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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财务统计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8

企业(公司)财务统计管理办法

总则

1.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2.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3.企业实行公司总部、车间、班组三级统计管理体制和按业务部门归口负责的原则。财务部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公司统计工作。

4.根据各职能部室和车间统计工作的需要以及统计业务的繁简程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员,班组按照民主管理的要求,推选出兼职统计员。企业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的稳定,科室、车间统计人员(包括兼职)调(变)工作时,事前必须征求计划管理科的意见,并要有适合的人员接替其工作。

□统计报表的管理与分工

1.凡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和企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一切报表,由公司根据公司内各职能部室的职责分工,确定编制责任部门。如报表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而又无适当部门负责时,则由公司召集有关部门协商编制。

2.公司内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要求有关部室填报的定期统计报表,须经公司财务部审查同意,并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定为正式报表。公司内正式定期统计报表,由财务部制订“报表目录”,颁发全公司执行。未经公司总部批准的报表,各单位可拒绝填报。

3.公司内统计报表有如有个别项目需要修改时,由原制表业务部门直接通知填报单位,并将修改后的式样送财务部备案,不必再办审批手续。

4.各种定期统计报表,由劳资部根据业务部门的实际需要统一印刷、保管、发放。

5.各部室对外报送的各种专业统计报表,必须先经部长会签。上报时,应抄送公司办公室。

6.凡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向所属业务部门直接颁发的有关统计文件和报表,各业务部门应转送副总经理传阅。

7.为确保统计报表数字的正确可靠,各部室、车间主管领导应对上报报表进行认真审查,签字后方能报出。

□统计资料的提供、积累和保管

1.各部室、车间向外提供统计资料,公布统计数字,一律以本单位的统计人员所掌握的统计资料为准。

2.各级党政领导所需要的统计数字,应由同级统计部门或统计人员负责提供,以便克服使用统计数字的混乱现象。

3.凡公司外单位根据上级规定,并持有上级主管部门或统计局介绍信件来公司索取统计资料时,统由副总经理接洽提供,或由财务部指定有关部门提供。

4.企业各项主要统计资料,由财务部综合统计员掌管,部室、车间的各项主要统计资料,由本单位统计人员掌管。

5.各部室、车间应将本单位的统计资料,采用卡片或台帐形式,按月、季、年进行整理分类,以便使用。

6.各部室、车间编制的统计台帐和加工整理后的统计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对已经过时的统计资料,如认为确无保管价值,应呈请本单位主管领导核准,并经财务部综合统计员会签后,方可销毁。

□统计数字差错的订正

1.统计资料发出后,如发出错误,必须立即订正。受表单位发现数字错误时,应立即通知填报单位订正,填报单位不得推诿或拖延。

2.企业内部报表如发生数字错误时,可根据不同情况按下列办法订正:

①日报表当日发现差错时,应及时用电话或口头查询订正,隔日发现差错时,应当在当日报表上说明。

②重大差错必须以书面形式订正,并填报《统计数字订正单》(附后)。各受表单位应将《统计数字订正单》贴在原报表上,并将原报表数字加以订正,以防误用。

□统计工作的交接

1.统计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认真办妥交接手续,在未办妥以前,原任统计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更不得因工作调动而影响统计工作的正常进行。

2.统计人员调离工作时,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①将经办工作情况全面地向接替人员交待清楚;

②培训接替人员的业务,使其能独立工作;

③所有统计资料(包括原始凭证、统计手册、台帐、报表、文件、历史资料等)与统计用具(如计算机、绘图仪、书刊等)应一一造出清单移交。

□文字说明与分析报告

1.文字说明与分析报告是统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统计报表要做到:月报有文字说明,季报、年报有分析报告。

2.文字说明是统计分析的基础形式,必须根据统计报表中各项主要指标反映的问题,说明产生的原因、影响及其后果。

3.分析报告应以报表为基础,以检查计划为重心,测定计划完成程度,分析计划完成与未完成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

□统计纪律

1.各车间,部室和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统计制度规定提供统计资料,不准虚报、瞒报、迟报和拒报。

2.属于保密性质的统计资料,必须严格保密,严防丢失,提供时应按公司保密制度的规定执行。

篇2:集团企业财务借款及报销制度

集团公司财务借款及报销制度

1目的

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清晰员工费用报销手续。

2范围

适用于大地通讯及大地集团职能部门、分部职能部门人员借款及报销,服务店借款及报销适用《服务店费用支付管理办法》。

3文件执行者

3.1集团财务管理部:负责制定与修正本制度。

3.4会计中心:为费用报销的监控部门。

4定义

预算外事项:是指未经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但因内部或外部因素导致的、必须执行的事项及超过预算金额的部分以及不包括在预算项目内的新增事项。

5正文

5.1借款规定

5.1.1借款是因业务需要的临时借款,包括出差备用、日常采购、固定资产采购及各种临时性借款。

5.1.2借款原则:当月借款当月报销,前一次借款在约定还款日期未冲账或还款的,不得另行借款。

5.1.3起借额度规定:申请借款金额在1000元及以上时,方可借款。

5.1.4借款人规定:

(1)对于需频繁借支的岗位及部门,可设立岗位或部门周转备用金,岗位备用金由该岗位人员负责保管,部门备用金由部门负责人负责保管,使用此周转备用金产生的业务需依照报销制度按时报销,否则按报销制度给予处罚;日常办理业务时,设立岗位备用金的,该岗位工作事项内,原则上不得再另行借款,设立部门备用金的,部门不得再另行借款。如遇特殊事项,需借款金额超过核定的岗位或部门备用金额度1000元时,方可申请借款。

(2)职能部门人员需对外支付非商品采购款项时,未取得原始发票而要先付款时,可由业务人员先到财务部办理借款,但试用期员工不得借款。

(3)其他部门的临时借款只允许部门经理产生,部门其他人员均不得借款。

5.1.5还款期限规定:备用金还款日期为当年末12月31日,其他借款事项借款期不得长于15日,原则上不得跨月,跨月借款的,必须于次月2日前至财务部冲账,冲账日期以交单至财务部日期为准。

5.1.6任何个人不得私借或私用公款,公司不办理任何性质的私人借款,特殊情况需借款的,需公司总裁审批同意或授权审批同意。

5.1.7借款时须按“借款单”要求填列各项栏目,出差备用、交际应酬、日常采购、其他等,并按规定审批权限审批后,由财务部付款。

5.1.8出差借款,需注明出差目的地及出差期间;按出差申请单审批金额申请借款。

5.1.9借款额度超过5000元以上,须提前1天申请。

5.1.10借款对账单确认:除备用金借款外,每月8-10日为借款确认时间,各借款人必须亲至财务部确认上月对账单,否则视为默认财务账面余额。

5.1.11借款签批流程:见《借款及报销流程》。

5.2报销规定

5.2.1报销时间:每周一、周四提交报销单据,周二、周五银行转账,周三、六现金付款。

5.2.2报销时限:所有报销应于业务发生后一周内提交,特殊情况下超期限借款的,须于约定的借款还款日期前报销;月底发生的费用务必在次月初2号前到财务部门报销,不受前款规定的报销时间限制。超过报销期限按约束办法中的规定给予相应处罚,重大节假日顺延。

5.2.3报销单签批原则:任何人不得自审、自批自己的开支费用,严格按照审批流程执行。

5.2.4报销票证要求

(1)所有费用单据原则上是税务局统一印制的正式发票且须加盖开出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方为有效。

(2)发票必须是发票联和报销联,用复写或计算机打印,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存根联、发货联、记账联不能作报销单据。

(3)凡是购买物资或物品的发票或清单上要有明确的数量、单价,否则不予报销。

(4)内容要齐全抬头、日期、品名、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要填写齐全,字迹要清楚,金额要准确,大、小写一致,涂改无效。

(5)根据税务规定,礼品发票不可入帐,因此,自2008年8月1日起,礼品发票不予报销。

(6)发票须写公司名称(),机打发票一律不准手写。

5.2.5下列票据不得报销

(1)无正规的发票或收据;

(2)审批手续不全的票据;

(3)内容填写不全、字体无法辨认或有明显涂改迹象的票据;

(4)无公章、无私人签章(字)的白条收据;

(5)数量、单价、金额不符的票据。

5.2.6费用报销的其他注意事项

(1)报销凭证必须注明本人所在部门、工作地、及费用归属、产品名称、事由、发票张数;

(2)各种凭证、单据一律要求用钢笔、蓝黑或碳素墨水填写,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人民币大小写要清楚、完整、正确、相符,小写必须写到分位,没有的用"0"补齐;

(3)报销费用时必须填写“费用报销单”,所有单据要按性质(如招待费、办公费用)分类、分次、粘贴填制;按发票内容归类进行粘贴,发票应与报销单向左对齐鱼鳞状粘贴(除特小的发票之外);

(4)报销单用电脑打印或钢笔、签字笔填写完整,并用楷体书写;报销单据下面的签字栏不能打印,须手签;

(5)费用报销单上的摘要及原始发票上不能随便填写,不得将说明原因写于发票上,详情说明写在<><>上,如替客户办什么事或因什么原因无发票,用什么发票代替等,同时注意编号要对应;

(6)公司发生经济业务活动,凡与相关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的相关费用的报销,报销单据后须附合同复印件;

(7)个别报销项目在经财务部核实确无发票的特殊情况下,可以找其他发票代替,但填写费用报销单时,须根据实际支出项目在单摘要栏如实填写,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发票与支出项目不符的原因。

5.2.7报销使用单据规定

(1)差旅费:使用《差旅费报销单》,后附《出差申请表》;

(2)市内交通费:使用《差旅费报销单》,后附《派工单》,如为到服务店办事需加盖服务店销售章;

(3)日常招待费:使用《费用报销单》,后附《用户访问工作记录单》;

(4)凡需事先审批再开支的事项:报销时需附事项申请单;

(5)凡预算外或超预算报销的事项:报销时需附预算外事项申请单。

5.2.8各

项费用报销内容及标准

(1)招待费:见《招待费管理办法》;

(2)差旅费及交通费:见《差旅费管理办法》;

(3)采购人员外出零星采购的物资:凡属固定资产、低值不易耗品,均需先入库后报销,填写物料采购报销单,后附仓库入库单,采购发票及采购申请单。采购进来立刻被相关部门全部领用并一次性消耗的低值易耗品,则不需入库,直接做为费用报销,填写费用报销单,后附经使用部门签收的发票及采购申请单;

(4)其他费用:按预算额度或申请额度在合理范围内报销;

5.2.9报销流程:《借款及报销流程》。

5.3约束

5.3.1报销时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除退回所报销金额外,对当事人处报销金额3倍罚款。部门经理或上级领导对报销单的真实性负责,并对其部门经理或服务店主管处50元/次罚款并通报;

5.3.2借款超出时限,无正当理由不报销又不还款的,超出时限的天数处借款人20元/天的罚款。在OA上通报批评并可通过工资扣回;且给予全公司通报批评,并给予50元/次罚款,

5.3.3越权批准用款的,处以批准人当月工资3%的罚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关会计不抵制,不汇报,或流程未完即出凭证要求出纳付款的,同时处50元/笔罚款;

5.3.4报销超过报销期限在一个星期内的,对当事人处20元/笔罚款,超两个星期的,处40元/笔罚款超过20天的不予报销;

5.3.5需事先申请再执行的事项,或预算外的事项,不得先斩后奏,否则可给予每笔50-500元的罚款;

5.4该规定经公司领导批准发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集团财务管理部。

6相关文件

《差旅费管理办法》

《招待费管理办法》

《预算执行与控制制度》

7附件

职能部备用金申请流程

借款及报销流程

报销地点及审批权限表

8表单

《借款单》

《差旅费报销单》

《费用报销单》

《支出证明单》

《派工单》

《用户访问工作记录单》

篇3:企业财务报销制度及出差管理流程

公司财务报销制度及出差管理流程(三)

一、目的

为保证公司正常的财务报销运作,规范员工的报销流程,使公司员工出差管理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1.各部门主管负责审核本部门员工的借款报销申请;

2.财务部负责复核相关申请,发放相应款项,处理发票等单据;

3.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共同推进、监督流程的执行及改善;

四、程序

1.个人借支及报销

2.1.公司员工因公借款必须先填写《借支单》并出具相关证据,经部门主管批复后报财务部审核;

2.2.报销费用必须使用有效凭证,并如实填写《费用报销单》;

2.3.报销审批权限根据《财务审批授权表规定》执行;

2.4.经理级以上人员的报销需由总经理书面签核或邮件回复批准;

2.5.个人因公借支在公务履行完毕后应及时报销并清偿所借款项,报销及清款期限为借款日起一个月内,逾期未结清者应提早向财务部作出合理书面解释,并办理续期申请,否则将从借款员工工资中扣除;

2.6.员工离开公司前必须结清所有款项,离职《移交清单》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检查,不合之处及时更正,如果离职后再发现有财物、应收款项亏欠未清的,应由该部门主管负责追索;

2.7.暂借经费严格执行“一事一借,前清后借”的原则;

2.国内出差

2.1.出差规定

2.1.1公出人员应经部门主管同意,并提供书面出差计划;

2.1.2公出人员出差需事先通报人力资源部,说明出差事由及出发、返回时间,并报行政助理备案考勤;无通报者可视为旷工。

2.1.3如需事先预支款项,请在《出差申请表》中填明借款金额,经部门主管批准后交财务部审批及领取;

2.1.4出差行程日一律不得申报加班,节假日例外;

2.1.5出差员工完成任务后,应立即返回公司,不得借故逗留或办理私事;

2.1.6如因个人原因确需额外逗留的,应提前办理休假手续,逗留期间所产生之费用自行负担;

2.1.7如因病或其它未知事故滞留时,应及时电话通知部门主管,并在回公司后添附有效证明,经主管审核后,方能报销滞留期间住宿费及其它必要费用;

2.1.8出差费用应在返回后一周内凭发票报销,逾期者需向财务部门提供合理解释,超过一个月且没有合理解释的发票不予报销.

2.1.9出差员工应当及时向直属上司提交书面出差报告,其中包括:

A.出差地、日程、目的地;

B.出差处理事项;

C.出差条件及意见;

2.1.1所有出差员工必须注意保持公司及个人形象,不准有任何行为或言辞诋毁或损坏公司形象;

2.2.交通工具

2.2.1公司员工出差应选择大众交通工具;

2.2.2员工在本市办理公务,应使用大众之交通工具,如公共巴士或地铁。

2.2.3近距离或不赶时间的情况下,可选择汽车或火车;

2.2.4在以下情况可以使用计程车:

A.时间紧急;

B.携大量现款;

C.有客户陪同;

D.无简易交通之地段或无班车情况。

2.2.5交通费用实报实销。

2.3通信费用

2.3.1公司将根据业务需要及职务类别给予员工报销相应的通信费用(参阅《财务报销费用细则》);

2.3.2通信费用的报销主要用于销售部门与客户联系时所发生的费用;

2.3.3严禁营私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通信费用报销资格;

2.3.4通信费用应及时申报,隔月作废。

2.4住宿费用

2.4.1根据各地区消费水平的差异,公司对住宿费实行按地区按行政级别对待:

2.4.2行政级别分为经理和员工;

2.4.3地区分为

?A类消费区(深圳、北京、上海)

?B类消费区(广州、青岛、大连、长春、沈阳、杭州、宁波、哈尔滨、温州、福州、厦门、西安等)

?C类消费区(武汉、长沙、成都、南昌、郑州、重庆、济南、吉林、内蒙、石家庄、太原、天津、兰州等)

2.4.4具体费用请参阅《财务报销费用细则》;

2.4.5如有两位以上同事同时出差,住宿以双人住为原则;

2.4.6如在出差当地公司备有宿舍,员工住宿以此作为首选;

2.4.7如陪同客户同行,经主管批准后可与客户住同一酒店.

2.5应酬费用报销规定及膳食补助

2.5.1应酬费需在出差前征得本部门主管同意方能报销;

2.5.2公司为在外出差的员工提供餐费补助;餐费补助按实际出差时间算,中午12时至夜里12时出差的按半天算;

2.5.3如有报销餐费的,或由对方单位负责支付用餐的,则取消当日补助,具体按实际情况计算;

2.5.4本市出差,不再另报销餐费,夜间返回的(19:00以后)按餐费标准补助误餐费.

2.5.5在外留宿实行每日餐费补助;

2.5.6餐费补助费用请参阅《财务报销费用细则》。

3.国外出差

3.1出差规定

3.1.1所有国外出差均需报请总经理批准;

3.1.2出外出差人员之差旅费,按出国目的地标准支给;

3.1.3一日跨越两地区者,其生活费金额以当地留宿之地区为报销标准;

3.1.4出差行程日一律不得申报加班,节假日例外;

3.1.5所有出差员工必须注意保持公司及个人形象,不准有任何行为或言辞诋毁或损坏公司形象;

3.2交通工具:

3.2.1一律经济客位,总经理以上且航程3小时以上可乘商务客位;

3.2.2海陆上交通工具不分等级,但以经济实惠,安全快捷为原则;

3.2.3乘坐国外航线之旅费,应以旅行社发票为原始凭

证.市内往返机场请搭机场巴士,或搭出租汽车前往巴士站.总经理以上可自行选择。

3.3临时费用:

3.3.1出差期间与公司必要联络之电话费及因公交际应酬之费用可随附单据按实报销;

3.3.2出差人员随带私有物品如有超重,托运费用自行负担.如属公物可按合法凭证报销;

3.3.3交际费及其它特别开支由需在出差之前申报并由上级主管批准后方能报销;

3.3.4员工出国如有公司安排住宿者或用餐者,不报销住宿费和餐费。

3.4差旅费用请参考《财务报销费用细则》:

五、相关文件:

1.财务报销制度实施细则

2.财务审批授权表规定

3.财务报销费用细则

篇4: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五)

第一章总则

为了全面加强集团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提高财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财务工作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便于客观、公正地核算、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为决策者提供及时、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依据“集团财务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集团财务中心职能

集团财务中心为集团资金管理、审计监督和会计核算的核心机构,由资金部、审计部和核算部组成,在集团财务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主持集团及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稽查审计和会计核算工作,具体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及集团的各项规章制度。

2.按时编制上报集团财务计划,负责各子公司经营目标和财务收支计划的审核与修订。

3.按时编制上报集团资金预算和资金预算执行分析。

4.负责集团的资金筹集和资金管理工作,及时搜集并整理各种银行信贷资料。

5.负责集团各公司全部现金及银行收付款业务的检查工作,并负责各公司备用金的清理与核对。

6.按月分析集团各子公司的经营目标执行、完成情况,并进行全面审计。

7.负责集团的税务管理和各子公司的税务协调工作。

8.负责集团的资产管理和各子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9.负责集团财务管理制度的修订及各子公司财务制度的落实检查工作。

10.负责集团各公司财务人员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并对财务人员的各项工作进行考核。

11.负责集团财务报表的编制、上报及分析工作,为管理者提供及时、准确的会计信息。

12.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做好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移交、销毁以及会计档案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第三章资金管理

集团财务中心资金部全面负责集团的资金管理、资金调配、资金预算和融资工作,并负责集团总出纳及下属各公司出纳人员的管理工作,其主要内容是:

一、对集团各公司出纳的库存现金经常进行抽查盘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须保证帐实相符。

二、对集团各公司的银行存款经常进行检查核对,必须保证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帐表一致。

三、督催各公司财务人员按时编报用款计划,于每月28日前归集汇总次月资金预算(资金收支计划),并及时将资金预算汇总结果上报集团董事长审批。

四、根据各公司资金预算(资金收支计划)合理调配资金,及时分析资金预算的执行情况。

五、经常检查集团全部资金的收付款凭证,发现资金缺口,及时向集团财务负责人和董事长汇报,并设法筹集资金弥补缺口;遇到与资金有关的重大问题,必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集团董事长汇报。

六、妥善保管财务印章,对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必须严加保管。

七、加强支票管理,对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的使用必须严格管理,作废支票更要妥善保管,严禁撕毁支票,严禁填写空头支票;支票丢失时必须及时挂失。

八、对库存现金必须妥善保管,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私设帐外帐;大额现金库存必须及时存入银行。

九、按时填报“货币资金收支日报表”,及时将各公司每天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情况以及资金结余情况上报集团财务负责人和集团董事长。

第四章审计监督

集团财务中心审计部全面实行审计监督与合同管理工作,并负责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在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其主要内容是:

一、对各种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向集团董事长和财务负责人汇报。

二、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严格审查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发现会计纪录错误或财务核算失真时,必须立即纠正,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严格审查各类经济合同,尤其要对集团各公司的工程合同、购销合同、加工合同、土地租赁合同和盆景租赁合同的履行情况要经常进行跟踪检查,涉及经济纠纷的法律事项,要及时与相关当事人协调解决。

五、全面规范合同管理,凡是集团各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购销合同、加工合同、土地租赁合同和盆景租赁合同必须统一编号、统一登记、统一归档。

六、对集团下属各公司的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审计,按月进行汇总,并及时提交审计分析报告。

七、妥善保管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和贷款卡等各种证照,按时办理各种证照的年检手续,并负责相关证照的变更和增补手续,同时健全各种证照的管理档案。

八、每月底监督检查各公司的实物盘点和财产清查工作。

九、必须全面加强内部审计,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五章会计核算

集团财务中心核算部全面负责集团各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并负责集团及下属各公司会计人员的专业考核工作,其主要内容是:

一、不断完善集团及下属各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与“会计核算办法”。

二、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定的“会计年度”和“记帐本位币”进行会计核算。

三、严格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新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具体要求合理使用会计科目,准确填制记帐凭证,及时登记会计帐簿。

四、严格按照《税法》要求并结合企业实际确定合理避税办法。

五、认真审核各种原始凭证,尤其要审核各种原始凭证的审批手续是否健全。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要求立即更正或补充,对不合理、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必须及时退回当事人予以更正。

六、凡是大树、苗木、赏石和盆景的收购业务,必须对实物“验收单”与供货清单进行严格审核,手续不全时必须尽快督催健全。

七、必须据实核算,如实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不得以虚假会计资料设置帐簿,不准设置帐外帐,私设“小金库”。

八、及时核对往来帐,经常与供应商对帐,每月底全面核实“供应商往来”、“客户往

来”和“其他往来”明细帐。

九、定期进行存货盘点,每月底,由各公司会计和实物负责人共同负责对各公司的财产物资和库存材料进行全面盘点,盘点时必须使用规范的“盘点表”,必须由实物负责人、监盘人和会计签字确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盘点结果及时报送集团财务中心。

十、按时申报纳税,及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十一、按时报送财务报表及相关核算报表,并及时装订归档。

十二、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并及时将会计资料整理归档。

十三、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及时编制财务分析报告。

第六章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准确地归集集团的各项收入,并严格控制和监督集团的各项支出,从而堵塞漏洞、杜绝不合理开支,促使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化、科学化,根据集团各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一、收入

(一)、按照集团各公司目前的产业结构,公司收入可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二)、集团各公司的所有收入必须按照集团财务指定的银行帐户转款,转款时必须提供完整、准确的银行转款凭证,并及时将转款凭证交公司财务进行入帐。

(三)、严禁将公司收入私自转入个人名下进行“体外循环”,凡是未通过集团董事长和集团财务负责人擅自公款私存者,视同贪污、挪用公款依法追究责任。

二、支出

集团各公司的各项支出必须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有计划地开支,必须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按照资金计划严格执行。公司的支出分为两种形式进行开支,一种是以借款或汇款形式进行开支,另一种是以费用报销形式进行开支,无论是借款或汇款形式,还是费用报销形式进行开支,必须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必须由经办人根据业务需要填写集团财务中心统一规定的“借(付)款审批单”或“费用报销单”,并按照集团财务中心统一规定的“借(付)款审批流程”或“费用报销流程”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一)借(付)款审批流程及相关规定

1、采购物资或者购进其他商品时,必须使用规范的“付款审批单”,并由经办人填写付款金额和用途,经部门负责人验证后,交公司财务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才能支付。其付款审批流程为:

(1)经办人填写付款审批单

(2)部门负责人验证

(3)公司会计签字

(4)资金部负责人复核

(5)财务负责人审核

(6)上报总经理批准

2、各公司之间的借款或拆借资金,必须使用规范的“收款收据”,必须经集团董事长同意后才能办理,特殊情况需事先电话请示董事长同意,或者该事确实急需办理但又与董事长无法联系时,可酌情处理,待董事长回来后及时汇报并补齐签字手续。其审批流程为:

(1)经办人填写付款审批单

(2)单位负责人验证

(3)集团资金部负责人复核

(4)集团财务负责人审核

(5)上报董事长批准

(6)出纳核对无误后付款

(7)收款单位填开收款收据

3、各公司员工的个人借款必须严格控制,原则上不允许任何员工在公司借款,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在公司借款时,必须填写规范的“借款单”,交公司会计审核,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报集团资金部负责人和集团财务负责人审批,发工资时予以扣除;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时必须上报集团董事长批准。其付款审批流程为:

(1)借款人填写借款单

(2)单位负责人审批

(3)资金部负责人复核

(4)财务负责人审核

(5)出纳核对无误后付款

(6)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时必须上报集团董事长批准

4、各部门借用款项(支票和现金)一般限制在3笔以内,前借款项超过3笔未清的,不能再借新的款项。不论是借用支票或现金,报销时间一律限定在一周之内,超过上述天数未报帐的,财务部门将停止其再借款。因上述原因借不到款项而影响工作或造成损失的,由借款单位或个人负责。

5、各类借款、预付款、代垫款,凡不按本规定清理报销,造成帐目混乱,无法清理,或单据丢失无法报销,或造成呆帐,由当事人承担一切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费用报销流程及相关规定

1、集团各公司的员工报销费用时,由经办人按要求粘贴费用单据,并在粘贴完整的费用单据前面附上规范的“费用报销单”,然后由经办人写清报销金额和用途,验证人和公司负责人签字后,转给各相关公司会计人员填制“记帐凭证”,由集团资金部负责人和集团财务负责人签字审核,经出纳核对无误后再予付款,金额超过5000元时由各相关公司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统一上报集团董事长审批。流程图为:

(1)经办人粘贴单据

(2)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单

(3)部门负责人验证

(4)公司负责人审批

(5)会计填制记帐凭证

(6)资金部负责人复核

(7)财务负责人审核

(8)出纳核对无误后付款

(9)金额超过5000元时由各相关公司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统一上报集团董事长审批

2、集团董事长助理和各公司总经理报销费用时,也必须在粘贴完整的费用单据前面附上规范的“费用报销单”,同样要求由经办人写清报销金额和用途,经公司会计填制“记帐凭证”后,交集团审计部复核,转集团财务负责人审核后,上报集团董事长签字审批,最后交出纳核对付款,报帐流程图为:

(1)经办人粘贴单据

(2)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单

(3)证明人验证

(4)会计填制记帐凭证

(5)审计部负责人复核

(6)集团财务负责人审核

(7)上报董事长审批

(8)出纳核对无误后付款

3、日常费用支出必须在原始票据上写清具体内容,尤其是招待费或餐费支出,必须在票据上写清宴请人数和业务内容;交通费支出,必须在票据上写清起止地点和业务内容;差旅费支出,必须写清出差地点、出差时间和业务内容;办公费支出必须附清单或在票据上注明具体内容;电费支出,必须附供电部门的用电清单和正式发票。

4、人力费用支出必须使用规范的表格反映,尤其是工资表,必须使用标准格式,必须有制表人、会计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经集团资金部负责人

和集团财务负责人复核后,转集团办公室统一审核,最后由集团办公室统一上报董事长审批,每月8日由集团资金部负责筹集资金发放工资。

5、材料采购支出(包括基建用材料采购),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购进材料时,必须由购料经办人和实物保管员办理入库手续,然后按费用报销流程进行审批,购料单据后必须附上“实物入库凭证”;领用材料时,必须由领料人和实物保管员办理出库手续,并由实物保管员将“实物出库凭证”交公司会计入帐。

(三)各项支出的管理、监督和控制

1、集团及各公司的全部支出由集团资金部统一管理,由集团审计部进行监督,由支出单位与集团财务中心共同控制。

2、各项支出必须严格履行签字审批手续,需要集团董事长签字审批的票据必须由各单位负责人集中报董事长审批,严禁任何单位的员工个人独自找董事长审批票据,尤其是外来人员更不能找董事长签批票据,如果有员工个人或外来人员独自找董事长签批票据的现象,将对员工所在单位的负责人或外来人员服务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3、各项支出必须有计划地进行开支,各单位必须及时向集团资金部报送“资金计划”。遇到突发事件急需支付的款项,必须请示集团董事长同意。

4、用款单位必须以“开源节流”为目的,彻底杜绝一切浪费行为,保证各项支出既合理、又节约。

5、各项支出必须在资金预算范围内进行严格控制,必须按照“谁支出,谁预算,谁控制”的原则进行开支。

(四)各项支出的具体要求

为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根据财务管理的要求,对各项具体支出特作如下规定:

1、凡要支取支票、汇票、电汇的各种借款和报销业务,必须详细填明收款单位全称、银行帐号和结算行全称。

2、凡是签订有涉及资金收支类合同或协议的,必须将签定的合同或协议书交财务备案,并要求根据合同或协议填报资金预算。

3、报销用的票据必须是税务监制的统一发票或该有单位印章的其他票据,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报销购物发票,无论金额大小,原则上要有购物清单。售货单位不给开清单的,由经办人根据购物单价、购物数量等补列购物清单后,财务人员方可凭正式发票和购物清单给予报帐。

4、各单位购买物品、办公用品、技术图书、资料等,必须严格执行验收制度,任何人不得在未见实物的报销单上签署验收人。如有发现假发票、假报销、虚报假帐时,要按违反财经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要按贪污金额大小追究责任。

5、每年度票据的报销截止日期为当年12月31日。

(五)在各项支出中,凡属预算外支出一律应追加资金计划,并按审批程序报批后才能执行。

第七章差旅费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实际需要,并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结合集团及各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差旅费管理办法。

一、出差申请

1、集团及各公司所有人员因公务出差,必须提供出差目的、任务等方面的申请报告,经单位负责人批准,集团办公室核准,并报董事长同意后,才能出差。

2、如需预借差旅费,必须填写“借款单”,并按规定的借款审批程序办理。

二、出差期间的工作要求

1、入驻当日,应向主管上级报告入驻地点、电话。

2、实行日汇报制,出差人员每日应向主管上级汇报当日工作进展情况。

三、差旅费开支标准及报销规定

(一)住宿费开支办法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办法。在限额内按规定出差时间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限额标准如下:

1、集团董事长、董事长助理、财务负责人及各公司总经理的差旅费按实报销。

2、部门经理或中层管理人员出差,每人每天住宿费限额标准为:一般地区80元,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市和海南省为130元。

3、普通员工出差,每人每天住宿费限额标准为:一般地区60元,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市和海南省为100元。

4、出差期间,实际住宿天数超过规定出差天数的部分,费用自理。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报销有关费用。

5、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在亲友家,无正式住宿费票据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6、各种出差住宿费超过上述规定限额标准的,一般不予报销。特殊情况超标,经董事长批准后才能报帐。

(二)交通费开支办法

1、集团董事长、董事长助理、财务负责人及各公司总经理出差期间的交通费按实报销。

2、其他工作人员出差可以乘坐火车硬卧、轮船三等舱,出租车以外的其他交通工具按实报销。

3、乘坐长途汽车,按实际票价报销。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超过六小时的,每人每夜除领取正常的在途伙食补贴外,另外加发一天的伙食补助费。

4、工作人员趁出差期间,事先经公司领导批准,就近回家探亲或旅行的,其绕道车、船费,扣除出差直线车、船费外,多开支部分由个人自理。扣除标准按出差所乘火车实际票价计算;往返均绕道者,按到达出差地点的直线特快或直快标准计算。绕道车船费小于直线车船费时,凭车船票按实报销。

5、乘坐公司交通工具者不得另行报销交通费,司机按实际加油费报销。

6、下级人员随同上级人员出差的,视实际需要,同上级人员搭乘同级标准车船。

7、夜间连续乘坐火车6小时以上,并符合乘坐火车硬卧条件而乘坐火车硬座的,按列车硬座票价的55%发给补助。

8、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按照每人每天15元标准凭票报销。

(三)伙食补助办法

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按出差自然天数计算,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补助20元;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市和海南省等特殊地区补助50元。事先经领导批准就近回家探亲办事或旅游的,不予补助绕道或在家期间的伙食费和其他费用。

第八章发票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依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各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

一、发票的领购、登记及保管

集团各公司开展业务所需的各种发票均由各公司会计根据需求量向税务机关申请领取。从税务机关领取的发票必须按照发票种类设置帐簿,认真登记填写。使用完的发票,经税务机关核对后,由各公司会计装订存档,妥善保管。

二、发票的使用及开具

各单位对外开具的税务发票只限于单位对单位之间使用,所有发票由会计人员负责填开,必须如实填开,开完的发票存根

按税务要求核对无误后,方可领用新发票。

三、发票填写要求

1、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必须保持票面干净、整洁。

2、项目填写必须齐全,各项目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无误。

3、票、物必须相符,票面金额与实收金额必须一致。

4、全部联次必须一次填开,上、下联内容金额必须一致。

5、不得非法虚开、代开发票。

四、如果发票丢失,必须立即登报挂失,并及时按规定程序向主管税务机关和公安机关申请报失。

五、所开发票必须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第九章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集团及各公司的财产物资管理,并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集团及各公司财产物资的管理范围包括:房屋及建筑物、设备和器具、车辆、办公家俱等固定资产,以及各种工具、各种配件和经营过程中的材料物资等流动资产。

二、集团及各公司的一切财产物资归企业所有,每一位员工都有保护其安全完整的义务,任何人不得损坏和侵占。

三、集团及各公司的全部资产由集团财务中心监督管理,按照归口分级管理的原则,房屋及建筑物由集团办公室统一管理并维护;所有车辆由集团车务部统一管理并维护;办公家俱和各种工具、设施、器皿等由各使用部门负责管理并维护;其他流动资产由资产占有单位负责管理并维护。

四、各公司新建的房屋及建筑物,以及各类设施、设备的安装,必须按照工程预算方案及时进行决算,并将工程决算结果及时报公司财务部结转“固定资产”;各公司拆迁房屋及建筑物,或转移设施、设备,必须将拆迁方案或转移计划及时报集团董事长审批后转集团财务中心备案,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和相关单位经理的责任。

五、集团及各公司的所有工具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尤其是修理用的各种工具,必须责任到人。工具保管不善或丢失必须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和使用单位经理的责任。

六、集团及各公司的货币资产(包括现金和有价证券等)由集团总出纳及各公司出纳员负责保管,并接受集团财务中心的监督管理,必须按规定及时记帐,定期进行对帐,保证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七、集团各公司的库存物资(包括产成品和原材料等)由各公司库管员负责保管,并接受集团财务中心的监督管理,必须按规定及时记帐,定期进行对帐,保证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八、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公司财产物资的使用性质和位置,不得将公司财产搬出使用或转让他人使用。

九、由于财产物资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按损失程度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并追究单位负责人或公司总经理的责任。

十、凡因操作不当造成公司财产损坏的,由使用人负责维修,并按损坏程度进行处罚;凡故意破坏公司财产的行为,给予解聘,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一、各公司每月底进行财产物资大盘点,年终进行全面清查,对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向董事长汇报。

第十章附则

一、本制度由集团财务中心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篇5:集团企业财务部门职能

集团公司财务部门职能

财务会计机构职能

财务战略规划职能

负责与其他相关部门一起研究、策划集团公司的财务战略规划,包括:中长期筹资策略、多元化投资战略、税务规划等;负责和投资部门一起规划集团公司资本运作方案;负责制定集团公司会计核算制度与程序、财务管理制度与财务规范;负责制订集团公司财务指标。

资金管理职能

负责管理资金的来源、运用以及分配,重点强调现金头寸的管理,控制公司资金的

流动性风险管理,同时也保证资金的盈利性与风险的权衡。

财务预算、计划与分析职能

协调并组织集团公司各部门年度预算或相关预测的编制,并在其他部门的预算或相关预测的基础上编制年度或预测。参与评议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大修理预算。参与公司融资、投资计划的编制工作。定期、不定期撰写财务分析报告向董事会和总经理报告公司经营情况、预算指标完成情况及财务预警;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提出建议;对公司融资、投资、利润分配和股利分配提供财务意见。对预算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分析、汇报。

会计核算、报告与财务信息披露职能

负责集团公司会计核算业务,包括保持会计记录、准备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合并会计报表及相关的内部管理报表;负责收集财务信息,编制对外报送的财务信息披露。

财务监督与考核职能

按会计监督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会计监督管理。参与审核集团公司重大经济合同的订立,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财务监督。对集团公司费用预算、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大修理及收支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公司财务部下司会计机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资产管理职能

为保证公司实物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负责制订或参与协助相关部门共同制订公司固定资产、备品配件相关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大修理预算制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度、工程审核制度、设备及工程验收制度、设备内部调拨制度、固定资产报废与处置、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备品配件预算制度、备品配件盘点制度、安全库存量制度、备品配件验收入库制度、备品配件库龄分析制度等。

其他综合管理职能

负责提交并执行董事会利润分配和股利分配方案;

负责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负责保管有价证券;负责保管财务公章;

组织、协调公司各项外部检查和审计工作,包括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期会计报表审阅、年度外汇年检等;

办理各项保险业务和社会购买力的报批手续;

负责建立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对委派财务主管人员提名和考核,提出聘任、调动和解聘建议;

负责公司的税务相关工作,如税务申报、与税务局联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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