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热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水压试验
锅炉安装,修理后,必须进行水压试验,其方法如下;
1、检查上、下炉筒内是否有工具和杂物,然后装好人孔。将安全阀用盲法兰密封,水压试验后拆除。
2、检查压力表和导管,确认性能良好。注入淡水,试验用水温度最好20℃左右。
3、打开上部放气阀,将空气排出,排空后关闭排气阀。逐渐升压,大约每分钟0.35MMPa。
4、达到试验压力3.0Mpa后,保持30分钟,检查各部位,特别是上、下炉筒连接水管有否泄漏等,如有进行修理,然后再重新试验直到合格。
5、如没有问题,渐渐打开下排污阀,注意避免炉筒内出现真空。
6、锅炉内有余热,不得做水压试验。
第二条起动前的准备
1、检查炉筒所有部件连接是否正确,松紧是否合适,确认炉内无人和遗留杂物,然后上好人孔盖,并检查密封垫有否损坏。
2、检查水位表功能是否正常,将主蒸汽阀打开一点,然后关闭。
3、检查给水阀、排污阀、水位表阀、管路阀件的安装情况,用手操作一次,放到正常位置。
4、打开上炉筒放气阀。
5、用给水泵上水,检查排污阀漏泄,当水位到水位上限时,停止给水泵,检查各部件接头密封有无漏泄。
第三条升温和升压
1、检查炉体上的仪器、仪表、吹灰器、人孔等有无松动
2、检查压力表的性能,确认表阀是否打开。
3、检查水位,使水位稍高于正常水位。
4、将蒸汽截止阀打开一点,再轻轻关上,否则升气后打不开。
5、燃焚烧炉,逐渐升温、升压,当温度、压力上升时,为防止蒸汽阀卡住,轻轻拧动阀的手柄,当蒸汽压力达到0.1―0.2Mpa时,关闭放气阀。
6、逐渐升压,每小时不超过0.2-0.3Mpa,进一步检查,紧固人孔、手孔盖、炉体阀件和法兰,当压力达1.0Mpa时,再做一次。
7、当水位超过上限时,逐渐地排污,使水位回到正常。
8、排出一部分低压蒸汽对蒸汽管系进行暖管。
第四条供汽
1、打开蒸汽管系放水阀,供汽并充分排放残水。
2、逐渐打开主停开汽阀,向空气加热器和冷凝器供汽,此时应检查管系的噪声和避免水击。如正常,完全打开停汽阀进行正常操作。
3、当压力控制阀打开后,有蒸汽进入冷凝器时,向各用气单元供汽。
第五条运行中的操作
1、监视水位表,使水位保持在上炉筒中心上100毫米,水位表显示的水位应在此上下的一个小范围内;当使用自动水位控制装置时,不要过于依赖,必须仔细观察四个水位表的水位,以判别真假水位,并经常保持水位表的清洁。
2、确认压力表阀保持开启,当灵敏度下降时,必须进行检查,冬季停炉时注意防冻。
3、保持受热面的清洁,根据产生的蒸汽量,排烟温度、排烟压力损失来决定是否使用吹灰器,以保证热效率(一般每天至少吹灰一次)。
4、如果安全阀动作,记下启阀压力和阀闭压力,与设定压力和压力表读数进行比较。安全阀盘杆开启,出现此故障后,必须对安全阀进行检修,并检查安全阀排出管是否阻塞。
5、根据负荷和杂质含量可分别采用连续排污、底部排污、表面排污,注意影响锅炉水位。
第六条停炉
1、逐步自然地将炉压和温度,压力降低速度为0.3-0.5MPa/h。
2、必须连续供水,直到停止供汽,然后将水位调到水位表的2/3位置,注意不要由于残余热量而使压力再升高。
3、压力降至0.05-0.1Mpa时,进行全排污,使锅炉速干。
4、当残热全部散去后,检查锅炉灰尘聚集情况(打开人孔),清除灰尘。注意人孔打开时间不过长,以免引起腐蚀。小心清洁炉筒和水管,不要划伤表面。
第七条应急措施
1、如锅炉水位不断下降不能维持,根据情况减少供汽量,并查明原因修理;如仍不能维持水位,应间断供汽。
2、运行期间如给水设备失灵停止供水,而又未及时发现,此时应立即停火,千万不可上水,等锅炉慢慢冷却。
3、如由于炉管破裂,水泄入炉内,此时应立即熄灭,连续给水,以保持水位,直到预热散尽。
4、当水位下降倒水位表监视不到时,应视为锅炉严重缺水,采取相应的措施。
5、当水位下降到最低水位时,水位控制系统发出警报,同时切断燃油,自动熄灭,此时应停止供给垃圾和其它燃物,检查给水系统。
6、如果船舶摇摆严重,横摇超过15°,锅炉不能连续安全操作,应立即停炉。
第八条停炉保养和修理
1、满水保养法;停用时间不超过3个月时,在停炉前1-2天,向给水中多投药,保持PH值为11.0,然后停炉,逐步提高水位,打开放汽阀,排出空气,注满水后在关闭放气阀,检查锅炉所有阀门是否关闭。
2、干保养法;停炉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时,将炉温降到200-250℃,锅炉压力降到0.05-0.1Mpa时,完全打开下炉筒排污,将水全部放掉,锅炉管内外壁被预热烘干,如有残留水,用棉布擦干。为防止受潮,应在每个炉筒内放入20升二氧化硅干燥剂,然后完全关闭人孔和阀。每2-3个月打开人孔检查内部一次,确认无锈生成,干燥剂失效须及时更换。
3、调节管理的最低标准
项目标准
水位表每天至少二次
安全阀用阀柄扳起安全阀至少每周二次
炉水化验每周至少二次
排污根据炉内情况
给水泵保持运行最佳状态
投药装置每天检查一次
压力表每天检查三次,时刻保持良好状况
排污阀检查有无漏泄
锅炉日志
运行中给水炉水的化学指标
项目给水炉水备注
硬度1.0最大尽可能小
PH值(25℃)7-910.8-11.3
溶解氧0.5最大毫克氧/升
总蒸发残余物2000最大毫克/升
磷酸根20-40毫克/升
氧根300最大毫克/升
碱根500最大毫克/升
油腊尽量少
导电率3000最大
篇2:汽化冷却与废热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和用具,对作业信息、作业环境、作业对象进行全面确认,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2、停炉检修时要对汽包内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进入汽包检查前,要用盲板彻底切断与主产汽管路的连接,同时不能少于两人,严禁一人进行检查。检修结束时要将汽包内的杂物、结垢物清除干净。上下汽包要扶好护栏。
3、运行前要对压力表、水位计、安全阀、排污阀、放散阀等附件进行检查,使其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4、运行前,汽包水位要达到中水位,并保持稳定。
5、安全阀在运行中要每三个月手动试调一次,检查安全阀是否正常,以保证安全运行。
6、班中要对水位、压力、各种阀门等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值班人员处理不了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7、汽包运行压力控制在0.3-0.6MPa范围内,超出范围时要及时给予调整,以确保冷却系统和汽包的正常运行。
8、给水泵必须保证有两台以上能够正常运行。汽泵要经常检查,以确保停电时汽泵能及时投上。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停炉时,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停炉。
9、对水箱水位要不少于两小时检查一次,水箱水位不能低于1.5米。
10、对上水、排污管路要每班检查一次,以确保管路的畅通;每班排污一次,以防结垢物的沉积造成汽包受热不均出现事故。
篇3:废热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一、锅炉运行前应作到:
1.检查:检查炉体各部件、炉墙、进出烟道、闸板、引风机、轴承、油位以及锅炉的安全阀、排污阀、压力表、双色水位计水位报警器是否齐全,灵活好用,严密可靠,热工、电工仪表、运转机械、给水设备、给汽管道是否处于完全良好状态。
2.打开给水阀,向炉内缓慢进水,炉内水位应控制在正常水位±50毫米,正常情况有微微晃动现象,如静止不动,可能产生堵塞,应立即对水位表进行冲洗。注意:放水时要打开空气阀。
3.关闭支烟道闸板起动引风机,试动转在半小时以上,检查风机声音是否正常,电动机温度、电流是否符合规定。
4.当蒸汽压力升到0.05~0.1Mpa时,关闭排空阀,冲洗水位表一次,并对闸阀填料,法兰联接处进行全面检查有无漏水、漏汽现象,同时进行紧固螺栓工作,并关小放汽阀。当压力升到0.1~0.15MPa时,应冲洗压力表一次,防止因污垢堵塞管路而失灵。
5.当压力升到0.2~0.3MPa时,应检查关闭的人孔、手孔等有无漏汽、外泄,当压力升到0.3~0.4MPa时应试用给水设备,同时排污一次,检查排污装置,但水不能排到低水位。
6.当风机试运行后,打开引风机出口闸板,同时与窑头联系,得到确认后,再打开支烟道闸板,窑头调整主烟道闸板。
7.当压力升到额定工作压力的2/3时,应进行暖管工作,暖管时的升温速度一般为3~4℃/分,操作顺序如下:
(1)开启主汽管到蒸汽母管之间的疏水阀,排出凝结水。
(2)缓慢将锅炉与蒸汽母管之间的主汽阀开启半圈,待管道充热后再慢慢开大。全部开启约需4-8分钟。
(3)打开分汽缸上的放水阀,再缓慢开启分缸上的进汽阀,直至全开。
(4)各汽阀缓慢开启后,手轮应回转达半圈。
8.送汽开始后,须注意给水,维持正常水位。
二、废热锅炉正常运行操作:
1.当班运行须对锅炉和蒸汽压力要严加监控锅炉水位必须在上、下红线之间,一般在中红线上、下波动。蒸汽压力不能超过0.8Mpa,一般保持在0.4MPa±0.05Mpa,蒸汽压力由变频器调节到风机电机频率大小进行控制。
2.每班冲洗水位表一次,每班最少排污一次,压力表每班必须冲一次。
3.安全阀应2-3周做一次排气试验,防止粘结以确保运行安全,并作好记录。
4.每小时检查一次引风机运转情况和电机温度,以及轴承油位、冷却水,每小时做好运行日志记录。
5.每三天必须清洗一次锅炉烟道,清灰前应代好防护用品,清至管内烟灰刷尽为止。
6.管理好锅炉给水泵,经常检查轴承、电机,发现异声应立即通知保全班维修,并经常坚固密封填料。
7.做好工具保管工作,作到班班交接,不得遗失和损坏。
8.交班前做好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9.以一线锅炉运行为主,两台锅炉每半个月倒换一次。每三个月启用一次二线锅炉,每台锅炉运行三天,所有备用炉均采用热保方式。
三、停炉:
1.正常停炉过程:
(1)通知窑头打开总烟道闸板,关闭支烟道闸板,停止引风机,再关闭引出口插板阀。
(2)引风机停止5分钟后,关闭轴承冷却水。
(3)当炉内蒸汽压力低于母管蒸汽压力时,关闭送汽总阀,同时关闭进水阀门,注意炉内水位不能过高或过低。
(4)当炉水温度冷却到70℃以下时,才能放炉水。
2.事故停机(事故停机时应立即开启备用炉):
(1)司炉工如遇锅炉烟管破裂或水位表玻璃破裂时,必须紧急停炉。
(2)锅炉水位高或过低,致使无法判断水位时,必须紧急停炉。
(3)如发现引风机运转声音不正常,轴承发热或电机温度过高,致使有烧坏电机的危险时,必须紧急停炉。
(4)如遇供电系统或供水系统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供电、供水时,必须紧急停炉。
(5)锅炉安全附件: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等有一种失灵时必须紧急停炉。
(6)锅炉本体各受压元件出现问题时,必须紧急停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