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造价计算规则通风空调部份
安装造价计算规则之通风空调部份
1、风管制作安装以施工图示风管规格按展开面积计算,不扣除检查孔、测定孔、送风口、吸风口等所占面积,以"10m2"为计量单位。
2、风管长度一律以施工图示中心线长度为准(主管与支管以其中心线交点划分),包括弯头、三通、变径管、天圆地方等管件的长度,但不得包括部件所占长度。直径和周长以图示尺寸为准(变径管、天圆地方均按大头口径尺寸计算),咬口重叠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得另行增加。
3、软管(帆布接口)制作安装,按图示尺寸以"m2"为计量单位。
4、风机盘管连接管仅适用于风机盘管的送吸风连接管,即风机盘管接至送、回风口的管段,其他部位的风管可按本章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篇2:安装造价计算规则给排水采暖部份
安装造价计算规则之给排水、采暖部份
1、室内外界线:阀门或外墙皮1.5m;
2、各类给排水管道分材质、管径,按施工图所示中心线长度以“10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器具组成和井类所占长度(化粪池需扣除)。
3、室内管道安装(室内铸铁给水管及DN≥200的排水管道除外)定额内已包括了管卡(座)、托钩、支吊架制安及除锈刷漆,以及碳钢管、铸铁排水管除锈刷底漆内容,不再另行计算。
4、室内给水铝塑复合管、塑料管等,若设计要求嵌墙或楼(地)面暗敷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80,同时按实调整管件及管卡、扣座、支架等材料用量;
5、设置于管道间、管廊、已封闭的地沟、吊顶内的管道系统(含阀门、法兰、支架、刷油、绝热等全部工程),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3。
6、卫生器具与给排水管道的界线划分(要考虑卫生器具是否用户自理)
7、各种阀门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注:与法兰阀门相配套的法兰盘、螺栓和垫片,在消耗量定额中已经包含,不能另行计算;当阀门安装如仅为一侧法兰连接时,定额所列法兰、带帽螺栓及垫圈数量减半,其余不变。
各法兰以“副”为单位计量,配套用螺栓已综合包含。螺纹水表安装包括表前闸阀;给排水系统不计系统调整费,计取脚手架搭拆费。
篇3:通风管道安装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通风管道安装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1.质量目标:结合总的质量要求,通风专业制作、安装质量要达到:合格率100%,其中优良率90%以上,主要的分项工程必须优良。
2.工程质量控制流程:
支吊架制作支吊架安装
直线剪板折边成型
自检通风
下料咬口组装系统
互检互检
曲线剪板卷板法兰加工
3.建立好工程的质保机构,并确保正常运行。选好施工人员,加强质量教育工作,要求所有施工人员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
4.施工前、施工员要了解综合图纸、规范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有关内容。向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并着重说明容易影响质量的部位或工序,要制定出具体预防措施。
5.在施工的全过程中,要严格按图纸及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并建立起自检、互检、专检相结合的制度。还要定期开展QC小组活动,每次找出差距,循序前进。
严格材料、部件的验收和发放制度,对所有材料、部件必须要有质保书和合格证。严格控制计量器具的检查周期,确保计量数值的准确性
7.材料、部件及加工的成品和半成品,在一次和二次运输中要加强产品的保护,防止损坏和变形。
8.确保施工机械的加工精度,定期检查、保养和维护。
9.在施工中如有设计变更、材料代用、规格变更等,一定要经设计部门的认可和签证。
篇4:音像资料使用规则办法
音像资料使用规则
1.音像电子教材应按照国家颁布的《非书资料著录规则》或上级电教部门
的统一要求,做好编目和上架。入库数据应包括入库时间、单价、数量、金额、
资料来源、资料类别、规格型号、出版单位、入库编号等。根据学校音像电子教
材的实际,编目时可采取分级的方式,编好的资料应尽快上架,便于教师查询与
借阅。资料要根据教育教学类别和电教资料载体性质分类排架存放,做到归属恰
当,便于查找、提取、归架、清点等。
2.有些内容过时、破损或音像质量下降影响继续使用效果的资料应及时清
理,并予以注销。
3.编目时做到统一、规范、有序,则查找比较方便。对每一位老师借用的
音像电子资料都必须详细记录,包括出借日期、资料类别、数量等。应要求教师
在资料用毕后及时归还。对归还的资料应逐一检查,并注销相应的出借记录。对
那些由于借用者主观原因导致破损或丢失的资料,应要求借用者按规定赔偿,若
无法重新补上实物的,应在入库登记帐本(馆藏资料目录)中注销。为便于查询
馆藏资料情况和出借情况,把馆藏资料目录和出借情况及时输入到计算机服务器
中。
4.做好音像电子教材的日常维护工作。对资料的维护要针对不同媒体类型
采用不同方法。录音、录像资料要注意防磁、防晒、防潮。对于较长时间不用的
录像、录音资料每年要倒带或快进一次。对投影片要注意防晒、防潮,对于vcd、
cd-rom之类的资料要注意防尘和防划伤,要定期清洁。
篇5:财务管理规则实例
财务管理规则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
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
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
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
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
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
,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
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
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
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
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
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
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
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
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
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
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
总经
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
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
签字)
、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
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
扣还
,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
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
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
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
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
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
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
,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
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
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
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
,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四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
编制
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
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
无误
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
任、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
,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
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
号数
、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
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
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
□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