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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岗位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3

(1)电气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建立所用电气设备都有电的概念。未经检查,不得认为无电。

(2)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要有良好的接地,设备在运行中禁止对接地线作任何工作。

(3)挂接地线时,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电端,拆除实则反之。

(4)接到停、送电指令必须填写第二种工作票。

(5)检修中拆掉的导线街头,无论是否带电,都应做绝缘处理。

(6)操作前对所有操作设备进行确认无误后,一人操作,以任监护。

(7)操作闸刀开关时,要站在侧面,连不得直接面向开关。

(8)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及参数,经安装及校验后不得随意改动,更不得随意拆除。

(9)禁止直接操作接触器和磁力启动器,在使用前检查好。

(10)遇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相关电源,然后用干粉灭火器或采取其他适当措施。

(11)电焊机的接地线必须接触良好,一次线长度一般为3米,最高不得超过5米。接头处不得有松动或漏电现象,以防触电。

(12)检修时将需停电设备的电源断开,取下可熔保险器,在刀闸操作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13)低压母线的送电应凭合刀闸,再合断路器,停电时,先断开断路器,再拉刀闸,严禁带负荷拉合刀闸。

(14)低配电室两段进线柜及母联柜停送电操作,若由Ⅰ段供电运行倒为Ⅱ段供电运行;

①要按变压器操作规程送Ⅱ段侧变压器;

②送Ⅱ段受电柜刀开关;

③送Ⅱ段受电断路器;

④停Ⅰ段受电柜断路器;

⑤拉下Ⅰ段受电柜开关;

⑥按变压器操作规程停Ⅰ段侧变压器;

注:若由Ⅱ段倒Ⅰ段供电时与以上操作规程同理;

⑦挂好警示牌。

(15)若由Ⅰ段供电运行倒为分段供电运行;

①要按送Ⅱ段侧变压器操作规程;

②送Ⅱ段受电柜刀开关;

③送Ⅱ段受电断路器;

④停母联柜刀开关;

⑤拉下母联柜刀开关;

⑥挂好警示牌。

注:若由Ⅱ段供电运行倒为分段运行,以上操作同理。

(16)若由分段供电运行倒为Ⅰ段供电运行;

①送母联柜刀开关;

②送母联柜断路器;

③停Ⅱ段受电柜断路器;

④拉下Ⅱ段受电柜刀开关;

⑤要按停Ⅱ段侧变压器操作规程;

⑥挂好警示牌。

篇2:辅助作业机构电气:操作规程

1、待发动机组正常工作后,将工作开关SA2101接通至“工作”位:

2、翻转放下

2.1、调节左右液压支腿和转向架4个提升油缸,使作业车1位转向架处于悬空状态。

2.2、将履带车翻转控制开关SA3601选择至翻转下放位置,直至履带车放好,断开控制开关。

2.3、调节液压支腿上升,使液压支腿处于悬空状态。

3、翻转回收

3.1、调节左右液压支腿,使履带车处于悬空状态。

3.2、将履带车翻转控制开关SA3601选择至翻转回收位置,直至履带车放好,断开控制开关。

3.3、调节液压支腿上升,使液压支腿处于悬空状态。

4、停机后,使控制电源开关处于自然断开位置。

篇3:电气设备检修规程

为保证综采工作面设备的安全运行并发挥最佳性能,必须按要求进行月度检修,为此矿上决定6月28日10:00-18:00进行月度检修,为确保检修安全运行,特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如下:一:检修内容成立检修小组:为了确保检修工作的正常开展以及设备检修过程的安全,特成立检修安全管理小组:组长:任汉民副组长:洪德胜成员:黄胜杰、张永军、张超飞等检修班组人员其中组长负责检修的全面工作,副组长负责检修工作的现场检修工作及现场安全,张永军负责电气设备检修工作,其他检修成员负责个自管辖设备的正常检修和安全施工工作。电气检修内容:由张永军负责电气设备的检修工作,具体检修工作有1、检修工作面1#、2#、3#移动变压器的高低压接线腔,并紧固螺栓。2、摇测工作面采煤机电机及电缆绝缘,检查各种保护是否齐全完好。3、检修上顺4*315开关。二、施工准备1、检修人员应配齐需用的工具、起吊用具、仪器、仪表、棉纱(丝)等用品,当日检修所需的材料、备件的数量要充足。2、检修负责人应向全体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3、对所维修的设备需要停电时,必须要停电、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综采工作面电气检修(维护)工作业标准项目作业程序动作标准安全要点班前准备执行《通用标准》的有关程序执行《通用标准》的有关要求执行《通用标准》的有关要求接班1进入接班地点2询问工作情况及查看记录3现场检查及试运转4问题的处理5履行手续1.1准备好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表及工作中应用的其它工具,准时按规定路线到工作面运输巷口现场接班。2.1向上班检修工询问。上一班中电气设备的工作状况和遗留问题,并查看各设备的运行记录3.1对电气设备,电缆及小型电气进行一次全面现场检查,并对电气设备试运转,查明存在问题。3.2把查明的问题详细记录在交接表上。4.1对查明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4.2交班电气检修工(或组长)在交接表上签字,并交接专用工具箱钥匙等。4.3交班电气检修工把存在问题向本班班长汇报后进行处理。5.1履行交接班手续。2.1.1交班人对接班人询问要如实回答,不得留有隐患。4.1.1对涉及人身安全的问题,必须先处理后作业。作业1接受任务及作业前的准备2电气设备班中巡检1.1接班电气检修组长依据班前会安排和交接情况,对电气检修工进行工作安排。1.2电气检修工接受任务后,根据安排作好各自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3根据检修需要,备好材料、工具测试仪表及工作中应用的其它工具,穿戴的绝缘靴和绝缘手套,绝缘用具必须经耐压试验并且合格。在工作面正常生产时,应对电气设备及主要机械部件进行巡回检查。2.1对所辖电气设备进行全面防爆,完好检查,检查进线电源接头有无松动、发热现象。2.2检查电气设备连接螺栓、螺帽、弹簧垫是否齐全、紧固、无锈蚀。项目作业程序动作标准安全要点作业2.3各种仪表、指示灯是否正确指示。2.4各按钮、手柄是否完好,动作灵敏可靠。2.5接地装置是否完好,并符合规定。2.6检查操作机构、闭锁机构是否灵活、完好。2.7漏电保护动作灵敏可靠,过载和短路等整定值是否正确。2.8检查各开关、电机、五小电气设备大小喇叭嘴,单手正拧不松动,啮合不低于6扣,挡板挡圈合格。2.9检查电气设备附近巷道的安全情况,安装地点无淋水,如不能避开淋水时,应妥善遮盖。2.10检查电缆的悬挂及连接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明接头和破皮现象。2.11检查电机:倾听电机运行声音是否正常。有无超温异常现象,注意电机风扇护罩处有无煤矸堆积,堵塞风道,采煤机电机冷却水是否流量正常。2.12检查主要设备:观察胶带,转载机、输送机联轴节是否工作正常,发现漏水、渗油、超温、声音异常要配合司机及时处理。3.1断开所检修电气设备的电源,拉开隔离开关手柄,并闭锁,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标志牌。3.1.1电气设备检修必须在支护良好,周围环境瓦斯浓度在0.8%以下时工作,电气作业应不少于2人,1人监护,1人作业。3.1.2采区电工在特殊情况下,可对采区变电所内高压电气设备进行停、送电的操作,但不得擅自打开电气设备维修。三、安全技术措施: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停送电制度及有关规章制度。2、必须随身携带合格的验电笔和常用工具、材料、停电警示牌及便携式瓦斯监测仪,并保持电工工具绝缘可靠。3、在检修、运输和移动机械设备前,要注意观察工作地点周围环境和顶板支护情况,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严禁空顶作业。需要棚梁起吊和用棚腿拉移设备时应检查加固支架,防止倒棚伤人和损坏设备。4、排除有威胁人身安全的机械故障或按规程规定需要监护的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5、所有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不论电压高低,在检修检查或搬移前,必须首先切断设备的电源,严禁带电作业、带电搬运和约时送电。6、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检查时,必须将开关闭锁,挂上“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无人值班的地方必须派专人看管好停电的开关,以防他人送电。7、采煤工作面开关的停送电,必须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制度,不准他人送电。8、一台总开关向多台设备和多地点供电时,停电检修完毕,需要送电时,必须与所供范围内的其他工作人员联系好,确认所供范围内,无其他人员工作时,方准送电。9、检修中或检修完成后需要试车时,应保证设备上无人工作,先进行点动试车,确认安全正常后,方可进行正式试车或投入正常运行。10、开关停电时,要记清开关把手的方向,以防所控制设备倒转。11、电气维修及变电站维修要严格按照三大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12、按照检修计划,准备好专用工具,计划好时间,提前与矿调度室联系,经调度室同意后方可开始检修工作。

2.各岗位工种都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按操作规程操作。

3.所有人员进行作业前,严格执行先检查后工作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13、非专职电气施工人员严禁擅自操作电气设备,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劳保设施佩带齐全。14、工具的操作手柄及工作中必须和人体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完好无损。15、检修打开电气设备前,瓦检员必须先检测施工地点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达到0.8%时,严禁检修作业,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施工期间瓦检员必须不间断检测瓦斯。当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只有待瓦斯浓度降至0.8%以下时方可恢复作业。16、施工时当巷道内无风、微风、风向逆转时,必须停止检修作业,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必须检查电气设备周围有害气体情况,。17、打开检修电气设备,必须切断开关电源,并锁死,设专人看管,手把的闭锁在停止位置要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制度,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代替送电。18、检修电气设备负荷侧时,如电动机接线盒,电源与负荷不同处一室的开关,必须把电源开关换向刀闸打到零位,并锁死,用试电笔验电并设专人看管。严格执行验电、放电、打接地,然后接触带电体的制度。19、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切实搞好自主保安工作,必须服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按章作业,杜绝违章指挥和作业,严格按标准进行接线,杜绝电气失爆现象。20、施工作业结束后,清理施工现场的杂物,向矿调度室汇报,安排专人恢复送电。21、本措施批准后生效,所有参加此项工作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措施并签字,严格按措施执行。四、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13104综放工作面作业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关规定执行,保证检修安全。

篇4:电气设备防潮技术措施规程

1、加强对生产现场电气设备的检查,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

2、定期检查主厂房、储煤场、挡雨棚等建筑物或构架物,如发现有漏水、渗水现象要及时修补处理。

3、定期检查电子室、网控室、继电保护室、通信机房,确保通风装置和空调设备正常工作。

4、定期检查继电保护屏、不停电电源装置、直流系统等设备,防止出现结露、积水现象。

5、定期检查材料、备品仓库,确保通风良好、无积水或受潮现象。

6、加强对升压站的巡查,认真检查开关箱、端子箱、操作箱、电源箱是否关严、密封情况是否良好,发现有水汽进入箱内时,要及时投入加热装置。

7、加强对发电机励磁小室的检查,确保室内天花板和墙体无漏水、渗水现象。

8、加强对各配电室的检查,门窗应关闭严密,防止潮气入侵。

9、配有中央空调的配电室温度不能设得太低,设定温度应≥18℃,防止室内设备结露。

10、配有独立空调的配电室,遇到潮湿天气时可使用空调去湿功能。

11、下雨天或潮湿天气时,不要投运各配电室的轴流风机,防止吸入潮气。

12、禁止用水冲洗配电室,地面上的积水要擦干净。

13、加强对各开关柜、控制箱、动力配电箱、端子箱、检修电源箱的检查,柜门应关闭严密,潮湿天气时,可使用烘灯或投入防潮加热装置,确保无结露、积水现象。

14、严格执行定期工作制度,备用辅机定期测绝缘,发现绝缘值低于运行规程规定值时,必须投烘灯运行,待绝缘值大于规定值时,方可退出烘灯运行。

15、生产现场搞卫生时,严禁用水溅湿设备。

16、生产现场要准备充足的防雨防潮工具,作为应急使用。

17、交接班时要检查防雨防潮工具是否足够、完备,使用后要做好记录,以便及时补充。

说明:

1、以上技术措施从下文之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归属生产经营部。

2、生产经营部对各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没按要求执行的责任部门,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提出考核建议。

3、其中第1、2、3、4、6、7、13点由运行部、维修部负责落实执行,第8、9、10、11、12、14、16、17点由运行部负责落实执行,第5点由维修部负责落实执行,第15点由运行部、定能公司负责落实执行。

篇5:电气安全管理规程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机械工业企业、事业单位的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安装、试验、使用、维修与管理。

第三条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的带电作业和高空作业均应按原第一机械工业部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企业要在厂长、总工程师领导下,指定有关业务部门主管电气安全工作、保证电气安全。

第五条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凡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有视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0.8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癔病、癫痫病、神经官能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第七条各项电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齐全。变配电所(站室)、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验收、运行、检修资料档案应完整准确。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一节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第八条对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各级电工必须达到机械工业部颁发的各专业电工技术等级标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水平,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操作或酒后操作。

第九条新从事电气工作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电气安全技术培训,见习或学徒期满,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操作。新上岗位和变换工种的工人不能担任主值班或其他电气工作的主操作人。

第十条供电系统的主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变配电所(站、室)的负责人、值班长、检修、试验班组长应按时参加当地业务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考核。

第二节停送电联系

第十一条停送电联系应指定专人进行。非指定人员要求停送电时,值班人员有权不予办理。联系的方法采用工作票、停送电申请单、停送电联系单或电话联系等。停送电联系的时间、内容、联系人、审批人等项目应在上述停送电凭证内写明。严禁采取约时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联系停送电。

第十二条在办完送电手续后,严禁再在该电气装置或线路上进行任何工作。

第十三条用电话联系停送电时,值班员应将联系人的要求记入操作记录本,并重述一遍,准确无误后才能操作。双方对话应予录音,录音带至少保存一周。若发生事故时,录音带应保存至事故结案。

第十四条执行工作票进行检修、预试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应按操作规程规定办理工作许可、工作延期、工作终结手续。

第十五条遇有人身触电危险的情况,值班员可不经上级批准先行拉开有关线路或设备的电源开关,但事后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将详细情况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第十六条与地区供电部门的停送电联系,按当地供电部门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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