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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治理手册模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4

作为安全人,身边总是可能伴随着安全隐患,隐患排查对于我们安全人非常重要。最常见隐患事故有哪些该如何防患于未然危险有害因素有哪些又该如何辨识为了自己的安全与健康,为了让家人免受担心之苦,为了让事故无影无踪,我们究竟该如何面对

01

最常见的事故隐患有哪些

隐患,是指隐藏的祸患,即隐藏不露、潜伏的危险性大的事情或灾害。

事故隐患,是泛指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归纳为21大类:

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水害、坍塌、滑坡、泄漏、腐蚀、触电、坠落、机械伤害、煤与瓦斯突出、公路设施伤害、公路车辆伤害、铁路设施伤害、铁路车辆伤害、水上运输伤害、港口码头伤害、空中运输伤害、航空港伤害、其他类隐患等。

在企业安全生产检查中,要注意检查以下最常见的事故隐患(共22种):

1.人的不安全行为

主要有11类,也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中人的主要直接原因。

1、忽视安全,忽视警告,操作错误。

2、人为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设备。

4、用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体存放不当。

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

8、有干扰和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9、忽视个体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或未能正确使用。

10、不安全装束。

11、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接触和处理错误等。

2.物的不安全状态

主要有4类,也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中物的主要直接原因。

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3、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缺乏或有缺陷。

4、生产(施工)场地作业环境不良。

3.管理上的缺陷

主要有7类,也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中管理上的主要间接原因。

1、技术和设计上缺陷。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够。

3、劳动组织不合理。

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5、没有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或者不健全。

6、没有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或者不健全。

7、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经费不落实。

02

危险和有害因素如何辨识

危险因素,是指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

有害因素,是指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物造成慢性损害的因素。

通常情况下,二者并不加以区分而统称为危险、有害因素。

1.危险、有害因素分类

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类是进行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和辨识的基础。

危险、有害因素的分类方法有许多种,主要有以下两种方法:

1.按导致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直接原因进行分类

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的规定,将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分为如下6类(共36种):

①物理性危险、有害因素(15种)

1)设备、设施缺陷

强度不够、刚度不够、稳定性差、密封不良、应力集中、外形缺陷、外露运动件、制动器缺陷、设备设施其它缺陷。

2)防护缺陷

无防护、防护装置和设施缺陷、防护不当、支撑不当、防护距离不够、其它防护缺陷。

3)电

带电部位裸露、漏电、雷电、静电、电火花、其它电危害。

4)噪声

机械性噪声、电磁性噪声、流体动力性噪声、其它噪声。

5)振动

机械性振动、电磁性振动、流体动力性振动、其它振动。

6)电磁辐射

电离辐射:*射线、g射线、a粒子、β粒子、质子、中子、高能电子束等;非电离辐射:紫外线、激光、射频辐射、超高压电场。

7)运动物

固体抛射物、液体飞溅物、反弹物、岩土滑动、料堆垛滑动、气流卷动、冲击地压、其它运动物危害。

8)明火

9)能造成灼伤的高温物质

高温气体、高温固体、高温液体、其它高温物质。

10)能造成冻伤的低温物质

低温气体、低温固体、低温液体、其它低温物质。

11)粉尘与气溶胶

不包括爆炸性、有毒性粉尘与气溶胶。

12)作业环境不良

作业环境乱、基础下沉、安全过道缺陷、采光照明不良、有害光照、通风不良、缺氧、空气质量不良、给排水不良、涌水、强迫体位、气温过高、气温过低、气压过高、气压过低、高温高湿、自然灾害、其它作业环境不良。

13)信号缺陷

无信号设施、信号选用不当、信号位置不当、信号不清、信号显示不准、其它信号缺陷。

14)标志缺陷

无标志、标志不清楚、标志不规范、标志选用不当、标志位置缺陷、其它标志缺陷。

15)其它物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②化学性危险、有害因素(5种)

1)易燃易爆性物质

易燃易爆性气体、易燃易爆性液体、易燃易爆性固体、易燃易爆性粉尘与气溶胶、其它易燃易爆性物质。

2)自燃性物质

3)有毒物质

有毒气体、有毒液体、有毒固体、有毒粉尘与气溶胶、其它有毒物质。

4)腐蚀性物质

腐蚀性气体、腐蚀性液体、腐蚀性固体、其它腐蚀性物质。

5)其它化学性危险、有害因素

③生物性危险、有害因素(5种)

1)致病微生物

细菌、病毒、其它致病微生物。

2)传染病媒介物

3)致害动物

4)致害植物

5)其它生物性危险、有害因素

④心理、生理性危险、有害因素(6种)

1)负荷超限

体力负荷超限、听力负荷超限、视力负荷超限、其它负荷超限。

2)健康状况异常

3)从事禁忌作业

4)心理异常

情绪异常、冒险心理、过度紧张、其它心理异常

5)辨识功能缺陷

感知延迟、辨识错误、其它辨识功能缺陷

6)其它心理、生理危险、有害因素

⑤行为性危险、有害因素(5种)

1)指挥错误

指挥失误、违章指挥、其它指挥错误。

2)操作失误

误操作、违章作业、其它操作失误。

3)监护失误

4)其它错误

5)其它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⑥其他危险和有害因素

2.参照事故类别分类

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可将危险、有害因素分为如下20类:

(1)物体打击

指物体在重力或其它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不包括因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

指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下落、挤压伤亡事故,不包括起重设备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

(3)机械伤害

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机械伤害。

(4)起重伤害

指各种起重作业(包括起重机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挤压、坠落、(吊具、吊重)物体打击和触电。

(5)触电

包括雷击伤亡事故。

(6)淹溺

包括高处坠落淹溺,不包括矿山、井下透水淹溺。

(7)灼烫

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灼伤),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

(8)火灾

(9)高处坠落

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

(10)坍塌:指物体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的强度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的事故,如挖沟时的土石塌方、脚手架坍塌、堆置物倒塌等,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和车辆、起重机械、爆破引起的坍塌。

(11)冒顶片帮

(12)透水

(13)爆破:指爆破作业中发生的伤亡事故。

(14)火药爆炸:指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在生产、加工、运输、贮存中发生的爆炸事故。

(15)瓦斯爆炸

(16)锅炉爆炸

(17)容器爆炸

(18)其它爆炸

(19)中毒和窒息

(20)其它伤害

2.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方法

选用哪种辨识方法,要根据分析对象的性质、特点、寿命的不同阶段和分析人员的知识、经验和习惯来定。常用的辨识的方法有以下两种:

1.直观经验分析方法

①对照、经验法

对照、经验法是对照有关标准、法规、检查表或依靠分析人员的观察分析能力,借助于经验和判断能力对企业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的方法。

②类比方法

类比方法是利用相同或相似工程系统或作业条件的经验和劳动安全卫生的统计资料来类推、分析企业的危险、有害因素。

2.系统安全分析方法

系统安全分析方法是应用系统安全工程评价中的某些方法进行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

系统安全分析方法常用于复杂、没有事故经验的新开发系统。常用的系统安全分析方法有事件树、事故树等。

3.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主要内容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厂址

从工程地质、地形地貌、水文、自然灾害、周边环境、气象条件、交通运输条件、消防支持等方面进行分析。

2.厂区平面布局

①总图:

功能(生产、管理、辅助生产、生活区)分区布置;高温、有害物质、噪声、辐射、易燃易爆危险品设施布置;工艺流程布置;建筑物、构筑物布置;朝向、风向、防火间距、安全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等。

②运输线路及码头:

厂区道路、厂区铁路、危险品装卸区、厂区码头。

3.建(构)筑物

耐火等级、结构、防火、防爆、安全疏散、朝向、采光、运输通道等。

4.生产工艺过程

物料(毒性、腐蚀性、燃爆性物料)、温度、压力、速度、作业及控制条件、事故及失控状态等。

5.生产设备、装置

①化工设备、装置:高温、低温、腐蚀、高压、振动、关键设备、控制、操作、检修和故障、失误时的紧急异常情况。

②机械设备:运动零部件和工件、操作条件、检修作业、误运转和误操作。

③电气设备:断电、触电、火灾、爆炸、误运转和误操作、静电、雷电。

④危险性较大设备、高处作业设备。

⑤特殊单体设备、装置:锅炉房、乙炔站、氧气站、石油库、危险品库等。

⑥粉尘、毒物、噪声、振动、辐射、高温、低温等有害作业部位。

⑦管理设施、事故应急抢救设施和辅助生产、生活卫生设施。

03

隐患整改的主要对策和措施

1.实行机械化、自动化生产

机械化、自动化的生产不仅是发展生产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本质安全的根本途径。机械化能减轻劳动强度,自动化能减少人身伤害的危险。

本质安全--就是指装备、设施或技术工艺具有包含在内部的,能够从根本上防止发生事故的功能。具体地说,它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失误安全功能(FoolProof)。

·?故障安全功能(FailSafe)。

·?上述安全功能应该潜藏于设备、设施或工艺技术内部。

2.设置安全装置

安全装置包括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以及警告装置等。

3.增强机械强度

机械设备、装置及其主要部件,必须具有必要的机械强度和安全系数。

4.保证电气安全可靠

电气安全对策措施,通常包括防触电、防电气火灾爆炸和防静电等,保证电气安全的的基本条件包括:

·?安全认证

·?备用电源

·?防触电

·?电气防火防爆

·?防静电措施

5.按规定维护保养和检修机器设备

机器设备是生产的主要工具,它在运转过程中总不免有些零部件逐渐磨损或过早损坏,以至引起设备上的事故,其结果不但使生产停顿,还可能使操作工人受到伤害。

因此,要使机器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状态,预防设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必须进行经常的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

6.保持工作场所合理布局

工作场所就是工人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其它辅助设备对原材料和半成品进行加工的区域。完善的组织和合理的布局,不仅能够促进生产,而且是保证安全的必要条件。

工作场所散落的金属废屑、润滑油、乳化液、毛坯、半成品的杂乱堆放,地面不平整等情况都能导致事故的发生。

7.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必须要根据危险、有害因素和作业类别,配备具有相应防护功能的个人防护用品,作为补充对策。

收银制度

篇2: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细则

学校的安全隐患问题,可能会伤害到学生。YJBYS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篇“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细则”,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为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桦甸市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桦甸市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校长对学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成立学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

组长:肖仕华校长

副组长:王毅德育主任郝行军工会主席

成员:彭俊枫教务主任,周开忠总务主任,罗运食管人员,贺艳语文教研组长,李姿琼数学教研组长,谢磊实验管理员,李品图书管理员,彭泉贵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肖华远教管理员,黄定华安保人员,卢勇安保人员各班班主任及各活动室负责人

二、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教育教学活动的全过程,建立实时检查、巡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的设备、设施及各类事故隐患。

三、治理范围和责任

肖仕华:负责全校师生的安全教育管理。

王毅:负责全校校舍、操场的隐患排查。

卢勇:负责保安、防卫安全隐患排查。黄定华:负责周边治安安全隐患排查。

周开忠:负责学校水、暖、电的安全隐患排查;学前班安全隐患排查。

彭俊枫:负责教学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排查。

彭泉贵:负责活动中的安全隐患排查。

罗运:负责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各班主任:负责各班设施设备以及学生活动的安全隐患排查。

各活动室负责人:负责各活动室设施设备及学生活动的安全隐患排查。

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办学,谁负责”,“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进行。

五、对于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的登记,分类编号,建立档案或隐患管理台帐,对学校制定的重大隐患整改计划、整改责任人等有关情况资料备案。

六、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性工作,确定督办和公告的重大事故隐患。

七、学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每月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现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及时报告校长,校级领导研究决定后上报教育办。

八、学校及时向市教育局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九、学校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奖励机制,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科室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科室和个人予以奖励。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3: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细则

安全事故问题一直颇受社会的关注,YJBYS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篇“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细则”,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源头预防能力,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的定义和分级标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专人专管,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领导。水利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

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应当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对事故隐患进行随时排查,并适时组织集中排查治理,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立档案和台帐。排查内容包括:

1、水利工程建设。以重点在建工程为重点,防范坍塌、起重机械等事故。主要包括:工程项目落实“三同时”原则情况;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保障措施;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以及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责任制、度汛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重点水利设施如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起重机、塔带机、模板支护、脚手架安拆和油库、炸药库、仓库等的安全防范措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在建工程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在建工程水库、水电站及大坝的安全监督管理。

2、水利工程运行。以病险水库和一般中型、小型水库为重点,严防垮坝事故。主要包括: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水库安全运行各项规章制度;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和事故救援演练;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通信预警设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制、前期工作、施工安排、建设管理、资金使用、竣工验收、蓄水运行、巡视检查和调度运用方案;小型水库的管理机构、看护人员、养护经费和日常巡查。

3、农村水电站及配套电网建设和运行。以农村水电站、电网、在建工程和用电户为重点,对水电开发、项目审查和验收投产等环节严格把关,规范农村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主要工作包括:已建水电站和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措施;无规划、无审查、无监管、无验收的“四无”水电站的清查和整改;已建水电站分类年检安全管理和“两票三制”执行情况;乡办和小型股份制水电企业安全生产机构和制度建设;农村水电企业设备检修、试验和农村水电供电区的安全供电。

4、河道采砂。以违法采砂突出河段和采砂量较大河段为重点,主要包括:河道采砂管理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河道采砂管理制度、沟通协调机制和责任追究制;河道采砂规划编制,禁采区和可采区的划定,禁采期的规定,违法违规乱采滥挖的治理;采砂管理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河道防洪、桥梁和管线等跨河、穿河、临河建筑物的安全。

5、水利工程勘测设计。以野外勘察、测量作业为重点,主要包括:水利勘测设计执行《水利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情况;野外勘察、测量作业和设计查勘、现场设计配合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预案。

五、隐患登记制度。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安全生产专管人员每月要对本股室、本单位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和治理情况分别进行登记,逐级汇总。

六、隐患报告制度。对一般隐患要及时向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要区分事故隐患的性质和程度,区分轻重缓急,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资金,强化整改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彻底进行治理。对较大隐患应向水利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七、隐患督查检查制度。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应当对本股室(单位)职能范围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综合监管,每季度应对基层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自查、抽查和督查检查,重点督查检查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和落实情况;施工、生产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情况;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事故应急预案制订和救援演练情况;职工和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和遵章守纪情况;特种作业和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隐患排查治理登记、销号的台帐规范情况;信息报送情况等。

八、隐患公示和整改制度。对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报告后,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一般事故隐患要做到立即整改,时间不超过7天;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进行公示并确定专人监控管理,确保万无一失。对一时整改不了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派专人24小时值守,同时制定出整改时间表,严格按照隐患治理项目、措施、资金、时间、责任“五落实”制度,限期整改。

对隐患整改措施长时间得不到落实、超过整改期限的,要采取挂牌督办的方式进行重点跟踪、重点督办。对整改无望或者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切实做到“四不放过”,即: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没有隐患整改报告不放过。

篇4: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细则

制定细则是为了更好地解决一些问题,YJBYS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篇“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细则”,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全面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和建设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事故隐患分类

第四条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

第三章责任分工

第六条公司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责任分工。

(一)负责审批公司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

(二)负责审批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第七条各二级单位领导责任分工。

(一)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相关管理细则;

(二)组织并参加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和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对暂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逐级上报;

(三)按月组织研究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布置有关专业部门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隐患,组织制定相应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责任分工。

(一)生产部:组织公司各级人员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1、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或紧急情况时,要立即下达停产、停工处理指令,不得违章指挥;

2、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做好生产平衡工作,调整运行方式及时安排时间进行解决;

3、处理事故隐患时,做好大宗物资运输协调;

4、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或紧急情况,做好指挥预案。

(二)设备部: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

1、组织开展工业建筑(含建筑物和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设备、设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以及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申请、安排,并组织事故隐患治理工程、项目的实施;

3、组织对检修单位作业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三)人力资源部: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

1、组织开展岗位劳动纪律情况管理情况的检查,对存在隐患组织落实;

2、组织开展消防、交通、治安专业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3、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实施奖励,并根据某公司领导批复,组织做好奖励的审核、兑现。

(五)办公室: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组织开展必须检查项目内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六)财务部: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目,使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将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纳入资金预算安排,并对提出的事故隐患治理资金进行审核,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七)工程部: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

1、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在建工程、设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组织对工程单位施工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八)安全科:

1、编制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组织公司各相关人员在湖北省统一编制的“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标准”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细化标准,确定隐患排查的频次,并结合公司发展情况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及时修订

2、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组织或督促本公司各级人员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3、组织对重点危险源隐患情况进行监督监控;组织制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急性职业中毒等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4、负责事故隐患的收集归档,安全科信息员至少15天要登录“两化”管理系统进行一次隐患的检查、登记、整改、销案工作。重大隐患安全科信息员要立即登录“两化”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并填写重大隐患登记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第四章事故隐患的排查与统计上报

第九条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第十条在事故隐患排查中,各单位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明确每台设备、设施、每个区域、部位事故隐患排查的责任人,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排查周期要求,对所辖设备设施、区域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上报安全科组织处理。

第十一条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分部门级、区域级和班组级三级排查制度,均建立“隐患台帐”,由上一级主管负责人进行检查和签认。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分别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按时限要求向上级领导和安全科汇报。(附件:1)“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

第十三条对检查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应逐级进行登记或上报。

(一)一般事故隐患

1、班组应及时处理,并记录在安全工作日志中;

2、当日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由班组上报作业区,由作业区填写(附件:2)“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台账”,并明确整改时限、负责人和控制措施;

3、将事故隐患处理情况按时限要求向上级领导和安全科汇报。

(二)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和安全科。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4、防止发生事故的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按月、年进行统计,于每月初5日前,每年1月15日前向公司安全科分别上报上月及上一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度、年报表”

第十五条各级部门有权对所管辖的专业范围内发现的事故隐患向责任单位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进行治理整改。由上级部门下达(附件:3《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的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按时限要求及时整改并填写(附件:4《事故隐患整改反馈单》)上报。

第十六条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单位,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业主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五章事故隐患的治理

第十七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本着边排查、边整改原则,严格按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限落实”的要求,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治理整改,确保治理整改到位。

第十八条一般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限期治理;

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组织专业部门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强制性监控措施,进行限期整改。公司安全科信息员立即进行网上填报并填写重大隐患登记表上报主管部门。

整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整改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整改的机构和人员;

(五)整改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条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在整改结束后,应及时向公司提出验收申请,由公司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现场验收,然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第二十一条暂时整改不了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控制。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在停产或停止使用的情况下进行事故隐患治理整改。并根据其级别,分别由所在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主体为对应级别的负责人或分管部门。

第六章事故隐患的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二条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经单位申报、部门审核、公司批准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未按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或上报,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格考核,并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若与上级下发的相关管理规定相违背,以上级下发文件为准。

篇5:煤矿供电隐患治理整改方案整改措施

我国煤矿事业在不断的建设,井下作业越来越频繁。在供电系统中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为了促使煤矿供电能够安全的运行,因此要及时的发现这些隐患,并且提出整改的方案,促进煤矿产业的发展。

1了解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现状

在了解我国井下供电系统中,其现状主要归结于以下几个方面。

井下的电气设备隔爆接合面锈蚀比较严重。在煤矿的井下,其巷道截面不规则,在巷道中常常存在滴水的状况,由于设备的安装和机电人员的操作不够合理,这就造成了井下的防爆设备的隔爆接合面出现严重的锈蚀,这就会造成电气设备漏电的现象,使井下出现安全隐患,一些设备有可能出现失爆的可能,会出现供电的隐患。

地面中性点接地变压器直接向井下供电。在这种违规性的操作中,井下的接入中性点直接的接入接地电源之后,由于井下可能出现煤石、运煤车或者是放炮的情况出现了碰撞等外力的影响,会很容易引起电力设备发生断路、短路或者是接地的现象,由于在人体接触带电设备的外壳之后,会形成一定幅值的电压,这时候通过大地回到变压器直接进行接地的中性点,就会形成电流回路,这就有可能造成机电人员触电而早场伤亡。还有就是井下会有裸露的电缆与大地进行接触,通过大地与变压器直接接地的中性点,这也会造成电流的回路,而在电缆出现短路或者是在接地的瞬间就会因触电产生火花,在井下的作业中,就极有可能发生瓦斯爆炸。

没有瓦斯电闭锁的功能。常常由于瓦斯发生爆炸使得井下出现爆炸。其中瓦斯电闭锁功能是一项十分重要的自动切断电源的功能,由于在日常的操作中缺少对瓦斯电闭锁的安装,在管理上的缺陷,这就造成了隐患的存在,影响了机电人员的安全操作。

在井下没有设置检漏的装置。在井下的正常操作中,在井下低压馈的电线上,一定要安装检漏设置或者是具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这样能够在紧急的情况中自动的保护线路,能够自动的切断漏电的馈电线。但是由于在井下作业中,操作人员缺乏相关的知识和经验,没有漏电保护措施或者是相关的设备装置,常常就会造成漏电事故的发生,影响正常的供电。

由于电气设备的选择淘汰。由于我国的煤矿事业更新的速度比较快,对于井下的设备要求在不断的更新,由于一些煤矿主户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效益,常常不重视设备的更新,一些被淘汰的产品还在进行着正常的使用,这就给煤矿带来了重大的安全隐患。

由于井下电缆的滥用,造成了安全隐患。在井下作业中,电缆的悬挂十分的重要,由于存在着电缆悬挂的混乱,再加上管理意识的淡薄,这就造成了矿井下的高压和低压电缆混在一起,有可能在巷道的底部摆放着等情况,由于不规则的捆绑或者是混乱的悬挂,这就容易因电缆受砸产生破裂引起触电事故的发生。

在接地的设置中不够合理。由于机电人员缺乏相应的机电知识,没有参考的依据,不按照规定,自行的设置主接地级以及局部接地极,这些又有可能造成母线的截面不够合理,设备不能够与中性点及接地网进行联通,造成不合理的用电操作,给井下操作带来了安全隐患。

2对于供电隐患进行整改

要定期的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修理等检查工作,要设置设备的标志牌和电缆标起牌等。在进线装置发生了明显的摆动的时候,要进行及时的修理。在设备的闲置进线装置中要加装密封圈进行保护,这样能够避免发生触电的事故。

3整改的措施

首先要建立健全管理的制度。这就需要从企业的内部和监管部门入手,严格地将制度进行落实,要定期地检查,明确相关责任人的工作,加强安全的意识。要注重对机电人员的素质教育,让操作人员深入的了解相关设备设施以及在运行的过程中出现特殊状况的应急处理方法,不断的培养操作人员学习新的设备新的技术,防患未然。相关部门的监督工作做好。要根据行业的标准进行严格的检测,保证煤炭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用电的合格指标。

4总结

通过了解我国煤炭供电系统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从而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及时的调整方案,提高井下生产的安全指数。发展我国的煤矿产业,为井下生产提供放心的环境,保证供电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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