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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地产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9

劳动合同管理

(一)、总则

1、为了规范本公司劳动合同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2、定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3、本规定依据《劳动法》和《运城市劳动合同规定》而制定。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签定劳动合同的范围

1、公司所有正式聘用的员工都必须签定劳动合同。

2、股东单位选派的员工,原则上都与原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订立

1、公司与员工签定的劳动合同,是由劳动合同书及相关附件组成。劳动合同的甲方为公司,由总经理签署;劳动合同的乙方为员工,由员工本人签署。

2、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1)、工作内容;

(2)、试用期;

(3)、保守商业秘密;

(4)、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5)、劳动报酬;

(6)、社会保险;

(7)、劳动纪律;

(8)、劳动合同期限;

(9)、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10)、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1)、其他有关事项。

3、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公司根据工作岗位性质、工作需求及员工本人条件,征询员工本人意见来执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劳动合同按期限分为以下几种: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规定起始时间,终止时间以公司与员工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或自然终止条件出现为劳动合同终止时间。

(2)、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短期1年;中期2年;长期3年以上。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4、确定劳动合同期限条件

(1)、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

按国家有关规定可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可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以上学位的员工,如本人自愿,公司也同意,可以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签定短期劳动合同的条件

非关键岗位(公司确定)工作的员工;

公司同意签定短期劳动合同的员工。

(3)、签定中期劳动合同的条件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硕士学位的员工;

企业关键岗位的员工;

企业出资派遣出国学习、培训的员工;

其他适合签定中期劳动合同的员工。

(4)、签定长期劳动合同的条件

公司聘任的各部、室副职以上的员工;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员工;

本人自愿,公司也同意签定长期劳动合同的员工;

其他适合签定长期劳动合同的员工。

5、关于试用期

与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之内。最长一般不超过3个月。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延续、解除和终止

1、劳动合同的变更

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签定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经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当在15日内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

2、劳动合同的延续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需要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期满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3、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试用期、见习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劳动合同中约定解除条件出现的;

严重失职或违纪,对公司造成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符合《运城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章之规定,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运城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章之规定,员工可以按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完成;

(3)、员工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

(五)、经济补偿与赔偿

1、由于公司违反劳动合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以下标准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1)、扣压或者无故拖欠员工工资的。

(2)、支付员工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根据员工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发给本人1个月工资,相当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1)、双方协商一致,因公司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公司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的补偿金: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2)、公司因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4、第四章第三条第1款的情况,公司还应发给员工不低于公司上年月平均工资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的100%。

5、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事项,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由公司出资攻读

学历、学位或脱产学习一个月以上的员工,应在办理入学手续的同时与公司签定《培训协议》,明确学习结束后在本公司实行服务年限,原合同期限于服务期限届满时,应自动顺延至服务期满。在服务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规定向公司支付赔偿金外,还要交还学习培训费用。

(六)、劳动争议

1、合同双方因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2、协商达不成协议的,应按双方均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

1、劳动合同的附件包括:岗位协议书、专项协议书等,是劳动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用于对专项事物进行约定。

2、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救助站制度

篇2:房地产公司员工手册:员工关系篇劳动合同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员工手册:员工关系篇劳动合同

第一章劳动合同

1、劳动关系

①、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延续

员工加入公司后,为了明确和公司彼此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又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将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每年三月份,公司根据上一年考核结果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续签的劳动合同一般以一年为期限。

②、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员工提出辞职或公司对员工予以资遣或辞退,双方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辞退

2.1辞职

员工因某种原因需辞职时,应提前提出辞职申请。部门负责人及相应专业职位员工辞职须提前1个月申请;其他副职主管需提前20天提交申请,普通员工需提前10天申请。

2.2资遣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员工应予资谴:

①、停业或转让时

②、亏损或业务紧缩时

③、暂停工作在1个月以上时

④、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劳工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以安置时

⑤、劳工对于所担任工作确实不能胜任时

员工资遣先后顺序:

①、历年平均考核较低者

②、曾受惩戒者较未受惩戒者

③、工作效率低者

员工资遣,通告日期如下:

①、在公司服务3个月以上未满1年者,提前10日通告

②、在公司服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提前20日通告

③、在公司服务3年以上者,提前30日通告

员工接到资遣通告后,为另谋工作可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2日工作时间。请假期间工资及补贴照发,如未能依照前条规定通告而即时终止雇用者,以前条规定预告期间工资及津贴照发,如经预告,发给预告期间工资。

员工如因受惩罚而被开除或自行辞职者,不以资遣论。

员工资遣,根据以下规定发给资遣费:

①、在公司连续服务每满1年者,发给相当于1个月平均工资的资遣费。

②、在本公司工作年资满3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发相当于10天本薪的资遣费,但剩余月数,或工作未满1年者,以比例给与,未满1个月以1个月计算。

2.3开除: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有下列情况者之一的员工,人力资源部经过调查并核实后,公司将予以辞退(不发资遣费)。

①、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②、殴打同事或相互斗殴者;

③、在公司及办公区域内赌博者;

④、偷窃或侵占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实者;

⑤、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第二次损毁涂改重大文件或公物者;

⑥、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⑦、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⑧、一年中记大过满2次,功过无法平衡抵消者;

⑨、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旷工6日或1年旷工达20日者;

⑩、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⑾、吸食*或其他毒品者;

⑿、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者或挑拨劳资双方关系者;

⒀、伪造或盗用公司印件者;

⒁、携带刀枪或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进入公司者;

⒂、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⒃、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⒄、在明示禁烟区内吸烟者;

⒅、参加非法组织者;

⒆、擅离职守,致生变故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⒇、其它违反法令法规或本规则规定情节重大者。

辞职、资遣和开除经过审批后,离职者须在离职之前完备离职手续。离职手续包括:

①、交接工作;

②、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工服、胸牌、员工卡及其他公物;

③、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

④、报销公司账目,归还公司欠款;

⑤、如果与公司签有其他协议,按其他协议约定办理;

⑥、离职手续完备后,公司向员工支付最后结算工资。

篇3:地产顾问公司员工手册劳动合同篇

地产策划顾问公司员工手册:劳动合同篇

第一条为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第二条公司的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以国家颁布的《劳动法》和各地方相关劳动法规为依据,本条例未提及事项均遵照上述各项法规执行。

(一)适用范围

员工在公司期间,均需与具有法人资格的所在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二)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公司与职员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职员可以提出与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合同签订、续订、变更和解除

新入职的员工,公司将在职员入职后与其签订试用期合同。本公司员工入职后都要经历为期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前一周内,员工向上级主管经理提交工作总结一份。员工的上级主管及综合管理部和行政办公室对其试用期工作表现进行评估。评估合格者转为正式员工;不合格者,可考虑辞退或适当延长试用期(但总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

对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完备调离手续

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职员在离职前必须完备离职手续,未完备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公司将按旷工处理。离职手续包括:

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按《员工离职单》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并到公司管理部或所在项目部办理退房手续。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员,临时确没有住房需租住公司住房的,必须与公司签订续租契约,租金按市价收取,租住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报销公司账目,归还公司欠款;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

员工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如与公司签订有其它合同(协议),按其它合同(协议)的约定办理。

第一负责人或中层以上岗位管理人员离职,公司将安排离职人员工作审查。

(五)离职面谈

离职前,公司将根据员工意愿安排管理部或员工上司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听取员工意见。

(六)纠纷处理

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员工可通过申诉程序向上级负责人或管理部申诉,公司不能解决时可向当地劳动局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篇4:房地产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5)

房地产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员工劳动合同的管理,依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为公司劳动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条件与审批

第五条凡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劳动合同包括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劳动合同和临时劳动合同。

第六条公司与正式录用的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与新录用员工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不能提供人事档案及不能出具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员工,公司原则上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特殊情况的经所在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可签订《员工内部聘用劳动合同》。

第七条在员工办理录用审批后,公司根据不同职级与员工签订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具体期限为:

(一)总经理助理及以上层面:2年;

(二)主管至部门经理层面:1年

(三)主管以下层面:1年;

(四)试用期员工:原则上为3个月;

(五)临时劳动合同的期限由人力资源部与被聘用人协商确定。

第八条正式劳动合同签订后须提交政府劳动部门鉴证。鉴证后的正式劳动合同一式3份,公司持1份,员工本人持2份(其中1份由人力资源部代存入正式人事档案)。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依据《辽宁省劳动合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责任与续签

第十条劳动合同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双方保留追究违约方经济及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一条公司与员工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可根据合同约定,通过仲裁或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违约责任:

(一)员工擅自解除合同或在合同有效期内提出辞职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公司辞退员工,应按规定给予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三)公司违反劳动安全保护规定,以至发生事故,损害员工利益的,应视情况给予员工补偿一定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应在合同到期30天前将合同到期人员名单提交用人部门负责人,然后会同用人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及公司发展需要确定续签劳动合同的人员名单,并在10天内与员工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按照合同审批权限报批,并办理续签合同等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续签的审批权限如下:

(一)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人、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项目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的劳动合同续签,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二)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项目公司总经理助理的劳动合同续签,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三)项目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由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批。

(四)临时工及临时特聘人员,报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批。

若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负责人确定不再续签合同的,由人力资源部报请公司领导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经公司批准确定不再续签的,由人力资源部提前30天向员工发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

第十六条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也须在合同期满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员工自合同期满之日起与公司终止合同关系,并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员工合同期满续签审批表

篇5:X地产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地产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公司劳动合同的管理,确保劳动合同签订的及时有效性,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新签合同

新录用员工在入职第一天,公司的人力资源部会代表公司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劳动合同到期

员工在合同到期的前两个月,人力资源部会发《劳动合同到期通知》给员工本人签收,员工在收到《劳动合同到期通知》一周内,有续签意向的员工需登陆公司办公系统上填写《续签劳动合同申请表》,逐级报上级审批,最终由总经理签字确认是否与你续签合同。无意向与公司续签合同的员工,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经批准后,按离职手续办理。

三.续签合同手续

经总经理批准后的《续签劳动合同申请表》流转到公司人力资源部,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通知申请者续签合同。

四.合同年限

1.新员工合同签定期限为三年以上,含试用期六个月。

2.劳动合同续签年限,由本人提出申请。申请者的主管领导会视个人工作绩效批复意见,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五.合同留存

合同书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公司与个人各保留一份,另一份存入员工人事档案。

六.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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