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礁安全技术交底书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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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礁安全技术交底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1

工程项目名称三亚某码头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港池炸礁工序名称交底内容:一、安全措施要求1﹑参加水下炸礁人员必须遵守四航局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服从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违者罚款直至清退出场.2﹑参加爆破作业的特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3﹑参加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好救生衣。4﹑不准在施工过程中喝酒,酒后4小时不准作业。5、必须严格按批准的爆破设计控制装药量和和起爆次序,根据地形情况、岩性、基岩形状、安全距离等因素及时调整爆破参数,以确保电厂建筑及设备安全。6在爆破施工前,工程船舶要按规定悬挂信号,要求过往船只及时做出避让,以免发生船舶碰撞事故。7爆破作业前要做好安全警戒防护措施,水上由巡逻艇悬挂红旗前往爆破区上下游担任警戒,以防任何船舶接近爆破区;在陆上派出5名警戒人员到岸上进行陆上警戒,警戒人员沿岸布置。8、必须确保警戒区域内人员、车辆等全部撤到安全区域,炸礁作业船移到安全区域后才能起爆。9、爆破后,爆破员必须按规定认真检查有无盲炮,发现盲炮要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无关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处理盲炮应当格外小心,要确定盲炮确切位置后方可重新钻孔放药引爆。10、爆破前后要对被保护建筑物进行检查、记录,发现异常要及采取措施进行补救。11、爆破器材的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必须严格遵守《中华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12、库房必须设置避雷装置,配备必须的消防器材,并有专人值班。13、做好防台准备工作,落实防台锚地。二、文明施工、环保要求1、严格按照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来组织、安排施工作业。3、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教育,减少人为的环境污染。5、严禁将施工船舶产生的含油污水、固体废物直接排入海域。6、加强施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杜绝船舶溢油事故的发生。7、严格控制每次的起爆药量,减小“爆破公害”对环境的污染。3、保持各危险部位的警告、警示标志、安全操作规程牌整洁完好。4、所有施工机具都必须保持整洁机容,每天进行例行保养。机械维修的油污、废、弃物等,不得随意倾倒,应作分类收集处理。5、施工船舶的一切材料和机械设备应按要求分类堆放整齐,保证道路畅通,场地整洁。6、生活垃圾集中放置于垃圾桶内,并及时上岸回收处理,严禁倾倒海中。五、保密措施1、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保密安全教育,大家要树立“敌特就在周边,泄密就在瞬间,麻痹十分危险”的保密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保密措施。2、施工合同、施工图纸、设计说明、档案资料按保密规定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安排专人负责保管。查阅工程资料(图纸、技术方案等)采取实名登记制,文件分发及借阅都要进行登记,使用及借阅人员不得给与本工程无关人员阅览。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将工程资料擅自复印或外借。3、实行专用计算机进行工程资料整理,严格控制存储介质载体的使用。同时要及时销毁各类作废文件,防止文件外流。施工技术交底等涉及工程结构的图纸定为:受控文件,分发也要进行登记,使用及借阅人员不得给与本工程无关人员阅览。4、电脑、数码相机等电子信息设备要设专人管理,保证保密内容不外泄。工程所有图像资料、照片、图纸及其他资料统一归档送档案室保管。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做好登记,不得与无关人员谈论本工程项目内容。接受交底单位广西新港湾工程有限公司接受交底人员签名项目经理总工/技术负责人安全部交底人交底时间

篇2:某大桥工程水下炸礁施工安全方案

大桥工程水下炸礁施工安全方案

1、航道爆破安全的薄弱环节

我国航道工程爆破始于5O年代,经过几十年的实践,爆破技术、特别是水下炸礁技术有很大发展,但发生不少事故,付出惨重代价,为避免事故重演,确保安全,本工程项目施工,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爆破安全的几个薄弱环节:

(1)爆破材料储运

A.雷管与炸药应分开运输的保管,要按《安全规程》对炸药雷管的储运。

B.做好出仓、入仓的登记管理,做好防盗工作。

(2)爆炸材料检测

对雷管的检测,应用万用仪表检测每次爆破所用的雷管,严禁用普通万能表检测雷管,因万能表输出电流较大,容易引爆被检测的雷管。

(3)爆炸材料加工。

(4)盲炮处理。

2、有关航道爆破安全的规定和要求

(1)施工单位应编制爆破施工组织设计说明书,由施工管理单位总工程师或爆破工作领异人批准,送业主单位和监理工程师。

(2)在大雾天禁止进行水下爆破,需在夜间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采取有效安全错施,并经主管部门批准,遇雷雨时应停止爆破作业,并迅速撒离危险区。

(3)内河水位暴涨、暴落、施工水域浪高大于0.8m,或风力超过6级时,不得进行水下钻孔,装药作业。

(4)禁止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穿化纤衣服。

(5)禁止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

(6)爆破后,爆破员必须按规定的等待时间进入爆破地点,检查有无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若发现,应及时处理,末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警戒或标志。

(7)电雷管使用前,应用专用爆破仪表逐个检测每次爆破所用的电雷管的电阻值。用于同一爆破网路的电雷管应为同厂同型号产品,康铜桥丝雷管的电阻值差不得超过0.3Ω,镍铬桥丝雷管的电阻值差不得超过0.8Ω,用于水下电爆网路的电雷管,其电阻差值不得大于0.2Ω。

(8)只准采用专用爆破电桥导通网路和校核电阻,专用爆破电桥的工作电流应小于3OmA。

(9)电力起爆时,流经每个雷管的电流为:一般爆破,交流电不小于2.5A,直流电不小于2A。水下爆破和峒室爆破,交流电不小于4A,直流电不小于2.5A。

(10)爆破作业场地的杂散电流值大于30mA时,禁止采用普通电雷管。

(11)水下爆破不得采用火花起爆。

(12)水下爆破钻孔船的位置必须经过定位测量锚定,并经常校核。钻孔位置的偏差,不得大于2Ocm。

(13)水下电爆网路,应用防水性能好、有足够强度和韧性的绝缘铜芯导线,不宜使用铝、铁芯线,严禁使用裸线。急流乱水区的爆破网路,应配用伸缩性小的防护绳,将起爆线松弛地绑扎在防护绳上,炮孔上段的起爆线,可用耐腐物包裹。

(14)起爆主线引入起爆站后,起爆站必须有专人看守。起爆时,应由指定的爆破员进站检测和起爆。电力起爆开关箱或起爆器的钥匙,必须由指定的爆破员保管。

(15)用船只保管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a、存放爆破器材的船只应停泊在航线以外的安全地点,距码头、建筑物、其它船只和爆破作业地点不得少于250m。

b、船上应设有单独的炸药舱和雷管舱,各舱应有单独的出入口并与机舱和热源隔离。

c、爆破器材的存放量不得超过2t。

d、存放爆破器材的框架应设凸缘,装爆破器材的箱(袋)应固定牢固。

e、船上应悬挂危险标志,夜间挂红灯。

f、船上应有警卫人员。

g、存放爆破器材的船舱只能用移动式蓄电池提灯或安全手电简照明。

h、船上严禁烟火,并应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i、船靠岸时,50m内的岸上不准无关人员进入.

(16)在特殊情况下,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起爆器材与炸药可同车、船装运,但其数量不得超过:炸药1000kg,雷傅1000个,导

爆索2000m,导火索2000m。

(17)雷管必须装在专用的保险箱时,箱子内壁应衬有软垫,箱子应坚固于运输工具的前部,炸药箱(袋)不得放在雷管箱上。雷管箱(盒)内的空隙部分,应用泡沫塑料之类的柔软材料塞满。

(18)水路运输爆破器材,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遇浓雾或大风浪时必须停航。

b、停泊地点距岸上建筑物不得小于250m。

c、船头和船尾设危险标志,夜间和雾天设红色安全灯。

d、船上备有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e、禁止用筏类运输爆破器材。

(19)运输爆破器材的机动船应符合下列条件:

a、装爆破器材的船舱不得有电源。

b、底板和舱壁应无缝隙,舱口必须关严。

c、与机舱相邻的船舱隔墙,应采取隔热措施。

d、对蒸汽管进行可靠的隔热。

(20)用汽车运输爆破器材,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出车前车库主任(或队长)应认真检查车辆,并在出车单上注明"该车检查合格,准许用于运输爆破器材"。

b、由熟悉爆破器材性质。具有安全驾驶经验的司机驾驶。

c、汽车行驶速度,在能见度良好时不超过40km/h,在扬尘、起雾、等能见度低时,速度减半。

d、在平坦的道路上行驶时,两台汽车的跑离不小于50m,上山或上山时不小于300m

e、遇有雷雨时,车辆应停在远离建筑物的空旷处。

3、爆破安全距离

(1)、航道、港口爆破工程的爆炸源与人员和其他保护对象的安全距离,应接地震波、冲击波和飞散物三种爆破效应分另核定,取其最大值。

(2)、在水深小于30m的水域内进行水下爆破,水中冲击波的安全距离的确定应遵守下列规定。

a、对人员的水中冲击波安全距离按表3.2确定。

表3.2:对人员的水中冲击波安全距离

最小距离炸药量

(m)(kg)

爆破方法

及人员状况≤50>50

≤200>200

≤1000

水中钻孔爆破游泳

潜水

b、对航行船舶,位于爆破点上游时为1000m,位于爆破点下游时为1500m。

c、对施工船舶的水中冲击波安全距离按表3.3所示:

表3.3:对施工船舶的水中冲击波安全距离

最小距离炸药量

(m)(kg)

爆破方法

及人员状况≤50>50

≤200>200

≤1000

水中钻孔爆破木船

铁船

d、一次起爆炸药量大于1O00kg,水中冲击波对人员和施工船舶的安全距离可用如下公式计算:

RH=K0Q1/3

式中:RH一一水中冲击波的安全距离(m)

Q一一一次起爆的炸药量(kg)

K0一一系数,见表3.4:

表3.4:系数K0值

爆破方法保护人员保护施工船舶

游泳潜水木船铁船

水下钻孔爆破

e、爆破时的个别飞散物对人员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300m~70m的规定。

f、爆破地震安全允许距离

爆破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爆破震动安全判据,可采用保护对象所在地质点峰值振动速度和主振频率,以主振频率的频段确定相应的振动速度,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因仙村水域航道炸礁工程其位置两岸均为堤围和厂矿,防洪堤围的建没质量一般,故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除以用药量和施工水深来控制震动波咐震动效应外,还应在施爆时进行地震效应的监测及试验。施爆前还应对现状的土堤及周围建筑物进行现场调查了解,离爆破施工场地最近建筑物距离,结构状况等,以便施工时计算安全用药量,确保建筑物安全。同时还应对一些认为施爆时可能对其现状建筑物及堤段巳是有破坏现象的建筑物和防洪堤段进行拍照,以便与施工后作为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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