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管理岗岗位职责 - 制度大全
制度大全 导航

信息管理岗岗位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10-10

信息管理岗华润置地(沈阳)有限公司华润置地(沈阳)有限公司,华润职责描述:

1.负责所在城市公司计算机、服务器、电话、打印机、视频会议等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2.负责所在城市公司内部网络设备(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VPN等设备)的配置与管理;

3.负责所在城市公司人员的应用系统权限变更、桌面运维及管理等工作;

4.负责对接大区、总部各应用系统在所在城市公司功能优化、推广、培训等工作;

5.负责所在城市公司IT类资产的管理工作;

6.负责所在城市公司机房巡检,保障信息设备和网络的正常运行。

7.能处理日常工作中客户端计算机和应用软件的各类故障。

任职要求:

1.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计算机或相关专业;

2.熟悉房地产行业信息化系统建设,有实际操作和管理经验优先;

3.1年以上同等或相近岗位工作经验;

4.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执行力强;

5.能承受工作压力,有责任心,具备进取和团队合作精神。

篇2:信息管理专员岗位职责

信息管理专员四川捷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四川捷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捷祥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网络及其电脑的维护、管理、故障排除等日常工作,确保公司网络办公的日常运作;

2、负责办公硬件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如打印机、复印机、考勤机、电话的日常维护工作;

3、企业内网建设管理、进行网络架构的规划、设计、调整、性能优化;

4、负责信息化系统运维,包含使用数量、权限管理、使用空间、系统资源等;

5、熟悉金蝶等软件运维;

6、与信息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安排;

任职资格:

1、信息工程、计算机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有医疗器械行业3-5年信息维护管理从业背景,5年以上网络管理工作或系统管理方面的相关工作经验;

3、必须会自主编写程序;

4、能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熟悉路由器、交换机、明源、金蝶软件的安装调试与维护;

5、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有集团管控思维;

晋升方向:信息管理经理

篇3:信息管理主管岗位职责

信息管理主管职责描述:

1、负责硬件和软件的安装、测试及网络维护;

2、负责业务系统数据库管理和数据备份;

3、负责培训、指导相关岗位人员使用业务系统;

4、负责业务系统程序的运行及维护管理;

5、负责业务系统网络及数据的安全管理;

6、保证业务系统日志的完整性;

7、负责建立硬件和软件管理档案。

任职要求:

1、取得计算机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有2年以上计算机管理工作经验。

篇4:基金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基金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公信力建设,科学规范管理信息披露工作,特制定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信息公开制度。

一、信息公开原则

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信息公开内容

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信息公开实行定期披露、临时披露信息披露。其中定期披露的信息包括:基本信息、管理信息、项目信息、财务信息、重大事件及年度大事记等。

临时披露的信息包括:新闻和活动信息、项目动态信息、突发灾难紧急救助信息、重大事件及重大人事变动公告、临时财务信息等。

三、信息披露的时间和形式

(一)披露时间。定期信息以半年为披露时间节点,临时信息随时披露,救灾信息根据民政部要求即时披露。

(二)主要形式。年度报告及官网全文阅读服务、基金会中心网、政府指定媒体或全国性媒体上发布摘要,邀请媒体参加活动并进行新闻发布、公告、内部发文、新闻发布会等。

四、信息公开审批流程

项目部填写信息公开内容确认单→财务部对数据进行复核→项目部负责人复核→秘书长审批。

五、要求及责任

1、充分认识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公信力是基金会的生命力,信息公开工作是公信力建设的根本举措。要把信息公开纳入各部门重要工作日程,各部门要做到谁负责的项目谁负责负责的公开,实行谁经办谁落实的原则,责任到人。各部门在对外公开信息时,提供信息要及时、准确、详实。对披露信息不及时、不准确,受到社会质疑的,将追究部门负责人及直接落实人的责任。

2、加强对信息公开制度实施情况的总结。各部门要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进行总结和补充,逐渐形成带规律性和比较完善的信息公开体制,推动我基金会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

篇5:市发改委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市发改委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委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确保信息网络安全、高效、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柳保(2010)9号《关于在全市开展保密计算机违规联接互联网监管工作的通知》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全委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和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法规及本规定。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本委计算机信息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非法活动,不得利用本委计算机信息网络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

第三条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研制、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保密要求,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配置合格的保密专用设备,防泄密、防窃密。

第四条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必须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严禁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包括便携式计算机)上互联网。

第五条装有国家秘密信息的便携式计算机原则上只能在委机关内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必须将涉密信息全部转出便携式存储设备存放在机关。

第六条上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与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严格区分,专机专用,不得既用于上互联网又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第七条计算机网络插头和接口,必须标明字样,严格区分,按规范安装,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删除或更改与网络系统有关的设置,严防由于误操作造成泄密。

第八条涉密信息和数据必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毁。使用计算机起草、存储、处理、传递涉密文件、材料,必须在涉密计算机上进行。

第九条建立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信息上网必须经过严格审查和批准,确保国家秘密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第十条各科室,应当造册登记,切实加强软盘、磁带、光盘、移动硬盘等信息媒体管理。存储有国家秘密信息的信息媒体,按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相应密级文件的保密规定进行管理,不得降低密级使用。不再使用的信息媒体应及时销毁。

第十一条报废、维修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和信息媒体,须交委办公室按保密规定统一处理,保证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

第十二条做好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备份。根据需要与存贮环境,重要信息要定期(半年至二年)进行循环复制三份分处存放,并注意防止因静电、电磁干扰等原因导致信息丢失。

第十三条做好计算机日常维护工作,严格查毒杀毒,发现病毒及时清除,确保信息系统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妥善保管和使用计算机CA认证系统密钥,保守计算机信息系统用户口令秘密。密钥被盗或遗失,应及时作废,重新分配。

第十五条文印室计算机管理。文印室的计算机由打字员负责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文印室的计算机,如需用扫描仪应自带U盘在外网计算机上操作直接将文件存入自带盘中,严禁扫描、传输有密级的文件。严禁外单位人员进入文印室。

第十六条本委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工作由委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委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有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法规和政策,审定本委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

(二)指导和检查本委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工作;

(三)定期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系统安全保密管理人员进行上岗前保密培训,严格审查和考核。

(四)研究、解决本委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重大问题。

第十七条委信息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委办公室和相关人员组成,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本委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十八条各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信息安全工作负责。

第十九条各科室切实加强对本科室的保密知识教育,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安全保密意识,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行为,立即纠正,发现国家秘密泄露或可能泄露情况时,应当立即报告委信息安全领导小组。

第二十条违反本规定造成泄密的,将按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