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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财产定期盘点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8

学校财产定期盘点制度

1、定期对财产进行清查盘点,重点是账物核实,实现财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2、盘点具体要求:

(1)要有各处、室、组原始盘点表,其项目应有处、室、组名称、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完好状况、使用人或保管人、盘点人(或盘点见证人)、盘点日期等。每表一式两份,一份由该处、室、组负责人留存;一份由财产管理员留存,并集中成册,按室排好,前设目录和封皮,装订妥存。

(2)对于比较分散,而且数量较多的物品,在准确盘点的基础上,再按分类和物品名称进行统计,如:桌椅、卷柜等,统计数字要准确。

(3)在盘点统计后,进行账物核实,必须见物对账,按账清物,要逐类逐项逐件地进行。经核实无误,清单要分类列出,要有每件物品的数量、单价,固定资产还要有每件物品的金额和总数量,待调物品随同列出清单,并注明完好状况一起上报设备站进行调剂。

篇2:学校资产调出报废财产处理制度

学校资产调出、报废与财产处理制度

1、由于自然原因的损坏,或长期使用而致的损耗,经检验确认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使用价值的财物;财物因灾害等特殊原因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均属报废申报范围。

2、要严格控制固定资产的调出、报废,同时也要杜绝废品长时间存放而不报,人为造成集中报废的做法(包括低值易耗品)。

3、固定资产的调出、报废,须经各级领导审查批准:单价万元以上(包括大批同类物资低于万元的)由主管校长签注意见,报设备站批准;单价在万元以下的物品由主管总务主任签注意见,报主管校长批准;并报送设备站备案。

4、固定资产的调出、报废,由财产管理员(或托管员)填写《财产报废注销审批表》,按表中各项内容填写齐全后,按第三条标准审批权限批准后,报批有关部门。批准后,报有关部门进行核减。

5、对已调出、报废物资的处理,一定要严肃认真,慎重稳妥,果断及时,做到物尽其用,公平合理,减低损失,变价收入必须入账。

篇3:中学学校财产账务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财产账务管理制度

一、账簿和托管账、卡、表的设置:

1、总务部门必须设置固定资产账。

2、托管财产部门必须设置托管账、卡、表:有专职托管员的部门,设置固定资产托管账和托管物品卡,有兼职托管员的部门,设置托管物品卡。

3、会计账簿应设置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两个科目,用以记录学校固定资产的变化。

4、总务部门必须设置借用物品登记表。

二、账务要求:

1、对购入、调拨或自制的教学设备,无论是从外单位取得原始凭证或自制原始凭证,必须由财产管理员签字验收。

2、财产管理员取得凭证后,应当根据凭证上的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入账内,做到数字准确,登记及时,字迹工整。

3、各类账簿,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行,如发现错误不得涂改、挖补、刮擦或用药水注销字迹,必须应将错误的文字或数字划红线注销,然后在划红线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并盖经办人章。

4、年终应对财产进行全面盘点,重点是账物核实工作。

三、记账凭证:

1、规格统一用设备站统一印发的《固定资产增减表》、《财产报废注销审批表》和《红桥区教育局物资调拨单》。

2、用法统一固定资产的增加和减少一律使用《固定资产增减表》,固定资产属于报废等一律使用《财产报废注销审批表》,本区内物资调拨一律使用《红桥区教育局物资调拨单》记账。

3、会计及财管员,有关责任领导、经手人签字的发票及增减表各一份,会计据以做连锁会计分录记入会计总账。

四、记账要求:

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按会计制度要求设立、分类,账目要随时反映固定资产的总数量、总金额,同时必须随时反映该物品的具体增加或减少的数量与金额。

五、账务处理:

1、经盘点确属漏账的,要以实物为准,进行补登记有关账目。

2、对于固定资产的调出或购入,要做好《固定资产增减表》,凭此表反映记账凭证。

3、对于固定资产的报废、注销以《财产报废注销表》为凭证做好账务处理。

篇4:B商务酒店盘点管理制度

商务酒店盘点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存货及财产盘点的正确性,使盘点工作处理有章遵循,并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以达到财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盘点范围

(一)存货盘点:系指原料、物料、商品、餐辅料、工程材料、零件保养材料等。

(二)财务盘点:系指现金、票据、有价证券。

(三)财产盘点:系指固定资产、代保管资产、低值易耗品等的盘点。

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

2、代保管资产:系由供货商提供,使用后结帐的物品。

3、低值易耗品:购入的价值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等。

第三条.盘点方式、时间

(一)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由各管理部门、采购员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行全面总清点一次,时间为:年中盘点时间是6月30日、31日;年终盘点时间是12月30日、31日。

2、财务:由财务部主管会计盘点。

3、财产:由各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清点。

(二)月末盘点

每月末所有存货,由各部门及财务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时间为每月30日。

第四条.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一)总盘人:由总经理任命、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上报总经理裁决。

(二)主盘人: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和实施。

(三)盘点人:由各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四)监盘人:由总经理派人担任。

(五)会点人:由财务部指派,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六)协盘人:由各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七)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抽点人,其职责相同。

第五条.盘点前的准备事项

(一)盘点编组:由财务部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盘点时间等,交总经理审批后,公布实施。

(二)各部门将应用于盘点的工具预先准备妥当,所需盘点表格,由财务部准备。

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

2、现金、有价证券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4、各项财产帐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并将有关单据如:入库单、领料单等装订成册(一月一本)。

第六条.盘点实施要求

1、要求主盘人、盘点人、协点人等严格按照盘点程序进行,不得徇私舞弊。

2、盘点时要力求物品的安全。

3、盘点结束时,要求盘点小组各成员均按职责划分签名确认。

4、盘点结束后,由财务部将盘点情况进行总结,上报总经理,特殊情况要着重指出,盘点结果进行存档。

5、根据盘点情况,对盘亏盘盈等情况做出处理决定,并存档。

篇5:A医院财产清查制度

医院财产清查制度4

1、定期对固定资产、其他财产物资、材料、药品进行清查。

2、财产清查小组必须有会计参加。

3、根据各科室的需要,中小型器械由设备采购小组集中采购。

4、各种材料、低值易耗品由采购员进行采购。

5、财产物资的维修由设备和后勤人员根据分工负责。

6、购入的材料、低值易耗品由专人管理,材料的领发必须符合有关手续。

7、大型的固定资产报废,必须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权限上报有关部门批准。

8、在清查过程中,如果发现药品、材料的溢亏必须报告主要领导。物资的溢亏要查明原因。对物资管理人按其责任给予奖励或惩罚。

9、大型设备、贵重仪器要有专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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