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管沟开挖安全技术交底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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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管沟开挖安全技术交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31

交底内容:

(1)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合理确定开挖顺序和分层开挖深度。

(2)基坑(槽)、管河的开挖应连续进行。挖好后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和安装工程的施工。施工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坑壁的稳定情况,

(3)采用机桩开挖时.可在基底预留一层用人工进行清理.其厚度应根据施工机械确定。

(4)施工中,应防止地面水流人坑、沟内。雨季施工或挖好后不能及时进行下一工序时,应在基底留l50~300m厚度的土层,待下一工序开始时再行挖除。

(5)当接近地下水位时.应先完成标高最低处的挖方.以便于在该处集中排水。

(6)当基坑深度大于5m且无地下水时,可将坑壁坡度适当放缓或采取台阶式放坡形式。在坡顶和台阶处宜加设宽的平台。

(7)基坑(擅)或臂沟需设置坑壁支撑时,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等情况进行选择和设计。支撑必须牢固可靠,确保安全施工。

(8)采用锕筋混凝土地下连续墙作坑壁支撑时.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方许进行挖土方。

(9)探基坑或雨季施工的浅基坑的边坡开挖以后,必须随即采取护坡措施.以免边坡坍塌或滑移。

(10)基坑(槽)、管曲的直立壁和边坡,在开挖过程和敞露期间应防止塌陷,必要时应加以保护,

(11)在挖方边坡上侧堆土或材料以及移动施工机械时.应与挖方边缘保持一定距离。当土质良好时,距挖方边缘应大于0.8m,高度不宜超过l.5m。

篇2:基坑开挖技术交底

基坑开挖前应按地质、水文资料和环保要求,结合现场情况,制定施工方案,确保开挖范围、开挖坡度、支护方案、弃土位置和排水等措施。开挖过程中应对周围环境及支护结构及时进行监测,当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施工及时处理,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一、基坑开挖采用人工配合挖掘机放坡开挖,人工清底(当采用机械挖土时,挖土高程达到设计基础底高层时,最后0.1~0.2m的土由人工挖除)。基坑开挖放坡参看表12-1。基坑底面平面尺寸应按基础大小每边加宽至少0.5m,基础范围以外设排水沟和汇水井,使用水泵将基坑内的积水排出坑外。基坑顶应设截水沟和不小于1m的护道,如动荷载过大宜增宽护道。表12-1放坑开挖坑壁坡度表土壤类别坑壁坡度(高:宽)基坑顶缘无载重基坑顶缘有静载基坑顶缘有动载砂类土1:11:1.251:1.5粉质土、黏质土1:0.331:0.51:0.75注:1.当基坑深度大于5m时,基坑坑壁坡度可适当放缓或加设平台。2.当挖基经过不同土层时,基坑坑壁坡度可分层选用,坑壁酌设平台。3.土壤湿度较大,坑壁可能引起坍塌时,坡度应采用该湿度时土的天然坡度。

4.当基坑有地下水时,地下水位以上部分可以放坡开挖;地下水位以下部分,若土质易坍塌或水位在基坑以上较深时,应加固开挖。

二、基坑开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1、施工前必须提前通知车站车间到现场确认,明确施工方案后方可组织施工,未经确认严禁擅自组织施工。2、靠近营业线基坑基坑开挖必须对基坑边设置防护桩防护,开挖的弃土严禁堆放在路基坡脚上,做好疏通排水,防止堵塞积水。3、施工过程中必须对营业线铁路路基设观测点进行24小时观测,在路肩上设置观测桩,在开挖过程中测量人员对路基的沉降、变形进行观测,与与线路车间现场配合人员对线路状况进行监控,确保营业线行车安全。开挖过程中出现变形量超标时,首先停止施工,及时对基坑进行回填和边坡加固,待变形稳定并经相关部门检查后,方可继续施工。4、基坑开挖成形后在基坑四周距基坑边1m处用钢管设置不低于1.2m高的防护栏杆并挂密目防护网及警示标志牌,当有列车通过时,基坑基坑内的作业人员上到地面安全位置。

5、基坑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夯实回填,尽量缩短基坑开挖至回填施工的作业时间,保证营业线路基稳定。

篇3:基坑开挖与基坑排降水安全技术交底

1、基坑边坡应能满足基坑安全施工和排水的要求,基坑顶面应有良好的排水措施。2、施工中与有危险物、不明物和文物应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报告上级和主管单位,经处理后方可恢复作业;严禁敲击和擅自处理。3、基坑开挖中,与直埋电缆线距离小于2米(含),与其他管线距离小于1米(含)时,应采取人工开挖,并注意标志管线的警示标识,严禁损坏管线;开挖时应有专职安全员在场监护。4、开挖中,出现基坑顶部地面裂缝、坑壁坍塌或涌水,涌沙时,必须停止施工,人员撤离危险区,待采取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施工。5、土层中有水时,应在开挖前进行排降水,先疏干在开挖,不得带水挖土。6、基坑临近有有各类管线、建(构)物时,开挖前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实施迁移、加固或保护措施,经检查符合规定后,方可开挖。7、挖掘机作业应符合挖掘机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严禁挖掘机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作业,需在其一侧作业时,机械与电力架空线的最小距离必须符合下表要求。起重机与电力架空线的最小距离电力架空线路电压(kV)11~1520~4060~110220距离(m)垂直方向1.53.04.05.06.0水平方向1.01.52.04.06.08、在基坑外堆土时,堆土应距基坑边缘1m以外,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周边要设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面高度为1.0~1.5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栏杆柱间距1.8~2.0m。并挂密目安全网。栏杆柱的固定及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9、基坑开挖与支撑、支护交叉进行时,严禁开挖作业碰撞、破坏基坑的支护结构。10、基坑中设排水井时,排水井和排水沟的边坡应稳定,且不得扰动边坡;水泵应安设稳固。

篇4:明挖基础工程基坑开挖与基坑排水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编号工程名称施工单位交底提要明挖基础工程安全技术交底交底日期交底内容:明挖基础工程基坑开挖与基坑排水安全技术交底1.基坑尺寸应能满足安全施工和排水要求,基坑顶面应有良好的运输通道。2.施工中遇有危险物、不明物和文物应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报告上级和主管单位,经处理后方可恢复作业;严禁敲击和擅自处理。3.基坑开挖中,与直埋线缆线距离小于2m(含),与其他管线距离小于1m(含)时,应采取人工开挖,并注意标志管线的警示标志,严禁损坏管线;开挖时宜邀请管理单位派人监护。4.开挖中,出现基坑顶部地面裂缝、坑壁坍塌或涌水、涌沙时,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人员撤离危险区,待采取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施工。5.土层有水时,英才开挖前进行排降水,先疏干在开挖,不得带水挖土。6.基坑邻近有各类管线、建(构)筑物时,开挖前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实施拆移、加固或保护措施,经检查符合规定后,方可开挖。7.挖掘机作业应符合挖掘机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严禁挖掘机在电路架空线下方作业,需在其一侧作业时,机械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必须符合下表的要求。起重机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电力架空线路电压(kV)11~1520~4060~110220距离(m)垂直方向1.53.04.05.06.0水平方向1.01.52.04.06.08.基坑外推土时,推土应据基坑边缘1m以外,推土高度不得超过1.5m。9.基坑开挖与支撑、支护交叉进行时,严禁开挖作业碰撞、破坏基坑的支护结构。10.人工清基应在挖掘机停止运转,且挖掘机指挥人员同意后进行,严禁在机械回转范围内作业。11.基坑内应设安全梯或土坡道等攀登设施。12.机械开挖基坑时,当坑底无地下水,坑深在5m以内,且边坡坡度符合下表规定时,可不加支撑;当挖土深度超过5m或发现有地下水和土质发生变化,不符合下表规定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边坡坡度或采取支护措施。审核人交底人接受交底人本表由监理单位填写并保存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编号工程名称施工单位交底提要明挖基础工程安全技术交底交底日期交底内容:边坡坡度比例土壤性质在坑底挖土在坑上边挖土砂土回填土粉土砾石土粉质粘土黏土1000

2501000

750干黄土审核人交底人接受交底人本表由监理单位填写并保存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编号工程名称施工单位交底提要明挖基础工程安全技术交底交底日期交底内容:13.使用起重机吊运土方时,应按照起重机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进行操作,现场作业一定要符合下列要求:(1)作业前施工技术人员应了解现场环境、电力和通讯等架空线路、附近建(构)筑物和被吊梁等状况,选择适宜的起重机,并确定对吊装影响范围的架空线、建(构)筑物采取的挪移或保护措施。(2)吊装作业必须设信号工指挥;指挥人员必须检查吊索具、环境等状况,确认安全。(3)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地面承载力不能满足起重机作业要求时,必须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并经验收确认合格。(4)现场及其附近有电力架空线路时应设专人监护,确认机械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必须符合下表的要求。起重机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电力架空线路电压(kV)11~1520~4060~110220距离(m)垂直方向1.53.04.05.06.0水平方向1.01.52.04.06.0(5)吊装时,吊臂、吊钩运行范围,严禁人员入内;吊装中严禁超载。(6)现场配合吊运的全体作业人员应站在位于安全地方,待吊钩和导流管离就位点距离50cm时,方可靠近作业,严禁位于起重机臂下。(7)吊装中遇地基沉陷、机体倾斜、吊具损坏或吊装困难等,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并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8)吊装时应先试吊,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构件吊装就位,必须待构件稳固后,作业人员方可离开现场。(9)大雪、大雨、大雾、沙尘暴和风力六级(含)以上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吊装。14.在坡道上用卷扬机牵引小车,从基坑内往外运送土方应符合下列要求:(1)装土小车应完好。作业前应检查,确认坚固。(2)小车应用小钢丝绳牵引,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5。(3)坡道的坡面应坚实、平整,宽度应比小车宽1.5m以上,纵坡不宜陡于1:2.(4)是用卷扬机应符合卷扬机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15.需挖出道路结构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施工前应根据旧路结构和现场环境,选择适宜的机具。(2)使用液压振动锤应避离人、设备和设施。(3)现场应划定作业区、设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4)作业人员应避离运转中的机具;挖除的渣块应及时清运出场。16.基坑排降水要注意以下安全措施。(1)基坑范围内有地表水时,应设水泵排除;在水深超过1.2m的水域作业,必须选派熟悉审核人交底人接受交底人本表由监理单位填写并保存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编号工程名称施工单位交底提要明挖基础工程安全技术交底交底日期交底内容:水性的人员,并采取防止溺水的措施。(2)基坑中设排水井时,排水井和排水沟的边坡应稳定,且不得扰动基坑边坡;水泵应安设稳固。(3)基坑配降水应连续进行,工程结构施工至地下水位以上50cm时,方可停止排降水。审核人交底人接受交底人本表由监理单位填写并保存

篇5:基坑支护及开挖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所有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

2.现场施工区域应有安全标志和围护设施。

3.基坑施工期间应指定专人负责基坑周围地面变化情况的巡查。如发现裂缝或坍陷,应及时加以分析和处理。

4.坑壁渗水、漏水应及时排除,防止因长期渗漏而使土体破坏,造成挡土结构受损。

5.对拉锚杆件、紧固件及锚桩,应定期进行检查,对滑楔内土方及地面应加强检查和处理。

6.挖土期间,应注意挡土结构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不允许因土方的开挖遭受破坏。

7.其他可参照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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