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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地产奖励处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31

奖励和处分

一.奖励

1.1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1)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重大贡献者;

(2)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3)对公司业务推进有重大贡献者;

(4)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秀者;

(5)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6)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

(7)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取得显着效益者;

(8)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9)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者;

(10)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有实际成效者;

(11)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者;

(12)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13)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着者;

(14)在公司服务达到一定年限者;

(15)满足公司设立的其它奖励条件者。

1.2公司设立的主要奖励项目包括:

(1)集团金奖:由集团组织评选的最高年度奖项,授予优异职员;

(2)年度专业成就奖:以集团内各个系统的工作环节为基础,每年由集团总部各职能部门组织在每个业务系统内评选,具体评选标准和体系由集团总部各职能部门制定;

(3)长期服务奖:对在集团服务10年(含)以上职员的奖励;

(4)各分公司自行组织评选的优秀职员奖;

(5)总经理特别奖:以各公司总经理名义给予的特别奖励;

(6)即时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和职员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

1.3公司为职员提供丰富灵活的奖励方式:

(1)通报表扬:由集团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发,通报范围视具体奖励行为而定;

(2)即时奖金;

(3)奖励性假期:除《职员手册》中规定职员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额外的奖励性假期;

(4)奖励性旅游;

(5)参加外部培训;

(6)出国考察。

二.处分

2.1对于下列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不同等进行处分:

(1)违反工作制度和纪律,拒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分配;

(2)损坏公物,影响公司正常秩序;

(3)工作中发生意外却不及时通知公司;

(4)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或损失;

(5)虚报个人申诉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

(6)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

(7)其他违反本《职员手册》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8)违*治安管理法规、条例的行为。

2.2处分的类型包括:

(1)警告(口头或书面);

(2)通报批评;

(3)经济处罚;

(4)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2.3如职员行为触犯刑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将无条件对当事人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篇2:地产顾问公司员工手册奖励和处分篇

地产策划顾问公司员工手册:奖励和处分篇

第一条奖励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公司将予以奖励:

1、为公司创造显着经济效益;

2、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3、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

4、改进管理成效显着;

5、培养和举荐优秀人才。

(二)奖励分为年度特别奖和不定期即时奖励,年度特别奖须由所在部门推荐,公司管理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奖励方式为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同时公司规定总经理可对职员的业绩表现、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管理创新等给予即时奖励。

(三)职员在公司工作满十周年,将获得由公司董事长签发的纪念证书。

第二条处分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不同等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不排除有下列行为之外的过失也会受到处罚):

工作态度不认真;

拒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分配,影响工作;

违反工作纪律;

没有完成工作;

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或损失;

工作中发生意外而不及时通知公司;

损坏公物,影响公司正常秩序;

虚报个人申述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

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

违反职员职务行为准则的规定;

违*治安管理法规等。

如职员行为触犯刑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将无条件对当事人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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