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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井信号工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20-01-27

1.设专人操作,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非信号工不得擅自操作(电、钳工试车不在此限)。

2.接班时,要认真仔细检查所使用的设备、信号装置、操作按纽等是否齐全、完好。并且试验一次,确保声光信号具备、动作可靠。

3.信号操作:

主井信号以主罐(南侧)为主。

(1)正常信号:主罐升---二短点

主罐降---三短点

(2)对罐信号:主罐升---二长点

主罐降---三长点

(3)停车信号:一长点

(4)特殊情况信号工应用电话与绞车司机联系清楚。

4.设备操作:

主井装栽设备具有自动和手动操作系统。

(1)手动操作:

①当需要提煤时,信号工必须与绞车司机联系清楚,再根据箕斗位置、闸门关闭信号,按下给煤机启动按纽,给煤机给煤,到量后自动停车。

②箕斗到位时,井壁信号灯亮,按下电机(泵站)启动按纽,电机运转,按下闸门升起按纽,闸门升起装栽。

③空载指示灯亮后,按下闸门降按纽,闸门关闭、灯亮,发出提升信号。按下电机停按纽,停止电机运转。

④箕斗离开后,井壁灯灭,按下给煤机启动按纽给煤。完成一次循环。

(2)自动操作:

①接班后需要提煤时,信号工必须先用手动操作工作一段时间(5箕斗以上),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在静止状态将转换开关拨至自动装栽位置(自动灯亮)实现自动装栽。

②自动装栽后,信号工只打信号。但信号工必须随时观察指示灯是否正常,发现异常立即将转换开关搬回手动位置进行手动操作。

③工作中因故停止提升,时间较长时,应将转换开关拨至手动位置,以防误动。下班时必须将转换开关拨至手动位置,方可离开。

④维修工在检修、维护设备时,严禁使用自动操作,必须使用手动操作。信号工必须与维修工联系清楚后再操作。应积极配合维修工完成设备检修工作。

⑤在进行特殊提升时(如提水煤等),必须使用手动操作。

⑥信号工操作中要集中精力,不允许误操作。

5.给煤机工作中,发现压磁称重仪数据无变化时,应及时停止装栽(出现死机),通知维修工处理。

6.发现定量斗超载,超载指示灯亮时,不准将斗内煤全部装入箕斗,必须分两次装入箕斗或部分放入井筒。

7.由于其它原因,造成箕斗内煤量超载时,必须配合绞车司机工作,不允许强行提升,应采取有效措施把超载重量从箕斗内挖出后再提升。

8.周末最后一个班下班时,应保持定量斗是无煤状态,必须使箕斗离开装栽位置(井壁灯灭),确保传感器不在工作。人离开时应停电。

9.在特殊情况,箕斗上必须上人员时,信号工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并与绞车司机联系清楚后,人员才能上箕斗作业。并设专人监护。信号工不得离开信号房。

10.发现设备和信号有故障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通知维修工到场进行处理。并向区值班汇报。

11.特殊情况下的运行:

在定量斗闸门不能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在征得调度室和区值班同意后,可采取给煤机直接装箕斗,但一名信号工必须在下层台观察箕斗装栽情况,并用信号指挥给煤机工作,不得超载。

篇2:立井信号工操作规程

一、接班上岗后,必须按照规定对信号系统的开关、按钮、电铃、信号灯、电话及属于信号工操作的设备进行详细检查,认定一切正常后,再试打一次信号,以确保信号系统运行正常。

二、信号工必须听从把钩工的正确指挥,正常提升时,没有把钩工的指令,不得随意乱发信号。

三、信号发送操作程序:

1、上口把钩工向信号工发出开车指令后,上口信号工还必须征得下口信号工的同意后,方可向绞车房发送正确信号。

2、下口把钩工发出开车指令后,由下口信号工向上口要点。上口把钩工接点后,向上口信号工发出开车指令,上口信号工方可向绞车房发出正确的开车信号。

四、信号工在发送信号时,应一听、二看、三发点,发出的信号要清晰、可靠、准确。

五、下放超长和特殊物料时,信号工必须向绞车司机说明情况。

六、在提升过程中,发现钢丝绳异常摆动、松驰,运行罐笼有异响等不正常现象时,必须立即发出停车信号。

七、正确使用提升人员、提升物料、检修、调罐和正常的提升信号,严格按照规定的信号标志发送信号。

篇3:信号工技术操作规程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知主井装、卸载设备、信号设施的性能、结构和工作原理。

2、接班时必须试验舌板闭锁、满仓信号保护灵敏可靠。

3、每次动罐前,先将大钩放下,舌板收回,当动罐信号发出后,绝对不允许随意更改信号,如遇特殊情况时,应先打停点,并确认绞车不动后,再进行处理。如箕斗未停稳或不到位时,不准放出舌板或提起大钩。

4、提煤时,要做到目接目送,运行中要视、听集中,发觉异常即打停点并汇报,待查明处理后,方可提升。

5、信号规定:

一点停,二点快提,三点快下,四点慢提,五点慢下,均以主罐为主。

6、当检查罐道或吊运特殊物件时,井上、下信号工应首先互相联系好,并向绞车司机交待清施工任务,按规定速度运行。

7、正常情况下,只准使用主信号系统,只有当主用信号系统发生故障时。才准使用备用信号系统,同时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修复,修复后,立即恢复使用主信号系统。

8、信号发出后,不得离开岗位,并应密切监视提升容器及信号显示系统的运行情况,如发现运行与发出信号不符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查明原因处理后,方可重新发送信号。

9、发出开车信号后,一般不得随意废除本信号,特殊情况需要改变时,须先发送停车信号后再发送其它种类信号。

不安全隐患及防范措施

1、为了避免压舌板影响生产,严禁突击提煤,必须待大钩、舌板完全收回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

2、井下信号工装煤必须用定重装置,严禁甩保护关闭定重装煤,避免装重斗、装多或向老坑内直接放货影响生产。

篇4:立井把钩信号工操作规程

1、信号工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信号工必须熟悉本岗位提升设备及信号设施等情况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集中精力,按照操作规程准确无误地发送信号

3、接班后应首先与绞车司机及其它信号工联系好,仔细检查有关信号设备、设施是否正常,待一切安全可靠后方可正式操作。

4、应主动与把钩工密切配合,当把钩工向信号工发出发送信号指令后,要监视乘人和装罐等情况,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发送信号。

5、信号发出后,不得离开信号室,并密切监视提升容器、钢丝绳、钩头及信号显示系统的运行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查明原因处理后,方可重新发送信号。对于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汇报工区或有关部门。

6、发出信号后,一般不得随意废除本信号,特殊情况需要改变时,必须先发出停车信号后再发送其它种类信号。

7、正常情况下,只准使用主用信号系统,只有当主用信号发生故障时,方可使用备用信号系统,同时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修复,修复后立即恢复使用副信号系统。

8、运送特殊物料、或火工用品时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篇5: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1、从事信号指挥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学习证必须有监护人,持外地证应换领北京市核发的临时操作证。

2、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指挥信号、哨、旗和明显标志齐全,不以喊代替。

3、指挥中应了解被吊物的重量,重物起吊后禁止任何人从吊运的重物下通过,严禁在人的头上吊运重物。

4、指挥吊运大模板时,大模板应与墙体无粘连,挂钩工站在模板上时不得吹起钩哨,模板起升2米才能转臂,不得串吊模板。

5、从事信号指挥的人员应身体健康,能适应高空作业,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听力、视力应满足具体工作条件要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6、信号工应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质,了解常用起重机的起重工作性质。对起重机的行走路线、路基及塔式起重机的锚固等,能够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能够熟练自如地运用手势、旗语、音响和通讯设备。

7、信号工应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结构施工图,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工艺要求指挥起吊、就位构件、材料和设备等。能够掌握起重机作业范围内的安全情况。

8、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运就位方法、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9、具备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防止变形的知识。

10、掌握滑轮及滑轮的应用原理。

11、信号工应站在使司机能够清楚看到的安全位置进行指挥。

12、信号工应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技术。

13、信号工应严格执行以下“十不吊”的原则:

1)被吊物重量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

2)信号不清不准吊;

3)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

4)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5)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6)斜拉斜牵物不准吊;

7)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

8)零散物不装容器不准吊;

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大雾天影响视力和大雨、雪时不准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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