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力管道沟槽开挖安全技术交底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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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力管道沟槽开挖安全技术交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31

1.基坑尺寸应能满足基础安全施工和排水要求,基坑顶面应有良好的运输通道。2.施工中遇有危险物、不明物和文物应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报告上级和主管单位,经处理后方可恢复作业;严禁敲击和擅自处理。3.基坑开挖中,与直埋电缆线距离小于2m(含),与其他管线距离小于lm(含)时,应采取人工开挖,并注意标志管线的警示标识,严禁损坏管线;开挖时宜邀请管理单位派人监护。4.开挖中,出现基坑顶部地面裂缝、坑壁坍塌或涌水、涌沙时,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人员撤离危险区,待采取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施工。5.土层中有水时,应在开挖前进行排降水,先疏干再开挖,不得带水挖土。6.基坑邻近有各类管线、建(构)筑物时,开挖前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实施拆移、加固或保护措施,经检查符合规定后,方可开挖。7.挖掘机作业应符合挖掘机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严禁挖掘机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作业,需在其一侧作业时,机械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必须符合下表要求。电力架空线路电压(kV)11~1520~4060~100220距离(m)垂直方向1.53.04.05.06.0水平方向1.01.52.04.06.0

8.在基坑外堆土时,堆土应距基坑边缘lm以外,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9.基坑开挖与支撑、支护交叉进行时,严禁开挖作业碰撞、破坏基坑的支护结构。10.人工清基应在挖掘机停止运转,且挖掘机指挥人员同意后进行,严禁在机械回转范围内作业。11.基坑内应设安全梯或土坡道等攀登设施。

篇2:沟槽开挖施工技术交底

沟槽开挖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分部工程:给排水工程

分项工程名称:沟槽开挖施工

交底内容:

1、不得扰动槽底土壤,如发现超挖,严禁用土回填。

2、槽底不得受水浸泡。

3、槽底高程允许偏差为(0--20mm)。

4、排水沟平直,泄水坡度均匀,排水流畅,允许偏差为±50mm。

5、槽底两侧宽度不得小于设计规定。

6、挖槽过程中,使用反铲挖掘机,配运行车运土,挖槽时有专人负责,槽底标高的测量如达到设计标高时,下面还有淤泥时,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复核,确认后,挖至好土层。

7、挖槽时在达到设计标高以上200mm时,停止机械挖土,在槽底转干爽后,采用人工清理槽底,保证槽底标高正确,平整,槽底土壤不受扰动。

8、设专人负责看泵、抽水,保证抽水不间断,槽底无积水。

9、开槽的位置、桩线等需经有关人员复核。

交底单位接收单位

交底人接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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