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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校财务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8

中心学校财务管理规定

一、经费管理规定

1、学校严格按照物价、教育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任何人和处室不得随意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

2、学校所收的各种收入往来款项,应及时转入县财政,任何人不得挪用截流,严格做到收支两条线管理。

3、学校所开据的各类收入往来票据,应统一使用上级规定的收据及结算票据,并加盖学校财务专用章。

4、学校经费的使用,由校长按学校经费预算计划统一签字批准。

5、学校经费的支付发票,必须有经办人、验收人、主管领导和校长签字后(大数额的或发票开据不明细的,应附有相关证明材料及明细清单),方予报销。现金会计应严格把好最后报销关,对不符合手续的发票,坚决拒收,严禁白条抵库,整体会计工作做到帐清、款清,正确无误。

6、学校经费的收、支和结余状况,应由主管会计每月月初一份明细报表(上一月份)报给校长。

二、购物管理规定

1、大额的购物和维修,应由学校行政会议集体研究决定,通过政府采购中心办理。

2、各部门根据管理与实际工作要求,所需添置相关设备与物资的,应先到保管室咨询,库房如若没有,再由责任人写出《购物申请单》,经主管领导和校长批准同意后办理。

3、购物总价在100元以上的,应安排两人共同办理。采购物品应货真价实、物美价廉,若购买假冒伪劣产品,给工作造成损失的,购物人负责赔偿相关费用。

4、物资采购到校后,必须先到保管室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再由使用人到保管室领取。(订购的各种物资,必须在收到货后,将其合同附在发票上,然后再办理有关手续)。

5、购物、维修发票必须是正式发票,并应写明单位名称、货物名称、价格、数量和日期,方予报销。会计人员应及时将购置的资产记入学校固定资产帐。

6、特殊情况下,数额不大又无正式发票的购物或维修,应由经办人及其部门领导出具证明,换成统一税务发票,履行相关签字手续后,方予入帐报销。

7、领物要先请示。保管室应凭总务处领导的批条,方可发放相关物品,并认真做好登记注册工作。

三、借款管理规定

1、会计人员不经校长同意不得将学校公款私自外借他人。

2、因公事借款,必须在本月内到会计室结清。逾期不结清的,会计室从第二个月开始,从借款人的工资中扣回。

3、借款应先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详细注明借款原因(用途)和数额,然后经主管会计审核,校长签字批准后,现金会计方可借款。

四、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1、因公出差需要预支出差费的,按《借款管理规定》中相关条款执行。

2、差旅中的住宿费、补助费、交通费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标准实报实销。

3、因公外出的学习和会议,若有集体性伙食的,不再享受学习(会议)期间的生活补助费。

4、不经学校领导同意,不得乘坐卧铺、飞机,否则超资部分自理。

5、出差费的报销,由出差人按上级文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认真如实的填写好差旅报销单后,先由派出主管领导及主管会计审查(审查天数及补助的各种费用)签字,再报校长签字,然后方予报销。

6、出差人员回归后,应在本月内到会计室结清帐务(报销),一般不能拖到下月。若未按时结清(预支有出差费)的,按《借款管理规定》中第2条执行。

五、招待经费管理规定;

1、上级领导、重要关系、友好单位来人,需要招待的,必须请示校长同意后方可办理,无关人员一律不作陪。招待由校长室统一安排。

2、凡各处室因工作需要招待的,必须请示校长同意后方能办理。每次招待后,当事人应及时向校长汇报招待的情况及效果。

3、当事人在事后要及时填写《招待支出说明单》,逐级签字,限额报销,超额自负。

4、招待原则上安排在学校食堂,招待结束后,食堂人员应在三天内办理完相关签字手续,逾期校长室不再给予办理。

六、活动经费管理规定

1、开展各种活动所需经费,应由活动组织人先写出活动计划和需要经费的报告,经主管部门负责人和校长签字后,方能到会计室预支现金(以借款形式)。

2、活动用去的实际金额不得超过校长批示的数额,其超过部分不予报销(特殊情况例外)。

3、活动结束后,活动组织人(借款人)应在本月内到会计室结帐,否则按《借款管理规定》中第2条执行。

篇2:工业公司财务报帐管理规定

某工业公司财务报帐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明确经济责任,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会计法》、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和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财务报销凭证的要求

第一条财务报销凭证的种类:

1、当地税务部门监制的在有效期内的工业企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开具的发票。

2、当地财政部门监制在有效期内的行政事业性基金票据和收款收据。

3、部门自制并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签名(或盖章)的各种款项发放表、现金支出单及收款收据等。

第二条财务报销原始凭证的要求:

1、基本要求:真实可靠、内容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

2、具体要求:

⑴、外来凭证是单位开具的,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指业务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收款专用章或结算专用章等);是个人的,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单位自制的,必须有经办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⑵、购买实物的凭证,经办人、验收人、审批人及用途等项必须齐全,大写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符。凡属于固定资产范围的,应首先到资产管理部门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凭固定资产验收单,办理支付手续。

⑶、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或在原始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⑷、凭证项目发生错误,应由开出单位重开或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金额错误者不能更正,只能重开)。

⑸、因公出差在外取得的住宿发票,必须开具住宿人姓名、住宿日期、住宿人数、单价、金额及开具单位的公章等。

⑹、凭证的"品名"栏内原则上不能填写诸如"办公用品"、"电脑耗材"之类;"数量"栏内不能填写"一批",购买物品种类较多时,可按照上述方式开具,但必须附物品清单,应注明物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及金额,并加盖售货单位公章。

⑺、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套写(本身具备复写功能凭证除外),应使用注明有报销用途的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⑻、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制度,减少现金流通量,凡超过现金结算起点的业务,一律采用银行转帐结算方式付款,收款单位的银行户名必须与发票公章一致,否则不予办理付款手续。

二、公务借款要求

第三条单位公务借款。指各部门为完成正常的管理、服务等工作而发生的各项借款。

第四条工作人员个人公务借款。指工作人员个人为完成正常的管理、服务等工作而发生的各种借款,包括因公出差、进修培训、参加会议、考察调研等借款。

第五条其他借款。不在上述范围之内的其他因公借款,包括零星购物、各项周转金等借款。

第六条公务借款审批手续:各项公务借款须由部门或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填写借款单据),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签、由财务人员复核后方可办理。借款单上必须注明借款时间、事由、金额、还款时间、借款人和审批人(签字)等。特殊业务、重大项目及超预算项目的借款原则上须由经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七条以现金方式支付、额度超出10000元以上的借款,须提前一天与财务审计部联系,以便备款;年度预算内数额较大的设备购置、基建工程、零星修缮工程、特殊业务等借款,须填写经费使用报告单,做出详细的用款计划,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公司领导审签后,提前一周报财务审计部,以合理安排资金。

三、财务报销程序

第八条工作人员报帐时,先将票据交部门负责人、验收人、经办人审核并签字,再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会计报销。

第九条请将要报销的单据事先按照用途大致分为差旅费,招待费,办公用品,书籍资料费等类别,并填写相应的报销单,与财务人员当面核实所计算的金额是否相符。

第十条差旅费报销须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写明出差人的姓名和事由,若是外出开会请后附会议通知;餐费票据须注明请客事由,人数等;长沙市内出租车票一律不报销。

第十一条购置固定资产的报销需由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年初审定的固定资产购置计划购买,购置仪器、设备、图书等固定资产,须持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经办人、验收人签字的发票和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合同、验收报告和固定资产入库单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四、财务审批权限

第十二条部门办公经费和专项经费支出报销金额在费用报销标准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财务部长、副部长审批报销;超过费用标准的支出,一般不予报销,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公司领导审核批准,方能报销。

五、财务部门的权限

第十三条对借款坚持"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如果请款人有尚未结清的借款,无特殊原因,一般不予办理下次请款业务,特殊情况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日常的费用支出一般在十天内进行报帐;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30天内应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结欠部分金额或30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

第十四条财务人员依据《会计法》的要求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更正、补充。

财务部严格按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及上述财务审批权限和与各部门的年初预算办理会计事务,对不符合规定的财务收支一律不予报销。

六、报帐时间

第十五条每周一、三、四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公务借款不受时间限制)

本规定经公司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后,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文件解释权在财务审计部。

篇3:酒店财务管理规定

酒店财务管理

一、制度与纪律:

根据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按管理公司的要求制定出**大酒店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酒店财务纪律,督导酒店财务人员遵纪守法,做好财务会计工作。

二、经济核算:

及时完成收支核算,做好财务记录。正确核算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费

用和利润。按时、准确编写会计报表,做出财务分析。债权、债务清楚,及时清算。

三、资金管理:

管理和控制各项资金,按管理公司要求做好资金收支计划平衡工作。严格检查备用金的使用,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严格监控酒店各部门现金收入。特别是港币、美元和其它外币收入,及时催收应收款并组织回笼。填好酒店现金及银行存款收支日报表,定期将资金变化情况向总经理、管理公司报告。

四、财产管理:

负责酒店财产的造册登记、核对、调拨上报管理公司并按有关规定摊销折旧费用,以保证资产的资金来源,达到更新换代的目的。

五、财务资料管理:

按国家规定,收集、保存酒店财务资料,报表帐册、凭证、报告、总结,随时向总经理、管理公司提供有关资料。

六、财务监督:

检查、督促酒店财务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严肃财务纪律。按会计法办事,检查各部门经济活动情况,防止套汇、挪用、贪污盗窃行为。

七、电脑管理:

充分利用电脑管理功能的作用,利用电脑储存商务、财会数据等资料,编写各种报表。定期进行电脑系统维修保养,保证电脑系统正常运作。

八、员工培训:

加强对本部门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员工业务技能培训。坚持考核制度,在职员工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作为员工业绩资料和升职晋级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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