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2009版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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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规程2009版

编辑:制度大全2020-01-26

(2009年4月22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18号令发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修改128、129、441、442条。

目录

第一编总则1

第二编井工部分1

第一章开采1

第一节一般规定1

第二节井巷掘进和支护2

第三节回采和顶板控制4

第四节采掘机械6

第五节建(构)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开采7

第六节冲击地压煤层开采7

第七节井巷维修和报废8

第八节防止坠落8

第二章通风和瓦斯、粉尘防治8

第一节通风8

第二节瓦斯防治11

第三节粉尘防治13

第三章通风安全监控13

第一节一般规定13

第二节安装、使用和维护14

第三节甲烷传感器和其他传感器的设置14

第四章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防治15

第一节一般规定15

第二节煤层突出危险性预测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16

第三节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17

第四节局部防治突出措施17

第五节安全防护措施17

第五章防灭火18

第一节一般规定18

第二节井下火灾防治19

第三节井下火区管理20

第六章防治水20

第一节一般规定20

第二节地面防治水20

第三节井下防治水21

第四节井下排水21

第五节探放水22

第七章爆炸材料和井下爆破23

第一节爆炸材料贮存23

第二节爆炸材料运输24

第三节井下爆破24

第八章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26

第一节平巷和倾斜井巷运输26

第二节立井提升29

第三节钢丝绳和连接装置31

第四节提升装置33

第五节空气压缩机36

第九章电气36

第一节一般规定36

第二节电气设备和保护37

第三节井下机电设备碉室37

第四节井下电缆38

第五节照明、通信和信号39

第六节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39

第七节井下电气设备、电缆的检查、维护和调整40

第十章煤矿救护40

第一节一般规定40

第二节救护指战员40

第三节救护装备与设施40

第四节抢救指挥42

第五节灾变处理42

第三编露天部分43

第一章一般规定43

第二章采剥43

第一节台阶43

第二节穿孔44

第三节爆破44

第四节采装45

第三章运输46

第一节铁路运输46

第二节汽车运输48

第三节带式输送机运输49

第四章排土49

第五章滑坡防治50

第六章防治水和防灭火50

第一节防治水50

第二节防灭火51

第七章电气51

第一节一般规定51

第二节变电所(站)和配电设备51

第三节架空输电线和电缆51

第四节电力牵引52

第五节电气设备保护和接地52

第六节照明、通信和信号53

第七节电气设备操作、维护和调整53

第八节爆炸材料库和炸药加工区安全配电54

第八章设备检修54

第四编职业危害55

第一章管理和监测55

第二章健康监护55

附录一:本规程主要名词解释56

附录二:本规程使用的计量单位及数学符号说明59

第一编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从事煤炭生产和煤矿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程。

第三条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等制度。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并做好记录。

第四条煤矿企业必须设置安全生产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人员和装备。

第五条煤矿安全工作必须实行群众监督。煤矿企业必须支持群众安全监督组织的活动,发挥职工群众安全监督作用。

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第六条煤矿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未经安全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矿务局(公司)局长(经理)、矿长必须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并经依法培训合格,取得安全任职资格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第七条煤矿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得使用。

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前,必须经过论证、安全性能检验和鉴定,并制定安全措施。

第八条煤矿企业在编制生产建设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建设计划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企业财务、供应计划。

第九条煤矿企业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煤矿企业每年必须至少组织1次矿井救灾演习。

第十条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有创伤急救系统为其服务。创伤急救系统应配备救护车辆、急救器材、急救装备和药品等。

第十二条井工煤矿必须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

(一)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

(二)井上、下对照图。

(三)巷道布置图。

(四)采掘工程平面图。

(五)通风系统图。

(六)井下运输系统图。

(七)安全监测装备布置图。

(八)排水、防尘、防火注浆、压风、充填、抽放瓦斯等管路系统图。

(九)井下通信系统图。

(十)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

(十一)井下避灾路线图。

第十三条露天煤矿必须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

(一)地形地质图。

(二)工程地质平面图、断面图,综合水文地质平面图。

(三)采剥工程平面图、断面图。

(四)排土工程平面图。

(五)运输系统图。

(六)输配电系统图。

(七)通信系统图。

(八)防排水系统及排水设备布置图。

(九)边坡监测系统平面图、断面图。

(十)井工老空与露天矿平面对照图。

第十四条煤矿发生事故后,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矿长负责抢救指挥,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第二编井工部分

第一章开采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十五条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并组织每个工作人员学习。

第十六条开凿平硐、斜井和立井时,自井口到坚硬岩层之间的井巷必须砌碹,并向坚硬岩层内至少延深5m。

在山坡下开凿斜井和平硐时,井口顶、侧必须构筑挡墙和防洪水沟。

第十七条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冻结法凿井和在遇水膨胀的岩层中掘进不能采用湿式钻眼时,可采用干式钻眼,但必须采取捕尘措施,并使用个体防尘保护用品。

第十八条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各个出口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0m。

采用中央式通风系统的新建和改扩建矿井,设计中应规定井田边界附近的安全出口。当井田一翼走向较长、矿井发生灾害不能保证人员安全撤出时,必须掘出井田边界附近的安全出口。

井下每一个水平到上一个水平和各个采区都必须至少有2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相连接。未建成2个安全出口的水平或采区严禁生产。

井巷交岔点,必须设置路标,标明所在地点,指明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通往安全出口的路线。

第十九条对于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和2个水平之间的安全出口,倾角等于或小于45°时,必须设置人行道,并根据倾角大小和实际需要设置扶手、台阶或梯道。倾角大于45°时,必须设置梯道间或梯子间,斜井梯道间必须分段错开设置,每段斜长不得大于10m;立井梯子间中的梯子角度不得大于80°,相邻2个平台的垂直距离不得大于8m。

安全出口应经常清理、维护,保持畅通。

第二十条主要绞车道不得兼作人行道。提升量不大,保证行车时不行人的,不受此限。

第二十一条巷道净断面必须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设施及设备安装、检修、施工的需要,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主要运输巷和主要风巷的净高,自轨面起不得低于2m。架线电机车运输巷的净高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三百五十六条和第三百五十七条的有关要求。

(二)采区(包括盘区,以下各条同)内的上山、下山和平巷的净高不得低于2m,薄煤层内的不得低于1.8m。

采煤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及采区内的溜煤眼等的净断面或净高,由煤矿企业统一规定。

巷道净断面的设计,必须按支护最大允许变形后的断面计算。

第二十二条运输巷两侧(包括管、线、电缆)与运输设备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新建矿井、生产矿井新掘运输巷的一侧,从巷道道碴面起1.6m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0.8m(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井为1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8m;巷道另一侧的宽度不得小于0.3m(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井为0.5m)。巷道内安设输送机时,输送机与巷帮支护的距离不得小于0.5m;输送机机头和机尾处与巷帮支护的距离应满足设备检查和维修的需要,并不得小于0.7m。巷道内移动变电站或平板车上综采设备的最突出部分,与巷帮支护的距离不得小于0.3m。

(二)生产矿井已有巷道人行道的宽度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要求时,必须在巷道的一侧设置躲避硐,2个躲避硐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40m。躲避硐宽度不得小于1.2m,深度不得小于0.7m,高度不得小于1.8m,躲避硐内严禁堆积物料。

(三)在人车停车地点的巷道上下人侧,从巷道道碴面起1.6m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1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8m。

第二十三条在双轨运输巷中,2列列车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对开时不得小于0.2m,采区装载点不得小于0.7m,矿车摘挂钩地点不得小于1m。车辆最突出部分与巷道两侧距离,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采区结束回撤设备时,必须编制专门措施,加强通风、瓦斯、防火管理。

第二节井巷掘进和支护

第二十五条凿井期间,井口工作范围必须用栅栏围住,人员进出地点必须安装栅栏门;井口必须设置封口盘和井盖门,井盖门的两端必须安装栅栏,封口盘和井盖门必须坚固严密,并采用不燃性材料。

第二十六条采用普通凿井法施工时,立井的永久或临时支护到井筒工作面的距离及防止片帮的措施必须根据岩性、水文地质条件和施工工艺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第二十七条立井井筒穿过表土层、砂层、松软岩层或煤层时,必须有专门措施。采用井圈或其他临时支护时,临时支护必须安全可靠、紧靠工作面,并及时进行永久支护。在建立永久支护前,每班应派专人观测地面沉降和临时支护后面的井帮变化情况;发现危险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立井永久支护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岩帮与支护之间必须填满灌实。井壁出水时必须采取导水或堵水等措施。

第二十九条采用钻井法开凿立井井筒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钻井的设计与施工最终位置必须通过风化带,并向不透水的稳定基岩至少延深5m。

(二)钻井期间,采用封口平台时,必须将井口封盖严密;采用井口梁时,必须有可靠的防坠措施。

(三)钻井过程中,护壁泥浆的各项参数必须定时测定,发现问题立即调整。井筒内的泥浆面,必须保持高于地下静止水位。

(四)钻井时必须测定井筒的偏斜度。偏斜超过规定时,必须及时纠正。井筒偏斜度及测点的间距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规定。钻井完毕后,必须绘制井筒的纵横剖面图,井筒中心线和截面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五)预制井壁的质量,必须逐节检查鉴定。井壁连接部位必须有可靠的防蚀、

篇2:新版《煤矿安全规程》考试试题答案(采掘电钳工)

新版《煤矿安全规程》考试试题及答案(采掘电钳工)

一、填空题:

1、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_________、____。(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瓦斯爆炸的三要素是一定浓度的瓦斯、________和_________。(650-750度的火源空气中的含氧量不低于12%)

3、年产60000吨以上的矿井,应采取_________进行供电,一路主供,一路___备用。(双回路带电)

4、矿井供电系统中常说的三大保护是指过流保护、_______和________。(漏电保护保护接地)

5、过流保护的手段通常有三种,即熔断器、____和____。(电磁式过流继电器热继电器)

6、漏电可造成四个方面的危害,即人身触电、瓦斯煤尘爆炸、____和______。(引爆电雷管电气火灾)

7、《规程》规定井下电网的接地系统任一点的接地电阻均不得超过_____,煤电钻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___。(2欧1欧)

8、辅助接地极的面积应不小于__其厚度不小于____。(0.6m23mm)

9、井下供电系统中应做到的“三无”是无鸡爪子、____、___。(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10、在低瓦斯矿井中,掘进工作面使用的局部通风机应实行_____;在高瓦斯矿井中,掘进工作面使用的局部通风机应实行_____。(风电闭锁三专两闭锁)

11、煤炭工业坚持安全生产三并重的原则是____、____、培训三并重。(管理装备)

12、通常所指的煤矿三大规程是指《煤矿安全规程》、_____、_____。(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13、井下常见的电缆故障主要有相间短路、_____、____等故障。(单相接地断线)

14、矿井供电系统中,《规程》规定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_____;严禁井下变压器的中性点___。(负荷定量器直接接地)

15、《规程》规定电动机及其开关附近2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_____,_____,待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运转。(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16、井下硐室外严禁使用____电气设备;40KW及以上的起动频繁的低压控制设备,应使用____。(带油真空电磁起动器)

17、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总标志为_____;矿用安全标志是___。(E*MA)

18、电缆在水平巷道内或倾角在30度以下的井巷中应采用___悬挂,且间距不得超过____。(电缆钩3米)

19、胶带输送机的胶带必须具有_____和____性能,且必须经检验合格,方可下井使用。(阻燃性抗静电性)

20、局部接地极若用钢管子制,其截面应不低于___时,其长度应不小于____。(35mm21.5m)

21、辅助接地母线若为裸铜线,其截面积应不小于_____;若为钢绞线其截面应不小于___。(25mm250mm2)

22、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___或___等防护装置。(护罩、遮拦)

23、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高压不超过___V,低压不超过___V。(100001140)

24、照明、信号、手持式电气设备的电压不应超过____V,控制回路的电压不应超过____V。(127、36)

25、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______、防爆合格证及_____,检查合格后并签发合格证,方准入井。(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6、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___、___、接地、欠压释放保护。(短路、过负荷)

27、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___、过负荷和_____装置。(短路、漏电保护)

28、____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并___。(每天、有记录)

29、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____、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煤电钻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____必须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漏电闭锁、每班使用前)

30、采区变电所内和从硐室出口防火门起___米内的巷道应砌碹或其它_____材料支护。(5、不燃性)。

31、变电硐室超过___米时,必须在硐室两端各设__个出口。(6、1)

32、硐室内各种设备与墙壁之间应留出___米以上的通道,各种设备相互之间,应留出___米以上的通道。(0.5、0.8)

33、采区变电所应设____;无人值班变电所必须_____,并有值班人员巡回检查。(专人值班、关门加锁)

34、电缆不应悬挂在___或___上,不得遭受淋水。(风管、水管)

35、“三违”的内容是违章指挥、______、_______。(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36、电缆与压风管、供水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的___,并保持___以上的距离。(上方、0.3m)

37、常用的人工呼吸方法有口对口、_____、_____三种。(仰卧压胸、俯卧压背)

38、在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上要坚持“三不生产”的原则是不安全不生产、_____、____。(隐患不处理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39、井下漏电有____和____。(集中性漏电、分散性漏电)

40、防爆电气设备不传爆的三要素是指隔爆面的间隙、____、____。(长度、粗糙度)

二、选择题

1、井下低压供电系统不应超过(C)

A.380VB.660VC.1140

2、矿井主通风机、排水泵等属于(A)。

A.一级负荷B.二级负荷C.三级负荷

3、通过人体电流为___时就有生命危险(A)

A.30mAB.50mAC.36mA

4、为保证矿井的供电质量,规定电压值不超过(A)。

A.Ue的±5%B.Ue的±10%C.Ue的±15%

5、熔断器在电路中可起到(B)。

A.过载保护B.短路保护C.过载及短路保护

6、井下一旦发生电气火灾,首先应(A)

A.切断电源灭火B.迅速汇报C.迅速撤离

7、胶带的(A)性能,必须符合规定,否则不得下井使用。

A.阻燃性和抗静电性能B.抗弯曲性能C.抗磨性

8、用螺栓紧固隔爆面,其紧固程度以(B)为合格。

A.严密B.压平弹簧垫圈C.压紧

9、多余的带电电缆(C)。

A.可以盘8字B.可以盘O形C.一定要悬挂

10、矿用660V隔爆开关的绝缘电阻不应低于(C)。

A.1MΩB.2MΩC.5MΩ

11、检漏继电器的主辅接地极间距应(B)。

A.大于3mB.大于5mC.大于8m

12、一般规定(B)为安全电压。

A.50VB.36VC.12V

13、煤电钻的接地电阻规定不能超过(A)。

A.1ΩB.2ΩC.3Ω

14、刮板链断表现形式为(C)两种。

A.质量差B.疲劳C.疲劳或过载

15、电缆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吊挂间距不得超过(A)。

A.3mB.4mC.5m

16、短路保护整定的原则是根据最远点的(B)。

A.单相短路电流B.两相短路电流C.三相短路电流

17、电缆护套进入线嘴内为(C)。

A.3~5nmB.5~10mnC.5~15mm

18、机电设备硐室从防火门起(C)巷道内必须砌碹或用不燃材料支护。

A.3mB.4mC.5m

19、胶带输送机上行运输倾角一般不大于(A)下行运输一般不大于()。

A.18º.15ºB.20º.18ºC.25º.20º

20、电磁式过流继电器是用于保护(B)

A.短路B.过流C.短路和过流

21、保护干线时,电流继电器的整定可依照(A)

A.Iz=Iqe+ΣIeB.Iz=IQeC.Iz=ΣIe

22、三相鼠笼异步电动机的起动电流通常是额定电流的(C)

A.(1.8~2.5)IeB.(4~5Ie)C.(5~7Ie)

23、在井下人体电阻通常以(C)来考虑

A.1KΩB.2KΩC.1~2KΩ

24、检漏继电器在供电系统中的重要作用是(C)

A.防止人为触电B.防止产生电火花C.两者兼防

25、检漏继电器的主辅接地极间距应不小于(B)

A.3mB.5mC.10m

26、采区变电所中的动力变压器是(B)

A.矿用一般型B.矿用防爆型C.本安型

27、局部接地极,可用镀锌钢板制成,其尺寸应不小于(B)

A.面积>0.75m²,厚度为5mmB.面积>0.6m²,厚度为3mmC.面积>0.6m²,厚度为5mm

28、井下通信,信号和控制等装置首先应采用(B)

A.矿用隔爆型B.本质安全型C.特殊型

29、接地网上任上点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B)

A.1欧B.2欧C.3欧

30、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接地电阻规定为(A)

A.不大于1ΩB.不大于2ΩC.不大于3Ω

31、螺母要上满扣,一般螺栓长出螺母的扣数可在(B)扣范围内

A.1~2B.2~3C.3~4

32、QC83-80系列开关主触器开距应为(B)mm

A.12±1B.15±1C.18±1

33、因瓦斯超限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只有瓦斯浓度降到(B)方可送电开动机器。

A.1.5%B.1.0%C.0.5%

34、机电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C)否则要采取措施

A.26℃B.30℃C.32℃

35、电气设备绝缘的测量应是(C)

A.对地绝缘B.相间绝缘C.对地及相间绝缘

36、检修电气设备时,下列哪种情况是不允许的(A)

A.可以约时停送电B.不可约时停送电C.电话通知停送电

37、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应(C)检查一次。

A、每天B、每星期C、每月

38、新进矿的井下工人培训时间应不少于(B)

A、1个月B、2个月C、3个月

39、每隔(A),必须对从事井下工作的职工进行一次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

A、一年B、两年C、三年

40、防爆面螺纹最少啮合扣数应为(C)

A、4B5C6

三、判断题:

1.在特殊情况下,可用架线电机车的电源作为照明电源。(错)

2.配电点的电气设备少于3台时,可不设局部接地极。(错)

3.带电的多余电缆可以盘放起来。(错)

4.在通风良好的井下环境中可带电检修电气设备。(错)

5.检修电气设备时,决不允许约时停送电。(对)

6.带油的电气设备必须设在机电设备硐室内。(对)

7.井下矿用变压器都是防爆型的。(对)

8.在整定过电流继电器时,只要依据Iz=IQE+ΣIe即可。(对)

9.熔断器只能用于短路保护,不可作为过载保护。(对)

10.电气设备绝缘的测量,主要是对地绝缘,而不是相间绝缘。(错)

11.在井下40KW以上的电动机,应使用真空开关控制。(对)

12.局部接地极可用钢管制成,也可用钢板。(对)

13.煤电钻的接地电阻值不应超过2Ω(错)

14.高瓦斯矿井所使用的矿灯与低瓦斯矿井的不同。(对)

15.隔爆面的间隙,长度及粗糙度称为防爆的三要素。(对)

16.井下供电系统中泄漏电流的大小,只取决于系统绝缘电阻的大小。(错)

17.“安全第一”与“质量第一”两种提法是相互矛盾的。(错)

18.《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具有同等重要和并列平等关系。(错)

19.在井下供电系统中变压器的中性点是不允许接地的。(错)

20.在井下通风较好的环境中可以穿化纤衣服。(错)

21.用螺栓紧固隔爆面,其紧固程度应以严密为合格。(错)

22.矿用660V隔爆开关的绝缘电阻不应低于2MΩ。(错)

23.短路保护装置整定的原则是以最远点的三相短路电流为依据的。(错)

24.在供电系统中避免“大马拉小车”可提高供电的经济性。(错)

25.短路电流的整定,一定要经过校验合格后方可实施。(对)

26.煤电钻综保在正常情况下,其表面温度不应超过80℃。(对)

27.当发生电火灾时,应尽快用水,黄沙,干粉灭火机等迅速灭火。(错)

28.电缆芯线的连接可以绑扎,直接对接压紧或焊接。(对)

29.电缆与风筒悬挂在巷道一侧时,应保持在0.3m以上的距离。(对)

30.井下漏电有集中性漏电和分散性漏电两类。(对)

31.在井下发生火灾时,灾区人员要顺着新鲜风流迅速撤退。(错)

32.人体触电后,若电源开关不在附近,可用刀斧砍断电源,使其脱离电源。(错)

33.过电压保护是井下供电的三大保护之一。(错)

34.多余的带电电缆不能盘圈,只能盘8字形。(错)

35.用刮板输送机运送物料时,必须有防止顶倒支架和伤人的安全措施。(对)

36.矿井电力系统中不能装重合闸和负荷定量器。(对)

37.按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规定,无证操作电气设备属严重违章行为(错)

38.按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规定,井下开关内保护装置不用或整定不合格,用铜、铝、铁丝勾保险是主要隐患(错)

39.按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规定,凡年度内两次严重违章行为将给予留用察看处分(错)

40.按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规定带电检修电气设备属严重违章行为,带电搬迁电气设备属一般违章行为(错)。

四、问答题

1、什么是过电流其故障种类有哪些

答:过电流是指流过电气设备和电缆的电流超过了额定值。其故障种类有短路、过负荷和断相三种。

2、井下哪些设施必须有保护接地

答: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3、井下供电必须做到“十不准”的内容是什么

答:(一)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二)不准甩掉无压释放器、过电流保护装置;(三)不准甩掉漏电继电顺、煤电钻综合保护和局部通风机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四)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明火放炮;(五)不准用铜、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六)停风、停电的采掘工作面,未经瓦斯检查,不准送电;(七)有故障的供电线路,不准强行送电;(八)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失灵后,不准送电;(九)失爆设备、失爆电器,不准使用;(十)不准在井下拆卸矿灯。

4、瓦斯爆炸的三要素是什么

答:(一)瓦斯浓度在5%~16%;(二)引火温度为650~750℃;(三)有足够的氧气,空气中的含氧量在12%以上。

5、井下供电应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的内容是什么

答: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两齐:电缆吊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三坚持: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坚持使用风电和瓦斯电闭锁。

6、井下保护接地网的作用是什么

答:保护接地对保证人身触电安全是非常重要的。由于接地电阻的数字被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因此通过接地装置的有效分流作用,就可以把流经人身的触电电流降低到安全值以内,确保人身安全。此外,由于装设了保护接地装置,带电导体碰壳处的漏电电流经接地装置流入大地,即使设备外壳与大地接触不良而产生电火花,但由于接地装置的分流作用,可以使电火花能量大大减小,从而避免了引爆瓦斯、煤尘的危险。

7、井下哪些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答:(一)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二)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三)低压配电点或装有三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四)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机工作在的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应分别设置一个局部接地极;(五)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

8、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一)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二)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三)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

9、事故发生后,要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追查处理,“四不放过’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没找到事故责任人不放过;责任人没受到惩处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10、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哪些规定

答:(一)高压不超过10000V;(二)低压不超过1140V;(三)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电压不超过127V;(四)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采区电气设备使用3300V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11、什么叫隔爆什么叫失爆

答:隔爆:当电气设备外壳内导电部件产生的电火花使外壳内可燃性气体发生爆炸时,决不能引起设备外壳外部周围可燃性气体混合物发生爆炸和燃烧,这种性能称为隔爆。

失爆:隔爆电气设备外壳失去隔爆性和耐爆性。

12、什么叫“三专两闭锁”

答: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线路、专用开关。两闭锁: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

13、什么叫保护接地

答:在井下变压器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中,将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部分(外壳、构架)等,用导线与埋在地下的接地极连接起来,称为保护接地。

14、煤矿井下变压器中性点为什么不能直接接地

答:(一)中性点接地容易造成人身触电的直接回路;(二)容易引起相间、单相短路;(三)中性点不接地,触电时无回路;(四)可以适当调节系统绝缘,使人员接触的带电设备或电源电流量能控制在安全数值之内。

15、杂散电流有哪些危害

答:(一)中能引起电雷管的误爆炸;(二)能腐蚀金属管路和铠装电缆金属外皮,缩短它们的使用寿命;(三)可能使漏电保护发生误动作;(四)可引起电火花,引起瓦斯、煤尘爆炸。

16、煤矿井下防止人身触电的措施有哪些

答:(一)防止人身触及或接近带电导体:电气设备的裸露导体必须安装在一定的高度;对电气设备的裸露带电部分无法用外壳封闭时,必须用栅栏围住,使人不能接近;高压设备的栅栏门,必须装设开门即停电的闭锁装置;将电气设备的带电部件和电缆接头,全部封闭在外壳内等。(二)采取相应技术措施,防止人身触电:井下供电变压器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中,设置漏电保护和漏电闭锁装置;设置保护接地装置等。(三)对手持式电气设备和接触较多容易造成危险的照明、通讯、信号及控制系统,除加强绝缘外,尽量采用较低电压,如煤电钻和照明的额定电压为127V;控制线路电压为36V等。(四)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和安全作业制度:如不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停送电制度、工作监护制度等。

篇3:煤矿安全规程对倾斜井巷提升规定

1、斜井提升容器的最大速度和最大加减速度的要求:

①升降人员时的速度,不得超过5m/s。

②升降人员时的加速度和减速度,不得超0.5m/s2

③用矿车升降物料时,速度不得超过5m/s。

④用箕斗升降物料时,速度不得超过7m/s。

⑤当铺设固定道床并采用≥38Kg/m钢轨时,速度不得超过9m/s。

2、人员上下的主要倾斜巷,垂深超过50m时应采用机械运送人员。

3、倾斜井巷运送人员的人车必须有跟车人。

4、斜井提升时,严禁蹬钩、行人。

二、带式输送机安全运行及安全检查要点:

1、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

2、巷道内应有充分照明。

3、必须装设防滑保护、堆煤保护和防跑偏装置。

4、应装设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保护。

5、在主要运输巷道内安设的带式输送机必须装设:

①输送带张紧力下降和防撕裂保护装置。

②在机头机尾防止人员与驱动滚筒和导向滚筒接触的防护栏。

6、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同时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

7、带式输送机巷道中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应设过桥。

8、带式输送机应加设软启动装置,下运式带式输送机应加设软制动装置。

9、带式输送机机头机尾20米范围内应采用不燃材料支护。

三、电机车运输的安全运行及安全检查要点。

1、瓦斯矿井中使用机车运输的规定:

1、低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可使用架线电机车,但巷道必须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2、在高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应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矿用防爆柴油机车。如果使用架线电机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沿煤层或穿过煤层的巷道必须砌碹或锚喷支护.

②有瓦斯涌出的掘进巷道的回风流,不得进入有架线的巷道中.

③采用碳素滑板或其它能减少电火花的集电器。

④架线电机车必须装设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3、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喷出区域中,如果在全风压通风的主要风巷内使用机车运输,必须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机车或矿用防爆柴油机车。

2、采用电机车运输时,应遵守的规定:

①列车或单独机车都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②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

③2机车或2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离。

④列车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1次。运输物料时不得超过40米,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20米。

3、用人车运送人员时,应遵守的规定

1、每班发车前,因检查各车的连接装置。轮轴和车闸等。

2、严禁同时运送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的物品或附挂物料车

3、列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m/s。

4、井下用机车运送爆破材料的规定

①炸药和电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车内运输,如果用同一列车运输,炸药与电雷管用空车隔开,隔开长度不得小于3米。

②列车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

5、自轨面算起,电机车架空线的悬挂高度的规定:

①在行人的巷道内、车场内不小于2米;不行人的巷道内不小于1.9米。

②在井底车场内,从井底到乘车场区域不小于2.2米

③在地面或工业场地内不小于2.2米

6、电机车架空线与巷道顶或棚梁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2米

四、刮板输送机安全运行

1.启动前必须发出信号,示警后断续启动。

2.防止强行启动。

3.用刮板输送机运送支柱、木料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4.刮板输送机每隔15m装设一个急停按钮。

5.运转中发现断链、刮板变形、机头吊链、溜槽拉坏、出现异常声音和温度过高等事故,立即停机检查,防止事故扩大。

6.输送机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五、掘进机的安全使用

1、掘进机必须装有只准以专用工具开、闭的电气控制回路开关,专用工具必须由专职司机保管。司机离开操作台时,必须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

2、在掘进机非操作侧,必须装有能紧急停止运转的按钮。

3、掘进机必须装有前照明灯和尾灯。

4、开动掘进机前,必须发出警报。只有在铲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无人时,方可开动掘进机。

5、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MPa;如果内喷雾装置使用水压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

6、掘进机停止工作和维修以及交班时,必须将掘进机切割头落地,并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和磁力启动器的隔离开关。

7、检修掘进机时,严禁其他人员在截割臂和转截桥下方停留或作业。

篇4:煤矿安全规程中对作业规程措施要求

除第三编井工煤矿中第五章冲击地压防治(225~245条)、第九章第二节立井提升(393~407条)、水力采煤、放顶煤开采、连续采煤机、柔性采煤法等和第四编露天煤矿(510~636条)以外

有19条对“作业规程”进行要求

第四条煤矿必须制定本单位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2.第八条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第三十八条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无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4、第五十八条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临时和永久支护距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必须根据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和施工工艺在作业规程中明确,并制定防止冒顶、片帮的安全措施。(架棚巷道只有出矸时需要用金属前探梁对当班开挖进尺进行临时支护,永久支护当班跟拢碛头,本条主要针对锚喷巷道)

5、第六十一条固定钢丝绳滑轮的锚桩及其孔深和牢固程度,必须根据岩性条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在使用耙装机、反井法掘进煤仓时)

耙装机作业时,其与掘进工作面的最大和最小允许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

(主要是根据耙装机的容绳量,还有必须和锚喷巷道临时支护长度一致)

6、第八十条开凿或者延深斜井、下山时,必须在斜井、下山的上口设置防止跑车装置,在掘进工作面的上方设置跑车防护装置,跑车防护装置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或者作业规程中明确。(要根据阻车器和挡车栏的设计标准)

7、第九十六条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者补充安全措施。(遇地质构造、冒顶等)

8、第九十八条采煤工作面不得任意留顶煤和底煤,伞檐不得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采煤工作面的浮煤应当清理干净。(在作业规程防火一节注明如何清理)

9、第一百零二条?锚杆(索)的形式、规格、安设角度,混凝土强度等级、喷体厚度,挂网规格、搭接方式,以及围岩涌水的处理等,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或者作业规程中明确。(巷道设计断面时通过验算取值)

10、第一百零五条采煤工作面用垮落法管理顶板时,必须及时放顶。顶板不垮落、悬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必须停止采煤,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或者其他措施进行处理。(强制放顶措施或采空区充填架木垛措施)

11、第一百零六条采煤工作面采用密集支柱切顶时,两段密集支柱之间必须留有宽0.5m以上的出口,出口间的距离和新密集支柱超前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采煤工作面无密集支柱切顶时,必须有防止工作面冒顶和矸石窜入工作面的措施。

12、第一百一十四条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五)采煤机采煤时必须及时移架。移架滞后采煤机的距离,应当根据顶板的具体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超过规定距离或者发生冒顶、片帮时,必须停止采煤。

13、第一百六十二条矿井开拓或者准备采区时,在设计中必须根据该处全风压供风量和瓦斯涌出量编制通风设计。掘进巷道的通风方式、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装和使用等应当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14、第一百六十四条安装和使用局部通风机和风筒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五)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的交叉风筒接头的规格和安设标准,应当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15、第二百六十三条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采煤工作面必须采用后退式开采,并根据采取防火措施后的煤层自然发火期确定采(盘)区开采期限。在地质构造复杂、断层带、残留煤柱等区域开采时,应当根据矿井地质和开采技术条件,在作业规程中另行确定采(盘)区开采方式和开采期限。回采过程中不得任意留设设计外煤柱和顶煤。采煤工作面采到终采线时,必须采取措施使顶板冒落严实。

16、第三百四十八条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炮眼布置图必须标明采煤工作面的高度和打眼范围或者掘进工作面的巷道断面尺寸,炮眼的位置、个数、深度、角度及炮眼编号,并用正面图、平面图和剖面图表示。

(二)炮眼说明表必须说明炮眼的名称、深度、角度,使用炸药、雷管的品种,装药量,封泥长度,连线方法和起爆顺序。(三)必须编入采掘作业规程,并及时修改补充。

17、第三百六十一条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一)采掘工作面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有支架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

18、第三百六十七条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在安全地点起爆。起爆地点到爆破地点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具体规定。19、第四百八十八条编制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时,必须对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有线调度通信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通信、电源线缆的敷设,安全监控系统的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绘制安全监控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图、井下通信系统图,并及时更新。

?有69条要求“制定措施”或“有措施”

1、第十条煤矿使用的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得使用。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必须经过论证并制定安全措施;新设备、新材料必须经过安全性能检验,取得产品工业性试验安全标志。

2、第十六条井工煤矿必须制定停工停产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矿井供电、通风、排水和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落实24h值班制度。复工复产前必须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3、第五十六条斜井(巷)施工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明槽开挖必须制定防治水和边坡防护专项措施。

(二)由明槽进入暗硐或者由表土进入基岩采用钻爆法施工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

(三)施工15°以上斜井(巷)时,应当制定防止设备、轨道、管路等下滑的专项措施。

(四)由下向上施工25°以上的斜巷时,必须将溜矸(煤)道与人行道分开。人行道应当设扶手、梯子和信号装置。斜巷与上部巷道贯通时,必须有专项措施。

4、第五十七条采用反井钻机掘凿暗立井、煤仓及溜煤眼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扩孔作业时,严禁人员在下方停留、通行、观察或者出渣。出渣时,反井钻机应当停止扩孔作业。更换破岩滚刀时,必须采取保护措施。

(二)严禁干钻扩孔。

(三)及时清理溜矸孔内的矸石,防止堵孔。必须制定处理堵孔的专项措施。严禁站在溜矸孔的矸石上作业。

(四)扩孔完毕,必须在上、下孔口外围设置栅栏,防止人员进入。

5、第五十八条施工岩(煤)平巷(硐)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临时和永久支护距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必须根据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和施工工艺在作业规程中明确,并制定防止冒顶、片帮的安全措施。

6、第六十九条井下安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二)大型设备、构件下井前必须校验提升设备的能力,并制定专项措施。

7、第八十四条巷道及硐室施工期间的通风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矿井临时通风机应当安装在地面。低瓦斯矿井临时通风机确需安装在井下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

8、第九十三条掘进巷道在揭露老空区前,必须制定探查老空区的安全措施,包括接近老空区时必须预留的煤(岩)柱厚度和探明水、火、瓦斯等内容。必须根据探明的情况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9、第九十四条采(盘)区结束后、回撤设备时,必须编制专门措施,加强通风、瓦斯、顶板、防火管理。10、第一百条采煤工作面必须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损坏的金属顶梁、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在同一采煤工作面中,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在地质条件复杂的采煤工作面中使用不同类型的支柱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11、第一百零一条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所有支架必须架设牢固,并有防倒措施。严禁在浮煤或者浮矸上架设支架。单体液压支柱的初撑力,柱径为100mm的不得小于90kN,柱径为80mm的不得小于60kN。对于软岩条件下初撑力确实达不到要求的,在制定措施、满足安全的条件下,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审批。严禁在控顶区域内提前摘柱。碰倒或者损坏、失效的支柱,必须立即恢复或者更换。移动输送机机头、机尾需要拆除附近的支架时,必须先架好临时支架。

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者破碎、过断层、过老空区、过煤柱或者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12、第一百零二条采用锚杆、锚索、锚喷、锚网喷等支护形式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在井下做锚固力试验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13、第一百零五条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尾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14、第一百零六条采煤工作面采用密集支柱切顶时,两段密集支柱之间必须留有宽0.5m以上的出口,出口间的距离和新密集支柱超前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采煤工作面无密集支柱切顶时,必须有防止工作面冒顶和矸石窜入工作面的措施。

15、第一百一十条近距离煤层群开采下一煤层时,必须制定控制顶板的安全措施。

16、第一百一十四条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二)运送、安装和拆除综采设备时,必须有安全措施,明确规定运送方式、安装质量、拆装工艺和控制顶板的措施。

(三)工作面煤壁、刮板输送机和支架都必须保持直线。支架间的煤、矸必须清理干净。倾角大于15°时,液压支架必须采取防倒、防滑措施;倾角大于25°时,必须有防止煤(矸)窜出刮板输送机伤人的措施。

?(四)液压支架必须接顶。顶板破碎时必须超前支护。在处理液压支架上方冒顶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七)当采高超过3m或者煤壁片帮严重时,液压支架必须设护帮板。当采高超过4.5m时,必须采取防片帮伤人措施。

(十)处理倒架、歪架、压架,更换支架,以及拆修顶梁、支柱、座箱等大型部件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十一)在工作面内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有保护液压支架和其他设备的安全措施。

17、第一百二十一条使用刮板输送机运输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四)用刮板输送机运送物料时,必须有防止顶人和顶倒支架的安全措施。

(五)移动刮板输送机时,必须有防止冒顶、顶伤人员和损坏设备的安全措施。

18、第一百二十五条矿井必须制定井巷维修制度,加强井巷维修,保证通风、运输畅通和行人安全。

19、第一百二十六条井筒大修时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维修井巷支护时,必须有安全措施。严防顶板冒落伤人、堵人和支架歪倒。

维修锚网井巷时,施工地点必须有临时支护和防止失修范围扩大的措施。

维修倾斜井巷时,应当停止行车;需要通车作业时,必须制定行车安全措施。严禁上、下段同时作业。

更换巷道支护时,在拆除原有支护前,应当先加固邻近支护,拆除原有支护后,必须及时除掉顶帮活矸和架设永久支护,必要时还应当采取临时支护措施。在倾斜巷道中,必须有防止矸石、物料滚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

20、第一百二十八条从报废的井巷内回收支架和装备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21、第一百三十四条煤仓、溜煤(矸)眼必须有防止煤(矸)堵塞的设施。检查煤仓、溜煤(矸)眼和处理堵塞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处理堵塞时应当遵守本规程第三百六十条的规定,严禁人员从下方进入。

?22、第一百四十二条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23、第一百四十三条贯通巷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巷道贯通前应当制定贯通专项措施。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24、第一百四十六条进风井口必须布置在粉尘、有害和高温气体不能侵入的地方。已布置在粉尘、有害和高温气体能侵入的地点的,应当制定安全措施。

25、第一百四十八条矿井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的回风,必须引入总回风巷或者主要回风巷中。在未构成通风系统前,可将此回风引入生产水平的进风中;但在有瓦斯喷出或者有突出危险的矿井中,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时,必须先在无瓦斯喷出或者无突出危险的煤(岩)层中掘进巷道并构成通风系统,为构成通风系统的掘进巷道的回风,可以引入生产水平的进风中。上述2种回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其他有害气体浓度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并制定安全措施,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26、第一百五十条采、掘工作面应当实行独立通风,严禁2个采煤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同一采区内1个采煤工作面与其相连接的1个掘进工作面、相邻的2个掘进工作面,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在制定措施后,可采用串联通风,但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1次。

采区内为构成新区段通风系统的掘进巷道或者采煤工作面遇地质构造而重新掘进的巷道,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其回风可以串入采煤工作面,但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且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1次;构成独立通风系统后,必须立即改为独立通风。

27、第一百六十一条矿井必须制定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的应急预案。因检修、停电或者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

28、第一百六十三条掘进巷道必须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或者局部通风机通风。

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时,应当采用压入式,不得采用抽出式(压气、水力引射器不受此限);如果采用混合式,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29、第一百五十五条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设施必须可靠。

不应在倾斜运输巷中设置风门;如果必须设置风门,应当安设自动风门或者设专人管理,并有防止矿车或者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矿车碰坏风门的安全措施。

第一百七十四条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31、第一百七十五条矿井必须有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者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者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32、第一百七十六条停风区中甲烷浓度或者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甲烷和二氧化碳浓度均不得超过1.5%,且混合风流经过的所有巷道内必须停电撤人,其他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当在措施中明确规定。33、第一百八十条矿井必须建立甲烷、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检查制度,并遵守下列规定:

?(八)通风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总工程师审阅,一矿多井的矿必须同时送井长、井技术负责人审阅。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应当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34、第一百八十四条抽采瓦斯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二)井上下敷设的瓦斯管路,不得与带电物体接触并应当有防止砸坏管路的措施。

?(五)抽采的瓦斯浓度低于30%时,不得作为燃气直接燃。进行管道输送、瓦斯利用或者排空时,必须按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35、第一百八十六条开采有煤尘爆炸危险煤层的矿井,必须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

36、第一百八十七条矿井应当每年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7、第一百九十六条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六)在突出煤层的煤巷中安装、更换、维修或者回收支架时,必须采取预防煤体冒落引起突出的措施。

38、第二百零八条开采保护层时,应当同时抽采被保护层和邻近层的瓦斯。开采近距离保护层时,必须采取防止误穿突出煤层和被保护层卸压瓦斯突然涌入保护层工作面的措施。

39、第二百二十二条井巷揭煤采用远距离爆破时,必须明确起爆地点、避灾路线、警戒范围,制定停电撤人等措施。

煤巷掘进工作面采用远距离爆破时,起爆地点必须设在进风侧反向风门之外的全风压通风的新鲜风流中或者避险设施内,起爆地点距工作面的距离必须在措施中明确规定。

远距离爆破时,回风系统必须停电撤人。爆破后,进入工作面检查的时间应当在措施中明确规定,但不得小于30min。

40、第二百二十四条清理突出的煤(岩)时,必须制定防煤尘、片帮、冒顶、瓦斯超限、出现火源,以及防止再次发生突出事故的安全措施。

41、第二百四十六条煤矿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煤矿的所有地面建(构)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遵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42、第二百四十八条对现有生产矿井用可燃性材料建筑的井架和井口房,必须制定防火措施。

43、第二百五十条进风井口应当装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妨碍提升、运输和人员通行,并定期维修;如果不设防火铁门,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

?44、第二百五十四条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作业。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45、第二百五十九条矿井防灭火使用的凝胶、阻化剂及进行充填、堵漏、加固用的高分子材料,应当对其安全性和环保性进行评估,并制定安全监测制度和防范措施。使用时,井巷空气成分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一百三十五条要求。

46、第二百六十五条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必须制定防治采空区(特别是工作面始采线、终采线、上下煤柱线和三角点)、巷道高冒区、煤柱破坏区自然发火的技术措施。

47、第二百六十六条采用灌浆防灭火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四)应当有灌浆前疏水和灌浆后防止溃浆、透水的措施。

48、第二百六十八条采用阻化剂防灭火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应当采取防止阻化剂腐蚀机械设备、支架等金属构件的措施。

49、第二百七十条采用均压技术防灭火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四)经常检查均压区域内的巷道中风流流动状态,并有防止瓦斯积聚的安全措施。

50、第二百七十四条矿井必须制定防止采空区自然发火的封闭及管理专项措施。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每周1次抽取封闭采空区气样进行分析,并建立台账。

?51、第二百八十条启封已熄灭的火区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启封火区时,应当逐段恢复通风,同时测定回风流中一氧化碳、甲烷浓度和风流温度。发现复燃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向火区送风,并重新封闭火区。

52、第二百八十一条不得在火区的同一煤层的周围进行采掘工作。在同一煤层同一水平的火区两侧、煤层倾角小于35°的火区下部区段、火区下方邻近煤层进行采掘时,必须编制设计,并遵守下列规定:?(二)掘进巷道时,必须有防止误冒、误透火区的安全措施。煤层倾角在35°及以上的火区下部区段严禁进行采掘工作。

?53、第二百八十九条煤矿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受雨季降水威胁的矿井,应当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建立雨季巡视制度并组织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当暴雨威胁矿井安全时,必须立即停产撤出井下全部人员,只有在确认暴雨洪水隐患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54、第三百条在未固结的灌浆区、有淤泥的废弃井巷、岩石洞穴附近采掘时,应当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55、第三百零三条对于煤层顶、底板带压的采掘工作面,应当提前编制防治水设计,制定并落实水害防治措施。

56、第三百零五条开采底板有承压含水层的煤层,隔水层能够承受的水头值应当大于实际水头值;当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够承受的水头值小于实际水头值时,应当采取疏水降压、注浆加固底板改造含水层或者充填开采等措施,并进行效果检验,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57、第三百零七条煤层顶、底板分布有强岩溶承压含水层时,主要运输巷、轨道巷和回风巷应当布置在不受水害威胁的层位中,并以石门分区隔离开采。对已经不具备石门隔离开采条件的应当制定防突水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58、第三百零八条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或者有突水淹井危险的矿井,应当在井底车场周围设置防水闸门或者在正常排水系统基础上另外安设由地面直接供电控制,且排水能力不小于最大涌水量的潜水泵。在其他有突水危险的采掘区域,应当在其附近设置防水闸门;不具备设置防水闸门条件的,应当制定防突(透)水措施,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

59、第三百一十条井巷揭穿含水层或者地质构造带等可能突水地段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并制定相应的防治水措施。

60、第三百二十条在预计水压大于0.1MPa的地点探放水时,应当预先固结套管,在套管口安装控制闸阀,进行耐压试验。套管长度应当在探放水设计中规定。预先开掘安全躲避硐室,制定避灾路线等安全措施,并使每个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

61、第三百二十一条预计钻孔内水压大于1.5MPa时,应当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制定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62、第三百二十五条排除井筒和下山的积水及恢复被淹井巷前,应当制定安全措施,防止被水封闭的有毒、有害气体突然涌出。

63、第三百三十五条在多水平生产的矿井、井下爆炸物品库距爆破工作地点超过2.5km的矿井以及井下不设置爆炸物品库的矿井内,可以设爆炸物品发放硐室,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五)建井期间的爆炸物品发放硐室必须有独立通风系统。必须制定预防爆炸物品爆炸的安全措施。

64、第三百五十二条在高瓦斯矿井采掘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时,若采用反向起爆,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65、第三百五十三条在高瓦斯、突出矿井的采掘工作面实体煤中,为增加煤体裂隙、松动煤体而进行的10m以上的深孔预裂控制爆破,可以使用二级煤矿许用炸药,并制定安全措施。

66、第三百五十九条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进行炮眼深度小于0.6m的浅孔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封满炮泥。

67、第四百四十五条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五)采掘工作面用电设备电压超过3300V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68、第四百九十一条改接或者拆除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时,必须与安全监控管理部门共同处理。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69、第七百零五条矿井发生灾害事故后,必须首先组织矿山救护队进行灾区侦察,探明灾区情况。救援指挥部应当根据灾害性质,事故发生地点、波及范围,灾区人员分布、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以及救援的人力和物力,制定抢救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

篇5:煤矿安全管理监控系统方案规程

煤矿安全生产是关系到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头等大事,在党和国家的关怀下,全国煤矿安全生产自80年代以来,出现了逐步好转的趋势。但是,由于许多方面的问题还未得到很好解决,煤矿事故多、伤亡大,我国煤矿的百万吨死亡率仍然远远高于世界一些发达国家。2004年1月13日,国务院第397号令公布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对煤矿企业来说是一件大事。《条例》对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将会发保障作用。我国煤炭行业中的大多数企业都已经或正在进行煤炭安全监控系统的建设,这些系统的建立在实现安全生产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各种系统建于不同的时期,使用了不同的技术,各个系统之间无法进行有效地集成,使得安全生产监测监控信息不能很好的整合利用,将安全生产监测监控信息及时、准确的传送到各级相关人员手中,缺乏有效地手段。为了有效地解决上述情况,使我国煤矿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基础和实力,这就使得煤矿企业需要一套煤矿安全管理监控系统,该系统能够采集煤矿内部已有的多个系统中的相关数据,可以针对众多系统中的繁杂数据,建立多种安全数据计算模型,并且可以根据数据模型进行分析,在发现险情的时候能够及时的发送相关信息给相关人员,这就能够使得相关人员及时动态的掌握危机情况,从而能够对危机进行正确的应对措施,除了系统能够自动进行危情预警之外,系统同时提供了WAP应用,使用人员可以主动地通过手机进行查询相关的数据,从而能够主动地了解相关情况,并且可以提前根据相关情况进行业务调整。应用现在社会上流行的系统设计理念和先进的开发技术进行系统开发;能够正确及时的采集煤矿企业中相关系统的数据,并且进行快速及时的数据统计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准确的进行不同危情等级的报警。充分利用当前先进的通信网络以及信息技术,能够实现及时采集数据,全方位的进行数据分析,全天候进行数据处理,通过SMS短信能够实时的将分析结果,根据不同的危情等级发送到不同的责任人手中,为有效地预防事故提供辅助手段。系统的设计遵从以下几个原则:易用性这是系统的中心。以实际需求为出发点,以方便使用为原则,前台界面友好,后台管理部分可以灵活地对参数进行设置和调整。及时性这是系统的根本,系统能够根据用户的参数设置,及时在不同的时间段的从不同的系统中采集到相关数据。安全性基于国际通用安全标准,全面考虑系统安全性可持续性系统基础架构坚实,应用平台可延伸,功能可扩展可靠性采用技术成熟、高可靠性应用系统,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并能适应可预想的异常情况。高性价比考虑到本系统企业的特殊性,系统设计从服务器处理能力、网络传输能力、软件系统效率等角度综合分析,合理设计结构、配置,保障服务质量。在满足用户需求与系统的高性能、高可靠性的前提下,尽量避免采用昂贵的设备,以降低用户的投资。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保证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的性能:严格的权限控制采用严格的用户权限控制机制,确保系统数据的安全。多线程的数据采集针对企业内部数据,采用多线程进行采集。高效的数据库设计针对煤矿企业系统以及数据的特殊性,对数据库进行高效设计,以确保数据库结果的合理性。灵活的模型建立方式系统采用灵活的建立方式,用户可以针对不同的情况建立多套数据模型,系统将会根据用户建立的数据模型进行数据处理。1.4?技术路线本平台建设采用J2EE平台,遵循业内先进的Java标准,并可依据该平台提供*ML、SOAP、WEBService、EJB等多种接口。针对不同的企业用户,系统支持Oracle、SqlServer、MySQL等关系型数据库系统,应用服务中间件也可以选择Tomcat或其他付费的中间件平台。该系统主要分为四大模块:WAP业务模块、短信业务模块、后台管理模块、视频监控模块。WAP应用模块,主要是对采集到得数据以及分析结果进行展现,具有相应权限的人员可以通过手机查询到自己所需要的相关数据。短信业务模块则可以通过发送短信的方式提交查询请求和接收系统自动发送警报信息。后台管理模块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分析等功能。数据采集主要负责采集煤矿企业各系统的相关数据,采集数据采用参数化方式,用户可以对参数自己进行设置;数据分析主要是针对采集过来的数据,根据提前建立的数据模型,对数据进行快速分析,并且给出分析结果,以及根据结果给出相关建议。后台管理模块同时还负责整个系统的维护,在后台管理模块中可以对用户进行权限控制、数据分析模型的建立、数据采集方式参数的维护等等。二期规划还将实现手机与既有视频监控系统的对接,逐步实现通过手机就可以对生产环节进行监控的功能。1系统拓扑图主要提供给管理人员通过手机终端,以WAP的方式对各种监控数据进行查询,系统把定时采集到的数据自动记录在数据库系统中,供管理人员查询。用户可以在该模块对已经采集到的数据,按照不同的采集对象、采集时间等进行查询。用户可以在该模块对系统对采集数据所做出的分析结果,根据不同的危情等级进行查询。系统能够对某一历史时段的数据参数进行分析,形成相关的统计图表。用户可以在该模块查看分析出来的危情信息已经发送到那些相关人员。利用通信运营商的短信业务功能接口,在系统中通过短信实现数据的查询和预警功能。在系统中设定固定的接入号码,发送短信到某个号码,可以以短信的方式收到相关的监控数据信息。在系统自动采集数据的过程中,一旦数据超过警戒值,系统自动向预先设定的手机发送警报信息,同时将采集到的监控数据一并发送。未来,借助3G技术的不断推广应用,系统还将实现现有监控系统与手机的对接,将视频监控系统采集到的视频信息在手机上实现实时播放。初步规划,手机与视频监控系统的对接将在二期进行建设,不在本次建设目标之内。3.4.1.1组织目录该模块主要用于对企业组织结构以及人员进行维护,管理人员可以在该模块对组织结构或者人员进行添加、删除、修改、授权等操作。3.4.1.2角色管理该模块主要用于对系统角色进行维护,管理人员可以在该模块进行角色的添加、删除、修改等操作。3.4.1.3角色授权该模块主要用户维护角色具有的权限,管理人员可以在该模块对角色的权限进行相关设置。3.4.1.4参数维护该模块可以对系统的一些常用参数进行设置,如数据库备份的方式、数据迁移包含的表、迁移间隔时间、数据库备份间隔时间等等。3.4.1.5数据采集维护采集对象维护该模块主要对需要进行数据采集的系统进行参数维护,根据不同的接口类型进行不同的参数维护,如:采集对象名称、接口地址、用户名、密码等等采集参数维护该模块主要是针对不同的采集对象,可以进行不同的参数维护,如采集开始时间、间隔时间、线程数量等等。3.4.1.6数据分析维护安全指标参数维护该模块主要是按照国家煤矿企业的安全指标标准或者企业内部的指标标准进行维护。分析模型维护该模块主要针对不同的分析对象,建立不同的数据分析模型,不同的数据模型可以体现出不同的危情等级。3.4.1.7数据分析参数维护该模块主要对数据分析模块进行参数设置,如不同数据的分析时间段、分析结果发送方式、危情等级的设置等等。3.4.2数据采集模块该模块是实时运行系统,该系统自动根据参数维护中的采集对象以及采集方式,在多线程的方式自动进行数据采集。3.4.3数据分析模块该模块主要负责对采集到得数据进行分析,按照在系统中建立的数据分析模型,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能够分析出不同等级的危情结果,并且将分析结果按照系统参数的设置进行发送到相关人员的手机上。3.4.4统计分析该模块主要是对于已经分析出来的历史,根据一定的条件,对其进行统计分析,并将统计分析结果以曲线图、柱状图、饼状图等图形化形式显示出来,用户可以根据分析结果,总结出相应的规律,从而能够对以后的情况及时做出相应的措施。3.4.5数据整理3.4.5.1数据迁移系统在长期运行的状态下,会采集到较大数量级的数据,这将不可避免的降低系统的运行效率,为了能够保证系统高效、快速的运行,用户可以在该模块,对于那些不经常使用的数据进行迁移,从而能够使得系统一直快速运行。3.4.5.2数据备份该模块可以根据系统设定,自动或者手工的对数据库进行备份。3.4.6系统日志该模块可以查询用户在系统使用中的任何操作,包括操作内容,操作时间等等。第四章?设备配置建议4.1?硬件配置建议名称角色推荐配置数量备注数据库服务器存储数据信息2.0G*2/8G/146G*31数据采集、短信网关服务器采集企业内部各系统的相关数据,实现短信业务接口2.0G*2/4G/146G*31WAP/WEB管理服务器面向手机用户提供界面展现2.0G*2/4G/146G*31网络环境请用户自备图表2硬件配置建议表4.2?软件配置名称备注WindowsServer系列操作系统可选Windows2003/2008Server系列操作系统,按照服务器的数量进行配置Mysql数据库Mysql是免费的开源数据库系统,亦可考虑付费的商用关系数据库系统。ApacheTomcat等WEB中间件提供HTTP、WEBService等WEB服务,ApacheTomcat是免费的,亦可考虑付费的商用中间件平台,如BEA的Weblog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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