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防灭火管理制度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井下防灭火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8

1、井下人员禁止带烟火下井。

2、井口附近二十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3、井下所有巷道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

4、井下使用机油应由专人领取,用后剩余部分应退回库房,不准存放在井下。

5、井下严禁使用明火、明电照明,严禁使用白炽灯泡和其他电器取暖。

6、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接作业。

7、井下开采自然倾向煤层,工作面浮煤必须出净,不得用可燃性材料充填采空区。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应及时封闭,最迟不得超过0.5个月。

8、井下发现自燃发火征兆,如:温度增高、煤壁干燥、有煤油味或出现一氧化碳时,应立即报告矿长、管厢,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9、井下发现火灾时,应根据火灾的性质,灾区的通风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并迅速报告矿长、管厢制定灭火方案灭火。同时,现场负责人应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点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域,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一切工具和器材进行灭火。

10、电气设备着火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不准用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11、井下火灾不能直接灭火时,必须封闭火区,在灭火过程中,灭火人员必须从进风流中灭火,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氧气,煤尘及其它有害气体和风流、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12、封闭的火区在确认熄灭后需重新启封时,必须事先制订安全措施,采取逐段恢复通风。同时,测定回风流中有无一氧化碳。发现复燃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向火区送风,并重新封闭火区。

篇2:通风瓦斯管理制度

1、通风工、瓦检员负责井下通风、瓦斯检测任务,在矿长、副矿长、管厢领导下工作。

2、通风工必须保持进风流通畅,巷道、总回风巷无堵塞,符合要求,瓦斯检查员必须跟班作业,实行“一炮三检制”。

3、必须严格执照《煤矿安全生产规程》规定,瓦斯或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如超过必须报告矿长、管厢,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4、总回风巷回风流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0.75%,如超过必须报告矿长、管厢,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5、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1.5%,如超过必须报告矿长、管厢,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6、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使用电钻打眼,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禁止放炮。

7、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8、对没有及时封闭的盲巷,应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示牌,禁止人员进入,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进行作业。

9、必须做好瓦斯逐日登记和矿长审阅签字手续,严格做好通风瓦斯工作。

收银制度

篇3:火工产品安全管理制度

1、保管员负责煤矿购进材料的验收入库,领用、发放登记,在矿长领导下工作。

2、必须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按时上下班,不得擅离职守。

3、必须对购进器材、设备认真按照发票名称、数量、单价、金额验收入库,防止票实不符。

4、必须对爆炸物品妥为保管,严禁雷管、炸药混放,领用库存余额应保持平衡,如有差错,应及时查对。

5、必须坚持收发、领退、保管制度,对生产用料、修理备品、备件以及其他低值易耗的材料应严格购进和发放。

6、必须掌握材料消耗情况,制定购买计划,同时对库房内物资应进行分类堆放,随时盘点。对库存材料心中有数,帐实相符。

7、必须服从领导安排,端正服务态度,全心全意为煤矿服好务。加强对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提高业务水平。

8、以上各条款与工资挂钩,如有违反,根据情况处罚5—20%工资。

篇4:煤矿溜煤眼管理制度

一、急倾斜煤层溜煤眼,在掘进时,严格按矿方作业规程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施工造成不合格。

二、在掘进时随时打牢采杠,采杠不得过小、过稀。

三、在溜煤眼作业时认真对掘进的通风加强管理,掘进头应使用高压软胶管。

四、在溜煤眼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保险绳,不得无绳操作。

五、在溜煤眼联络平巷上下口的上口处必须设防坠网。

六、溜煤眼堵塞时,制定安全措施从上至下进行处理。

篇5:矿井测风管理制度

1、测风员每月按上、中、下三旬,对全矿井主平硐采掘工作面,回风巷、主回风平硐及所有用风地点必须按规定进行测风。

2、每次测风不少于3次,误差不超过5%并按计算公式进行计算将结果填写井下测风站的牌板上(或瓦检牌上)填写风量、测风人员、测风时间。

3、测风人员不得弄虑作假。

4、对巷道贯通、通风系统调整即时进行风量测定。

5、每次测风必须即时的填写在矿井测风记录上。

6、测风时必须携带好相关的测风工具(中微速风表、秒表、卷关)并不少于2人。

7、在测风时,测风点前后20米不得有人和矿车通过。测风地点应选在巷道畅通无杂物、无阻碍物的地点。

8、凡发现系统风量变化异常时必须向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汇报。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