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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农村三老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1

农村三老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三老”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三老”人员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三老”人员的管理,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章考核范围和内容

第二条:考核范围:全县享受自治区级、州级待遇的“三老”人员。

第三条:考核内容:

老党员:

1、能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能够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接受党的纪律约束。

2、能够自觉参加村里重大事务活动、经济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的组织实施,带头执行村两委班子的决议和决定。

3、能够带头移风易俗。不讲排场,不挥霍浪费,尊老爱幼,不酗酒闹事,不参与赌博等危害社会的活动,不搞封建迷信。

4、能够自觉发挥传、帮、带作用。带头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村规民约等方面的规定,不组织或参与越级*、集体*、联名*,不参与宗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宗教活动。

5、能够带头维护社会稳定。自觉维护村里的安定团结,积极帮助村干部化解矛盾纠纷,消除隐患;能够协助开展对青少年的思想教育工作,不参与各种宗教活动。敢于同一切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

6、能够积极向党组织汇报基层群众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准确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7、能够带头遵守社会公德,群众反映良好。

8、能够带头执行党的决定。积极履行公民义务,带头教育家人交纳税费,带头完成村里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9、在长期外出或搬迁至外地时,能够及时与所在党支部联系。

老干部:

1、能够带头学习和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理论,能够协助村委会积极做好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自觉参加村里重大事务活动、经济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的组织实施,执行村两委班子的决议、决定。

2、能够带头树立社会主义新道德新风尚。尊老爱幼,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不酗酒闹事,不参与赌博等危害社会的活动,不搞封建迷信。作风正派,遵守社会公德,带头破除一切陈规陋习。

3、能够自觉发挥传、帮、带作用。带头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村规民约等方面的规定,不组织或参与越级*、集体*、联名*,不参与*和其他非法宗教活动。能够带头交纳税费,积极履行公民义务。

4、能够带头维护社会稳定。自觉维护村里的安定团结,积极帮助村干部化解矛盾纠纷,消除隐患;能够协助开展对青少年的思想教育工作,是党员的不参与各种宗教活动,非党员不应在清真寺担任任何职务,不能笃信宗教与朝觐,敢于同一切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

5、能够了解基层动态,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基层的热点难点问题,准确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在一些突发事件中,能够保持政治立场坚定。

6、带头遵守社会公德。作风正派,严格自律,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群众反映良好。

7、带头移风易俗。不讲排场,不挥霍浪费,自觉与封建迷信和一切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带头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8、在长期外出或搬迁至外地时,能够及时与所在党支部联系。

老模范:

1、带头学习和宣传政策理论。能协助村委会积极做好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

2、带头维护社会稳定。自觉维护村里的安定团结,积极帮助村干部化解矛盾纠纷,消除隐患;敢于同一切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

3、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村规民约,不组织或参与越级*、集体*、联名*,不参与*和其他非法组织活动。

4、带头遵守社会公德。作风正派,严格自律,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群众反映良好。

5、带头移风易俗。不讲排场,不挥霍浪费,自觉与封建迷信和一切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带头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带头交纳税费,积极履行公民义务。

7、带头执行上级党委和村委会的决定、决议,带头完成村里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推诿扯皮,不阳奉阴违。

8、在长期外出或搬迁至外地时,能够及时与所在村党支部联系。

第三章考核方法与程序

第一步,考核。“三老”人员中是党员的,村(队)党组织结合“三老”人员平时表现,在民主评议党员大会上一并进行考评;非党员的,召开支委会对“三老”人员总体表现进行考评,并认真写好“三老”人员评议。

第二步,上报审批。村(队)党组织对评出的不合格“三老”人员的问题或错误事实要搞好调查核实,写出证明材料,提出处置意见并向乡镇党委汇报。对评出的优秀“三老”人员,写出简要事迹,一并报乡镇党委审批。

第三步,调查核实。乡镇对村(队)党组织上报的不合格“三老”人员的问题或错误事实进行全面审查核实,确定处置意见。

第四步,审批。乡镇党委召开党委会对村(队)党组织上报的优秀“三老”人员和不合格“三老”人员进行审批。对不合格“三老”人员处置意见形成决议后,填写《处置不合格“三老”人员申批表》一式两份,报乡镇党委审批,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审批结束后,由村(队)党组织、乡镇党委各存一份。

第四章奖惩措施

第四条:对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的“三老”人员,党支部要及时告诫、劝勉,促其在一定期限内改正错误,限期内不能改正的取消“三老”人员资格。

第五条:“三老”人员在政治立场等方面出现问题,取消“三老”人员资格。

第六条:对评选出的优秀“三老”人员,在年底或“七一”期间进行表彰,同时在节日期间进行慰问。

第九章附则

第七条:本办法由霍城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九条:各乡镇(中心)党委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篇2:X公司年薪考核办法

***公司年薪考核试行办法

***公司

年薪考核试行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内部激励机制,落实公司各项经营指标,强化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考核,特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和管理

1、本办法考核人员范围: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党委副书记、分公司经理、副经理。

2、公司董事会负责本考核办法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年薪数额,经考核后在次年2月份发放。

二、年薪考核内容及考核办法

年薪考核内容主要分经营目标和管理目标两部分,以百分数的方式进行考核,因各自的职责范围不同,其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也不相同。对完成各项考核指标的,足额发放年薪;对完不成考核指标的按考核情况发放相应的年薪。具体考核内容及考核办法如下:

1、销售收入

考核指标:

①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党委副书记考核指标为3.18亿元。

②机械制造分公司经理、副经理考核指标为8000万元;

③汽车部件制造分公司经理、副经理考核指标为2.38亿元。

考核办法:

①对总经理、总会计师、分公司经理、生产经理的考核办法

销售收入占总考核指标的60%。完成指标时全额发放本部分所考核的年薪工资;完不成时按增长比例考核,以2004年实际完成数为基数,每增长5%,总经理、汽车部件制造分公司经理、生产经理发放本部分年薪工资的5%,机械制造分公司的经理、生产经理发放本部分年薪工资的9.5%。

②对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党委副书记、分公司技术经理的考核办法

销售收入占总考核指标的50%。完成指标时全额发放本部分所考核的年薪工资;完不成时按增长比例考核,以2004年实际完成数为基数,每增长5%,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党委副书记、汽车部件制造分公司技术经理发放本部分年薪工资的5%,机械制造分公司的技术经理发放本部分年薪工资的9.5%。

③对分公司销售经理的考核办法

销售收入占总考核指标的70%。完成指标时全额发放本部分所考核的年薪工资;完不成时按增长比例考核,以2004年实际完成数为基数,每增长5%,汽车部件制造分公司销售经理发放本部分年薪工资的5%,机械制造分公司销售经理发放本部分年薪工资的9.5%。

2、产品开发

产品开发对总工程师、分公司技术经理的考核占总考核指标的25%,公司总经理、分公司经理、公司分公司生产经理考核占总考核指标的5%。

按年度目标及公司临时调整安排要求全部完成时,全额发放本考核部分的年薪工资。未完成时按完成比例发放,但达不到70%时取消本考核部分的年薪工资。

3、质量管理

质量管理对总工程师、分公司技术经理的考核占总考核指标的20%,对公司副总经理、分公司生产经理的考核占总考核指标的10%。对公司总经理、分公司经理的考核占总考核指标的5%。

①质量损失每2万元扣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本考核部分年薪的1%,扣分公司经理、生产经理、技术经理本考核部分年薪工资的2%。

②出现一次重大质量事故取消本考核部分的年薪工资。

重大质量事故:机械制造分公司出现整机退货或质量损失一次达到3万元;汽车部件制造分公司被主机厂累计罚款达到10万元。

4、利润

目标:总公司3000万元、机械制造分公司2000万元、汽车部件制造分公司1785万元。

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分公司经理、生产经理、技术经理的考核占总考核指标的5%,对总会计师、分公司销售经理的考核占总考核指标的20%。

完成指标时全额发放本考核部分的年薪工资,完不成时按完成比例发放,但当达不到50%时取消本考核部分的年薪工资。

5、货款回收率

目标:货款回收率指标为l00%。

对总会计师的考核占总考核指标的10%、对公司总经理、分公司经理、销售经理的考核占总考核指标的5%。完成指标时全额发放本考核部分的年薪工资,完不成时按完成比例发放,但达不到80%时取消本考核部分的年薪工资。

6、销售费用率

指标:总公司2.4%,机械制造分公司4.5%,汽车部件制造分公司1.3%。

对总会计师的考核占总考核指标的10%、对公司总经理、分公司经理、销售经理的考核占总考核指标的5%。不超指标时全额发放本考核部分的年薪工资,超过指标时取消本考核部分的年薪工资。

7、现场管理

现场管理要求有目标、有计划、有考核。公司副总经理的考核占总考核指标的10%。对公司总经理、分公司经理、生产经理的考核占总考核指标的5%。按具体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8、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按工伤死亡率和2004年万元销售收入工伤医疗费用率进行考核。

①如发生因公伤亡事故,取消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发生事故的分公司经理、生产经理的全部年薪。

②万元销售收入工伤医疗费率。指标:总公司‰,机械制造分公司0.022‰,汽车部件制造分公司0.01‰。

公司总经理、分公司经理的考核占总考核指标的5%,副总经理、生产经理的考核占总考核指标的l0%。不超过考核率指标时全额发放,超过考核率指标时取消本考核部分的年薪工资。

9、员工队伍建设

员工队伍建设要求有目标、有培训教育计划、有考核。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公司经理、生产经理的考核占总考核指标的5%;对党委副书记的考核占总考核指标的50%。按具体完成情况和效果进行考核。如每发生一起被盗、酗酒、打架斗殴案件时扣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公司经理、生产经理本考核部分年薪工资的1%,扣党委副书记本考核部分年薪工资的5%。如出现重大刑事案件,违犯计划生育行为和参与“法*”活动的,取消被考核人员本考核部分的年薪工资。

四、附则

l、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二○○五年一月一日起实施。

2004年11月10日

篇3:X公司基础管理考核规定

公司基础管理考核规定

基础管理考核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基础管理工作,加强公司基础管理考核的力度,促进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与落实,规范员工工作行为,维护公司工作秩序,依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工作礼仪

第二条工作态度及待人接物和蔼谦逊,不强词夺理,不与人争执。

第三条讲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不打骂他人。

第四条上班注意仪容仪表,着装整齐大方,禁止穿着怪异或暴露,禁止穿无领上衣、短裤、沙滩鞋、拖鞋等。

第五条不留怪异发型,不染发。

第六条保持工作区域及公共区域卫生。

第七条不在工作间内吸烟。

第八条爱护公司设备设施。

第九条凡违反上述2―8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情节轻微给予口头警告、情节较重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罚款30元。

第三章工作纪律

第十条严格遵守考勤、休假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按规定休假。

第十一条工作时间不作与工作无关的事,不与他人闲聊,不到其他部室逗留、聊天。

第十二条工作时间不得上网玩游戏、聊天或浏览不健康网页,或利用网络传播不利公司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言论、文章等。

第十三条工作时间内不得酗酒,工作区域不得大声喧哗、嬉戏、打闹,无业务需要不得长时间打电话。

第十四条违反上述第10―13条,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根据集团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章工作管理

第十五条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制度,确保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第十六条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随时及时办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七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相互推诿扯皮。

第十八条按时报送各类计划、报表、资料,保证内容数据真实详细。

第十九条按时参加公司或部门召集的各类培训、集体活动,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或集体活动的,按程序请假。

第二十条违反上述14―18条,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根据集团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对于部门违纪由部门经理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凡部门员工一般违纪部门经理未能及时、有效地作出处理,致使该现象累计出现三次以上五次以下,扣罚部门经理当月岗位工资的10%,严重违纪累计三次以上扣罚部门经理当月岗位工资的50%。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二○○三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具体实施办法同《公司考核实施细则》之规定。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考核小组。

篇4:X公司通讯员工作考核办法

公司通讯员工作考核办法

##########有限公司

通讯员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做好公司宣传工作,规范通讯员工作,鼓励通讯员积极投稿,为提升企业形象与知名度、美誉度,增加品牌附加值服务。同时也为促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培育优秀企业文化、加强通讯员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全体正式通讯员。(名单见附表)

2)本办法中所指稿件仅限于宣传本企业或#####的稿件,原则不包括对外文艺类稿件。

二、考核办法:

1)每季度为一个考核期,考核期的保底分为50分,正式通讯员连续两个考核期为能达到保底分的,转为非正式通讯员;

2)非正式通讯员继续投稿,且在下个考核期内达到保底分的,即可恢复其正式通讯员资格;新申请正式通讯员亦参照此条办理;

三、考核标准:

1)正式通讯员向公司宣传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党办)投稿的,每篇得2分;

2)稿件被《####》采用的,每篇得4分;重要稿件视情加分,但最高不超过10分;

3)稿件被《####报》采用的,每篇得8分;重要稿件视情加分,但最高不超过15分;

4)稿件被《###报》、《###报》采用的,每篇得20分;重要稿件视情加分,但最高不超过30分;被其他市级媒体采用的(含##电视台),每篇15分;

5)稿件被《##日报》、《##报》等省部级报刊采用的,每篇得30分;重要稿件视情加分,但最高不超过50分;

6)稿件被《人民日报》等中央级媒体采用的,每篇得100分;重要稿件加分另定;

7)采写《内部情况反映》并交至公司党办的,视情每篇得20-30分;

8)合作稿件按平分计分;

9)本《办法》中的考核标准得分仅指单发稿件,发生一稿多用时,作减半计分;

10)本《办法》中的考核标准得分与考核奖金比值为1:1,即1分等于人民币1元;

四、其他:

1)本办法中所称媒体不包括各级网络媒体;

2)通讯员(包括非正式通讯员)应就投稿和采用情况自行备案,待考核期末与公司来稿登记表核对;

3)非正式通讯员不在本办法考核之列,也不享有考核期奖励;

4)对于工作成绩突出的通讯员(包括非正式通讯员),至年度末,公司视情再行表彰与奖励;

5)本《办法》为试行,若有未尽之处,由党委办公室负责修改和解释。

6)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党委办公室

2004年#月

篇5:先进性教育活动考勤考核制度

先进性教育活动考勤、考核制度

市公安局第十四党支部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考勤、考核制度

为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根据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市公安局《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为确保学习时间,保证学习效率,加强学习管理,特制订本考勤考核制度。

一、考勤、考核对象

市公安局第十四党支部在职干部、职工中的共产党员,本单位全体民警。

二、考勤、考核内容、标准

考勤、考核内容

第十四党支部全体共产党员和民警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暨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中的出勤情况和学习情况。

考勤、考核标准

1、依据市公安局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及市公安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进行考勤、考核;

2、依据市公安局第十四支部制订的“七个有”标准考核党员学习情况。“七个有”即:每一名党员的学习笔记要有时间,有内容,有讨论,有小结,有心得体会,有党性分析,有整改方案。

三、考勤、考核的原则及方式、方法

考勤、考核的原则

考勤、考核依据《中国共产章程程》,坚持高标准,高要求,重点考核党员义务的履行情况,党的纪律的执行情况;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谎报虚填;坚持日常工作考核与学习教育考核同步进行,坚持先进性教育与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同步进行,始终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

考勤的方式、方法

1、实行会议签到。由与会人在到会时,在支部学习记录本上据实填写出勤情况,不准代签、补签;

2、党员请假一天/一次活动由支部书记批准,两天/两次活动以内的报总支书记批准,三天/三次活动以上由支部报市公安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办公室及政治部批准;

3、凡准假者,工作应交代清楚,并按时返回,及时销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去或未经许可无故超假的,均视为旷工;

4、党员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出差、旷工,由支部书记在学习记录本上填写;

5、因工作需要或准假未参加学习的,应具明原因,并及时通知、督促本人补学相关内容。补学情况由支部书记在下次会议前予以检查确认。

考核的方式、方法

1、支部将分阶段,组织党员进行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党性分析、整改方案等文章的学习交流,以无记名的方式对每一名党员的学习情况进行民主考核、集中讨论,根据各党员的认识态度、学习情况和工作实绩,确定每一名党员的学习成效,并在宣传栏上予以公布;

2、鼓励党员在学习教育活动中的创新。对在学习教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方法,支部将报市公安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予以推广;

四、考勤、考核结果的奖惩

1、党员个人的考勤、考核情况,与年终党员评优结合。对在这次先进性教育暨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党员和民警,支部将组织书面材料报市局保先办予以表彰;

2、个人出勤未达到规定的学习时间,学习内容未达到规定的标准,支部将予以批评教育并组织补课;

3、无故不参加学习,经教育不改的,将依据中国共产章程程和有关规定,按程序对其予以处理。

市公安局第十四党支部

二OO五年二月十日

制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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