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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部经理工作标准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把姚氏服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规范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设立法务部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是公司的法律事务咨询与涉法事务的专职处理部门,负责处理公司的相关法律事务,包括监督公司规章制度建立、办理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协助起草和审查合同,法律知识培训,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法律风险性分析。为配合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法务部应在知悉公司订立重大合同、公司提起诉讼及非诉讼、收到与诉讼及非诉讼有关的文件后24小时内将

复印件转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备案。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积极履行各项职责,做好法律事务

管理工作,对违反本规定造成公司损失,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章规章制度监督管理

第五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拟定本部门规章制度,应向公司法务部审查备案。

第六条规章制度起草部门根据讨论或征求的意见对规章制度草案修改后,将规章制度草案连同征求的意见等资料送法务部,由法务部出具审查意见法务部对规章制度草案就下列主要方面进行审查:

(一)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是否符合国家政策;

(二)规章制度草案与公司现行规章制度是否协调,如果要改变现行规章制度的,理由和依据是否充分;

(三)规章制度草案体例结构、条款、文字等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七条规章制度打印成文后,应转送一份给法务部登记备案。

第三章合同管理

第八条本规定所称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九条公司及子公司与其他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及公司系统内相互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依照本制度进行管理。

劳动合同的管理制度另行制定。

第十条合同管理实行会签、审核责任制原则和安全、效益原则。

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法律事务部根据其职责权限对合同签订程序、履行情况及履行结果进行监督。

篇2:文明班级评比标准

为配合醴陵市创建省“园林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简称:“三城同创”),进一步规范学校班级管理,强化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充分调动班集体学习积极性,使我校的校风和班风有一个转变、提升,现制定文明班级(优秀班主任)评比细则:

(一)班集体组织建设(10分)

1、班级组织(3分):班集体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能在班主任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

2、班干部例会(3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班干部例会,并及时做好记录,了解班级情况,布置工作,解决问题。

3、师生关系(2分):班主任、任课老师与本班同学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教师得到同学的爱戴和尊重。

4、少先队组织(2分):少先队组织健全,并能发挥相应作用。班级少先队活动开展认真,有记录。

(二)班级文化建设(5分)

5、常规布置(3分);班级有课表、时间表、值日生轮流表等四表,并张贴合理、规范,每缺一项扣1分。

6、精心布置(2分):精心装点教室,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学习园地、队角等栏目有内容,定期更换。布置不规范、不到位,有缺陷,不记分。

(三)班级教育活动(15分)

7、班队活动课(3分):能认真组织好每周一次的班队活动课,少一次扣1分(以班队活动记录为依据)。组织的活动在学校、区观摩,分别加5分、10分。

8、升旗活动(3分):班级同学集体荣誉感强。尊敬国旗,参加升旗仪式,态度认真严肃,每发现1人次不参加或参加但组织纪律差扣0.5分。

9、宣传阵地建设(3分):班级宣传阵地好,根据学校要求,定时更换黑板报,获最佳板报的班级加1分。

10、着装卫生(3分):教育学生讲究个人卫生,穿戴整洁,无奇装异服。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化妆,不佩戴首饰、无染发现象。全班学生自觉、规范佩戴红领巾,按学校要求穿好校服。违纪每人次扣0.5分。

11、班级值勤(3分):积极参加学校常规管理,班级值勤工作负责、准时,记载详细,每缺一天登记或登记不全面扣0.5分。

(四)班级常规管理(40分)

12、遵章守纪(5分):自觉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重大违法违纪现象。如有违反,每人次扣1分。

13、学习习惯(5分):课堂纪律好,作业完成认真、及时、独立,有良好的学习习惯。

14、爱护公物(5分):有无意损坏但能按总务处规定及时赔偿,无故意损坏现象可以记5分。有故意损坏行为者,每人次扣1分。

15、卫生意识(5分):全班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每天认真做好教室、清洁区卫生工作,并做好保洁工作,能注意公共场所卫生。如不打扫,或欠整洁每次扣1分,有乱丢垃圾、乱涂乱画等现象的,每人次扣1分。

16、体育锻炼(5分):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按学校要求做好“两操”。每发现1人次不参加或组织纪律差扣0.5分。

17、文明礼仪(5分):学生举止文明,团结友爱,无骂人、打架、偷窃等行为。发现违纪一次扣1分,如果打架造成严重后果的加倍扣分。

18、*活动(5分):能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看演出、电影等,能遵守公共秩序,做文明听众、观众。不参加一次扣2分,开展活动、*时组织纪律差每人次扣0.5分。

篇3:公司优秀员工评选标准细则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企业优秀员工的评选标准细则,仅供大家参考和阅读。

为了表彰先进,促进和提高岗位服务质量,公司决定每季度、每年各进行一次先进员工的评选,现将有关评选标准和评选方法(草案)公布如下:

a、季度优秀员工评选标准和评选方法:

一、行为合格(每项可得2分,共可得30分):

1、以店为家,安心工作;

2、服从领导安排,一切行动听指挥;

3、遵守人事管理制度,出勤守时,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4、未曾处以较重的惩罚而且未曾造成较坏的影响;

5、维护酒店形象,爱护酒店财物,保护酒店利益,保守商业秘密;

6、尊重上司,服从管理,团结同事,爱岗敬业;

7、文明、和睦,礼貌待人;不使用粗言秽语、挑拨离间、搬弄是非;

8、在工作场所不吸烟、不随地吐谈、不随便丢烟蒂、纸屑等垃圾;

9、忠于职守、勤奋务实,认真履行岗位责任,不擅自窜岗离岗、消极贻误工作;

10、遵守当班组织纪律,不在岗位吃东西、读书报、聚众聊天说笑、当班睡觉等;

11、树立严谨的质量观念,紧记服务操作规程,执行质量自检互检制度,培养自我批评意识;

12、不挪用消防设施、不私自乱接电路,主动预防或排除事故隐患,不违章违规作业、擅拆防备装置等;

13、不酗酒打架闹事,不参与黄赌毒;

14、遵守饭堂规章制度;

15、遵守宿舍规章制度。

二、服务素养合格(每项可得2分,共可得20分):

1、微笑服务合格;

2、头正、肩平、胸宽、背直;

3、气色不傲、不怠,容颜和、静、庄;

4、淡装上岗,按酒店要求正确着装和佩戴工卡,衣着整洁、雅致大方、钮扣健全又必钮;

5、不佩戴饰物(确因需要配戴的,把握了尺度);

6、头发适时梳洗,发型朴实大方,不染发和搞奇型怪装;

7、讲究个人卫生,做到了三勤(勤洗、勤换、勤梳理),面部、手部保持清洁;

8、站姿符合基本要求:身体自然挺直、收腹、立腰,两肩平齐,两膝伸直靠拢,两臂自然下垂;

9、走姿符合基本要求:目视前方,上身自然挺直、挺胸、收腹、立腰,双肩平稳,两臂自然前后摆动;

10、坐姿符合基本要求:自然大方,坐时上身自然挺直、稍微挺胸。

三、服务观念合格(每项可得2分,共可得20分):

1、努力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并且通过了各种培训;

2、精益求精,追求卓越,业务不断进步;

3、微笑、和善,未曾有客人投诉;

4、把客人视如衣食父母,对客人未曾说“不”;

5、不断创新,并有所建树;

6、服务标准、规范又系统;

7、绩效明显或有进步;

8、做人做事有目标、懂职业品牌管理和人生规划;

9、工作有激情、追求完美,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

10、为人处世和谐、受大家欢迎,所在团队、班组曾获优秀称号或一直受领导称赞。

四、特殊贡献(每项可得2分,共可得20分):

1、对本酒店经营管理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建议,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质量或管理水平作出了贡献;

2、爱店如家,不计较个人得失,有奉献精神或积极工作,热情服务,创造了优异成绩;

3、努力拓展业务,积极开展市场,对本酒店营业或市场营销有特殊贡献;

4、努力钻研业务,对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有显著成效;

5、在为宾客服务中,使宾客深感满意而受到宾客赞扬、感谢,为本酒店赢得良好口碑;

6、开源节流,成绩显著;

7、见义勇为,保护本酒店及本酒店的宾客、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8、拾金不昧,乐于助人;

9、为维护酒店整体利益,在受到非礼、委屈情况下仍能向客人提供优质服务;

10、敢于检举揭发坏人坏事或配合公安部门捕获犯罪分子,并经查证属实。

五、忠诚与耐力分(满分10分):

服务3个月1分、6个月2分、9个月3分、12个月4分、15个月5分、18个月6分、21个月7分、24个月以上10分。

b、年度优秀员工评选标准和评选方法:

年度优秀员工的评选要在季度评选的基础上进行的,一从时间上要求被评选对象要在本酒店工作满一年以上;二从表现上要在季度评选中成绩突出;三具体得分方法同季度评选。

篇4:某二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总体说明:

一、本细则所有指标均为必查指标,适用于所有二级公立中医医院,民营中医医院参照执行。

二、本细则中将最基本、最重要,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特色优势、中医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指标,列为“核心指标”(以*标示),具备否决作用。

三、本细则各指标评分只在指标分数范围内扣分,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650分)

第一章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40分)

评审指标

评审方法

评审细则

分值

1.1依据功能与任务,确定医院发展战略,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体现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医院发展方向,有明确的发展目标,重在提高中医临床疗效。(4分)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2项具体措施的落实情况。

医院未确定发展战略或未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或发展规划未体现以中医为主方向,不得分;不能提供原始资料,扣2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未落实,每项扣2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0.5分)。

4

1.2围绕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并按年度定期评价。(12分)

1.2.1医院年度工作计划能够体现医院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医院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或工作计划中无具体措施,不得分;不能提供原始资料,扣1.5分。

3

1.2.2有发展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和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的具体措施和明确的资金投入。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无具体措施,每项扣1分;无资金投入,每项扣1分,措施未落实,每项扣1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0.5分)。

3

1.2.3医院对影响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关键问题有系统的调研分析(至少每年一次),并制订针对性措施。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并抽查2项具体措施的落实情况。

未定期开展调研分析或无针对性措施,不得分;措施未落实,每项扣1.5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0.5分)。

3

1.2.4医院对中医药特色指标(包括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比例、中药人员占药学人员比例、中药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中药饮片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等)定期(至少每年一次)进行考核、分析。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未定期进行考核、分析,不得分;分析不具体,扣1.5分。

3

1.3医院管理体系中建立引导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考核和奖惩激励制度,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作为重要指标。

(10分)

1.3.1医院制定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鼓励和考核制度。

查阅相关资料,并访谈有关人员。

未制定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鼓励和考核制度,不得分;制度不完善(如制度不系统,分散在各种相关制度中),扣1分;已制定,未实施,扣1分。

2

*1.3.2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相关指标。

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无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指标,不得分;已建立,未实施,扣3分。

6

1.3.3医院实行绩效工资管理,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情况的考核结果体现在科室分配方案中。

未实行绩效工资管理,或考核结果未体现在科室分配方案中,不得分。

2

1.4积极开展中医对口支援工作,并制定鼓励措施。(14分)

1.4.1将对口支援县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药工作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并有相关鼓励措施。

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

未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扣1分;未纳入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扣1分;无确定的对口支援单位,扣1分;无鼓励措施,扣1分。

3

1.4.2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人员交流等中医对口支援工作。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并访谈有关人员。

未开展中医对口支援工作,不得分;未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扣1.5分;未开展人员交流工作,扣1.5分,工作不到位,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0.5分)。

3

*1.4.3能发挥基层中医药工作龙头作用,所在区县基层中医药工作达到《“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2012]11号)明确提出的4项中药工作指标要求。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未达到年度工作指标要求,每项指标扣1分。

4

1.4.4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人员交流等中医对口支授工作。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并访谈有关人员。

未开展中医对口支授工作,不得分;未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扣1分;未开展人员交流工作,扣1分,工作不到位,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0.5分)。

2

1.4.5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建立中医药视频平台,能参加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召开的视频会议、开展交流、培训与会诊等工作。

实地考查。

未建立视频平台,不得分;未按要求参加视频会议、交流、培训与会诊活动,扣1分。

2

第二章队伍建设(10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2.1.严格执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医院人员配备的相关要求。(50分)

*2.1.1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60%。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

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1分。

7

2.1.2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60%,临床科室(口腔科、麻醉科除外)不得招聘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查阅评审前3年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60%,但招聘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不得分。

4

2.1.3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60%。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

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1分。

5

2.1.4护理人员系统接受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岗位培训(培训时间≥100学时)的比例≥70%。

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1分。

5

2.1.5每个临床科室中(口腔科、麻醉科除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人数比例≥60%,同时应符合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的相关要求。

每个临床科室不符合要求,扣1分。

7

2.1.6院级领导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60%。

每低于标准10个百分点,扣1分。

3

2.1.7医院院领导和医务、护理、药剂、教学、科研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经过省级以上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知识和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院长应经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政策和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科主任经过中医药政策和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

查阅上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

院长不符合要求,扣2分;其他每人不不符合要求,扣1分,部分符合,酌情扣分(每人最少扣0.5分)。

6

2.1.8医院医务、护理、科研、教育等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包括正、副职负责人)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60%。

查阅上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

每低于标准5个百分点,扣1分。

4

2.1.9临床科室负责人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或系统接受中医药专业培训两年以上的比例≥60%。

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1分。

5

2.1.10临床科室负责人(口腔科、麻醉科除外)中应有具备高级中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6年以上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经过西学中培训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临床科室科主任应符合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的相关要求。

临床科室负责人中应有具备高级中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经过西学中培训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不符合要求,每个科室扣1分;科主任不符合要求,每个科室扣1分。

4

2.2制定中医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和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20分)

2.2.1制定中医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或在医院中长期规划中有相关内容。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1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无人员队伍建设规划或医院中长期规划中无相关内容,不得分;措施未落实,扣3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1分)。

5

2.2.2医院年度工作计划中有优化中医药人员结构、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并落实。

查阅上年度工作计划,并抽查1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年度工作计划中无相关措施,不得分;措施未落实,扣3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1分)。

5

2.2.3医院有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机制,并组织实施。

查阅相关资料,并访谈相关人员。

无选拔与激励机制,不得分;未组织实施,扣3分。

5

2.2.4开展师承教育,制定师承教育计划和具体措施。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并抽查2项具体措施的落实情况。

未制定师承教育计划和具体措施,不得分;措施未落实,扣3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1分)。

5

2.3认真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积极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与培训。(30分)

2.3.1根据《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定期考核内容》要求,开展以中医药知识与技能为主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查阅相关资料。

未定期考核,不得分;业务水平测评不以中医内容为主,扣4分。

6

2.3.2开展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并抽查3名医师的培训档案。

未开展培训,不得分;未按计划和要求培训,每人扣2分。

4

2.3.3开展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三基”培训。

未开展培训,不得分;未按计划和要求培训,每人扣2分。

5

2.3.4每年承担省级以上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5项;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中医药继续教育并获得规定学分的比例达到100%。

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

每年承担省级以上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5项,每少一项扣1分;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中医药继续教育并获得规定学分的比例每低于标准5个百分点,扣1分。

4

2.3.5开展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并考核。

查阅相关资料,现场考核临床科室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5人。

未开展培训,不得分;未考核,扣4分;现场考核不符合要求,每人扣2分,部分符合,酌情扣分(每人最少扣1分)。

6

2.3.6建立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档案,考评记录完整。

抽查3名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个人技术考评档案。

未建立个人技术考评档案或考评无中医药内容,每人扣2分。

5

第三章临床科室建设(17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3.1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规定,合理设置临床科室,科室命名规范。(20分)

3.1.1临床科室≥14个(至少设置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针灸科、骨伤科、肛肠科、皮肤科、眼科、推拿科、耳鼻喉科、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麻醉科),医技科室≥7个(药学部、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营养科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每少1个科室,不得分。

7

*3.1.2医院和临床科室命名符合规定,不得有神经科(中心)、神经内科(中心)、消化科(中心)、风湿免疫科(中心)、免疫科(中心)、泌尿科(中心)等名称。外科二级分科应命名为外一、外二、外三……,不得出现其他命名。

实地考查。

医院名称不规范,不得分;科室名称不规范,每1科室扣4分。

10

3.1.3医院不得张挂不符合规定的荣誉称号。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3

3.2.按照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的相关要求加强科室建设与管理。(25分)

3.2.1门诊、病房、急诊的设置、设施符合相关要求。

实地考查。

门诊、病房、急诊设置与设施不符合要求,每个区域扣2分,部分符合,酌情扣分(每个区域最少扣0.5分)。

5

3.2.2人员结构合理,科室主任、护士长、学术带头人或学科带头人、学术继承人配备满足科室建设与管理的需要。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

不符合要求,每人扣1分。

3

3.2.3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中医特色服务项目。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开展中医特色服务项目的数量未达到要求,每少1项,扣0.5分。

4

3.2.4上级医师正确指导下级医师进行中医药诊治工作。

抽查本年度5份归档病历。

查房记录中无上级医师辨证分析与治疗法则、处方、用药要点讲解记录,每份病历扣0.5分;对下级医师的诊疗缺陷未及时纠正,每份病历扣0.5分。

5

3.2.5及时开展病例讨论,提高中医诊治急危重症、疑难病的水平。

抽查5份讨论病例。

未开展病例讨论,不得分;病例讨论中无中医内容,每例扣1分。

5

3.2.6三级医师的专科继续教育达到相关要求。

查阅相关资料,并现场访谈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以上医师各1人。

未按要求开展继续教育,每人扣1分。

3

3.3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诊疗方案基础上,制定并实施本科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定期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优化诊疗方案。对中医优势病种的疗效及中医药特色进行年度分析、总结和评估,并制定改进措施。(20分)

*3.3.1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诊疗方案基础上,科室制定至少3个以上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并体现医院本科室临床实际和特色,诊疗方案基本要素齐全。

查阅3个病种诊疗方案及其他相关资料。

无中医诊疗方案,不得分;每少1个病种诊疗方案,扣2分;诊疗方案基本要素(中西医病名、诊断、治疗、难点分析、疗效评价等)不全,每少1个要素,每个病种扣0.5分;未执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诊疗方案,每个病种扣1分;未体现本科临床实际和特色,每个病种扣0.5分。

4

3.3.2医师掌握本专科诊疗方案。

现场访谈3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科室负责人1名),每人访谈1个优势病种,共访谈3个病种。

科室负责人未掌握本科优势病种诊疗方案,扣2分;其他医师未掌握,每人扣1分,掌握不全面,酌情扣分(每人最少扣0.5分)。

4

3.3.3诊疗方案在临床中得到应用。

抽查3份运行或归档病历(原则上每个病种1份)。

未执行本科诊疗方案,每份病历扣2分,部分执行,酌情扣分(每份病历最少扣0.5分)。

4

3.3.4每年对诊疗方案实施情况及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疗效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优化诊疗方案。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未对中医优势病种的疗效与特色进行定期分析、总结和评估,每个病种扣1分,总结、分析、评估不到位,酌情扣分(每个病种最少扣0.5分);未对诊疗方案进行优化,每个病种扣1分,优化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每个病种最少扣0.5分)。

4

3.3.5手术科室制定至少3个常见病种围手术期中医诊疗方案,手术病例能正确配合使用中医药治疗。

查阅相关资料,抽查10份手术病历(应包含3个常见病种)。

未制定围手术期中医诊疗方案,不得分;每少1个病种诊疗方案,扣2分;每少1个常见病种手术病历,扣1分;手术病例未正确配合使用中医药治疗,每份病历扣0.5分

4

3.4实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中医临床路径和中医诊疗方案。定期对临床路径实施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不断完善和改进。(18分)

3.4.1医院至少2个以上科室实施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中医临床路径,并制定实施方案。

查阅相关资料(每个科室1个病种)。

未制定中医临床路径实施方案,每个科室扣2分。

4

3.4.2医师掌握本专科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临床路径。

现场访谈2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每个科室1人)。

未掌握本科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临床路径,每人扣3分;掌握不全面,酌情扣分(每人最少扣1分)。

6

3.4.3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在临床中得到应用。

每个科室抽查2份运行或归档病历。

无临床路径表单,每份病历扣1分;未执行临床路径或诊疗方案,每份病历扣1分。

4

3.4.4每年对临床路径实施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出完善和改进路径标准的建议。

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

未对临床路径的实施情况定期检查分析,不得分;未提出改进措施,扣2分。

4

3.5严格执行《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中医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符合相关规定。(25分)

3.5.1入院记录四诊资料完整。

抽查近1年10份归档病历。

四诊资料不完整,每份病历扣0.5分。

5

3.5.2首次病程记录体现理法方药一致性。

理法方药不一致,每份病历扣0.5分。

5

3.5.3病程记录体现理法方药一致性。

理法方药不一致,每份病历扣0.5分。

5

3.5.4中医方药记录格式及书写符合《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要求。

中医方药记录格式及书写不符合要求,每份病历扣0.5分。

5

3.5.5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符合《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要求。

抽查近1年20张门诊饮片处方。

处方格式及书写不符合要求,每张处方扣0.3分。

5

3.6严格执行《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12分)

3.6.1辨证使用中成药(含中药注射剂)。

抽查近1年10份归档病历。

使用中成药无记录、未辨证或辨证不正确,每份病历扣0.5分。

4

3.6.2门诊用药合理配伍,符合联合用药原则。

抽查近1年20张中成药处方。

无病名诊断、证候诊断,用药不合理(不合理配伍,不符合联合用药原则),每张处方扣0.2分。

4

3.6.3门诊中成药使用剂量、用法正确。

剂量、用法错误,每张处方扣0.2分。

4

3.7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掌握中医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对本科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和急危重症中西医诊断与鉴别诊断的准确性不断提高。(10分)

现场考核3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科室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各1名)。

科室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未掌握诊断或鉴别诊断、中医诊疗技术、方剂,每项扣3分;其他医师未掌握,每人每项扣2分。

10

3.8按有关要求,合理配置、应用中医诊疗设备。(10分)

查阅设备清单,并抽查3种设备使用情况(分属于3个科室,每个科室抽1种)。

中医诊疗设备配置未达8类,每少一类,扣1分;未达20种,每少一种,扣1分;设备未使用,每种扣2分。

8

3.9开展中医诊疗技术项目和中医综合治疗。(15分)

3.9.1开展中医医疗技术项目≥40种。

查阅本年度中医医疗技术项目清单。

每少1项,扣0.5分。

4

*3.9.2采用非药物中医技术治疗人次占医院门诊总人次的比例≥10%。

查阅上年度医院针灸科、推拿科、康复科等以非药物中医技术治疗为主的科室的门诊人次。

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0.5分。

5

3.9.3设立中医综合治疗室的科室数不低于开设病房的临床科室总数的50%,门诊设立中医综合治疗区。

实地考查,并抽查2个病区。

病区未设立中医综合治疗室,扣3分;门诊未设立中医综合治疗区,扣3分。

6

3.10研制和使用一定数量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门诊中药处方数、中药饮片处方数占门诊处方总数及中药饮片处方数与门诊人次的比例达到规定要求。(15分)

3.10.1常年应用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10种。

查阅上年度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入出库单和医疗机构制剂注册许可证。

无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不得分;制剂每少1种,扣0.5分;有制剂但未生产,每种扣0.5分(最多扣3分)。

5

*3.10.2门诊处方中,中药(饮片、中成药、医院制剂)处方比例≥60%;中药饮片处方占门诊处方总数的比例≥30%。

查阅上年度的统计资料,并抽查核实。

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每个指标扣1分。

7

3.10.3中药饮片处方数占门诊人次的比例≥50%。

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0.5分。

3

第四章重点专科建设(9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4.1地市以上中医重点专科(专病)达到一定数量,专科床位、设备、人员、技术及业务达到规定要求。(27分)

4.1.1地市以上中医重点专科(专病)≥2个,至少有1个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

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查。

不达标,不得分。

4

4.1.2专科床位数(不含加床)≥30张。

专科床位数<30张,每低10%,扣1分。

3

4.1.3按照《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要求配备中医诊疗设备,诊疗设备满足临床工作需要。

未按照《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配备中医诊疗设备,不得分;诊疗设备不能满足临床工作需要,扣2分。

4

4.1.4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的比例≥70%;专科学术带头人在学术团体任职。

查阅相关资料。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的比例,每低于标准5个百分点,扣1分;学术带头人不符合要求,扣1分。

4

4.1.5专科诊断水平和中医疗效水平较高,中医辨证论治准确率达到100%。

查阅10份病房运行病历或10份门诊病历。

辨证论治不准确,每份扣2分。

5

4.1.6中医治疗率≥60%,优势病种住院中医治疗率≥70%。

查阅上年度统计资料。

中医治疗率<60%,扣2分;优势病种中医治疗率<70%,每个病种扣1分。

4

4.1.7专科服务量在相应级别中医同专业科室中领先,门诊量、出院人数逐年增加。

查阅评审前3年统计资料。

门诊量未逐年增加,扣1.5分;出院人数未逐年增加,扣1分。

3

4.2制定并实施专科建设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及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确定的优势病种应具有明显的中医药特色优势,主要研究课题应针对优势病种的中医治疗难点。(15分)

4.2.1按照要求制定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查阅相关资料。

未制定专科建设发展规划,不得分,专科建设发展规划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最少扣0.5分)。

4

4.2.2制定年度重点专科工作计划。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少一年扣1分,工作计划内容不完整或与发展规划不相符,酌情扣分(最少扣0.5分)。

3

4.2.3制定本专科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可体现在年度工作计划中)。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并抽查2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未制定具体措施,不得分;措施未落实,每项扣1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扣0.5分)。

4

4.2.4确定的优势病种应具有明显的中医药特色优势,中医临床疗效突出,居本专科收治病种前列。

查阅相关资料。

未确定优势病种,不得分;确定的优势病种达不到收治病种前列,每个病种扣1分;确定的病种中医药特色优势不明显,疗效不突出,酌情扣分(每个病种最少扣0.5分,最多扣1分)。

4

4.3.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诊疗方案基础上,制定并实施本专科优势病种和常见病种的中医诊疗方案,定期对中医治疗方法的临床疗效进行评价。(27分)

*4.3.1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诊疗方案基础上,科室制定本专科优势病种和常见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并体现医院本科室临床实际,突出中医药诊疗方法的综合运用,诊疗方案基本要素齐全。

查阅3个病种诊疗方案及其它相关资料。

无中医诊疗方案,不得分;低于3个病种诊疗方案,每少一个病种,扣3分;中医诊疗方案未反映本专科特色,每个病种扣2分,反映不充分,酌情扣分(每个病种最少扣0.5分);诊疗方案基本要素(中西医病名、诊断、中医药综合治疗方法、难点分析、疗效评价等)不全,每少1个要素,每个病种扣0.5分。

8

4.3.2医师掌握本科诊疗方案。

现场访谈3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科室负责人1名),每人访谈1个优势病种,共访谈3个病种。

科室负责人未掌握本科优势病种诊疗方案,扣3分;其他医师未掌握,每人扣2分;掌握不全面,每人扣1分。

6

*4.3.3诊疗方案在临床中得到应用。

抽查3份运行病历(原则上每个病种1份)。

未执行诊疗方案,每份病历扣2分,部分执行,每份病历扣1分。

6

4.3.4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对优势病种诊疗方案的实施情况和中医临床疗效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中医疗效评价客观、科学。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未对诊疗方案实施情况和中医临床疗效进行评价,每个病种扣2分;未定期评价,每个病种扣1分;分析、总结、评价不到位,每个病种扣0.5分;中医疗效评价不客观,每个病种扣0.5分。

7

4.4开展本专科临床经验整理与应用,加强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培养专科学术继承人。(10分)

4.4.1有本专科学术经验继承工作计划和措施,有明确的名老中医学术继承人。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并现场考核学术继承人。

未开展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不得分;无工作计划和措施,扣1分;学术继承人不明确,扣1分。

3

4.4.2专科学术继承人掌握名老中医学术经验。

学术继承人未掌握本专科名老中医学术经验,扣1分,掌握不全面,扣0.5分;未能提供原始跟师记录、论文等相关学术继承工作材料,扣2分。

3

4.4.3名老中医的学术思想及实践经验在专科临床中得到应用。

查阅相关资料,检查代表性2份病历。

不能提供应用本专业有代表性的名老中医的学术思想及实践经验应用证据者,扣2分;未在病历中体现,每份扣1分。

2

4.4.4开展本专科领域文献记载的中医诊疗方法挖掘、整理与应用。

查阅相关资料。

未开展挖掘、整理工作,不得分;未将其中有效的中医诊疗方法应用于临床,扣1分。

2

4.5开展专科诊疗技术及特色疗法,研制和使用专科中药制剂。(11分)

4.5.1至少有3项专科技术及特色疗法操作规范,并在临床应用。

查阅相关资料,现场访谈与考核2名医师。

专科技术及特色疗法每少一项,扣1分;操作规范不具体,每项扣0.5分;未在临床应用,每项扣1分。

3

4.5.2医师熟练掌握本专科技术及特色疗法。

考核不合格,每人扣2分。

4

4.5.3临床应用的专科中药制剂品种≥2种。

查阅相关资料。

少于2个品种,每少一种,扣1.5分。

3

4.5.4制定专科中药制剂研究计划并实施。

无计划,不得分;未实施,扣0.5分。

1

第五章中药药事管理(8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5.1医院药事管理组织定期对临床使用中药进行监督、评价和指导,合理遴选医疗机构内使用的中药。(2分)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未对临床使用中药进行监督、评价和指导,不得分;每年少于2次,扣1分。

2

5.2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24分)

5.2.1设有中药饮片库房、中药饮片调剂室、中成药库房、中成药调剂室、周转库、中药煎药室。

实地考查。

每少1个部门(组),扣0.5分。

3

5.2.2中药房应当远离各种污染源,中药饮片调剂室、中成药调剂室、中药煎药室应配备有效的通风、除尘、防积水以及消防等设施。

中药房距各种污染源较近,扣0.5分;缺少有效的通风、除尘、防积水、消防设施,每少一种扣0.5分。

2

5.2.3中药饮片调剂室面积≥80平方米;中成药调剂室面积≥40平方米。中成药调剂室、中药饮片调剂室面积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

中药饮片调剂室面积低于80平方米,扣2分;中成药调剂室面积低于40平方米,扣2分;中成药、中药饮片调剂室面积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不相适应,每项扣1分。

5

5.2.4中药房的设备(器具)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

设备(器具)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不相适应,酌情扣分。

2

5.2.5中药房人员配备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相适应。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实地考查。

中药房人员配备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不相适应,酌情扣分。

2

5.2.6中药房主任或副主任中,应当有副主任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资料。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2

5.2.7中药饮片质量验收负责人应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中药饮片鉴别经验的人员或具有丰富中药饮片鉴别经验的老药工。中药饮片调剂复核人员应具有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小包装饮片的复核人员应具有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煎药室负责人应具有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煎药人员应为中药学专业人员或经培训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资料。

不符合要求,每人扣1分。

5

5.2.8制定以中药内容为主的在职教育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查阅审查前2年相关资料。

无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不得分;有培训计划,未实施,扣1分。

2

5.3严格执行《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18分)

*5.3.1建立中药饮片采购制度,采购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供应商资质齐全并对其定期评估。

查阅相关资料(如中药饮片采购制度、采购计划、供应商资质档案、评估记录等)。

无中药采购制度或供应商资质不符合要求或有伪、劣药品及明令禁止购销的产品,不得分;采购制度不完善,扣1分;评估记录不完整,扣1分。

5

5.3.2中药饮片验收管理制度健全并落实到位,记录完整。

查阅上年度中药饮片采购质量管理制度及进货质量验收记录。

无制度或无记录,不得分;制度不完善,扣1分;记录不完整,扣1分。

3

5.3.3中药饮片储存管理规范,有保证质量的管理制度和设施条件,做到定期养护。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中药饮片有变质、霉变、生虫、串药等现象或无储存管理规范、制度,不得分;设施条件不完善,扣1分;养护记录不完整,扣1分。

3

5.3.4毒性中药饮片、按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管理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查,并抽查10张毒性中药饮片、按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处方。

未按规定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扣1分;账物不符,扣1分;含毒性中药饮片、按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处方调剂不符合规定,每张扣0.2分。

2

5.3.5建立中药饮片处方调剂制度和操作规范,严格处方的审核和调剂复核,调剂复核率100%,每剂重量误差应在±5%以内。

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查,并抽查1日中药饮片处方和调剂后的中药饮片处方20剂。

无饮片调剂制度和操作规范,不得分;未按规定审核或无复核签字,每张处方扣0.5分(最多扣2分);重量误差不符合要求,每剂扣0.5分(最多扣2分)。

5

5.4按要求积极使用小包装中药饮片。(5分)

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查。

小包装中药饮片少于300种,不得分。

5

5.5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

(15分)

5.5.1有与本单位实际情况相适应的煎药室工作制度和相关设备的标准化操作程序,严格煎药的质量控制、监测工作。

无工作制度和相关设备的标准化操作程序或未开展质量控制、监测工作,不得分;质量控制、监测工作不到位,酌情扣分(最少扣1分,最多扣3分)。

5

5.5.2煎药室布局合理,配备完善的煎药设备设施和辅助用具,流程合理。

布局不合理,扣0.5分;流程不合理,扣0.5分;设施设备和辅助用具配备不完善,扣0.5分。

2

5.5.3煎药室应当定期消毒。煎药设备设施、容器使用前应确保清洁,有清洁规程和每日清洁记录。

未定期消毒、无清洁规程或无每日清洁记录,不得分;消毒记录和每日清洁记录不完整,每项扣1分。

3

5.5.4煎药室面积与本单位的业务规模(煎药工作量)相适应。

煎药室面积与本单位的业务规模(煎药工作量)不相适应,酌情扣分。

2

5.5.5煎药操作记录完整,操作方法符合要求。待煎药物先行浸泡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剂药一般煎煮2次,煎煮时间根据方剂的功能主治和药物的功效确定。凡注明有先煎、后下等特殊要求的,按照要求或医嘱操作。

无操作记录,不得分;记录不完整,扣1分;煎药操作方法不符合要求,每处扣0.5分。

3

5.5.6能提供中药急煎服务。

查阅相关资料。

不能提供急煎服务,或急煎不能在2小时内完成,不得分。

2

5.6严格执行中药饮片处方用名和调剂给付有关规定。(3分)

现场抽查10种中药饮片的调剂给付(查阅相关资料,现场访谈医师和药房工作人员)。

中药饮片调剂给付不符合规定,每种扣0.5分。

3

5.7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3分)

5.7.1中药制剂的配制管理规范,委托加工的制剂须经相应部门批准,按照相关的规定执行。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无制剂配制记录或未经批准委托加工或委托加工批件不符合规定,不得分;配制记录不完善,扣1分。

2

5.7.2中药制剂在医疗机构之间的调剂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查阅相关资料。

中药制剂在医疗机构之间的调剂使用不符合规定,不得分。

1

5.8临床药师参与中药药物治疗,促进安全与合理用药。(10分)

5.8.1医院配备有临床药师,提供中药咨询服务,促进中药合理使用。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无临床药师,扣2分;无中药咨询窗口或工作台,扣1分;无咨询记录,扣1分。

2

5.8.2建立中药安全性监测管理制度和中药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制度,按规定报告中药不良反应。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3份病历。

无制度或无中药不良反应报告记录,不得分;未按照规定上报不良反应,每例扣1分。

3

5.8.3定期开展中药处方评价工作,规范处方(用药医嘱)开具、审核、调配、核发、用药指导等行为。

查看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未开展评价工作,不得分;评价内容不完善,扣2分;评价结果未公布,扣1分。

3

5.8.4对患者开展中药及中药合理用药知识宣传与教育。

查看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未开展宣传与教育,不得分。

2

第六章中医护理(7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6.1参照中医医院中医护理工作指南开展中医护理工作。(23分)

6.1.1制定落实《指南》的计划与具体措施(可体现在医院年度工作计划中)。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1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无相关计划和措施,不得分;措施未落实,每项扣1分。

2

6.1.2明确护理管理部门的中医护理管理职能和管理人员职责。

查阅相关资料。

护理管理部门的职能不明确,扣1分;主管院长、护理部主任、科护士长、护士长的职责不明确,每人扣0.5分。

3

6.1.3病房护理人员总数与病区实际开放床位数的比例达到0.4:1的要求。

实地考查,并抽查近3个月护理人员排班表。

病房护理人员总数与病区实际开放床位数的比例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4

6.1.4制定护理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的培训计划,体现不同层次人员的培训内容与学时要求,定期考核,措施到位。

查阅培训计划及中级、初级护士技术档案各2份。

无计划或计划中未体现中医药内容,不得分;计划未落实或原始资料记录不全面,每份技术档案扣0.5分;培训内容与学时不符合要求,每份技术档案扣0.5分。

4

*6.1.5积极开展中医护理技术操作,科室开展中医护理技术项目不少于2项。

抽查2个科室,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医院未开展中医护理技术操作,不得分;科室开展中医护理技术项目少于2项,每科扣1分。

4

6.1.6开展中医特色护理质量评价工作。

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

未开展中医特色护理质量评价工作,不得分;记录不完整,扣1分。

3

6.1.7建立护理与医务、药剂、后勤等相关部门支持开展中医护理工作的协调机制,并定期(至少半年1次)召开会议。

查阅相关资料。

无会议记录,不得分;协调机制落实不到位,扣1分。

3

6.2执行《中医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积极开展辨证施护。(23分)

6.2.1制定中医护理常规并组织实施。

现场抽查2个病区的相关资料。

中医护理常规少于2个,每个病区扣3.5分;未组织实施,每个病种扣1.5分。

7

6.2.2积极开展专科中医特色护理,包括为患者提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康复和健康指导。

抽查1个病区,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每个病区访谈1名患者。

未开展专科中医特色护理,不得分;未提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康复和健康指导,扣4分。

9

6.2.3在入院评估等记录中,体现辨证施护内容。

抽查2份运行病历,并实地考查。

未体现辨证施护内容,每份扣3.5分;中医护理与辨证不一致,每份扣1.5分。

7

6.3护士掌握本科常见病的中医护理常规和中医护理技术操作,能够提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康复和健康指导。(24分)

6.3.1护士掌握本科常见病的中医护理常规。

现场考核2名护士(含1名护士长)。

护士长未掌握本科常见病的中医护理常规,扣3.5分,护士未掌握,扣2.5分;掌握不全面,酌情扣分(每人最少扣0.5分,最多扣2分)。

5

6.3.2护士掌握中医护理技术操作。

按照护理操作百分制打分表进行打分,每项操作得分90—95分,每人扣1分;85—89分,每人扣3分;低于85分,每人扣6分。

12

6.3.3护士能提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康复和健康指导。

现场考核2名护士。

护士不能提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康复和健康指导,不得分;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每人最少扣0.5分,最多扣2分。)

6

第七章文化建设(6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7.1医院重视中医药文化建设。(6分)

7.1.1贯彻执行《关于加强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及《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指南》等相关文件要求。

查阅相关资料。

无相关会议记录,不得分。

3

7.1.2制定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2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未制定实施方案,不得分;措施未落实,每项扣1.5分。

3

7.2医院价值观念体系体现中医药文化。(12分)

7.2.1医院宗旨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的价值观念。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无医院宗旨或未体现,不得分;正在征集或制定过程中,扣2分;体现不充分,扣1.5分。

4

7.2.2医院发展战略体现发展中医药事业、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总体定位。

无发展战略或未体现,不得分;正在征集或制定过程中,扣2分;体现不充分,扣1.5分。

4

7.2.3院训体现中医医院的宗旨。

无院训或未体现,不得分;正在征集或制定过程中,扣2分;体现不充分,扣1.5分。

4

7.3建立并不断完善行为规范体系,形成富含中医药文化特色的服务文化和管理文化。(19分)

7.3.1医师诊疗行为规范,体现中医理念和思维。

现场考核3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诊疗行为不规范,每人扣2分;诊疗行为未体现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的运用,每人扣2分。

9

7.3.2医院员工言语仪表规范。

现场考核3名员工(窗口服务人员、医技人员,门诊服务台人员各1名)。

医院员工言语仪表不规范,每人扣1分。

3

7.3.3具有体现中医药文化的特定礼仪。

查阅相关资料。

无特定礼仪,不得分。

3

7.3.4制定体现中医医院特点的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并开展培训。

查阅相关资料。

未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不得分;未体现中医医院特点,扣3分;未开展培训,扣2分。

4

7.4参照中医医院环境形象建设范例,开展中医医院环境形象体系建设。(23分)

7.4.1庭院建设体现中医药文化。

实地考查。

庭院建设未体现中医药文化,不得分,体现不充分,扣2分。

3

*7.4.2门诊走廊、候诊区和住院部走廊宣传中医药知识,使用中医病名和中医术语,并与所在科室的中医药特色相结合,中药候药区宣传中医药相关知识。

门诊走廊、候诊区和住院部走廊未宣传中医药知识,每个区域扣5分;未使用中医病名或中医术语,每个区域扣3分;未与科室特色相结合,每科扣2分;中药侯药区未宣传中医药相关知识,扣5分;宣传不充分,扣3分。

20

第八章预防保健(4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8.1为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提供支撑。(6分)

8.1.1医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中有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内容,有明确的发展目标。

查阅相关资料。

医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中无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内容,不得分;发展目标不明确,扣1.5分。

3

8.1.2医院制定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工作计划,明确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并抽查2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医院未制定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工作计划,不得分;具体措施未落实,每项扣1分;部分落实,每项扣0.5分。

3

8.2按照中医预防保服务提供平台建设基本规范,合理设置和建设中医预防保服务平台。(17分)

8.2.1具有提供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平台,具有健康状态辨识、风险评估、健康咨询与指导、健康干预等功能。

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查。

无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提供平台,功能不满足,不得分。

4

8.2.2人员配备满足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功能的需要,专职医护人员不少于4人,中医类别人员≥70%,其中应当有一名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

医护人员配备不足4人,或中医类别人员<70%,或无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不得分。

5

8.2.3设备配置满足中医预防保健服务需要。

查阅科室设备清单,并实地考查。

设备配置不能满足中医预防保健服务需要,酌情扣分。

4

8.2.4建立有关工作制度、服务规范和技术操作规范。

查阅相关资料。

无工作制度,扣1分;无服务规范,扣1分;无技术操作规范,扣2分;工作制度、规范不全,每项扣0.5分;技术操作规范不全,扣1分。

4

8.3按照要求规范提供中医预防保健服务。(10分)

8.3.1提供规范化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服务流程合理。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材料,并实地考查。

未提供服务,不得分;流程不合理,扣1分;不能提供原始材料,扣1分。

2

8.3.2建立健康管理数据库。

未建立数据库,不得分;不能提供原始材料,扣2分。

3

8.3.3开展中医体检和评估。

未开展中医体检和评估,不得分;中医体检和评估不到位,扣1分。

2

8.3.4提供中医预防保健干预服务(包括中医健康教育和指导,中医技术方法干预等)。

未提供中医干预服务,不得分;服务不到位,扣2分。

3

8.4积极应用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技术,技术应用符合相关规范。(7分)

8.4.1积极应用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技术(如膏方、针刺、灸法、火罐、推拿、贴敷、足疗、药浴、熏蒸、药膳、刮痧等)≥5项。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未开展,不得分;<5项,每少1项,扣1分。

4

8.4.2技术应用符合相关规范。

技术应用不规范,每项扣1分。

3

第二部分综合服务功能(350分)

第一章基本要求和医院服务(40分)

一、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5分)

评审指标

评审方法

评审细则

分值

1.1.1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4分)

1.1.1.1医院管理和服务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服务宗旨、管理理念和管理措施体现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

查阅相关资料。

未体现公益性,不得分。

2

1.1.1.2参加并完成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社会公益项目。

未参加并完成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各类扶贫、防病、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项目及边远地区医疗服务援助项目,或未开展、举办多种形式社会公益性活动(如义诊、健康咨询、募捐等)等,不得分。

1

1.1.1.3承担政府分配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等为社区、农村基层培养卫生人才的指令性任务,制定相关的制度、培训方案,并有具体措施予以保障。

无制度,扣0.3分;项目培养资料(包括学员名单、授课课件、学时、考核和评价等)不完整,扣0.4分;无保障措施,扣0.3分。

1

*1.1.2.医院的功能、任务和定位明确,保持适度规模,医院编制及实有床位数均≥100张,科室设置、每床建筑面积、人员配备和设备、设施符合二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3分)

查阅相关资料。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3

二、医院服务(17分)

三、应急管理(9分)

…………。

四、临床医学教育(7分)

…………。

第二章患者安全(30分)

…………。

第三章医疗质量(170分)

一、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与制度(10分)

…………。

二、医疗技术管理(15分)

…………。

三、医技科室质量管理(40分)

(一)临床检验质量管理(20分)

…………。

(二)医学影像质量管理(20分)

…………。

四、其他科室质量管理(85分)

(一)手术治疗管理(20分)

…………。

(二)麻醉治疗管理(15分)

…………。

(三)感染性疾病管理(10分)

…………。

(四)输血管理与持续改进(15分)

…………。

(五)医院感染管理(25分)

…………。

五、病历(案)质量管理(20分)

…………。

第四章药事管理(35分)

…………。

第五章护理质量管理(35分)

…………。

第六章医院管理(40分)

…………。

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2012年版)

总体说明:

一、本细则所有指标均为必查指标,适用于所有二级公立中医医院,民营中医医院参照执行。

二、本细则中将最基本、最重要,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特色优势、中医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指标,列为“核心指标”(以*标示),具备否决作用。

三、本细则各指标评分只在指标分数范围内扣分,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650分)

第一章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40分)

评审指标

评审方法

评审细则

分值

1.1依据功能与任务,确定医院发展战略,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体现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医院发展方向,有明确的发展目标,重在提高中医临床疗效。(4分)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2项具体措施的落实情况。

医院未确定发展战略或未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或发展规划未体现以中医为主方向,不得分;不能提供原始资料,扣2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未落实,每项扣2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0.5分)。

4

1.2围绕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并按年度定期评价。(12分)

1.2.1医院年度工作计划能够体现医院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医院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或工作计划中无具体措施,不得分;不能提供原始资料,扣1.5分。

3

1.2.2有发展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和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的具体措施和明确的资金投入。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无具体措施,每项扣1分;无资金投入,每项扣1分,措施未落实,每项扣1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0.5分)。

3

1.2.3医院对影响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关键问题有系统的调研分析(至少每年一次),并制订针对性措施。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并抽查2项具体措施的落实情况。

未定期开展调研分析或无针对性措施,不得分;措施未落实,每项扣1.5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0.5分)。

3

1.2.4医院对中医药特色指标(包括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比例、中药人员占药学人员比例、中药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中药饮片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等)定期(至少每年一次)进行考核、分析。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未定期进行考核、分析,不得分;分析不具体,扣1.5分。

3

1.3医院管理体系中建立引导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考核和奖惩激励制度,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作为重要指标。

(10分)

1.3.1医院制定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鼓励和考核制度。

查阅相关资料,并访谈有关人员。

未制定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鼓励和考核制度,不得分;制度不完善(如制度不系统,分散在各种相关制度中),扣1分;已制定,未实施,扣1分。

2

*1.3.2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相关指标。

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无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指标,不得分;已建立,未实施,扣3分。

6

1.3.3医院实行绩效工资管理,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情况的考核结果体现在科室分配方案中。

未实行绩效工资管理,或考核结果未体现在科室分配方案中,不得分。

2

1.4积极开展中医对口支援工作,并制定鼓励措施。(14分)

1.4.1将对口支援县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药工作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并有相关鼓励措施。

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

未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扣1分;未纳入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扣1分;无确定的对口支援单位,扣1分;无鼓励措施,扣1分。

3

1.4.2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人员交流等中医对口支援工作。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并访谈有关人员。

未开展中医对口支援工作,不得分;未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扣1.5分;未开展人员交流工作,扣1.5分,工作不到位,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0.5分)。

3

*1.4.3能发挥基层中医药工作龙头作用,所在区县基层中医药工作达到《“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2012]11号)明确提出的4项中药工作指标要求。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未达到年度工作指标要求,每项指标扣1分。

4

1.4.4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人员交流等中医对口支授工作。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并访谈有关人员。

未开展中医对口支授工作,不得分;未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扣1分;未开展人员交流工作,扣1分,工作不到位,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0.5分)。

2

1.4.5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建立中医药视频平台,能参加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召开的视频会议、开展交流、培训与会诊等工作。

实地考查。

未建立视频平台,不得分;未按要求参加视频会议、交流、培训与会诊活动,扣1分。

2

第二章队伍建设(10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2.1.严格执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医院人员配备的相关要求。(50分)

*2.1.1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60%。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

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1分。

7

2.1.2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60%,临床科室(口腔科、麻醉科除外)不得招聘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查阅评审前3年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60%,但招聘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不得分。

4

2.1.3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60%。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

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1分。

5

2.1.4护理人员系统接受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岗位培训(培训时间≥100学时)的比例≥70%。

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1分。

5

2.1.5每个临床科室中(口腔科、麻醉科除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人数比例≥60%,同时应符合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的相关要求。

每个临床科室不符合要求,扣1分。

7

2.1.6院级领导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60%。

每低于标准10个百分点,扣1分。

3

2.1.7医院院领导和医务、护理、药剂、教学、科研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经过省级以上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知识和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院长应经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政策和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科主任经过中医药政策和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

查阅上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

院长不符合要求,扣2分;其他每人不不符合要求,扣1分,部分符合,酌情扣分(每人最少扣0.5分)。

6

2.1.8医院医务、护理、科研、教育等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包括正、副职负责人)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60%。

查阅上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

每低于标准5个百分点,扣1分。

4

2.1.9临床科室负责人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或系统接受中医药专业培训两年以上的比例≥60%。

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1分。

5

2.1.10临床科室负责人(口腔科、麻醉科除外)中应有具备高级中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6年以上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经过西学中培训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临床科室科主任应符合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的相关要求。

临床科室负责人中应有具备高级中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经过西学中培训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不符合要求,每个科室扣1分;科主任不符合要求,每个科室扣1分。

4

2.2制定中医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和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20分)

2.2.1制定中医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或在医院中长期规划中有相关内容。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1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无人员队伍建设规划或医院中长期规划中无相关内容,不得分;措施未落实,扣3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1分)。

5

2.2.2医院年度工作计划中有优化中医药人员结构、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并落实。

查阅上年度工作计划,并抽查1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年度工作计划中无相关措施,不得分;措施未落实,扣3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1分)。

5

2.2.3医院有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机制,并组织实施。

查阅相关资料,并访谈相关人员。

无选拔与激励机制,不得分;未组织实施,扣3分。

5

2.2.4开展师承教育,制定师承教育计划和具体措施。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并抽查2项具体措施的落实情况。

未制定师承教育计划和具体措施,不得分;措施未落实,扣3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1分)。

5

2.3认真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积极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与培训。(30分)

2.3.1根据《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定期考核内容》要求,开展以中医药知识与技能为主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查阅相关资料。

未定期考核,不得分;业务水平测评不以中医内容为主,扣4分。

6

2.3.2开展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并抽查3名医师的培训档案。

未开展培训,不得分;未按计划和要求培训,每人扣2分。

4

2.3.3开展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三基”培训。

未开展培训,不得分;未按计划和要求培训,每人扣2分。

5

2.3.4每年承担省级以上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5项;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中医药继续教育并获得规定学分的比例达到100%。

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

每年承担省级以上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5项,每少一项扣1分;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中医药继续教育并获得规定学分的比例每低于标准5个百分点,扣1分。

4

2.3.5开展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并考核。

查阅相关资料,现场考核临床科室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5人。

未开展培训,不得分;未考核,扣4分;现场考核不符合要求,每人扣2分,部分符合,酌情扣分(每人最少扣1分)。

6

2.3.6建立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档案,考评记录完整。

抽查3名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个人技术考评档案。

未建立个人技术考评档案或考评无中医药内容,每人扣2分。

5

第三章临床科室建设(17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3.1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规定,合理设置临床科室,科室命名规范。(20分)

3.1.1临床科室≥14个(至少设置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针灸科、骨伤科、肛肠科、皮肤科、眼科、推拿科、耳鼻喉科、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麻醉科),医技科室≥7个(药学部、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营养科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每少1个科室,不得分。

7

*3.1.2医院和临床科室命名符合规定,不得有神经科(中心)、神经内科(中心)、消化科(中心)、风湿免疫科(中心)、免疫科(中心)、泌尿科(中心)等名称。外科二级分科应命名为外一、外二、外三……,不得出现其他命名。

实地考查。

医院名称不规范,不得分;科室名称不规范,每1科室扣4分。

10

3.1.3医院不得张挂不符合规定的荣誉称号。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3

3.2.按照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的相关要求加强科室建设与管理。(25分)

3.2.1门诊、病房、急诊的设置、设施符合相关要求。

实地考查。

门诊、病房、急诊设置与设施不符合要求,每个区域扣2分,部分符合,酌情扣分(每个区域最少扣0.5分)。

5

3.2.2人员结构合理,科室主任、护士长、学术带头人或学科带头人、学术继承人配备满足科室建设与管理的需要。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

不符合要求,每人扣1分。

3

3.2.3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中医特色服务项目。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开展中医特色服务项目的数量未达到要求,每少1项,扣0.5分。

4

3.2.4上级医师正确指导下级医师进行中医药诊治工作。

抽查本年度5份归档病历。

查房记录中无上级医师辨证分析与治疗法则、处方、用药要点讲解记录,每份病历扣0.5分;对下级医师的诊疗缺陷未及时纠正,每份病历扣0.5分。

5

3.2.5及时开展病例讨论,提高中医诊治急危重症、疑难病的水平。

抽查5份讨论病例。

未开展病例讨论,不得分;病例讨论中无中医内容,每例扣1分。

5

3.2.6三级医师的专科继续教育达到相关要求。

查阅相关资料,并现场访谈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以上医师各1人。

未按要求开展继续教育,每人扣1分。

3

3.3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诊疗方案基础上,制定并实施本科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定期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优化诊疗方案。对中医优势病种的疗效及中医药特色进行年度分析、总结和评估,并制定改进措施。(20分)

*3.3.1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诊疗方案基础上,科室制定至少3个以上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并体现医院本科室临床实际和特色,诊疗方案基本要素齐全。

查阅3个病种诊疗方案及其他相关资料。

无中医诊疗方案,不得分;每少1个病种诊疗方案,扣2分;诊疗方案基本要素(中西医病名、诊断、治疗、难点分析、疗效评价等)不全,每少1个要素,每个病种扣0.5分;未执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诊疗方案,每个病种扣1分;未体现本科临床实际和特色,每个病种扣0.5分。

4

3.3.2医师掌握本专科诊疗方案。

现场访谈3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科室负责人1名),每人访谈1个优势病种,共访谈3个病种。

科室负责人未掌握本科优势病种诊疗方案,扣2分;其他医师未掌握,每人扣1分,掌握不全面,酌情扣分(每人最少扣0.5分)。

4

3.3.3诊疗方案在临床中得到应用。

抽查3份运行或归档病历(原则上每个病种1份)。

未执行本科诊疗方案,每份病历扣2分,部分执行,酌情扣分(每份病历最少扣0.5分)。

4

3.3.4每年对诊疗方案实施情况及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疗效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优化诊疗方案。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未对中医优势病种的疗效与特色进行定期分析、总结和评估,每个病种扣1分,总结、分析、评估不到位,酌情扣分(每个病种最少扣0.5分);未对诊疗方案进行优化,每个病种扣1分,优化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每个病种最少扣0.5分)。

4

3.3.5手术科室制定至少3个常见病种围手术期中医诊疗方案,手术病例能正确配合使用中医药治疗。

查阅相关资料,抽查10份手术病历(应包含3个常见病种)。

未制定围手术期中医诊疗方案,不得分;每少1个病种诊疗方案,扣2分;每少1个常见病种手术病历,扣1分;手术病例未正确配合使用中医药治疗,每份病历扣0.5分

4

3.4实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中医临床路径和中医诊疗方案。定期对临床路径实施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不断完善和改进。(18分)

3.4.1医院至少2个以上科室实施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中医临床路径,并制定实施方案。

查阅相关资料(每个科室1个病种)。

未制定中医临床路径实施方案,每个科室扣2分。

4

3.4.2医师掌握本专科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临床路径。

现场访谈2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每个科室1人)。

未掌握本科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临床路径,每人扣3分;掌握不全面,酌情扣分(每人最少扣1分)。

6

3.4.3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在临床中得到应用。

每个科室抽查2份运行或归档病历。

无临床路径表单,每份病历扣1分;未执行临床路径或诊疗方案,每份病历扣1分。

4

3.4.4每年对临床路径实施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出完善和改进路径标准的建议。

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

未对临床路径的实施情况定期检查分析,不得分;未提出改进措施,扣2分。

4

3.5严格执行《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中医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符合相关规定。(25分)

3.5.1入院记录四诊资料完整。

抽查近1年10份归档病历。

四诊资料不完整,每份病历扣0.5分。

5

3.5.2首次病程记录体现理法方药一致性。

理法方药不一致,每份病历扣0.5分。

5

3.5.3病程记录体现理法方药一致性。

理法方药不一致,每份病历扣0.5分。

5

3.5.4中医方药记录格式及书写符合《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要求。

中医方药记录格式及书写不符合要求,每份病历扣0.5分。

5

3.5.5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符合《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要求。

抽查近1年20张门诊饮片处方。

处方格式及书写不符合要求,每张处方扣0.3分。

5

3.6严格执行《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12分)

3.6.1辨证使用中成药(含中药注射剂)。

抽查近1年10份归档病历。

使用中成药无记录、未辨证或辨证不正确,每份病历扣0.5分。

4

3.6.2门诊用药合理配伍,符合联合用药原则。

抽查近1年20张中成药处方。

无病名诊断、证候诊断,用药不合理(不合理配伍,不符合联合用药原则),每张处方扣0.2分。

4

3.6.3门诊中成药使用剂量、用法正确。

剂量、用法错误,每张处方扣0.2分。

4

3.7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掌握中医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对本科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和急危重症中西医诊断与鉴别诊断的准确性不断提高。(10分)

现场考核3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科室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各1名)。

科室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未掌握诊断或鉴别诊断、中医诊疗技术、方剂,每项扣3分;其他医师未掌握,每人每项扣2分。

10

3.8按有关要求,合理配置、应用中医诊疗设备。(10分)

查阅设备清单,并抽查3种设备使用情况(分属于3个科室,每个科室抽1种)。

中医诊疗设备配置未达8类,每少一类,扣1分;未达20种,每少一种,扣1分;设备未使用,每种扣2分。

8

3.9开展中医诊疗技术项目和中医综合治疗。(15分)

3.9.1开展中医医疗技术项目≥40种。

查阅本年度中医医疗技术项目清单。

每少1项,扣0.5分。

4

*3.9.2采用非药物中医技术治疗人次占医院门诊总人次的比例≥10%。

查阅上年度医院针灸科、推拿科、康复科等以非药物中医技术治疗为主的科室的门诊人次。

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0.5分。

5

3.9.3设立中医综合治疗室的科室数不低于开设病房的临床科室总数的50%,门诊设立中医综合治疗区。

实地考查,并抽查2个病区。

病区未设立中医综合治疗室,扣3分;门诊未设立中医综合治疗区,扣3分。

6

3.10研制和使用一定数量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门诊中药处方数、中药饮片处方数占门诊处方总数及中药饮片处方数与门诊人次的比例达到规定要求。(15分)

3.10.1常年应用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10种。

查阅上年度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入出库单和医疗机构制剂注册许可证。

无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不得分;制剂每少1种,扣0.5分;有制剂但未生产,每种扣0.5分(最多扣3分)。

5

*3.10.2门诊处方中,中药(饮片、中成药、医院制剂)处方比例≥60%;中药饮片处方占门诊处方总数的比例≥30%。

查阅上年度的统计资料,并抽查核实。

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每个指标扣1分。

7

3.10.3中药饮片处方数占门诊人次的比例≥50%。

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0.5分。

3

第四章重点专科建设(9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4.1地市以上中医重点专科(专病)达到一定数量,专科床位、设备、人员、技术及业务达到规定要求。(27分)

4.1.1地市以上中医重点专科(专病)≥2个,至少有1个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

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查。

不达标,不得分。

4

4.1.2专科床位数(不含加床)≥30张。

专科床位数<30张,每低10%,扣1分。

3

4.1.3按照《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要求配备中医诊疗设备,诊疗设备满足临床工作需要。

未按照《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配备中医诊疗设备,不得分;诊疗设备不能满足临床工作需要,扣2分。

4

4.1.4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的比例≥70%;专科学术带头人在学术团体任职。

查阅相关资料。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的比例,每低于标准5个百分点,扣1分;学术带头人不符合要求,扣1分。

4

4.1.5专科诊断水平和中医疗效水平较高,中医辨证论治准确率达到100%。

查阅10份病房运行病历或10份门诊病历。

辨证论治不准确,每份扣2分。

5

4.1.6中医治疗率≥60%,优势病种住院中医治疗率≥70%。

查阅上年度统计资料。

中医治疗率<60%,扣2分;优势病种中医治疗率<70%,每个病种扣1分。

4

4.1.7专科服务量在相应级别中医同专业科室中领先,门诊量、出院人数逐年增加。

查阅评审前3年统计资料。

门诊量未逐年增加,扣1.5分;出院人数未逐年增加,扣1分。

3

4.2制定并实施专科建设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及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确定的优势病种应具有明显的中医药特色优势,主要研究课题应针对优势病种的中医治疗难点。(15分)

4.2.1按照要求制定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查阅相关资料。

未制定专科建设发展规划,不得分,专科建设发展规划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最少扣0.5分)。

4

4.2.2制定年度重点专科工作计划。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少一年扣1分,工作计划内容不完整或与发展规划不相符,酌情扣分(最少扣0.5分)。

3

4.2.3制定本专科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可体现在年度工作计划中)。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并抽查2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未制定具体措施,不得分;措施未落实,每项扣1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扣0.5分)。

4

4.2.4确定的优势病种应具有明显的中医药特色优势,中医临床疗效突出,居本专科收治病种前列。

查阅相关资料。

未确定优势病种,不得分;确定的优势病种达不到收治病种前列,每个病种扣1分;确定的病种中医药特色优势不明显,疗效不突出,酌情扣分(每个病种最少扣0.5分,最多扣1分)。

4

4.3.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诊疗方案基础上,制定并实施本专科优势病种和常见病种的中医诊疗方案,定期对中医治疗方法的临床疗效进行评价。(27分)

*4.3.1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诊疗方案基础上,科室制定本专科优势病种和常见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并体现医院本科室临床实际,突出中医药诊疗方法的综合运用,诊疗方案基本要素齐全。

查阅3个病种诊疗方案及其它相关资料。

无中医诊疗方案,不得分;低于3个病种诊疗方案,每少一个病种,扣3分;中医诊疗方案未反映本专科特色,每个病种扣2分,反映不充分,酌情扣分(每个病种最少扣0.5分);诊疗方案基本要素(中西医病名、诊断、中医药综合治疗方法、难点分析、疗效评价等)不全,每少1个要素,每个病种扣0.5分。

8

4.3.2医师掌握本科诊疗方案。

现场访谈3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科室负责人1名),每人访谈1个优势病种,共访谈3个病种。

科室负责人未掌握本科优势病种诊疗方案,扣3分;其他医师未掌握,每人扣2分;掌握不全面,每人扣1分。

6

*4.3.3诊疗方案在临床中得到应用。

抽查3份运行病历(原则上每个病种1份)。

未执行诊疗方案,每份病历扣2分,部分执行,每份病历扣1分。

6

4.3.4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对优势病种诊疗方案的实施情况和中医临床疗效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中医疗效评价客观、科学。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未对诊疗方案实施情况和中医临床疗效进行评价,每个病种扣2分;未定期评价,每个病种扣1分;分析、总结、评价不到位,每个病种扣0.5分;中医疗效评价不客观,每个病种扣0.5分。

7

4.4开展本专科临床经验整理与应用,加强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培养专科学术继承人。(10分)

4.4.1有本专科学术经验继承工作计划和措施,有明确的名老中医学术继承人。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并现场考核学术继承人。

未开展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不得分;无工作计划和措施,扣1分;学术继承人不明确,扣1分。

3

4.4.2专科学术继承人掌握名老中医学术经验。

学术继承人未掌握本专科名老中医学术经验,扣1分,掌握不全面,扣0.5分;未能提供原始跟师记录、论文等相关学术继承工作材料,扣2分。

3

4.4.3名老中医的学术思想及实践经验在专科临床中得到应用。

查阅相关资料,检查代表性2份病历。

不能提供应用本专业有代表性的名老中医的学术思想及实践经验应用证据者,扣2分;未在病历中体现,每份扣1分。

2

4.4.4开展本专科领域文献记载的中医诊疗方法挖掘、整理与应用。

查阅相关资料。

未开展挖掘、整理工作,不得分;未将其中有效的中医诊疗方法应用于临床,扣1分。

2

4.5开展专科诊疗技术及特色疗法,研制和使用专科中药制剂。(11分)

4.5.1至少有3项专科技术及特色疗法操作规范,并在临床应用。

查阅相关资料,现场访谈与考核2名医师。

专科技术及特色疗法每少一项,扣1分;操作规范不具体,每项扣0.5分;未在临床应用,每项扣1分。

3

4.5.2医师熟练掌握本专科技术及特色疗法。

考核不合格,每人扣2分。

4

4.5.3临床应用的专科中药制剂品种≥2种。

查阅相关资料。

少于2个品种,每少一种,扣1.5分。

3

4.5.4制定专科中药制剂研究计划并实施。

无计划,不得分;未实施,扣0.5分。

1

第五章中药药事管理(8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5.1医院药事管理组织定期对临床使用中药进行监督、评价和指导,合理遴选医疗机构内使用的中药。(2分)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未对临床使用中药进行监督、评价和指导,不得分;每年少于2次,扣1分。

2

5.2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24分)

5.2.1设有中药饮片库房、中药饮片调剂室、中成药库房、中成药调剂室、周转库、中药煎药室。

实地考查。

每少1个部门(组),扣0.5分。

3

5.2.2中药房应当远离各种污染源,中药饮片调剂室、中成药调剂室、中药煎药室应配备有效的通风、除尘、防积水以及消防等设施。

中药房距各种污染源较近,扣0.5分;缺少有效的通风、除尘、防积水、消防设施,每少一种扣0.5分。

2

5.2.3中药饮片调剂室面积≥80平方米;中成药调剂室面积≥40平方米。中成药调剂室、中药饮片调剂室面积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

中药饮片调剂室面积低于80平方米,扣2分;中成药调剂室面积低于40平方米,扣2分;中成药、中药饮片调剂室面积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不相适应,每项扣1分。

5

5.2.4中药房的设备(器具)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

设备(器具)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不相适应,酌情扣分。

2

5.2.5中药房人员配备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相适应。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实地考查。

中药房人员配备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不相适应,酌情扣分。

2

5.2.6中药房主任或副主任中,应当有副主任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资料。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2

5.2.7中药饮片质量验收负责人应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中药饮片鉴别经验的人员或具有丰富中药饮片鉴别经验的老药工。中药饮片调剂复核人员应具有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小包装饮片的复核人员应具有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煎药室负责人应具有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煎药人员应为中药学专业人员或经培训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资料。

不符合要求,每人扣1分。

5

5.2.8制定以中药内容为主的在职教育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查阅审查前2年相关资料。

无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不得分;有培训计划,未实施,扣1分。

2

5.3严格执行《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18分)

*5.3.1建立中药饮片采购制度,采购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供应商资质齐全并对其定期评估。

查阅相关资料(如中药饮片采购制度、采购计划、供应商资质档案、评估记录等)。

无中药采购制度或供应商资质不符合要求或有伪、劣药品及明令禁止购销的产品,不得分;采购制度不完善,扣1分;评估记录不完整,扣1分。

5

5.3.2中药饮片验收管理制度健全并落实到位,记录完整。

查阅上年度中药饮片采购质量管理制度及进货质量验收记录。

无制度或无记录,不得分;制度不完善,扣1分;记录不完整,扣1分。

3

5.3.3中药饮片储存管理规范,有保证质量的管理制度和设施条件,做到定期养护。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中药饮片有变质、霉变、生虫、串药等现象或无储存管理规范、制度,不得分;设施条件不完善,扣1分;养护记录不完整,扣1分。

3

5.3.4毒性中药饮片、按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管理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查,并抽查10张毒性中药饮片、按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处方。

未按规定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扣1分;账物不符,扣1分;含毒性中药饮片、按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处方调剂不符合规定,每张扣0.2分。

2

5.3.5建立中药饮片处方调剂制度和操作规范,严格处方的审核和调剂复核,调剂复核率100%,每剂重量误差应在±5%以内。

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查,并抽查1日中药饮片处方和调剂后的中药饮片处方20剂。

无饮片调剂制度和操作规范,不得分;未按规定审核或无复核签字,每张处方扣0.5分(最多扣2分);重量误差不符合要求,每剂扣0.5分(最多扣2分)。

5

5.4按要求积极使用小包装中药饮片。(5分)

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查。

小包装中药饮片少于300种,不得分。

5

5.5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

(15分)

5.5.1有与本单位实际情况相适应的煎药室工作制度和相关设备的标准化操作程序,严格煎药的质量控制、监测工作。

无工作制度和相关设备的标准化操作程序或未开展质量控制、监测工作,不得分;质量控制、监测工作不到位,酌情扣分(最少扣1分,最多扣3分)。

5

5.5.2煎药室布局合理,配备完善的煎药设备设施和辅助用具,流程合理。

布局不合理,扣0.5分;流程不合理,扣0.5分;设施设备和辅助用具配备不完善,扣0.5分。

2

5.5.3煎药室应当定期消毒。煎药设备设施、容器使用前应确保清洁,有清洁规程和每日清洁记录。

未定期消毒、无清洁规程或无每日清洁记录,不得分;消毒记录和每日清洁记录不完整,每项扣1分。

3

5.5.4煎药室面积与本单位的业务规模(煎药工作量)相适应。

煎药室面积与本单位的业务规模(煎药工作量)不相适应,酌情扣分。

2

5.5.5煎药操作记录完整,操作方法符合要求。待煎药物先行浸泡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剂药一般煎煮2次,煎煮时间根据方剂的功能主治和药物的功效确定。凡注明有先煎、后下等特殊要求的,按照要求或医嘱操作。

无操作记录,不得分;记录不完整,扣1分;煎药操作方法不符合要求,每处扣0.5分。

3

5.5.6能提供中药急煎服务。

查阅相关资料。

不能提供急煎服务,或急煎不能在2小时内完成,不得分。

2

5.6严格执行中药饮片处方用名和调剂给付有关规定。(3分)

现场抽查10种中药饮片的调剂给付(查阅相关资料,现场访谈医师和药房工作人员)。

中药饮片调剂给付不符合规定,每种扣0.5分。

3

5.7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3分)

5.7.1中药制剂的配制管理规范,委托加工的制剂须经相应部门批准,按照相关的规定执行。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无制剂配制记录或未经批准委托加工或委托加工批件不符合规定,不得分;配制记录不完善,扣1分。

2

5.7.2中药制剂在医疗机构之间的调剂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查阅相关资料。

中药制剂在医疗机构之间的调剂使用不符合规定,不得分。

1

5.8临床药师参与中药药物治疗,促进安全与合理用药。(10分)

5.8.1医院配备有临床药师,提供中药咨询服务,促进中药合理使用。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无临床药师,扣2分;无中药咨询窗口或工作台,扣1分;无咨询记录,扣1分。

2

5.8.2建立中药安全性监测管理制度和中药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制度,按规定报告中药不良反应。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3份病历。

无制度或无中药不良反应报告记录,不得分;未按照规定上报不良反应,每例扣1分。

3

5.8.3定期开展中药处方评价工作,规范处方(用药医嘱)开具、审核、调配、核发、用药指导等行为。

查看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未开展评价工作,不得分;评价内容不完善,扣2分;评价结果未公布,扣1分。

3

5.8.4对患者开展中药及中药合理用药知识宣传与教育。

查看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未开展宣传与教育,不得分。

2

第六章中医护理(7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6.1参照中医医院中医护理工作指南开展中医护理工作。(23分)

6.1.1制定落实《指南》的计划与具体措施(可体现在医院年度工作计划中)。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1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无相关计划和措施,不得分;措施未落实,每项扣1分。

2

6.1.2明确护理管理部门的中医护理管理职能和管理人员职责。

查阅相关资料。

护理管理部门的职能不明确,扣1分;主管院长、护理部主任、科护士长、护士长的职责不明确,每人扣0.5分。

3

6.1.3病房护理人员总数与病区实际开放床位数的比例达到0.4:1的要求。

实地考查,并抽查近3个月护理人员排班表。

病房护理人员总数与病区实际开放床位数的比例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4

6.1.4制定护理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的培训计划,体现不同层次人员的培训内容与学时要求,定期考核,措施到位。

查阅培训计划及中级、初级护士技术档案各2份。

无计划或计划中未体现中医药内容,不得分;计划未落实或原始资料记录不全面,每份技术档案扣0.5分;培训内容与学时不符合要求,每份技术档案扣0.5分。

4

*6.1.5积极开展中医护理技术操作,科室开展中医护理技术项目不少于2项。

抽查2个科室,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医院未开展中医护理技术操作,不得分;科室开展中医护理技术项目少于2项,每科扣1分。

4

6.1.6开展中医特色护理质量评价工作。

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

未开展中医特色护理质量评价工作,不得分;记录不完整,扣1分。

3

6.1.7建立护理与医务、药剂、后勤等相关部门支持开展中医护理工作的协调机制,并定期(至少半年1次)召开会议。

查阅相关资料。

无会议记录,不得分;协调机制落实不到位,扣1分。

3

6.2执行《中医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积极开展辨证施护。(23分)

6.2.1制定中医护理常规并组织实施。

现场抽查2个病区的相关资料。

中医护理常规少于2个,每个病区扣3.5分;未组织实施,每个病种扣1.5分。

7

6.2.2积极开展专科中医特色护理,包括为患者提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康复和健康指导。

抽查1个病区,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每个病区访谈1名患者。

未开展专科中医特色护理,不得分;未提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康复和健康指导,扣4分。

9

6.2.3在入院评估等记录中,体现辨证施护内容。

抽查2份运行病历,并实地考查。

未体现辨证施护内容,每份扣3.5分;中医护理与辨证不一致,每份扣1.5分。

7

6.3护士掌握本科常见病的中医护理常规和中医护理技术操作,能够提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康复和健康指导。(24分)

6.3.1护士掌握本科常见病的中医护理常规。

现场考核2名护士(含1名护士长)。

护士长未掌握本科常见病的中医护理常规,扣3.5分,护士未掌握,扣2.5分;掌握不全面,酌情扣分(每人最少扣0.5分,最多扣2分)。

5

6.3.2护士掌握中医护理技术操作。

按照护理操作百分制打分表进行打分,每项操作得分90—95分,每人扣1分;85—89分,每人扣3分;低于85分,每人扣6分。

12

6.3.3护士能提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康复和健康指导。

现场考核2名护士。

护士不能提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康复和健康指导,不得分;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每人最少扣0.5分,最多扣2分。)

6

第七章文化建设(6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7.1医院重视中医药文化建设。(6分)

7.1.1贯彻执行《关于加强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及《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指南》等相关文件要求。

查阅相关资料。

无相关会议记录,不得分。

3

7.1.2制定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2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未制定实施方案,不得分;措施未落实,每项扣1.5分。

3

7.2医院价值观念体系体现中医药文化。(12分)

7.2.1医院宗旨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的价值观念。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无医院宗旨或未体现,不得分;正在征集或制定过程中,扣2分;体现不充分,扣1.5分。

4

7.2.2医院发展战略体现发展中医药事业、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总体定位。

无发展战略或未体现,不得分;正在征集或制定过程中,扣2分;体现不充分,扣1.5分。

4

7.2.3院训体现中医医院的宗旨。

无院训或未体现,不得分;正在征集或制定过程中,扣2分;体现不充分,扣1.5分。

4

7.3建立并不断完善行为规范体系,形成富含中医药文化特色的服务文化和管理文化。(19分)

7.3.1医师诊疗行为规范,体现中医理念和思维。

现场考核3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诊疗行为不规范,每人扣2分;诊疗行为未体现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的运用,每人扣2分。

9

7.3.2医院员工言语仪表规范。

现场考核3名员工(窗口服务人员、医技人员,门诊服务台人员各1名)。

医院员工言语仪表不规范,每人扣1分。

3

7.3.3具有体现中医药文化的特定礼仪。

查阅相关资料。

无特定礼仪,不得分。

3

7.3.4制定体现中医医院特点的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并开展培训。

查阅相关资料。

未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不得分;未体现中医医院特点,扣3分;未开展培训,扣2分。

4

7.4参照中医医院环境形象建设范例,开展中医医院环境形象体系建设。(23分)

7.4.1庭院建设体现中医药文化。

实地考查。

庭院建设未体现中医药文化,不得分,体现不充分,扣2分。

3

*7.4.2门诊走廊、候诊区和住院部走廊宣传中医药知识,使用中医病名和中医术语,并与所在科室的中医药特色相结合,中药候药区宣传中医药相关知识。

门诊走廊、候诊区和住院部走廊未宣传中医药知识,每个区域扣5分;未使用中医病名或中医术语,每个区域扣3分;未与科室特色相结合,每科扣2分;中药侯药区未宣传中医药相关知识,扣5分;宣传不充分,扣3分。

20

第八章预防保健(4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8.1为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提供支撑。(6分)

8.1.1医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中有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内容,有明确的发展目标。

查阅相关资料。

医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中无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内容,不得分;发展目标不明确,扣1.5分。

3

8.1.2医院制定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工作计划,明确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并抽查2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医院未制定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工作计划,不得分;具体措施未落实,每项扣1分;部分落实,每项扣0.5分。

3

8.2按照中医预防保服务提供平台建设基本规范,合理设置和建设中医预防保服务平台。(17分)

8.2.1具有提供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平台,具有健康状态辨识、风险评估、健康咨询与指导、健康干预等功能。

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查。

无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提供平台,功能不满足,不得分。

4

8.2.2人员配备满足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功能的需要,专职医护人员不少于4人,中医类别人员≥70%,其中应当有一名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

医护人员配备不足4人,或中医类别人员<70%,或无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不得分。

5

8.2.3设备配置满足中医预防保健服务需要。

查阅科室设备清单,并实地考查。

设备配置不能满足中医预防保健服务需要,酌情扣分。

4

8.2.4建立有关工作制度、服务规范和技术操作规范。

查阅相关资料。

无工作制度,扣1分;无服务规范,扣1分;无技术操作规范,扣2分;工作制度、规范不全,每项扣0.5分;技术操作规范不全,扣1分。

4

8.3按照要求规范提供中医预防保健服务。(10分)

8.3.1提供规范化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服务流程合理。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材料,并实地考查。

未提供服务,不得分;流程不合理,扣1分;不能提供原始材料,扣1分。

2

8.3.2建立健康管理数据库。

未建立数据库,不得分;不能提供原始材料,扣2分。

3

8.3.3开展中医体检和评估。

未开展中医体检和评估,不得分;中医体检和评估不到位,扣1分。

2

8.3.4提供中医预防保健干预服务(包括中医健康教育和指导,中医技术方法干预等)。

未提供中医干预服务,不得分;服务不到位,扣2分。

3

8.4积极应用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技术,技术应用符合相关规范。(7分)

8.4.1积极应用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技术(如膏方、针刺、灸法、火罐、推拿、贴敷、足疗、药浴、熏蒸、药膳、刮痧等)≥5项。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未开展,不得分;<5项,每少1项,扣1分。

4

8.4.2技术应用符合相关规范。

技术应用不规范,每项扣1分。

3

第二部分综合服务功能(350分)

第一章基本要求和医院服务(40分)

一、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5分)

评审指标

评审方法

评审细则

分值

1.1.1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4分)

1.1.1.1医院管理和服务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服务宗旨、管理理念和管理措施体现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

查阅相关资料。

未体现公益性,不得分。

2

1.1.1.2参加并完成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社会公益项目。

未参加并完成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各类扶贫、防病、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项目及边远地区医疗服务援助项目,或未开展、举办多种形式社会公益性活动(如义诊、健康咨询、募捐等)等,不得分。

1

1.1.1.3承担政府分配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等为社区、农村基层培养卫生人才的指令性任务,制定相关的制度、培训方案,并有具体措施予以保障。

无制度,扣0.3分;项目培养资料(包括学员名单、授课课件、学时、考核和评价等)不完整,扣0.4分;无保障措施,扣0.3分。

1

*1.1.2.医院的功能、任务和定位明确,保持适度规模,医院编制及实有床位数均≥100张,科室设置、每床建筑面积、人员配备和设备、设施符合二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3分)

查阅相关资料。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3

二、医院服务(17分)

三、应急管理(9分)

…………。

四、临床医学教育(7分)

…………。

第二章患者安全(30分)

…………。

第三章医疗质量(170分)

一、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与制度(10分)

…………。

二、医疗技术管理(15分)

…………。

三、医技科室质量管理(40分)

(一)临床检验质量管理(20分)

…………。

(二)医学影像质量管理(20分)

…………。

四、其他科室质量管理(85分)

(一)手术治疗管理(20分)

…………。

(二)麻醉治疗管理(15分)

…………。

(三)感染性疾病管理(10分)

…………。

(四)输血管理与持续改进(15分)

…………。

(五)医院感染管理(25分)

…………。

五、病历(案)质量管理(20分)

…………。

第四章药事管理(35分)

…………。

第五章护理质量管理(35分)

…………。

第六章医院管理(40分)

…………。

篇5:总经理工作细则范文

总经理工作细则【1】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规范总经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

第三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职业经理人担任,也可由公司董事兼任。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公司应与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彼此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第二章总经理的职权

第六条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与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含分公司、办事处设立)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六)制定公司员工工资、福利、社保公积金和奖惩方案、年度用工计划;

(七)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八)决定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任免;

(九)决定公司员工的聘用、升降级、加减薪、奖惩与辞退;

(十)执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总经理有权决定以下权限内的对外投资: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下,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下,且绝对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下,且绝对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下,且绝对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下,且绝对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总经理没有委托理财和风险投资权限。

(十一)决定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资产出售、资产采购、资产损失和经营性资产的租赁、一般许可使用(如资质等);

(十二)拟定公司对外投资(超出总经理职权的对外投资)、连续十二个月累计100万元人民币以上资产出售、连续十二个月累计100万元人民币以上资产采购、连续十二个月累计100万元以上资产损失、关联交易(超出总经理职权的关联交易)、资产质押(抵押)、对外担保、融资租赁、贷款或资金拆借、重要资质的许可使用(如专利、特许经营权等)等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案中提到的资产出售、资产采购,是指与非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出售、资产采购;

(十三)拟定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财务预算方案(财务预算报告)、决算方案(财务决算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四)审批公司预算内且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各项费用和各项采购支出,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审批公司特定的财务支出款项。

根据董事会决议和当年度的签字等级权限,对公司各项支出、款项的调度,实行总经理与财务负责人联签制度;

(十五)审批和签署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文件;根据董事会授权或决议签署相关的合同、协议和法律文件;

以下日常交易(受赠现金资产除外)需提交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后再签署: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6.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执行期3年(不含质保期)以上的销售或采购合同。

以上1至5项交易董事会审议后,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须由股东大会审议时,董事会还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非董事总经理,列席董事会,对董事会决议有要求复议一次的权利;

(十七)提议召开董事会;

(十八)选派到子公司担任除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以外的其他人员;

(十九)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副总经理主要职权:

(一)副总经理作为总经理的助手,向总经理汇报工作,协助总经理分管公司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的经营管理工作,具体分工由总经理决定并向董事会备案。

副总经理应组织分管工作的计划目标分解、落实和跟踪考核,接受总经理的领导和绩效评估考核。

(二)对总经理负责,拟定分管工作方面的管理具体规章和各项执行方案,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并在职责范围内或总经理授权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

(三)总经理不能履行职权时,副总经理可受总经理委托代行总经理全部或部分职权;

(四)总经理的其他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总经理的职责和义务

第八条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维护公司企业法人财产权,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正确处理所有者、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与政府各部门的关系;

(二)组织公司各方面力量,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各项生产经营指标,推行有效的经济责任制和奖罚机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生产经营指标的完成;

组织建立管理人员及职工薪酬与公司绩效、个人业绩相联系的激励机制,并对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组织制定并逐步建立公司公开、公正的绩效和个人业绩评价标准和程序,需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自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拟定或决定对高级管理人员或职工的薪酬或其他激励安排时,应当将对该等人员的业绩评价作为对其薪酬和其他激励安排的依据。

(三)组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质量管理水平;注重分析研究市场信息,组织研究开发新产品,增强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

(四)应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防范生产经营和财务风险;

(五)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不得越权行使职责;在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切身利益问题时,应事先听取公司职工代表的意见,邀请工会或职工代表列席会议。

第九条总经理应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注重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员工的劳动素质和政治素质,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逐步改善员工的物资文化生活条件,注重员工身心健康,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条总经理必须承担下列义务: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四)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五)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六)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

(七)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八)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十)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十一)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须对公司承担的其他忠实、勤勉义务。

第十一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前条规定,所获得的利益,董事会有权作出决定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公司有权要求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失职,导致公司遭受损失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和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第十二条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或由总经理委托副总经理召集或主持。

第十三条总经理办公会议应当讨论有关公司经营、管理、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各部门、各分支机构提交审议的事项。

总经理办公会议应当听取近期公司层面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相关部门工作。

总经理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原则上应通过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以确保总经理决策科学、合理,最大限度降低生产经营和决策风险。

第十四条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至少举行一次。根据工作需要,总经理可决定不定期召开临时会议:

(一)总经理或其授权人认为必要时;

(二)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提议时;

(三)有总经理职权范围内事项需要决定时;

(四)其他突发情形等。

总经理办公会议可以采取现场、网络、通讯等形式。

第十五条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应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董事会秘书应列席总经理办公会议。总经理视需要可决定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或其他相关人参加,也可通知有关分支机构或子公司负责人参加,总经理认为必要时,可以邀请董事、监事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定期总经理办公会议召开前,总经理或总经理秘书应当收集各项议题和问题反映。临时会议的会议提议人,应至少3个工作日把议题及议案提交总经理或总经理秘书。

第十七条总经理办公会议通知,至少应于会议前2个工作日,由总经理或总经理秘书发出。

会议通知发出时应就各项议题及相关资料,一并发给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并将议题及相关资料根据情况分发给总经理决定公司应参与的有关部门负责人或其他人员。

第十八条总经理办公会议在讨论涉及到办公会议成员个人议题时,当事人应当回避。与会人员在接到通知及相关资料后,要充分准备,会议中发言要中心突出、观点明确、意见具体。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讨论情况,在每一议题讨论后,作总结性发言,作为会议讨论结果或决定。

第十九条总经理办公会议应就各项会议议题经充分讨论后,形成会议记录。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至少应包括: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形式、主持人、会议记录人;

(二)参加会议人员;

(三)会议议程及与会人员发言要点(针对每一议题进行讨论要点记录);

(四)每一议题的讨论结果或决定。

会议形成决定时,个人意见可以予以保留,并记录于会议记录。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保存期不低于3年。

第二十条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秘书或其他授权人记录,由总经理签署和审定发放范围,并下发执行,抄送董事会秘书。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得私自泄漏、传播会议中情况、会议内容和议定事项。

第二十一条总经理或总经理秘书应对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各项事项,跟踪执行和落实情况。

第五章总经理报告制度

第二十二条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报告工作,原则上每季度一次。总经理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报告工作,并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第二十三条总经理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年度业务策略及实施情况;

(二)当期累计公司业务收入与预算比较及分析、业务拓展情况;

(三)重大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

(四)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

(五)公司管理建设情况;

(六)公司对外投资与担保事项、资金情况;

(七)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八)董事会要求的其他事项及总经理认为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二十四条公司遇到重大劳动或安全事故、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等类似事件时,总经理应及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

第六章总经理的聘任与解聘

第二十五条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负责组织,并制定相关的经营管理目标和绩效考核方案。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公司其他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和考核方案,由总经理负责组织。总经理考核指标,由董事会每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七)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八)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九)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人员;

(十)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总经理和分管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第二十七条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第二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可实行年薪制,报酬由董事会决定。

第二十九条总经理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向董事会提出书面辞职,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和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董事会对总经理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进行确认并公告。

第三十条总经理由于绩效评估考核严重不称职,董事会可以决议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绩效评估考核严重不称职,总经理可以提请董事会决议解聘。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处罚,董事会可以决议解聘。

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董事会应当决议解聘。

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或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董事会应当决议解聘。

第三十一条总经理在任期内发生调离、辞职、解聘等情形之一时必须进行离任审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调离、辞职、解聘需及时公告。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和任职期间未尽责遵循和履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规定的义务,由公司董事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进行纪律处分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和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若因个人行为造成重大错误或失误,给公司和股东造成重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应负责消除影响,挽回损失;若上述措施仍不能弥补公司受到的损失,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工作细则所称"以上"、"不低于"、"不超过"、“内”含本数;“以下”、“超过”不含本数。

第三十六条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工作细则与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一致时,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八条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相同。

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

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职责权限与工作分工作出规定,并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应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公司应与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六条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公司总经理任免均应履行法定程序并依法公告。

第二章经理机构

第七条公司经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____名。

第八条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设总工程师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公司经理机构的人员变动应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十条总经理向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经理班子职权

第一节总经理的职责权限

第十一条总经理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第____条之规定,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全面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切实保证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对外投资方案,公司财务预算报告及利润分配与使用方案;

(三)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合同或处理有关事宜;

(四)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与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组织编制、人事编制和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决定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以下各级管理人员与员工的任免、工作安排、报酬、奖惩与福利等事项;

(九)负责审查并批准公司年度计划内的生产、经营、投资、改造、基建项目、科研开发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依照公司年度计划,决定公司有关资金、资产的运用或安排;

(十)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一)签署公司日常行政、业务文件;

(十二)负责处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

(十三)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或要求拟订应由董事会决议事项的初步方案并报请董事会决议;

(十四)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经公司董事会授权及公司项目投资风险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总经理可行使以下资金、资产的运用权限:

(一)批准不超过最近经审计的公司总资产5%的投资项目;

(二)批准不超过最近经审计的公司总资产5%的对外投资;

(三)批准不超过最近经审计的公司总资产5%的融资项目;

(四)批准不超过最近经审计的公司总资产5%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

第十三条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工作,至少每半年报告一次。

第十四条总经理应根据董事会或监事会的要求,及时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署及履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公司遇有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等类似事件时,总经理应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总经理应当保证其相关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性。

第十五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为总经理的辅助机构,分别对总经理负责,并应协助总经理作好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与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总经理拟定有关公司员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员工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或职代会的意见。

第二节副总经理职权

第十七条副总经理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副总经理):分管公司产品推广与销售工作;

(二)____________________(副总经理):分管公司生产计划、物资供应、设备管理工作;

(三)____________________(副总经理):分管公司资本运营工作;

……

第十八条副总经理就其所分管的业务和日常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贯彻落实所负责的各项工作,定期向总经理报告工作。

第十九条副总经理可以向总经理提议召开总经理办公会。

第二十条副总经理根据业绩和表现,可以提请公司总经理解聘或聘任自己所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一般管理人员和员工。

第二十一条及时完成总经理交办或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三节财务总监职权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财务总监一名,由总经理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对董事会负责,协助总经理进行工作。

第二十三条财务总监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审查、签署重要的财务文件并向总经理报告工作;

(二)组织拟订公司的年度利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和费用预算计划;

(三)负责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季度、中期、年度财务报告的审核,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及时披露,并对披露的财务数据负责;

(四)控制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审核、监督公司资金运用及收支平衡;

(五)按月向总经理提交财务分析报告,提出改善生产经营的建议;

(六)参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工作并负责新项目的资金保障;

(七)指导、检查、监督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工作;

(八)审核公司员工的差旅费、业务活动费以及其他一切行政费用;

(九)提出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的发放及年终利润分配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十)财务总监对公司出现的财务异常波动情况,须随时向总经理汇报,并提出正确及时的解决方案,配合公司作好相关的信息披露工作;

(十一)根据总经理的安排,协助各副总经理做好其他工作,完成总经理交办的临时任务。

第四章总经理办公会

第二十四条总经理的日常工作形式为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由总经理主持,由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并可邀请其他适当人员参加。

总经理因故不能主持会议的,应指定一位副总经理代其主持会议。

第二十五条总经理办公会处理公司日常的各项生产经营及管理工作,检查、调度、督促并协调各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进展情况,制订下一步工作计划,保证生产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

第二十六条总经理办公会所议事项应属于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

第二十七条总经理办公会应有明确的议事内容和议题。总经理办公会应至少提前一天由总经理办公室秘书通知全体参会人员。会议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与地点;参加会议人员;会议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总经理办公会应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举行会议的时间、地点、开会事由及会议具体内容,与会人员均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字。会议记录由公司档案室负责保管,保存期应不少于10年。

第二十九条总经理办公会至少应每二个月召开一次会议。总经理认为必要时可随时召集总经理办公会议。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应在公司住所地召开。

第三十条总经理决策以下事项时,应召开总经理办公会:

(一)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

(二)实施公司年度计划、公司投资计划;

(三)决定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四)决定公司各具体部门规章制度;

(五)决定提请董事会任免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六)决定任免董事会任免之外的公司部分负责人或其他管理人员;

(七)决定公司除由董事会决定以外的员工的工资、福利、奖金及奖惩等事项;

(八)决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九)总经理认为执行董事会决议和日常经营管理中出现的其他需要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第三十一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内容经参会人员充分讨论后,由总经理作出最后决策。

第五章责任

第三十二条对于经公司相关部门考核不能胜任其职守的管理人员,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处罚方法包括:限期改正;扣减报酬;降低薪水;下调职务;处以罚款;解聘。

第三十三条对于玩忽职守、因自身过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管理人员,公司除可给予上条处罚之外,还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具体数额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决定,赔偿数额原则上不得低于公司实际损失的10%。当相关损失发生时,公司有权从行为人应从公司获得的利益中直接扣除,以弥补公司的损失。

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细则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细则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修改时同。

第三十六条本细则如有与公司章程规定相冲突之处,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____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制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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