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输电线路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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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输电线路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20-01-20

一、一般规定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高低压架空线路上的一切工作人员。

第2条本工种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医师鉴定无影响工作的病症(每年体检一次)。

2、具备必须的电气知识,掌握一般的操作技术,并熟悉电工仪表的使用

方法,经考试合格,取得由主管部门发给的操作证。

3、掌握紧急救护知识,学会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4、必须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3条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到现场从事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

第4条对任何违反本规程的命令不应执行,并向发令人说明理由,必要时报告上一级领导。

第5条本工种工作人员按本规程要求考试一次。因故间断本工作半年及以上者,应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参加工作。

第6条在工作中若发生事故,要认真进行事故追查,找出原因,吸取教训。

二、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第7条工作负责人要向全体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讲清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

第8条工作前要认真清点、检查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备件、工具。安全用具必须完整、可靠。

第9条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停送电、装拆短路接地线。挂停电作业警示牌,有反送电可能的刀闸,加绝缘隔板。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已停电的通知后,指令安全负责人进行验电,在确认线路已停电无误后,立即下令在作业区两端装设短路接地线,经安全负责人检查合格后,通知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方可发令开始作业。

三、操作

第10条线路巡视

1、巡线工作应由有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巡线时必须由2人进行。

2、巡线人员禁止攀登杆塔o

3、巡线应沿线路外侧进行。大风天气巡线应沿线路上风侧进行,以免触及断落的导线。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即使明知线路已停电,也应认为随时有送电的可能。

4、巡线人员发现导线断落地面或悬吊空中后,应设人监护,防止行人靠近断线地点20米以内,并迅速报告领导,等候处理。

第11条倒闸操作

1、倒闸操作必须填写“倒闸操作票",操作时使用合格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倒闸操作应按票逐项进行,操作完毕后,应进行复查。

3、雷雨天气时,一般不进行倒闸操作,必须操作时,要有可靠的防雷措施。

4、在变压器台上操作时,应先拉开低压开关,后停高压熔断器,恢复时顺序相反;停分支熔断器时,应取下熔断器熔体。

5、发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可不等待命令先行拉开电源开关,但事后应立即向变、配电值班员及领导汇报。

第12条线路检修、维护

1、线路停电检修或在高低压设备上工作时,应填写工作票并发作业牌。在高压线路和设备上工作时,应由主管电气、供电工作的领导和技术人员填写工作票,一式两份,交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审核操作程序无误后,由值班长和变配电值班员签发交给工作负责人。停电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交回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

2、工作票签发应负下列责任:

(1)工作开始前向有关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

(2)正确和安全的组织工作。

(3)指导工作人品遵守规程,执行安全措施。

3、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书面指定的有实践经验的认承担。

4、在部分停电后和邻近带电线路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

5、在多路出线的工作地段检修时,工作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指明带电和停电线路,并做好监护工作,防止误登电杆。一般停电检修时,互相之间应做好监护工作。

6、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检查设备完好、地线收撤情况;人员、工具、材料应全部撤离现场。经检查正常后方可交回作业牌。工作负责人与调度联系停、送电时,双方要复诵无误。严禁约定时间停、送电。

7、在变压器台上测量低压电源时,可使用钳型电流表。应注意不得触及其他带电部分,防止相间短路。

8、测量带电线路导线的弧度、交叉跨越距离时,应使用测量仪或抛挂绝缘绳的方法测量。严禁使用皮尺、线尺测量。

9、测量电杆、变压器台、避雷器的接地电阻或解开及恢复接地引线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接触与地断开的接地线。

10、砍伐靠近带电线路的树木时,不得登杆。树木和绳索不得接触导线。人和绳索应与导线保持安全距离,并系好保险带。

11、为防止树木(树枝)倒落在导线上,应设法用绳索将树林拉向远离导线方向。绳索应有足够长度,以免拉绳人被倒落的树木砸伤。树枝接触高压带电导线时,严禁用手去取。砍剪的树木离带电导线很近时,若没有可靠的控制措施,必须申请停电后再进行操作。

12、砍剪的树木下面应有专人监护,防止砸伤行人。

13、工作中遇有雷电或远方雷鸣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第13条外线高空作业

1、高空作业必须使用保险带(对地3米以上为高空),登杆前应检查登杆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电杆根部是否牢固可靠。木杆腐朽严重者,应采取可靠的防倒措施,方可登杆。

2、新立的电杆,在基坑没有填平夯实以前不准上杆作业。

3、保险带应系在电杆或牢固的构件上,不得系在电杆端头上。

第14条高低压电气设备维修作业

1、在变压器、电容器台上工作时,至少应由两人进行。

2、更换变压器或调整相序后,应检查电压和相位是否正确。

3、拉合高低压熔断器,必须使用绝缘工具,不许赤手摘挂高压熔断器。

4、变压器台上的预防性试验工作应有专人监护。

5、落地式变压器台,应设遮拦并加锁。

6、在停电的电容器台上,应放电后在工作。

第15条线路上杆与运输

1、l、运输长、大件时,应参照起重工操作规程。

2、运输前指定专人对运输道路进行调查,以确定运输路线。对易发生事故的坡路,弯路、冰雪路等处,应向运输人员及司机交待清楚。

3、装运货物,不许绑扎牢固。装运重物或超高超长大件时,车厢内不准坐人,禁止客货混装。

4、运输及装卸货物,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起吊物下面不得站人,运输过程中防止重心偏斜。

5、用绳子牵引电杆及其它重物上坡时,必须将电杆及其它重物绑牢,绳子不得触磨地面。电杆两侧5米内不得有人。用专用运杆车运输时,车厢两旁不准坐人。

第16条基础施工

1、挖掘松软土质或流沙时,应保持其自然坡度,或用挡板、沉箱以防倒塌。此项工作至少有两人在一起操作。

2、杆坑的边缘不准堆放重物,以防压塌基坑。坑深超过1.5米时应戴安全帽。

3、岩石基础打眼时,撑钎人应戴安全帽、手套、眼睛,打锤人不得戴手套,防止脱手伤人。

4、同一地点的炮眼,待全部打完后,方可装药。

5、放炮地点周围建筑物,不符合安全距离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6、土石方坑放炮前,应将工具材料全部撤离现场,所有工作人员撤到放

7、炮的反方向,石坑l00米,土坑50米以外隐蔽。如深孔加大药量时,可适当

8、增加安全距离。

9、放炮人员应由专职工种或受过爆破专业培训的人员担任,并设专人监护。采用电雷管放炮时,连线与放炮必须由同一人进行。

10、雷管与导火索连接要紧密,禁止碰击雷管部分。

11、放炮人员应根据导火索燃烧速度,确定其长度,一般不少于600毫米。

12、往炮眼内装药时,必须使用木棍捣实,不准用仟子。

13、放炮时遇有瞎炮时,需等20分钟后,在进行处理,可在孔内灌水使炸药失效。轻轻取出雷管。放炮工作结束后,剩余雷管应当场销毁或作妥善处理,严禁个人收藏。

14、点炮人在同一地点不能同时点炮4个以上,必要时可集体连接导火索。在坑内点炮时,须有撤离现场措施。

15、不准在瞎炮处继续打眼。重新打眼时要离开瞎炮处600毫米以外。

第17条立杆、撤杆

1、立杆、撤杆要有专人指挥。立撤杆前现场负责人向全班人员讲明分工、立撤杆方法、注意事项,详细说明指挥信号,并检查工作人员熟悉信号程度。

2、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撤杆时,应设专人看守。

3、组立杆塔所设的地锚,根据不同的地质及受力情况加以确定,利用树桩和大石块代替地锚时,必须经现场负责人检查后方可使用。

4、起重杆塔应使用合格的起重设备,当起立的杆塔稍离开地面时,起吊暂停,对各受力点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继续起吊。

5、起立杆塔前,应清理场地。主牵引地锚、杆塔中心、桅杆顶、尾绳应在一条直线上。

6、杆塔起立过程中,除指挥人员和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撤出杆塔高度1.2倍以外。

7、起立杆塔用的桅杆,应受力均匀,不得左右倾斜。

8、杆塔起立过程中,不准下坑找正,如要下坑,应暂停起立。工作人员必须站在起立电杆的两侧,并有专人监护。

9、在起立过程中,不准攀登杆塔。当杆塔起立60度后,应减缓速度,注意各侧拉绳。

10、使用吊车离撤电杆时,钢丝绳套应吊在电杆的适当位置,防止电杆突然倾倒。

11、在撤杆工作中,拆除杆上导线前,应先检查杆根,采取防止倒杆措施。在挖坑前应先绑好拉绳。

12、已经立起的电杆,只有在杆基回土夯实、完全牢固后,方可撤去叉杆及拉绳。杆下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

第18条放线、撤线、紧线

1、放线、撤线和紧线工作,应设专人统一指挥,有统一信号,紧线工具及设备应保持性能良好。

2、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铁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先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跨越架、在路口设专人持信号旗看守等。

3、放线要有专人领线,并时刻注意信号。放线用的滑车要转动灵活。放线轴应有防止被拉跑的措施,并设专人看守。

4、放线、紧线遇有障碍时,工作人员应站在导线外侧,并发出信号。

5、放线、撤线、紧线过程中,跨越架必须设专人看守,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发出停止过线信号。

6、爆破压接时,工作人员离开现场30米以外,一般在市区繁华地带不准爆破压接。

7、跨越需停电的高压线时,停电后验电挂地线,地线应在导线两端分别挂起。

8、搭跨架必须牢固,比新建线路的横担长3米,并和线路中心位置一致,跨高压线路应可靠封顶。

9、搭架用的绳索一般用麻绳和棕绳,但要防止导线磨断绳索。接近带电体部分,禁止使用铁线绑扎。

10、在带电线路上搭跨越架的操作人员应站在架子外侧。

11、跨越架与带电体最小距离:

电压等级3~10千伏、35~110千伏

水平与垂直距离1米、1.5~2米

对地线距离0.5米

12、搭跨越架时人身、工具材料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3~10千伏:0.6米;35千伏:1.0米;110千伏:1.5米

第19条挂接地线

1、线路经过验电确认无电压后,各工作班(组)应立即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如有电压感应到停电线路上时,应加挂接地线。

2、同杆架设多层电力线路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3、挂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连接要可靠,不准缠绕,拆接地线时查程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绝缘棒或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

4、若杆塔无接地引下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棒,授地棒在地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0.6米。

5、接地线应有接地和短路导线构成的成套接地线。成套接地线必须采用多股软铜线组成,其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严禁使用其他导线用作接地线和短路线。

6、带电作业的有关操作规定,按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各项规定执行。

四、收尾工作

第20条每日下班后,工作负责人应详细填写工作记录。

第21条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与安全负责人一起,亲自检查线路施工地段的情况,组织清点人员、工具材料,拆除接地线,经检查正常后,工作负责人向调度汇报并联系送电,待线路正常送电后,工作人员方可撤离现场。

篇2:邻近或交叉其他电力线路工作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停电检修的线路如与另一回带电线路相交叉或接近,以致工作时可能和另一回导线接触或接近至危险距离以内(见表4),则另一回线路也应停电并予接地。接地线可以只在工作地点附近安装一处。

另一回线路的停电和接地,应填用第一种工作票并按照有关规定同样办理。若另一回电力线路属于其他单位,则工作负责人应向该单位要求停电和接地,并在确实看到该线路已经接地后,才可开始工作。

工作中应采取防止损伤另一回线的措施。

如邻近或交叉的线路不能停电时,必须遵守第二条~第五条的规定。

第二条在带电的电力线路邻近进行工作时,有可能接近带电导线至危险距离以内时,必须做到以下要求:

1.采取一切措施,预防与带电导线接触或接近至危险距离以内。牵引绳索和拉绳等至带电导线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4的规定。

2.作业的导、地线必须在工作地点接地。绞车等牵引工具必须接地。

第三条在交叉档内放落、降低或架设导、地线工作,只有停电检修线路在带电线路下面时才可进行,但必须采取防止导、地线产生跳动或过牵引而与带电导线接近至危险范围以内的措施。

第四条停电检修的线路如在另一回线路的上面,而又必须在该线路不停电情况下进行放松或架设导、地线以及更换瓷瓶等工作时,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安全措施应由工作人员充分讨论后经工区批准执行。措施应能保证:

1.检修线路的导线、地线牵引绳索等与带电线路的导线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2.要有防止导、地线脱落、滑跑的后备保护措施。

第五条:在变电站(室)出入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的相互靠近的(100m以内)平行或交叉线路上,要求:

1.做判别标帜、色标或采取其他措施,以使工作人员能正确区别哪一条线路是停电线路。

2.在这些平行或交叉线路上进行工作时,应发给工作人员相对应线路的识别标记。

3.登杆塔前经核对标记无误,验明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地线后,方可攀登。

4.在这一段平行或交叉线路上工作时,要设专人监护,以免误登有电线路杆塔。

篇3:电子线路工程师岗位职责

高级电子线路工程师深圳市惠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深圳市惠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惠泰医疗,惠泰职责描述:

职责

1.医疗产品的电子线路的设计(高速数字电路为主),调试。

2.设计文档编写,失效分析,设计的生产制造转移。

3.编写基本测试固件,FPGA测试逻辑。

任职资格:

1.数字电路经验丰富,设计过Ghz接口。

2.年以上工作经验,开发过量产品

3.有模拟电子线路项目经验,熟悉常见运算放大电路,混合信号电路的设计。

4.热爱电子产品设计,热爱工具,对设计有追求,心灵手巧,动手能力强,交付设计干净利落。

有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

1、有电生理,监护类的医疗产品的产品开发经验或者通信类,户外仪器类的开发经验者佳。

2、有开关电源开发经验,熟悉磁性原件的设计。

3、对FPGA/CPLD编程熟悉者佳。

4、有成熟外企工作经验着佳。

5、对模拟电路有强烈兴趣,并有实际设计经验者以上条件可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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