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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副经理安装质量职责权限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1

项目副经理(安装)质量职责权限

1.参与制定、贯彻项目管理方针目标,完成项目经理交办的各项工作。

2.全面负责本项目安装工程施工的协调管理工作。

3.主持编制安装工程总计划并审核分包单位安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确保工程建设均衡施工。

4.确保项目的安装工程施工按质量体系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

5.协助经理参与安装合同洽谈与管理,监督、协调其履约行为。

6.协调和解决各分包单位在安装施工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的进度、质量。

7.监督和指导各分包单位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及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

8.负责施工平面图的管理、协调及各分包商的场地使用和场容场貌。

9.负责对外加工、外协作单位的生产过程质量延伸管理,发现不合格产品实施质量否决权,并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

10.审核分包单位制定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施工顺序,保证项目施工均衡进行。

11.确保方针、目标的实现。

篇2:工程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权限

工程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与权限

1.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建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确立安全管理目标,组织安全策划及编制安全生产保证计划,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3.在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分包队伍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7.适时组织对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进行安全评估,并组织人员落实安全评估中提出的改进要求和措施;

8.主持参与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内审,积极配合外审认证机构的审核工作;

9.定期召开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布置落实安全生产保证计划控制措施,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10.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篇3:工程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权限

工程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与权限:(SS)

1.根据项目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参与交底,同时经常监督检查;

2.落实施工组织计划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协调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定期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学习,杜绝违章指挥现象;

3.负责安全物资采购计划的审核及批准,指导、监督材料、设备部门的采购工作,确保从合格供应商处进行采购,保证所购置安全物资符合安全使用的标准要求;

4.组织现场有关人员依据合同内容向分包方进行施工交底;安排专人对分包方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全程监控。对各分包单位制定例会制度,建立会议纪要。做好各项记录和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

5.组织对安全设施、机械设备的验收。理顺和协调总包与分包、工种与工种间在施工中的相互配合关系;从技术和管理上采取措施,使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始终处理受控状态;

6.经常组织参与对工程项目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施工安全状况进行持续的整改和完善。将检查验证的状态进行记录和标识,防止安全设施、设备的非预期使用留下事故隐患;

7.对存在隐患的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及时组织整改,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必要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其进行复查验证;当确定险情排除并采取可靠措施后方可恢复施工;

8.组织对全体职工安全知识和遵章守纪的教育,提高职工自我保护和防范事故的能力。做好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检查、控制、检验、标识、隐患控制、职工培训教育等安全管理记录;

9.处理一般工伤事故,并协助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处理事故时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篇4:工程项目经理安全管理职责权限

工程项目经理安全管理职责与权限

(1)履行承揽合同要求,确定安全管理目标,确保项目安全施工,对工程项目的安全全面负责。

(2)参与编制施工计划组织设计,建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组织编制安全保证计划。

(3)贯彻执行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资源配置。

(4)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督促、检查工作;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5)适时组织对工程项目部的安全体系评审和协调;

(6)传达、组织学习上海市政府管理部门和公司主管部门转发的有关文件指示,并及时组织实施;

(7)负责本工程合格分包方及合格材料供应商的评选,指定工作;

(8)负责本工程重点危险部位施工、及二级动火的审批;

(9)组织管理人员,特种工种按规定进行参加相关培训工作,并定期进行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工作。

篇5:工程项目副经理安全管理职责权限

工程项目副经理安全管理职责与权限

根据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常注意督促检查;

(1)协调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2)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

(3)实施现场管理标准化,,确保操作现场工作环境不影响施工安全;

(4)组织安全设施验收,协助上级部门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和督促;

(5)负责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计划的审核及批准;处理一般工伤事故,协助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处理事故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防止再发生;

(6)对各分包单位制定例会制度建立会议纪要并发给有关人员。并对分包单位施工人员按规定对有关证件的审查工作,将复印件送交项目资料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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