔断丝的容量应满足被保护设备的要求,熔丝应有保护罩,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正确选用安装漏电保护器。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9、施工用电的配电箱、闸刀箱应安装在距地面1.5m高处加锁、并防雨。用电设备拆除转移后,相应的用电线应立即拆除,如需保留时,应将裸露的电线端部用绝缘胶布包扎好,并妥善安放。

10、使用螺口灯头时,零线应接在螺口上,开关应控制项线,电烙铁使用时应放在非燃烧体上用完即断开电源,严禁将电源接通后离开。

11、电动机及所有用电设备,均应接地或接零,并分片或单个安装漏电保护器,电器运转时,严禁断开地线。在运行的电机上工作时,应穿紧口工作服,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台上。戴护目镜,严禁戴手套工作。

12、在有易燃、易爆气体或大量蒸汽的场所,应采用防爆型电器设备和密闭式电器设备,发生电器火灾时,应先切断电源。

13、照明电线路上瓷瓶、瓷夹、瓷熔断器灯头等有破裂情况者不得使用,普通照明灯不得当作移动式工作灯使用。

14、

上电杆作业必须检查脚扣,并配带电工安全带,以确保高处作业安全。

15、定期、不定期用电情况,及时处理线路设备用电问题,更换老化、破损电线,消除事故隐患。

篇5:自动化科业务保安责任制

1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自动化科业务保安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命令等。

2、加强监测监控专业质量技术化工作,确保监测监控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3、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矿井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和维护负全面责任。

4、制定和审核监测监控及本业务范围内的规程、措施,把好监测监控安全技术关。

5、加强监控系统管理,掌握系统运行情况,做到故障判断准确无误,排查及时迅速。

6、会同职教部门搞好本业务范围内各工种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岗位作业标准化培训考核工作,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

7、参加重大灾害事故和本业务范围内的事故抢救与追查、分析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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