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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营销中心转换率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9

房地产开发公司营销中心转换率管理规定

1.电转访:按照来电约访制度,对置业顾问电转访率进行考评,低于平均水平的进行处罚。

2.访转定:对于客户接访转为认筹客户的比率进行考评,低于平均水平的进行处罚。

3.回访率:对于二次来访率进行考评,低于平均水平进行处罚。

4.定转成交:对于认筹客户的成交率进行考评,低于平均水平进行处罚。

5.成交客户进度考评:对于成交客户交款、贷款等进度办理进行考评,低于平均水平进行处罚。

6.每次考评低于平均水平的扣发20元。

编制审核批准

日期日期日期

篇2:房地产营销中心业务操作流程管理规定

房地产公司营销中心业务操作流程管理规定

1.职业道德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关心公司,热爱本职工作;

*切实服从上司工作安排和调配,按时完成任务,不得无理拖延或拒绝;

*提高工作效率,发扬勤勉精神,工作认真负责;

*守法、廉洁、诚实、敬业;

*不得玩忽职守,违反工作纪律,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秩序;

*不抢单,或截同事客户;

*不诋毁同行、市调和竞争项目,公正评价市场;

*严守公司或项目商业秘密;

*严禁做私单。工作时间禁止做炒股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严禁营私舞弊,为个人谋取利益,破坏正常的销售秩序。

*空闲时,只允许读房地产方面的书籍和报纸房地产专栏。

*如销售人员之间发生意见分歧,由销售控制员进行调解,不得当众争吵。

*如遇客户申请改名、换房号,必须通知销售经理。

2.电话接待管理

*电话在响铃3次之内必须被接听

*销售人员严格按照现场接电顺序接听咨询电话,如是有效客户需及时、认真、如实填写接听电话记录表;

*销售代表接听电话时,应注意通话礼貌,拿起听筒先自报案名并问候,"您好,××项目,欢迎咨询"。

*简练回答客户电话提问,尽量记录下对方资料(姓名、联系方式、媒体、关注点和需求等)填写来电登记表;

*给客户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和姓名;

*如果遇到非第一次来电客户,务必询问曾联系的业务员,然后将电话转给该业务员。如果该业务员不在,请如下回答:"对不起,×××不在,请问有什么事情我可以帮助您吗"并就常规问题给予回答,敏感问题请客户留下联系方式或让客户打同事手机。

*销售人员严格按照接听电话培训说辞进行回答。

*若属找人电话,应回答:"请稍等"再行转接,若找人不在,则应客气地请对方留言或电话号码,以便回电。

*接听私人电话时间不得超过三分钟,禁止电话聊天。

3.接访管理

*销售人员应于每日上班前准备好各类销售工具;

*严格按照接待顺序接待来访客户,不得争抢客户。

*客户进门,每一个看见的销售人员都应主动招呼"欢迎光临",提醒其他销售人员注意;值班人员立即上前,面带笑容,热情接待;

*主动迎接客户(或替客户开门)。接待首语是"你好,欢迎参观!请问您是来看房的吗"并询问对方是否打过电话或来访,以及接待过的业务员。如果有,将业务员介绍给客户。如果该业务员不在或正在接待客户,当值业务员务必耐心主动接待客户。客户离开后将接待过程及结果转移给该业务员。

*对于第一次来访客户,业务员务必首先带领客户参观小区模型,详尽介绍小区环境位置、规划、配套等。在介绍完小区基本情况后询问客户需求,引导客户来到谈判区进行细致介绍和参谋。

*如遇同行来市调,也要积极主动,热情讲解。

*当天值班人员务必协助接待业务员在客户入座时送上饮水。

*接待谈判过程中,业务员务必面带微笑、热情、有亲和力、坦诚;严禁翘腿、抖腿、手指转笔等动作。

*对于无意向客户,将销售海报等资料备齐一份给客户,让其仔细考虑或代为传播;

*再次告诉客户联系方式和联系电话,承诺为其作义务购房咨询;

*对有意向的客户再约定看房时间;

*接待结束后,微笑将客户送至门口并道别。30分钟内作来访登记。

*业务员接待结束后主动帮助值班同事将桌椅和销售材料放整齐。

*业务员在接待过程中不得向客户作超出承诺范围的许诺,违者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帮助客户收拾雨具,放置衣帽等。

4.项目介绍管理

沙盘讲解:

*侧重强调本楼盘的整体优势;

*用自己的热忱和诚恳感染客户,努力与其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

*通过交谈正确把握客户的真实需求,并据此迅速制定自己的应对策略;

*当客户超过一人时,注意区分其中的决策者,把握他们相互间的关系。

看现场:

*引领客户沿看房通道参观讲解;

*带看工地的路线应事先规划好,注意沿线的整洁和安全;

*嘱咐客户戴好安全帽,带好其它随身物品;

*耐心详细的向客户讲解产品;

*讲解的过程中突出项目的优点和卖点;

*通过交谈依据客户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讲解分析;

*尽量让客户充分的了解产品,给客户留以深刻印象。

5.内认房房管理

*一定与销售现场确认可售房号。

6.购买洽谈

*倒茶寒暄,引导客户在销售桌前入座;

*通过谈话尽量了解客户的购买意向,有针对性的进行介绍;

*针对客户的疑惑点,进行相关解释,帮助其逐一克服购买障碍;

*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答应客户的要求;

*尽量利用样板间、模型、透视图、客服表、建材表等辅助资料工具,通过熟练介绍及参观,营造销售气氛,促成成交。

7.客户追踪;

*追踪客户注意切入话题的选择,勿给客户造成销售不畅、死硬推销的印象;

*追踪客户要注意时间的间隙;

*追逐客户应促使客户回头,需事前了解客户前次交谈内容及答复,并准备好适当的说服词。

8.银行按揭办理

*客户签约之前提前通知客户办理按揭手续需提供的材料和费用;

*业务员有义务帮助客户选择一家适合客户自身的银行和还款方式;

*业务员注意做好办理按揭的相关服务性工作;

*如公司和甲方没有专门为外地客户办理相应手续的人员,业务员有义务协助外地客户办理相应手续。

9.入住手续

注意:

*按揭到帐后业务员通知客户办理入住手续;

*客户入住需准备的材料和费用明确告与客户;

*业务员有义务引导客户办理入住手续。

10.报表管理

*接电接访之后及时登记来电和来访登记表,立刻填写来访登记和客户问卷调查,要做到认真、准确,每天下

班前交客服存档;

*客户所有接、访、认购、签约、跟踪记录必须及时准确录入明源系统(在当天);

*做好公司临时下达的各类问卷调查;

*根据客户成交的可能性,将其分为:a意向;b潜在;c一般;d无效;四个等级,以便日后有重点的追踪访问;

*客服及时提交公司需要的相关报表。

11.客户确认管理

*客户归属原则上以客户第一次到现场的接待业务员为其归属。

*轮值业务员必须在客户到达第一时间问清客户是否第一次来、是否曾与其他业务员接洽或电话预约。如客户属第一次来访,业务员应在接待过程中选择适当时机问清客户有关来访登记表中的内容。

*如客户属第一次来现场,并与其他业务员无电话预约,则由轮值业务员接待并计接待客户一次;如某个销售人员的预约客户来现场,轮值业务员应及时通知有约业务员接待;如有约业务员因正在接待客户、病假、休息、因公外出,轮值业务员应协助接待其预约客户并不做轮空处理;除上述原因之外,该客户归属轮值业务员,计轮值业务员接待客户一次;如该客户只为交定金或签约而来,轮值业务员算义务协助,不做轮空处理;如该客户不一定为交定金而来,因轮值业务员工作到位使其当场缴纳定金,该客户应归属轮值业务员,计轮值业务员接待客户一次。如有老客户在场,无论买或不买,签没签合同,该业务员均不得接待新客户,如轮到该销售人员接待客户,则轮空处理;如现场人较多或业务员正接待已签约客户(投诉除外),所有销售人员都在接待客户,而现场又有新客户无人接待,该销售人员可根据老客户实际情况选择接或不接新客户。

*正接待投诉客户的业务员,按轮空处理。

*老客户带来人员--家人(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夫妻等)、朋友、同事(老板、同公司人员、业务来往关系等)一齐来访,如老客户属预约客户,则其带来人员归属预约业务员;如老客户不属预约客户,则该带来人员归属轮值业务员。

*老客户带来人员(内容同上)自己来访,按上述第三条处理,只提老客户不知预约业务员的,归属轮值业务员。

*表明非客户身份的(推销、广告,找工程部,接水,同行者在大厅里确认),或施工方、发展商等合作公司的不算接待客户。

*客户不进售楼处且不去现场看楼,只取材料(不带名片的资料),则不算接待;如客户进售楼处,只问价格,只取材料,也算接待一次;禁止出现销售人员将客户堵在门外的现象,如有此现象,暂停作业一周并按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如一个客户接待时间较长,业务员已排过一个轮回,不做轮空处理;如因客户太多,实在分不清轮客户的顺序,则重新排序来接待客户。

*现场如客户较多,业务员同时接待不止一个客户,必须按业务规范同时接待;如出现发多份资料,登记多个电话而客户未走销售人员不接待该客户,又去接其他客户,被登记电话的客户被其他销售人员接待的,该客户归属其他销售人员,该业务员将取消一次接待机会给其他业务员。

*如有多个客户要买同一房号,由销售控制员按照"谁先交钱卖给谁"原则做客服,额外交代暂留的除外,不允许销售人员发生争执。

*如看过的客户又过来看,以前未做客户登记,又没有销售人员认出来或客户也记不清哪位销售人员接待,则归属轮值业务员,以后再记起原业务员的,仍归属此次轮值业务员,原业务员归属无效。

*销售人员在暂时不接待客户时,应明确轮值业务员,轮值业务员应做好准备,保证客户到访时能立即主动地接待客户。

*如有归属暂未清晰的客户,原则上以第一次接待客户的业务员为暂时归属,销售管理人员划定归属后,按划定后的归属接待客户;禁止因客户归属未明拒不接待或怠慢客户,如有发生将暂停作业一周至一个月。

*因业务员离职或被解雇,其客户由销售经理统一安排归属。

*预约客户指:客户进门时声明或经轮值业务员在第一时间问询得知,曾经来访并认出或说出业务员,未来访但知道电话预约业务员的。不做轮空处理指:接待完该客户后无论是否应排在轮值业务员位置,均排在轮值业务员位置,之后按原顺序接待。

*轮空处理指:接待完该客户后若不在轮值业务员位置,按原顺序接待。

12.现场客户信息收集

*业务员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收集周边市场信息;

*必要时,业务员要完成公司下达的市调任务;

*随时注意竞争楼盘的推广趋势。

篇3:地产营销中心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地产营销中心关于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一)目的

为建立公司固定资产规范的管理秩序,落实管理责任制,不断优化公司固定资产的资源配置,特制定本规定。

(二)固定资产管理原则

1、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层层负责,合理调配,谁使用、谁负责、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帐、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2、行政部是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范围内固定资产采购、供应、调配、报废、清查、记帐等工作;

3、财务部是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综合反映和监督部门;

4、建立全公司固定资产各使用部门相应的岗位责任制,签订岗位责任书(见附页)做到责权分明,层层负责;

5、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应贯彻勤俭精神,应修旧利废,做到少花钱多办事,物尽其用,减少闲置、浪费和损坏,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作用;

6、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三)固定资产范围划分

1、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设备;

2、单位价值虽达不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同类设备;

3、具体范围以财务部划分为准。

(四)固定资产各相关部门承担的职责

1、行政部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入库、编号、供应、调配、报废等工作;

2、行政部和财务部各执一份固定资产的账目,两部门应保证帐目相符;

3、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使用、日常管理和维护。

(五)固定资产具体管理办法

1、固定资产的申请采购

(1)使用部门选购固定资产的原则应考虑到适用性、可靠性、节能性、环保性、耐用性、经济性、灵活性等。

(2)固定资产的采购程序:

a)各使用部门根据需要详细物品的规格、型号、产地、参考价格、使用日期等报行政部进行核实。

b)根据行政部核实是否需要,报公司领导批准。

c)根据领导批准意见,由行政部负责,使用部门派人协助参与购买。

d)对于直接由公司领导批准的部门,可自行购买但必须本着先入库后使用的原则,其费用由

部门支出。

2、固定资产的验收、入库、出库、使用

(1)验收:固定资产购入后,应组织购置人员、使用人员、使用部门领导、财务部门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共同参加验收,其中购入单价在1万元以上的,公司领导应参加验收,并签注验收意见。

(2)入库:行政部与财务部应及时处理账目。

(3)贵重设备的说明书、操作书、图纸、照片、合格证书等资料,应交行政部保管,使用部门可索取复印件。

(4)出库:使用部门领用固定资产时,需到行政部办理出库手续,由各部门秘书或部门负责人在《领用单》上签字后,方可领用。

(5)使用:各部门都要建立起固定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做到责权分明;各使用部门或个人在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保管、维护等工作上对行政部负责,必须建立固定资产台帐,接受行政部管理和财务部门指导。

3、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

(1)凡需正常报损、报废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报经行政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交使用部门和行政部、财务部同时销帐。

(2)对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由行政部及时进行变价出售、转让或维修,变价款应如数上交财务部,其他部门不得随意变价出售。

4、固定资产的赔偿

(1)若在固定资产使用期限(一般以5年计)内造成的人为损坏、丢失或其他事故时,责任部门应及时查明原因,由损坏者自行承担维修费,无法维修的,视具体情况按原价进行赔偿或按折旧后的价值赔偿。

(2)若固定资产丢失,视具体情况按原价进行赔偿或按折旧后的价值赔偿。

5、其他

(1)对使用部门长期闲置或不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经使用部门申请,行政部同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调入所需部门使用或变价处理。

(2)设备调出时,有关资料同时移交,并报行政部和财务部办理记帐。

(3)公司固定资产不允许外借,特殊情况经使用部门、公司领导批准,并报行政部备案。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4)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岗位调整或离职时,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及账目应当进行交接,新管理人员应根据行政部或财务部的账目为准,与原管理人重新核对固定资产数量及帐目,核对无误后,原固定资产管理人方可调职或离职,新管理人重新填写《办公用品使用登记》。

(六)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1、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每年进行一次。行政部或财务部应提出具体清查方案和各种清查表格。

2、行政部使用部门每年核对一次固定资产台帐。

3、行政部每年填报公司固定资产收、付、余报表,年末填报固定资产公司内部分布表,如和财务处总帐数字不符,双方应及时查找原因并调整帐务。

4、全公司各部门负责人都应协助管理部门做好固定资产的清查、核对工作。

5、清查、核对中发现与帐面不相符的或已毁损的固定资产,应由使用部门查明原因并分别列出名称、数量、原价、毁损原因等,按固定资产管理中的报损、报废程序办理。

(七)其他

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行政部有对本制度有最终解释权

篇4:地产代理客户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规定

地产代理公司客户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规定

一、目的

1、公司客户资源的有效整合及资源充分、有效的利用,实现价值最大化。

2、实现客户信息资源共享规范化。

3、保障公司客户信息资源安全性。

二、具体规定

有客户信息需求部门需填公司客户资源需求申请单,经各部门领导签字递交销售管理部,销售管理部审核所需资源的种类并确定数据量数,根据各级领导审批权限提交领导审批确认后由销售管理部下发,接收部门签字。

权限规定:

a.销售总监享有所管辖项目之间客户信息资源调配权限;每次调配记录需提交销售管理部备案。

b.公司内部各部门客户信息需求量在2000条内的由公司副总批准有效。

c.信息需求量在2000条以上、集团内的信息资源调配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

*共享公司信息资源的部门需定期(每周一次)将共享资源的跟踪情况分类以E*CEL形式反馈给销售管理部;项目有效客户直接按项目新客户录入系统。

*反馈信息暂时由销售管理部负责根据该部分系统信息完善工作。

*共享公司信息资源的部门、项目需保障共享资源的安全性,由部门主管统一负责分配、管理。

*若出现任何资源无反馈信息或资源流失的部门,部门领导负主要责任,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定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

三、需求申请单、共享资源签收确认单及共享信息反馈单见附件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5:房产经纪销售票据的管理规定

房产经纪公司销售票据的管理规定

票据,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是进行核算的依据。为加强**房地产经纪公司票据管理和财务监督,合理合法经营,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公司财务部是票据的管理部门,负责申请、购买、印制公司经营性发票

及收据等,其他部门不得擅自越权办理。财务部有权检查和监督销售票据的使用及管理情况,有权对违规现象作出处罚意见,并报请总经理批准。

第二条建立票据专管制度,设置票据登记簿。由会计主管负责票据的领用、使用情况的登记与汇总并保管空白票据及存根。领用人负责领用票据的保管,保证其完整性,并按期编制发票使用情况统计表。

第三条开具票据必须按规定的时限、要求,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

开具,并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具体规定如下:

1、分项、分本管理。针对公司业务情况的特点,按照定金、保留或预留金、代缴印花税、代缴外地人购房手续费、代扣代缴契税维修基金及入网收视费、多(少)付房款等项目,依据业务员提供的有效单据分本开具收据,并注明客户姓名、房号(车位号)、项目名称、现金(支票)等相关内容,经交款人、开票人、财务人员三方签字确认。

2、客户首付分期付款的情况,先按实际收款数开具收据,并根据客户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需要开具20%首付款发票,该发票暂由销售部统计员保管,待首付款全部交齐后客户凭首付款收据换领正式发票,如客户确需凭首款发票亲自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客户必须填写"承诺书",经业务员(主管)、客户、销售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取走发票,并及时催还。客户贷款、根据"结算明细"支付的房差款的情况下,经财务确认款项到帐后,开具销售专用发票,注明定金、房款(车位款)等项目,并收回原开具的定金、房款(车位款)收据,发票背面注明"已换正式发票"字样,并由客户签字认可。

3、发生退(换)房业务时,根据"退(换)房申请书"、"资金支出审批单"、"原销售发票"等单据填制销售日报表;换房的情况,须收回"原销售发票",并根据换签后的《买卖合同》及已付款金额,重新开具销售专用发票。

4、根据"实测面积结算明细"退款时,将已开具的全款发票收回后重新开具实际房款金额,注明原发票号码。

第四条不得转借、转让、代开票据(第三条第5项业务除外),不得倒卖、私开

票据,更不得撕毁、涂改、伪造票据。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不得自行扩大票据的使用范围。

第五条严格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票据,不得擅自毁损。已经开具的

票据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保存期10年,期满时,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方可销毁。

第六条严格按照"现场收银及票据流程"进行票据管理,按时完成各种报表的

编制工作,及时汇报出现的各种问题。

第七条本规定未尽事项以及与税法规定相矛盾的地方,遵照税法执行。

第八条本规定的解释权与修订权在公司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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