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与驾驶员管理办法
驾驶员与车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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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2.为加强对集团总部各类车辆管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确保顺利完成各项行车任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3.适用范围
4.本管理办法中的车辆是指集团总部的各类机动车辆,使用对象为因工作需要而用车的集团各部门。
5.术语和定义
6.无
7.职责
4.1总裁办公室
4.1.1负责集团总部车辆的调度使用。
4.1.2统一安排例行验车、申领牌照、更新、年度检查等事宜,并做好档案记录。
4.1.3负责对专职驾驶员的管理。
4.2职能部门
4.2.1办理用车申请手续。
4.2.2对本部门兼职驾驶员进行行车安全教育。
4.2.3遵守交通规则,正确驾驶公车,及时归还公车。
4.3集团领导
8.根据权限对部门及员工使用公车进行审批。
9.工作要求
5.1车辆的使用
5.1.1集团车辆仅作领导用车、集团对外接待、团体活动、各类物品的集中采购、重要证券钱款的运送、集团保密文件及紧急商务文件的传递等工作用途,严禁公车私用。员工上、下班及市内出差交通费一律自理。
5.1.2埠外出差赴车站、码头、机场,除部门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外,一般情
况下由员工自行安排往返交通,给予报销出租车费用;早于6:00,或晚于20:00往返机场的员工,可酌情考虑安排车辆接送,或给予报销出租车费用。
5.1.3员工如工伤、急病、重病者,可使用公务车辆。
5.1.4凡符合上述用车范围者,除集团领导用车外,在用车前,由部门填写《海尔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用车联系单》,经总裁办公室负责人和集团领导批准后,由总裁办公室统一安排。
5.1.6总裁办公室一般按各部门用车单送交的先后安排用车。如遇紧急用车,可临时调整,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5.1.7驾驶员须凭用车单出车;没有用车单不得擅自出车。
5.1.8部门用车原则上必须当天返回,车辆不得在外过夜。
5.1.9周末、节假日用车,须逐级申请,经集团总裁批准后方能使用。
5.1.10员工出差外埠,原则上应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确因业务需要,并经集团总裁批准用车的员工,必须注意交通安全,返回后按实报销路桥、停车、加油等费用。
5.2车辆的管理
5.2.1集团各类机动车辆的管理部门是总裁办公室。车辆的调度使用、例行验车、申领牌照、更新、年度检查等事宜由总裁办公室统一安排,并做好档案记录。
5.2.2集团专、兼职驾驶员应做好车辆的日常维修与保养工作,雨后须及时清洗擦拭,保持良好车况和整体清洁。原则上公车由专人报销油料费。
5.2.3部门用车后,兼职驾驶员必须及时将车辆钥匙交还总裁办公室,确保车貌整洁、设备完好、油、水充足,防止发生机械、行车事故。
5.2.4、各类机动车辆的大、中、小维修,由总裁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专、兼职驾驶员不得擅自联系修理和自行采购、更换配件。
5.3安全管理
5.3.1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根据总裁办公室的安排参加交通安全学习,提高驾驶技术,保证车辆完好,杜绝事故发生。未经批准不参加安全学习者缺席一次罚款100元。
5.3.2出现交通事故,追究肇事者的经济责任,按事故损失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处罚:损失额5万元以上的,罚个人6%;损失额1~5万元的,罚个人5%;不足一万元的,罚个人500元。非专职司机各降10%比例。最低罚款为保险公司的免赔数额。未经批准私自出车或私事出车,按上述比例各加罚一倍。
5.3.2对交通事故肇事者除经济处罚外,还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停止驾驶、降薪等处理。
5.3.2专职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发生过交通事故和造成经济损失的,对驾驶人员给予表彰并颁发安全奖,可按季核发。
5.3驾驶人员管理
5.3.1专职司机应严格按规定条件由总裁办公室与人力资源中心统一招聘。各部门无权自行聘用司机。
5.3.2业务部门及各专业公司临时聘用司机,须经总裁办公室考核并签字同意后,方可聘用。
5.3.2临时聘用的司机应服从总裁办公室的统一管理,不出车时一律到指定办公室休息。
5.3.2驾驶人员必须按照海尔地产统一要求着装,文明服务、尽职尽责。
5.3附则
5.3.1本规定所列条款若与上级有关法规相悖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10.5.3.2本规定由总裁办公室负责解释。
11.支持性文件
12.无
13.相关记录及表格
7.1《用车联系单》
海尔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用车联系单
用车部门经办人
用车事由
用车时间
出发地目的地
发/往地址
用车部门负责人总经办负责人公司领导审批意见
备注
填单日期:200年月日
篇2: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知识规范
一、厂内机动车辆
厂内机动车辆,是指在厂矿企业区域内行驶或限于施工现场区域内行驶作业的各类车辆。
厂内机动车辆种类很多,有定型产品,有改装运输机械,还有企业自制运输设备等。
二、对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的基本要求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对驾驶人员的基本条件,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考核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1.驾驶人员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初学驾驶者不得超过45岁);
(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身高1.5米以上(驾驶大型车辆1.6米以上);两眼视力0.7以上(包括矫正视力);无色肓、色弱;左右耳音叉0.5米能辨清声音方向;心、肺、血压正常;无癫痫、精神病、突发性昏厥及其它妨碍驾驶机动车辆的病症或生理缺陷;
(4)学徒期满并具有独立驾驶的能力。
2.安全技术理论培训考核
(1)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的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
(2)厂内交通安全标志;
(3)安全驾驶操作技术;
(4)机动车辆的主要构造、性能;
(5)机动车辆的机械、电气和液压基本知识;
(6)机动车辆的安全装置、制动装置和操纵装置的构造、工作原理及调整;
(7)机动车辆常见故障的判断与排除方法;
(8)机动车辆的一般维护、保养知识;
(9)车辆消防知识;
(10)典型事故安全解析。
3.实际操作培训考核
场内和道路驾驶的培训考核按GB11342-89《厂矿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执行。
三、厂内车辆事故预防
1厂内车辆伤害事故概况
车辆人身伤害事故主要发生于车辆行驶(占44%),装卸作业(占23%)、车辆检修(占7.9%)及非驾驶员开车(占16.5%)等过程中,事故主要原因为违章驾驶(如无证驾车,人货混载;违章超车;酒后驾车;不按规定装载、试车、停车;不按规定让车、会车、转变等)、高速行驶(占50%以上)、车况不佳、驾驶技术不熟练、厂内路况不良等。
2.事故预防措施
厂内车辆事故预防措施,从根本上说就是为了消除可能导致车辆伤害发生的原因,要做到这一点,企业必须加强厂内运输辆的安全管理,其主要内容有厂内运输安全生产的组织措施、工程技术措施、安全教育措施、安全检查管理措施等。
(1)工程技术措施
在厂内车辆管理中实施工程技术措施的目的是改善厂内车辆的作业环境,提高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技术素质,保护全体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a改善车辆运输作业环境
使厂内道路逐步达到《厂内运输安全规程》标准、减少视线肓区,提高夜间作业场所灯光照度。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标准(GB5768-86)设置厂区交通安全标志;
b提高驾驶员安全技术素质,搞好车辆维护保养
厂内车辆要定期进行检验,消除故障或隐患;要坚持按时保养,使车辆技术状况处于良好状态;按计划进行大、中修,恢复车辆技术性能;按规定更新车辆,提高车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严禁开带病车作业。
(2)安全教育措施
厂内车辆驾驶员从事的是特种作业,必须有针对性地受到安全教育和培训,否则,就很容易出现车辆事故。安全教育包括下述内容:
a安全知识教育。这是普及教育,把教材内容逐步储存在人的记忆之中;
b安全技术教育。主要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它需要进行反复训练直至形成条件反射,按顺序和要求去完成规定操作;
c安全思想教育,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清除头脑中那些不正确的知识和经验;
d典型事故安全教育。
(3)管理措施
a建立健全各种车辆管理规章制度
厂内车辆运输管理制度主要有:
(各车种安全操作规程;
(驾驶员安全教育制度;
(r)驾驶员安全技术考核制度;
(车辆检验制度;
(车辆保养制度;
(车辆修理制度;
(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管理制度;
(厂内道路交通规则;
(车辆伤害事故管理;
(安全检查制度(车辆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
*奖惩制度。
b建立健全车辆安全管理机构
明确车辆安管人员的职责;
d开展经常性安全活动
厂内车管安技部门应成为安全生产活动的组织者。如安全宣传月、安全竞争活动、安全技术革新活动、安全合理化建议活动、安全大检查、隐患整改、文明生产活动。
e严格追究事故责任
明确各级安管人员职责范围,在责任问题上分清是非、照章办事、赏罚分明;
f建立事故档案和伤害、险肇事故的报告制度;
g在企业车管中推广和运用现代安全工程技术知识;
h社会措施
采取安全工作统一领导、法律监督、对危险企业检查、心理学研究、事故保险等。
四、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的安全监察
1.驾驶人员必须符合《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2.驾驶人员必须接受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培训和考核。合格人员方可持证上岗驾驶;
3.进行厂内机动车辆运输的企业,必须根据GB4387-84《工厂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驾驶员;车辆;装卸;行驶;维护保养;作业环境(如厂内道路、装卸场地等)。
篇3:危货车辆驾驶员岗位职责内容
一、认真学习国家法律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并严格遵照执行,积极参加交通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做到文明、安全驾驶。
二、持证上岗,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随身携带,禁止无证上岗作业。
三、爱惜车辆,每天出车前、回公司后必须对车辆车况、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及时维护和更换,杜绝病车上路。
四、定期做好车辆年审、检测和二级维护,确保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五、负责将车辆安全、准确地行驶到客户指定的装卸货作业区,便于货物安全装卸。装卸货完毕后,做好各项行驶前的车辆检查工作,安全驶离作业区,有问题时应立即向公司车辆调度汇报。
六、不得驾驶危货车辆从事私事,晚上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车辆运营中,随时监控车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协助上级解决。
七、危货车辆不得搭乘除押运员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中途停放,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停放时,人员不得离开车辆。
八、随时保持通讯工具处于良好状况,以便公司及时联系。
九、禁止在工作前24小时内饮酒,杜绝醉酒驾驶车辆;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驾驶过程中不得饮酒、吸烟。
十、车辆发生意外要及时报告公司和公安机关,积极做好事故处理,减少危害。
十一、服从公司统一调度,因业务发生调整变化时,必须服从现场调度指挥。否则,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罚。
驾驶员签字:
年月日
篇4:分管车辆维修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行业管理副处长岗位职责
(1)分管车辆维修、机动车驾驶培训、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执法工作;
(2)贯彻执行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3)参与重大决策讨论,组织制定和实施分管的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按规定权限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
(4)负责组织对分管工作的监督检查;
(5)组织处理分管范围内的重大业务问题;
(6)负责分管范围内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7)参与听证、行政复议及应诉;
(8)其他职责。
篇5:某物业管理公司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公司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加强公司机动车辆管理和驾驶员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要加强各类机动车辆的维修保养,保持良好的车况;加强驾驶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务质量与水平,确保顺利完成各项行车准备,促进企业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章机动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各种机动车辆的运行技术条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条各种机动车辆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集中管理,统一控制使用,并负责车辆的申领牌照、验车、更新等事宜。
第五条公司机动车辆的使用应坚持最大限度利用现有资源,方和满足工作需要,确保公司领导用车。一切与工作无关的,均不得使用公司车辆。凡路线较近、乘坐公交车比较方的,一般不安排用车。
第六条各部门因工作需要用车,必须填写公司《用车登记》,并于实际用车日的前一天15:00之前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统一安排用车。
第七条行政人事部在安排用车时,将根据路线长短、携运物品、《用车登记》送交的时间先后等情况进行合理调配、统一安排,并及时告知有关部门。
第八条如遇紧急情况需要用车,可由用车人向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提出口头申请。经情况核实后,行政人事部可以临时调整用车,并由该负责人直接通知驾驶员,说明用车人、用车时间、地点和路线。紧急用车人事后应补填《用车登记》,并由驾驶员于第二天交办公室保存。
第九条驾驶员必须凭《用车登记》出车,用车人不可直接向驾驶员要车。
第十条专职驾驶员出车前后应认真做好车况的检查工作,并在《用车登记》备注中予以注明。
第十一条员工因住院、婚丧等特殊情况需要借用公司车辆时,一般应尽量提前向行政人事部提出,在不影响工作用车的情况下,行政人事部将予以安排。
第十二条外借机动车辆,应由我位安排驾驶员驾驶,有特殊要求的,必须经地产常务副总经理批准,签订有关协议,并由驾驶员做好车辆的交接手。外借车辆所耗用的汽油,一般由借车位自行解决,或收取汽油费(票)。外借期间车辆若有损坏,由借车位负责修复,并酌赔损失。
第十三条机动车辆的年度检查,须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并做好档案记录。
第三章机动车辆的维修与保养
第十四条要加强机动车辆的日常保养工作,雨后须及时清洗擦拭,车身常打蜡、座套常换洗,保持良好车况和整体清洁。
第十五条各种车辆的大、中、小维修,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驾驶员不得擅自联系修理和自己采购配件。
第十六条车辆的一、二级保养,由驾驶员按实际行驶公里数或规定时间进行。一般一级保养为10000公里;或“一保”每季度一次,“二保”一年一次。
第十七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车况考核评定,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
第四章机动车辆的使用
第十八条公司领导用车须确保。各部门因工作需要用车,应于实际用车日的前一天15:00之前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统一安排用车。
第十九条行政人事部一般按各部门送交用车时间的先后安排用车。如遇紧急要车,可临时调整,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路程较近、公交车辆比较方的一般不安排用车。
第二十条驾驶员须凭《用车》出车,无《用车》的一律不得出车。
第二十一条员工因住院、丧事等特殊情况需借用车辆,一般应提前1天向行政人事部提出,在不影响公司工作用车的前提下,行政人事部将予安排。
第五章驾驶员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条例》、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驾驶员操作规程,保证行程安全。
第二十三条驾驶员必须自觉参加规定的安全学习活动。学习出席率必须达到80%以上,在百日安全竞赛及审证期间则不低于90%。
第二十四条驾驶员应遵守市公安局规定的年度审证制度,无故逾期不办致使驾驶证自行失效的,后果自负。因保管不善而遗失驾驶证、行车证及车上物品等,由其自行补办各种手,补证费自理。
第二十五条驾驶员必须注意自身仪表举止,讲礼貌,守纪律,从调度,文明行车;不得公车私开,不得索要礼品和其他费用(收受礼品一律上交公司)。无出车任务时,须在公司留守等候;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外出。
第二十六条车辆行驶途中发生各种事故,驾驶员不得私自处理,须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凡涉及人事故,须主动及时报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如拖延不报,造成后果自负。
第六章安全行车
第二十七条为加强安全行车管理,驾驶员须做到:
1、遵纪守法。行驶途中,礼让三分,不超速,不超载,不强行超车。
2、出车前须全面检查车况,作好各项行车准备工作,不带故障出车。
3、行车时要集中思,不和乘客闲谈,不开“英雄车”、“赌气车”,不准叼着烟开车。
4、上班时间不喝酒,参加宴请不喝酒,有值班任务时不喝酒。
第二十八条、附则:
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