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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大区财务管理细则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8

某公司大区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大区财务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制度,各分公司财务人员接受本公司财务主管的领导,各财

务主管对大区财务经理负责,财务经理对集团财务中心和大区总裁负责。财务人员设会计、出纳岗位,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到钱帐分开,各负其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组建大区财务机构,对大区财务机构和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

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直接对大区财务经理负责,由大区财务经理报集团财务中心及大区总裁任免。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负责公司资产管理,监督其增减变化,负责盘盈盘亏、报废清理、货款结算、催收和处理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据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9、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及相关信息资料,向大区财务经理及分公司总经理报告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并接受监督指导。

10、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1、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4、每周末下班前报送资金周报表给大区财务经理、总经理及大区总裁。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五、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篇2:控股公司财务管理

某控股公司员工手册: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原则

1.1授权管理

公司财务部、预算部对公司内的任何经济活动事项有查询权及参与建议权。

1.2预算管理

1.2.1公司各部门的各项经费使用均须事先制定"资金收支预算计划",并纳入公司总体资金预算计划中,严格按所订计划实施执行;

1.2.2公司各部门应根据部门业务需求制定出科学合理的部门预算计划,并于每个旬、月、季、年度之前上报财务部、预算部;

1.2.3公司各部门须根据本部门业务进展情况和收支情况及时做好统计,并于每旬、月、季、年度末上报财务部、预算部。

1.3监控管理

1.3.1公司总经理、主管经理、财务部、预算部对公司总体资金使用和部门资金使用有监控权;

1.3.2财务人员对本公司业务实行具体会计监督。财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

1.3.3财务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务款项不符实,应及时逐级向部门经理和公司领导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做出处理。财务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1.3.4财务人员应定期会同行政部人员进行公司财产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2.资金管理程序

2.1集团往来资金的取得:

2.1.1根据公司运营情况,向集团财务部报送年、季、月、旬资金使用计划;

2.1.2往来拨款申报时间:用款期前15日。

2.2贷款资金的取得(见财务部贷款程序)

2.3资金支出的管理

2.3.1内部借款要求:

2.3.1.1企业内部借款均须填写"内部借款单"。注明现金借款或支票借款;

2.3.1.2所有借款,无论金额大小均需总经理审批;

2.3.1.3企业资金往来付款均须填写"资金往来申请单";

2.3.1.4借款程序:

2.3.1.5严格控制空白支票(限额支票)的领用,除特殊原因外,原则上不允许领用空白支票。如需领用,领用人须妥善保管,如有丢失,一切损失由领用人承担;

2.3.1.6各部门应及时结清借款,未结算借款不能连续超过三笔,否则财务部不予受理;

2.3.1.7备用金、借款要遵循"前账不清,后帐不立"的原则;

2.3.1.8借款清还时间:一般业务借款在借款发生后五个工作日内清还,特殊事项借款由总经理签批清还时限;备用金借款,每年年底清理核批。

2.3.2工程拨款

2.3.2.1工程款审批

(1)各相关部门应每月月底根据合同要求和进度情况向预算部提供下月资金使用计划(见附表二),由预算部进行审核,公司总经理要求各部门对下月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调整和

批准资金使用计划;

(2)凡在资金计划内拨款,由相关部门经理填制《拨款单》(见附表)后,由预算部、财务部进行审核,并经主管经理批准后,财务部方可拨款;

(3)对计划外拨款,各责任部门应注明理由,由预算部、财务部进行审核,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最后报总经理批准、确认后,财务部方可拨款。

2.3.2.2拨款流程

(1)对研发中心负责的各项设计委托拨款,由研发中心填制《价款单》,报预算部及财务部审核签字,报常务副总经理批准签字后,再到财务部取款;

(2)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并结合所签订的合同规定,工程及可控配套款的拨付由工程部填写工程《价款单》,注明合同编号、日期、合同造价、本次拨款数量及累计拨款数量等,由工程部经理签字后,报预算部及财务部审核签字,再报常务副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最后到财务部取款;

(3)属于各专业局配套工程的,由开发部经理签字后,报预算部及财务部审核签字,并报常务副总经理批准签字后,再到财务部取款;

(4)对与销售部有关,并由工程部负责工期、质量的工程。工程部工程款的拨付,由工程部经理签字后,报预算部及财务部审核签字,并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签字后,再到财务部取款;

(5)对销售部直接负责的工程、销售策划及广告费用,由销售部填制《价款单》后,报预算部、财务部审核签字,并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签字后,再到财务部取款;

(6)工程项目竣工后,工程尾款的拨付由公司售后服务部经理签字后,报预算部及财务部审核签字,并报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批准签字后,再到财务部取款;

(7)每完成一次拨款后,各部门必须保存好与其相关的拨款单据并填写"拨款记录台帐"以便查对,公司定于每月月底前各相关部门相互核对拨款情况,以避免出现漏洞;

(8)公司预算部于每月月底前,汇总项目累计拨款台帐,详细注明合同造价,分项目工程结算造价,累计拨款数量及预提款数量,供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核查。

2.4费用支出的管理

2.4.1费用说明

费用是指公司及各部门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差旅费、业务交际费、交通费、通讯费等开支。公司员工有义务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使用各项费用。员工的报销凭证必须真实、有效。在本制度中,费用均纳入部门费用考核范围,由财务部根据费用预算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部门绩效考核挂钩。

2.4.2费用管理基本原则

2.4.2.1对各项费用实行预算管理,财务部根据公司目标利润指标作出全年费用预算,并负责总体费用预算的执行与监控;

2.4.2.2费用预算编制本着谁支出、谁预算、谁控制的原则,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各部门将办公用品、工具书、市内出租车费、出差费、招待费、加班餐费等有关费用在年度末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标准,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严格执行。预算的执行与准确性将纳入部门绩效考核。

2.4.3费用审批权限

报销审批实行逐级签字制度,各项费用的审批以经办人的直接上级作为第一责任人,对费用的合理性、真实性负责,再按规定程序逐级报批。有签字权的领导因故不能履行签字职责时(如出差不在位时),可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授权。审批权限规定如下:

(1)差旅费、出租车费、招待、礼品、加班餐费等费用支出,由本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财务部审核相关票据,由主管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取款。对特殊超过2000元标准且因工作需要必须发生的招待餐费、礼品及交际费用,由部门经理以书面形

式在报销单中说明理由,提交主管经理及公司总经理汇同审批;

(2)部门经理的日常费用报销,由财务部审核相关票据,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3)副总经理日常费用报销,由财务部审核相关票据,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4)总经理日常费用支出,由财务部审核相关票据后,方可报销。凡属于总经理日常费用支出,财务部应建立个人帐簿,以备公司董事会审核;

(5)凡购置办公用品、消耗品、汽车保险、汽车油票等费用支出由行政部统一办理,由总经理审批、报销。汽车维修费由经办人(该车司机),事前取得行政部经理允许,事后由行政部、财务部审核,由总经理审批、报销。

2.4.4费用报销程序

公司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和标准确保对各项支出的有效管理和控制,并使签字报销程序规范、简化。报销程序如下:

2.4.5.费用标准

2.4.5.1办公用品及消耗品:包括日常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的消耗品如纸张、文具、

计算机耗材、工具书等。此类用品由行政部统一购置,特殊情况需自行购置的,应提前请示行政部同意后方可自行购置。行政部对所购物品进行登记入帐,统一管理调配。需自行购置工具书及资料,须提前填写《图书申购表》向行政部申报,购置后由行政部登记保管;

2.4.5.2物料及消耗品:包括清洁、洗涤用品、卫生用品等公司日常消耗品,由行政部统一购置管理;

2.4.5.3汽车费用:为公司所属或为公司所使用车辆的汽油费、日常保养性维修费、养路费、存车费、过桥费等,对车辆的油耗状况、维修费用等由行政部进行详细登记,统一管理;

2.4.5.4业务招待费:招待费包括因业务需要招待客户、关系单位的餐费、礼品费用等费用。原则上实报实销;

2.4.5.5手机话费:报销标准暂定为部门经理每人每月500元,员工每人每月300元,因公出差期间的话费每人每天增加50元的通话费用(特殊情况除外);

2.4.5.6出租车费:主要指员工因公外出发生的出租车费,规定按实际距离实报实销,节假日加班或工作日加班的员工按统一标准报销交通费;

2.4.5.8差旅费:员工因公赴外省市办理公务时须提前按下图程序办理相关借款手续,同时享用相应差费标准(如下表)。

出差地住宿及费用参考标准如表所示:(特殊情况除外)

住宿交通费通讯费餐费

一类城市上海、广州、深圳、天津、海南其他城市200元/人*天长话费手机费200元/人*天

200元/人*天150元/人*天50元/人*天50元/人*天

单人住宿可在此标准的基础上浮50%

2.5支票管理规定

2.5.1主办部门或经办人因业务需要须开支票时,首先填写支票借款单,由部门经理、主管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后,财务部经理审核后,到财务部领取支票,签发支票必须注明日期、收款单位、金额、用途,不准开空头支票;

2.5.2领票人在领取支票五日内,持税务局监制的原始发票,填写费用报销单,由财务部经理审核票据,报主管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报销。逾期不报者,及时与财务人员联系,说明原因并积极催办;

2.5.3支票领用人应牢记支票号码,妥善保管,如因丢失支票或发票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经办人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2.5.4工程款拨付时,必须根据已定工程合同或协议、工程价款会签单和收款方开具的税务局监制的正式发票方可拨付工程款。无合同(或协议)、工程价款单、正式发票或签字手续不全者,不予办理拨款手续。

2.6现金管理规定:

公司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2.6.1为了加强现金管理,做到日清月结,准确的核对现金库存,定于每周三为现金报销日,其他时间不办理现金报销业务。报销时必须持有税务局监制的正式发票,填写费用报销单,其它的收据或白条一律拒绝报销;

2.6.2各部门领取备用金最高限额5000元,由部门经理负责管理使用,主要用于日常费用开支。费用发生后应及时报销,垫支金额超过5000元的由本部门自行解决,每年12月31日前所有备用金要报销完毕,尚未使用完的备用金要归还结清;

2.6.3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如遇到特殊情况需用大额款项时(超过2万元),经办人应提前填写借款单并通知财务部,财务部积极配合及时备款,保证公司工作顺利开展。

篇3:中心校财务管理规定

中心学校财务管理规定

一、经费管理规定

1、学校严格按照物价、教育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任何人和处室不得随意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

2、学校所收的各种收入往来款项,应及时转入县财政,任何人不得挪用截流,严格做到收支两条线管理。

3、学校所开据的各类收入往来票据,应统一使用上级规定的收据及结算票据,并加盖学校财务专用章。

4、学校经费的使用,由校长按学校经费预算计划统一签字批准。

5、学校经费的支付发票,必须有经办人、验收人、主管领导和校长签字后(大数额的或发票开据不明细的,应附有相关证明材料及明细清单),方予报销。现金会计应严格把好最后报销关,对不符合手续的发票,坚决拒收,严禁白条抵库,整体会计工作做到帐清、款清,正确无误。

6、学校经费的收、支和结余状况,应由主管会计每月月初一份明细报表(上一月份)报给校长。

二、购物管理规定

1、大额的购物和维修,应由学校行政会议集体研究决定,通过政府采购中心办理。

2、各部门根据管理与实际工作要求,所需添置相关设备与物资的,应先到保管室咨询,库房如若没有,再由责任人写出《购物申请单》,经主管领导和校长批准同意后办理。

3、购物总价在100元以上的,应安排两人共同办理。采购物品应货真价实、物美价廉,若购买假冒伪劣产品,给工作造成损失的,购物人负责赔偿相关费用。

4、物资采购到校后,必须先到保管室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再由使用人到保管室领取。(订购的各种物资,必须在收到货后,将其合同附在发票上,然后再办理有关手续)。

5、购物、维修发票必须是正式发票,并应写明单位名称、货物名称、价格、数量和日期,方予报销。会计人员应及时将购置的资产记入学校固定资产帐。

6、特殊情况下,数额不大又无正式发票的购物或维修,应由经办人及其部门领导出具证明,换成统一税务发票,履行相关签字手续后,方予入帐报销。

7、领物要先请示。保管室应凭总务处领导的批条,方可发放相关物品,并认真做好登记注册工作。

三、借款管理规定

1、会计人员不经校长同意不得将学校公款私自外借他人。

2、因公事借款,必须在本月内到会计室结清。逾期不结清的,会计室从第二个月开始,从借款人的工资中扣回。

3、借款应先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详细注明借款原因(用途)和数额,然后经主管会计审核,校长签字批准后,现金会计方可借款。

四、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1、因公出差需要预支出差费的,按《借款管理规定》中相关条款执行。

2、差旅中的住宿费、补助费、交通费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标准实报实销。

3、因公外出的学习和会议,若有集体性伙食的,不再享受学习(会议)期间的生活补助费。

4、不经学校领导同意,不得乘坐卧铺、飞机,否则超资部分自理。

5、出差费的报销,由出差人按上级文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认真如实的填写好差旅报销单后,先由派出主管领导及主管会计审查(审查天数及补助的各种费用)签字,再报校长签字,然后方予报销。

6、出差人员回归后,应在本月内到会计室结清帐务(报销),一般不能拖到下月。若未按时结清(预支有出差费)的,按《借款管理规定》中第2条执行。

五、招待经费管理规定;

1、上级领导、重要关系、友好单位来人,需要招待的,必须请示校长同意后方可办理,无关人员一律不作陪。招待由校长室统一安排。

2、凡各处室因工作需要招待的,必须请示校长同意后方能办理。每次招待后,当事人应及时向校长汇报招待的情况及效果。

3、当事人在事后要及时填写《招待支出说明单》,逐级签字,限额报销,超额自负。

4、招待原则上安排在学校食堂,招待结束后,食堂人员应在三天内办理完相关签字手续,逾期校长室不再给予办理。

六、活动经费管理规定

1、开展各种活动所需经费,应由活动组织人先写出活动计划和需要经费的报告,经主管部门负责人和校长签字后,方能到会计室预支现金(以借款形式)。

2、活动用去的实际金额不得超过校长批示的数额,其超过部分不予报销(特殊情况例外)。

3、活动结束后,活动组织人(借款人)应在本月内到会计室结帐,否则按《借款管理规定》中第2条执行。

篇4:附院财务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1、根据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医院各项收支均纳入预算内管理。

2、预算编制采取领导、财务科、业务部门相结合的办法,由财务科拟定医院年度预算,经院办公会审议通过,报主管部门审批后由财务科统一掌握执行。

3、收支预算要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年度的预测编制。支出预算要量入为出。

4、各种形式的业务医疗服务、横向医疗联合、咨询服务等所得的收入,均纳入预算内管理,由财务科统一核算。

5、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按照标准的预算计划所规定的用途,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和手续,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6、购置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和安装大型修缮项目,要事先进行可行性论证和评议,并提出可行性方案,报领导审批后,附设备购置审批表和项目进度表,经院长签字方可购买和实施。

7、在院长统一领导下,各项支出根据批准的预算,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按规定及定额标准,实行指标控制。报销单据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8、各职能部门科室预算开支要提出使用计划,由财务科审核后执行。超预算或计划外支出有关科室要提出书面报告,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交财务科审核后,由院长批准执行。

9、固定资产实行财务科负责总帐,管理部门负责明细帐,使用科室负责台账(建卡)的三级账卡制度。

10、低值易耗品实行"定额管理、定期核销、科室核算"的管理办法,根据各科室实际情况,核实消耗定额,按定额以旧换新。

11、药品实行"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合理核定药库和药房储备资金。

12、卫生材料和其他材料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管理。必须支付的费用,要事先请示领导,经分管院长签字批准,凭据报销。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购买。

篇5:附院基本建设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本院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切实管好、用好建设资金,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基建工作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基建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

2、做好基本建设资金预算、会计核算、财务决算及监督工作;

3、依法、合理、及时地筹集和使用建设资金;

4、合理控制建设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分工协作,按照职责明确、权责一致、程序规范的管理原则开展各项工作。

三、有关职能部门在医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如下:

总务处

1、编制医院基本建设计划,并提供可行性报告;

2、与财务处共同编制基本建设资金预算报告;

3、审核工程量、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和工程决算;

4、参与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审计,五万元以上的结算必须经社会审计部门认定。

财务处

1、与总务处共同编制基本建设资金预算报告;

2、编制基本建设资金筹集方案,并按经批准的筹资计划进行筹融资;

3、做好基本建设的会计核算工作;

4、安排和使用工程建设资金,检查监督建设资金使用情况,保证资金安全;

5、审查、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及合同款支付,加强成本核算,控制费用支出;

6、收集、汇总并及时上报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信息和各种报表,确保各种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7、及时办理竣工建设项目的资产手续,进行账务处理。

四、建设工程施工方案一旦通过,原则上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改变,但确因实际情况或使用部门的合理要求,可按以下要求执行:由于方案调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下的总务处可以直接下变更通知;发生费用在10000元以下的须经分管院长书面同意,总务处下变更通知;发生费用在20000元以下的须经院长书面同意,总务处才能下变更通知;发生费用在20000元以上的须经院长办公会通过总务处方可实施。

五、工程款项、监理费用及相关财务支付审批手续按国家和医院有关规定进行。支付工程款时一律以正式发票入账,财务处对不符合制度规定、违反合同条款和审批手续不全的基建款项有权拒付,并及时向领导汇报,保证工程成本的真实性、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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