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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现场质量管理制度(8)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1

工程项目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八)

第一章:质量例会制度

项目部应建立质量例会制度,固定每旬召开一次质量例会,即每月的10号、20号和30号为质量例会日。

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由专职质量检查员负责记录,参加人员有各专业工长(施工员)、各工种班组长以及班组的主要骨干等人员参加的会议。

召开质量例会的主要内容是:针对现阶段存在的质量问题和通病进行分析,并制订改正措施和防范措施。

会议要求每人均要发言,并做到畅所欲言,以采集众人的智惠和才学。会议形式应力求活泼、和谐,不要拘于一格,可召开成座谈会、分析会、研讨会和碰头会等形式进行。

现场质量例会应以一种制度固定下来,不管问题多少、是否闲忙,均应按期按时召开,并将会议成果整理打印出来。无故不参加者应进行处分和制裁。

第二章月评比及奖罚制度

(一)月评比办法

为了确保工程(产品)质量,提高企业信誉,促使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质量超高国家标准,特对工程(产品)质量和技术管理进行每月的质量评比及建立质量奖罚制度。

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全工地性的综合质量评比活动,总分第一名的选手(施工管理人员或员工),项目部给予物质奖励(价值约500元);总分第二名的选手(施工管理人员或员工),项目部给予物质奖励(价值约300元);总分第三名的选手(施工管理人员或员工),项目部给予物质奖励(价值约100元)。

(二)奖励

1.单位工程质量经工程相关各方共同验收一致认为达优良等级的,则按该工程合同价款0.5%奖励给管理人员和班组;

2.单位工程质量被市工程质量协会评为“水仙花杯”奖的,则按该工程合同价款1%奖励给管理人员和班组;

3.单位工程质量被省工程质量协会评为“闽江杯”奖的,则按该工程合同价款2%奖励给管理人员和班组;

4.单位工程质量被国家建设部评为“鲁班奖”的,则按该工程合同价款3%奖励给管理人员和班组;

5.单位工程优良奖金,只能按最上一级得奖给予奖励,不重复奖励。

(三)罚则:

1.各项目部每年内必须要有一幢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优良工程,如若年度无完成优良工作指标的,公司罚项目部10000元。

2.在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时,约定质量等级为优良的,但在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时未能被工程相关各方评为优良等级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的项目经理自负外,公司再对该项目经理处以合同价款1%的罚款。

3.单位工程(包括分项、分部)质量被建设(监理)、监督机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抽查为不合格产品而被处以罚款的,其金额由施工管理人员和参与的班组共同分摊,公司还要按被罚款额加倍处罚。并停止该项目经理部参加投标工程半年。

4.不论平时检查或公司组织季度生产大检查,根据工程形象进度考核,经检查发现施工员技术资料均没有做罚款1000元;施工组织设计没有编制罚款500元,内容简单针对性不强且与现场严重不符的每本罚款300元,并限期补写至符合要求;其他技术资料每缺一项罚款100元;每缺一道工序罚款10元。

一、质量保证资料:

A.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设计,按规定按同厂同品种同批号的水泥,按设计要求的不同标号分别做,每欠缺一项时(按图纸设计要求的各种标号计算)罚300元(砼)、砂浆罚200元。

B.二强试压报告:如无按规范规定组数做,试块每缺一组罚款100元;龄期超过2天视同没有做每组罚款100元(混凝土与砂浆同)

C.机砖每20万块应有一组试验报告,不同标号应分别做;应先试验合格后才准使用。检查时如发现先使用后试验等同没有做,每缺一组罚款200元。

D.钢材应先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检查时根据设计图纸需用规格逐项检查,每缺一项试验报告罚款100元。钢材焊接的试验报告,按500个接头为一个验收批,不足5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每缺一种规格罚款200元。

E.防水材料应先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每缺一项罚款300元。

二、工程质量:

A.公司季度生产大检查被抽检的分项工程质量达到优良,项目部奖励该班组100元;反之检查不合格则重罚该班组500元;并责成返工至符合质量标准。

B.市、县建委组织的质量半年检、年检,被检查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的,项目部奖给该班组500元;反之检查不合格则重罚该班组1000元,并责成返工至符合质量标准。

第三章三检及交接检制度

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班组要对所担负的分项工程(产品)质量负完全责任。工地严格实行班组自检、专业工长(施工员)复检和专职质检员检查的三检制度,以及实行上、下道工序交接班检查制。

1.班组长应组织班组工人严格按图施工,按操作规程和技术交底操作;严格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进行施工。

2.经常对班组工人进行“质量第一”、“精心施工”的教育,牢固树立为下道工序着想的思想,严格把好每一道工序的操作质量关。

3.全面负责班组质量自检和工序交接检工作,发挥兼职质检员的作用,虚心接受施工员和质检员的检查、监督;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主动返工重做,直至符合质量标准

4.参加项目经理(施工员)组织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

5.认真把好使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关,对进场不合格的要拒绝使用,并及时汇报项目经理(施工员)。

6.经常督促班组工人,严格掌握各种材料配合比,不得套用、乱用配合比或随意改变比例操作,确保工程质量。

7.对出现质量问题或事故应本着实事求是精神向施工员反映,不得隐瞒。

8.在施工操作中,不断总结创"优良"工程(产品)的经验,不断提高自身技术素质,帮助班组工人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员工在班组长领导下,担负每一道工序操作质量的责任,特要求员工做到:

1.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做到“二懂三会”,即懂操作规程、懂质量标准;会看图纸、会施工操作、会检测方法;坚持按图纸、按技术交底施工,按质量标准操作。

2.做好个人质量自检和班组内质量互检工作,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产品)坚决返工重做,直到符合质量标准。

3.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切实做到“三不”,即不合格材料不使用,不合格工序不交班,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产品)不交工。

4.虚心接受施工员、专职质检员和班组质检员的检查和指导,努力提高操作水平,为确保工

程(产品)质量严格把关。

第四章质量与经济挂勾制度

项目部要求班组完成工程质量的合格率达100%,优良率20%以上,其中不合格点偏差最大放宽至150%。

1.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的班组每一检验批将受罚1000元。

2.每个分项工程100%达到质量标准要求的班组将受奖500元。

3.公司组织的年检、月检其检验批实测项目合格点率达95%以上的,项目部奖给300元。

4.若逾期未能按时完成的检验批工程,项目部有权给予每拖延一天罚款500元。

5.各班组因工程质量问题被上级检查团罚款,项目部将加倍给

予处罚。

6.为鼓励各班组争创优质工程,被评上市优质工程项目部奖给参与施工的班组工资总额的15%;若创省优质工程的项目部则奖给参与施工的班组工资总额的30%

篇2:工程项目现场消防措施规程

工程项目现场消防措施

1、建立消防组织,设立防火小组和消防小分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编制防火技术措施。

3、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并合理布置。

4、按施工平面布置做好临时消防龙头和消防水池、防火砂池。并时刻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5、现场禁止使用明火,动火作业必须履行专职安全员审批制度。

6、工作区和生活区的照明、动力电路皆由专业电工按规定架设,任何人不得乱拉电线。

7、材料保管:对储存物品进行火灾危险性的分类并分开存放,各种气瓶等危险品应单独设库存放。

8、木工作业棚防火:采用阻燃材料搭设,电气设备应密封或采用防爆型,防止电线短路。用电设备过载运行,严禁在作业场所吸烟生火;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9、楼层施工防火: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楼层设置消防水龙头。

10、电、气焊作业:焊割作业区与气瓶距离,与易燃易爆物品距离,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距离都应大于安全规定距离,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要保证完整有效,作业前应有书面防火交底,作业时备有灭火器材,作业后清理燃物,切断电源、气源。

11、熬制沥青防火:应在指定地点(远离建筑物和易燃材料30M外。

12、涂喷漆作业防火:保证场所通风良好;禁止焊割作业同时或同部位上下交叉进行;浸有涂料稀释剂的破布、棉纱、手套和工作服等应及时清除,防止堆放生热自燃。

13、项目部设立消防组织机构。

篇3:工程项目部受伤人员现场急救措施

工程项目部受伤人员现场急救措施

当伤害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拨通120急救电话,报告出事地点、受伤人员及伤情,同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伤员进行现场急救。对伤员的现场抢救包括:对心跳呼吸停止者,现场施行心肺复苏;对出血多的伤口应加压包扎;对骨折的伤员,应就地取材固定骨折的肢体,防止骨折的再损伤。具体急救措施如下。

一、伤员窒息急救措施

1、开放气道--将患者放置适当体位

正确的抢救体位是仰卧位。患者头、颈、躯干平直无扭曲,双手放于躯干两侧。如患者摔倒时面部向下,应在呼救同时小心转动患者,使患者全身各部成一个整体转动。尤其要注意保护颈部。可以一手托住颈部,另一手扶着肩部,使患者平稳地转至仰卧位。躯在平整而坚实的地面或床板上。

注意点:抢救者跪于患者肩颈侧,将患者手臂举过头,拉直双腿,注意保护颈部。解开患者上衣,暴露胸部。

2、畅通呼吸道--仰头举颏法

一手置于前额使头部后仰,另一手的食指与中指置于下颌骨近下颏或下颌角处,抬起下颏,使下颌角与耳垂连线垂直于地面。在畅通呼吸道之后,可以明确判断呼吸是否存在。

注意点:手指不要压迫患者颈前部、颏下软组织以防压迫气道。不要使颈部过度伸展。疑有颈椎损伤者,不能使头部后仰,以免进一步加重颈椎损伤。

3、正压通气--口对口人工呼吸

在保持呼吸道畅通和患者口部张开的位置下进行。用按于前额一手的拇指与食指,捏闭患者的鼻孔(捏紧翼下端)。抢救开始后首先缓慢吹气两口,以扩张萎缩的肺脏,并检验开放气道的效果。抢救者深吸一口气后,张开口贴紧患者的嘴(要把患者的口部完全包住)。用力向患者口内吹气(吹气要求快而深),直至患者胸部上抬。一次吹气完毕后,应立即与患者口部脱离,轻轻抬起头部,眼视患者胸部,吸入新鲜空气,以便作下一次人工呼吸。同时放松捏鼻的手,以便患者从鼻孔呼气,此时患者胸部向下塌陷,有气流从口鼻排出。每次吹入气量约为800~1200ml。

注意点:在做口对口呼吸前,应先查明口腔中有无血液、呕吐物或其他分泌物,若有这些液体,应先尽量清除。口对口呼吸时可先垫上一层薄的织物或专用而罩。每次吹气量不要过大,大于1200ml可造成胃大量充气。吹气时暂停按压胸部。儿童吹气量需视年龄不同而异,以胸廓上抬为准。每按压胸部15次后,吹气两口,即15:2。有脉博无呼吸者,每5秒吹气一口(10-12次/min)。

4、正压通气--口对鼻人工呼吸

在某些患者口对鼻人工呼吸较口对口人工呼吸更为有效。口对鼻人工呼吸主要用于不能经患者的口进行通气者。

一手按于前额,使患者头部后仰。另一手提起患者的下颌,并使口部闭住。作一深吸气,抢救者用上下唇包住患者鼻部,并吹气。停止吹气,让患者被动呼气。因有时患者在被动呼气时鼻腔闭塞,有时需间歇地放开患者的口部,或用拇指将患者的上下唇分开,以便于患者被动呼气。

5、人工循环--闭式按压术

如伤员心脏停止跳动,应进行体外人工心脏挤压,以恢复其心跳,恢复血液循环。

患者应仰卧于硬板床或地上。按压胸骨中下1/3交界处。快速测定按压部位:1)首先以食指、中指沿患者肋弓中间滑移。2)在两侧肋弓支点处寻找胸骨下切迹。以切迹作为定位标志,不要以剑突下定位。3)然后将食指及中指横放在胸骨下切迹上方,食指上方的胸骨正中即为按压区;以另一手的掌根部紧贴食指上方,放在按压区。4)再将定位之手取下,将掌根重叠放于另一手背上,使手指脱离胸壁,可采用两手手指交叉抬起法。

抢救者双臂应绷直,双肩在患者胸骨上方正中,垂直向下用力按压,按压利用髋关节为支点,以肩、臂部力量向下按压。1)按压应平稳,有规律地进行,不能间断。2)不能冲击式的猛压;下压及向上放松的时间应大致相等;或放松时间稍长于按压时间。3)垂直用力向下,不要左右摆动。4)放松时定位的手掌根部不要离开胸骨定位点,但应尽量放松,务使胸骨不受任何压力。

按压频率100次/分。按压深度成人患者4-5cm。按压时应随时注意有无肋骨或胸骨骨折。判断按压是否有效,如有两名抢救者,则一人按压有效时,另一人应能触及患者颈动脉或股动脉搏动。

注意事项:一旦呼吸和心脏跳动都停止了,应当同时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挤压,如现场仅一人抢救,可以两种方法交替使用,每吹气2-3次,再挤压10-15次。抢救要坚持不断,切不可轻率终止,运送途中也不能终止抢救。

二、伤员外创伤急救措施

当遇有木桩等物刺入体腔或肢体,不宜拔出,宜锯断刺入物的体外部分(近体表的保留一段),等到达医院后,准备手术进行时再拔出,有时戳入的物体正好刺破血管,暂时尚起填塞止血作用,一旦现场拔除,会招致大出血而来不及抢救。

1、止血急救

⑴指压止血法--头颈部出血

颞浅动脉:拇指在耳前,对着下颌关节加压。

面动脉:拇指压迫下颌角处。

颈动脉:在颈根部及气管外侧,拇指摸到搏动的颈动脉向内向后加压,压向第五颈椎横突。

⑵指压止血法--上肢出血

锁骨下动脉:锁骨上窝处,拇指向下向后摸到搏动处加压。

肱动脉:上臂肱二头肌内侧,拇指摸到搏动的肱动脉加压。

肘动脉:肘关节前,拇指摸到搏动的肘动脉处加压。

桡尺动脉:双手拇指分别压住腕关节前面的桡尺侧(桡侧即摸脉搏处)。

⑶指压止血法--下肢出血

股动脉:髋关节稍屈曲、外展、外旋,双手拇指向后压搏动的股动脉。

篇4:工程项目现场安全技术措施(3)

工程项目现场安全技术措施(三)

1."五临边"防护

1.1外爬架随结构上升,四周满挂密目安全网。阳台周边、无防护的屋面周边设置1.2m高的两道护身栏杆,并设置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档脚板。

1.2当临边的外侧为通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密目安全网或其它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1.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梯段边及休息平台处必须安装临时护栏。

1.4洞口安全防护见下图

1.5电梯井的安全防护见下图

2.高空作业安全防护

2.1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操作必须在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以外,不能满足时,应设置硬隔离安全防护层。

2.2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它人员操作,并应设专人监护。

2.3模板拆除后,其临时堆放处应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且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的物件。

2.4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2.5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2.6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2.7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2.8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2.9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3.临时用电系统和电动机具、设备安全防护

详见安全用电部分措施。

4.机械安全防护

4.1塔吊

4.1.1塔吊运转半径内的架空输电线路,必须采取专门措施予以遮护并示警。

4.1.2附墙须确保附着建筑物结构部位的强度,降塔时应由高向低依次拆除附墙设施。

4.1.3塔吊装拆、顶升由专业公司负责,专业装拆人员操作,装拆方案须经专门验收后,方准使用。

4.1.4塔吊在六级以上大风、雷雨、大雾天气或超过限重时禁止作业。

5、外用电梯

5.1外用电梯轿厢内、外均应安装紧急停止开关。

5.2外用电梯轿厢与楼层间应安装双向通讯系统。

5.3外用电梯轿厢所经过的楼层,应设置有机械或电气联锁装置的防护门或栅栏,如图所示。

5.4每日工作前必须对外用电梯的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紧急停止开关、驱动机械和制动器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检查时必须有防坠落的措施。

5.5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6、"四口"防护

6.1电梯门口采用上下推拉式活动栅栏门作为防护,门高1.5m;

6.2楼板上的预留洞口短边宽度小于1m的窄长形洞口和边长在1.5×1.5m以下的洞口,采用板面钢筋不切断,上盖木板方法防护;

6.3边长在1.5×1.5m及以上的洞口,洞口四周设预埋铁,四周设置钢管防护栏,绿网封闭,栏高1.2m,立杆间距2m,焊在预埋铁上。横杆间距600mm,洞口下张拉水平安全网;

6.4楼梯口处采用钢筋焊接护栏,上刷黄黑漆;

6.5对于结构临边,设置1.5m高钢管防护栏。在顶板上预埋粗钢筋,在将钢管套在钢筋上或用扣件固定,护栏用密眼安全网封闭。

6.6后浇带处采用废旧竹编板加工盖板;

6.7楼梯和休息平台用Φ16以上钢筋焊制1.2m高扶手和护栏,下做挡脚板;

6.8所有护栏、扶手等均刷黄黑漆。

6.9电梯井筒内部每隔二层设一道安全网,安全网设置在顶板下500mm处。下层墙体施工时预埋套管,在施工上层墙体时,在套管中穿钢管,在钢管架上放置操作平台。详见电梯井筒方案。

7、现场周边环境安全防护

7.1进入建筑物必须搭设施工通道,通道宽≥2m,距离建筑物≥6m,两侧密目网封闭,通道顶两层50mm厚跳板防护。

7.2物料平台防护、构造和计算详见物料平台方案。

7.3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7.4建筑物三层以下采用单排脚手架、密目网全封闭,并采用跳板进行硬防护,从结构二层开始设3m宽水平挑网,四层一挑,以加强建筑立面的防护。

篇5:工程项目现场消防规章制度(9)

工程项目现场消防规章制度(九)

1严格遵守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法令、法规、配备专职消防保卫人员,制定有关消防保卫管理制度,完善消防设施,消除事故隐患。

2现场设有消防管道、消防栓,楼层内设有消防栓、灭火器,并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证随时可用,并做明显标识。

3坚持现场用火审批制度,电气焊工作要有灭火器材,操作岗位上禁止吸烟,对易燃、易爆物品使用要按规定执行,指定专人设库房分类管理。建设工程内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

4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

5新工人进场要和安全教育一起进行防火教育,重点工作设消防保卫人员,施工现场值勤人员昼夜值班,搞好"四防"工作。

6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每季度培训一次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防火防火工作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7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8电工、焊工从事电器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9使用电器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10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结构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11结构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结构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1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应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13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4在施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5施工现场的有害材料不准在现场随意焚烧,要集中起来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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