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施工安全交底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爆破施工安全交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31

一、一般安全规定

1、上岗前,由施工队负责人组织各专业班组和其他人员,接受项目部安全主管部门组织的施工安全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2、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置醒目的安全标语和安全警示标志,提示所有的施工人员注意安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购买或领用合格的安全帽、安全网、安全绳、绝缘手套、软底鞋、防护眼镜等安全器具,并按项目部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保管和使用。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按要求正确配戴好个人安全用具,否则禁止进入作业区。

4、上班前禁止饮酒,工作中不得抽烟。

5、自觉接受项目部、业主、监理单位的安全主管及国家安全监督机构的检查与监督,并按要求整改到位。

6、施工现场尤其是夜间施工必须有符合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并注意采取预防毒蛇、蚊虫叮咬的措施。

7、工作区和生活区按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要求配备适量的干粉灭火器。

二、爆破施工安全要点

1、每个爆破队必须有爆破员和安全员各1名,专职爆破员必须持证上岗。

2、到炸药库领用民爆物品时,必须2人以上同行,雷管与炸药禁止由同一个人持有。

3、在领用、携带、安装、民爆物品过程中,严禁作业人员携带、使用手机和打火机、火柴等火种。

4、民爆物品在运输中,严禁在途中停留或将民爆物品带出施工区域,防止被偷、被抢或遗失。

5、炸药、雷管只能用树木或楠竹装填,严禁使用金属类器具。

6、雷雨时禁止一切爆破施工。

7、认真核对民爆物品计划,按需领用。每日18:00前将剩余民爆物品安排专人退还炸药库保存。

8、不得遗失、私拿、私用、转让、转借、私藏和转卖爆破物品。上述现象一经发现,责任人将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9、配置两个加锁的大小木箱,用于爆破物品领用到工地后将炸药、雷管分别临时存放。

10、民爆物品禁止用于本项目指定区域外的任何场所与部位。

11、爆破前,由施工队派专人着反光背心,清理场地,封锁附近道路,并鸣哨示警。

确认安全后方可引爆。

12、严格按松动爆破的操作规程装药,控制用药量,严禁放大炮和飞石爆破。

13、爆破后,由爆破员及时处理好哑炮,不留后患。

14、及时派人清理红线外炮损,避免路地矛盾。

15、每天只有三个时间段可以爆破:第一次是上午6:00-8:00,第二次是中午12:00-15:00,第三次是下午18:00-19:00,其余时段爆破必须向项目部安全主管部门申请并同意。

三、临时用电的安全要点

1、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一个总电源箱(需防水),各用电点必须配有分电源箱;

2、必须做到单机单闸,电源开关必须使用空气开关,严禁使用刀闸开关;

3、做到三级漏电保护,即总电源、分电源、单机的漏电保护,确保现场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4、用电器在使用过程中,接线时需注意三相平衡,严防三相失调,造成设备损坏;

5、用电线路必须架空布设,不可随地走线,使用线杆必须满足承载要求,并且线路清楚便于巡查;

6、用电设备必须满足国家安全要求,自制及非标用电设备杜绝进场;

7、必须配备1名专职电工,具有《电工证》,负责现场的用电线路及用电设备管理,排除用电安全隐患。配备电工有实际困难时,应向项目部申请电工支持,严禁无证操作。

四、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一旦生产区域中发生和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施工队中的知情者应第一时间告知班组与该施工队安全负责人(一般是该施工队现场负责人),同时由该负责人立即报告其主管施工员或项目部安全主管,并采取适当的临时安全措施,救治伤者。十分钟内应再次向主管施工员或项目部安全主管确认其已按程序及时上报。核实后,项目部将立即启动抢险救援预案。

流程图如下:

篇2:专项交底:爆破施工安全警戒

由于本路段山高坡陡,悬崖峭壁多,孤石密布,且爆破工作面下方为坑头村村民出入的唯一一条村道,人员及车辆来往频繁,施工难度非常大。修建施工便道是本项目前期最困难的工程,制约着工程的进展,也是一个控制性工程。

(一)、爆破施工的安全

1.爆破施工中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和检查,认真贯彻执行爆破安全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和制度。

2.爆破材料严格登记造册,建立炸药储存仓库,专人保管,使用时坚持出入库登记制度,每次爆破材料均按计划进货,要求一次性使用完毕,剩余的必须送回炸药库房分类贮存并登记;爆破材料在贮存、运输、使用时,应注意防潮、防火、防爆、防震、防雷,要轻拿轻放,专车运送,不得使其受到撞击、磨擦、抛掷或敲打,禁止接近烟火、火焰、蒸汽及易燃危险品;炸药储存仓库选在偏僻、远离居民区、施工场所的位置,严防偷盗。

3.根据爆破方案及周围地势确定最小安全距离(300m)。爆破前在安全区内无人畜,对安全区内的其他设施,如高压线、光缆线及电杆及其它设施加以防护,如在爆破面上或周围,用麻袋作为防护网,减少爆炸物产生的冲击力,在电线杆及其它设施上面设置挡墙,以防止爆炸产生的大石块碰撞等。

4.施工便道石方工程多,施工地形险峻,特此强调石方爆破的安全,采取如下措施:

①爆破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仔细地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作业中随时提高警惕,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②石方爆破作业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运输、检验和消毁等工作均保证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执行。

③爆破人员必须持有经县(市)公安局考试合格后发给的〈爆破员作业证〉上岗。

④根据确定的爆破方案,进行炮位、炮孔深度设计和用药量设计,其设计图纸及爆破方案报送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⑤爆破器材严格管理,实施实销实报,剩余的爆破材料必须当日退库,严禁私自收藏、乱丢乱放。

⑥作业人员在保管、加工、运输爆炸器材过程中,严禁穿着化纤衣服,施工人员进入爆破场地必须戴安全帽。

⑦爆破器材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失效及不符合技术要求的不得使用。

⑧爆破器材运送,避开人员密集地段,并直接送往工地,中途不得停留,并不得随地存放或带入宿舍。

⑨浓雾、暴雨、雷电黑夜天气,禁止爆破作业。

⑩钻孔时注意以下几点:

a、选择炮位时,炮眼口必须避开附近的电线、路口和构造物。

b、钻孔时,坡面上的浮岩危石必须予以清理,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c、空压机必须在无荷载状态下启动。开启送气阀前,将输气管联接好,不得扭曲,在征得凿眼机操作人员同意后方可送气。出气口前方不得有人工作或站立,贮气瓶内压力不得超过规定值,保证安全阀灵敏有效。运转中必须注意检查是否有异常情况,不得擅离岗位。

(二)爆破安全警戒

1.警戒范围

安全警戒范围安全距离取台阶爆破300m范围内,该距离由每个爆破工作面的最边缘向外开始算起。具体警戒点根据爆区环境设置在各个路口及视线良好开阔处,对附近道路实施交通管制,以确保过往车辆和人员的安全。爆破工作开始前,应在危险区内设置明显标志。

2.警戒人员

起爆前在爆区四周根据地形环境设置3个警戒点对警戒范围内进行戒严,禁止任何人员进入爆区,每个警戒点根据其附近条件委派1~2人进行安全警戒。具体人员由施工方确定。

3.安全警戒措施

根据《爆破安全规程》的安全距离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划分警戒范围,确定危险区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地面露天爆破应在危险的边界设置岗哨,使所在通路经常处于监视之下。爆破前10分钟开始警戒,警戒点必须事先设定,并有专人负责。警戒点之间要求用对讲机保持密切联系。爆破警戒开始后,要发出警报信号,每日在计划爆破装药前,开警报,以示警报,告知周围单位和施工人员等,取得配合,及时撤离。

爆破采用电起爆,起爆器由专人(指定的爆破员)保管和使用。爆破进行安全检查,确定无爆炸危险后,解除警戒。

爆前半小时各警戒点人员必须到位,并用对讲机与指挥部保持联系。在爆区内的人员、设备在爆前做好撤退准备,在起爆前撤退出安全区域。

爆破指挥部与起爆站设在安全隐蔽处。

4.警戒信号

爆第一次警报:一长音

第一次警报吹响后,用对讲机报送爆破部位,提示人员、设备撤退,提示爆破作业人员作好准备,各警戒人员必须到达指定警戒位置,各单位场内负责清场的警戒人员,开始由内向外清场。

第二次警报:两长音

第一次警报与第二次警报间隔10分钟,第二次警报者,通过对讲机通知,各警戒点断隔交通。场内清场人员逐层清理,到过安全警戒区,用对讲机向指挥中心报告安全警戒工作完成情况。

爆破人员进行起爆网检查

起爆网路检查完成后,向指挥中心报告起爆准备结束情况。

第三次警报:三声短音起爆信号,开始爆破。

第二次警报后,爆破指挥中心根据各段爆破负责人的联系结果,最终确定起爆时间。原则规定第二次警报后10-20分钟开始起爆。

第四次警报:一声长音解除警报

爆破后10分钟,各单位安全负责人及爆破负责人进入检查区进行爆破后安全检查,确认无瞎炮后向爆破中心发出解除警报要求。

爆破指挥中心与各单位安全检查人员联系,确认爆破正常后,发出第四声解除警报。

原则规定,爆破后10-20分钟发出解除警戒。

(三)爆破后的安全检查和处理

1.爆破后,爆破员必须按规定的等待时间进入爆破地点,检查有无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

2.爆破员如果发现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应及时处理,未处理前就在现场设立危险警戒标志。

3.只有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方准人员进入爆破地点。

4.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应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5.如果发现盲炮,立即上报,派员警戒,由有经验的放炮员处理。处理盲炮主要采用两种方法:起爆网路完好时,可以重新起爆;起爆网路已损坏,可在盲炮孔旁打一平行孔装药爆破,平行孔与盲炮孔距离不小于0.3m。为确认盲炮的方向,可掏出0.2m堵塞物。爆后收集残留的炸药雷管。

(四)现场应急救援

爆破前切断警戒区临时电源,并安排一辆工具车待命、准备好必备的药品及抢救设备,并制定医疗抢救措施,若遇紧急情况及时抢救。

事故发生后,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立即做好以下工作:一方面,立即组织人员协助卫生员对伤员实施紧急抢救,并且及时与附近医院取得联系,做好接纳伤员的准备,边将伤员送往医院。对于仍处于危险区域的伤员,在事故还未继续蔓延的情况下,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排险解救伤员。另一方面,立即报告项目部领导,并做好现场保护。注意在抢救过程中,拍摄事故现场不同角度的照片,以及做好事故现场标记。

篇3:爆破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编号

工程名称**工程

施工单位**建筑工程公司

交底提要爆破施工安全交底交底日期*年*月*日

交底内容:爆破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l.炮眼爆破法

(1)装药时严禁使用铁器,且不得用炮棍挤压或碰击,以免触发雷管引起爆炸。

(2)放炮区要设置警戒线,设专人负责指挥,待装药堵塞完毕,按规定发出信号,人员撤离,经检查无误后,方准放炮。

(3)同时爆破若干个炮眼时.应采用电力起爆或导爆线起爆。

2.药壶爆破法

(1)每次炸扩药壶后,必须间隔一定时间;当采用硝铵类炸药扩大药壶时,必须在每次爆炸完毕后15min才能开始装药准备第二次扩壶;如用其他炸药时.则应间隔30rain。每次药壶扩底后,应将炮眼口附近的松土石搬开。

(2)药壶爆破应采用电力起爆,同时应敷设两套爆破线路。如用火花起爆.当药壶深3~6m时,起爆药筒内应有两个火线雷管(防止其中一个瞎炮),并且要同时起爆。

3.裸露爆破法

(1)药包的厚度不应大于被炸物块底面积的宽度o

(2)药包上的覆盖物应用不易燃烧的柔软物体.但严禁其中夹有石块等坚硬之物,以免爆破时石块抛掷伤人。

(3)当石块较大设有两个以上药包时,应注意药包的位置及起爆顺序,并且采用电雷管起爆。

4.深孔起爆法

(1)潮湿有水的深孔,必须使用耐水炸药,或经过防水处理的药筒,且装药时要小心保护深孔内的传爆线和导电线。

(2)堵塞孔时靠近炸药一侧应用预制炮泥,其余可用砂或细石混合渣堵塞,堵塞深度不得小于最小抵抗线的长度。

(3)如单独药包且炮孔深度小于l0m,可用火药起爆;当炮孔较深或有两个以上药包时,必须用电力起爆或导爆线起爆,所用导爆线必须贯穿全部药包。

5.峒室爆破法

(1)堵塞时,堵塞物与药室炸药之间要有明显界限,严防堵塞物混入炸药中,起爆用的导火线和电线应用竹管或木槽板保护好,堵塞时不得触动起爆网路。

(2)起爆必须应用电起爆法或电点火起爆法。

6.静态爆破法

(1)应按实际施工的环境温度选择破碎剂的型号,严禁错用或互换使用。并且装运破碎剂的容器不得用有约束的容器,以免雨水侵入,发生喷出、炸裂伤人。

(2)破碎剂要随配随用,搅拌好的浆体必须在lOmin内用完。如流动度丧失,不可继续加水拌和使用,不是

冬天,切勿用热水拌和。若用人工搅拌时,必须戴橡胶手套。

(3)装填炮孔时,操作人员要戴防护眼镜,在灌浆到裂缝出现前,不得在近距离直视孔口,以防发生喷出现象,伤害眼睛。

(4)破碎剂浆体稍具腐蚀性,工作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严防碱性刺激皮肤。如药液碰到皮肤或进入眼睛,要立即用水冲洗。

7.高能燃烧剂爆破法

(1)燃烧荆的原料应分别存放在不靠近火源的干燥通风处,做到随配随用,已配制好的燃烧剂应用铁桶密封,并严禁与汽油、氧气、电石及油类等混放。

(2)装药时,不准使用散装药粉和14kgVJ,k的重锤冲击。

(3)用金属加工的电阻丝,要严格保证线圈间距,以免出现短路。若采取多炮齐发,则每个电阻丝长度必须相等,以免发生拒爆。

(4)高能燃烧剂爆破时,人不能站在面对炮口方向,以免伤人。并在爆破点lOm半径内、7m高范围内不得有重要设施。

(5)爆破场所空气中猛的含量超过5mg/m3的浓度时,应加强通风,否则对人体有危害。

审核人**交底人**接受交底人**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

篇4:爆破工程炮眼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工程名称:***工程

施工单位:***建筑工程公司

交底提要:爆破工程炮眼施工安全交底交鹿日期:*年*月*日

交底内容:爆破工程炮眼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人工打眼

(1)打眼前应将周围的松动土清除干净,若用支撑加固时,应检查支撑是否牢固。

(2)打眼人员必须精力集中,锤击要稳、准,并击于钢钎中心,严禁互相对面打锤。作业时要戴安全帽和防护眼镜。锤和钎要放在安全的地方,防止坠落。

(3)应经常检查锤头与锤把连接是否牢固,严禁使用术质松软、有节疤、裂缝或腐朽的木把。

(4)钢钎和铁锤要平整,不得有毛边。

(5)炮眼位超过2m高者,操作人员必须配挂好安全带。

2.机械打眼

(1)操作中必须精力集中,发现不正常的声音或震动时,应立即停机进行检查,并及时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2)换钎、检查风钻和加油时,应先关闭风门,方准进行;在进行中不得碰触风门以免发生伤亡事故。

(3)钻眼时机具要扶稳,钻杆与钻孔中心必须垂直。钻机运转过程中,严禁用身体支承风钻的转动部分。

(4)应经常检查钻孔机有无裂纹,螺栓有无松动,卡套和弹簧是否完整,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5)工作时必须戴好风镜、口罩和安全帽。

审核人***交底人***接受交底人***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

篇5:通用路基工程爆破: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通用路基工程爆破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前,应由建设单位邀请政府主管部门和附近建(构)筑物、管线等有关管理单位,协商研究爆破施工中对现场环境和相关设施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2.施工前,应由具有相应爆破设计资质的企业进行爆破设计,编制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并制定专项施工方案,规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市、区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3.爆破前应根据爆破规模和环境状况建立爆破指挥系统及其人员分工,明确职责,进行充分的爆破准备工作,检查落实,确认合格,并记录。

4.爆破前必须根据设计规定的警戒范围,在边界设明显安全标志,并派专人警戒。警戒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地点坚守岗位。

5.爆破前应对爆破区周围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并掌握危及安全的不利环境因素,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6.施工前应根据爆破类别、等级和现场环境状况,由建设单位向当地有关部门、单位、居民发布书面爆破及其交通管制通告。

7.爆破施工应由具有相应爆破施工资质的企业承担,由经过爆破专业培训、具有爆破作业上岗资格的人员操作。

8.现场的爆破器材、炸药必须在专用库房存放,集中管理,建立领发等管理制度;施工前必须对爆破器材进行检查、试用,确认合格并记录。

9.启爆前,现场人员、设备等必须全部撤离爆破警戒区,警戒人员到位。

10.爆破完毕,安全等待时间过后,检查人员方可进人爆破警戒区内检查、清理,经检查并确认安全后,方可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11.露天爆破装药前,应与气象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气象资料,遇能见度不超过100m大雾天气、雷电、暴雨雪来临时、风力大于六级(含)以上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爆破作业。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