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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20-01-18

1、禁止带负荷或带故障负荷情况下,进行停、送高压断路器。

2、必须按照程序进行停、送电,即在送电时,先合总开关,然后再合分路开关。停电时则相反。

3、雷雨天气不得进行倒闸操作和更换保险器熔丝工作,也不能进行电气外线作业。

4、低压带电作业时应做到:设专人监护,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要保证人体与大地之间、人体与其他相线、零线、导体之间绝缘良好或保持安全距离,穿绝缘鞋,戴手套和安全帽,要穿长袖工作服并束紧袖口、裤脚。

5、严禁使用金属尺、锉刀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等工具。

6、当高低压同杆架设,再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7、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应有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措施,带电部分只允许在操作者的一侧。

8、操作钱应分清零线、火线,并选好工作位置。搭接导线时,应先接零线,后接火线。断开时则相反。不准带负荷接线或断线。

9、现场电工必须做到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防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带病作业;停用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搬运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10、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篇2:施工用电的安全措施

1、施工用电是施工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本工程的施工用电从现场700KVA箱变或柴油发电机组引出来后,工地设有专门总配电间,内设总配电柜,总配电柜采取接地、接零。然后分出四路配电支路,线末端均设总配电箱,总配电箱设有接地和总漏电保护器,由总配电箱至各施工机械的分配电箱之间采用三相五线铜芯电缆线,分配电箱里再设各分级漏电保护器,这样布设即可达到三级保护。考虑到可能出现停电因素,配备两台200KW柴油发电机组作为业主提供700KVA箱变不足的补充或应急施工及照明备用电源。施工用电线路走向及配线布置详见“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2、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器防火措施

(1)采用统一用电管理规则,设专用配电房集中控制。

(2)人员责任:配电房设专人管理1名,工地设电工4名,均有电工操作证。

(3)全系统均采用TN-S制供电,设置专用保护零线,使用五芯电缆,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做好现场照明的使用安全。

(4)具体措施:

1)在配电房内配电柜各分路各配200A自动空气开关1台,并按各分路负载大小调定整定电流值。

2)在回路分配箱内设100A漏电保护器,分别保护塔吊、井架专门箱和潜水泵机专门箱,各用电设备均逐台匹配相应的电箱和漏电开关。在钢筋加工回路分配箱中设150A漏电开关,各用电设备均逐台匹配相应的电箱和漏保开关。在楼层,分配箱内各设漏电开关,分别保护楼层专门箱,各用电设备均逐台匹配相应的电箱和漏电开关。

3)各回路从配电房到分配箱段全部采用五芯绝缘电缆穿铁管埋地敷设,从分箱到专门箱,专门箱到开关箱的引线,根据现场条件,能采用埋设电缆的尽量采用设电缆,以避免不必要的干扰和损坏,利于组织文明施工。

4)照明部份,潮湿地方采用36V安全电压,现场照明总体上每台塔吊上设2盏镝灯,为避免镝灯触发器因突然送电而损坏,每台镝灯均专设一个电箱,钥匙专人保管,为避免因动力设备故障引起漏电保护器动作而使现场照明失电,镝灯电源必须从Ⅰ级分配箱进线端引出。所有带金属外壳的灯具均采用3芯供电。

(5)系统采用TN-S制供电,为保障系统正常工作,要求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采用不同颜色的导线,以示严格的区分。在配电房和Ⅰ级分配箱处,配电线路中间处,配电线路末端处,做防雷接地的电器设备处(井架)等必须设置重复接地点,待建筑物的避雷接地网形成后,再使重复接地点与避雷接地网连接。注意:保护零线、接地引线、接地体之间必须保证电器连接。

篇3: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专业人员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认真实施三相五线制,在拉设临时电源时,电线均应架空,过道处须用钢管保护,不得乱拖乱拉,电线被车辗、物压。

3、标准电闸箱内电气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必须按建设部标准一只漏电开关控制一台设备。

4、所有移移动电具,都应在漏电开关保护之中,电线无破损,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5、人力弯管时,应先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6、砖墙剔槽、打眼时,外向锤头不得有松动,凿子应无卷边、裂纹。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楼板下面、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7、管道烧焊接时,要持特种操作证工作,开具动火证,有监扩人员和配备灭火材。

8、各类电动工具,要管好、用好,经常清洗注油,严禁机械带“病”运转,各类防护罩应完整无缺。

9、所有扶梯都应有防护脚、防滑绳。使用角度为60~70度为宜,严禁使用缺档,断档扶梯。

10、材料间、更衣室不得使用超过60W以上灯泡,严禁使用碘钨灯和家用电加热器。

11、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代替保险丝。

12、办公室、更衣室等照明安装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不准用花线、塑料胶质线乱拉。

13、现场所用各种电线绝缘不准有老化、破皮、漏电等现象。

14、照明也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15、施工现场要有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篇4: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禁止带负荷或带故障负荷情况下,进行停、送高压断路器。

2、必须按照程序进行停、送电,即在送电时,先合总开关,然后再合分路开关。停电时则相反。

3、雷雨天气不得进行倒闸操作和更换保险器熔丝工作,也不能进行电气外线作业。

4、低压带电作业时应做到:设专人监护,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要保证人体与大地之间、人体与其他相线、零线、导体之间绝缘良好或保持安全距离,穿绝缘鞋,戴手套和安全帽,要穿长袖工作服并束紧袖口、裤脚。

5、严禁使用金属尺、锉刀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等工具。

6、当高低压同杆架设,再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7、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应有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措施,带电部分只允许在操作者的一侧。

8、操作钱应分清零线、火线,并选好工作位置。搭接导线时,应先接零线,后接火线。断开时则相反。不准带负荷接线或断线。

9、现场电工必须做到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防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带病作业;停用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搬运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10、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篇5: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一、电气线路的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现场电气线路全部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专用保护接零(PE线)系统供电。

2、施工现场架空线采用绝缘铜线。

3、架空线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4、导线与地面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导线与地面最小垂直距离:施工现场应不小于4m;机动车道应不小于6m;铁路轨道应不小于7.5m。

5、无法保证规定的电气安全距离,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如果由于在建工程位置限制而无法保证规定的电气安全距离,必须采取设置防护性遮拦、栅栏,悬挂警告标志牌等防护措施,发生高压线断线落地时,非检修人员要远离落地10m以外,以防跨步电压危害。

6、为了防止设备外壳带电发生触电事故,设备应采用保护接零,并安装漏电保护器等措施。作业人员要经常检查保护零线联接是否牢固可靠,漏电保护器是否有效。

7、在电箱等用电危险地方,挂设安全警示牌。如“有电危险”、“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

二、照明用电的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照明用电的安全要求如下:

1、临时照明线路必须使用绝缘导线。临时照明线路必须使用绝缘导线,户内(工棚)临时线路的导线必须安装在离地2m以上支架上;户外临时线路必须安装在离地2.5m以上支架上,零星照明线不允许使用花线,一般应使用软电缆线。

2、建设工程的照明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为2~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m。

3、严禁在床头设立开关和插座。

4、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过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也不允许以电气插头代替开关来分合电路,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

5、使用手持照明灯具(行灯)应符合一定的要求:

⑴电源电压不超过36V。

⑵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防潮湿。

⑶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

⑷灯泡外部要有金属保护网。

⑸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应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6、照明系统中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5个,并应装设熔断电流为15A以下的熔断保护器。

三、配电箱与开关箱的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一般采用三级配电方式,即总配电箱(或配电室),下设分配电箱,再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

配电箱和开关箱的使用安全要求如下:

1、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材料,一般应选用钢板,亦可选用绝缘板,但不宜选用木质材料。

2、电箱、开关箱应安装端正、牢固,不得倒置、歪斜。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垂直距离应大于或等于1.3m,小于或等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或等于0.6m,小于或等于1.5m。

3、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4、电箱之间的距离不宜太远。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5、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施工现场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且必须满足“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开关箱中必须设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

6、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不得在配电箱和开关箱内挂接或插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开关箱内严禁放置杂物。

7、配电箱、开关箱的接线应由电工操作,非电工人员不得乱接。

四、配电箱和开关箱的使用要求

1、在停、送电时,配电箱、开关箱之间应遵守合理的操作顺序:

送电操作顺序: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断电操作顺序: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正常情况下,停电时首先分断自动开关,然后分断隔离开关;送电时先合隔离开关,后合自动开关。

2、使用配电箱、开关箱时,操作者应接受岗前培训,熟悉所使用设备的电气性能和掌握有关开关的正确操作方法。

3、及时检查、维修,更换熔断器的熔丝,必须用原规格的熔丝,严禁用铜线、铁线代替。

4、配电箱的工作环境应经常保持设置时的要求,不得在其周围堆放任何杂物,保持必要的操作空间和通道。

5、维修机器停电作业时,要与电源负责人联系停电,要悬挂警示标志,卸下保险丝,锁上开关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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