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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电锤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2

时?间:2011年6月27日

地?点?:电修车间会议室

主持人:姚?奇

参加人员:隋国强?王兴刚?姚?奇?刘?俞?何?涛?邸?峰?

会议内容:

隋国强:使用电锤人员不得戴手套,不得过于用力,以免钻头卡住伤人。

姚?奇:变压器要用绝缘物品盖好并有“有电危险;当心触电”警示标语,以防止过往人员触电并设专人看护。

王兴刚:施工前检查好周围环境,确保安全施工。施工时安排好警戒人员,注意过往车辆和行人。

刘?俞:施工现场要整齐有序,保证标准化施工现场。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要听从施工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何?涛:接入或拆除降压变压器要严格的遵守井下停、送电的有关规定。在皮带右侧作业前,必须同相关单位联系好,只有在确认皮带停止运行时方可作业。

邸?峰:使用电锤作业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作业前必须经瓦检员同意会后方可进行。

参加人员签字:

隋国强?王兴刚?姚?奇?刘?俞?何?涛?邸?峰?

一、工程概述:

1、使用电锤目的:巷道打眼进行缆线标准化

2、使用电锤时间:2011年6月28日-7月28日

3、使用电锤地点:南艺七、九层皮带道

4、使用电锤单位:电修车间

二、施工组织及职责

施工负责人:邸?峰

安全负责人:刘?俞

(防火负责人、洒水负责人、使用电锤人由施工负责人现场指定;瓦检员由保安区在审批时指定;安全监察员由安监处在审批时指定)

瓦斯检查员:在使用电锤前和使用电锤过程中按措施规定对使用电锤地点和附近进行检查,瓦斯浓度达到0.5%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安全检查员:负责落实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不按措施执行立即停止作业。

洒水负责人:负责水管接设,移动;使用电锤前及使用电锤过程中洒水灭尘、降温。

防火负责人:负责防灭火措施的监督检查及一旦发生火灾事故采取直接灭火措施。

使用电锤人:负责按措施规定标准完成电锤作业。

三、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前对作业地点前、后两端各20米范围内的井巷进行安全检查,否则严禁电锤作业。

2、变压器要用绝缘物品盖好并有“有电危险;当心触电”警示标语以防止过往人员触电并设专人看护。

3、使用电锤人员不得戴手套,不得过于用力,以免钻头卡住伤人。

4、用锤前,必须经瓦检员认真检查,经瓦检员允许后方可施工。

5、用锤前,必须将用锤地点周围易燃物清理干净。

6、用锤地点要有队干部在现场监督确保安全。

7、接入或拆除变压器要严格的遵守井下停、送电的有关规定。

8、电锤过程中瓦斯检查规定:使用电锤地点上风侧要挂好瓦斯

便携,经常检查瓦斯,发现瓦斯浓度达到0.5%立即停止作业。

?9、防灭火设施包括:灭火器一个,沙箱2个,水桶一个(装满水)。

四、灭火方案:

1、发生火灾时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

2、矿值班调度和在现场的区、队、班组长应依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中的人员撤离,并组织人员灭火。

3、灭火方法:

⑴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其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⑵易燃易爆火灾的灭火方法:在发生易燃易爆物品火灾时,要立即组织人员把火场中或火场周围的易燃物品抢运搬走,以防火势扩大。迅速对已燃物品实行冷却降温,充分利用灭火器、消火水管、泥土、黄沙使燃火熄灭,力争一次灭火成功。

⑶瓦斯火灾灭火方法:根据灾情的现有条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用灭火器及水管将火灾消灭在初始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当可能危及人员安全时,首先要尽快撤离灾区。

4、避灾时,人员要快速佩带好自救器,沿避灾路线撤出。

五、事故案例:

案例一:晓南矿“2.4”井下动火焊引燃巷帮支护材料事故报告

一、事故经过

2009年2月4日白班班前会,防尘队队长于洪波安排技术员宋飞为安全负责人,带领焊工吴玉辉及工人韩继详、赵广训进行南二石门(局部通风机供风)动火回收管路工作。先从中间向里回收一趟旧的6寸(含4寸)管,之后对接近排矸点影响排矸的2寸、3寸管进行部分回收。

当班动火工作在10:40分左右开始,按计划从石门中间位置向里侧动火拆卸旧管。瓦检员王岩当日7:40分接到动火措施,9:00对作业进行了检查。安检员胡庆喜当日7:30分下井,负责副井把罐,安监大队小队长接到动火措施,将措施交给胡庆喜执行巡查,约12:00进行了巡查之后回到副井把罐。13:05分施工结束,13:30分左右施工人员离开工作地点,13:54分施工安全负责人宋飞升井。16:00二班负责巡查的瓦斯检查员单长友到南二石门检查发现石门内有青烟并立即汇报调度室。

矿调度室立即通知矿领导,并向集团公司调度和相关处室进行了报告,矿井立即启动应急预案,16:05分出动救护队,成立现场抢险指挥部,在救护队先行到达的小队探查的基础上,矿通风副总曲宝带领救护队人员携带灭火水绳进入南二石门,现场烟气较大、能见度低,在行至距排矸点端头约40米左右,发现已不宜现场灭火,随后人员撤出,请示抢险指挥部,决定采用临时板闭进行封闭。17:30分开始施工,20:50分结束,同时停止局部通风机供风。并在9个地点设置警戒,救护队在警戒区外待机监控。

二、事故原因

1、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规定动用火焊,现场施工作业残留火种引燃了巷帮木柈,进而引燃残煤等其他杂物,是导致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事故的主要原因:动火措施编制审批不严密,现场监督管理不到位。

3、施工作业人员对动火工作安全重视不够、责任心不强,当班施工安全负责人宋飞违章作业,未执行措施规定(在施工结束后至少监护1小时),而是提前35分钟离开现场,也是导致事故的重要原因。

4、安监部门、业务保安部门监督把关不到位。

三、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1、加强动用火管理,规范动用火制度,严格落实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关于对井下动用火的相关规定。

2、明确所有动用火人员的责任,重点工程必须在调度室公示,设专职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3、严格一工程、一措施,强化“五个一”管理。

4、严格措施审批程序,强化施工过程监督。

5、加强全员安全思想教育,强化职工培训,强化规章、制度、措施的落实执行。

案例二:大隆矿20**年2月24日选煤厂洗产品仓上瓦斯燃烧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年7月24日白班约7时50分,大倾角皮带运转工贾凤民发现2313#洗块刮板运输机斜链,便和钳工崔永利一起查找原因,发现洗块入料溜槽上观察口的盖板脱落,掉在刮板运输机内,将运输机链卡斜,将盖板卡变形。贾凤民和崔永利一起处理完斜链,把盖板取出,又同时找来一块铁板盖上观察孔。盖上铁板后,贾凤民对焊工施明武说应焊上铁板,施明武说现在焊不了,需停气处理,以防伤人。说完施明武、张继武、崔永利三人便上楼去了。崔永利向机电班长崔玉鹏汇报说现在干不了,崔玉鹏说干不了就先别干,停气后再说。贾凤民怕落煤将铁板打掉伤人,随后将铁板取下,放在3#仓口附近,贾凤民然后上楼。钳工崔永利、焊工施明武下楼备料,运转工张继武下楼清货。备料后约8时40分,焊工施明武试焊点了一下,产生火花,引燃了洗产品仓处的瓦斯,造成现场的施明武、张继武、崔永利、陈长久四人不同程度烧伤。

二、事故原因

1、焊工施明武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严重违反了选煤厂施焊安全措施的第十一条规定,”如果在产品仓上动用火电焊时,必须请瓦检部门排除瓦斯,方可施焊”。试焊直接引燃瓦斯。

2、机电班长崔玉鹏安排工作不细,没落实安全措施,没有把检查的问题向有关领导汇报,私自安排施焊。

3、选煤厂对安全管理重视程度不够,缺乏严格的安全管理程序,措施执行不坚决,致使工人安全意识不强,在施焊作业中不请示,不汇报,不执行施焊措施,不检查瓦斯。

4、有关领导、科、处、队安全管理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利。

三、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1、在洗产品仓上设两台固定式长开风机,以使仓内瓦斯不能形成积聚条件。

2、在新产品仓上设瓦斯监测站,随时监测瓦斯变化情况。

3、每班培训两名瓦检员,检查瓦斯。

篇2:破碎机硐室吊挂电缆使用便携式充电电锤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概况:为提高21采区破碎机硐室文明面貌,需对该区域电缆进行标准化整治,在施工过程中需使用便携充电式便携充电式电锤打孔;为保证施工安全,特制定本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二、施工地点:21采区破碎机硐室三、施工时间:2015年7月28,8:30-11:00四、施工内容:便携充电式电锤打孔,吊挂电缆五、施工人员及职责现场施工负责人:王峰安检员:(安监科指派)现场作业人员:邓军、王振平、张雪峰1.现场负责人,负责施工人员组织、安全、质量及措施的监督、确认。2.便携充电式电锤操作工,负责便携充电式电锤的准备,施工材料的安全检查,按照施工措施和本工种操作规程要求进行安全作业,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3.洒水工,负责准备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施工时对施工点洒水、降温。4.安检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检查、安全操作检查、消防设施检查及措施执行情况监督、确认。六、施工安全技术措施:1.施工前,本措施必须经矿领导组织及有关部门审批,经同意后方可实施。2.施工人员必须听从施工负责人的指挥统一行动。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必须仔细检查施工地点及沿线的安全情况,并严格执行不安全不施工,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3.必须提前准备好所需工器具,对便携充电式电锤等工具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电锤电池电量充足,确认试用正常后方可入井。4.施工前,清理作业现场附近杂物。作业地点20m范围内,不能有液压油、机油、棉纱等易燃易爆物品。5.电锤使用前,先由瓦检员检查作业环境瓦斯浓度,当测得施工地点周围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达到0.5%时严禁使用电锤。施工地点设置便携仪,实时监测瓦斯浓度,如果瓦斯浓度达到0.5%时,立即停止作业。6.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消防安全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施工时,作业地点必须配备2个8KG灭火器,施工人员必须会使用灭火器,并应有洒水水源,安排专人负责喷水。7.使用电锤作业前,利用清水对作业地点20米内煤尘、浮煤进行冲洗清理。8.各种材料、工具提前检查合格,不合格严禁使用,使用时拿稳扶牢,防止失手伤人。9.便携充电式电锤作业时应使用侧柄,双手操作,防止堵转时反作用力扭伤胳膊。便携充电式电锤启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便携充电式电锤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声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烫手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便携充电式电锤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10.使用便携充电式电锤打孔时,施工人员要将便携充电式电锤拿稳,钻头与岩面垂直。钻孔与膨胀螺丝规格相符。便携充电式电锤长时间作业后钻头处在灼热状态,在更换时应注意防止灼伤肌肤。11.便携充电式电锤使用工作完毕,工作地点应再次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状应立即处理。12.整改、吊挂电缆时,严禁带电作业,必须将电缆控制开关“停电、闭锁”,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警示牌,设专人看管。13.作业时,安监员、瓦检员在现场监督检查。瓦检员每隔30分钟测一次风流中瓦斯浓度,风流中瓦斯浓度接近或达到0.5%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用水迅速将熔渣冷却。14.膨胀螺丝、倒正丝、小油绳、绳卡安装符合标准规定,紧固可靠。电缆吊挂平直,符合机电完好标准。15.施工完毕后相关设备、工具、材料等不得存放在施工现场,必须全部清点、回收。作业期间使用的便携充电式电锤必须同作业人员同时出井。禁止存放在井下。七、风险预控任务序号危险源工作范围风险类型风险等级防范措施1作业前未检查瓦斯浓度,造成瓦斯事故便携充电式电锤使用前人重大作业前检查瓦斯浓度在0.5%以下方可作业,作业现场配备足够的便携仪,安排专人观察2未佩戴合格的防护用品,人员夹伤施工作业人一般施工前认真检查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有破损情况不得使用3工具使用未拿稳伤人,作业时发生人员碰伤施工时人重大按照措施要求执行,注意周围环境,及时排除隐患4皮带运转伤人施工人重大皮带运转时人员严禁靠近,严禁在皮带运转1米范围内施工;皮带运转时,人员严禁进入皮带里侧。5施工地点狭窄,作业时工具伤人施工人重大作业时注意观察周围安全情况,防止工具伤人7便携充电式电锤堵转时反作用力扭伤胳膊施工人重大便携充电式电锤作业时应使用侧柄,双手操作,防止堵转时反作用力扭伤胳膊。8钻头灼伤人员施工人一般便携充电式电锤长时间作业后钻头处在灼热状态,在更换时应注意防止灼伤肌肤。9便携充电式电锤作业伤人便携充电式电锤作业施工人重大便携充电式电锤作业由专职人员操作,使用合格的便携充电式电锤和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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