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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的移交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20-03-20

1.设备安装完毕后,由设备主管会同设备使用部门,做安装质量检查、精度检测。

2.经检验合格,由设备科办理设备移交手续。填写设备安装移交验收单、设备精度检验记录单、设备运转试验记录单。

3.对于关键设备(高精度、大型、重型、稀有)还应技术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参加验收、移交工作,并签字批准。

4.随机附件应由设备科负责按照装箱单逐项清点,并填写设备附件工具明细表。并将操作工必需附件移交使用部门保管,其他附件由设备科负责统一管理。

5.随机技术文件明细表填写完后,由设备科存档。

6.自制设备,鉴定验收后,应算出资产价值并与投资概算进行比较分析,办理移交手续。

7.设备的合理使用。

7.1设备移交车间后,由车间设备管理员配合设备科负责日常管理。

7.2车间要根据设备性能和使用的要求,正确合理地使用设备。特别严格禁止超负荷使用设备。

7.3要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7.4要严格遵守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篇2:井下设备备件备品的回收移交

1、各使用设备的单位必须及时将井下损坏、闲置的设备、备件、备品回收移交到机电二队(机运队),并经机电运输部质检员或一采区机电运输主管业务员验收鉴定后办理清帐手续,一般从设备停用起3天内回收完,否则,每推迟一天给行政队长、主管队长罚款20元,累积计算,在月底清销帐务时仍不回收的,给责任单位处罚1000―2000元。

2、设备回收责任划分及规定

(1)各区队使用管辖的设备、备件和备品均由使用单位回收;

(2)采煤工作面使用的设备、设施、备件、备品(小绞车、信号、低开、电缆、轨道、挡车设施、地轮等)均由采煤队回收。

(3)掘进施工过程中,损坏设备、设施由施工单位负责回收,工程结束后,由机电运输部现场监督移交煤巷掘进队或采煤队管理,工作面回采结束后由采煤队负责回收。

(4)煤巷施工过程中损坏的刮板输送机等设备由煤巷队负责回收。煤巷施工结束后,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材上设备、设施在机电运输部的现场监督下,移交采煤队,掘进设备、设施损坏件由煤巷队负责回收。

(5)采煤队使用的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等因工作面推移,退出的设备、材料、配件等,必须按时回撤到指定存放地点,需升井检修的按上述规定执行。具体要求:

①刮板输送机每回撤6米,胶带输送机每缩一次皮带机尾必须将回撤的溜皮、大链、刮板及其它配件拉运至指定地点码放整齐或回收出井移交机电二队(机运队);胶带、H支架、纵梁等升井移交运输队(机运队),否则,因乱扔乱放,不按帐管理或不及时升井移交,每发现一次给行政队长、主管队长各处罚20元,累积计算。

②升井后,必须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清帐手续,清帐时严格按备件、备品回收规定执行。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按丢失论处。

⑹轻轨等每回撤8米(一根),由使用单位拉运至回风巷或指定地点码放整齐,因变形或无孔轻轨及所有扣件必须由使用单位拉运升井移交运输队、机运队。主管技术员每3天清查一次,需在井下移交掘进队的,必须在机电运输部主管技术员监交下,掘进队、采煤队主管人员现场清点并签字,掘进队在3天内拉运至工作地点。否则,对安排升井而不在规定时间升井的,给使用单位行政队长、主管队长每推迟一天各罚款20元,累积计算。对已签收而不按时拉运到指定地点的,给接收单位行政队长、主管队长每推迟一天各罚款20元,累积计算。对主管部室监交不利,清查不清造成积压推诿扯皮的,给部室主管技术员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累积计算。

⑺井下回拆的设备及零部件,未回收出井移交下帐的按丢失论处。凡是丢失的设备、设施零部件按原值的100%在月底考核时处罚,并出据领料单进行补偿,若不及时出据领料单进行补偿,次月仍按100%继续处罚,逐月累积。

篇3:设备设施移交制度

为了规范我矿机电设备设施移交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移交单位移交的设备必须达到《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通过机电管理部等有关单位的预验收后,再向机电管理部提出书面移交申请,申请内容包括需移交设备设施明细、所在地点,必要时附图纸资料,并加盖移交单位公章,机电负责人签字。

二、接到书面申请后,机电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移交单位、接收单位到现场进行移交。

三、现场移交时,移交单位、接收单位、机电管理部三方要对设备的数量、质量问题现场认可签字,移交当班交给接收单位(一次移交不成功除外)。若涉及排水,移交单位负责当班排水,下班由接收单位排水。

四、移交结束后,机电管理部组织移交存在问题裁决,并要求移交单位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了的问题根据情况对移交单位每条处罚500―1000元,并株连单位正职200元,由接受单位处理的遗留问题,要把移交单位的工作量去掉加给接受单位。

五、移交结束3日内,相关单位完成设备设施过帐手续。对不办理手续的单位集体罚款2000元,并株连单位正职200元。

六、移交时,要对设备的型号、编号、设备的完好情况一一注明。

七、对移交过程中认证的设备损坏、丢失等情况,机电管理部根据设备价格的100%考核责任单位。

篇4:设备验收安装移交规程制度

设备验收、安装和移交规程

1目的

为规范设备验收、安装和移交程序,特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内新购设备的验收、安装和移交。

3职责

3.1公司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验收、安装和移交工作。

3.2设备购置和使用部门参与验收、安装和移交工作。

4操作步骤

4.1设备验收

4.1.1设备到司前工程技术部应组织人员熟悉设备的有关资料,准备好各种表格、测量工具,做好对安装操作人员的培训。

4.1.2工程技术部、设备采购部门及设备使用部门一起参加验收工作。

4.1.3具体验收操作步骤详见《设备验收规范》。

4.1.4设备技术资料应集中交付工程技术部归档保存,使用部门可保留复印件。

4.1.5对开箱检验中发现的质量缺陷和问题,应当场由买卖双方查看和确认,并如实填写在“设备开箱验收单”中。

4.1.6验收工作结束后,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填写“设备开箱验收单”。

4.1.7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由采供人员与供货方交涉和处理。验收中发现问题的应及时向有关方面查询或索赔。

4.1.8对本公司无法验收的,由工程技术部报告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委托第三方验收。工程部、设备采购部门及设备使用部门协同参加。

4.2设备安装和调试

4.2.1设备安装与调试工作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工程技术部既可独立完成该项工作,可委托专业安装单位进行安装、调试。

4.2.2设备安装前应确定安装方案,准备安装工具并选择合理的安装地点。

4.2.3设备安装应按说明书和机械工业部《设备安装验收规范》的规定实施。安装后应填写“设备安装验收交接报告单”。

4.2.4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安装单位负责,工程部监督进行调试,调试工作包括对设备的全面清洁、校正、润滑和试运转。

4.3设备移交

4.3.1工程技术部、设备采购部门、设备使用部门负责对设备进行安装验收。

4.3.2设备安装验收时,必须具备以下材料:“设备开箱验收单”、“设备安装验收交接报告单”、试运转记录以及设备附带的所有技术资料和出厂合格证书。

4.3.3设备验收

设备验收包括以下内容:

a)对各种材料的研究确认;

b)对设备的精度检测;

c)设备空载及负载运转情况。

4.3.4设备被确认为符合技术要求、环保要求后,各验收部门应填写“设备安装验收交接报告单”,将设备移交给使用部门。

4.3.5设备运行过程中需使用的专用工具移交给使用部门保管,其他工具由工程部保管。4.3.6设备有关资料交工程部办公室存档管理。

5相关文件

《设备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验收规范》(国家法规)

6记录

设备开箱验收单

设备安装验收交接报告单

篇5:物业辖区设备验收安装和移交规程制度

物业辖区设备验收、安装和移交规程

1目的

为规范设备验收、安装和移交程序,特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内新购设备的验收、安装和移交。

3职责

3.1公司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验收、安装和移交工作。

3.2设备购置和使用部门参与验收、安装和移交工作。

4操作步骤

4.1设备验收

4.1.1设备到司前工程技术部应组织人员熟悉设备的有关资料,准备好各种表格、测量工具,做好对安装操作人员的培训。

4.1.2工程技术部、设备采购部门及设备使用部门一起参加验收工作。

4.1.3具体验收操作步骤详见《设备验收规范》。

4.1.4设备技术资料应集中交付工程技术部归档保存,使用部门可保留复印件。

4.1.5对开箱检验中发现的质量缺陷和问题,应当场由买卖双方查看和确认,并如实填写在"设备开箱验收单"中。

4.1.6验收工作结束后,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填写"设备开箱验收单"。

4.1.7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由采供人员与供货方交涉和处理。验收中发现问题的应及时向有关方面查询或索赔。

4.1.8对本公司无法验收的,由工程技术部报告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委托第三方验收。工程部、设备采购部门及设备使用部门协同参加。

4.2设备安装和调试

4.2.1设备安装与调试工作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工程技术部既可独立完成该项工作,可委托专业安装单位进行安装、调试。

4.2.2设备安装前应确定安装方案,准备安装工具并选择合理的安装地点。

4.2.3设备安装应按说明书和机械工业部《设备安装验收规范》的规定实施。安装后应填写"设备安装验收交接报告单"。

4.2.4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安装单位负责,工程部监督进行调试,调试工作包括对设备的全面清洁、校正、润滑和试运转。

4.3设备移交

4.3.1工程技术部、设备采购部门、设备使用部门负责对设备进行安装验收。

4.3.2设备安装验收时,必须具备以下材料:"设备开箱验收单"、"设备安装验收交接报告单"、试运转记录以及设备附带的所有技术资料和出厂合格证书。

4.3.3设备验收

设备验收包括以下内容:

a)对各种材料的研究确认;

b)对设备的精度检测;

c)设备空载及负载运转情况。

4.3.4设备被确认为符合技术要求、环保要求后,各验收部门应填写"设备安装验收交接报告单",将设备移交给使用部门。

4.3.5设备运行过程中需使用的专用工具移交给使用部门保管,其他工具由工程部保管。4.3.6设备有关资料交工程部办公室存档管理。

5相关文件

《设备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验收规范》(国家法规)

6记录

设备开箱验收单

设备安装验收交接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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