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地产奖励处分制度
奖励和处分
一.奖励
1.1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1)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重大贡献者;
(2)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3)对公司业务推进有重大贡献者;
(4)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秀者;
(5)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6)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
(7)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取得显着效益者;
(8)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9)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者;
(10)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有实际成效者;
(11)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者;
(12)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13)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着者;
(14)在公司服务达到一定年限者;
(15)满足公司设立的其它奖励条件者。
1.2公司设立的主要奖励项目包括:
(1)集团金奖:由集团组织评选的最高年度奖项,授予优异职员;
(2)年度专业成就奖:以集团内各个系统的工作环节为基础,每年由集团总部各职能部门组织在每个业务系统内评选,具体评选标准和体系由集团总部各职能部门制定;
(3)长期服务奖:对在集团服务10年(含)以上职员的奖励;
(4)各分公司自行组织评选的优秀职员奖;
(5)总经理特别奖:以各公司总经理名义给予的特别奖励;
(6)即时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和职员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
1.3公司为职员提供丰富灵活的奖励方式:
(1)通报表扬:由集团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发,通报范围视具体奖励行为而定;
(2)即时奖金;
(3)奖励性假期:除《职员手册》中规定职员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额外的奖励性假期;
(4)奖励性旅游;
(5)参加外部培训;
(6)出国考察。
二.处分
2.1对于下列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不同等进行处分:
(1)违反工作制度和纪律,拒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分配;
(2)损坏公物,影响公司正常秩序;
(3)工作中发生意外却不及时通知公司;
(4)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或损失;
(5)虚报个人申诉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
(6)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
(7)其他违反本《职员手册》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8)违*治安管理法规、条例的行为。
2.2处分的类型包括:
(1)警告(口头或书面);
(2)通报批评;
(3)经济处罚;
(4)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2.3如职员行为触犯刑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将无条件对当事人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篇2:地产顾问公司员工手册奖励和处分篇
地产策划顾问公司员工手册:奖励和处分篇
第一条奖励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公司将予以奖励:
1、为公司创造显着经济效益;
2、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3、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
4、改进管理成效显着;
5、培养和举荐优秀人才。
(二)奖励分为年度特别奖和不定期即时奖励,年度特别奖须由所在部门推荐,公司管理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奖励方式为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同时公司规定总经理可对职员的业绩表现、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管理创新等给予即时奖励。
(三)职员在公司工作满十周年,将获得由公司董事长签发的纪念证书。
第二条处分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不同等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不排除有下列行为之外的过失也会受到处罚):
工作态度不认真;
拒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分配,影响工作;
违反工作纪律;
没有完成工作;
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或损失;
工作中发生意外而不及时通知公司;
损坏公物,影响公司正常秩序;
虚报个人申述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
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
违反职员职务行为准则的规定;
违*治安管理法规等。
如职员行为触犯刑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将无条件对当事人予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