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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进涵施工安全交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31

2、基坑开挖安全

(1)基坑开挖作业前,应做好必要的地质、水文和地下设备(如光电缆、管道)的调查和勘查工作。

(2)开挖基坑时,边坡的坡度必须按照设计的要求,按放好的边线从上向下开挖,不得任意放陡坡度,严禁掏底挖土。

(3)靠近基坑上方不得堆土及放置料具等重物,挖出的土石方和施工材料堆放位置应距坑边不小于1m,高度不超过1.5m。

(4)工作坑的位置应满足铁路设备管理单位的要求;靠路基一侧边坡坡度不宜陡于1∶1.5,顶进铁路桥涵工作坑上口边线至近铁路中心距离应满足路肩宽度及道床边坡尺寸要求。

(5)工作坑底四角应设置集水井,集水井直径以1m,深度1.5~3.0m为宜。

(6)工作坑完成后应经验收,确认边坡稳定,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3、涵体预制安全

(1)滑板和箱涵顶板润滑层石蜡涂敷时,应采取防火、防烫伤措施。明火作业前,必须履行用火申报手续,经消防管理人员检查,确认防火措施落实,并颁发用火证。

(2)高处作业必须支搭作业平台,搭设与拆除脚手架应符合脚手架相关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作业平台的脚手板必须铺满、铺稳;作业平台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上下作业平台必须设安全梯、斜道等攀登设施;使用前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使用中应随时检查,确认安全。

(3)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

(4)模板支撑拆除前,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并经申报批准后,才能进行。拆除模板一般用长撬棒,人不许站在正在拆除的模板上。

4、人工挖孔桩安全

(1)开挖过程中每下挖1米及时用与桩身强度相同的砼圆管防护,循环下沉进行。在下挖过程中,派专人巡查、养护线路,发现线路有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止施工。消除线路安全隐患后,方可施工。确保行车安全万无一失。

(2)施工时井口四周必须设防护栅栏,各种材料及施工器材距井口有一定距离,以防落入井内伤人。并在挖孔桩铁路侧用木板或钢模板设置挡碴墙,防止道碴滚落,确保线路稳定及作业人员人身安全。

(3)挖孔工人必须配戴安全帽、安全绳,必要时搭设掩体。提升设备要经常检查,挖孔工作暂停,孔口必须罩盖。为解决施工人员上下井,井深2m以内设扶梯,井深2m发下设带安全卡的吊笼。开挖后必须及时设置护筒。

(4)挖孔过程中,应经常检查桩身净空尺寸和平面位置。孔的中轴线偏斜不得大于孔深的0.5%,截面尺寸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孔口平面位置与设计桩位偏差不得大于5cm。

(5)挖孔至设计高程后及时进行砼浇注,并采用插入式振捣器振实。挖孔桩施工即将完毕时应仔细复核桩顶标高,确认无误后再封顶,施工中严格控制孔桩顶标高,遵守混凝土施工工艺标准。

(6)挖空作业必须设驻站防护人员及现场防护人员,遇列车通过时,挖孔人员必须停止作业,并及时撤出挖孔作业井内。

5、线路加固安全

(1)D型便梁安装在要点封锁线路时间内进行,在组装过程中应在预留螺栓孔上上满螺栓,不得漏装。

(2)线路架空地段,要做到每过一列车,巡视一次线路,全面检查一次线路几何形位,并填写检查记录,对超限处及时进行整修,保证线路几何状态良好。

(3)工地按规定设置防护,防护牌,施工标志牌要齐全,标志要清晰。

(4)线路两侧的机具设专人看守,不得侵入限界。

6、涵洞顶进安全

(1)顶进时,应对各观测点进行仔细观测变化情况,发现异状,应立即停止顶进,待问题处理后,再开泵作业。

(2)顶进中,挖一段、顶一段,做到随挖随顶。挖好的工作面不得长时间暴露,严禁超前挖土。

(3)当施工需要开挖路堤边坡时,应派人监护。当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撤离危险区,并向开来的列车发出停车信号。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严禁挖土:

①捣洞取土或倒坡挖土时;

②列车通过时;

③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时;

④顶进暂停期内;

⑤雨天时;

⑥开挖面未设上下扶梯,作业平台搭设不牢或未经检查认定。

(5)在工作坑坡顶的一定范围内,不得堆放料具和弃土。当采用机械开挖时,铲斗不得碰撞梁体或桥涵主体结构。

(6)严禁施工人员接近或跨越顶铁,或站在已经就位的顶铁上。

(7)顶进过程中,每当油泵抽压升高5-10MPa时,应停泵观察。当有异状,应及时处理。需要调整梁体顶进位置时,应针对实际问题,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8)顶进过程中每顶完一次作业或列车通过后,应对线路进行检查。如发现线路异常,经整修后方可放行列车。

(9)安放顶铁、顶柱要做到三个一致,即轴线一致、长短搭配一致、位置一致。为减少顶柱自由长度和增加稳定性,每间隔4米顶柱长设横梁一道。

(10)顶进中每顶进一镐都进行中线、水平观测并作记录,同时根据情况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进行具体调整。

6、营业线施工防护

(1)涵洞顶进、线路加固作业必须按《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2.7条、第2.2.9条规定设置防护。

(2)施工前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未做好防护前不得施工。

(3)指派的防护员必须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员工持证上岗,穿戴整齐,防护信号备品齐全。

7、劳动人身安全

(1)所有作业人员参与施工作业必须按规定着工装,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并保证齐全良好,严格按各项操作规程作业,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并做到挂牌施工。

(2)列车通过前,施工人员均应撤到行车线限界以外的安全处,所有机械设备、料具等也应撤到行车线限界以外。

(3)对起重、焊接、电工、车辆驾驶和施工机械操作等特殊工种的工人,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训练。对新进场的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许其进入操作岗位。

(4)加强工地用电管理。施工中加强对机具、电器设备的检查和维修,各种施工机械和电器设备均设置漏电保护器确保用电安全。

(5)列车通过前,施工人员均应撤到行车线限界以外的安全处,所有机械设备、料具等也应撤到行车线限界以外。

(6)凡进入现场的人员,均要服从值班员指挥、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劳动纪律,不准班前、班内饮酒。

8、大型机械操作安全

(1)大型机械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大型施工机械进场必须填写“大型机械设备登记卡”,并严格执行现场“一机一人”专职防护,作业时现场必须有领工员、安全员、技术员、监理员等有关人员把关。

(3)大型施工机械周围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4)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

(5)在营业线限界10m范围内施工时,严禁机械原地掉头。来车时,机械必须停止作业,夜间还必须熄灭灯光。

救助站制度

篇2:端头加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书

交底内容:

一、施工现场安全措施:

1、参与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正确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佩戴上岗工作卡。施工区域内不准赤脚、赤膊,不准穿拖鞋、高跟鞋,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

2、每班带班人员是现场的安全监督员,要积极履行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如现场不能解决,应及时向现场负责人报告;

3、现场施工人员应做好自防、互防、联防,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4、每班要坚持好安全“三工制”,作业人员要做到“三不伤害”。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现象发生;

5、作业过程中各岗位之间,人员与人员之间要随时相互联系、协调、沟通,严禁“各自为政”,不顾其它人员、设备的安危,积极排除现场的安全隐患;

6、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如果门吊起吊物品经过时,应避让开,等门吊经过后才开始作业;

7、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8、做好现场的文明施工,物品摆放应整齐有序。泥浆、污水等必须按技术交底处理,严禁随意排放污染环境。

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1、临时用电必须符合三相五线制规范,严禁私拉乱接,接线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和“三级用电两级保护”的要求。电源线路、电箱接线正确,绝缘可靠,接地牢固,触电保护器灵敏有效;

2、夜间施工现场照明应充足,行灯照明应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3、使用的电线、电缆必须绝缘良好,并注意悬空,严禁放在有积水、潮湿的地方;

4、所有的电器工作必须有专职的电工作业,严禁任何非电工作业;

5、在施工过程中保护好电缆、电线和用电器,用电设备,有故障时须专职电工排除,以防人员触电;

6、手持电动工具应经常检查绝缘性能,如发现绝缘性降低或有漏电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待维修好以后在投入使用。

三、漩喷桩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漩喷桩机应由专职的人员进行操作,桩机在漩喷的过程中应均衡平稳,非专职人员严禁作业;

2、漩喷桩机移动时应由机长统一指挥,使机械移动时平稳,垫好,注意桩机倾斜和倾倒,避免人员受伤和设备受损;

3、漩喷桩机在提升时应由机长操作,提升应缓慢平稳,协作人员应听从机长指挥,避免物体打击伤人;

4、施工时高压注浆泵、泵体内不得留有残渣和铁屑,各类密封套完整良好,无泄漏现象;安全阀中的安全销要进行试压检验,必须确保在超过规定压力时,能断销卸压,不允许安装未经试压检验或自制的安全销;指定专人司泵,压力表定期检修,保证正常使用;

5、高压泵、浆液搅拌机等要密切联系配合协作,一旦某部位发生故障,及时停泵、停机进行排除故障处理,故障排除后在进行作业。高压注浆管在使用时不得超过规定压力;

6、应经常检查注浆管路,如有管子老化,承受不了注浆压力,就及时进行更换;

7、作业后,应清洗钻杆和高压注浆管上的泥土和浆液。

四、钻孔机安全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安装前应按作业方案和对照钻孔机说明书的要求,详细检查各部件、零配件齐全合格。不合格或变形、锈蚀的零配件不准使用;

2、安装钻机应放置坚实平稳,钻杆的中心线偏斜应小于全高的1%,10m以上的钻杆不得在地面上接好后一次吊起安装;

3、作业前将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启动后应先空运转试验,检查仪表、温度、音响、制动等各项工作正常后,方可作业;

4、钻孔时应对准孔位,先使钻杆向下,钻头接触地面,再开动钻杆转动,不得晃动钻杆;

5、如遇卡钻时,应立即停止下钻,未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前,不准强行启动;

6、钻孔过程中,如遇机架摇晃、移动、偏斜或钻头内发出有节奏的响声时,应立即停钻,经处理后,方可继续施钻;

7、钻孔中,发现紧固螺栓松动时,应立即停机,重新紧固后方可继续作业;

8、遇大雨、大雾和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钻孔作业,当风力超过六级或台风警报时,应将机架放倒在地面上。暴风雨后,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起吊用的钢丝绳要经常检查,发现有断丝7股,或钢丝绳打结、变形、严重腐蚀等现象时,应立即进行更换;

10、钻机转动部位应作好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应穿好衣裤,防止衣裤卷入发生安全事故。

五、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名:

日期:接收人:

篇3:雨水管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测量放线:

1、施工前进行现场勘察,了解施工区安全情况,排除事故隐患。

2、测量打桩要注意周围行人的安全,不得对面使锤。钢钎和其他工具不得随意抛弃。

3、测量人员在高压线附近工作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遇雷雨时不得在高压线、大树下停留。

4、在陡坡及危险地段测量时应系好安全带,脚穿软底轻便鞋。

5、在公路、街道、交通繁忙的道路上测量时,必须有专人警戒,防止交通事故。

二、沟槽开挖:

在测量人员的标高控制下进行先采用开挖。开挖沟槽要求位置准确,深度符和规定要求,槽底平坦,坡度适宜。沟槽开挖完毕,确定检查井、污水井位置。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不准违章作业。

2、机械开挖前应先发出信号,在挖掘机的回旋半径内严禁立人和进行其它工作。

3、机械施工时与附近房屋,架空输电线路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4、机械挖土跟清底操作人员应与机械保持一定距离,并戴好安全帽。并经常检查沟槽边坡的稳定性,特殊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5、机械挖土配合车辆外运时,车辆停放在沟槽边外一定距离处,同时,车上不准留人,以保证车辆和装土安全。

6、土方开挖必须由上而下顺序放坡进行,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法。开挖土方的操作人员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横向间距不小于2米,纵向间距不小于3米。

7、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可擅自处理,电缆两侧1米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挖掘。

8、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纹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9、配合挖土机的清坡、清底的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内工作。

10开挖的土方,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堆放,堆土距沟边保持安全距离,同时控制堆土高度,堆放土不得大量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或支撑破坏。

11、施工现场的井、洞、坑、池等危险位置必须有防护栏杆或防护篦等防护设施和醒目的警示标志。

12、上下沟槽(坑)必须设置坚固立梯,梯子不得有缺层或垫高使用,上端要扎牢,下端有防滑措施。严禁攀登支撑、支架或乘吊运机械设备上下沟槽。

13、进行沟槽作业施工时,上方人员不得向沟槽内乱扔砖石碎块或与沟槽内的人员嬉闹。

14、雨、雾等季节进行机械施工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三、管道基础、铺设:

1、施工前或施工中应对所用工具、机械、电气设备等进行详细检查,如有损坏应及时进行更换或修理,以保证使用时安全可靠。

2、认真做好沟槽的防水、排水工作,特别是沟边作业时,采取必要的防滑措施。

3、沟槽作业时戴好安全帽,上、下沟槽设立梯,严禁乘带运机械上下沟槽。

4、所有工具及材料不得向沟边投扔和倾倒,下料时沟内作业点应停止,防止坠落伤人。

5、对震捣器等手持电动工具应安装漏电保护器,操作时戴绝缘手套,操作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操作。

6、混凝土浇筑时操作人员应穿工作服,戴防护眼镜,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7、管道安装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上下沟槽设立梯,上端要扎牢,下端应有防滑措施。

8、管道吊装前认真检查及吊绳质量,吊装速度均衡,吊装机械回旋半径内严禁立人及其他施工作业。

9、吊装机械下管时,应设专人指挥,操作人员集中精力,服从指挥,互相配合,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沟内人员应站在安全角落。

10、夜间操作施工时,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设警示灯,危险区悬挂明显标志。

11、管材未连接前,应采取临时固定措施,防止管材下滑。

12、管材对接时,应设专人指挥,沟槽内管材之间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作业人员不得站在已到位管子和正在对接的管材之间。

四、检查井砌筑:

1、砌筑检查井前,对沟槽、支撑、机具等进行仔细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应采取加固、修理等措施,保护施工安全。

2、进入砌筑现场戴好安全帽,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砌筑时如遇地下水们高于基础时及时排水。

4、检查井砌筑时,按规定的内径砌筑,井壁必须互相垂直,不得有通缝,必须保证灰浆爆满,灰缝平整。抹面压光,不得有空鼓,裂缝等现象。井框井盖必须完整无缺,安装平稳位置正确。

5、砌筑检查井时,操作人员应戴好安全帽,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向下运砖应用溜槽,禁止从上向下抛掷砖,溜槽下接砖人员,严禁用手直接去接。砌井超过1.2米时,必须搭设脚手架或简易架子,搭设必须牢固,符合规范要求。

6、现场运输砖、砂等材料时,应严格控制运量,道路要平整畅通。

7、砌筑过程中禁止站在墙上砌筑、沟缝,不得向外敲灯,不得开玩笑,防止事故的发生。

五、沟槽回填: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各项规章制度。

2、装载作业范围不得有人平土。

3、打夯作业前,应检查电源是否有缺陷和漏电,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机械是否装置漏电保护器,要严格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保护的规定,机械不准带病运转,手持电动工具操作人员应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并有专人负责电源线的移动。

4、防止因机械震动或其他原因引起塌方。

5、施工作业时,应正确佩戴安全帽,杜绝违章作业。

施工现场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1)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设施;(2)要有专人看管,防止其它人误闯引发事故;(3)悬挂明显的警示标志。(4)严格执行承台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篇4:深基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交底

交底内容:

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作业前安全隐患排查实施办法》,本项目深基坑施工期间,制定安全巡查和作业前隐患排查制度。

一、基坑施工安全巡查人员

1、安全巡查人员:(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2、安全隐患排查人员:(标段负责人)(设备负责人)(技术测量)

二、巡查及排查要求

1、项目部生产和技术负责人在危险点位施工过程中,不定期进行现场安全生产巡查和监督。检查各部位、作业面、生产设施等安全生产环境,以及各班组安全文明生产执行情况,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管理。

2、标段负责人和设备负责人,在作业班前对各部位、作业面、生产设施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消除潜在隐患。

二、巡查及排查内容

1、基坑(槽)深度超过5m时,应编写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要求进行专家论证。

2、检查是否按照审批确定的专项方案进行深基坑施工。

3、检查和验收支护施工质量,是否严格按照施工规范以及支护设计施工。并对需进行材料

复试的钢材、砼进行试验。

4、对基坑井水位情况进行观察,槽底水位是否稳定在1m以下,槽底是否出现明积水,槽上口5m范围是否存在积水等情况;其它对基坑施工和边坡支护存在安全隐患的漏水等情况。基槽内降排水设施是否正常工作。

5、对基坑周围的冠梁、支撑、帷幕裂缝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工人在进入作业面前基坑周

围支护结构安全。

6、检查基坑土方开挖是否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基坑四周是否存在堆重物、行车、挖坑积水等人为制造危险源。

7、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深基坑监测,监测值是否在预警值范围内;基坑周边设置的监测点是否保护完好。

8、基坑四周是否及时搭设不低于1.2m的安全防护护栏。

9、人员上下搭设有专用通道。

三、隐患处理

巡查人员对现场基坑周边自然条件及支护机构、施工工况等认真细致的排查,对巡查出的违章作业、安全隐患等问题要求立即进行整改;较大或当时不能整改的要求暂停危险部位施工,设置危险警示标志和专人看护整改;重大安全隐患部位,应立即疏散作业人员,设置危险警示标志,并及时汇报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组织各人员进行安全隐患分析或上报;项目经理组织人员对隐患部位处理,整改完毕后方可进行继续作业。

排查人员逐项排查各部位安全生产环境,如发现安全隐患应进行处理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出现班组或工种不能独立处理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汇报安全管理人员或现场标段负责人以及其他负责人组织处理。较大问题需综合协调处理的安全隐患各负责人应立即汇报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组织进行分析和整改处理。确保工人在进入作业面前以及在施工过程中基坑边坡支护结构、安全防护措施、脚手架、用电设备及电源、机械设备、安全通道、模板支撑等符合安全施工标准,方可进入基槽施工。

篇5:市政工程顶管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施工人员必须正确的配戴好安全帽及防护用品,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经医生检查为不适宜地下管内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作业。

3、工作前应先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工具必须拿好、放稳,工作时要注意力集中。

4、井下、管内施工照明必须使用36~12V低压电源,并设施二级漏电保护,以防触电。井下、管内严禁使用太阳灯做照明工具。太阳灯应固定设置在场地空旷的地带使用,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灯架必须采用绝缘材料,太阳灯外壳必须做可靠接零保护。

5、操作人员严禁穿硬底鞋、拖鞋或带跟鞋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6、操作人员要主动避让吊物,增强自我保护和相互保护的安全意识。

7、井的上、下吊运东西时,必须专人协调统一指挥,井下人员必须避让到安全区域。

8、井顶作业区域临边必须设置牢固可靠的防护栏杆,作业人员不得在栏杆外作业。栏杆搭设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按要求佩带安全带或采取可靠的防坠落措施。应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使用的安全扶梯、爬梯或斜道,梯道应有可靠的防滑措施。施工人员上下时,必须手抓牢,脚踩稳,严禁手握工具材料上下梯。在顶进工程中,严禁在顶铁、管材、千斤顶上站立或行走,以免发生跌落事故。

9、禁止在井内、管内使用明火或吸烟,井内必须使用电焊气割工艺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特殊工种的要求和消防规定执行。增派专职人员,配备料斗(桶),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溅落。严禁无证动用焊割工具。

10、当日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应及时进行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11、施工前,必须将进人孔四周的松动土方、石块、建筑垃圾等清理出至安全距离,并设专人在旁看护,同时必须作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

12、在施工中必须保证井内、管内的通风流畅。

1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要求”。现场用电由配电室集中管理,由配电室用电缆引至各作业面。电缆穿路、沟等要加固保护,必要时按规范要求埋地设置。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做接零保护和通过两级漏电保护器控制。电闸箱必须防水、防潮,箱内设施齐全并符合安全用电要求,夜间施工必须保证足够照明。所有线路及配电设施必须符合规范后,方可使用。

14、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围护工作,对施工周围必须围护,严禁在无防护处行走或作业,围护必须牢固,不得任意拆除围护。严禁与施工无关的人员进入施工场地,要对施工场地进行封闭管理。交通道路应设置符合规定的警示标志,并派值班员巡视。

15、设专人与气象部门联系,及时作出大风、大雨通报,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防风、防汛、防暑等工作,避免发生事故,同时必须做好应急措施。

16、特殊工种必须由经特种工种考试合格并取有效证件的人员持证进行作业。

17、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促进强化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18、每班在施工作业前,必须对施工机具设备、电器设备、施工现场环境等进行检查,确认均良好后方可进行作业。

19、对作业面潮湿,易发生漏电事故(如井底、管道内等),每班施工前必须对用电设备、电源线路、漏电源线路、漏电保护器进行检查,确认用电设备接零或接地良好,电源线路绝缘性能良好,漏电保护器正常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由于井下给机头供电的电缆接头,在每次对接管子时都要拔掉,次数多了会使插头内各触点桩头松动,由此后导致用电事故的发生,电工必须经常对此插头进行检查,保持电源插头触点桩头的牢固并对插头外壳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20、起重机械应根据起吊重量、现场条件和方位、角度选用有富裕承载力的吊机。吊运施工前必须检查机械、索具、夹具、吊环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并应进行试吊,如不符合规范要求不能使用。吊装作业过程中,必须专人统一指挥,特殊工种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在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十不吊”规定。在向井内吊放管节、顶铁时,井下操作、测量平台上不得站人,井内作业人员应将顶环固定牢固后进入管道内进行避让,待管节吊放至距井底1米高度以下时,作业人员方可下井进行作业。管节对接作业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管节侧面,并与吊车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注意手和脚,以免发生挤伤事故。

21、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22、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或钢板等加固措施。

23、不准在机械的作业半径内工作。

24、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进出场地应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25、在拉设临时电源时,电线均应架空,过道需用钢管保护,不得乱拖乱拉,电线被车碾、物压。

26、箱内电器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必须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设置。

27、所有移动、手持电具,都应具有二级漏电保护和外壳接零保护,保持电具手持部分有良好的绝缘性,电线无破损,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28、各类电动机械应勤加保养,及时清洗、注油,在使用时如遇中途停电或暂时离开,必须关闭电门或拔出插头。

29、在高空作业时,必须正确的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注意立足点的牢固性。

30、材料间、宿舍不得使用超过60W以上灯泡,严禁使用碘钨灯和家用电加热器(包括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等)取暖、烧水、烹饪。

31、使用撬棍等工具,用力要均匀、要慢、支点要稳固,防止撬滑发生事故。

32、起吊时,不可在中途长时间悬空、停滞,吊运区域应设置警戒线,并专人看护,不准载荷行驶或不放支腿就起重,严禁超负荷工作,在近满负荷时,严禁同时进行两个动作(升降、变幅或旋转)。

33、操作前应检查距尾部旋转范围50cm内无障碍物及人。

34、在顶进施工过程中加强对大桥、高压线、通信线及周围的建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的观测,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上报,汇同有关单位及部门处理。

35、所有顶管设备,必须经过维修保养,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运入施工场地。在进入工作坑安装时必须进行单机和整机联动调试,在顶进中必须贯彻例行保养制度,如存在问题应及时调整、维修或更换。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经常检查顶管设备、仪表、油管等是否合格,如发现问题立即停止施工,处理完毕确认完好后,方可继续施工。

36、管节在起吊、运输过程中,应轻起轻落,端部接口严禁碰撞,堆放场地应平整。堆放层数应按规定:ø1350及以下一般不超过三层,ø1500~ø1800不超过两层,ø2000~ø2400为单层,底层管节必须用垫块垫塞稳定。堆放在路边处应设安全标志。

37、顶管前和顶进过程中必须经常检查油管和注浆管是否完好,以防破损伤人。

38、油泵必须装有限压阀、溢流阀和压力表等指示保护装置,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试车,在顶进中应定时检修维护,及时排除故障。

39、下雨、打雷等恶劣天气不得在高压线下进行作业及应停止露天作业。

40、施工人员进入井下、管道内前,必须进行测试,是否有对人员有害的气体等,确认无对人员有害的气体等后,方可进入作业。

41、施工区域必须封闭施工,作好现场围护,围护必须稳固,同时必须设置醒目警示标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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