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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科工作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4

篇一:放射科工作职责

一、承担门诊、住院的常规*线、造影特殊检查及CT、MR检查;开展介入放射诊疗工作,满足临床请检要求并确保检查和诊疗的准确性。

二、承担保健、体验和抢救的放射检查任务。

三、承担院内外临床诊断会诊和接受下级医院要求的技术检查和会诊。

四、充分利用现有设备开发新技术、新检查项目。

五、承担临床放射学的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带教培训工作,指导下级医院的业务开展和提高。

六、开展新的影像技术和诊断的方法学研究及设备的技术革新。

七、引进国内外的最先进技术,配合临床进行专项研究。

篇二:放射科工作职责

加强全市辐射安全监管工作。

建立健全放射源管理档案,完善全市放射源动态管理系统。

严格审核放射源安全使用许可证管理制度,加强全市放射源购入、报废的初审工作。

对全市*射线类辐射装置展开调查。

开展电磁辐射申报登记工作。

篇三:放射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患者的接诊、登记工作,复查患者促其提供旧片号码,住院患者收费,医院放射科工作职责。

二、照片班技术员依病情轻重及时间顺序,按申请单部位规范照片。

三、冲片班技术员负责在暗房及时冲洗胶片,并复查照片质量及与申请单一一对应,将冲好的照片送交主班医生。

四、主班医生负责认真、全面读片,作出及时、正确的认断,出具肯定、否定或可疑性报告,遇有疑难病例,可请示上级医生或全科讨论后再出报告。

五、特诊班医生负责胃肠、造影、透视患者的预约、准备、操作及诊断工作。

六、夜班医生负责由患者的接诊到诊断全部工作。

七、技术员负责定时换药水及各机器的日常保养。

篇2:放射科药物过敏应急预案范本

一、【过敏反应应急预案】

(一)护理人员给患者应用药物前应询问患者是否有该药物过敏史,按要求做过敏试验,凡有过敏史者禁忌做该药物的过敏试验。

(二)正确实施药物过敏试验,过敏试验药液的配制、皮内注入剂量及试验结果判断都应按要求正确操作,过敏试验阳性者禁用。

(三)该药试验结果阳性患者或对该药有过敏史者,禁用此药。同时在该患者医嘱单、病历夹上注明过敏药物名称,在床头挂过敏试验阳性标志,并告知患者及其家属。

(四)经药物过敏试验后凡接受该药治疗的患者,停用此药3天以上,应重做过敏试验,方可再次用药。

(五)抗生素类药物应现用现配,特别是青霉素水溶液在室温下极易分解产生过敏物质,引起过敏反应,还可使药物效价降低,影响治疗效果。

(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做药物过敏试验前要警惕过敏反应的发生,治疗盘内备肾上腺素1支。

(七)药物过敏试验阴性,第一次注射后观察20~30min,注意观察巡视患者有无过敏反应,以防发生迟发过敏反应。

二、【过敏性休克应急预案】

(一)患者一旦发生过敏性休克,立即停止使用引起过敏的药物,就地抢救,并迅速报告医生。

(二)立即平卧,遵医嘱皮下注射肾上腺素1mg,小儿酌减。如症状不缓解,每隔30min再皮下注射或静脉注射0.5ml,直至脱离危险期,注意保暖。

(三)改善缺氧症状,给予氧气吸入,呼吸抑制时应遵医嘱给予人工呼吸,喉头水肿影响呼吸时,应立即准备气管插管,必要时配合施行气管切开。

(四)迅速建立静脉通路,补充血容量,必要时建立两条静脉通路。遵医嘱应用晶体液、升压药维持血压,应用氨茶碱解除支气管痉挛,给予呼吸*,此外还可给予抗组织胺及皮质激素类药物。

(五)发生心脏骤停,立即进行胸外按压、人工呼吸等心肺复苏的抢救措施。

(六)观察与记录,密切观察患者的意识、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尿量及其他临床变化,患者未脱离危险前不宜搬动。

(七)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6h内及时、准确地记录抢救过程。

三、【程序】

(一)过敏反应防护程序:

询问过敏史→做过敏试验→阳性患者禁用此药→该药标记、告知家属→阴性患者接受该药治疗→现用现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首次注射后观20~30min

(二)过敏性休克急救程序:

立即停用此药→平卧→皮下注射肾上腺素→改善缺氧症状→补充血容量→解除支气管痊孪→发生心脏骤停行心肺复苏→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告知家属→记录抢救过程

篇3:放射科安全保卫制度

放射科医技人员应通晓放射防护、放射设备、药品、器材等的安全管理理论和方法。

一.病人安全管理

1.口服造影剂应密封,设专柜存放,盛器必须消毒分用;注射造影剂应设专人专柜存放。

2.应备有充足的抢救药品和必要的急救器械;防护用品应种类齐全、数量充足。

3.碘剂造影前必须作碘过敏试验,严格控制用量,遇有不良反应应及时与临床医师联系,配合抢救。

4.严防操作不慎或设备故障造成对患者的伤害。

5.科室应在安全地带设置候诊区,确保候诊病人不受射线辐射。

二.设备安全管理

1.保持机房环境条件(温度、湿度)达标,符合机器要求,清洁防尘措施落实。

2.每天开机前应仔细检查,保证设备处于安全工作状态。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中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严禁机器“带病”工作。

4.实行专机专人负责制,责任人负有保管、维护、使用指导、监督的责任。

5.机修人员负责本科室设备的管理,定期保养,定期检查设备的接地可靠性,防止高压电击事故。

6.新安装或经大修的设备需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中的机器应定时作性能的状态检测。

三.感光材料和耗材安全管理

1.感光材料和耗材实行专库存放,专人管理。

2.感光材料应与其他材料分开放置,严格室内照明管制。

3.胶片应按其要求存放,拆封后应有严密的防光、防潮、防粘措施。

4.CR的IP板应按要求的条件存放并经常检查,严防碰、折、撕、粘。

四.科室安全管理

1.主动配合医院保卫科做好科室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保卫工作。

2.科室各机房和库房应安装防盗、防火设施。

3.定期检查科室设备、配电柜的安全接地,保证其可靠。

4.经常检查科室的消防设施,确保能正常使用。

5.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勤于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阻止安全和治安案件的发生。

篇4:放射科安全制度范本

放射科医技人员应通晓放射防护、放射设备、药品、器材等的安全管理理论和方法。

一.病人安全管理

1.口服造影剂应密封,设专柜存放,盛器必须消毒分用;注射造影剂应设专人专柜存放。

2.应备有充足的抢救药品和必要的急救器械;防护用品应种类齐全、数量充足。

3.碘剂造影前必须作碘过敏试验,严格控制用量,遇有不良反应应及时与临床医师联系,配合抢救。

4.严防操作不慎或设备故障造成对患者的伤害。

5.科室应在安全地带设置候诊区,确保候诊病人不受射线辐射。

二.设备安全管理

1.保持机房环境条件(温度、湿度)达标,符合机器要求,清洁防尘措施落实。

2.每天开机前应仔细检查,保证设备处于安全工作状态。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中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严禁机器“带病”工作。

4.实行专机专人负责制,责任人负有保管、维护、使用指导、监督的责任。

5.机修人员负责本科室设备的管理,定期保养,定期检查设备的接地可靠性,防止高压电击事故。

6.新安装或经大修的设备需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中的机器应定时作性能的状态检测。

三.感光材料和耗材安全管理

1.感光材料和耗材实行专库存放,专人管理。

2.感光材料应与其他材料分开放置,严格室内照明管制。

3.胶片应按其要求存放,拆封后应有严密的防光、防潮、防粘措施。

4.CR的IP板应按要求的条件存放并经常检查,严防碰、折、撕、粘。

四.科室安全管理

1.主动配合医院保卫科做好科室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保卫工作。

2.科室各机房和库房应安装防盗、防火设施。

3.定期检查科室设备、配电柜的安全接地,保证其可靠。

4.经常检查科室的消防设施,确保能正常使用。

5.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勤于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阻止安全和治安案件的发生。

篇5:放射科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一、根据规定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参加专业技术、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

二、放射工作人员,工作时佩戴个人剂量元件并按规定参加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

三、按规定对放射诊疗场所和诊疗设备进行防护与状态检测。

四、严禁对妊娠妇女进行*线检查,尤其是妊娠8?5周的妇女。

五、对儿童进行*线检查时,应尽量采用*线摄影检查,照射野面积一般不超过胶片面积的10%,并采用短时间曝光的摄影技术。

六、新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放射诊疗设备,请取得资质印证的服务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七、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业务技术和射线防护知识,正确掌握适用范围,合理使用*线诊断。

八、在不影响诊断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后过滤”和小照射野工作。

九、工作人员在使用*线摄影时,应严格按所需的投照部位调节照射野使有用线束限制在临床需要的范围内并与成像器件相匹配。

十、施行*线检查时注意受检者防护,对受检者非投照部位,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摄影中除受检者,其他人员应在机房外等候,对受检者需要扶携时,对扶携者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十一、进行*线摄影检查时,合理选用胶片以及胶片与增感屏的组合,熟练掌握暗室的操作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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