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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挖泥)质量技术安全技术交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1

工程名称:N0:分部工程基础分项工程(工序)挖泥工程数量121479m3质量检验标准1、施工前挖泥船应定出施工坐标,检查斗臂深度标尺,近岸水尺零点均须认真检查校核,确认无误才可施工;2、根据潮水水位调整下斗深度,严禁盲目施工;3、工程管理、测量人员分项负责,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跟踪施工全过程,根据现场具体情况调整,落实施工安排;4、④测量作业建立检查复核制度。按现场工程师要求提请进行竣工测量,提交竣工水深图及按现场工程师要求的竣工断面图。非岩石地基水下基槽开挖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单元和数量单元测点检验方法码头防波堤1平均超深4m3以下抓斗300500每个断面(5~10m一个断面且不少于三个断面)1用回声测深仪或测深水砣检查,1~2m一个点,取平均值4~8m3抓斗Ⅰ、Ⅱ类土800800Ⅲ、Ⅳ类土5005002每边平均超宽4m3以下抓斗100015002在全部断面图上测量,取个边平均值4~8m3抓斗Ⅰ、Ⅱ类土20002000Ⅲ、Ⅳ类土15002000施工规范标准《疏浚工程技术规范》(JTJ319-99)《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21-98《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21-98局部修订施工程序及操作要点严格按技术规格书要求,施工开始前应进行原泥面测量,并取得现场工程师认可,作为边坡放样和挖泥范围的依据。施工过程中应加强船舶检修,防止运输过程中的泥砂流失,泥驳的航行线路应按现场工程师指定航线航行。挖泥船组按规定悬挂信号旗。②开挖的平面位置、断面尺寸、边坡、标高均应符合设计要求。③开挖厚度控制为1.50m,放坡采用阶梯法。④开挖的边坡不应陡于设计图示边坡,开挖的稳定边坡如设计图所示,每边超宽不大于1.5m。过多的超挖是不允许的否则超挖处必须用规定的材料回填。⑤开挖后,如因滑动、滑坡、塌方或回淤等,必须进行清理,并维持设计图纸规定的开挖线、边坡、标高要求。⑥底标高不能高于设计图示的底标高或监理工程师指示的底标高,开挖的超深一般不大于0.5m。⑦分段完成开挖到设计标高和槽宽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并抛填袋装砂,如不能及时抛填,则要在抛填前清除淤泥,并取得监理工程师同意。若发生回淤我们将自行安排船机清淤,并达到设计规范要求。⑧挖泥定位据具体船组情况采用对标。在施工过程中应勤对标,勤打水,控制挖泥厚度,特别是边坡及斗位连接处,防止超挖。⑨弃土必须按有关部门要求抛至规定的抛泥区内。⑩为确保减少挖泥对周边的污染,促进文明施工,疏浚时尽可能选在涨潮时开挖,减少泥土的扩散流失。同时,在开挖过程中及时通知海管区工作人员对淤泥进行检测,以防有放射性物质对海域周边的影响。⑾施工中必须填写详细施工记录,包括挖泥船及泥驳注册号,施工位置及泥土类型,挖泥标高,挖泥船装驳时间,泥驳航行,抛填返回到达挖泥船的时间等。安全注意事项1.所有进入施工地域的船舶证件须齐全有效,遵守有关船舶安全治安、消防、环境保护的规定,施工人员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海上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规范佩带安全帽、安全带、救生衣、保险绳等防护用品,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救生圈,以满足需要;并将相关证件复印件上报项目部进行报备。2.本分项工程开工之前,应充分了解泥面高程,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和船机设备的安全。3.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遵守《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19*修订本)》、《安全生产法》的规定,遵守当地港口的港章及其他航行规则;4.舶上的人员必须遵守有关海上交通安全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安全;5.施工船舶作业时,应悬挂符合国家规定的信号和灯号;6.施工船舶应配备合格的无线电通信设备,并与有关部门保持信息畅通;7.施工期间,每天应收听天气预报,做好防台、防汛工作;8.本工程施工船舶较多,所有施工船舶必须听从现场指挥调度,解决现场的航行锚泊和施工矛盾问题,特殊情况及时与海事部门取得联系。环境注意事项1、施工躁声控制在标准范围:施工现场躁声昼间<800db;夜间<55db;2、海水水质的控制符合GB3097-97;3、污水等的排放达到环保部门的要求;主要附件1.设计图纸2006083D3.配料单2.施工草图4.质量自检记录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交底时间交底人

篇2:基槽挖泥安全技术交底

一、施工顺序:按设计图纸断面尺寸及施工分区断面顺序施工:1、按预定分区顺序组织施工,尽可能减少船组间的相互干扰,施工前可依据地质资料及实测原地形地貌,适当调整基槽的挖泥分界线,使得各区间工作大致平衡,形成流水作业,施工船组间的相互干扰减至最低。同时依据浚前测量资料按设计边坡确定基槽、区域的开挖放坡边界。2、各区均采用分层分条开挖法,分层厚度控制为2m,为确保基槽开挖过程中不发生塌坡,挖泥时依据土质及土层厚度按设计要求采用阶梯法放坡。3、挖泥采用导标法及实时动态GPS自动定位系统配合,施工过程中勤打水,控制挖泥深度,特别是边坡及斗位联接处,防止超挖超宽。各层挖泥土样及施工记录及时报送现场工程师。4、挖泥深度的控制:码头基槽按设计标高及实际地质质情况控制挖泥深度;港池按标高控制挖泥深度,挖至-12m标高。5、疏浚土必须按海管区和有关部门要求抛至规定的抛泥区内,严格按国家海洋局管区规定的区域进行抛泥。二、环境因素及危险源、危险点:1环境因素:1)废水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①施工中,驳船、民船抛石,陆域回填,堤心石、护面垫层作业,护岸砌筑等过程均可产生泥沙落海,或挠动底泥产生悬浮泥沙。②施工人员和船舶工作人员生活污水③船舶含油污水2)噪声污染3)施工期固体废弃物4)其它污染因素,如船舶工作中,还将船舶废气等污染局部环境。2、危险源及危险点:1、通道、场所有油污、泥水、杂物和器具;2、通道、场所有孔洞不按规定防护和设置警示标志;3、通道、场所无照明或照明不足;4、通道、场所转弯处、高低处和对低于人体高度通道口无安全标志;5、救生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未按规定地点存放;6、救生消防器材老化无定期检验;7、救生消防器材支架及装置有缺陷;8、各类机械周边有油污杂物;9、锚机制动器失灵;10、锚缆扭股,断丝磨损超标;11、导缆装置损坏;12、机械“带病”作业;13、栏杆和扶手未设置或不牢靠;14、船用跳板安全网铺设不符合要求;15、人员未从跳板上下船;16、易燃易爆品安全距离不足;17、易燃物料间未使用防爆电器;18、挖泥机构安全装置失灵;19、钢丝绳断丝或磨损超标;20、拖轮拖锚没听指令速度太快;21、挖泥机构旋转区域未设置警界线;22、船舶靠档操作不当断缆;23、抓斗提升高度不足;24、船舶未显示好号灯、号、信号旗;25、作业区域未办理航行通告和许可证;26、应急电源(灯具)达不到标准要求;27、门、窗仓盖密封性差;28机舱不清洁,工具摆设无序;29、机舱入口处无悬挂“禁止入内”、“禁止烟火”安全标志;30、设备无定期检修、保养31管路无漆色标识、无禁止动火标识;32、电气设备无接地保护;33、电气设备未按期保养绝缘老化;34、电线敷设不规范;35、机器转动部位无防护罩或防护不严密;36、机械设备无悬挂安全操作规程牌;37、机器检修保养未悬挂各种标志牌、夜间无显示警示灯;38、高处检修保养无安全防护措施39机舱噪声超过90分贝无戴耳塞40机舱通风条件差,湿温度超过30度无防暑降温措施;41、排烟管绝缘层包扎有缺陷;42、各类警报装置失灵;43、配电房(柜)前后无铺设绝缘板;44、油舱(柜)加油无防护措施;45、航行过程未按海上避碰规则和雾中航行规则操纵;46、卸泥区突遇大风浪。采取预防措施:1、加强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增加安全警示标志。2、增加夜间施工照明和夜间船舶警示灯,救生消防器材应配足,按规定地点存放,要定期检验、更换。3、加强对施工设备检查,及时修理。4、严禁机械带病作业。5、临边要装设牢靠栏杆或扶手。6、船员上下船要搭铺设符合要求跳板、安全网。7、易燃易爆品要隔离放置,装防爆装置。8、挖泥机构旋转区应画出警界线。9、高空作业必须有防坠落措施。10、机舱通风条件差,湿温度超过30度应采取防暑降温措施。三、操作规程及安全防护用品1、工程开工前,应了解施工水域的水文、气象、地质、水上水下设施资料和港航规章,并根据施工现场工况条件合理选择挖泥船舶。2、挖泥施工中挖到危险或不明物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不得随意处置。3、挖泥船驳在海上施工应先取得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方可作业。4、挖泥作业前,抓斗机操纵人员应预先发出警示信号,人员不得进入其作业半径范围内。5、移动抓斗时,抓斗不得碰撞泥驳或缆绳。装驳时,泥驳应根据干舷高度的变化及时调整系缆。6、抓斗下落时不得突然刹车。开挖强风化岩时,应控制抓斗下放速度,不得强行合斗。7、抓斗机应在允许负荷量的范围内进行操作,不得超载。抓到不明物体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探明情况。8、抓斗的索链缠绕抓斗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排除故障。作业人员不得攀爬或站在处于悬吊状态的抓斗上作业。9、检修吊臂或其他属具应将吊臂放于固定支架上,并停车、断电、悬挂“禁止启动”安全警示标志。10、检修、调换抓斗应将抓斗放于专用斗架或抓斗支撑牢固。11拆装抓斗时,较重斗件应使用吊机或滑车组。12、泥驳不得超载。泥驳装载过程中的纵横倾角应在允许范围内。13、卸泥时,泥驳不得在横浪或转向航行过程中卸泥。14、清除泥舱内较重杂物时,绳索、卡具及捆缚方式应安全可靠。提升前,舱下人员应撤离。用泥驳的绞缆机向外拖曳杂物时,绞缆人员应站在缆绳的侧面,其他人员不得靠近缆绳。15、装泥过程中泥驳舱内不得打捞杂物,确需打捞时应停止装泥作业。16、泥驳的甲板工作场所及通道保持整洁、通畅,及时清理油质、污泥等,不得堆放杂物。17、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18进入下列水上场所,必须正确穿戴救生衣;(1)、在无护拦或1米以下低舷墙的船甲板上;(2)、在工作船、舢板、木筏、浮筒等上;(3)、在各类施工船舶的舷外或临水高架上;(4)、乘坐交通工作船和上下施工船舶时;(5)、在未成型的码头、栈桥、墩台、平台或构筑物上;(6)、在已成型的码头、栈桥、墩台、平台或构筑物边缘2米范围内;(7)、在其他水上构筑物或临水作业的危险区域。四、注意事项:1、施工船舶航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避碰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交通安全》等有关规定;2、水上作业遇有超过船舶作业性能的工况条件或无法看清场地的能见度不良天气,应停止作业;3、施工船舶必须在核定航区或作业水域内施工;4、作业、航行或停泊时,施工船舶应按规定显示号灯或号型;5、上下船舶应安设跳板,张挂安全网。使用软梯上下船舶应设专人监护,并备有带安全绳的救生圈;6、抛锚应在专人指挥下进行,并根据风向、潮流、水底土质等确定抛出锚缆长度和位置,并应避开水下电缆、管道、构筑物和禁止抛锚区;7、抛锚过程中,施工船舶的锚机操作者应视锚艇和本船移动速度以及锚缆的松紧程度松放缆绳,不得突然刹车;8、作业人员不得骑跨缆绳或站在缆绳圈内,向缆桩上带缆时不得用手握在缆绳圈端部;9、作业人员进入封闭处作业时,封闭处所外应有监护人员,并确保联系畅通;10、在封闭处所内动火作业前,动火受到影响的舱室必须进行测氧、清舱、测爆。通风时,严禁输氧换气。作业时,必须将气瓶或电焊机放置在封闭处所外;11、施工船舶不得搭乘或留宿非作业人员;五、事故自救、互救方法及现场处置方案1、溺水急救(1)、将伤员抬出水面后,应立即清除其口、鼻腔内的水、泥及污物,用纱布(手帕)裹着手指将伤员舌头拉出口外,解开衣扣、领口,以保持呼吸道通畅,然后抱起伤员的腰腹部,使其背朝上、头下垂进行倒水。或者抱起伤员双腿,将其腹部放在急救者肩上,快步奔跑使积水倒出。或急救者取半跪位,将伤员的腹部放在急救者腿上,使其头部下垂,并用手平压背部进行倒水。

(2)、呼吸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一般以口对口吹气为最佳。急救者位于伤员一侧,托起伤员下颌,捏住伤员鼻孔,深吸一口气后,往伤员嘴里缓缓吹气,待其胸廓稍有抬起时,放松其鼻孔,并用一手压其胸部以助呼气。反复并有节律地(每分钟吹16~20次)进行,直至恢复呼吸为止。

(3)、心跳停止者应先进行胸外心脏按摩。让伤员仰卧,背部垫一块硬板,头低稍后仰,急救者位于伤员一侧,面对伤员,右手掌平放在其胸骨下段,左手放在右手背上,借急救者身体重量缓缓用力,不能用力太猛,以防骨折,将胸骨压下4厘米左右,然后松手腕(手不离开胸骨)使胸骨复原,反复有节律地(每分钟60~80次)进行,直到心跳恢复为止。2、自救与救护1、当发生溺水时,不熟悉水性时可采取自救法:除呼救外,取仰卧位,头部向后,使鼻部可露出水面呼吸。呼气要浅,吸气要深。因为深吸气时,人体比重降到0.967,比水略轻,可浮出水面(呼气时人体比重为1.057,比水略重),此时千万不要慌张,不要将手臂上举乱扑动,而使身体下沉更快。

会游泳者,如果发生小腿抽筋,要保持镇静,采取仰泳位,用手将抽筋的腿的脚趾向背侧弯曲,可使痉挛松解,然后慢慢游向岸边。

救护溺水者,应迅速游到溺水者附近,观察清楚位置,从其后方出手救援。或投入木板、救生圈、长杆等,让落水者攀扶上岸。

3出水后的救护:

首先清理溺水者口鼻内污泥、痰涕,取下假牙,然后进行控水处理。救护人员单腿屈膝,将溺水者俯卧于救护者的大腿上,借体位使溺水者体内水由气管口腔中排出。有些农村将溺水者俯卧横入在牛背上,头脚下悬,赶牛行走,这样又控水、又起到人工呼吸作用。如果溺水者呼吸心跳已停止,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同时进行胸外心脏按摩。

篇3:挖泥船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一、通则

1、进入挖泥船作业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救生衣和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管线作业时需二人以上同行。

2、施工作业船只全船消防、救生设备、防碰撞及其他安全设施要保证完整、适用并指定专人负责管护,平时不得挪着它用。

3、施工作业船只其工作、行走平台、上层平台的四周护杆应完整,行走跳板要搭设牢固,并应有防滑条。

4、挖泥船及附属船只在航道、码头、港湾内拖航、锚泊和施工时,应按规定设置和显示信号并派人值班。夜间施工必须配足灯光照明。

5、船员应熟悉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了解当地的水文,气象、地质地貌、施工水域资料。察看排泥场,水源和退水设施。

6、施工船只转移时,应由专人进行制定转移路线、拖带方式、工作人员岗位分工和船只编队等方案并经上级批准后执行。

7、施工船只作业,锚泊、停产及避风等船舶动作按现行《疏浚工程技术规范》中技术标准执行。

8、船员必须经过训练和学习,熟悉本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机使用说明书。

二、甲板作业部分

1、检查水、陆排泥管的连接是否可靠合理、牢固,排泥场的使用是否合理可靠。

2、检查全船各部的紧固情况,各机械和部件的灵活、可靠。施工前应检查并实施机械运转部位的全面润滑。

3、检查操纵台上各操纵杆是否都处在“空档”位置上,按钮是否在停止工作位置。

4、检查液压绞车速度开关是否处于“最低速”位置上

5、检查施工水域、检查施工水深及船吃水、检查开挖断面均正常后,发出施工信号。

三、轮机作业部分

1、检查柴油机的各附件连接是否可靠,螺栓是是否紧固,运动件是否转动灵活。各柴油机盘车1---2圈应无特别重感觉。

2、检查冷却系统是否已加满水,各水管接头是否有漏水现象。

3、检查各柴油机机油油位、泥泵驱动齿轮箱油位,柴油箱和液压油箱油位并进行计录和记量。

4、检查蓄电池是否满电,启动系统各线路接头是否松动。

5、检查报警系统、当报警系统起作用时,控制灯应亮。检查启动和合泵开关应处于中位。

6、检查并打开海底阀和海水过滤器前后阀门。检查舷外冷却器应无堵塞、无异物。

四、柴油机启动

1、首先将辅机的电池充电按钮“off”按下(如果有的话)。

2、将电控液压阀的电路断开(开关在操作台上)。

3、柴油机启动后其转速在最低空载转速运转5分钟进行热车(见柴油机厂说明书)。

4、检查柴油机各部运转情况,检查机油压力,海水泵的真空压力,各压力表读数。确认:机油压力、机油温度、冷却水温度(含内、外循环温度)、排气温度、液压泵系统油压等仪表值应处于正常范围。

5、当柴油机冷却水温上升到45---50度方可逐步提高转速直至额定转速(参照船柴油机说明书)。

6、检查三相电压表的电压和周波表,指示读数应在正常位置,三相电流应保持平衡。

7、液压系统正常工作温度在50度左右(最大值不超过70度),油温低于15度应进行预热。

五、启动泥泵(合泵)操作

1、主机在低速运转(均600R.P.M)时,按下操纵台合泵按钮进行合泵操作,此时主机转速略有变动,随后缓缓提升主机转速,当主机转速增至800~1000R.P.M时,合泵指示灯(黄灯)亮,表示合泵完成,之后应松开合泵按钮。

2、合泵操作时应判断泥泵是否工作正常:

(1)合泵操作时应缓慢提高主机转速。

(2)真空表值略>0说明抽水正常;泥浆泵输出压力逐渐增加;水封泵压力随之增加。

(3)当合泵完成后,泥浆泵抽水不正常,此时应降低主机转速至脱泵后重加注引水并再次排除吸泥管内空气,然后重新进行合泵操作。

(4)当主机转速超过800R.P.M以上时,不得实施合泵操作。

(5)泥泵抽水正常时,真空表、压力表值相对稳定。

六、停机

1、操纵主机调速手柄,使转速逐渐降至800R.P.M以下,离合器将自行脱离,此时合泵指示熄灭。

2、提升绞刀桥架出水面,关闭绞刀转动,上好桥架安全保险绳,并适当松出桥架起落钢丝绳。

3、提升侧定位桩插入安全销,然后放松定位桩提升钢丝绳。

4、横移、桥架绞车插入安全销。

5、操纵台手柄复中位,各调速旋纽复位,关闭各开关。

6、轮机部停止主机运转。

7、关闭操纵台电源开关。

七、拖航和锚泊

1、拖航或转移工地前,应收回横移锚并固定,收回抛锚扒杆并固定。

2、插入绞刀桥架、横移绞车固定销。

3、收回挖泥信号和灯标,检查并设置拖航信号。

4、脱去尾排泥管并进行编队。

5、把钢桩起升到安全高度插好固定销。或进行倒桩。

6、准备拖缆、系缆。安排人员值班。

篇4:海上挖泥船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工程开工前,应了解施工水域的水文、气象、地质、水上水下设施资料和港航规章,并根据施工现场工况条件合理选择挖泥船舶。

2、挖泥施工中挖到危险或不明物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不得随意处置。

3、挖泥船驳在海上施工应先取得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方可作业。

4、挖泥作业前,抓斗机操纵人员应预先发出警示信号,人员不得进入其作业半径范围内。

5、移动抓斗时,抓斗不得碰撞泥驳或缆绳。装驳时,泥驳应根据干舷高度的变化及时调整系缆。

6、抓斗下落时不得突然刹车。开挖强风化岩时,应控制抓斗下放速度,不得强行合斗。

7、抓斗机应在允许负荷量的范围内进行操作,不得超载。抓到不明物体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探明情况。

8、抓斗的索链缠绕抓斗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排除故障。作业人员不得攀爬或站在处于悬吊状态的抓斗上作业。

9、检修吊臂或其他属具应将吊臂放于固定支架上,并停车、断电、悬挂“禁止启动”安全警示标志。

10、检修、调换抓斗应将抓斗放于专用斗架或抓斗支撑牢固。

11拆装抓斗时,较重斗件应使用吊机或滑车组。

12、泥驳不得超载。泥驳装载过程中的纵横倾角应在允许范围内。

13、卸泥时,泥驳不得在横浪或转向航行过程中卸泥。

14、清除泥舱内较重杂物时,绳索、卡具及捆缚方式应安全可靠。提升前,舱下人员应撤离。用泥驳的绞缆机向外拖曳杂物时,绞缆人员应站在缆绳的侧面,其他人员不得靠近缆绳。

15、装泥过程中泥驳舱内不得打捞杂物,确需打捞时应停止装泥作业。

16、泥驳的甲板工作场所及通道保持整洁、通畅,及时清理油质、污泥等,不得堆放杂物。

17、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18、进入下列水上场所,必须正确穿戴救生衣;

(1)、在无护拦或1米以下低舷墙的船甲板上;

(2)、在工作船、舢板、木筏、浮筒等上;

(3)、在各类施工船舶的舷外或临水高架上;

(4)、乘坐交通工作船和上下施工船舶时;

(5)、在未成型的码头、栈桥、墩台、平台或构筑物上;

(6)、在已成型的码头、栈桥、墩台、平台或构筑物边缘2米范围内;

(7)、在其他水上构筑物或临水作业的危险区域。

19、施工船舶航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避碰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交通安全》等有关规定;

21、水上作业遇有超过船舶作业性能的工况条件或无法看清场地的能见度不良天气,应停止作业;

22、施工船舶必须在核定航区或作业水域内施工;

23、作业、航行或停泊时,施工船舶应按规定显示号灯或号型;

24、上下船舶应安设跳板,张挂安全网。使用软梯上下船舶应设专人监护,并备有带安全绳的救生圈;

25、抛锚应在专人指挥下进行,并根据风向、潮流、水底土质等确定抛出锚缆长度和位置,并应避开水下电缆、管道、构筑物和禁止抛锚区;

26、抛锚过程中,施工船舶的锚机操作者应视锚艇和本船移动速度以及锚缆的松紧程度松放缆绳,不得突然刹车;

27、作业人员不得骑跨缆绳或站在缆绳圈内,向缆桩上带缆时不得用手握在缆绳圈端部;

28、作业人员进入封闭处作业时,封闭处所外应有监护人员,并确保联系畅通;

29、在封闭处所内动火作业前,动火受到影响的舱室必须进行测氧、清舱、测爆。通风时,严禁输氧换气。作业时,必须将气瓶或电焊机放置在封闭处所外;

30、施工船舶不得搭乘或留宿非作业人员;

岗位危险告知书

工种:挖泥船组

你将从事基槽挖泥施工作业,存在着淹溺、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触电、火灾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所有船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进行挖泥作业。

2、所有船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工程船泊运行及挖泥作业的各项法令及规章制度,凡违章而造成事故者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防火:动火作业必须要做到先审批,后作业,并且派专人监督,落实好消防各项措施。

4、乘坐交通艇(锚艇)不得超过额定人数,而且在乘座交通庭过程中,穿好救生衣,航行过程中不得探身船外洗脸、洗脚。不准打闹嬉戏,待船停稳后才能上落。

5、由于本工程爆夯船在附近施工,在爆破施工过程中,泥驳、挖泥船严禁靠近爆破中心,并与之保持安全距离。

6、泥驳、挖泥船必须具备相应的船舶资料(船舶国籍证、船舶检验检测报告书、船舶适航证书)及船员适任证书。

7、施工挖泥时,吊杆、泥斗下面不准站人。

8、泥驳靠泊和移位过程中,绞、松缆要注意平均受力,保持船舶平稳移动,以防断缆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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