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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内机动车辆司机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8

一、司机必须经过安全专业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作业。

二、熟知操作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三、出车前检查好各部位是否达到规定标准,确认各种仪表指示及警报灯处于正常后,方可出车。

四、行车时要确认行车方向或在引导人的指挥下行走,行转时响喇叭,让他人注意。机械操作前要确认操作地区,四周安全,狭窄区作业先观察是否刮碰其它物料。

五、严禁酒后驾驶车辆。

六、按规定实行车辆“三检”制度,保养到位,及时加注润滑油。

七、驾驶室内严禁乘载其他人员,在操作时,不许和他人说笑、交谈,以免影响注意力,驾驶室外任何部位不许乘人,严禁外驾驶人员摆弄和驾驶车辆。

八、工作中或工作完毕后,驾驶人员必须离开机器时,要安放好铲斗,关闭发动机,锁好车门。

九、停放时要车杆伸开,车杆的油缸要缩进,铲齿要触地。

十、未经批准不得干私活,否则出现不良后果,司机自负,并处罚款。

篇2:内拖司机管理制度

为科学规范***深圳司机管理,促进内拖安全管理和绩效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一、聘用条件

(一)须持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A2牌。如盐田国际允许,可以持C1以上牌参加培训取得相关证件后上岗。

(二)须具有1年以上拖车驾驶经验。

(三)须熟悉驾驶拖车的要点,并了解码头行业的业务流程。

(四)须身体健康,视力良好,无传染疾病或妨碍安全驾驶的其他疾病。

(五)通过面试、理论笔试及实操考核,且经码头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正式录用上岗。

(六)司机在任职期间,须保证每月参加2小时以上的操作业务及安全培训。对违反作业要求或发生事故的司机,最低受训时间相应增加。

二、港区内作业基本要求

(一)须持有码头认可的合法、有效的证件。

(二)须正确穿戴反光衣、安全帽,且不得穿拖鞋(包括露脚趾凉鞋)或赤脚驾驶车辆。

(三)须自配手机并保持24小时畅通,手机号码变更须在第一时间告知公司。且及时收看公司发布到手机上的各类信息。

(四)侯工期间,在接到司机班长指令后须按要求时限赶到工作地点,如无特殊正当理由未按指令行事,按旷工处理。

(五)交接车辆或启动车辆前,须认真检查车辆灯光、机油、电瓶水、水箱水及外观等性能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向班长汇报;行驶中车辆出现故障时,也须及时向班长报告;收车时应将电源切断,手刹拉起,尾牌收好,车窗玻璃摇好,锁好车门。

(六)作业时,TMT(俗称Call机)收到指令后,须马上到Call机显示位置进行装、卸箱;并须严格按照Call机指令作业,避免发生走错位情况。

(七)龙塔行线时,任何车辆不得在龙塔专用行线上停留。

(八)车辆在驶入桥边或堆场时,须将车两边车窗玻璃下摇至三分之一处,车辆在待工时必须关闭空调并熄火。

(九)车辆作业中收到加油料指令时,须立即去加油,并不得借故延长加油时间。加油完毕后须及时报班长放料。

(十)规范使用对讲机、TMT,每次通话不能超过1分钟。车辆收车熄火后必须将TMT关闭,洗车时应防止水溅入对讲机和电源变压器中,防止对讲机及电源烧毁。

(十一)应积极配合码头各部门的检查,主动出示证件。发生投诉或事故应立即报告班长,保护现场并自觉接受调查,如实报告事件经过。

(十二)现场作业时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与他人发生争吵或斗殴行为。

(十三)停放车辆时须听从班长、保安及堆场管理人员指挥,按照指定位置停车。

(十四)不得擅自携带码头物件离开码头,不得擅自挪用、损坏车上的附加物品(如对讲机、CALL机、加油系统、油卡、灭火器等)。

三、安全要求

(一)任何情况下不得擅自把车辆交于无证或证件不符者驾驶;严禁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车辆驾驶室;带学员师傅须在驾驶室前方挂“学”字牌。

(二)严禁酒后或服用含镇静剂药物后在港区内驾驶车辆。

(三)在身体疲劳、患有妨碍行车安全的疾病状态下,或存在其他不利于专注工作的干扰因素时严禁驾驶车辆。

(四)进入堆场后,须遵守堆场交通标志及安全提示,留意周围作业环境和交通状况。

(五)人员和车辆应主动避让重型流动机械,严禁在旋吊的重物下通过。

(六)作业时须按照码头标志、标线行驶,前后两车间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七)码头内车辆行驶最高时速限制为35公里/小时,杂货堆场、转弯或桥边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八)作业时须系好安全带,谨慎驾驶,小心操作,避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生,如发现任何安全隐患,须立即报告当值班长予以解决。

(九)严禁在作业区及驾驶室内吸烟、打盹、看书报、听收录音机等;严禁在车辆行驶中打电话。

(十)集装箱上落拖架时,须确认排架或吊箱升至安全高度后,车辆才能移动。

(十一)车辆须与正在作业的龙门吊、麻鹰(正面吊)保持一个以上自然箱间位安全距离。

(十二)下班后要合理安排休息时间,杜绝因疲劳驾驶引发事故。

(十三)在职期间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将社保转入其他公司,如发生意外伤害,一律由当事司机自行承担。

(十四)须严格遵守盐田国际的各类安全规章制度。

四、奖惩

(一)奖励

1、周奖励(根据盐田国际排名奖励相关制度)

2、月奖励(根据公司内拖部排名奖励相关制度)

(二)惩处

1、主要方式:警告、停产培训、取消生产安全表现奖、无条件解除合同。

2、一人有两种以上违反本制度行为的,分别处罚,合并执行;二人以上共同违反本条例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罚。

3、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从轻或者免予处罚;后果较严重影响较坏的、教唆他人或对相关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从重处罚,同时公司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4、过错性行为给客户(客户即:盐港国际,以下同此。)或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司机本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为了弥补损失或恢复生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除赔偿责任外,公司还可视具体情节,对司机给与相应处罚。

5、司机无特殊正当理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

(1)作业期间没有按要求着装;

(2)在堆场内吸烟;

(3)手机无法接通半个小时;

(4)车辆迟到;

(5)没有按照规定参加培训、部门会议、安全班组会议,或虽参加培训但未达到相应要求;

(6)在操作区听耳机、看书报、玩手机等;

(7)在操作区睡觉;

(8)不按港区交通标志、标线行驶;

(9)不主动避让起重机械;

(10)港区内使用远光灯;

(11)占用行龙通道、塔轨;

(12)车辆进入起重机械吊物运行轨迹范围,或者在吊物下发滞留;

(13)驾驶车辆行驶出龙门吊操作区尾间时,不停车让行、观察确认环境;

(14)收车时,车辆没有停放在指定位置;

(15)开车不系安全带。

6、司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停产培训和取消生产安全表现奖:

(1)当月被盐田国际等级投诉(不分等级);

(2)当月被盐田国际签发告票;

(3)月度效率连续3个月在650名后;

(4)当月效率在上月效率基础上有退步(只针对650名以后对比);

(5)港区内发生责任交通事故;

(6)不服从管理;

(7)离开车辆时没有关闭发动机、取走车钥匙、拉紧手刹、锁好车门、关闭车窗等;

(8)在经过盐田国际码头人员检查工作后,当事司机不第一时间上报。

7、司机有下列情形的,取消其全年度每月生产安全表现奖:

(1)司机的违章行为,被盐田国际码头在公开会议点名进行通报批评的;

(2)针对司机的违章行为,盐田国际码头给予正式函件或公文到总公司投诉的;

(3)司机的违章行为,导致公司拖车配额被减少的;

(4)司机的违章行为,直接导致部门被盐田国际码头整改或整顿的。

8、司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公司与其无条件解除合同:

(1)过错行为导致客户严重投诉、被客户禁止进入作业或造成公司业务流失;

(2)年度内被盐田国际码头给予等级一和等级二投诉达3次;

(3)年度内被盐田国际码头给予等级三投诉达2次;

(4)年度内被盐田国际码头签发告票1次及被等级投诉1次(此等级投诉不分等级);

(5)年度内被盐田国际码头给予等级四或等级五投诉1次;

(6)年度内被公司警告3次;

(7)过错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形象,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8)辱骂、殴打公司工作人员;

(9)组织或参与罢工;

(10)在盐田国际码头内打架;

(11)无故旷工连续3天或一个月内累积旷工达3天;

(12)年度内发生责任交通事故,且认错态度不端正、综合表现差;

(13)过错性行为给客户或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上;

(14)与班长发生争执并动手打人,给予辞退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5)新上岗对新接手车辆或交接班时未按要求检查车辆机油等导致车辆发生故障;

(16)未经批准休假或未按制度销假。

五、本制度是公司与所有码头内拖司机所签订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凡合同中未列明或与此制度中有冲突的,均以此制度为准。

六、本制度解释权归****有限公司所有。

七、本制度自2015年3月1日起执行。

附:安全基本知识

1、安全的定义:是指不对人的身体造成危害和威胁,不会导致设备和财产和环境危害的状态。

2、工伤事故的定义:劳动者在生产区域和生产时间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

3、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4、违章类型:

(1)事故: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违背生产者意愿,使生产局部或全部暂时或永久终止,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意外事故。

(2)违章告票:指安全保安部现场管理人员对违反码头规定的情况,所开出的处罚告票。

(3)行为违规等级投诉:码头现场管理人员对违反操作规定的行为发出的书面反映。

篇3:司机及车辆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办公车辆管理,确保办公车辆合理调配使用,以及办公车辆安全行驶和及时保养,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

1、工作用车由公司综合部统一调派,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调度用车。

2、车辆调派要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合理调度安排。未经综合部批准,司机不得擅自出车,违者按出私车论处。

3、夜间、周末和节假日期间,车辆钥匙必须交综合部保管,未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车辆。节假日值班车辆必须服从带班领导的安排。

4、严禁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严禁公车私用,违者严肃处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5、县域以外出车实行派车单登记制度。

6、建立车辆安全防范措施,夜间要将车辆停放于车库内。

7、车辆燃油、维修和保养等由综合部统一管理,实行冲卡加油、定点维修保养。

8、车辆维修时,驾驶员要事先向综合部提出申请,由综合部部长同意,并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部人员与驾驶员到指定汽修厂维修。

9、车辆维修合格后,应根据车辆维修情况逐项审核,审核无误后方可在《维修明细表》上签字。

10、车辆需加油时,驾驶员必须填写申请,经综合部部长批准后领取加油卡,综合部人员与司机共同到指定加油地点加油,综合部严格控制车辆百公里耗油量。

11、因特殊原因,在外加油或修车发生的费用,须经乘车人员在票据上签字,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按财务报销程序办理报账手续。

二、司机管理

1、司机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驾驶安全意识,精通业务,热爱本职工作。

2、司机要服从公司综合部的统一调度指挥。

3、司机要爱护自己驾驶的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卫生和良好的车况。对因养护和驾驶不当出现事故或车辆损坏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停止工作、赔偿损失等处罚。

4、司机若出现下列行为之一者,罚其当月出发补助的10%-100%。

(1)工作日中午或出发期间饮酒。

(2)未经综合部批准私自出车。

(3)出车期间发生违章且负全部责任的。

(4)私自把车开回家存放。

5、各车的随车用品(水桶、拖把、鹿皮等)一律以旧换新。

篇4:油罐车司机岗位职责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能够安全有序生产,保证工人人身安全,促使油罐车正常运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油罐车司机除遵守《****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外,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油罐车司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B证及B证以上驾驶证,危险品行业从业资格证,健康证明;

第四条、车辆领用、归还制度:

1、车辆领用按照规定时间到公司车库办理车辆领用手续,并检查辆,确保车况良好;

2、车辆归还下班后及时将车辆归还车库,验车签名;

3、车辆领用及归还由车库管理处负责;

第五条、岗位职责:

1、负责油品的配送工作,认真查验装载情况,服从调度指挥,按时完成任务;

2、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3、负责车辆、灭火器材及各种证件的使用和保管,认真做好车辆的日常维修,保持车辆、发动机整洁卫生,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4、负责行车过程中的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熟练使用各种灭火器材;

5、认真做好客户的协调工作,服务周到,态度热情,不断提高职业素质;

6、搞好团结协作,互帮互学,热爱集体;

7、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第六条、库区油罐车司机管理制度:油库是重点防火防爆单位,油罐车司机应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车辆必须遵守库区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服从库区安全人员及发油人员的管理;

2、油罐车到达油库大门时,司机应主动下车登记,认真详细填写相关内容;

3、接受门卫执勤人员对提油票据和车辆的安全检查(包括有无危险品运输牌照、静电接地链,有无灭火器、星火熄灭器等),未经同意严禁入库;

4、存在不安全因素,如打雷、库区内抢修动火等情况时,油罐车禁止入库;

5、随车进入油库只能有一名司机及一名押运人员,其他人员严禁随车入库;

6、进入库区后,严禁私自进入油罐区及其它场所;

7、严禁穿带铁钉的鞋及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灌装区域;

8、进入库区禁止吸烟、携带火种,也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

9、油罐车入库后应依次排好队,停车安全线个等候发车;

10、在入库前请您主动将随身携带的手机关机,严禁在生产区内使用手机;

11、生产区内请减速行驶,限速5公里/小时,在等候装车时,按规定停在安全线外,不得抢道,司机不得离开现场;

12、禁止鸣笛,播放收、录音机;

13、不得在库区内丢弃纸张、手套、果皮等垃圾;

14、禁止在生产区内修车、从底阀放油、往燃油箱内加油;

15、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

16、在夜晚装车时,油罐车前后灯应关闭,严禁使用非防爆电筒;

17、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损坏、挪用库区内各类消防设施;

18、司机、顾客严禁操作装车台的机泵及阀门;

19、在灌装过程中,司机不能离开现场,防止底阀漏油、冒罐等情况发生;

20、灌装完毕拔出鹤管后应迅速离库,向门卫执勤人员递交出门证,不能在库区内停留、休息;

第七条:对于一年之内,没有违反任何规定的,给予1000元的年终奖励;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公司据实际情况给予处罚:

1、违反交通管理规定,受到交通处罚的,司机个人承担违规处罚,并受到公司100元/次的相应处罚,一年内,第二次违反交通法规给予警告处分,并给予500元处罚;一年内,第三次违反交通法规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2、其它违反公司规定的,没有造成损失的,给予50元/次的处罚,造成1000元以下损失的,照价赔偿损失,并给予警告处分;造成1000~3000损失的,照价赔偿损失,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造成3000元以上损失的,给予开除处分;数额巨大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以上奖惩,在奖惩通知下达后,由财务部从员工工资中发放或者扣除;

第八条、本制度由综合办颁发,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篇5:车辆和司机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制度

1、公务用车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调排,每台车辆出车必须由司机负责驾驶,非公司司机人员不得驾驶,以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2、公司车辆不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3、公司车辆下班及节假日时必须统一停放于公司指定车位,由司机仔细检查手刹、车灯及各类开关处于关闭状态。杜绝私自使用公车。如因公出差下班前无法赶回公司的,需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可临时将车辆停放公司外面安全处所,并确保车辆安全。

4、由办公室主任协调安排用车,具体流程如下:各部门向综合办提出用车申请---综合办协调、合并用车需求----综合办出具派车单、向司机发车钥匙--司机执行出车任务---交回钥匙并填写出车里程数据。

5、车辆用油,由公司指定专门加油站加油,车辆加油批准权限为公司副总经理以上的领导。

6、车辆因损坏需要维修和换零配件的,必须经得主管车辆领导同意后才能维修(个别小修及公务途中需急修的除外)。

二、司机管理制度

1、司机要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和安全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切实做到安全行车。在行车中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造成扣证,扣车或经济损失的,将给予司机个人必要的处罚。

2、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管理,司机一定要按照出车要求出车。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工作岗位,服从调配,不得擅自开车办私事,不准将车辆交给无关的人员驾驶。出差回来后,均要向办公室报到,以便做好实时考勤登记。

3、司机负责公司生产发货、提货事宜;发货时负责审查收货单位、货物名称、数量、地址、收货人、电话号码等是否填写清楚,避免遗漏;提货时负责查验货物数量、收货人等是否与传真提货单相符。

4、负责公司车辆的保险、处罚通知的具体处理工作。

5、按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作务(比如客户的接送)。

6、搞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勤清洁,勤检查,使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同时要搞好车内外卫生,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熟悉车辆基本维修费用,对维修点的价格和维修质量进行监督,并向主管领导进行信息反馈。

7、树立自身良好形象,讲文明,树新风。提高职业道德,团结同事,尊重领导。要做到礼貌待人,文明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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