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对外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集团公司对外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8

集团公司对外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1、目的

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对外经济合同管理,以降低经营风险,防止损失,保障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合同订立的规范要求、合同订立前的审批、合同的履行与变更以及合同的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各类合法有效的对外经济合同及协议(以下统称合同),与合同事宜有关的往来信件、电报、电话记录、图表等。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销售合同、废旧物资出售合同、采购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委托外加工合同、技术、劳务合同、对外投资、融资合同等,但不包括集团公司内部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经济责任制合同等。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JSG0119―2007法律事务管理实施细则

4、合同管理职责

4.1法定代表人职责

4.1.1解决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1.2按照审批权限批准对外订立的合同,指导处理重大合同纠纷。

4.1.3授权委托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4.1.4定期或不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及管理情况。

4.2法律事务部职责

4.2.1制订合理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4.2.2制订集团的标准合同文本。

4.2.3负责合同签订前的法律审核。

4.2.4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订立和管理情况。

4.2.5参与重大合同谈判。

4.2.6参与处理重大合同纠纷。

4.3合同订立单位职责

4.3.1起草合同并按程序报审批。

4.3.2依法签订、变更、解除属本单位负责的合同。

4.3.3认真执行合同条款,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3.4做好合同的台帐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4.3.5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4.3.6处理合同纠纷的协商、索赔、更改、调解,协助处理合同纠纷的仲裁、诉讼等。

4.3.7按期统计、汇总本单位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领导汇报。

4.4财务部门职责

4.4.1审核财务凭证的合法性、有效性。

4.4.2严格执行合同中的付款、收款规定。

4.4.3加强与合同订立单位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4.4.4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4.5印章管理部门职责

4.5.1对经过了审核、批准的合同盖章,对违反审核、批准程序的合同一律不得盖章。

4.5.2做好合同用印登记。

5、合同审批权限

5.1集团本部各类对外经济合同按照附表规定的权限进行审批。

5.2根据公司章程需要报经股东会、董事会批准的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

5.3对于只有单价没有总额的合同,一律由集团分管领导及以上领导审批。

5.4各审批权限者可根据具体情况将合同提交上级领导审核,但不是将自己的权限再向下授权。

5.5为规避审批而拆分合同金额的,根据集团公司规定追究其责任。

5.6各子公司合同审批权限按照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执行。

5.7本规定明确的是合同签定文本的审批权限,对于合同涉及的具体业务是否开展、如何开展等事项仍按原相关制度执行。

6、合同管理基本原则

6.1签订合同,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6.2集团公司或子公司是签订合同的主体,业务部门(包括分公司、分厂、办事处)不得以本部门名义签订合同。

6.3除下列业务外,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严格禁止不签书面合同就支付预付款:

6.3.1先收钱后发货的销售业务,但该业务需经审批权限者签字审批同意。

6.3.2生产、办公所需即时、零星采购(5000元人民币以内)。

6.4书面合同必须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公章,禁止合同上加盖部门印章。

6.5禁止签订虚假业务内容的合同。

7、合同订立的规范要求

7.1对外签订合同必须是集团公司、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一般由销售、供应、基建规划部等单位的中层及以上领导,或业务员作为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对外签约权。无权或超越权限对外签订合同,作为违纪行为处理;造成集团公司损失的,追究责任人经济责任,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7.2在对外经济合同签订前,经办人必须认真了解、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经营范围、履约能力以及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的签约权限等。

7.3合同文本必须参照法律事务部制作的各类合同的范本起草。合同内容由双方约定,条款必须包括:合同双方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验收标准、计量单位、付款方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如对合同范本更改的内容、补充协议的内容涉及集团公司责任承担等法律风险的,须由法律事务部审核确认后执行。

7.4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合同必须按顺序编号,防止漏失。

7.5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7.6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必须要求对方当事人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7.7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对方当事人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须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8、合同订立前的审核、审批

8.1按照合同金额大小,集团公司合同分为10万元以下合同、10万元以上合同两类。

8.2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下(国内

销售合同金额50万以下)合同的审批流程如下:

填写合同

审批单

领导审批

审批

起草合同

8.3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上(国内销售合同金额50万以上)合同审批流程如下:

起草合同

填写合同

审批单

法务审核

领导审批

10万元以上合同如果使用集团合同文本签订且对其内容未进行删改的,也可不经法务审核直接送领导审批。

8.4法律事务部主要对合同以下内容进行审核:

1)合同条款的完备性、准确性;

2)合同文本的标准化、违约条款及诉讼条款;

3)其它存在法律风险的条款。

为了确保合同的审核质量,业务员应当在正式签约前报法务审核,不得将已盖有对方印章的合同报审核。

8.5业务部门认为合同不能按照法务审核意见修改的,由业务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决定是否采纳法务意见进行修改。

9、合同签署、用印及归档

9.1合同代理人必须在合同尾部“委托代理人”处签字。非经分管领导批准,业务员不得携带空白盖章合同书或公章(合同专用章)外出签订合同。

9.2合同凭审批后的合同审批单申请用印。

9.3合同签订后,我方必须至少持有1份合同原件。通过传真签订的合同,原则上要求对方将合同原件邮寄给我方。年度合同必须用书面形式签订,严禁使用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签订。

9.4业务部门应确定一名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员,负责合同的整理归档。合同管理员须收集和归档各种有关的合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

1)合同正副文本及附件;

2)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

3)对方的名片、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各类广告、宣传资料、各类通讯工具号码等;

4)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

5)合同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

6)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7)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函电)等,均应及时建档,妥善保管。

10、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10.1合同付款依据必须具备品质确认,数量准确,付款凭证合法,验收通过,使用单位无异证明。

10.2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有关设备验收、入库验收、内部项目验收等制度及合同规定,做好有关验收工作,无论是货物贸易、服务、咨询,还是工程竣工等均应严格验收手续,同时以书面形式保留验收资料。

10.3合同执行中,对方当事人作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变更接收人时,必须有书面变更协议(或当事人出具有效的法律文件)。严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而凭口头约定向已变更的接收人发货或付款。

10.4我方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10.5合同过程中,我方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经办人(包括有关技术部门)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10.6我方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10.7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以按合同约定、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从先协商,后诉讼的程序予以处理。

11、附录

11.1合同文本审批权限表

11.2本制度自2012年3月25日起实施。法律事务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篇2: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例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中国区各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

3.职责

3.1高级副总裁对公司5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买和报废行使审批权;

3.2子公司总经理行使对所属公司5万元以下固定资产购买和报废的审批权和5万元以上固定资产的审核权;

3.3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建档、编号、登记管理,并行使财务监督和盘点工作;

3.4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

3.5行政部(人事行政部)应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对固定资产实物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固定资产实物台帐的记录、实物盘点、实物的调拨、协调等工作。

4.定义

4.1本制度所称的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马达仪表、工具等。

4.2固定资产是指耐用年数在二年以上,单价达到2000元金额的称为固定资产;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下,林场树木以及单价在2000元以下的,不列入固定资产账目。

5.编号

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管理部门管理,并会同财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统驭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标签。

6.移交

人员离职或离任移交时,对于固定资产应依有关规定办理移交。

7.增减报告

财务部门应于次月15日前就运输设备、机械设备、办公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项目编制《固定资产增置表》送管理部门核对,填列异常或更正内容。

8.盘点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门每年盘点一次。另应于每季就固定资产的项目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类别至少抽点十项,盘点后应填造《固定资产盘点清单》”注明盈亏原因呈报总经理核决后一份送财务部门,一份送管理部门备查。管理部门对于盘盈或盘亏除应专案叙明原因呈核外,并应依增置或减损的规定办理手续。

9.采购

固定资产采购,应在集中招投标指定公司购买,未有指定公司的,应货比三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力求价格低廉。

10.增置及登记

10.1增置手续

固定资产于增置验收后,使用部门应即填写《固定资产增置表》由管理部门签章后,送财务部门填注购置金额、耐用年限、月折旧额,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财务部门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财务部门应每月与管理部门核对《固定资产登记卡》的记载事项,如有缺漏事项应即通知补

正。

10.2登记

资产管理部门应对新购入的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并设置资产管理台帐和按使用部门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卡》。

10.3保险

固定资产应依公司有关规定办理财产保险。

11.移转、闲置及减损的处理

11.1资产移转处理

固定资产在公司内相互拨转时应由移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移转单》一式四联交管理部门签章后,送移入部门签认(管理部门不同时,要加印一联交移入管理部门同时签认),第一联送管理部门,第二联送财务部门,第三联送移入部门,第四联送移出部门。其出入公司应另填《物资放行条》,由总经理签发后方可放行。

11.2资产送修处理

固定资产须送厂商维修时,应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于送修时由设备管理或使用部门提出,管理部门审核备案,所在公司总经理批准,并开具《物资放行条》办理出门手续。

11.3出租或外借处理

固定资产出租或外借,管理部门应先会同财务部门,按序呈总经理核准后始得办理,并应制定契约,副本送财务部门以备核对,契约内容应包括修缮保养及税捐负担、租金、运费、归还期限、保持原状、附属设备明细等。

11.4减损处理

固定资产因减损拟报废者,应由使用部门填具《固定资产减损单》,注明减损原因,送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签注处理意见后呈报总经理核准。

11.5闲置固定资产处理

资产的管理部门至少每六个月应将经营上认为无利用价值的闲置固定资产予以整理,填具“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拟定处理意见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12.公司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小组(由集团人力资源及行政部、财务部组织),每年对各公司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工作,查明是否帐、物、卡相符合,对短缺和报废资产列出清单,由财务部做销卡登记和财务处理。由财务部、行政部会同写出固定资产利用率分析报告,上报公司副总裁/总经理,为批准下年购置计划提供依据。

13.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制定和解释。

篇3:南城小学后勤财务管理制度

城南小学后勤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

1、财会人员和理财小组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维护财经纪律,正确进行财务监督。

2、凡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由学校替代收取的教辅、管理、保险等费用,必须请示学校校长方可给付。

3、学校经费的支出,以发票或食堂采购凭证为准,每张票据必须有经手人说明用途、分管财务领导证明,才可报校长审批,在出纳处报帐。

4、假钞谁收取谁负责,教师个人和财务人员账目往来一般以凭据为准。

5、出纳会计每月定期向校长书面报告财务收支和现金余额情况。

6、分管财务领导每学期向教职工公布财务情况,接受咨询。

二、学校物资采购、保管、领用

1、学校物资购、管、用实行登记制,由学校分教务、总务、政教、幼儿园线负责登记工作。

2、大宗采购1000元以上校务会决定,3000元以上报总支审批。

3、采购人员须预先支取现金的,须出具借条,采购完报账后换回借条。

4、假期财产保管由值班人员负责,按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5、学校物资不得外借校外人员,一般不借给教师个人使用,凡因故需要借用的,必须校长批准,出具借用条据,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有损坏的按1.5倍价格赔偿。

三、班级财产维修承包办法

班级财产由班主任管理,损坏由学校负责维修,但视情况追究班主任责任。

四、借款、用电、就餐等规定

1、教师个人借款500元以上,须由校长审批。所有借款优先从教师工资或绩效中扣除。

2、教职员工校内用电严格按表收费,电表由学校购买安装,用户使用保管,遗失或人为损坏由用户负责。用户调动或离职由续住者继续使用保管。

3、学校为学校教职工提供工作餐,教职工来客一天内不收取伙食费,超过一天按每餐5元收取伙食费。

4、正式教师直系子孙(特指子、孙)就读幼儿园按标准收取保育费,不收伙食费,就读小学按标准收取一切费用。

五、财务后勤领导小组(20**秋)

1、领导小组组长:zz

成员:z

2、理财小组组长:z

组员:z

篇4:防空办公室财务监督管理制度

防空办公室财务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强化财务监督,规范经费收支行为,增强经费的使用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各项经费实行统一预算管理,本着“量入为出、力求节约,先收后支、留有余地”的原则,编制年度经费预算方案。

(一)机关年度经费预算方案每年8月份由本办各科、二层机构根据职能分工和业务需要,提出次年初步经费预算计划,由综合科财务人员汇总平衡,经办领导审查,提交主任办公会议审定。

(三)年度经费预算支出,各科、二层机构原则上不得突破预算指标,没有预算指标的支出不得列支;特殊情况需追加经费,须由部门写出书面报告,提交办公会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三条严格各项费用开支的审核报销手续。

(一)送综合科财务人员报销的票据必须是国家统一使用的有效票据并具有真实、完整、合法性,票据必须注明开票时间,单位、物品名称、数量、单价等,财务人员有责任对记载不全的发票予以退回,对涂改及不合法的发票不予受理。报销票据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票据有错误的应由票据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二)报账程序:经办人填写报销凭证及单据,送会计审核签字,各科领导、科长签字,协管财务工作的副主任签字后呈办主要领导签字后报销。

(三)经费支出每笔超过1000元(含)原则上必须通过银行转帐支付,特殊情况须填写《大额现金支付审批表》经办领导同意后,方可支付现金。

第四条经费报销审批程序

(一)各科在本年度经费预算指标内,报销经费的,需经办主要领导签字后开支。

(二)各科预算确定后,年度内原则上不予追加。如因特殊原因(不可预见及不可抗力因素)确需追加预算的,由各科写出书面报告,送综合科审核,提交办公会研究,并经办主要领导审批后执行。

(三)各科举办的培训、会议、考察开支标准和预算,先由举办科写出书面报告(包括举办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和人数、各项开支标准、经费预算额度等),送综合科审核后,按照经费审批权限分别送办领导审批后执行。

(四)会议费管理:

会议支出包括住宿、伙食、会场租金、交通、文件印刷、夜餐、办公用品、备用药品等支出。具体要求及标准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贵港市本级会议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五)差旅费管理:

1.出差人员(含外出考察,下同)应就出差的人数、时间、地点、事由及经费预算形成专题报告,报办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出差,并作为经费报销的依据之一。

2.出差人员按照上级财务规定执行。

第五条因公借款须填写借条,借款3000元(含)以下,由协管财务工作的副主任签批,借款3000元以上由办主要领导签批。公务借款不能跨年度结算报账。个人非因公不得借用公款。

第六条对于通过银行转帐的业务支出,具体填报《银行付款申请表》的经办人员须负责该项转帐业务的后续销帐手续。

第七条随着公务卡消费制度的推行,单位的各项支出应按公务卡的使用规程优先使用公务卡消费。确实不能使用公务卡消费的零星支出,方可通过现金报帐。

第八条固定资产的购置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办理,文件规定可不采用政府招标采购的特殊人防设备,可参考《政府采购法》的形式,由办公室组成集中采购小组负责采购工作。

第九条规范财务监督。每季度由综合科在主任办公会议上(各科领导参加)公布单位财务收支情况。每两年邀请审计部门对本办财务收支进行一次审计,切实加强财务监督。每年4月份由综合科财务室对县市区人防办和办二层机构上一年度的人防经费收支情况进行一次重点检查,年度内根据具体情况进行1―2次抽查。根据国家人防办《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内部审计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经办领导批准后,由综合科财务室组织对市内重点人防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审计。

第十条财务人员应根据职能分工及时编制会计凭证和会计报表,按规定妥善保存并装订归档。依法依规执行有关各项财务法规,履行各项财务职责。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原则,依法办事。

第十一条加强财务管理,搞好财务工作,涉及到单位、个人利益的具体经济行为是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责任,共同遵守。

篇5:会馆前台发票单据管理制度

休闲会馆前台发票、单据管理制度

为严格控制公司财务制度,杜绝财务漏洞;现对前台发票及单据传递及保存如下规定:

1.前台各种重控单据必须连号使用,存根联单独连号保存随时备查。

2.每份账单审核后须保证原始资料完整,收据存根齐全。

3.前台账务资料按日归类,每月汇总,由日审标示后存档封存。

4.前台账务资料封存后完整保存,需处理时由日审专人在前台主管的监督下进行。

5.前台人员必须保证客人账务资料的保密性,不得随意透露他人。

6.其它客人重要账务单据,如信用卡预授权单的保存须按照其业务单位运作特性制订保存周期。(信用卡授权单及签购单保存期为入账日起一年。)

7.每日收入报表由夜审完成并由次日上报店会,由日审于次日对其进行账务调整,并在次月初完成月收入的调整工作。

8.调整后的收入报表由日审保管至少两年,以便进行收入及营业分析及预算。

9.前台单据及收入报表由专人管理,严禁随意透露。

10.客人持本店收据要求补开发票或查询账目时,前台账务人员有义务帮助客人办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当账务发生期超过半年时,以电脑资料为准并上报前台主管。

11.公司为客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在客人付清时按照客人要求为客人开具发票;发票金额要真实、准确,可以少于实际金额,但不得超过实际消费。

12.正确开具发票后,将发票存根联订在消费账单上备查;除前台外的各个收款点须将账单客人留存联收回并订在发票记账联后。(以上内容为手工开据的发票适用-目前很多发票为机打发票,无发票记帐联的应将存根联订在消费账单上备查)

13.当工作中出现问题不能依靠本制度解决时,以国家相关会计制度为准则,并及时上报前台主管或其他财务部有关领导解决。

以上规定前台账务人员须严格执行,凡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影响本店声誉或使公司受到利益损失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刑事责任并负责公司的经济损失;上报店级领导处理;公司保留对当事人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