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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单据选择粘贴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8

报销单据的选择与粘贴制度

3.1、报销单的种类、选择、填写标准。

3.1.1、报销单种类:费用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支出凭证。

3.1.2、报销单种类的选择:

3.1.2.1、费用报销填写费用报销单。

3.1.2.2、货款及其他支出填写支出凭证。

3.1.2.3、出差外地报销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3.1.3、报销单的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改,报销单的金额栏填写时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并与所附原始发票一致

3.2、原始单据有关说明

3.2.1、取得合法的原始发票:名称必须填写并应与公司法人执照的单位名称相符。

3.2.2、发票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发票货名、规格应与所填写的报销单用途一致,发票上的印章必须清晰、完整。

3.2.3、原始发票的粘贴,票据的粘贴必须用胶水(非胶棒)依次粘贴整齐,不得用订书钉或曲别针取代。票据粘贴后大小不得超过报销单,乘车发票及招待费发票应按金额大小顺序依次排开粘好。

3.3、原始单据取得形式。

3.3.1、公司采买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文具时,取得的发票应同时附有明细的清单。明细清单同样需要加盖销货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使用章,报销时除填写一般报销单外,必须附有行政部资产管理员的入库验收单,入库单的数量、金额必须与明细清单一致。

3.4、交通费报销单:报销出租车票,必须填写交通费报销单,须写清乘车日期、起点、终点,详尽事由。出租车票,乘车一个月内报销有效。报销单内容填写不详细的不予报销。

3.4.1、因事情紧急需乘座出租车去外省市,须填写申请表,并注明原因,经部门总监签字方可报销。

3.5、邮电费报销单:公司的电话费由银行托收,手机费现金支付。

3.6、差旅费报销按差旅费报销单内容详细填写:实际出发及到达时间、地点、出差任务。手续不全者不予报销。

3.6.1、出差天数及费用支出应在申请预算范围之内,有特殊情况超出预算的须特别批注,否则不予报销。

3.7、采购货款的报销:应由采购人员提供购货发票及库房签章的验收入库单及请购核准单,经本部门主管、商务部主管核准后,到财会部门申请货款或报销。

3.8、关于支出凭证的使用。报销原则上必须取得正式合法之原始发票。但因业务之特殊性不能取得正规发票入帐发票时,填写此单据,但应尽可能减少,避免取得非正规发票。

3.9、报销时间的规定。

3.9.1、财务报销时间:每日9:00――12:00

3.9.2、每月1日―5日工作日为财务报表时间。此期间不办理报销。

3.9.3、每月25日为财务当月结帐日,依据会计的及时性原则,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时效性。,以利于决策,要求当月发生的费用当月报销,跨月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篇2:费用核定制度

费用的核定制度

5.1、招待费(业务活动费)的开支标准。

项目

职务招待费/月招待费/次

总经理25002500

各部门总监、分公司总经理1000300

平台经理500200

5.1.1、哈尔滨分公司经理暂未到位的情况下,由哈尔滨平台经理暂享有分公司总经理招待费待遇。

工程项目、用户合同的特殊事项而发生的业务活动费,同项目合同额绑定,且必须提供发票,上一项目未报完的金额,可以累计至下一项目。具体标准如下

硬件:

项目合同额

按合同额比例

1-50万(含)

1%

50万以上

0.8%

软件:

项目合同额

按合同额比例

1-20万(含)

3%

20万以上

2%

渠道部门其它员工原则上一律不得报销招持费,如有需求事先向总经理提出申请,经同意确认后方可报销。

5.2、移动电话费通讯费:

职务手机费用额度/月

各部门总监、分公司总理、平台经理300

商务经理、财务经理、人力资源经理、各部门业务员、客户经理200

保管员150

司机、人力资源人事专员、采购员100

出纳员、会计、商务、各部门商务助理50

5.2.1、各部门经理考核业务员和试用期过后新进员工手机费用的升降。

5.2.2、试用期员工(业务部门)话费报销100元/月。

5.2.3、出差者手机费当月如超出最高额度,补助10元/日(试用期员工享有本待遇)

5.2.4报销话费时所附单据必须是本人电话号码的原始发票。

5.2.5、报销日期:每月8、9、10日三天

5.3、办公费:

5.3.1、公用品、纸张及办公设备消耗,。每季初,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的费用计划,统一由专人采购、保管,发放。

标准为10元/人、月,各部门不得任意购买。特殊活动支付的费用可提出申请计划,报请批准后购买

5.3.2、印刷费(名片、公司信纸、信封、内部单据)、刻章,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购置,发放。

5.4、会议费:场租费、租车、租花,客房等费用,会议期间餐费,会议用办公用品及杂品等。参加外单位组织的会议费。

5.5、培训费:为提高员工素质而支付的学费、拓展费。按公司计划,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实施。并且分三年摊销完毕。

5.6、运输费:指经营购销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该费用的发生由商务部审核,报销。

5.7、广告会展费:影视报刊、展会费用,宣传品制作及印刷费。

5.8、咨询费:支付给中介服务机构的费用。(验资费、审计费、税务代理)

5.9、税费:城建税、教育费及附加税、企业所得税等。

5.10、房屋租赁费:支付的房屋租金、库房租金

5.11、折旧费: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按平均年限法计算。

篇3: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

办公室的财务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本所的财务管理,合理使用各项资金,开源节流,使有限资金发挥较大的效益,促进药检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财政部、省财税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2、旅差费借支、报销及各种补助管理

2.1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可借支旅差费。根据往返路程、出差时间提出借款申请,经所领导批准后借支。出差返所后须在十天内到办公室财务办理报销手续,所借款项一次结清,多退少补,超过十天后财务则从本人工资中扣回所借旅差费。

2.2工作人员出差,公事办完后应及时返所,需要在途中转站的,应事先做好衔接安排。整个路途(单程)所报销途中住宿费,不得超过三个晚上,确有特殊情况超过者,须本人书面说明,经所领导批准方可报销。

2.3工作人员出差报销的各项开支标准,按省财税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按规定可乘坐飞机的,往返机场应乘民航班车,确有特殊原因乘坐出租车的,书面说明原因,由所领导批准报销;不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坐飞机的,应事先请示所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乘坐飞机的,按财务规定办理报销,但可报销往返途中规定的住宿各一天及按乘坐车、船规定给予途中补助。

2.4工作人员探亲。应事先请假,报销旅差费时应持有所领导批准的请假单。

2.5各科室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办事,需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的,应由科主任签名,经办公室主任审批,财务凭原始凭证办理报销。

2.6凡我所职工没有安排所内住房、住宿离所二公里以上的,每人每月补贴交通费30元。用自已自行车办公事的,每人每月补贴10元,不再凭票报销。

2.7财务报销时间,定为每期一、三、五下午,其他时间不办理报销。年终结算期间不办理报销。

3、财务开支的审批权限

正常开支金额在500元之内的由办公室主任审批;

3.1500~5000元内的由分管所领导审批;

5000~10000元的由所领导讨论决定;

10000以上的由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3.2常用药品、器械的购买,由库房管理人员提出计划送业务办公室审核,大型设备的购买由所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购买。

3.3常用办公用品计划送办公室主任审核,按规定审批权限审批购买。

3.4各科室零星物品的购买,由科室主任提出申请,按审批权限范围送交有关领导审批。

3.5采购物品一般由采购员购买,一切采购物品需经办人签字,仓库保管员验收(图书需经图书室验收)签字,所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4、基本建设项目及大型设备购置的合同,须经所领导批准后,方可按合同付款。

5、本制度由所办公室组织实施,修改解释权属所长办公会议。

篇4:公司关联交易内部决策制度范本

公司关联交易内部决策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z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为保证与各关联方发生之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以及本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并依法进行,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方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须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1、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必须发生之关联交易,如达到披露标准,须遵循“如实披露”原则;

3、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并以协议方式予以规定。

第三条公司在处理与关联方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关联方与关联交易的确认

第四条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

(二)由上述第(一)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三)由第七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四)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

(五)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

第六条公司与前条第(二)项所列法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的,不因此而形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的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

第七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第五条第(一)项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

(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它有关规定被认定为关联自然人的。

第八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十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二)销售产品、商品;

(十三)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十四)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十五)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十六)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第三章关联交易的提出及决策权限

第九条公司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其经营管理过程中,如遇到按本制度第二章规定确定为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情况的,相关部门及子公司须将有关关联交易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给公司信息披露归口部门。该书面报告须包括以下内容:

1、关联交易方的名称、住所等基本情况;

2、具体关联交易的项目以及交易金额、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3、确定关联交易价格的原则与定价依据;

4、关联交易的目的、必要性、对公司的影响;

5、须载明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公司信息披露归口部门应及时将相关材料和对该关联交易初审意见报送至决策机构和决策领导进行决策,并及时按决策的结果完成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总经理有权审核和决策如下关联交易事项:

1、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关联交易;

2、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不超过300万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交易。

上述两项,公司与关联人就同一标的或者同一关联人在连续十二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按累计金额计算,下同。

第十二条下述关联交易事项经总经理审核后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1、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超过30万元的关联交易;

2、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超过300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交易。

3、董事会、监事会、过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及总经理认为应当由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第十三条下列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或监事会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或者评估,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监事会认为应当提交给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第四章关联交易的审核程序

第十四条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所称关联董事包括下列董事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

(一)为交易对方;

(二)为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

接控制人;

(三)在交易对方任职,或者在能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单位、该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单位任职;

(四)为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具体范围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0.1.5条第(四)项的规定);

(五)为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具体范围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0.1.5条第(四)项的规定);

(六)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基于其他理由认定的,其独立商业判断可能受到影响的董事。

第十五条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该股东大会决议须经参会的过半数非关联表决权表决通过。

上述所称关联股东包括下列股东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

(一)为交易对方;

(二)为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

(三)被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

(四)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

(五)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和影响的股东;

(六)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可能造成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股东。

第十六条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应进行慎重、独立的判断,并出具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独立意见。

第五章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

第十七条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当及时披露。

第十八条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当及时披露。

第十九条公司披露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告文稿;

(二)与交易有关的协议或者意向书;

(三)董事会决议、决议公告文稿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如适用);

(四)交易涉及到的政府批文(如适用);

(五)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如适用);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

(八)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条公司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如适用);

(四)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人基本情况;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成交价格与交易标的帐面值或者评估值以及明确、公允的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以及因交易标的的特殊性而需要说明的与定价有关的其他事项;

若成交价格与帐面值、评估值或者市场价格差异较大的,应当说明原因;交易有失公允的,还应当披露本次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利益的转移方向;

(六)交易协议其他方面的主要内容,包括交易成交价格及结算方式,关联人在交易中所占权益的性质和比重,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和履行期限等;

(七)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包括进行此次关联交易的真实意图和必要性,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等;

(八)从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九)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有助于说明交易真实情况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第八条第(十一)项至第(十四)项所列日常关联交易时,按照下述规定进行披露和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一)对于以前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审议通过且正在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如果执行过程中主要条款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按要求披露各协议的实际履行情况,并说明是否符合协议的规定;如果协议在执行过程中主要条款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协议期满需要续签的,公司应当将新修订或者续签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根据协议涉及的总交易金额提交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审议,协议没有具体总交易金额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于前项规定之外新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应当与关联人订立书面协议并及时披露,根据协议涉及的总交易金额提交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审议,协议没有具体总交易金额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协议经审议通过并披露后,根据其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前项规定办理。

(三)公司每年新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数量较多,需要经常订立新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等,难以按照前项规定将每份协议提交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审议的,可以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按类别对本公司当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根据预计结果提交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对于预计范围内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分类汇总披露。公司实际执行中超出预计总金额的,应当根据超出量重新提请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第二十二条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内容应当至少包括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价格、交易总量或者明确具体的总量确定方法、付款时间和方式等主要条款。

协议未确定具体交易价格而仅说明参考市场价格的,公司在按照前条规定履行披露义务时,应当同时披露实际交易价格、市场价格及其确定方法、两种价格存在差异的原因。

第二十三条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的规定,可豁免信息披露义务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技术转让方面的关联交易适用本制度,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技术转让的关联交易内部决策制度》自本制度生效后废止。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对公司及其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十六条若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进行修改,则授权公司董事会相应地对本制度进行修改。本制度的的解释权属董事会。

档案管理制度

篇5:公司预算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条预算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公司未来发展目标的设想及为落实这些具体目标所做的部署,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一种规范,按公司章程,公司必须编制年度预算,为规范预算的编制及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预算管理的范围

本预算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公司各二级部门。

第三条预算管理的组织

公司的预算管理采取二级管理模式:

公司一级:公司成立预算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司预算编制、执行及二级部门预算执行的考核。其中组长:公司财务负责人;副组长:财务部经理;组员:各职能部门、技术创新中心、营销分公司及进出口分公司负责人。

基层一级:事业部预算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其中,组长:事业部经理,副组长:事业部副经理,组员:部门责任会计,核算员。

预算工作日常管理由财务部负责。

第四条制定年度预算的各种依据

制定年度预算的依据:1.以前年度的开支情况2.本年公司发展规划和总体目标3.各部门围绕发展规划和目标利润制定各项年度计划。

首先把公司发展的目标利润在各事业部中进行指标分解,并比较分解目标与总目标利润所存在的差距,提出要改进的措施和新投资的项目,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弥补利润缺口。为实现目标利润还需要制定出各项年度计划,作为编制预算的依据,其主要有:市场调研计划,市场占有率计划,销售收入计划、生产计划、进出口产品计划、产品成本计划、科研经费收支计划、利润计划、工资及相关费用计划、原材料辅助材料供应计划、水电动力计划、设备购置计划、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投资及收益计划、新产品开发计划、资金运作计划、筹资计划、财务费用计划、销售费用计划等。

第五条预算编制的内容

预算的内容由一整套预算财务报告和一系列预算报表组成,主要包括:

1.业务预算

即在各项计划基础上所编制的业务预算,它包括销售收入预算、生产预算、产品成本预算、新产品开发预算、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和毛利预算、工资及相关费用预算、制造费用预算、管理费用预算、经营费用预算、科研经费收支预算、各类物资器材预算、水电动力预算、固定资产折旧预算、设备购置预算。

2.财务预算

它是公司计划期内所编制的有关现金收支、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预算,它包括:主营业务税金预算、现金流量表预算、损益表预算、资产负债表预算。

3.专门决策预算

它是公司不经常发生的一次性专门业务预算,它包括长期决策所编制的投资预算、所得税上缴预算、发放股利预算等。

第六条预算编制程序

1.公司拟订年度经营总目标,确定年度规划。

2.开预算会,由公司领导颁布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并把总目标分解为各事业部应完成的年度经营目标,围绕经营目标各职能管理部门着手拟订各项管理计划,提出完成目标利润的措施。

3.各部门根据下达的指标、年度计划结合实际情况草拟分项预算,审查、分析本部门业务情况,并按规定内容和时间编制及报送有关预算资料。

4.公司财务部汇总各部门的预算资料形成总预算,报送总经理。

5.总经理把汇总的预算对照总目标利润,看其能否完成,如不能完成则分析各部门挖掘潜能,调整和修订有关预算内容,提出完成任务的措施重新确定预算指标,编制出年度预算草案。

6.年度预算草案报送公司董事会审议、修改后报股东大会,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作为正式预算,由总经理负责执行并把完成指标下达到各有关部门,督促执行。

第七条分预算的编制

1.各事业部应填写预算表:(1)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和毛利预算表(2)产品成本预算表(3)工资费用及相关费用预算表(4)制造费用预算表(5)销售收入预算表,(6)生产预算表(7)物资器材预算表(8)设备购置预算表,用定期费用预算控制表作为成本费用的考核控制表。

2.各机关部门填制的预算表:

a.生产计划部应填制本部门管理费用预算表、全公司生产预算表、新产品开发预算表,并汇总产品成本预算表、制造费用预算表。

b.财务部应填制本部门管理费用预算表、财务费用预算表、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预算表,并汇总所有表格,编制公司损益预算表、公司资产负债预算表、公司现金流量预算表。

c.设备物资部应填制本部门管理费用预算表、各类物资器材预算表、水电动力预算表、固定资产折旧预算表、设备购置预算表。

d.技术创新中心应填制本部门管理费用预算表、投资预算表、科研经费收支预算表。

e.人力资源部应填制本部门管理费用预算表、整个公司工资总额及相关费用预算表。

f.营销分公司填制本部门管理费用预算表、经营费用预算表并汇总调整各事业部填制的销售收入预算表。

各部门用定期费用预算控制表作为各部门考核控制表,部门管理费用由总经办负责控制。

第八条预算的执行与考核

正式预算下达后,由总经理负责执行。总经理在授权范围内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员工有责任和义务在总经理领导下努力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预算指标。

预算考核分为两个层次:

(一)公司预算完成情况由董事会考核,用年度预算制定的总预算指标与年度完成情况进行对照,考核其是否完成并给予相应的奖惩。董事会可在规定权限内定期或不定期对预算执行结果进行检查。

(二)各部门预算完成情况的考核由总经理负责。总经理可直接或授权有关部门对二级单位的的预算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其预算完成情况的好坏视其原因给予一定的奖惩。

第九条预算分析

当年度预算方案制定出来后,经过一定时期的运行,用运行结果与预算进行比较分析,找出差异原因,及时采取改进措施,完善管理,保证和控制公司经济正常运行,使公司经济走入科学、明晰的规范轨道,运行过程中如出现不可控因素时要及时调整预算,并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每年季末、年底财务部应用一些财务指标对预算结果的合理性、科学性、效益性进行评价。

运用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来揭示公司的偿债能力。

运用每股收益率、销售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成本利润率来评定公司的预算期的获利能力,使股东明了自己的投资利益,使公司管理人员明了公司的运作管理发展方向。

运用总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来评价公司的营运能力。

预算年度终了,财务部要对各项预测指标与实际指标相比较,运用绝对数和相对数比较,揭露实际脱离预算的总差异,进一步分析差异发生的原因,以促进公司不断提高预算的管理水平。

第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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