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槽挖泥安全技术交底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基槽挖泥安全技术交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1

一、施工顺序:按设计图纸断面尺寸及施工分区断面顺序施工:1、按预定分区顺序组织施工,尽可能减少船组间的相互干扰,施工前可依据地质资料及实测原地形地貌,适当调整基槽的挖泥分界线,使得各区间工作大致平衡,形成流水作业,施工船组间的相互干扰减至最低。同时依据浚前测量资料按设计边坡确定基槽、区域的开挖放坡边界。2、各区均采用分层分条开挖法,分层厚度控制为2m,为确保基槽开挖过程中不发生塌坡,挖泥时依据土质及土层厚度按设计要求采用阶梯法放坡。3、挖泥采用导标法及实时动态GPS自动定位系统配合,施工过程中勤打水,控制挖泥深度,特别是边坡及斗位联接处,防止超挖超宽。各层挖泥土样及施工记录及时报送现场工程师。4、挖泥深度的控制:码头基槽按设计标高及实际地质质情况控制挖泥深度;港池按标高控制挖泥深度,挖至-12m标高。5、疏浚土必须按海管区和有关部门要求抛至规定的抛泥区内,严格按国家海洋局管区规定的区域进行抛泥。二、环境因素及危险源、危险点:1环境因素:1)废水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①施工中,驳船、民船抛石,陆域回填,堤心石、护面垫层作业,护岸砌筑等过程均可产生泥沙落海,或挠动底泥产生悬浮泥沙。②施工人员和船舶工作人员生活污水③船舶含油污水2)噪声污染3)施工期固体废弃物4)其它污染因素,如船舶工作中,还将船舶废气等污染局部环境。2、危险源及危险点:1、通道、场所有油污、泥水、杂物和器具;2、通道、场所有孔洞不按规定防护和设置警示标志;3、通道、场所无照明或照明不足;4、通道、场所转弯处、高低处和对低于人体高度通道口无安全标志;5、救生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未按规定地点存放;6、救生消防器材老化无定期检验;7、救生消防器材支架及装置有缺陷;8、各类机械周边有油污杂物;9、锚机制动器失灵;10、锚缆扭股,断丝磨损超标;11、导缆装置损坏;12、机械“带病”作业;13、栏杆和扶手未设置或不牢靠;14、船用跳板安全网铺设不符合要求;15、人员未从跳板上下船;16、易燃易爆品安全距离不足;17、易燃物料间未使用防爆电器;18、挖泥机构安全装置失灵;19、钢丝绳断丝或磨损超标;20、拖轮拖锚没听指令速度太快;21、挖泥机构旋转区域未设置警界线;22、船舶靠档操作不当断缆;23、抓斗提升高度不足;24、船舶未显示好号灯、号、信号旗;25、作业区域未办理航行通告和许可证;26、应急电源(灯具)达不到标准要求;27、门、窗仓盖密封性差;28机舱不清洁,工具摆设无序;29、机舱入口处无悬挂“禁止入内”、“禁止烟火”安全标志;30、设备无定期检修、保养31管路无漆色标识、无禁止动火标识;32、电气设备无接地保护;33、电气设备未按期保养绝缘老化;34、电线敷设不规范;35、机器转动部位无防护罩或防护不严密;36、机械设备无悬挂安全操作规程牌;37、机器检修保养未悬挂各种标志牌、夜间无显示警示灯;38、高处检修保养无安全防护措施39机舱噪声超过90分贝无戴耳塞40机舱通风条件差,湿温度超过30度无防暑降温措施;41、排烟管绝缘层包扎有缺陷;42、各类警报装置失灵;43、配电房(柜)前后无铺设绝缘板;44、油舱(柜)加油无防护措施;45、航行过程未按海上避碰规则和雾中航行规则操纵;46、卸泥区突遇大风浪。采取预防措施:1、加强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增加安全警示标志。2、增加夜间施工照明和夜间船舶警示灯,救生消防器材应配足,按规定地点存放,要定期检验、更换。3、加强对施工设备检查,及时修理。4、严禁机械带病作业。5、临边要装设牢靠栏杆或扶手。6、船员上下船要搭铺设符合要求跳板、安全网。7、易燃易爆品要隔离放置,装防爆装置。8、挖泥机构旋转区应画出警界线。9、高空作业必须有防坠落措施。10、机舱通风条件差,湿温度超过30度应采取防暑降温措施。三、操作规程及安全防护用品1、工程开工前,应了解施工水域的水文、气象、地质、水上水下设施资料和港航规章,并根据施工现场工况条件合理选择挖泥船舶。2、挖泥施工中挖到危险或不明物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不得随意处置。3、挖泥船驳在海上施工应先取得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方可作业。4、挖泥作业前,抓斗机操纵人员应预先发出警示信号,人员不得进入其作业半径范围内。5、移动抓斗时,抓斗不得碰撞泥驳或缆绳。装驳时,泥驳应根据干舷高度的变化及时调整系缆。6、抓斗下落时不得突然刹车。开挖强风化岩时,应控制抓斗下放速度,不得强行合斗。7、抓斗机应在允许负荷量的范围内进行操作,不得超载。抓到不明物体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探明情况。8、抓斗的索链缠绕抓斗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排除故障。作业人员不得攀爬或站在处于悬吊状态的抓斗上作业。9、检修吊臂或其他属具应将吊臂放于固定支架上,并停车、断电、悬挂“禁止启动”安全警示标志。10、检修、调换抓斗应将抓斗放于专用斗架或抓斗支撑牢固。11拆装抓斗时,较重斗件应使用吊机或滑车组。12、泥驳不得超载。泥驳装载过程中的纵横倾角应在允许范围内。13、卸泥时,泥驳不得在横浪或转向航行过程中卸泥。14、清除泥舱内较重杂物时,绳索、卡具及捆缚方式应安全可靠。提升前,舱下人员应撤离。用泥驳的绞缆机向外拖曳杂物时,绞缆人员应站在缆绳的侧面,其他人员不得靠近缆绳。15、装泥过程中泥驳舱内不得打捞杂物,确需打捞时应停止装泥作业。16、泥驳的甲板工作场所及通道保持整洁、通畅,及时清理油质、污泥等,不得堆放杂物。17、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18进入下列水上场所,必须正确穿戴救生衣;(1)、在无护拦或1米以下低舷墙的船甲板上;(2)、在工作船、舢板、木筏、浮筒等上;(3)、在各类施工船舶的舷外或临水高架上;(4)、乘坐交通工作船和上下施工船舶时;(5)、在未成型的码头、栈桥、墩台、平台或构筑物上;(6)、在已成型的码头、栈桥、墩台、平台或构筑物边缘2米范围内;(7)、在其他水上构筑物或临水作业的危险区域。四、注意事项:1、施工船舶航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避碰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交通安全》等有关规定;2、水上作业遇有超过船舶作业性能的工况条件或无法看清场地的能见度不良天气,应停止作业;3、施工船舶必须在核定航区或作业水域内施工;4、作业、航行或停泊时,施工船舶应按规定显示号灯或号型;5、上下船舶应安设跳板,张挂安全网。使用软梯上下船舶应设专人监护,并备有带安全绳的救生圈;6、抛锚应在专人指挥下进行,并根据风向、潮流、水底土质等确定抛出锚缆长度和位置,并应避开水下电缆、管道、构筑物和禁止抛锚区;7、抛锚过程中,施工船舶的锚机操作者应视锚艇和本船移动速度以及锚缆的松紧程度松放缆绳,不得突然刹车;8、作业人员不得骑跨缆绳或站在缆绳圈内,向缆桩上带缆时不得用手握在缆绳圈端部;9、作业人员进入封闭处作业时,封闭处所外应有监护人员,并确保联系畅通;10、在封闭处所内动火作业前,动火受到影响的舱室必须进行测氧、清舱、测爆。通风时,严禁输氧换气。作业时,必须将气瓶或电焊机放置在封闭处所外;11、施工船舶不得搭乘或留宿非作业人员;五、事故自救、互救方法及现场处置方案1、溺水急救(1)、将伤员抬出水面后,应立即清除其口、鼻腔内的水、泥及污物,用纱布(手帕)裹着手指将伤员舌头拉出口外,解开衣扣、领口,以保持呼吸道通畅,然后抱起伤员的腰腹部,使其背朝上、头下垂进行倒水。或者抱起伤员双腿,将其腹部放在急救者肩上,快步奔跑使积水倒出。或急救者取半跪位,将伤员的腹部放在急救者腿上,使其头部下垂,并用手平压背部进行倒水。

(2)、呼吸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一般以口对口吹气为最佳。急救者位于伤员一侧,托起伤员下颌,捏住伤员鼻孔,深吸一口气后,往伤员嘴里缓缓吹气,待其胸廓稍有抬起时,放松其鼻孔,并用一手压其胸部以助呼气。反复并有节律地(每分钟吹16~20次)进行,直至恢复呼吸为止。

(3)、心跳停止者应先进行胸外心脏按摩。让伤员仰卧,背部垫一块硬板,头低稍后仰,急救者位于伤员一侧,面对伤员,右手掌平放在其胸骨下段,左手放在右手背上,借急救者身体重量缓缓用力,不能用力太猛,以防骨折,将胸骨压下4厘米左右,然后松手腕(手不离开胸骨)使胸骨复原,反复有节律地(每分钟60~80次)进行,直到心跳恢复为止。2、自救与救护1、当发生溺水时,不熟悉水性时可采取自救法:除呼救外,取仰卧位,头部向后,使鼻部可露出水面呼吸。呼气要浅,吸气要深。因为深吸气时,人体比重降到0.967,比水略轻,可浮出水面(呼气时人体比重为1.057,比水略重),此时千万不要慌张,不要将手臂上举乱扑动,而使身体下沉更快。

会游泳者,如果发生小腿抽筋,要保持镇静,采取仰泳位,用手将抽筋的腿的脚趾向背侧弯曲,可使痉挛松解,然后慢慢游向岸边。

救护溺水者,应迅速游到溺水者附近,观察清楚位置,从其后方出手救援。或投入木板、救生圈、长杆等,让落水者攀扶上岸。

3出水后的救护:

首先清理溺水者口鼻内污泥、痰涕,取下假牙,然后进行控水处理。救护人员单腿屈膝,将溺水者俯卧于救护者的大腿上,借体位使溺水者体内水由气管口腔中排出。有些农村将溺水者俯卧横入在牛背上,头脚下悬,赶牛行走,这样又控水、又起到人工呼吸作用。如果溺水者呼吸心跳已停止,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同时进行胸外心脏按摩。

篇2:吊运料砌筑安全技术交底

1、在操作之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才可施工。

2、砌筑深度1.5m基础时,应检查和经常注意基坑土质变化情况,有无崩裂现象,堆放砖块材料应离开坑边1砌基础时,应检查和经常注意基坑土质变化情况,有无崩裂现象,堆放砖块材料应离开坑边1M以上,当深基坑装设挡板支撑时,操作人员应设梯子上下,不得攀跳,运料不得碰撞支撑,也不得踩踏砌体和支撑上下。送料、砂浆要设有溜槽,严禁向下猛倒和抛掷物料和工具等。

3、墙身砌体高度超过地坪1.2m以上时,应搭设脚手架,脚手未经交接验收不得使用,验收使用后不准随便拆改。

4、在架子上斩砖,操作人员必须面向里,把砖头斩在架子上。挂线用的坠物必须绑扎牢固。作业环境中的碎料、落地灰、杂物、工具集中下运,做到日产日清,自产自清、工完料净场地清。

5、脚手架上堆料量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均布荷载每1m2不得超过3KN,集中荷载不超过1.5KN),堆砖高度不得超过3皮侧砖,同一块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应超过2人。

6、不准站在墙顶上做划线、刮缝和清扫墙面或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

7、不准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垫高操作,更不准在末经过加固的情况下,在一层脚手架上随意再叠加一层,脚手板不允许有探头现象,不准用50mm×100mm木料或钢模板作立人板。

8、采用里脚手架砌墙时,不准站在墙上清扫墙面和检查大角垂直等作业。不准在刚砌好的墙上行走。

9、在同一垂直面内上下交叉作业前,必须设置可靠的安全隔离措施。

10、用起重机吊运砖时,当采用砖笼往楼板上放砖时,要均匀分布,并必须预先在楼板底下加设支柱及横木承载。砖笼严禁直接吊放在脚手架上。垂直运输的吊笼、绳索具等,必须满足负荷要求,牢固无损,吊运时不得超载,并须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用起重机吊砖应用砖笼,吊砂浆的料斗不能装的过满,吊物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停留。1、砖料运输车辆两车前后距离平道上不小于2m,坡道上不小于10m,装砖时要先取高处后取低处,防止倒塌伤人。

2、砌好的山墙,应临时系联系杆(如檩条等)放置各跨山墙上,使其联系稳定,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加固措施。

3、冬期施工时,脚手板上有冰霜、积雪,应先清除后才能上架子进行操作。

4、如遇雨天及每天下班时,要做好防雨措施,以防雨水冲走砂浆,使砌体倒塌。

5、人工垂直向上或往下(深坑)传递砖块,架子上的站人板宽度应不小于60cm

6、补充交底内容:

①.砌筑内墙墙体时,必须使用定型移动脚手架,架子上堆砖高度不得超过3皮。

②.采用升降架搭设简易操作平台,立人板宽度不小于60cm,板应固定牢固,升降架底脚必须垫放平整。

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m时,采用脚手架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措施。

篇3:门窗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范例

1、使用手担电钻、电刨操作,必须符合手持电动机具的安全操作要求,操作人员要配带绝缘胶手套,作用圆锯锯木时,不得带手套操作,所使用的电源,要安装防漏电开关,电源线及开关插座,必须由专职人员安装。

2、门窗框扇堆放要整齐稳固,不得过高,以防倒塌伤人。

3、操作过程中如遇停电或检修,或因事离开工作岗位时要将电制拉开切断电源,安全电箱上锁后方可离开。

4、在高处安装玻璃,应将玻璃放置平稳,垂直下方禁止通行。安装尾顶采光玻璃,应铺设脚手架或其他安全措施。

5、使用的工具放入工具袋内,不准口含铁钉,玻璃安装完毕即将风钩挂好。

篇4:钢筋绑扎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钢筋垂直运输时,吊络要绑牢,吊点不小于2个,且要平稳起吊,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钢筋降落到离地1米以内始准人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向方可摘钩。

2、在楼面放置钢筋要分散放置,不得过于集中,以防压坏顶架倾倒和塌落。

3、绑扎各层建筑的边柱,梁板钢筋时,其外侧必须有排栅或其他安全防护措施。

4、绑扎柱盘或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落,应架设脚手架操作,超过4米的柱筋骨架,应设临时支撑,待钉模板时拆除。

5、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米区域内禁止行人。人工绞磨拉直,不准用胸、肚接触推杆,并慢慢松懈,不得一次松开。

6、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

篇5:竹口隧道开挖支护安全技术交底书

交底内容:

为了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预防工人在施工期间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和生产须安全的原则,对竹口隧道进口横洞开挖、支护施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设计情况

竹口隧道位于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境内,起于竹口镇上垟村附近,止于竹口镇蔡双村附近,全长5116.9米,单线单洞最大埋深约426米;三分部负责计划施工2715.9米,里程DK191+242.1~DK193+958,竹口隧道进口工区设置一座进口横洞,横洞全长130米,与竹口隧道正洞DK191+300相交,Ⅲ级围岩HDK0+040~000共长40米,HDK0+040~030采用单车道无轨运输断面尺寸,HDK0+030~000段加宽以便于错车、会车,采用双车道无轨运输断面尺寸,综合坡度5.49%。

2、存在重大安全风险源情况

(1)触电;

(2)高空坠落;

(3)坍塌;

(4)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等。

3、安全技术措施

工区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做到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3.1新工人进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正确使用三宝,遵守操作规程,遵章守纪,提高安全意识,提高工人主人翁责任感和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记住血的教训,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规定,未经培训工人不得上岗。

3.2进场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对不合格的设备禁止进场,进场设备做到有记录、有检查,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设备操作人员要遵守操作规程。

3.3本项安全技术交底主要预防四大伤害:物体打击、坍塌、机械伤害、高空坠落,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机械开挖前应发出信号,在挖掘机臂杆回转范围内不允许进行其它作业,要保证开挖边坡的安全系数,边坡大小要适当,根据挖方深度、土的物理性质,按规定确定放坡坡比,保留挖掘机作业平台,在挖掘机工作范围内不允许进行其它作业,挖土时曲上而下逐层进行,高边坡下方不允许进行任何设备及人员摆放和停留。有车辆通行和人群过往密集的地方要设专人指挥,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无牌、无证、报废车辆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和机械设备。车辆在施工便道上要慢行,装卸土方车辆倒土方时离坑边不小于2米,经常检查车辆的制动、转向等性能,确保车辆正常运转。

3.4配电箱及开关箱采用防水产品,并安装漏电保护器,执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箱一漏、一机一闸”的原则。

3.5开挖安全技术措施:

3.5.1司钻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顶板及两帮是否牢固,如有松动岩石应立即加以支护或清除。

3.5.2照明充足,工作面严禁使用高于36v电压的照明线路;

3.5.3风钻及电钻钻眼前应对设备工具作下列检查,不合要求者立即修理或更换。

3.5.4站在预留核心土上钻眼时,应注意石碴的稳定,防止操作中坍滑伤人。

3.5.5使用带支架的风钻打眼时,应将支架安置稳,避免滑移,沉陷,倾倒。

3.5.6在洞口或适当处所,宜设置急救材料储备库,储备防火、防水、防毒器材,支撑用料、各种适用工具等所储备的各种器材应保证数量和质量,不得随意挪用,使用后随即补足数量。

3.5.7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3.5.8火工品领用时,需由持证的爆破人员去领取,如果当次爆破未用完,需立即退回炸药库,不得私自留存。

3.5.9炸药和雷管不得同车运输,搬运时亦严禁一人同时搬运雷管和炸药。

3.5.10装碴作业应在规定支护进行完毕后进行,隧道内碴堆必须洒水湿透。

3.5.11车辆运行前应确保其机况、照明,刹车良好,确认前后无人并给一次信号,方可启动。

3.5.12钻眼开始时,应慢速,待钻入10cm左右时,再转入全速钻,并注意观察钻孔机具的动转与排出岩浆情况,避免卡钎、断钎引起人员及机械事故。

3.5.13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3.5.14在同一断面钻眼与装药不得平行作业。

3.5.15隧道施工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在交接班时,交班人应将本班组工作情况及有关安全措施向接班人详细交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3.5.16如发现隧道内有险情,必须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标志或派专人看守,并迅速报告施工领导人及时采取处理措施,若情况严重时,应立即将工作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段。

3.5.17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至不受有害气体、振动及飞石伤害的地点,其安全距离为:上半断面开挖不少于400m;

3.5.18每日放炮时间及次数,应根据施工条件有明确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应过久。

3.5.19遇有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

①发现流沙、流泥未经妥善处理;可能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时。

②隧道爆破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即装药前、点炮前和放炮后必须检查),同时认真填写施工爆破“三检”表。

③装药时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④爆破工必须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应使用规定的工具,按要求装药、堵炮泥、联系并检查。

⑤除可使用电雷管起爆导爆管外,隧道内不应使用火雷管起爆药卷。

⑥洞内爆破不得使用TNT(三硝基笨)、苦味酸、黑色火药等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

3.5.20当发现瞎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进行如下处理:

①由于联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以重新联线再放。

②重新联线放炮不响,可在距瞎炮至少0.3m处另打一个与瞎炮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③重新打眼装药放炮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药的煤和矸石,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④处理瞎炮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来放置的炸药和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孔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这些炮眼。洞内任何地点,每放一次炮,待炮烟消散,爆破员都要首先到爆破地点检查有无瞎炮。如果发现瞎炮,要在班长的指导下,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以确保人身安全。

3.6出碴运输

3.6.1机械装碴时需注意的问题:

3.6.1.1装载机装碴时,严禁人员进入或停留在碴堆上及装载机四周;

3.6.1.2对大石块应予破碎,以防损坏机械和运输途中滑落伤人;

3.6.1.3装碴不能高于车厢;

3.6.1.4机械进行装碴作业时,应保护电线路和风水管;

3.6.1.5每次装碴后,司机应对机械进行检查和保养,并清洗干净。

3.6.1.6装碴与运输工作时,必须加强通风管理工作。

3.6.1.7洞外卸碴边缘内80cm处设置档木,以防车辆翻沟。

3.6.1.8凡接近车辆限界的施工机械(如停放在洞内的车辆、施工机械、模板台车等),均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组成限界显示设施。

3.6.2车辆行驶应遵守下列规定:

3.6.2.1严禁超车;

3.6.2.2会车时空(轻)车让重车,重车减速行驶,下坡车让上坡车,两车厢间距不少于60cm;

3.6.2.3同向行驶的车辆,前后两车间距不少于20m,洞内能见度较差时,应加大间距;

3.6.2.4洞内车辆相遇及发现洞内有行人时,应闭大光灯改用小光灯或近光灯;

3.6.2.5车辆起动前,应进行瞭望与鸣笛,进出隧道口时应鸣笛,但不得使用高音喇叭;

3.6.2.6车辆在使用前应详细检查,不得带病运行.

3.6.3洞内车辆行驶时,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3.6.3.1上、下班只能乘坐专用的班车,严禁座农用车、装载机;

3.6.3.2掌子面距底板步距不大于40m;

3.7支护安全技术措施:

3.7.1锚孔钻进作业时,应保持钻机及作业平台稳定牢固,除钻机操作人员外,还应安排至少一人协助作业,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罩等防护品。

3.7.2注意用电安全,经常进行检查,杜绝漏电,并派专人操作和维修,非机电修理人员不得随意拆卸设备。

3.7.3锚杆安装后,不得随意敲击,其端部在锚固材料终凝前不得悬挂重物。

3.7.4施工作业台架应牢固可靠,四周应设置安全栏杆、安全网和上下工作梯。

3.7.5注浆时必须安装流量计和压力表,严禁注浆压力超过注浆管和止浆设施的最大额定值。注浆管接头应连接牢固,防止爆管伤人。

3.7.6洞内施工时必须设专职安全员加强观察,一旦出现险情立即组织人员撤离。

3.7.7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施工人员酒后严禁进洞。

3.7.8洞内照明灯光应保持足够的亮度。

3.7.9临时支撑要牢固,不能支在松动的石快上或以松动的物体作为支撑垫快。

3.7.10开挖台架要做好防护,防护高度不应低于1.5m,并对台架经常检查维修,发现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

3.7.11当发现已喷锚地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设锚杆,其长度应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应采用钢支架补强支护。

3.8喷射混凝土安全技术措施:

3.8.1施工人员进入工作面后应对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对工作面的危石和虚渣进行清理,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3.8.2隧道各部开挖后,除围岩完整坚硬,以及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不需支护外,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护。

3.8.3施工期间,施工现场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各部定期进行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和加固,当变形或损坏情况严重时,应先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再行加固处理。

3.8.4采用喷锚支护应严格实行光面爆破,尽量消除应力集中现象。在喷锚前应做松散土石处理,并用高压水冲洗岩面。喷射砼应采用湿喷射,喷射工及其相关人员应穿戴好防护用品。

3.8.5喷射机械应放在安全地带,喷射机上的各种仪表必须完好。喷射机工作时应先给风,再开机,后送料,结束时待料喷完,先停机后关风,工作过程中应经常检查输料管、出料管是否堵塞,严防高压水、高压风及其它喷射物突然喷出伤人。

3.8.6洞内照明灯光应保持足够的亮度,加强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照明、高压电力线路的架设顺直、符合标准,保证绝缘良好。

3.8.7在施工区域设置安全警示灯(霓虹灯)和防护设施,并有专人看管,若有损坏,立即通知修理。

3.9竹口隧道进口横洞紧邻*408县道,县道来往车辆及行人较多,在横洞施工范围两侧10m外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标志,在横洞施工范围内的道路上设减速带,并设专职安全员指挥交通,防止高空落石伤害过往行人及车辆。

交底人:复核人:技术负责人:

副经理:安质部长/安全总监:交底时间:

交底接受人(签字)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