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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常规检查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0-03-22

由于起重机的部件较多,针对各个部件的不同技术特性,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将检查的周期分为周、月、年,各个周期的具体内容如下:

1、每周检查与维护

每周维护与检查一次,检查与维护的内容如下:

1)检查卷筒和滑轮上的钢丝绳缠绕是否正常,有无脱槽、串槽、打结、扭曲等现象,钢丝绳压板螺栓是否紧固,是否有双螺母防松装置。

2)检查起升机构的联轴器密封盖上的紧固螺钉是否松动、短缺。

3)检查制动器上的螺母、开口销、定位板是否齐全、松动,杠杆及弹簧无裂纹,制动轮上的销钉螺栓及缓冲垫圈是否松动、齐全;制动器是否制动可靠。制动器打开时制动瓦块的开度应小于1.0mm且与制动轮的两边距离间隙应相等,各轴销不得有卡死现象。

4)检查安全保护开关和限位开关是否定位准确、工作灵活可靠,特别是上升限位是否可靠。

5)检查各机构的传动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响声。

6)检查所有润滑部位的润滑状况是否良好。

7)检查轨道上是否有阻碍桥机运行的异物。

2、每月检查与维护

每月维护与检查一次,检查与维护的内容除了包括每周的内容外还有:

1)检查制动器瓦块衬垫的磨损量不应超过2mm,衬垫与制动轮的接触面积不得小于70%;检查各销轴安装固定的状况及磨损和润滑状况,各销轴的磨损量不应超过原直径的5%,小轴和心轴的磨损量不应大于原直径的5%及椭圆度小于0.5mm。

2)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是否有断丝等现象,检查钢丝绳的润滑状况。

3)检查吊钩是否有裂纹,其危险截面的磨损是否超过原厚度的5%;吊钩螺母的防松装置是否完整,吊钩组上的各个零件是否完整可靠。吊钩应转动灵活,无卡阻现象。

4)检查平衡滑轮处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对滑轮及滑轮轴进行润滑。

5)检查滑轮状况,看其是否灵活,有无破损、裂纹,特别注意定滑轮轴的磨损情况。

6)检查制动轮,其工作表面凹凸不平度不应超过1.5mm,制动轮不应有裂纹,其径向圆跳动应小于0.3mm。

7)检查连轴器,其上键和键槽不应损坏、松动;两联轴器之间的传动轴轴向串动量应在2~7mm。

8)检查所有的螺栓是否松动与短缺现象。

9)检查电动机、减速器等底座的螺栓紧固情况,并逐个紧固。

10)检查减速器的润滑状况,其油位应在规定的范围内,对渗油部位应采取措施防渗漏。

11)对齿轮进行润滑。

12)检查大小车的运行状况,不应产生啃轨、三个支点、启动和停止时扭摆等现象。检查车轮的轮缘和踏面的磨损情况,轮缘厚度磨损情况不应超过原厚度的50%,车轮踏面磨损情况不应超过车轮原直径的3%。

13)检查大车轨道情况,看其螺栓是否松动、短缺,压板是否固定在轨道上,轨道有无裂纹和断裂;两根轨道接头处的间隙是否为1~2mm(夏季)或3~5mm(冬季),接头上下、左右错位是否超过1mm。

14)对起重机进行全面清扫,清除其上污垢。

3、每年检查与维护

每年维护与检查一次,除了包括月检查内容外还应有:

1)检查主梁的变形情况。检查小车轨道的情况。空载时主梁下扰不应超过其跨度的1/2000;主梁向内水平旁弯不得超过测量长度的1/1500;小车的轨道不应产生卡轨现象,轨道顶面和侧面磨损(单面)量均不得超过3mm。

2)检查卷筒情况,卷筒壁磨损不应超过原壁厚的20%,绳槽凸峰不应变尖。

3)拧紧起重机上所有连接螺栓和紧固螺栓。

4)检查所有减速器的齿轮啮合和磨损情况,齿面点蚀损坏不应超过啮合面的30%,且深度不超过原齿厚度的10%(固定弦齿厚);齿轮的齿厚磨损量与原齿厚的百分比不得超过15%~25%;检查轴承的状态;更换润滑油。

5)检查大、小车轮状况,对车轮轴承进行润滑,消除啃轨现象。

6)检查主梁、端梁各主要焊缝是否有开焊、锈蚀现象,锈蚀不应超过原板厚的10%,各主要受力部件是否有疲劳裂纹;各种护栏、支架是否完整无缺;检查主梁、端梁螺栓并紧固一遍。

篇2:起重机定期报检制度

1、起重机械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2、起重机械停用一年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该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起重机械经较长时间停用,超过一年时间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4、申请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有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起重机械管理档案保存。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起重机械,必须经检验检测机构按照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首次启用或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的;

(2)经大修、改造后的;

(3)发生事故后可能影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

(4)自然灾害后可能影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

(5)转场安装和移位安装的;

(6)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

篇3:起重机齿轮报废更换标准

1>在起升机构中第一根轴上的齿轮磨损量超过原齿厚的10%,其余各轴上齿轮磨损量超过原齿厚的狐;

2>大车(小车)运行机构减速器第一轴齿轮磨损量超过原齿厚的15%,其余各轴上齿轮磨损量超过原齿厚的携;

3>开式齿轮的磨损量大于原齿厚的30%;

4>吊运赤热或熔化金属、酸溶液、爆炸物,易燃及有毒物品等的起重机上的齿轮按以上报废标准相应地减半。

5>因齿面点蚀而损坏的齿轮工作面面积大于30%及深度超过齿厚的10%。

6>齿根上有一处或数处疲劳裂纹或断齿。

篇4: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定

安全操作一般要求:

1、操作者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2、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继续给予铃声报警。

3、操作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止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4、超重机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确定后才可闭合主电源。

5、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6、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时,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7、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电源,挂上标志牌或加锁。

安全技术要求:

有下述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应进行操作:

1、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

2、结构和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失灵,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

4、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

5、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等。

司机操作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1、不得利用限位开关停车;

2、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

3、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

4、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吊用前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吊运。

5、吊挂时,吊挂绳之间的夹角宜小于120°,以免吊挂绳受力过大;

6、多人绑挂时,应由一人负责指挥。

篇5:柔性组合式起重机标维护保养安全规则

1、必须遵守有关调整、维护、检查和检查周期等方面的规定。

2、进行机械和电气的修理和维护工作只能由受过培训的人员完成。

3、为调整补偿,设备在投入使用1~2个月后应重新拧紧所有的螺栓连接。

4、维护和修理时,只能使用和更换工厂原装标准组件,不允许用其它相似零件替代。

5、不要触及旋转部件,应保持足够的距离,防止衣服、肢体或头发被卷入。

6、在使用清洗剂时、或在易燃物品附近时,应避免明火、高温灼热(焊接)和火星,否则会导致意外火灾、产生有害气体、或损坏绝缘。

7、如果必须带电对零部件进行作业时,现场应有第二个人在场,以便在紧急状况时按下急停按钮或切断供电电源。

8、当拆卸轨道时:在松开螺栓连接前,使用钢丝绳或吊装带等绳索固定轨道头,防止被拆卸轨道掉落。

9、应更换损坏或变形的弹簧卡箍紧固件和弹性圆柱销。不能在小车上焊接或钻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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