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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1

一个装饰公司,规范的管理体现于相关制度的方方面面,如考勤管理,行为规范等方面。以下是详细的装饰公司管理制度范本,可供参考。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1、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3、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一章会议制度

为有效地实行经理负责制和健全民主管理,特制订各种会议制度。

一、经理办公会议

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管理层次人员参加,必要时请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主要内容:

1、学习和贯彻政府有关建设工作政策;2、讨论年(季)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3、讨论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针、人事劳资与分配等全局性的重大事项。

二、工作会议

每周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项目总工作工程师参加。会议内容:

1、各部室负责人汇报工作的执行和完成情况;

2、传达上级有关的重要规定和内部的工作措施或决定;3、听取各种加强管理和改进工作的会议;4、讨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三、职工大会

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全体职工参加。也可有外聘人员参加。会议主要内容是向职工报告生产经营的完成情况,年(季)度的工作计划、行政总结以及表彰先进等。

四、业务会议

按各职能部门所规定的业务职责,根据待讨论的具体事项,不定期的有总经理、总工程师或部门负责人分别召开,要求对某事项达到同一认识、协调配合和解决问题的目的。

各种会议的召开,务须做到事前有准备、事后有记录,凡总经理召开和主持的会议,其会议工作由综合部负责;其他各种会议由会议主持人的所在部门负责。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公司工作人员的管理,调动全体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司以工程工作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一、职工的使用、考核与晋升(一)职工的聘用原则

公司对所属人员的调配使用按照学用一致和用其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二)职工的考核1.考核标准、依据及原则

职工的考核制度是实行岗位责任制的关键,考核职工以德才兼备为标准,以执行各类人员岗位制为依据,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际的原则。

2.考核时间

年度考核每年一次,随年度工作总结一起进行。3.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4.考核组织

在年度考核时,设立非常设性的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负责公司年度考核工作。

5.考核方法

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第三章档案管理制度

为执行国家《档案法》的规定和加强档案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一、公司各部门和项目工作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照片、盘片、录像等凡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均应作为档案材料。

二、档案是公司的集体财产,由综合部负责统一管理和保管。

三、所有资料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档案的管理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1、按档案类别,制定各类的编号规定;

2、严格档案材料的接收手续,仔细检点移交的归档材料并履行移交签字手续;

3、档案材料的立卷及编制总目录;

4、档案材料的检查工具,制定借阅办法,重视机密文件,要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

5、做好档案汇编和利用的统计;

6定期清点档案,经组织鉴定后销毁无保存价值的材料。

四、凡档案材料均要求字迹工整、审签手续齐全,禁用字迹不牢固和易褪色的书写工具。

五、材料的整理与归档期限

1、行政文书类材料,在完成该项目活动后由专职人员于半月内整理归档。

2、工程项目工作类的管理和技术性材料,在完成项目合同任务,后项目工作组一个月内整理归档。

六、行政文书类材料的归档范围见附件一。项目工作类材料的归档范围见附件二

七、其他如人事、劳资、经营、财务、资产设备类档案材料的范围另行补充。八、保守机密,防止泄露有可能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资料信息。九、遇到有关人员查寻资料要随时予以协助。第四章工程部管理制度

一、工程部由主任负责全面工作,对上做好经理安排的所有工作项目,对下做好人员的协调工作,调动各方积极性,充分创造出最大的积极效益。

二、部属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工程建设工作政策、法规、维护国家利益。认真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设计、施工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三、各专业人员间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

四、要积极、热情、主动、诚恳,以第三方的公正立场维护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正当合理利益。

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六、努力学习工作业务,按时参加每周一次的工作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业务水平。

七、认真执行工作服务协议,不得从事授权范围外的工作。

第五章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

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十、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一、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方可购置。

二十四、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五、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其它事项

二十六、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二十七、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二十八、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二十九、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第六章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使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九、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十一、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二、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十四、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五、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六、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变更、解除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七、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十八、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十九、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二十、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二、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二十三、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合同纠纷的处理

二十四、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五、合同纠纷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六、处理合同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怕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第七章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活动,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对监理组及项目部职工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并经常对工地安全员进行

灌输实施,现场的安全指挥知识。

2.负责制定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章制度及各项安全制度,并监督实施。

3.领导编制安全技术改造计划,合理安排安全技改经费,并认真组织实施,保证安全技改经费的及时落实。

4.组织创建“安全企业”活动,强化“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5.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的检查管理,及交通复杂的施工现场管理。6.安全员上岗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严格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7.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搞好安全、文明试生产,坚持交接班时必须交清安全情况。

8.遵守劳动制度,认真执行安全员工作制度,制止他人违章操作。9.按时检查,发现问题能自己处理的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立即上报领导,以防事故发生。

*********有限公司

****年*月**日

篇2:置业公司装饰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置业集团公司装饰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装饰材料的采购工作,提高采购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装饰公司、采购管理中心。

第二章物资请购流程

第三条装饰材料主材料类包括常规物资与非常规物资,常规物资指市场正常生产销售的标准产品,如木工板、油漆、大理石、卫生洁具、家用电器、墙纸等。非常规物资指特殊产品(非标准产品、定制产品)或公司规定需要特殊审批的物资项目,包括:部分灯具、家具等。

(一)装饰项目部材料计划人员依据图纸计算出材料需求计划,并将材料的名称、数量、质量等要求填写公司统一发放的请购单。在请购单中还需填写清楚所要请购物资的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请购周期等,并要求材料保管员签字确认数量。装饰公司或项目部负责人对请购单予以审核,如无问题应签字确认。请购单上要有计划人、项目部负责人、材料保管员的签字。最后把请购单交到采购管理中心。

(二)对于有图片、样品的材料,计划人须将样品提交到采购管理中心,接收人员须签字确认。对于特殊情况(如大型设备或正在使用等)无法提供样品的,可由采购管理中心派相关采购人员去看样。请购时间从下单日的次日开始算起。

(三)若对材料的到货时间有特殊的要求,如:需要分批到货或特定时间到货等,务必要在请购单上标注清楚。

(四)对于涉及到设计、技术等细节问题的大型材料(如:中央空调等),若需要我司确定主机位置或其他技术参数等,则采购管理中心人员一律找装饰项目部负责人对接,由装饰项目部负责人或装饰公司老总限期内给予明确答复,否则因此延误工期由装饰公司承担。

第四条相关物资采购周期规定

(一)在整个项目施工前30个工作日,装饰公司须把该项目的施工图、材料

计划书和材料样板提交给采购管理中心,以便采购员提前做好相关的市场调查和信息收集。同时,还须提交整个项目设计的光盘等。

(二)在一般的情况下,相关装饰材料的采购周期为:

1、木材类、饰面板、木地板类:可现货采购的,第一次周期为7个工作日,以后按合同执行,若需特殊订货则周期为15个工作日。

2、木线条:定制周期视复杂情况而定,一般采购周期为1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

3、油漆材料:现货采购周期第一次为10个工作日,以后按合同执行,定货的除外。

4、钢材、钢板类:采购周期为7个工作日。

5、黄沙、水泥、石子等:第一次采购周期为7个工作日,以后按合同执行。水泥预制品的供货周期为30个工作日。

6、瓷砖类:可供现货的采购周期为10个工作日。大理石现货采购周期为20个工作日,非现货采购的周期为40个工作日。

7、电线电缆:采购周期为7个工作日,以后按合同执行;

8、PVC穿线管、UPVC排水管、PPR给水管:采购周期第一次为10个工作日,以后按合同执行。

9、开关面板、断路器、常规型号的成品灯具、五金类材料:采购周期第一次为10个工作日,以后按合同执行。

10、成品洁具、五金类:常规型号,现货采购周期为15个工作日。

11、定制地毯、灯具、家具的周期为60个工作日,进口墙纸等进口类物资视情况而定,一般不低于60个工作日。

(三)对于需要寻找替代物资的材料有如下要求:

1、若因原设计要求的物资价格太高或国内市场根本无货,则采购管理中心在接到装饰公司正规的请购单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向装饰公司相关人员反馈意见,经大家共同协商确认寻找替代品。

2、确认需要寻找替代品后,采购管理中心人员再次调查市场,并把相关的替代品交给装饰公司项目部和装饰公司总经理确认。

3、装饰公司确认替代品后20个工作日内到货。

第五条采购材料的检验流程

(一)材料验收

1、验证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是否合格,如发现质量证明文件内容有缺陷或不合格的,按不合格品处置。

2、质量证明文件验证合格,但材料验收不合格时,按不合格品处置。

3、验收合格的材料,要及时缴库。

4、对所有检验不合格的材料,采购人员要及时退货。

5、材料数量由材料保管员负责,质量由项目部材料验收人员负责,如合格则材料保管员、验收人员、采购人员在缴库单上签字,之后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材料复检

1、对在质保期内有疑问的材料,合同双方应进行抽检,并共同送法定检测单位复检,供应商应承担使用后质保期内任何时候检测、评估的责任。

2、复检合格的材料,可以继续使用;经复检不合格的材料,拿到复检报告后按不合格品处置。

第六条发票批报流程

(一)发票由采购管理中心相关采购人员进行报销,并随发票提供如下材料:

1、缴库单:必须经材料保管员、材料验收员、采购员签字,最后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2、发票:必须有采购材料的清单,金额要和实际到位的材料相符。

3、评审盖章的有效合同;

(二)采购员首先把配好缴库单和合同的发票交给项目负责人签字审核,之后再交到装饰公司财务处对手续齐全的发票进行核销。审核完毕后,若是采购员现金采购则冲抵采购员的财务借款,若是供应商垫付资金则自动进入账期,期满后进行付款。如发票不合格,退回采购员重新处理。

(三)帐期满后若该笔业务无任何遗留问题,则由采购员做资金计划单交给相关人员审批付款。

第三章附则

第七条本制度实施后,前期相关规定和制度自行终止。

第八条本制度经相关领导审批后生效,执行监督权归采购管理中心和总经办。

采购管理中心

颁发日期:二零零七年一月八日

篇3:X建筑装饰公司重大投资管理制度

建筑装饰股份公司重大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节重大投资的原则和审批

第五十六条对内投资决策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有效性原则,即投资项目必须保证应有的资金使用效率,以保证公司利益最大化;

(二)成长性原则,即投资项目的实施必须与公司未来的成长要求相匹配;

(三)能力性原则,即新上项目必须与公司可支配或可利用资源、能力相适应,以保证项目的可执行性;

(四)自主性原则,即新项目的实施应立足于独立自主,以保证公司资产的完整性及收益的最大化。

第五十七条对外投资决策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即公司的对外投资不能超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限制性规定;

(二)有效性原则,即投资项目必须保证应有的资金使用效率,以保证公司利益最大化;

(三)适量性及无妨碍性原则,即对外投资不能影响公司自身所需的正常资金周转的需要量;

(四)风险回避性原则,即必须充分估计项目的风险,并选择风险――收益比最小的投资方案。

第五十八条公司对内投资和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一)总经理可以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行使下列职权:

1、涉及主营业务的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事项;

2、公司主营业务以外的投资(不含对证券、金融衍生品种等的投资和其他风险投资)绝对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事项。

(二)公司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1、涉及主营业务的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事项且单笔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事项;

2、公司主营业务以外的投资(不含对证券、金融衍生品种等的投资和其他风险投资)绝对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的事项。

(三)公司投资交易事项(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公司在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1、公司发生主营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的,且单笔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公司发生非主营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事项。

第二节重大财务决策程序与规则

第五十九条公司对内、外投资以及收购兼并项目应在总经理的主持下,由公司投资部门对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并编写项目建议书。经总经理办公会充分讨论通过后,如在总经理权限范围内的项目由总经理批准实施;如超过总经理权限,应报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批准实施;如超过董事会权限,应报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批准实施。

第六十条公司资产出售、转让应经总经理办公会充分讨论通过后,如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由总经理批准实施;如超过总经理权限,应报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批准实施;如超过董事会权限,应报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批准实施。

第六十一条公司以资产、权益为公司自身债务进行抵押、质押的,应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如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由总经理批准实施;如超过总经理权限,应报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批准实施;如超过董事会权限,应报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批准实施。

第六十二条公司产品销售和原材料采购的合同,如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由总经理签署,如超过总经理权限,应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第六十三条公司对外举债应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如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由总经理批准实施;如超过总经理权限,应报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批准实施;如超过董事会权限,应报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批准实施。

第三节投资项目的程序与规则

第六十四条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按下列程序进行: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将有关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总经理报告,由经理办公会议对该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并负责投资方案的前期拟订、可行性分析与评估等调研工作,提出具体的财务预案报董事长/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经相关决策部门批准后,由董事长负责组织具体实施或者授权总经理负责组织具体实施。

第六十五条涉及关联交易项目的投资其决策权限与程序还须遵守公司关联交易相关制度的规定。

第六十六条凡纳入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的投资项目,经股东大会决定后,原则上不再单项决策和审批,变更年度投资计划内容和年度投资计划外的投资项目,必须按照公司投资决策权限和审批权限逐项审批。

第六十七条基本建设、设备更新改造、固定资产购置、新项目等对内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办理立项审批手续;属资本经营的对外投资项目,经董事会负责组织专家进行审议形成方案后,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办理有关申报审批手续。

第六十八条对内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具体实施。总经理应及时将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汇报。

第六十九条对外投资项目实施管理

(一)严格执行投资计划。项目承办部门不得擅自变更项目的规模、标准和投资总额。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必须严格按照变更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经董事会批准。

(二)严格执行国家招投标法和公司有关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投资项目(除资本经营项目外)经批准后,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采取招标投标、项目法人制等形式进行管理,重大投资项目须由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监事会以及有关业务部门组成招投标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的招投标管理法律、法规及办法,签订合同或协议书,明确权利和义务关系,落实投资责任和项目责任人。

(三)资本经营的投资项目,由董事会决定组织实施,落实责任人。

(四)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应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第四节项目的监督

第七十条项目的监督考核

(一)建立投资项目报告制度。项目承办部门应定期以书面形式向总经理报告项目进度、质量、资金运用、前景分析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实施的投资

项目,总经理应当定期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报告。

(二)建立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的监控制度。职能部门通过对项目进度落实、款项清算、验收及转入固定资产等方面进行监控。

(三)建立项目评估制度。项目完成后,按项目决策的权限,由总经理或董事会组织对项目规模、标准、质量、工期、资金运用、投资效益等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四)建立项目考核制度。由总经理组织按合同或协议书的规定对项目责任人进行考核,按照项目评估结果对投资决策部门或责任人进行考核和奖惩。

(五)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司董事会应指派专人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要求其及时报告,以便董事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第七十一条董事会负责组织对公司的投资项目进行年度审计并将其结果报告股东大会。

第四章附则

第七十二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执行。

第七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七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篇4:X建筑装饰公司重大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装饰股份公司重大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节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一条合同管理部门是指负责合同管理综合事务的主管部门,公司合同管理部门为法律事务部。

第二条合同承办部门,是指根据工作职责和业务性质,负责合同立项、谈判和起草的部门。

第三条合同审查部门是指负责合同审查会签部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的效率,在框架合同范围之内执行的合同,如订单,不需要相关合同审查部门的审查。合同标的影响重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审查:涉及专业技术的合同应有专业技术部门参与审查;未经招投标的合同应有审计部参与审查。

第四条合同管理部门职责为:

1、制订合同管理规章制度,根据需要修订补充有关配套制度,并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2、管理和正确使用公司合同专用章,协助开具授权委托书;

3、组织处理涉及合同的争议或纠纷及涉及仲裁、诉讼等法律事务工作;

4、根据具体合同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提出增加参与合同审查会签部门的建议;

5、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和考核各子公司合同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公司各承办部门职责为:

1、在合同谈判前,应对合同的其它各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并对资信调查结果负责。资信调查的内容包括:营业执照及其有效性、商业信誉及近期经营业绩情况和承担该合同业务必须具备的其它资质条件。

2、合同谈判、起草、会签、履行、归档等工作;

3、对合同的经济性、可行性、合法性及价款的合理性负直接责任;

4、处理未涉及诉讼和仲裁法律程序的合同纠纷;

5、建立本部门合同副本档案及其台帐。

第十六条合同审查部门分工:

1、合同管理部门主要审查合同的权限合规性、参与审查合同合理性、资料完备性和严密性,并决定是否将合同送公司法律顾问审查;

2、专业技术部门主要审查技术及产品的合格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先进性;

3、审计部主要审查合同程序的合规性和对合同实行效能进行监察。

第二节合同的签订

第十七条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公司所属分支机构、部门及人员未经公司授权,不得以自身名义对外签订、变更及解除合同。

第十八条公司对外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活动,原则上均应签订书面合同,书面合同主要采用合同书形式。

第十九条公司各部门及人员签订合同,应坚持“平等互利、公平竞争、择优签约”的原则,积极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

第二十条对于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的业务事项而直接订立的有关合同,需持有相关决议文件方能签订,或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本合同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公司重大合同,原则上由法定代表人负责签署,但也可根据具体情况,授权总经理签署此类合同文件。

第二十二条公司总经理负责签署各项日常生产经营合同,总经理根据合同管理工作实际需要,可授权公司分管领导及其他有关人员负责签署此类合同文件。

第二十三条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负责公司合同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明确公司各业务部门及岗位的合同管理职责分工及相应的审批流程。

第三节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四条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履行合同的部门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合同依法签订生效后,业务部门承办人员应及时检查、了解履行情况。发生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业务部门负责人汇报。

第二十六条业务部门承办人员发现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在法定、约定或合理期限内以法定、约定或没有此种规定时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提出异议。收到对方履行异议时,业务部门承办人亦应在法定、约定或合理期限内以法定、约定或以书面方式予以答复。向对方提出异议的文件和对对方提出异议的答复文件须经合同审查部门审核,并报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签订合同后,应当积极、全面履行。如遇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承办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所在部门、合同管理部门报告,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并由业务部门承办人于当日或3日(含本数)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二十八条遇有不可抗力等影响经济合同履行的因素时,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所在部门、合同管理部门报告,并由承办人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当日或3日(含本数)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收集有关证据。

第二十九条合同订立后,不得因业务部门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变动而影响合同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务部门承办人变更时,应办理交接手续。

第四节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三十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要进行变更或解除时,应与对方协商一致进行变更或解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合同有特别约定的,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

第三十一条变更、解除合同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与合同订立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相同。

第三十二条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合同约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书面函告并限期答复。

第三十三条业务部门承办人在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应及时提请所在部门、合同管理部门处理。

第三十四条变更、解除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三十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主体变更、解除,应征得合同各方同意;

2、有担保条款的合同变更,应征求原担保单位的同意并在变更协议上加盖担保单位的印章;

3、经登记、批准、鉴证、见证、公证的合同,变更协议应重新登记、批准、鉴证、见证、公证;

4、合同中订有保密条款或附有保密协议的,合同解除后,其效力不受影响;合同变更时,如果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变更或合同内容的变更,应变更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

5、联营、承包经营、涉外等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应依特别规定办理。

第五节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三十六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处理。

第三十七条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为及时处理的原则、双方协商解决的原则、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三十八条纠纷发生后,承办人应及时向所在部门和合同管理部门递交合同纠纷说明,同时应迅速收集下列有关证据(原件或复印件):

1、合同文件(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电报、电传、传真、信函、图表、视听资料、广告、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及其他有关资料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票证票据;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信用证、完税凭证、有关财务账目;

4、作为质量标准的法定或约定文本、封样、样品及鉴定报告、检测结果等;

5、证人证言;

6、其他证据材料。

第三十九条合同管理部门根据情况,在3―5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提交总经理和相关授权人审批。

第四十条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订立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第四十一条对经协商无法解决的纠纷,如认为对方存在过错或违约,经公司总经理和相关权限人同意,合同管理部门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若对方已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合同管理部门应积极参加仲裁或应诉,并应当在3―5日内提出参加仲裁或应诉意见,提交公司授权人审批。

第四十二条纠纷处理完毕后,由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向公司授权人报告;重大合同的纠纷处理,应随时向公司领导及董事会报告进展情况。

第四十三条双方已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协议书、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及法院的调解书、判决书,在正式生效后,合同管理部门应复印若干份交由业务部门收执,督促该文书的履行。

第四十四条对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届满后没有履行上述文书规定义务的,业务部门承办人应及时通知合同管理部门。

第四十五条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裁决书或判决书,由合同管理部门代表公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六节合同档案管理

第四十六条公司合同承办部门应建立合同档案及归档保管制度,配置兼职合同管理员。

第四十七条合同专用章如遗失或被盗,除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外,还应登报挂失。发生特殊情况,须外带合同专用章的,须经法定代表人批准,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十八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应对合同进行登记和存档管理。

第七节合同责任

第四十九条公司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办法,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由公司审计部门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第五十条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第五十一条签订合同,未了解对方资信能力、履行能力,而给单位造成损失者,应追究签订合同相关责任人及单位的责任。

第五十二条因公司不能履行合同,而造成损失的,应查明原因,追究合同执行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第五十三条凡对方违约造成损失的,合同执行单位未及时汇报解决的,应追究其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第五十四条在签订合同时,利用职权索贿受贿损害企业利益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为保证合同管理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应不定期到有关部门检查合同执行及结算情况。

篇5:装饰企业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装饰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根据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为全面落实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通过用经济的手段促进强化提高项目负责人和职工的安全意识,特制定以下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1、奖罚工作依据公司根据公司工地安全达标要求和定期检查制度对工地进行安全奖罚。

2、奖罚标准:公司《工地安全达标要求奖罚实施细则》和《关于加强项目经理管理规定》。

3、奖罚目的:通过奖励与处罚激励各工地主动积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从而达到奖励先进,鞭策落后,共同提高的目的。

4、奖罚的执行:根据公司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工地查出的隐患进行处罚。

5、奖罚金的用途:根据取之于安全用之于安全的原则,对奖罚金除部分用于奖给安全工作较好的工地和个人,一部分用于开展安全教育的活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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