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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架提升机操作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20-01-26

第1条井架安装完成,应请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2条井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训练,考核合格后发给操作证,持证上岗。必须定机、定人、定岗作业。

第3条使用前应先检查确认设备零部件、安全装置齐全良好有效。检查卷扬机与地面固定情况,防护设备、电线电路、制动装置和钢丝绳应完好,符合安全操作要求,并空载试车,正常后方准使用。

第4条升降机必须设置灵敏可靠的双向联系信号装置,各操作层均可同司机联系并且信号准确,操作者的视线应清晰,遇有不清楚时应立即停机察看,使用过程中必须管好上料和卸料人员的操作安全。

第5条升降机严禁载人,不准吊超出吊篮长X宽X高物料,严禁超载使用。

第6条严禁一个人操作两台或两台以上的升降机,开机操作时精神必须集中,不得在作业时谈天说笑。不准疲劳作业。

第7条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如发现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检修,严禁在转动中用手去拉或用脚去踩钢丝绳。

第8条禁止攀登架体和从架体下面穿越。

第9条缆风绳不得随意拆除,凡需临时拆除的,应先行加固升降机。

第10条必须注意检查架体和轨道,若发现变形必须立即停机并及时纠正。

第11条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工作的卷扬机,或从吊篮下通过。

第12条操作人员要离开或作业完成后,应降下吊篮,并切断电源。

第13条升降机严禁带病运转,在运转中如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开关箱加锁后方可进行维修,禁止在设备运行时进行擦洗、注油等工作。

第14条井架必须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做好设备“十字”作业,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锁好电箱。

篇2: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一、地基

1、低架(安装高度在30米及其以下):地耐力不应小于80Kpa,浇注C20混凝土,厚度300mm,基础表面应平整,水平度偏差不大于10mm;

2、高架(安装高度30米及其以上):基础应有设计计算书,其埋深与做法应符合设计和井字架出厂使用规定;

3、基础应有排水措施。距基础边缘5m范围内,开挖沟槽或有较大震动施工时,必须有保证架体稳定的措施;

4、基础中应预埋安装井字架底座的地脚螺栓预埋件,螺栓直径与长度应根据产品说明书规定或设计计算。

二、架体

1、架体底座应安装在地脚螺栓上,并用双螺帽固定;

2、架体垂直偏差不应超过3‰,并不得超过200mm;

3、井架截面内,两对角线长度公差不得超过最大边长的名义尺寸的3‰;

4、架体搭设时,采用螺栓连接的构件,不得采用M10以下的螺栓,每一杆件的节点及接头的一边螺栓数量不少于2个,不得漏装或以铅丝代替;

5、架体外侧除上、卸料口外须使用非密目的安全网防护,不得使用阻碍视线或增加风荷载的材料;

6、架体上应设立楼层表示标牌,在架体外明显处应挂有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颁发的合格证;

7、架体上不得挂设增加风荷载的物件;

8、架体顶部自由端不得大于6米。

三、附墙架和缆风绳、地锚

1、井字架架体的稳固:低架可采用缆风绳稳固,高架必须采用附墙架稳固;

2、附墙架应按产品说明书规定设置,其间隔一般不宜大于9m,且在建筑物的顶层必须设置一组;

3、附墙架材质应与架体材质相同,附着角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如超过距离和角度应有设计计算书;

4、附墙架与建筑物及架体之间均应采用刚性连接,并形成稳定结构,但不得直接焊接在架体结构件上(如立杆);

5、缆风绳应选用圆股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9.3mm。提升高度在20m及以下时,不少于1组;提升高度在21~30m时,不少于2组;

6、缆风绳应在架体四角有横向缀件的同一水面上对称设置,应采取措施防止钢材对缆风绳的剪切破坏;

7、缆风绳与地面夹角不应大于60,不得利用树木电杆或堆放构件等作地锚;

8、地锚应根据土质情况及受力大小设置,有计算书、施工方案和隐蔽验收记录。

当地锚无设计计算规定时,可采用脚手钢管(Φ48)或角钢(L75×6),不小于2根并排设置,间距不小于0.5m,打入深度不小于1.7m,桩顶部应有缆风绳防滑措施。地锚的位置应满足缆风绳的设置要求,地锚与缆风绳的连接必须是匹配的钢丝绳,禁止使用钢筋。

四、进料口防护棚

进料口防护棚必须独立搭设,严禁利用架体做支撑搭设,顶部为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棚,宽度不小于架体宽度,长度低架大于3米、高架大于5米。进料口应挂设警示和限载重量标示。

五、进、卸料口防护门

进、卸料口防护门应定型化、工具化,楼层防护门高度宜不低于1.3米,门下沿距卸料平台距离不得大于300mm,防护门不得往架内开启,并能在吊篮运行时防止人体任何部位进入井字架内,防护门必须为常闭门,采用联锁装置控制(任一层防护门未关闭,吊篮不得运行),并应在控制台设防护门未关闭到位的警示信号。

六、卸料平台

1、卸料平台应单独设立,其设计和搭设承载能力应符合不小于300kg/m2要求,不得与井字架架体连接,与墙体拉接采用刚性连接;

2、卸料平台两侧应设立二道防护栏杆和踢脚板,脚手板满铺并固定,并严禁向井字架倾斜;

3、搭设高度超过30m,应采取可靠的卸荷措施,并有设计计算书;

4、各卸料平台口必须悬挂安全警示标志,严禁探头、超载、乘人。

七、摇臂把杆

1、摇臂把杆应有设计计算书;

2、摇臂把杆不得装在架体的自由端处;

3、摇臂把杆底座要高出工作面,其顶部不得高出架体;

4、摇臂把杆应安装保险钢丝绳,起重吊钩应装限位装置;

5、摇臂把杆与水平面夹角应在45o~70o之间,转向时不得触及缆风绳;

6、摇臂把杆应设立明显限重标示,起重量不得大于600kg。

7、摇臂把杆不得与吊篮同时使用,并应设有电气联锁装置保证摇臂把杆与吊篮不能同时运行。

八、吊篮

1、吊篮应设有停靠装置,其上料口必须装有安全门,吊篮安全门与吊篮停靠装置应采用可靠的联锁(吊篮安全门打开时,停靠装置强制动作),吊篮两侧应用高度不少于1米的安全挡板防护,顶部应有防护板;

2、吊篮提升必须采用多根钢丝绳;

3、吊篮颜色应与架体颜色区别,并醒目;

4、架体内底部应设计缓冲装置。

九、安全防护装置

井字架低架应装有吊篮停靠装置、断绳保护装置、上极限限位器,装置应定形化;高架提升机除具有低架提升机的安全装置外,应增设下极限限位器、缓冲器和超载限制器。

十、平衡锤

平衡锤各组件安装应牢固可靠,锤的升降通道周围应设置不低于1.5m的防护围栏,其运行区域与建筑物及其它设施间应保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十一、钢丝绳

1、提升用钢丝绳安全系数K≥7;

2、提升钢丝绳不得用断股和断丝达到报废标准的钢丝绳;

3、钢丝绳绳卡要与钢丝绳匹配,不得少于三个,绳卡要一顺排列,不得正反交错,间距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U型环部分应卡在绳头一侧,压板放在受力绳的一侧;

4、卷扬机卷筒缠绕钢丝绳最少时不得少于3圈;

5、钢丝绳应有过路保护并不得拖地,钢丝绳与其它保护装置间应有适当的操作距离。

十二、滑轮

1、滑轮的半径不得小于钢丝绳最小弯曲半径,(低架)滑轮直径Ф≥25d(d=钢丝绳直径),(高架)滑轮直径Ф≥30d;

2、滑轮上应装有钢丝绳防脱装置;

3、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滑轮;

4、滑轮边缘不得破损缺口等现象;

5、滑轮必须跟架体(或吊篮)刚性连接;

十三、卷扬机

1、卷扬机的安装应按产品说明书要求安装在地脚螺栓上,并有金属制作的防护罩,周围要有围护措施;

2、卷扬机应装有钢丝绳防滑脱装置;

3、卷扬机操作距离应离卷扬机5米以上;

4、卷扬机机械性能应良好,制动器灵敏、可靠;

十四、电气

1、井字架必须有专用电源开关箱和控制台,开关箱内应有隔离开关、漏电空气开关,控制台内主回路上应装有短路、失压、过电流保护、断相错相保护装置;

2、控制台应设锁,并应设在紧急情况下能切断总控制电源的紧急断电开关;

3、选用的电气设备及电器元件,必须符合提升机工作性能、工作环境等条件的要求,并有合格证;

4、禁止使用倒顺开关作为卷扬机控制开关;

5、井字架的金属结构及所有电气设备的外壳应有可靠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十五、操作棚

1、当操作人员露天作业时,应搭设坚固的操作棚,不得搭设于脚手架上或有危险的地方,操作棚应有防雨措施;

2、操作棚的搭设应不影响操作员视线,当距离作业区较近时其顶部必须搭设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棚;

3、应保证棚内电器设备的安全及便于操作,且各井字架操作台之间信号互不干扰,操作员操作互不影响;

4、操作棚内应设有照明装置,照明电源与动力控制电源应分路设置。

十六、通讯装置

井字架必须具备可靠的闭路电视系统和对讲通讯装置。操作人员通过闭路电视系统能清楚看到各站的进出料;对讲通讯装置必须是闭路双向通讯系统,操作人员应能与每一站通话。

十七、防雷

井字架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装置保护范围以外,20米高度以上井字架应安装防雷装置。避雷针可采用长1~2mФ16镀锌圆钢;引下线除利用架体本身外,应再用Ф12及以上镀锌圆钢或10m㎡及以上铜芯电缆将避雷针与架体接地装置相连。

十八、验收

1、施工单位必须遵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量化验收;

2、验收时应具备产品合格证或设计计算书;

3、验收时应具备经过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安装拆卸、操作人员上岗证书,并应有井字架基础验收记录和砼强度试验报告;

4、井字架安装完后应试运行,且必须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十九、使用管理

1、工地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每天进行巡查,并填写巡视记录;

2、操作人员必须进行班前检查和保养,确认各类安全装置安全可靠方能投入工作;

3、操作人员操作时,信号不清不得开机,发现安全装置、通讯装置失灵时应立即停机修复;

4、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和乘坐吊篮上下;

5、装设摇臂把杆的井字架,其吊篮与摇臂把杆不得同时使用;

6、井字架在工作状态下,不得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否则应切断电源在醒目处挂“正在检修,禁止合闸”的标志,现场须有人监护;

7、作业结束后,应降下吊篮,切断电源,锁好控制电箱,防止其他人员擅自启动提升机。

篇3:钢井架物料提升机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一般安全要求

(1)提升机应有产品标牌,标明额定起重量、最大提升速度、最大架设高度、制造单位、产品编号及出厂日期,并附产品合格证。提升机吊篮与架体的涂色应有明显区别。

(2)使用单位应根据提升机的类型制定操作规程,建立管理制度及检修制度。

(3)使用单位应对每台提升机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验收,检修,试验及事故情况。

(4)安装和拆除提升机架体人员,应按登高架设特种作业人员的要求,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和经考核合格并取得市、地劳动安全监察部门发给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操作。

(5)提升机在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正式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6)应配备经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的专职司机,严禁无证开机。

(7)井架出入口支承平桥的钢花梁两端要用14号铅丝扎牢,并用Ф6钢筋吊捆牢固。桥枋要用铅丝与钢花梁扎牢。

(8)井架出入口与建筑物连接的平桥(台)必须架设牢靠,宽度不得小于1.5m;使用组合井架时,宽度不应小于该井架的宽度;平桥板必须满铺,不得留有空隙。平桥(台)两侧应架设防护栏杆和挂安全立网,护栏杆距平桥(台)面高度以1.2m左右为宜,中间要加设横杆不少于二度,护栏杆的垂直距离应小于40cm。井架与建筑的距离超过30cm时,应在乎桥底挂兜底安全平网。

(9)井架在楼层的出人口上方要架设防护挡板或挂安全平网防护,并在出人口处设层间活动安全闸门和在显眼处挂有安全操作规定牌子和警示标志。

(10)吊篮底板应使用有防滑措施的钢板;如使用木板时,木板下应焊有不小于φ6间距20cm×20cm的钢筋网支承。

(11)架体的三个外侧面要满挂密眼安全立网,安全网的重叠位置应不少于l0cm,并绑扎牢|靠。使用组合井架时,还必须在相邻井架之间用棚竹、钢筋网脚手板或密眼安全网设置安全隔离防护,防护杆、板的空隙不应大于50mm,高度与架体相同。

(12)作业人员严禁乘吊篮升降。

(13)在架体安装和拆除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作业区上方及地面l0rn范围内设警戒区,并有专人监护。靠近交通道路或有人操作的地方还要设置防护挡板。

2.提升机构安全要求

(1)卷扬机的选用或制造,应满足额定起重量、提升高度、提升速度等参数的要求。

(2)提升机宜选用可逆式卷扬机,高架提升机不得选用摩擦式卷扬机。

(3)卷筒两端的凸缘至最外层钢丝绳的距离,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倍。卷筒边缘必须设置防止钢丝绳脱出的防护装置。

(4)卷筒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应不小于30。

(5)选择卷扬机时应注意:卷扬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卷扬机》的规定。

(6)滑轮组的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比值:低架提升机不应小于25;高架提升机不应小于30。

(7)滑轮应选用滚动轴支承。滑轮组与架体(或吊篮)应采用刚性连接,严禁采用钢丝绳、铅丝等柔性连接和使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8)以摩擦式卷扬机为动力的提升机,其滑轮应有防脱槽装置。

(9)提升钢丝绳不得接长使用。端头与卷筒应用压紧装置卡牢,在卷筒上应能按顺序整齐排列。当吊篮处于工作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少于3圈。

(10)钢丝绳端部的固定当采用绳卡时,绳卡应与绳径匹配,其数量不得少于3个,间距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绳卡滑鞍放在受力绳的一侧,不得正反交错设置绳卡。

3.电气安全要求

(1)选用的电气设备及电器元件,必须符合提升机工作性能、工作环境等条件的要求,并有合格证。

(2)提升机的总电源应设短路保护及漏电保护装置;电动机的主回路上,应同时装设短路、失压、过电流保护装置。

(3)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值(包括对地电阻值)必须大于0.5MΩ;运行中必须大于1000Ω/V。

(4)提升机的金属结构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接地,其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

(5)携带式控制装置应密封、绝缘,控制回路电压不应大于36V,其引线长度不得超过5m。

(6)工作照明的开关,应与主电源开关相互独立。当提升机电源被切断时,工作照明不应断电。各自的开关应有明显标志。

(7)禁止使用倒顺开关作为卷扬机的控制开关。

4.提升机应具有下列安全防护装置并满足其要求:

(1)安全停靠装置:吊篮运行到位时,停靠装置将吊篮定位。该装置应能可靠地承担吊篮自重、额定荷载及运料人员和装卸物料时的工作荷载。

(2)断绳保护装置。当吊篮悬挂或运行中发生断绳时,应能可靠地将其停住并固定在架体上。其滑落行程,在吊篮满载时,不得超过lm。

(3)上极限限位器(防冲顶装置)。该装置应安装在吊篮允许提升的最高工作位置。吊篮的越程(指从吊篮的最高位置与天梁最低处的距离),应不小于3m。当吊篮上升达到极限高度时,限位器即行动作,切断电源(指可逆式卷扬机)或自动报警(指摩擦式卷扬机)。

(4)楼层口停靠安全门。各楼层的通道处,应设置常闭的停靠安全门,宜采用联锁装置(吊篮运行到位时方可打开)。停靠安全门可采用钢管制造,其强度应能承受lkN/m的水平荷载。

(5)吊篮前后安全门。吊篮的上料口处应装设安全门。安全门宜采用联锁开启装置,升降运行时安全门封闭吊篮的上料口,防止物料从吊篮中滚落。

(6)吊篮两侧防护栏。吊篮两侧处应装设防护栏。防护栏宜采用工具式装置,封闭吊篮两侧,防止升降运行时物料从吊篮两侧滚落。

(7)吊篮顶部防护棚。吊篮顶部应装设防护棚。防护棚宜采用接叠双向开启式,以利长料运送,防止人员进入吊篮作业时物料从吊篮上方坠落伤人。

(8)首层上料口防护棚。防护棚应装设在提升机架体地面进料口上方。其宽度大于提升机的最外部尺寸;长度:低架提升机应大于3m,高架提升机应大于5m。其材料强度应能承受10kPa的均布荷载。也可采用50mm厚木板架设或采用两层竹色,上下竹笆层间距应不小于600mm。

(9)紧急断电开关。紧急断电开关应设在便于司机操作的位置,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及时切断提升机的总控制电源。

(10)信号装置。该装置是司机控制的一种音响装置,其音量应能使各楼层使用提升机装卸物料人员清晰听到。当司机不能清楚地看到操作者和信号指挥人员时,必须加装通讯装置。通讯装置必须是一个闭路的双向电气通讯系统,司机应能听到每一站的联系,并能向每一站讲话。

5.高架提升机还需具备下列安全装置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1)下极限限位器。该限位器安装位置,应满足在吊篮碰到缓冲器之前限位器能够动作。当吊篮下降到最低限定位置时,限位器自动切断电源,使吊篮停止下降。

(2)缓冲器。在架体的底坑里应设置缓冲器,当吊篮以额定荷载和规定的速度作用到缓冲器#上时,应能承受相应的冲击力。缓冲器的型式,可采用弹簧或弹性实体。

(3)超载限制器。当荷载达到额定荷载的90%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荷载超过额定荷载时,切断起升电源。

6.基础安全要求

(1)高架提升机的基础应进行设计,基础应能可靠的承受作用在其上的全部荷载。基础的埋深与做法,应符合设计和提升机出厂使用规定。

(2)低架提升机的基础,当无设计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土层压实后的承载力,应不小于80kPa;

2)浇注C20混凝土,厚度300mm;

3)基础表面应平整,水平度偏差不大于l0mm。

(3)基础应有排水措施。距基础边缘5m的范围内,开挖沟槽或有较大振动的施工时,必须有保证架体稳定的措施。

7.附墙架安全要求

(1)提升机附墙架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其间隔一般不宜大于9m,且在建筑物的顶层必须设置1组。

(2)附墙架与建筑物结构的连接应进行设计。附墙架与架体及建筑物之间,均应采用刚性件连接,并形成稳定结构,不得连接在脚手架上。严禁使用铅丝绑扎。

(3)附墙架的材质应与架体的材质相同,不得使用木杆、竹竿等做附墙架与金属架体连接。

8.缆风绳安全要求

(1)当提升机受到条件限制无法设置附墙架时,应采用缆风绳稳固架体。高架提升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采用缆风绳。

(2)提升机的缆风绳应经计算确定(缆风绳的安全系数n取3.5)。缆风绳应采用圆股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9.3mm。提升机高度在20m以下(含20m)时,缆风绳不少于1组(4~8根);提升机高度在21~30m时,不少于2组。

(3)缆风绳应在架体四角有横向缀件的同一水平面上对称设置,使其在结构上引起的水平分力,处于平衡状态。缆风绳与架体的连接处应采取措施,防止架体钢材对缆风绳的剪切破坏。对连接处的架体焊缝及附件必须进行设计计算。

(4)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不应大于60°,其下端应与地锚连接,不得拴在树木、电杆或堆放构件等物体上。

(5)缆风绳与地锚之间,应采用与钢丝绳拉力相适应的花篮螺栓拉紧。缆风绳垂度不大于0.01L(L为长度),调节时应对角进行,不得在相邻角同时拉紧。

(6)当缆风绳需要改变位置时,必须先作好预定位置的地锚,并加临时缆风绳确保提升机架体的稳定,方可移动原缆风绳的位置;待与地锚栓牢后,再拆除临时缆风绳。

(7)在安装、拆除以及使用提升机的过程中设置的临时缆风绳,其材料也必须使用钢丝绳,严禁使用铁丝、钢筋、麻绳等代替。

9.地锚安全要求

(1)缆风绳的地锚,根据土质情况及受力大小设置,应经计算确定。

(2)缆风绳的地锚,一般采用水平式地锚。当土质坚实,地锚受力小于15kN时,也可选用桩式地锚。

(3)地锚的位置应满足对缆风绳的设置要求。

(4)当地锚无设计规定时,其规格和形式可按以下情况选用:

1)水平地锚。水平地锚可按下表选用。

水平地锚参数表

作用荷载(N)

24000

21700

28600

29000

42000

31400

51800

33000

缆风绳水平夹角(°)

45

60

45

60

45

60

45

60

横置木φ240mm)根数×长度(mm)

1×2500

3×2500

3×3200

3×3300

埋设深度(m)

1.70

1.70

1.80

2.20

压板(密排φ100mm长(mm)×(mm)

800×3200

800×3200

注:本表系按以下条件确定:木材容许应力取llMPa;填土密度为1600kg/m3;土壤内摩擦角为45°。

(5)桩式地锚

1)采用木单桩时,圆木直径不小于200mm,埋深不小于1.7m,并在桩的前上方和后下方设两根横挡木。

2)采用脚手钢管(φ48)或角钢(L75×6)时,不少于2根;并排设置,间距不小于0.5m;打人深度不小于1.7m;桩顶部应有缆风绳防滑措施。

10.安装与拆除安全要求

(1)安装与拆除作业前,应根据现场工作条件及设备情况编制作业方案。对作业人员进行分工交底,确定指挥人员,划定安全警戒区域并设监护人员,排除作业障碍。

(2)提升架体宜分阶段安装,实际安装的高度不得超出设计所允许的最大高度:

(3)安装作业前检查内容包括:

1)金属结构的成套性和完好性;

2)提升机构是否完整良好;

3)电气设备是否齐全可靠;

4)基础位置和做法是否符合要求;

5)地锚的位置是否正确和埋设牢靠;

6)提升机的架体和缆风绳的位置是否靠近或跨越输电线路。必须靠近时,应保证最小安全距离,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其最小安全距离见下表。

提升机架体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小安全距离(m)

外电线路电压(kV)

1以下

1~10

35~110

154~220

330~500

最小安全距离(m)

4

6

8

10

15

(4)安装精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1)新制作的提升机,架体安装的垂直偏差,最大不应超过架体高度的1.5‰;多次使用过的提升机,在重新安装时,其偏差不应超过3‰,并不得超过200mm;

2)井架截面内,两对角线长度公差不得超过最大边长的名义尺寸的3‰;

3)吊篮导靴与导轨的安装间隙,应控制在5~l0mm以内

(5)拆除作业前检查的内容包括:

1)查看提升机架体有无其他牵拉物;

2)查看提升机与建筑物及脚架的连接情况;

3)临时附墙架、缆风绳及地锚的设置情况;

4)地梁和基础的连接情况。

11.架体的安装与拆除安全要求

(1)安装架体时,应先将地梁与基础连接牢固。每安装两个标准节(一般不大于4m),应采取临时支撑或临时缆风绳固定,并进行初校正,在确认稳定时,方可继续作业。

(2)利用建筑物内井道做架体时,各楼层进料口处的停靠安全门,必须与司机操作处装设的层站标志进行联锁。

(3)架体各节点的螺栓必须紧固,螺栓应符合孔径要求,严禁扩孔或开孔,更不得漏装或以铅丝代替。

(4)装拆人员在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不准以抛掷方式传递工具、器材,拧螺丝时,不准双手操作,只能一手搬扳手,一手紧握架体杆件。

(5)在进行装拆架体作业时,架体孔内必须铺满能满足使用及安全要求的脚踏板,板两端应超出支承位外边沿100mm以上,以保证操作的安全。

(6)装设摇臂扒杆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扒杆不得装在架体的自由端处;

2)扒杆底座要高出工作面,其顶部不得高出架体;

3)扒杆应安装保险钢丝绳,起重吊钩应装设限位装置;

4)扒杆水平面夹角应在45°~70°之间,转向时不得碰到缆风绳;

5)随工作面升高扒杆需要重新安装时,其下方的其他作业应暂时停止。

(7)在拆除缆风绳或附墙架前,应先设置临时缆风绳或支撑,确保架体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两个标准节(一般不大于4m)。

(8)拆除作业中,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物件。

(9)拆除作业宜在白天进行,夜间作业应有良好的照明,因故中断作业时,应采取临时稳固措施。

12.卷扬机安装安全要求

(1)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的位置上,宜远离危险作业区,视线应良好。因施工条件限制,卷扬机安装位置距施工作业区较近时,其操作棚的顶部应按首层上料口防护棚的要求架设。

(2)固定卷扬机的锚桩应牢固可靠,不得以树木、电杆代替锚桩。

(3)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架体底部的导向滑轮应与卷筒轴心垂直,否则应设置辅助导向滑轮,并用地锚、钢丝绳栓牢。

(4)提升钢丝绳运行中应架起,使之不拖地面和被水浸泡。必须穿越主要干道时,应挖沟槽并加保护措施。严禁在钢丝绳穿行的区域堆放物料。

(5)离开架体安装的卷扬机,第一个导向滑轮与卷扬机的距离,对带槽卷筒要大于卷筒宽度15倍,无槽卷简要大于20倍。

13.使用安全要求

(1)安装后使用前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提升机安装后,应由主管部门按照本要求和设计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2)使用前的检查:

1)金属结构有无开焊和明显变形;

2)架体各节点连接螺栓是否紧固;

3)附墙架、缆风绳、地锚位置和安装情况;

4)架体的安装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5)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6)卷扬机的位置是否合理;

7)电气设备及操作系统的可靠性;

8)信号及通讯装置的使用效果是否良好清晰;

9)钢丝绳、滑轮组的固接情况;

10)提升机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防护情况。

(3)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每月检查一次,由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检查内容包括:

1)金属结构有无开焊、锈蚀、永久变形;

2)扣件、螺栓连接的紧固情况;

3)提升机构磨损情况及钢丝绳的完好性;

4)安全防护装置有无缺少、失灵和损坏;

5)缆风绳、地锚、附墙架等有无松动;

6)电气设备的接地(或接零)情况;

7)断绳保护装置的灵敏度试验。

(4)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由作业班司机在班前进行,在确认提升机正常时,方可投入作业检查内容包括:

1)地锚与缆风绳的连接有无松动;

2)空载提升吊篮做一次上下运行,验证是否可靠,并同时碰撞限位器和观察安全门是否灵敏完好;

3)在额定荷载下,将吊篮提升至离地面1~2m高度停机,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和架体的稳定性;

4)安全停靠装置和断绳保护装置的可靠性;

5)吊篮运行通道内有无障碍物;

6)作业司机的视线或通讯装置的使用效果是否清晰良好。

(5)使用提升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物料在吊篮内应均匀分布,不得超出篮。当长料在吊篮中立放时,应采取防滚落措施;散料应装箱或装笼。严禁超载使用。

2)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和乘吊篮上下。

3)高架提升机作业时,应使用通讯装置联系。低架提升机在多工种、多楼层同时使用,应专设指挥人员,信号不清不得开机。作业中不论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执行。

4)当吊篮尚在悬空吊挂时,卷扬机司机不得离开驾驶座位。

5)在支承安全装置未有支承好吊篮时,严禁人员进人吊篮。

6)吊篮在运行时,严禁人员将身体任何部位伸人架体内。在架体附近工作的人员,身体不得贴近架体。使用组合架体时,进人吊篮工作的人员,应随时注意相邻吊篮的运行情况;人和物料、工具不得越人相邻的架体内。

7)架体的斜杆和横杆,不得随意拆除;如因运输需要,也只准将部分少数斜杆拆除。各楼层的出人口所拆除的斜杆,应安装回在被拆除的开口节的上或下一节上,并与该节原有的斜杆成交叉状,但连续开口不允许大于两节。且必须在适当的地方装上与建筑物作刚性锚固的临时拉杆或支撑,以保持架体的刚度和稳定。

8)闭合主电源前或作业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开关扳回零位。在重新恢复作业前,应在确认提升机动作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

9)发现安全装置、通讯装置失灵时,应立即停机修复。作业中不得随意使用极限限位装置。

10)使用中要经常检查钢丝绳、滑轮工作情况。如发现磨损严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更换。

11)采用摩擦式卷扬机为动力的提升机,吊篮下降时,应在吊篮行至离地面1—2m处,控制缓缓落地,不允许吊篮自由落下直接降至地面。

12)装设摇臂拔杆的提升机,作业时,吊篮与摇臂拔杆不得同时使用。

13)作业后,将吊篮降至地面,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主电源,锁好闸箱。

14.管理要求

提升机使用中应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并符合下列要求:-

1)司机应按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对提升机各润滑部位,进行注油润滑;

2)维修保养时,应将所有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主电源,并在闸箱处挂“禁止合闸”标志,

必须时应设专人监护;

3)提升机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得进行保养、维修,排除故障应在停机后进行;

4)更换零部件时,零部件必须与原部件的材质性能相同,并应符合设计与制造标准;

5)维修主要结构所用焊条及焊缝质量,均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6)维修和保养提升机架体顶部时,应搭设上人平台,并应符合高处作业要求。

(2)提升机应由设备部门统一管理,不得对卷扬机和架体分开管理。

(3)金属结构码放时,应放在垫木上,在室外存放,要有防雨及排水措施。电气、仪表及易损件的存放,应注意防震、防潮。

(4)运输提升机各部件时,装车应垫平,尽量应垫平,尽量避免磕碰,同时应注意各提升机的配套性。

篇4: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监控规程

1、现场使用的井架必须通过市建委科技委组织的技术鉴定,其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产品铭牌必须齐全。

2、产品铭牌必须明确产品型号、规格、额定起重量、最大提升高度、出厂编号、制造单位;产品铭牌必须悬挂于架体醒目处。

3、井架的安装、拆卸单位必须编制专项安装或拆卸施工技术方案并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

4、井架采用租赁形式或由专业施工单位进行安装、拆卸的,该井架专项安装或拆卸施工方案及相应计算资料须经发包单位技术复审。

5、装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提升井架搭拆”操作证)。

(1)安装架体时,应将基础地梁(或基础杆件)与基础(或预埋件)连接牢固。每安装2个标准节(一般不大于8m),应采取临时支撑或临时缆风绳固定;

(2)拆除缆风绳或附墙架前,应先设置临时缆风绳或支撑,确保架体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2个标准节(一般不大于8m);

(3)井架高度在20m(含20m)以下时,缆风绳不少于1组(4~8根);高度在20~30m时,缆风绳不少于2组(高架井架必须按要求设置附墙架,间距不大于9m);

(4)缆风绳应在架体四角有横向缀件的同一水平面上对称设置;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不应大于60°,其下端应与地锚可靠连接;

(5)缆风绳应选用直径不小于9.3mm的圆股钢丝绳。

6、井架的安装应采取分段验收的方式进行:

(1)基础验收:

①高架井架基础的要求,应符合设计和产品使用规定;

②低架井架基础必须达到下列要求:

土层压实后的承载力不小于80kPa

混凝土强度不小于C20,厚度不小于300mm

浇注后基础表面应平整,水平度偏差不大于10mm。

(2)基础地梁(或基础杆件)与基础(及预埋件)安装连接验收;

(3)井架安装验收范围。包括:结构的连接、垂直度、附着装置或缆风绳;机构;安全装置;吊篮;层楼通道、防护门;电气控制系统等。井架初次安装后如需升节,则每次升节后必须重新组织验收。

7、井架专项安装施工方案的编制人员必须参与各阶段的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并签署意见后,方可进入后续安装、投入使用。

8、井架的基础及预埋件的验收,应按“隐蔽工程验收”程序进行验收,基础的混凝土应有强度试验报告。

9、井架采用租赁形式或由专业施工单位进行安装的,安装单位除必须履行上述分段安装验收手续以外,使用前必须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由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进行签字认可。

10、井架验收合格后,应在架体醒目处悬挂验收合格牌、限载牌和安全操作规程牌。

篇5:井架提升机安全操作要求

(1)井架应架设在平整夯实的基础上,井架底部的埋设深度不少于架高的1%,但不得少于30cm。

(2)井架安装必须保持垂直、无扭曲,其垂直度偏差,不得大于井架高度的0.2%。

(3)高度在20m以下的井架,设一道缆风绳,高度在20m以上时,每增高10m加设一道缆风绳,各道缆风绳均不得少于4根,并对角线设置,松紧适度。

(4)缆风绳必须栓结在专用的地锚上,严禁栓结在树木、电杆、砖墙等物体上,上下两道缆风不得栓结在同一个地锚上。

(5)缆风绳必须使用钢丝绳,禁止以钢筋或其他纤维类绳索代替,缆风绳与输电导线,必须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跨越道路时离地面高度不得小于1.5m。

(6)摇臂的铰接点与吊篮进出料口,不得布置在同一平面上。地面进出料口必须设安全防护门,吊篮必须装设断绳及冲顶限位保险装置。

(7)附着式井架的附着装置和上部自由端高度,应按井架生产厂设计规定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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