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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1

工商行政管理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时间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一般不得延期召开,确有特殊情况延期召开的,要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

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为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生活会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者,要写出书面材料,并委托有关同志在会上代读,会后由生活会主持人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本人。

除上级组织派员参加生活会外,有关人员也可列席会议,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三、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二)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所作的决定、决议情况。

(三)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廉政建设与监督和干部谈话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坚持原则和遵守党纪、政纪情况。

(五)调查研究,联系群众,艰苦奋斗,改进领导作风情况。

(六)立党为公,廉洁自律,公仆意识,勤政为民情况。

(七)领导班子成员在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的情况;

(八)领导班子成员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九)上级规定的其它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四、民主生活会遵循的原则

民主生活会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批评要敞开思想,实事求是,与人为善;自我批评要襟怀坦荡,畅所欲言,严于律己。

领导班子除参加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外,还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所属基层党支部的活动,过双重组织生活。

五、民主生活会的基本程序

(一)准备

1、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单位中心工作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

2、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报告上级党组织;

3、确定有关学习内容,组织好会前的自学和会议的集中学习;

4、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5、党组或委托人事部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于会前转告出席人员或在会上通报。

(二)主持

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负责人召集并主持。主持人要严于解剖自己,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谈认识、亮思想、摆问题、查原因,使生活会达到预期效果。

(三)问题的处理

对民主生活会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分门别类,归档整理。属于领导班子集体的,要尽快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属于个人的,要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属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限期解决;属于违*纪、政纪,违犯法律、法规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交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或司法机关查处。

每次生活会之前,要对上次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验收改进情况。

六、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必须在10天内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专题报告和生活会原始记录本

篇2:工商局领导干部谈话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干部谈话制度

一、建立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的意义

建立领导干部谈话制度是发扬我党干部管理工作的优良传统,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始终保持党和党员领导干部先进性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谈话,可以广泛联系群众,密切党群、干群和上下级之间以及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可以了解情况,交流感情,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增强团结,促使干部健康成长;可以帮助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理清工作思路,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谈话的时机

领导干部谈话要把经常性和针对性结合起来,根据需要,及时进行谈话,以免矛盾积累和扩大,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遇到下列情况,应及时进行谈话。

(一)半年工作检查、年终工作总结时;

(二)领导干部调动、职务升降、退(离)休时;

(三)召开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时;

(四)领导干部受到批评、处分时;

(五)发现领导干部在遵守党纪、政纪、廉政建设和思想作风等方面有问题或群众有所反映时;

(六)对干部考核、考察或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后,向干部通报情况、转达意见时;

(七)领导班子出现问题或工作失误时;

(八)调查了解情况时。

三、谈话的内容

(一)帮助干部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增强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上级党组织和政府的重大方针政策出台后,针对一些干部理解不透、领会不深、思想赶不上形势发展的问题,及时找干部谈话,帮助干部全面、准确地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搞好工作。特别是在重大决策面前犹豫徘徊甚至出现失误时,要迅速通过谈话解决干部思想上存在的摇摆不定或无所适从的茫然情绪,帮助干部分清形势,使其更好地把握方向,坚定信念。

(二)教育干部正确对待名利,自觉服从组织需要。干部在工作中取得成绩,受到表扬、奖励或提拔时,要及时找干部谈话,未雨绸缪,帮助干部及时克服沾沾自喜、骄傲自满的思想苗头;在调整充实领导班子、干部岗位交流时,通过谈话,教育干部自觉服从组织需要,遵守组织纪律,不相互攀比职级待遇,不讲条件,不向组织伸手要职要权;在干部的个人利益与党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要教育干部正确处理个人利益的关系,引导干部自觉服从党的利益。

(三)协调下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关系,增强班子团结。发现领导班子成员出现磨擦时,通过谈话弄清缘由,分清是非,指出危害,提出要求,帮助协调好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维护班子的团结,使每一个干部在工作中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互谅互让、取长补短、合作共事的良好风气。

(四)交流思想,调查研究。通过谈话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工作意向以及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为有针对性教育、使用干部提供依据;还可以使谈话对象开阔视野,拓宽思路,掌握正确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通过这种平等的思想交流,能够使上下级之间增进了解,增强友谊,消除隔阂,使下级干部在工作中产生自信心。

四、谈话的形式

(一)主导式谈话。适用于宣布决定、部署工作、批评教育、安慰问候等内容。

(二)商讨式谈话。适用于启发引导、提醒指点、解答疑难等内容。

(三)征询式谈话。适用于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征求意见、交流思想等内容。

五、谈话的原则和纪律

(一)要按照“全面、准确、适度”的原则,实事求是,增强针对性和说服力,力戒空谈和无原则的夸大或缩小,并允许谈话对象申述理由和看法。

(二)要尊重人格,以诚相见,以理服人;

(三)要从团结、鼓励、帮助、教育的愿望出发,充分肯定成绩,严肃提出问题,诚恳地批评错误;

(四)谈话对象要端正态度,积极配合,袒露思想,明辨是非,对问题和缺点不掩饰、不回避、不推脱责任;

(五)谈话要坚持党性原则,禁止利用谈话联络私人感情,建立依附关系。

六、实施谈话的规则

(一)管人与管事相统一;

(二)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相结合;

(三)归口谈话和委托谈话相结合。

篇3: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范例

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

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章程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本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

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

3、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4、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二、召开时间

党内民主生活会按支部大会和支部委员会两个层次进行,党内民主生活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在四月底前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在十月底前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三、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四、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和要求

1、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及议题,应提前三天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到参加会议的党员,以便参加会议的同志作好准备。

2、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程序:

(1)确定中心议题。要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民主生活会的要求,联系本单位的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和需要解决的一、二个突出问题。

(2)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个别谈心,以及民主评议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由组织部门汇总。党支部可委托组织委员通过个别谈心或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等形式听取意见。

(3)发出会议通知。党支部应提前将确定的会期报告上级党组织,并及时通知到有关人员,做好开会准备。

(4)作好发言准备,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要根据议题,对照《章程》、《准则》及上级组织的要求,认真做好个人发言准备。支部成员之间应事先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3、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

(1)指定专人做会议记录,所有到会人员在出勤本上签到。

(2)民主生活会分别由党委、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说明本次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内容,并提出具体要求。

(3)学习上级有关文件。

(4)党支部委员、党员发言,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党支部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因故缺席的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5)主持人进行归纳总结,并研究会议上提出的而又能当场解决的问题。请参加会议的上级组织领导或代表讲话。

(6)对会议进程、会议谈话做好详细记录,经支部书记签名后妥为保存。

4、民主生活会后落实阶段的程序:

(1)制订整改措施。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由分工领导干部具体负责落实,主要领导加强检查督促。在民主生活会上出的重要问题,需上级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报告;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重要问题,党组织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报告的,应追究民主生活会主持人或召集人的责任。

(2)及时汇报。党委和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情况和解决的主要问题,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用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3)及时反馈。要用适当的方式将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向党内外群众反馈,以便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五、其他注意事项

对于无故不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党支部的成员要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上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改进自己的工作,决不允许对提意见者实施报复,违者以违犯党纪论处。

篇4: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范例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是以党员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勇于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为进一步规范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发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作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望各党支部参照执行。

一、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一般在期末集中组织生活中安排专门时间进行。根据需要,民主生活会也可随时召开。

二、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由支部书记召集,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正式党员参加。因故缺席的成员应提交书面发言,由其他同志在会上宣读,列入会议记录,书记或副书记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的同志。

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除参加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外,也要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生活会。

三、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主要结合半年来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及个人工作、思想情况,对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章程的要求,从党员的党性、党风、党员先进性等方面,检查、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

四、民主生活会的准备

根据本单位中心工作或工作当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要围绕民主生活会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书记、副书记、支委成员个别谈心,交换意见,征求本单位和上级党组织意见,就一些重要问题初步统一认识,于会前转告参加会议的党员同志或会上通报。

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内容和要求,须提前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以便进行认真准备。

民主生活会前,要将开会的日期、内容报告上级党组织。

五、民主生活会的主持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书记、副书记不能缺席。

书记、副书记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要严于责己,真心诚意地欢迎批评,又要引导大家敞开思想,互相帮助,把民主生活会真正开成解决问题的会,切忌图形式,走过场。防止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情况汇报会、工作研究会或评功摆好会。

六、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通过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解决党内部的问题,达到统一思想、加强团结、相互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必须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做到会下谈心解疙瘩,会上集中议大事。党员要本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精神,敞开思想,畅所欲言;要严于解剖自己,主动检讨思想、工作、作风和生活上的缺点和错误,诚恳接受别人的批评和帮助;开展批评要与人为善,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防止在细小问题上纠缠不休;相互间有意见,可以开展个别谈心,或者把问题摆在桌面上,通过交换看法和意见来解决,不搞自由主义;要遵守民主生活会的纪律,不许歪曲和夸大事实真相,不许压制批评和对批评者打击报复,不许把党组织内部交流思想的情况向外泄漏。

七、民主生活会提出问题的处理

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本级党组织解决,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属于违*纪、政纪的,应按照管理权限,分别交校纪检及相关部门查处。

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党组织没有及时研究解决或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应追究书记、副书记的责任。

八、民主生活会情况的报告

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后十五日内,要向上一级组织报送会议情况和发言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提出的整改措施。

对于群众普遍关心问题的整改措施,可用适当方式公布,以便接受监督。

九、民主生活会的检查指导

执行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实行一级抓一级的责任制。

下级党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时,上级党组织要尽可能派人参加,掌握情况,进行指导。上级组织对所属单位执行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应进行检查、通报,总结交流经验,纠正存在问题。对未经上级党组织同意而不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党支部的主要负责人,对于无故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应给与批评教育。

篇5:A县工商局工作规范实施办法

**县工商局工作规范实施办法**县工商局工作规范实施办法

为了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按照州工商局工作会议,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局工作会议部署,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积极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结合我局争创“五型机关”实现“四个一流”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领导职责

1、全局实行党组集体领导的局长负责制,由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对州局、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负责。全局工作中重大问题,由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按照组织原则,进行集体决策。

2、局长对全局工作发生的重大失误和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局长不在单位时,指定一名副局长主持日常工作。

3、副局长在局长领导下按照分工合作的原则开展工作,对局长负责。副局长对分管股室、分局、基层所具有领导、指导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职责,并对工作中出现的失误负有领导责任。

4、局党组对全局干部负有使用、培养、管理、考察和批评、教育的责任,有提拔使用、工作调动的权力。

5、主任、股长、分局长是局机关业务工作的直接领导者,负有对本股、室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责任,对局长和分管工作的副局长负责。主任、股长、分局长对股、室、分局工作人员负有使用、管理和培育、考核的责任,同时负有关心职工工作、学习和生活,并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本股室、工作没做好或干部职工出了问题,主任、股长、分局长有直接领导责任。

6、各股(室)、分局是全局业务工作的指导部门,要搞好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和服务工作。

7、各二级机构的副职协助正职抓好多项工作开展并对正职负责。正职不在时,由指定的副职负责全面工作。

8、局领导必须按联系点的分工下所督促检查工作,为基层所排忧解难(每月不少于5天)。

二、股、室职责

纪检监察工作:①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时上报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到班子成员及职能股(室)、分局和所。②健全监察机构,监督制约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并建立二级机构负责人以上人员的廉政档案。③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要求搞好反腐败工作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④搞好全局各项工作的效能监察并写出监察建议。⑤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及时查处违法违纪案件。⑥搞好二级机构负责人的离任审计工作。⑦搞好来人、来信、来访工作。⑧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教工作:①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建立人事管理台帐、工资台帐和全局干部的教育培训计划。②做好全局工资统发工作。③协助局领导抓好基层领导班子建设,指导系统基层的思想政治工作。④搞好全局人员出勤登记工作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分管领导和财务股。⑤收集拟写人事调研材料、人事工作动态,按时报送各项人教报表。⑥搞好人事档案归档和整理工作。⑦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室工作:①严格执行办文制度,加强办公室文字工作,承担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打印、文字把关及档案管理工作。②及时了解单位工作动态,做好各项行政命令、工作指标执行情况的督查、反馈,完成各项材料的上报工作。③组织拟写通讯报道和情况反映;宣传工商典型,树立“红盾形象”,逐步提高工商的社会威信。④抓好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的层层落实,逐级签订责任状;抓好行政事务、后勤接待工作。⑤搞好交通、通讯设施的管理,维护及调度好公务用车;搞好车辆管理工作。⑥协助分管领导抓好局机关管理工作及值班室和保卫工作。⑦协助相关股室开展学习、教育、培训工作,完成各种资料的打印。⑧抓好信息中心的工作。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法制工作: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格办案程序,加强法制监督工作。①组织指导全局的行政执法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基层所、分局的行为案件指导工作;实行行为案件跟踪审核,提高办案质量,狠抓立案率、结案率、准确率的达标,执法质量考评达标。②搞好行为案件材料的审核工作,一般行为案件材料3天内必须签署审核意见,确保行为案件无行政诉讼发生。③搞好案件材料的装订、存档和保管。④搞好干部职工的行政执法知识普及教育和提高工作。

财务基建工作:坚持量入微出,增收节支制度。①严格按“收支两条线”原则,加强财务收入及支出的监督,特别是收入的入库管理,做到一日一通报,一季一讲评并做好每季一次财务情况分析。②加强票证管理,严格实行日清月结,每月核对财务的管理制度;对票证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确保票证不丢失及填写是否规范;防止坐支情况发生。③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卡,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按时报送财务报表、分析及其他材料。④搞好财务的各预算及决算工作。⑤管理好基建、维修工程的支出和帐务工作。⑥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会工作:①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抓好工会活动。②抓好计划生育工作。③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搞好干部职工(含退休干部)病、死的探望工作。④抓好老干的学习、教育和管理工作。⑤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信息中心工作:①做好“金信工程”网络建设,制定出机房管理及设备操作制度。②抓好局域网络建设及维护工作。③做好数据收集、数据入库及数据管理工作。④配合相关股(室)、分局、所完成信息采集,协助州局信息中心完成数据整合工作。⑤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市场监管工作:①改变和完善监管模式,推进市场巡查制,建立市场巡查制档案。②加强和规范经纪人和经纪机构登记的监督管理,建立经纪人档案。③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生产要素市场和其他市场的经营秩序和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各项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④认真办理抵押登记和合同鉴证工作。⑤严厉查处合同欺诈案件,积极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⑥搞好市场、合同报表和文字分析材料。⑦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公平交易工作:坚持依法执法,按程序执法,确保案件查处的准确率达100%。①认真做好各类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②协助有关股(室)、分局和所做好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③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①开展“3?15”活动,积极组织《消法》知识宣传。②受理消费者的投诉、申诉工作,做到件件有回音,个个有结果。③依法行政,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④组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并向社会公布结果。⑤搞好投诉的调解工作,并做好调解材料的装订等工作。⑥抓好“12315”申诉举报中心网络建设及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⑦搞好商品质量关口前移工作。⑧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商标广告管理工作:①搞好创优夺牌工作,协助企业搞好商标的注册及驰、著商标的保护工作。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及商标侵权案件。③实行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做好商标、广告的监管工作。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注册登记工作:①严把市场准入关,依法办理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工作。②搞好咨询服务,做到对上门的个体、企业咨询“一口清”,态度和蔼热情服务。③抓好年检验照工作,加强经济户口信息数据统计和档案的管理工作。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个企监管股工作:①依法搞好企业的年检年审工作。②加强监管力度,查处企业各类违法案件。③抓好“阳光工程”,建立健全经济户口,促进“网格责任模式”实现,建立个体工商户分层登记分类管理工作的改革。④搞好日常对企业行为的监督管理,完成企业回访工作。⑤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车船运输管理工作:①加强运输市场的管理,规范运输主体行为,依法进行登记、核审工作。②大力查处无照运输行为。③搞好车、船的年检换照工作。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个私协工作:①积极开展“三自”教育活动,协助县局搞好“纳税人评议”工作。②配合各分会搞好“三自”教育活动,正面引导纳税人与工商工作的关系协调,确保“评议”顺利过关。③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考勤制度

1、严格考勤纪律。考勤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工作实绩,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局机关干部职工考勤由人教股牵头,与监察室共同负责落实。局机关上下班采取不定期抽查登记制度和登记制度相结合,基层所考勤指定专人登记。

2、严格实行上下班制度,自觉遵守作息纪律,不准迟到、早退,有事外出办公事应分级报告,否则作早退、旷工处理。

3、干部职工因公出差,需经分管局长批准,擅自外出视为旷工。

4、上班时间不准搞娱乐活动,不准办私事,不准串岗扯闲谈,若有违反作旷工处理。

5、严格请销假制度,有事需先请假,并写出假条。副局长请假须经局长同意;股、分局、所长请假须经分管领导同意批准;凡婚假、产假、公休假及法定假日须由人教股审核报局长批准,方可休假。

6、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必须报股、所、分局长同意按规定权限审批登记。批假权限:股室、所、分局领导半天,一天以内报分管局长审批,一天以上五天以内报局长审批,五天以上由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最后将假务存放人教股用以考勤。

7、外勤费与出勤挂钩。凡假期连续超过15天者不享受外勤费120元,凡假期在15天以内按天数计算扣除。凡旷工的人员,每旷工一天扣除外勤费10元。凡婚假超过15天,产假超过一个月外不享受外勤费的同时,年终奖金按实际出勤套算计取。

8、干部职工在工作期间不坚守岗位,经常迟到早退,上班做私事,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擅自离岗、旷工或请示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天或全年累计旷工十五天,年终考核不能评先评优,并按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9、凡被“一票否决”的责任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一律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有岗位津贴的取消岗位津贴;擅自增加单位债务的,一律由责任人负责。有下列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①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未达标的;

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未达标的;

③违*风廉政建设的;

④违反“收支两条线”的;

⑤执法质量考评未达标的;

⑥“双文明”目标管理未实现的;

⑦非正当理由被免职或受到党内严格警告、行政记大过以及以上处分的;

⑧擅自增加单位债务的;

⑨影响纳税人评议顺利过关的。

四、严格按程序工作

1、对重大问题或超出职责范围的事项要逐级请示报告,对急需办的事,若分管领导不在家,可越级请示报告,但事后必须向分管领导汇报。

2、凡涉及不同分管局领导的工作,工作意见不一致时首先由分管的局领导之间相互协调,经协调后仍有异议的,交局长或局长办公会、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3、凡以局里名义行文,必须按公文格式认真起草,经办人起草后交办公室进行文字把关,再呈分管局领导签发;凡涉及人事、全局性工作安排、党组会议纪要、局长办公会议纪要等重要文件必须由党组书记、局长签发。

4、凡不按程序工作,以致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对直接责任人将给予纪律处分。

五、保密规则

1、坚持做好保密工作。对研究的问题在议而未决或已定而暂时不公开的,一定要做到保密,不能外传,否则,将追究泄密者的责任。

2、各股(室)、分局收到的文件资料和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全局干部职工大会记录本年终必须交局档案室统一存档。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记录本必须密封后交档案室存档。

3、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上研究人事、重大财务开支等问题要严格保密,严禁泄密。

六、对有突出工作成绩和新闻宣传者进行奖励制度

1、凡被国家、省部级、省局和州级部门评为先进单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被省级以上单位评为优秀调研材料的每篇奖励300元;被州级单位评为优秀调研材料的每篇奖励150元。

3、凡被省、州上级部门采用的简报或信息,每条奖励20元(反映工商方面的题材)。

七、坚持热情服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1、工作人员对待来办事人员必须热情接待,耐心讲解有关政策,解答有关问题,做到“一口清”,并及时办理有关事项,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2、工作上必须讲实话、办实事、报实数,不得虚报浮夸、欺上瞒下。

八、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新经验

1、副科级以上领导每年下基层不得少于90天,到扶贫点和联系户不得少于2次,撰写调查报告或论文不得少于1―2篇。

2、股、室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下乡进行调查研究,帮助所里解决问题。

3、局领导成员下基层调查研究,要轻车简从,不要级级陪同。同时,不接受宴请。

九、认真做好扶贫联系点工作

1、扶贫工作人员必须到村驻户,全年达180天,并要做到年初有规划和规定项目并积极到县扶贫办争取扶贫资金。年中有落实,年底有验收。

2、县局领导在扶贫点要一名领导联系一户贫困户,积极协助贫困户开展自救,春耕和脱贫工作,每名领导给联系户出扶贫资金200元。

3、局机关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扶贫联系点上的扶贫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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